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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考察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2-02-13 09:04:11

培养人考察意见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

入党培养人意见:

**同志在思想上一贯要求进步,靠近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工作认真负责,学习态度端正,善于团结同学,虚心接受批评不断克服自身缺点,思想逐步成熟,进步较快经党小组会议讨论研究,一致推荐**同志为培养对象。

入党培养人意见:

**同志思想进步,工作学习表现积极,团结群众乐于助人,拥护党和国家,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表现突出,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推荐**同志为入党培养对象。

负责培养人考察记录:

1、XX同志经近期党组织的考察在思想认识与实践基础上进步很大,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找出自身的缺点,取得进步

2、经过近段考察XX同志较前段有更大的进步,他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在学习生活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生活,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3、近段时间XX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经常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学习上积极努力得到大家的肯定和好评。同时主动做其他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比较突出。不足之处:联系群众还不够广泛。希望今后加强同群众的联系, ( ) 加强自身的修养,改进工作方法。

4、这三个月当中,XX同志积极表现,有意识地培养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继续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超越自我,在学习与生活中全面学习平衡提高,继续发扬自身的优点,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希望能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多做自我剖析

5、XX同志在考察期内,自我发展稳定,一方面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论,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关心时事另一方面在学习生活当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全面学习综合全方面望持之以恒继续发扬。

入党培养人考察记录:

1、**同志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主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关心时政,有较强的政治敏感度。学习上,**同学态度认真严谨,在工作中,**同学为系宣传部部长,他工作认真,乐于助人,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与责任心。

2、**同志工作积极,要求上进,对党有一定的了解,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在学习上,努力肯干,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比较突出。能够认真学习并践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

3、***同志入党动机端正。、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关心校内先进性教育和系学生党支部的活动动态,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得到众多认可;生活朴实,为人热心,主动关心帮助周围的人,多次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体现出社会责任感。

4、***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对自己要求很严格,为人讲原则,做事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有很强的责任心;生活上关心体贴同学,想事情周到细致,常常人心帮助周围同学。在各方面行动上表现出了他的先进性。

5、***同志有强烈的入党愿望,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自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烈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学习上,**同志刻苦认真,有明确的目标与计划,工作上认真踏实以身作则,为他人服务意识强,思想积极进步。

党支部考察记录:

1、XX同志,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找出自身的缺点,多多团结身边的同志,争取共同进步。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2)

在发展对象被党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之后。

2、《写实簿》的管理

应由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组织填写和管理。党支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指导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继续做好定期写实工作。待新党员转正后,此表由基层党委(总支)另行保管。

3、《写实簿》各栏目的填写

(1)《写实簿》封面的填写 “单位”,要填写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名称。“姓名”,填写发展对象正在使用的姓名,不能填写笔名或别名;要用标准汉字填写,不能用简化字或繁体字填写。“填表日期”,要填写发展对象被党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

(2)本人自然概况各栏目的填写 一是“姓名”一栏。要与封面填写的姓名相符。

二是“性别”一栏(略)。

三是“民族”一栏。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如:“蒙古族”,不要写成“蒙族”或“蒙”;“朝鲜族”,不要写成“鲜族”或“鲜”。

四是“文化程度”。这一栏主要按学历填写。亦可按现有的文化水平和其他专业知识程度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如大学毕业、大学一年、中专毕业、大学肄业等。按现有知识程度填写,应加上“相当”二字。如“相当高中”、“相关大专”等。填写“相当”的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水平,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五是“现任职务”一栏。这一栏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应按实际担任的职务填写。有的是上级党政机关任命的,如科长、处长、厅长等。有的是经过民主选举,上级领导批准的,如乡长、县长、厂长等。有的虽未经正式任命或下任命书,但实际是经过领导机关同意,担任一定的负责工作的,如“**负责人”、“代**长”等。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农民等,只填写个人的职业。无工作的,是个体经商者,填写“个体”。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员,可以填写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教授等。兼职职务较多的,应选其主要的填写。填写此栏时,要尽可能写的详细些,要写清什么单位、什么职务,单位起码要从县(团)级单位开始写,最后写到担任职务的岗位。不要只写“干部”、“工人”,因为这样填写外延太大。

六是“参加工作时间”一栏。如国家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应以人事局批准上班的时间为准。如非正式职工,则以到工作单位报到上班之日算起。如个体、农民等,此栏可不填。

七是“到本单位时间”一栏。这一栏是指发展对象到批准发展的党支部所在行政单位上班的时间。如参加工作后工作单位没有变动的,这一栏则与参加工作时间一致。

八是“预备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栏。这里要填写的是预备期的起止时间,要注意的是预备期的确定时间要以发展对象被党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预备期终结的时间要比起算的时间提前一天,这样是一整年。

