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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4 15:07:43

财务工作意见

财务工作意见篇(1)

主要目标:建立内外审计结合的正常审计机制,每年审计3-5个单位,3-5年所有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轮审一遍,保障集体财务管理与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管理规范,提高经济效益。

总体思路:按照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事后必审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坚持严格审计执法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相结合,保护集体资产、维护财经纪律,维持地方稳定,把查错纠弊、监督贯穿于服务之中,在审计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体现职能,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二、审计内容

(一)对各行政村、社区、事业单位(简称各单位,下同)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二)对各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三)对各单位某一时点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各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六)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七)对各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法律、法规规定和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三、审计程序

为使审计工作能够按规范化办事,圆满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审计程序主要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处理阶段、立卷归档四阶段,具体分为:

1.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党工委和上级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项目计划。

2.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方案,决定审计调查方式,由相关专业审计机构和园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

3.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直接持审计通知进行审计。

4.审计组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做好工作底稿,并由被审计单位在《承诺书》上签章。

5.一般审计事项,从实施审计开始30日内,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对重大事项、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须报主要领导审查。

6.复核或审查后的审计报告初稿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7.审计报告经复核后和征求意见后送达被审计单位。

8.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认为应当处理处罚的,作出审计建议书,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9.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具体审计意见不服的,可书面申辩。

10.审计组将完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等书面材料初步整理后交园区存档。

四、审计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审计部门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将做好审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对各单位的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有序进行,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财务工作意见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主线,突出规范管理、严明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转变,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审计的时点和单位

1、审计的时点:相关单位2010年-2012年,行政村2011-2013年。

2、审计单位:全镇10个行政村的届终审计,供水公司、计生服务站、村建服务站、农经站、农技站、兽医站、林业站、水产站、民政办、敬老院、劳服所、集镇办、工业集中区等单位。

3、审计时间:相关单位为7月中旬,行政村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审计站书面通知。

三、审计项目和内容

今年的审计工作实行届终审计、离任审计与正常审计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力求审出成效,促进规范管理。

1、村审计的重点是镇拨资金、上争外争资金、资产及资源发包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自来水管网改造收支情况,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规范管理情况等。

2、相关单位审计的重点是主管部门及镇拨资金、服务性收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人员及资产管理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和内部管理情况等。

3、通过审计,审查被审计单位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执行廉政纪律、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等情况,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三资”和内部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各村、各单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提高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通过对专项资金、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审计,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政府、村、单位的公信力。

四、强化领导,严明纪律

1、为了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于海翔同志任组长,陆曙东同志任副组长,陈明、咸进、陆圣家、纪高珠、纪良栋、姚志刚等同志为成员。

2、审计工作在审计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审计站具体组织实施,各村、镇财政所、农经站等相关职能单位紧密配合,镇纪委、行政监察室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

财务工作意见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清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村组财务进行清理核实。在摸清家底、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清理范围

这次财务清理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独立核算的村、组,期间发生的所有会计业务。

三、清理内容

1、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查库存现金与帐面余额是否相等;查帐面交镇代管款余额与镇双代管中心是否一致;查有价证券管理是否完善;查是否有帐外存款及库存现金。

2、各类收支。清理各类收入的入帐情况,有无隐瞒、转移收入、有无帐外帐、小金库现象。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上争资金、农民一事一议筹资、土地征用费补偿等各类收入。清理各类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支出票据手续的齐全性。

3、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库存物资、其他资产。查帐物是否相符,有无管理责任人。

4、债权债务。查帐面数与农户及有关单位是否一致,是否帐帐相符,是否虚列债权债务,有无回收的债权不入帐现象。

5、合同兑现。清理各类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入帐情况,查尾欠或未兑现的是否落实还款计划,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进行帐务处理。

6、土地征用费。清理村组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政策规定足额分配到户,是否实行专款专用。

7、村干部报酬发放。清理是否按全镇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审核审批的工资表入帐,有无擅自增加工资奖金的现象。

8、公共资源交易。清理公共资源交易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9、集体用工支出。清理帐面列支的集体用工支出,是否实事求是,出工农户签字是否真实,是否坚持一事一报、当月结报,有无虚列用工支出现象。

四、工作步骤

共花二十二天时间(自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22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2月2日)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制定计划,建立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3日—18日)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及理财人员对照清理内容和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财务清理。

第三阶段:整理归档阶段(2月19日)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张榜公布,完善好理财结果报告。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月20日—2月22日)镇依据财务清理资料及理财结果报告,逐村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村级目标管理专项考核的计分依据。

