摘要:环境NGO在环保活动中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随着2015年中国新环保法的颁布,环境NGO已经具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但由于中国环境NGO自身能力不足,完成诉讼仍存在困难。文章以环境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了现有环保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现模式,并分析了环保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复杂性,指出要提升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能力,必须从培育环境公益诉讼意识、加强自身能力改造及破解资金难题等方面着手。
简介:《北方环境》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以促进环绕科学、环绕保护与环保产业等行业的科技人员科学技术素质的现代化为指针,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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