(3)接收入党时党组织概况栏目的填写 一是“接收入党时所在支部”一栏。支部名称要写全称,至少要从县团级单位开始写至支部所在行政单位党组织。不需要盖支部章。二是“党支部书记姓名”一栏。要填写现任支部书记正在使用的姓名。不需要加盖名章。三是“接收入党时的审批机关”一栏。要填写发展对象所在支部所隶属的上一级党委(或具有审批权的总支)。

(4)“预备期间重点考察教育的内容”一栏的填写 应填写预备党员被批准入党前后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的主要表现;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存在哪些不足和应重点加强哪些方面的教育。要求是,支部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填写。填写的主要依据是支部对入党者在履行入党手续过程中,组织对其进行考察的结果和内容。[Page]

(5)“负责考察人”各栏目的填写 “负责考察人”即是培养联系人,可以是积极分子培养期间的培养联系人,也可以是发展后组织另行指派的两个人。考察人要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及写实工作。这里面的各栏目,如姓名、职务、党龄、文化程度等不用细说。要注意的是,“现任职务”,要写内职务,也要写明党处职务,如果没有党内或党外职务,则填“无”;“党龄”,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因此此栏要按照考察人入党的情况如

实填写。“文化程度”,可参照前面“文化程度”栏的要求填写。“确定做考察人时间”一栏,要填写年月,中途终止时应标明;必须是由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培养联系人调走的,应及时指定其他党员继续担任培养联系人,要始终保持有人负责培养。新换培养联系人后也应填写。

(6)“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栏目的填写 一是要每季度填写一次。二是填写前应由党小组集体讨论,由考察人填写。三是填写的内容,主要是预备党员在本季度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情况;思想、学习和工作的进步情况,特别要写清楚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时所存在缺点的改正情况;目前还存在什么不足。四是落款处应由考察人和党小组长签字,时间应以党小组讨论日期为准。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3)

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制度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口,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方法。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现实表现;能使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思想认识、党性观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本人对工作、思想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同时,也可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指导、教育和帮助,更多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二、制度内容及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培养教育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都应实行写实登记制度;

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根据考察对象实际表现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在填写过程中要以对党和本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并妥善保存,注意保密;

③入党积极分子写实登记主要记载入党积极分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

④在培养人认为被培养对象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应报告支部。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是否可以发展,如尚未成熟,可继续培养;如果发展有严重问题,不能继续作为培养对象时,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收回。

⑤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后,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连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上报党委,作为审批时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考察和提高预备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特实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都应实行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②各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③预备党员根据自己基本情况及本人思想动态,积极向支部组织委员汇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表》,介绍人也应根据培养情况,表明自己意见并在写实登记表“介绍人意见”栏填写意见;写实登记制度实行按次序每季度填写一次,填写之后,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审定保存;

④考察期满,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现实表现及介绍人意见,经党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党小组意见,由党小组组长填写意见并签名;党小组讨论通过后,再上报支部,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按期转正意见,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意见并签名;

⑤在落实写实登记制度过程中应全面包括思想、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三、几点要求

1、各党(工)委要提高认识,明确实行写实登记制度的意义,做好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4)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5)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金医学院推优规定(团总支)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担负重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扩大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一、推优标准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克已奉公,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奉献,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班团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在班级和基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本学年获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院业余党校学习取得

结业证书。

8、获院团总支授予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以上的荣誉称号。

9、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团小组向团支部推优,每学期二次。

2、团支委向班主任汇报商讨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

3、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院团总支下发的推优表。

4、各班团支部将推荐表上报院团总支,院团总支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系部和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后,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学期末院团总支了解各系推优发展情况,每学年总结上报院党总支。

3、确定推优名单(团总支)

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总支汇总梳理学生表现情况,确定的优秀同学名单,发放、填写《优秀团员列入建党对象推荐表》,分别报各系党支部。

4、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经团总支推优上来的同学,须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考察对象,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上报党总支组织部门备案。

5、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公示无疑义,党支部要通知其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7、定期考察(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党小组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8、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

向党内外群众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9、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

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书面),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

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8、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9、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20、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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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考察意见篇(7)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表现情况;

2、党内外群众反映;

3、政治审查意见;

4、党支部考察意见;

5、预审意见;

6、公示情况。

一、如何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应是经过分党校普及班学习(可以从第一次进入分党校普及班学习的时间算起)且距发展时间一年(从XX级起还应有分党校提高班的结业证)。