五、考核计分办法

(一)清理内容全面50分。按所要求清理的九大内容缺一项扣5分,表中项目填写不全的见一处扣0.5分。

(二)帐据帐表相符30分。截止2011年12月20日的科目余额表、财务清理一套表及记载的帐户余额必须相符,见一处不相符的扣2分。

(三)定性结论具全15分。按财务清理报告单无定性结论不记分,定性结论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支部书记、理财人员等签字盖章不全缺一处扣0.5分。

财务工作意见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实行村帐委托镇代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做贡献。

具体做法

1、统一机构。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专门抽调或聘用熟悉农村政策和业务的财务人员担任专职会计。

2、统一帐户。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取消原有的银行帐户,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银行帐户,开户银行:霞浦县下浒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春分社。帐户名称:霞浦县长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村级来往资金全部转入该帐户,如有领取现金的必须在3日内存入帐户。

3、统一票据。统一使用省农业厅监制的村集体收款收据,票据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专门人员保管。使用票据时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具,特殊情况需领取票据的,需经过中心主任同意,并于一个星期内上缴核销。

4、统一开支。

⑴资金领取管理:各村需领取资金时,需上报资金用途,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开具支票,并报镇政府备案审核。

⑵现金管理:村级现金限额1000元以内,由村出纳保管,其他人不得代管,不准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钱柜。

⑶财务审批管理:实行村主任一只笔审批制度,如金额500元以上生产性开支,300元以上非生产性开支需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审批,5000元以上非生产性开支及10000元以上生产性开支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镇经管站审核经镇政府同意,方可核销。发票逾期六个月以上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⑷借贷资金管理:村原则上不准许借贷资金,如确因兴办公益事业需借贷资金的,要由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同意。

⑸村干部工资补贴管理:根据本村财力确定标准,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同意。

⑹接待费管理:取消村组接待费,村民参与会议或集体活动实行误工补贴办法,标准每人每天10-20元。因项目需报销时需附有关会议记录,开支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按年度核定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同意。

⑺差旅费管理:出差伙食补贴县内每人每天20元,县外30元,住宿费县内每人每天50元,县外80元。

⑻重大财务事项管理: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采取公开招投标,并需有镇分管领导、纪检、经管等部门参加。

⑼报帐管理:各村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0号报帐,所有凭证必须经办人注明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并经村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审核后加盖公章,方可报销入帐,否则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入帐。

5、统一公开。一要统一公开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粮食直补、土地征用补偿等情况。二要统一公开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为村级财务统一公开日,各村要按照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开内容进行公布。

财务工作意见篇(5)

(一)严格预算,规范执行

度假区各预算单位日常经费的预算与追加,严格按管委会《国家旅游度假区预算编制办法》相关精神执行,对于会议(重大活动)经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活动经费等管理按照市区委办公室关于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结合度假区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1、会议(重大活动)经费的管理

(1)度假区各级召开的会议(重大活动)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2)以度假区名义召开的会议(重大活动),办会单位根据预计的参会人数、会期、费用明细编制预算,报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会议(重大活动)结束,办会单位提供详细参会人数、正式会期、开支的具体项目及单价等资料,由财政审计局与原预算核对后,按度假区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支付。

(3)各管理处、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村(社区)需举办会议(重大活动),先由举办单位按预计的参会人数、会期、费用等编制详细预算,说明经费支出渠道,报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举行。会议(重大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参会人数、会期、开支的具体项目及单价等资料作附件,在原预算范围内原预算支出渠道予以支付,超出原预算总额的,需说明原因,重新报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支付。

2、出国(境)经费的管理

(1)度假区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因公出国(境),若跟随区级以上部门组团出国(境)的,由组团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国(境)任务批件,经费由原渠道,按经批准的出国(境)天数、线路和经费预算按实支付。

(2)度假区、各管理处、直属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因公需自行组团出国(境)的,由组团单位,根据任务需要,提出拟出国(境)人员、天数、线路和经费预算等并注明经费开支渠道,报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出国(境)手续。任务完成后,根据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的出国(境)人员、天数、线路和经费预算,按批准的开支渠道,经核对后分别列支,超出原经费预算的,需说明原因,重新报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实列支。

3、公务接待活动经费的管理

(1)度假区各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应按照必须、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从简安排各项支出。

(2)各管理处、各部门工作经费的规模不得超出年初度假区核定的标准。

4、其他相关规定

(1)上述会议(重大活动)经费、出国(境)经费和公务接待活动经费中,凡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费用不予列支。

