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例:2016年3月,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镇中村吴某.向秀洲国土分局申请: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查处该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拆迁行为。经调查,申请人反映的建设项目是宝华村安置小区、王店镇中心小学。两个项目的土地审批手续合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秀洲国土分局已履行征地报批手续之法定职责。关于违法拆迁行为,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建议申请人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王店镇人民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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