二、如何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填写内容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第一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距离发展时间半年左右,第二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为发展时间一个月左右。

参考例文:

经过半年时间的考察,**同志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段时期内,**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有意识地培养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继续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超越自我,在学习与生活中全面平衡提高,继续发扬自身的优点,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希望能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多做自我剖析。

第一季度考察意见**同志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光荣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这充分显示了其在本阶段在思想认识与实践基础上的进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争取更大进步。

第二季度考察意见,**同志较前段有更大的进步,这段时间内,**同志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生活,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三季度考察意见,**同志在更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学习生活中能够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助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是,还应该看到**同志在自身性格的历练方面应多多加强,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开朗,做事也应更加大胆泼辣,争取自身的全面突破。

第四季度考察意见**同志在考察期内,自我发展稳定,一方面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论,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关心时事,另一方面,在学习生活当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全面提高。

三、如何填写党内外群众反映?

应如实填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大多数群众的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四、如何填写政治审查意见?

应填写政治审查的时间、形式、结论。(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五、如何填写党支部考察意见?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以及党支部作出的结论性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六、如何填写预审意见?

应由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即分党委、党总支)填写对新发展党员对象的预审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参考例文:

同意╳╳党支部╳╳同志的政审意见,经审查,该同志的入党材料齐备,入党程序规范,基本符合入党条件。(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七、如何填写公示情况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8)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主动汇报思想(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3)入党申请书人、预备党员一般应该每一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团支部、院团委)

9、参加党委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推荐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10、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1、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大学入党流程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2、向党委汇报(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3、发展前公示(党支部、院党办)

对发展对象进行10天的公示。

14、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5、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并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也可以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了解情况,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委、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填发发展党员通知(院党办)

22、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支部)

(1)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小组活动,缴纳党费。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3、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党委)

党支部或党委按入党宣誓仪式程序组织入党宣誓。

24、进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党支部、培养考察联系人)

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公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合格者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推优工作流程

1、推优工作细则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 3、党员发展工作细则4、发展党员各个阶段所需材料 5、《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记录》填写格式6、 召开接受、转正大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7、发展党员工作常见文本示例

推优工作细则

推优即为从班级的团员中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每学年进行两次,本科生第1学期在大二到大四年级进行,大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大一到大三年级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研究生第1学期在研二到研三中进行,研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研一到研二中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具体流程:

1、组织部下发通知,告知各班团支书推优工作的各项要求;

2、班级自主进行推优工作;

3、各班名单上报组织部;

4、组织部审核推优人员情况,删除不合适的被推优人员;

5、上报团委审核并公示;

6、组织被推优人员填写团员推优表(推优表要求:一式两份,黑色笔手写,团支书意见要填写正确,团委意见填写,团委盖章,存档)

推优条件:

1.要求非党员、非信教同学,且年满18周岁、28周岁以下,已经推过了的同学不用再推;

2.本科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综合素质考评中的智育成绩(或基本评价、或发展评价)占班级前50%;研究生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占本班非党员同学的前50%(研一第2学期不作要求)。

3.被推优同学的得票数需过班级人数的一半以上,不够的要重新推选。(若班级经多次选举仍然不能产生合适人员,则视为改班级放弃该名额)

班级推优名额分配:

按班级人数的10%算,四舍五入。(如班级人数为24人,则推优名额为2人,;班级人数为35人,则推优名额为4人)

推优形式要求:

班级成员到会率要90%以上才有效;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要求当场唱票。推优不能利用课间时间进行,也不能利用短信方式选举;(可以提前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写在黑板上,以便大家选举)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流程

1.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测试,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愿望强烈,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班级中等以上),能在本班的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能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班中能配合班团委开展工作,并能利用自己的专长主动为集体为他人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被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年中没受过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5)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和党建联系人沟通,并向组织汇报思想,及时反馈。经班级推荐,结合党建联系人的考察,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后,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分团委同意,上报至校团委审批,结合党建联系人考察,报经支部审核通过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表》,进入考察期。

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及流程

发展对象的必备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须通过党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在考察期内向组织至少递交过四篇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坚定政治立场,端正的政治态度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平时要加强理论,时事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

(3)入党积极分子若参加了计算机二级、英语四六级考试原则上必须通过,学习成绩在班级处于中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4)入党积极分子须热心参加班团各项活动,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入党积极分子在生活上须关心他人,乐于奉献,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纯正,能积极地向党建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9)