(2)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的费用不予列支。

(3)凡以会议、调研、考察、检查和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的费用不予列支。

(4)度假区所属的项目公司、融资类平台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经营性事业单位及企业,根据业务的需要参照执行。

(二)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工作

1、度假区各类财政性资金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法人登记单位账户资金的使用审批,严格按度假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度假区财政财务管理的办法》中的规定程序以及2012年3月7日度假区班子〔2012〕6号会议纪要中财务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具体操作办法相关精神执行。

2、针对财政财务基础管理方面提出如下要求:

(1)票据内容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于不符开支范围或开票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2)各类工程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合同协议及竣工结算报告等的规定和完成进度付款。工程建设类资金的支出须做到:

A、无合同或协议的不予支付;

B、超出合同或协议支付比例的不予支付;

C、项目结束未经审计的不予付清。

(3)其他重大事项,未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不予支付。

二、进一步加强度假区公有资产管理

财务工作意见篇(6)

(一)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集中财力,统筹调度预算内外资金,采取借款、补贴、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骨干税源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

(二)加强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建设。增加注册资本,增强融资和服务功能,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积极创造条件,加入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

(三)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和整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广告、公交线路、有线电视经营权等各类城镇资源,以资源促开发。加强政府调控引导,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四)支持国有、集体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利用企业现有资产、适量减免财政周转金和规费、返还土地出让金等多渠道筹集改制成本,推动置换企业产权和职工身份,转变企业经营机制。

(五)建立招商引资奖惩机制。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兑现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整顿财经秩序,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及时把握上级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信息,不断完善对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激励机制,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努力争取上级各类项目与资金支持。

二、依法强化征管,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七)强化税源控管,做到应收尽收。经常性开展税源调查,全面摸清税源底数,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大力推进个体、民营企业的规范建账,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度和准确性,减少和防止税源流失。全面清理财税优惠政策,严禁镇、部门自行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

(八)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大力清缴欠税。加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工作协调,推行联合办税,联合管理,联合稽查。强化审计监督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严格执行现行财政体制划分的收入范围和级次,严禁在县与镇或镇与镇之间转引税款,凡违规转引税款的,一经发现,双倍扣减其财力,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欠税公告制度,强化措施,大力清缴欠税。纪监、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要坚决支持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税、骗税、抗税和发票违法行为。

(九)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增强政府综合财力。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脱钩、收缴分离”,逐步推行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禁部门、单位自行处置国有资产。经批准的国有资产出售(让)、出租收入,必须纳入财政管理。建立健全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对罚没物品实行公开拍卖,所得收入上缴国库。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及时足额收缴土地出让金。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努力节减开支

(十)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编制全口径预算,对预算内外财力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筹安排。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逐步实行重大项目预算评审论证和听证制度,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鼓励部门单位增收节支,从20*年起,对一般性非税收入超额完成年度预算的,教育、公检法司部门按超收额的50%给予奖励,其他部门单位按超收额的40%给予奖励,用于补充正常经费和职工奖励。

(十一)加强财政支出监管。完善“零户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会计集中核算范围,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提高直接支付比重,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拨付、使用和监管制度,全面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实行“*”发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十二)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消费性开支。大力节减招待费支出。坚持公务接待“实名登记、三单合一、定期报告、内部公开”制度,对单位公务招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和年度审核。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对各单位编制内的车辆燃油及修理费实行定额包干使用;继续实行机关单位小汽车统一投保。进一步规范通讯费支出。严禁用公款为个人安装、配备通信工具;对通信补贴严格实行“定额补贴、单位发放、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支出的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联网共享的原则,合理规划机关和事业单位电子网络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压缩会议规模、时间和次数,规范会议费供给渠道,除一、二类会议由财政单独核拨经费、总额包干外,其他各类会议支出,一律在部门或单位的综合预算经费中解决。从紧控制差旅费支出。各单位组织县外考察,必须按程序报批;工作人员因招商引资、参观学习等公务活动到县外出差,不得公款旅游,不得居住三星级以上宾馆。加强基本建设支出管理。暂缓非生产性、不具备开工条件和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尤其是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项目决算审计制度,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三)规范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补助对象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打卡发放,确保社会保障对象基数真实、可靠。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管理。

(十四)加强单位债权债务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债权债务清理,严禁部门、单位举债兴建工程、发放职工津贴奖金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杜绝部门单位内部借集资付息名义,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清收财政有偿使用资金。

(十五)加大政府采购改革力度。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全面延伸到镇一级。对政府集中采购结余资金,由财政冲减预算支出。

(十六)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实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定期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和效果跟踪问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财政部门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调整完善镇财政体制,促进镇财政健康发展

