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大陆法系民法里有物权和债权,郑观等(2016)提出一个简单而重要的问题:为什么民法要分为物权和债权?他们论证:因为交易往往有“时间落差”,会有践约履约的问题,因此,才发展出物权和债权的概念。本文由民法的物权和债权为起点,先联结到时间落差/瞬间完成。再联结到科斯定理,这是智识上的延伸和扩充。对于阐释零交易成本的世界,文献上有“单一主人”的观点。本文提出交易“瞬间完成”的概念,以阐释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由交易瞬间完成的角度.更容易体会真实世界里的某些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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