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主张民法典回归日常家事的观点并不可取。日常家事以家庭主妇婚姻模式为基础,有违当代双薪夫妻共同管理家务之现状。日常家事将夫妻强制捆绑为连带债务人,在实践中已沦为债权人的“便车”,对婚姻有歧视之虞,亦带来民法教义上的“违和”。日常家事被错误地用来解释和建构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其既违反了债的相对性,又悖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精神。奥地利、瑞典、苏格兰和欧洲家庭法协会均对其或废或改。最新一波中东欧民法典编纂浪潮均未继受日常家事。在日常家事走向委托家事的趋势下,鉴于我国不存在日常家事的历史接力,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大可放弃“跟随战略”,转而设计全新的家事委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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