(十七)调整和完善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县对镇分税制财政体制,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镇级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支持镇工业集中区、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镇村规划和镇村道路、市场、水利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十八)深化镇财县管改革。将镇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增强镇财政保障能力。硬化镇级预算约束,制止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坚持量财办事,有序供给,保证镇级基本支出。加强镇级支出标准和定额管理,规范个人津补贴发放。

(十九)防范和化解镇财政风险。对镇级现有债务全面清理,健全账目,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负债谁偿还”的原则,明确债务人,制定偿债计划,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处理和消化。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控制镇债务增加,县对镇债务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对镇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制度。

(二十)完善村账镇管工作。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财务工作意见篇(7)

一、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的目的、意义、作用

1、推行村、社区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其核心是推行村社集体财务“双代管”,即村、社集体资金委托镇财务托管中心代管。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各项农村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改变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滞后以致混乱的状况,通过各种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将村、社区集体的财务活动及财务成果置于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全面监督之中,更有利于推动村务、社务公开,切实做到记账更及时、管理更规范、资金更安全,促进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2、推行规范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六个统一”、有利于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落实“四个监督”,把过去事后监督改为跟踪全过程的全面监督,使财务工作更加透明,更有利于堵塞财务漏洞,防治集体资产流失,减少矛盾纠纷;通过定期和规范的财务公开形式,将集体的财务收支状况向群众公开,可以真正实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利于摸清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家底,增强集体收支的计划性,在经济工作中努力增收节支,发挥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村、社区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按照《村务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镇村、社区的财务管理,达到公开、规范、透明的作用。

(1)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要规范,公开内容要让老百姓能看得懂;村、社区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内容一式二份:交镇政府存档一份,村、社区留存一份,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

(2)规范: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完善各种制度,做到“六统一”,村、社区的各种收支全部纳入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进行管理。

(3)教育:加强对村、社区财务人员和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考评工作,加强对村、社区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和审查工作。重点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村社区债务财产情况、农民负担、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社区补助经费、镇财政补助的专项经费审计审查工作。

(4)稳定: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使我镇村、社区财务管理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使我镇群众针对村、社区财务势头得到扭转,起到稳定的作用。

二、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区企业除外)的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都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包括:依法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收入,村、社区企业上缴收入,征(占)地补偿费,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和补助经费,清收的村社提留尾欠,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种由村、社区实施的工程费用,村、社区以各种名义收取的管理费,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村、社区的各种捐助赞助,各种服务收入和村、社区各种其他集体资金和其他收入。

三、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村、社区集体财务“双代管”。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镇村、社区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二是将村、社区集体资金委托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代管,即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村、社区所有集体资金存入当地金融机构,存折不再由村、社区保管,直接由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总出纳员保管。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接受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委托对村、社区财务统一做账,村、社区不再设会计,分村、社区设报账员,由村、社区文书兼任村、社区报账员。集体资金进入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帐户,分村分社区再设立二级帐户;印鉴统一为: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公章、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主任私章、委托会计私章、总出纳员私章。相互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挤占,以维护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委托会计必须认真履行会计职责,每季度向村、社区提供财务报表,每季度向村、社区提供财务公开详细资料,每半年向村、社区提供财务报告,并随时接受被村、社区的检查、监督。三是将村、社区财务档案包括会计账目、会计报表、财务凭证和单据,全部交由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分村、社区设置档案柜,实行一帐一柜,一柜一锁。

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已封好的档案,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走。查阅档案资料,须经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同意,保管人员在场,查后应及时归档。加强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严格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和销毁制度,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无损。

实行“双代管”以后,村、社区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不变,属村、社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或侵占集体资金。

(二)坚持“两审议”制度。

坚持村、社区两委审议制度。村、社区集体每年的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的承包、集体财产的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基建项目资金安排等重大财务活动必须经村、社区两委讨论审议。坚持群众代表大会审议制度。经村、社区两委讨论审议的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交由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才能履行,真正体现民主自治,民主理财的作用。

(三)加强村社财务“四监督”。

要不断完善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对村、社区集体财务实行全面监督。一是实施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农业社居民小组由3-5人组成,村、社区由5-7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集体财务收支事项,并形成会议记录,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反映。二是实施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监督。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村、社区集体财务的真实情况。三是实施县级农经部门监督。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提请县农经部门(农村经济审计站)要每年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对部分村、社区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开展对离任的村、社区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和征地补偿等热点费用的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实行群众监督。村及社区财务收支状况要定期由村、社区向广大群众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集体财务工作的监督。