一、基本情况

XX年,XX党工委发展新党员XX名,其中上半年发展新党员XX名,下半年发展新党员XX名。目前街道党工委共XX个党员,其中预备党员XX名,女党员XX名,少数民族党员XX名,大专以上学历党员XX名,积极分子XX名,入党申请人XX名。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重视。XX党工委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年初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发展人选,定期到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不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二)严格把关。为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XX党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一是严把培训关,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培训,解决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入党问题,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实践锻炼,解决入党积极分子“行动上”入党问题。二是严把考察关,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培养考察联系人定期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入党积极分子也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特别是对重大政治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当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培养考察联系人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三是严把发展关,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把牢考察时间满一年,工作表现优良,思想汇报真实,发展材料齐全,培训成绩合格,政治审查清白六个条件,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四是严把转正关。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完善制度。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推优制:凡是申请入党的,要先经过党支部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2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党员作为培养人,每3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要求一年以上,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街道党工委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五是预备党员考察制:由入党介绍人每3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六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不足

一是个别党支部的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二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三是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四、改进措施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0)

2、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党支部、党总支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对人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

3、指导“推优”工作。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需有系级单位团组织的“推优”材料,党总支在指导中,重点要把握“推优”的形式、方法、程序和条件等。

4、考察对象确定方法。对本支部范围内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支委会(无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按照入党的基本条件,确立考察对象。报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支部负责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不得将此实情,告知考察对象。

5、落实培养考察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考察对象的联系人,承担起对培养和教育的义务。联系人找考察人谈话,一年不少于三次,每次谈话内容及时填入《考察登记表》内。

6、落实考察人汇报制度。考察对象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要求一般每季一次。汇报内容主要系本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以及对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等。

7、进行组织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应每半年要对考察对象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由联系人向考察对象直接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成绩和不足,鼓励其不断努力。

8、制度发展工作计划。培养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党总支上报校党委组宣处备案。

9、安排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凡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学生的发展对象安排他们到校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教职工的发展对象安排他们到省卫生厅直属机关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厅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6月份前)。

10、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由党总支负责,对发展对象的政历情况进行审查。其主要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函调或外调等。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1、落实发展工作的公示制。按照发展计划,在政审工作、培训工作、征求党内意见同意等工作结束后,在正式履行填表手续前,由党支部负责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由党总支委员会的名义,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进一步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12、开好第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内容:讨论该同志是否按计划发展;在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同意其发展的支委会决议;安排谁担任该同志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本支部的培养联系人担任。若支委会临时指定的,须事先征得介绍人同意)。不设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是否同意其发展的初步意见。

13、进行填写《志愿书》指导。在正式填表前,党支部要找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内容有:肯定其一贯表现,提出需要改进的意见,表明支委会同意其入党的意见;了解其有关个人及家庭的政历情况;告知谁作为他的入党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有关要求等。教职工的发展对象,还要求其撰写好《个人自传》。新晨

14、开好第二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如:入党申请书;《团员入党推荐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意见;申请人思想汇报;申请人接受党组织培训情况;政审外调材料;自传材料;发展前《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进行严格审查;研究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讨论形成支委会的书面意见。并将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核。召开会议事前要通知到每个党员,确保不少于五分之四的党员到会。

15、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其一般程序是:说明会议内容和出席会议的党员情况;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个人填写的所有内容;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的意见;党小组长宣读党小组的意见;支部书记宣读支委会的意见;到会正式党员对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对其是否符合入党条件进行讨论;申请人要对会议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对提出的不足和希望要表明今后努力的态度;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何种方式,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讨论决定),进行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决议。若讨论两人以上入党的,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1)

一、民主推荐制度

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二、培养考察制度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是入党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情况记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三是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应作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以及培训资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三、备案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全程要经过三次备案、一次预审。

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申请人经过“两推一票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是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备案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应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备案章。

三是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申报意见、基层党委预审意见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四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必须由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审批。乡镇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要及时将审批预备党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预备党员将不能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政治审查制度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政治审查报告。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应存入党员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要进行两次公示。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公示内容为: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入党手续。

3)对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情况属实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责令其及时纠正。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要经过两次票决。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1)票决表决票由各基层党委统一印制,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党支部按支部党员人数登记领取。支部大会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进行票决;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只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大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发展党员票决程序:

1)党支部负责人对票决提出要求,并介绍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或“转正申请书”;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和公示情况;

4)介绍人和考察培养人通报考察培养情况,并发表个人对其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对其入党或转正的意见;

6)清点到会人数,核实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并分发表决票;

7)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表决结果。

票决结束后,表决票由党组织加盖公章后封存备查,表决结果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票决未通过的对象,由党支部重新按照程序考察,待考察对象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七、全程记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