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财政透明度推动过程中,公众和政府官员形成了动态的利益博弈关系。在分别构建无奖惩条件下、实施惩罚机制下和奖惩并存机制的财政透明度博弈模型的基础上,研究表明:(1)当提高财政透明度是政府官员和公众的一种自发行为时,财政透明度不会达到社会满意的程度;(2)强有力的惩罚是保证官员认真履行提高财政透明度责任的首要条件;(3)公众监督是促进官员提升财政透明度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现阶段,需要在完善法律体系、严格财政透明度考核指标、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参与式预算和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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