(四)严格实行“六统一”制度。

一是坚持统一的现金管理制度。村、社区集体所有的现金收支统一由村、社区兼职报账员管理,并在收款后一周内存入统一开户的金融机构,存款回单交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登记备案。根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由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核定相应的备用金,严禁坐支现金,帐外品迭,以收抵支,决不允许资金体外循环,严禁小金库等不良形象的发生。备用金一般每农业社居民小组200元以内,每村500元以内,每社区300元以内,每季度结算一次。二是坚持统一的票据制度,严禁白条入账。村、社区经济收支必须开据由县农业局统一设计、印制的《村(社)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村(社)合作经济组织付款凭证》和《“一事一议”专用收据》等票据,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建立领用登记、销号制度。三是坚持统一的办公制度。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在每季度末的25-30日把委托会计、村、社区报账员集中到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集体办公一次,在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指导下,认真做好村、社区以及农业社、社区小组的记账算账、财务报表和财务公开榜的填写工作(农业社和居民小组每半年在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指导下做一次帐)。每周三、周四为全镇村、社区的报账日。村、社区负责人审批签字的单据到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800元以上大额支出由镇长审批)报账。四是坚持统一的开支审批制度。村、社区集体财务实行“双代管”后,村、社区集体的各项开支实行两审核一审批办法,即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由组长签字并做好相关记录,村、社区负责人审批签字,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村、社区大额支出由镇长审批)后方能入账报销。现金支出审批权限为:村、社区单笔支出200元以下由村、社区主任审批,由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核后报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后直接在总出纳处报销。村、社区单笔支出在200-800元的由村两委讨论后由村主任签字并做好记录报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核,由组长签字后再由村主任签字后到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后在总出纳处报销。村、社区单笔支出在800元以上的由村、社区两委造出支出计划,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由组长签字并形成会议记录后报填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后方可支出。对于特别重大的财务支出由村、社区两委造出计划并经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组长签字并做好讨论记录,并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会过半数同意报镇村财务托管中心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出,报销同样按此程序报销。所有报销票据必须具备发生时间、地点、名称、用途、领(收)款人、经办人、证明人、参加人、审批人、支出事由等报销要素,否则不予报销。报销的票据原则上使用税务发票,如有的支出的确没有税务发票必须在支出中注明事由,领款人、经办人、证明人本人签字并被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账。村、社区报销员到总出纳员处接受票据审核并完清票据交接凭总出纳员开取的银行取款单到银行取报销金额和备用金。各村、社区一律不准新增债务,凡新增债务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严格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纪律支出,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后果。五是坚持统一的财务公开制度。要切实按照农业部、民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村务公开条列》的要求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方式,切实做到村、社区财务每季度月末公开一次,农业社居民小组财务没半年公开一次。六是坚持财务档案统一管理制度。村、社区财务档案统一集中在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设定的财务档案室保存,专人管理。

四、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根据我镇目前经济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管理要求:

(一)办公场所设在镇政府财政所内的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并制作吊牌。

(二)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器材(含公章、私章、条章、电脑及财务软件等)。

(三)抽调相应的专职公章人员并给予一定岗位补助。(各村、社区的报账员每月给予20元交通补助,在本村、本社区的自有资金中支出)。

(四)具备专门的财务档案室,并具有防火防盗设施,配备防火金属柜,做到一镇一室,一村一社区一柜。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统一制作的《会计人员职责》、《出纳人员职责》、《会计核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职责和制度。

(六)具有规范的财务公开栏。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办公室或者群众常聚地设立规范的财务公开栏目,定期公布村社财务收支情况。

五、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由于机构改革后镇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审计由农业中心划归镇财政所管理,人员有相应变化,因此对镇村、社区财务托管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建立镇村、社区财务托管领导小组,组长:、邱林,副组长:成员:组成。成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平时工作,主任:,成员:组成。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具体负责村、社区财务托管工作。

六、明确职责,定岗定员

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实行定岗定员,定岗定责。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代明根,负责中心具体工作,并兼任村、社区委托会计和社区集体经济责任审计审查工作。刘伯君任村、社区总出纳员,管理村、社区财务档案,村、社区票据领用登记销号工作,村、社区收入支出票据审核工作,根据各村各社区的支出票据为各村、社区支付报销金额和备用金。

七、建立奖惩处机制

奖励:镇政府对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人员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人员全面完成任务的给予补助,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发岗位补助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各村支部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是村、社区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报账员是村、社区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与各村、社区以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占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分10分。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和本意见,成绩突出由镇人民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和表彰。

惩处:一违反本意见,有下列行为其一的,视其情节,报请县业务管理部门给以相关处分:1、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上报要求核销或减免的应收款未经认真审核擅自批准核销减免的:2、未按时组织村、社区财会人员集中进行结算的;3、统一做账时,对村、社区财务收支审查不严的;4、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重大经济事项不认真审查处理的;5、未按规定办理村、社区财务人员任免手续的;6、发现平调、挪用村、社区集体资金行为,不及时制止或上报的。二违反本意见规定,有下列行为其一的,应视其情节,由镇村、社区托管中心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分别给以社区干部、直接责任人必要的处分:1、村、社区集体财务未坚持审批制度和未按规定报销费用支出的;2、未督促财务人员按规定公布账目的;3、未监督财会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4、重大经济事项应报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审查而未报的;5、未经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批准擅自支取集体资金的;6、未坚持现金限额管理和未按规定专户储存集体资金的;7、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使用县农业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监制的帐、表、薄、据的。

八、法律责任

1、村、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和镇政府予以一定处罚,责令改正。

(1)对重大财务支出、资产处置等需要经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过半数通过的。

(2)对土地、房产等村、社区资产的经营,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方式进行招标、发包、入股、转让、捐赠或其他行为的。

(3)进行年终收益分配时,未按全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提留和分配的。

(4)不公布或不及时公布财务收支及资产权产权属变动情况的;资产统计报表及资产变动情况不报送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备案的。

(5)财会人员的任用,未经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考核批准的。

违反上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00元一下罚款;违反上款第(四)(五)项规定的,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

2、镇村、社区财务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在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中、、、谋取私利的,应依法给与行政处分。

3、违反本意见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镇纪委调查,从严处理,并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工作意见篇(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加强村和单位财务基础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方法要求

1、检查范围:主要是对村和镇直单位2010年、2011年度、2012年集体财务进行全面检查。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如涉及到有关村和单位,要进行专项调查。

2、检查时段:从2010年1月1日起到2012年8月31日至,个别村和单位严重混乱或侵占集体经济问题严重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经镇批准后可以向前延伸,单项检查,直至查清问题为止。

3、检查内容:一是核实收支,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收支,特别注重村级资源发包和资产处置、宅基地款、单位集体各项收费和罚款收入;二是核实专项资金,包括上级拨款(含应作集体收入的涉农补贴等)、三项资金、民政补助款以及各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三是核实7年以来变动的债权债务;四是核实集体积累,包括库存现金、存款;五是核实集体资产。

4、检查顺序:此次财务检查顺序为先村级后单位,实行一片一清,从中片、西片、南片、东片、北片到镇直各单位。

5、检查要求:坚持检查、处理、管理一起抓,对涉农补贴、上级拨款以及计划生育罚款等,先由村和单位自行填报,然后工作组逐笔进行核实,通过检查,把账务搞清,家底搞实,对检查出的经济问题,要对照政策,认真处理,不留尾巴。

三、具体措施

1、建立组织。

这次财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加强领导,确保抓出成效,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建立三个小组:一是领导小组,以镇长、分管书记、纪委书记为正副组长,挂片领导、正副片长、监察、审计、农经、司法、财政为成员;二是工作小组,以分线和挂片领导、正副片长为正副组长,蹲村镇干部为成员;三是财务检查业务小组,由农经站和财政所抽调原则性强、业务素质较好的骨干力量组成(具体人员安排附后)。

2、时间部署。

全镇从9月5日左右开始,每个村和单位花3—5天左右,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1)组织宣传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层层建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制订财务检查工作计划;二是确定理财代表,原则上仍以原理财代表为主,缺一补一,增补代表必须在党员和民主议事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三是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四是印制有关表格;五是被检查村和单位需及时结清账目。

(2)检查公布阶段,全面看账,审计票据(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汇总分析,公布收支,征求意见。

(3)核实处理阶段,一是对照政策,实事求是,认真核实处理好检查出来的各种经济问题;二是分类型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公布有关经济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形成财务检查报告。

三、工作纪律

1、参加财务检查的人员,要坚决服从镇财务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分工,按时进驻指定的村或单位进行工作。

财务工作意见篇(9)

一、前言

消防部队的主要责任是对于公民的安全进行保障,在当前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稳定,消防部队对于人们的责任也逐渐加大,除了对于消防进行救援外,消防部队也对于抢险救灾等任务进行完成,对人们生活产生的意义越来越重大,因此我们更应该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对于这一问题进行重视,加强对于消防部门的发展。消防部门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对于收支进行核算,并且进行详细的记录,从而做到有据可循,这对于消防部队今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消防部队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约束力不足

当前由于我国对于消防部队的发展十分重视,因此制定出了相应的预算编制,更为合理的对于消防部队的收支进行控制,但消防部队方面并没有很强的执行力,即表现为,虽然标志的内容十分合理,但是并不能将其全部投入并且实施,一些消防部队还认为自身的主要职责就是对于人民进行保障,而与财务管理无关,因此忽视了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造成消防部队的支出较为不合理。并且消防部队还存在着严重的支出混淆问题,一些项目上级拨付了专用的款项,而由于消防部队欠缺财务管理意识,很难做到专款专用,这就很容易造成款项不足,并且对于资金造成浪费,使其达不到原有的目的,不利于消防部队的进一步发展。

(二)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当前消防部队中的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财务人员不具备专业素养,消防部队中的财务人员大多由女性担任或者从其它岗位调转过来的相关人员,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素质,并且消防部队也不定期对于其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进行考核以及提升,因此这就使得其不仅不具备专业素养,还难以在工作过程中得以提升。

财务人员欠缺综合素养,消防部队聘请的财务人员通常容易对于会计以及管理的内涵有所混淆,很难将二者良好的结合,从而对于消防部队做出贡献。会计工作只是单纯的对于账务进行核算,而财务管理则是结合账务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从而提出相关的合理措施,由于人员的综合素质欠缺,因此难以胜任。

缺乏创新意识,创新意识在当前社会中是十分重要的,具备创新意识则不仅能够使得思想观念与时俱进,还能够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从而找出更为合理的解决方式,而当前的消防部队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这一意识有所欠缺,因此消防部队难以形成个性化管理。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消防部队中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属于后勤工作之中,但由于消防部队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消防部队属于公共机构,应该定期的对于其盈亏进行清算,而很多消防部队忽视这一问题,因此没有明确的数据能够对于其开支进行记录,这就会使得消防部队存在花费不够经济化的现象,造成消防部队难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花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没有树立开源节流的观念。也难以对于专款专用的情况进行良好的监督,长此以往就会花费混乱。

消防部队的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正常的会计核算会对于应收账款中的坏账定期有所计提,从而使得企业中的亏损达到最小,并且通过记账能够明确的对于企业自身的债权以及债务进行反应,有利于分析企业的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而消防部队由于没有明确的记录,因此使得大量的死账长期积累,挂账余额不断增大,长此以往会使得消防部队的资产不断的有所降低。

消防部队内部的记账十分简单,对于清算、费用管理等都很难有效的进行落实,长此以往,会使得资产混乱,容易造成资产流失现象。

三、解决消防部队财务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预算意识,加强预算管理

对于单位财务状况进行衡量的最为基本的标准就是收支平衡,只有收支平衡才能够正确地对于账务进行反应。消防部队作为促进我国治安的平稳发展的基础,应该严格的遵守收支平衡的账务登记法,从而正确地对自身进行核算,不仅能够使得账面中的数字对于自身的经营成果有所反应,还可以将自身的账务以及花费情况更好的向公众进行提供。并且随着当前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就进一步得以突出,只有将自身的预算管理不断强化,才能够使得钱的边际效益最大化,做到专款专用,在花钱的时候严格的遵照预算管理,以避免资不抵债的情况发生。

由此可见消防部门应该重视上级审批过的预算管理,并且让预算管理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来提升自身对于预算管理的质量。首先,消防部门应该结合其自身的发展特点进行分析,制定出符合自身的预算管理,并报与上级,待上级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实施,若未通过则需进一步的进行修改,在这一过程中消防部队应该不断的对于预算的重视程度有所提升。第二,在预算实施后,应该按照收支平衡的方法来对于账务进行详细的记录,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并且在记账以及填制原始凭证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于自身自己的清晰程度以及手续的完备性,增强记账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定期将其报与上级审批,增强对于自身财务管理的严格化。第三,在账务登记过后应该于月末制定出财务报表,来宏观的对于整月的收支进行体现,当预算与实际花费差距较大时,应及时对于自身进行反省,并且在下月进行预算的过程中对于这一问题进行结合。

(二)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消防部队应该定期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与相关的培训,来对于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强化以及提升,还可以定期组织一些考核来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水平进行检测,以使得其养成将学习代入生活中的良好习惯。财务人员还应定期对于管理的新理念进行了解,从而将其结合到自身的工作当中,以实现在管理方面的创新,消防部门还应该不断加强财务人员对于财经法规的掌握,以使得财务管理人员从法律以及道德两方面对于自身进行约束,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完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实施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之一,τ诓莆窆芾砉ぷ饔凶攀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消防部队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不断的对于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和完善。

首先应将综合的管理制度进行健全,例如可以加强消防部队的内部控制、核算制度、审批制度等,从而使得综合方面得以提升。其次对于专项制度进行制定,结合一些消防部队所必须会涉及到的科目进行制定,例如消防部队所要缴纳的宽带费、电话费等。随后,对于财务的相关费用制度进行完善,并制定出事后监督等制度,以更好的对于自身进行监督,避免对于资金的浪费,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并且消防部队还可以根据绩效考核来对于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综合的测评,并吸取其中的经验,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将这一经验进行应用。

四、结语

通过本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随着当前时代的不断发展,经济形势也不断的复杂化,消防部队作为我国较为重要的部门之一,需要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对于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重视以及完善,并且不断将财务管理的队伍进行建设,以达到切实推动我国消防部队发展的综合目的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李丽.浅谈消防部队财务管理控制机制完善措施[J].时代金融,2015(14).

[2]叶兆青.浅谈如何运用内部控制手段来提升消防部队财务管理效益[J].财经界,2016(23).

[3]史登红.浅谈消防部队财务管理控制机制完善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6(13).

[4]田菁.当前消防部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刍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6).

财务工作意见篇(10)

一、加强提高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区政府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强省等级以上幼儿园财务管理,提高幼儿园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幼儿园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严格教育经费管理

1.严格收费管理

幼儿园在领取《办园许可证》后,应向物价部门申请领取《收费许可证》或实行收费备案,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规范收费,不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收费必须使用财税部门规定的发票或收据,严禁使用非法收据及白条,严禁收入不入帐。

2.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园各项开支及其标准要按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上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幼儿园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3.强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

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资金是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指定专门用途的资金。各幼儿园必须按规定用途进行管理和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发展资金收支应规范核算,并按要求建立收支备查台帐,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代办服务管理

幼儿园提供的代办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公开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幼儿园代办服务实行“代办登记制”,幼儿园应将代办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书面形式征求幼儿家长意见,经幼儿家长签字同意后幼儿园才能收费。收取的费用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期末清帐、按实结算”,学期结束时应向幼儿家长出具费用收支清单,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5.加强资产管理

要加强资产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应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审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幼儿园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学校资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幼儿园的资产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6.加强债务管理

学校的高负债消费不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幼儿园要加强经费预算管理,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做到收支平衡,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负债的监管,对发现新增的大额债务,要及时查清原因,对那些缺乏充足依据认定的债务,要迅速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幼儿园应当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职责,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行为。

2.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财务已纳入局、街道(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的幼儿园,财务核算按核算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财务核算应统一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到统一会计制度、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统一会计核算。财务建账与核算要能清楚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做到帐目清楚,主动接受财税、物价、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按规定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幼儿园应当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单位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银行结算账户。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坐收坐支,杜绝巨额现金支付的违规行为。

4.健全幼儿园财务内控制度

要建立健全幼儿园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幼儿园应配备具有较好财会知识的专兼职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学校一般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举办者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学校财务中从事会计工作。学校没有条件配备一般会计人员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记账。

5.建立财务收支公开制度

为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规范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幼儿园要建立财务收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幼儿园财务管理接受社会与教师民主监督。

6.建立财务报表上报制度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幼儿园的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为上级部门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保障财务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建立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制度。幼儿园上报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财务工作意见篇(11)

目前,我县村级财务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很难适应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因此,各镇(园区)农经中心一要重点选拔培养年轻、业务精的人员充实到村级财务人员队伍中来,协助农经中心集中记账,落实好村账镇工作;二要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年内安排不低于一周时间的业务培训,加强常规性的业务指导,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贯穿农经工作的主线。

二、健全“三资四化”监管机制,切实提升会计电算化水平。

自2009年市全面推行“三资四化”新机制以来,我县按照“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套严密的监管流程,一套完整的三资台账,一份合规的委托协议,一个便捷高效的工作网络”的“五个一”标准,启用了“市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在2012年各镇(园区)为此专门配置了电脑,县农工办对系统操作员进行了实务操作培训,使“三资”网络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为更好地实现对村级集体“三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2015年各镇(园区)农经中心要全面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及时做好原始会计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使我县“三资四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民主管理,增加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各镇(园区)农经中心要加强村级民主理财人员的配备,使理财组织工作常态化。村级财务支出必须经理财小组审核,及时定期(按季或月)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公布的内容要详实,不走过场。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大额开支、重要资产处置等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审核后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全部实行公开竞拍,增加资产交易的透明度。

四、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强化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