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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汇报大全11篇

时间:2022-07-26 21:53:19

巡察工作汇报

巡察工作汇报篇(1)

一、基本情况

XX局下设1个支部,共有党员XX名。近年来,局党支部先后被区委授予2016-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红旗党支部称号。XX局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学习教育,严抓责任落实,突出“四风”整治,全局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班子团结务实,战斗力、凝聚力较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较好,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在加强党的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是维护政治核心力度不够。作为行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教育不够深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意识不够强,对群众和企业关心的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办事环节等惠民、利企政策深入研究不够透。

二是强化政治生活执行不够。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自我批评较多,红脸出汗做得不够,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精神学习教育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结合审批工作实际研究不够案,学习心得内容不全面,部分人员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不够。

二是主题党日专项活动开展不扎实。主题党日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不够深入,活动开展效果不佳。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有欠缺。对意识形态工作缺少专题研究,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前瞻性不够,不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抓干部教育、管理不够。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没有专门的党支部活动室。缺乏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缺少相应的配套设施,受条件限制、经费限制,达不到“有一间活动室、有一套电教设备、有一批学习资料、有一个宣传栏”的“四有”工作要求。

二是组织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领导带头讲党课次数较少,组织活动次数较少,支部会议记录不够完善,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得不够严、坚持不经常,“三会一课”、思想汇报等制度不能完全有效落实,推进“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党员学习笔记质量不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政治思想意识不够。班子成员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XX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落实便民政策的综合职能作用主动研究不够,对自己分管的科室教育管理不够、督促指导不严。

二是工作作风强化不够。有些同志消极怠工,不求上进,仅仅满足于“做”而不求“好”;个别同志以年龄大为由,自降工作标准,对工作敷衍。

三是业务知识钻研不够。个别工作经验不足的同志对群众提出的专业业务问题调查了解不够深入,基础工作做得不够扎实,问题处置不够到位,导致行政审批局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四是工作方法创新不够好。有的班子成员工作中习惯于靠老经验、老办法,按惯例办事,到窗口科室调研、检查指导少,习惯以签文件、打电话、发通知代替部署工作,以听汇报代替检查落实。

三、下步打算

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和整改意见,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政治引领。要把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当做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对接,全面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将各项审批工作做细做实,稳步提高审批工作水准,不断增强领导审批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机制,进一步夯实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书记讲党课等制度,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管好下属、管好家属、管好亲属,认真汲取警示教育反面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警钟长鸣,筑牢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

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打造良好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带头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整顿机关作风,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细化机关岗位服务职责、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办公礼仪与言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标准不高、能力不足、担当不够、精神懈怠等问题。通过在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上的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成效,用实实在在的变化取信于群众。

巡察工作汇报篇(2)

一、以“行动”为先驱,在巡察探索中寻求“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一直致力探索巡察工作,并在不断尝试中,逐渐摸索出一些经验。回顾**巡察历程,一路走来,经历了起步、发展、规范三个阶段。一是分口联动,分片巡查。从2013年起,**区纪委出台分口联动调研和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各部门划分为5个片区,分别成立调研和督查巡查组,并组织实施了对卫生系统的分片巡查。二是聚焦基层,初具规模。2015-2016年,我区将聚焦重点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纪委基层行”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对乡镇、村居的巡察,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震慑作用初步显现。三是组建机构,规范巡察。2017年,依照上级决策部署,我区巡察工作走上规范化“快车道”,研究制定出台区委巡察工作5年规划,迅速完成巡察机构设置组建工作,先后4轮明确24名专职巡察干部,率先完成上级对人员到位率达90%以上的要求,并依照《党章》《条例》,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和整改工作。到2017年底,顺利完成了乡镇全覆盖巡察目标,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实现规范化平稳运行。

二、以“问题”为导向,在经验积累中提升“技巧”

去年10月,我区启动机构成立以来的首轮巡察,并在实践中牢牢抓住“问题”这个核心,提炼总结出一些工作经验。一是建立“主提问”制度。巡察组明确主提问人对专题汇报材料把关,并在汇报现场,将整理的问题,逐一提问、打断追问,直指关键、切中要害。二是问题“清单化”管理。所有被巡单位的汇报材料必须附件清单、见人见事,力促自查自醒,打破 “蜻蜓点水式”的“浮夸”、“绕圈”现象。巡察全程以问题清单管理为“引线”,对所有发现问题,及时整理归并,事无巨细、颗粒归仓,形成完整清单,为报告撰写、问题反馈做好积累。三是档案“可溯式”梳理。以“问题清单”为目录,每个问题都附列资料,做到来源可溯、责任可溯、鉴定可溯、记录可溯,致力破解“一巡了之”、“事过即了”的难题。四是整改“多层次”督查。围绕问题整改督查,充分发挥“监”的全面和“督”的合力。一是巡察组对立行立改问题“渐进式”督查;二是巡察办牵头对整改措施“全面性”督查;三是纪检、组织部门对条线整改“专项类”督查;四是被巡察单位主管部门或者派驻纪检组开展“常态化”督查;五是被巡察部门联系挂钩领导开展“责任制”督查;六是基层驻村巡察干部开展村居整改“点对点”督查。

三、以“强基”为目的,在品质锤炼中锻造“铁军”

队伍建设永远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从“整体实力”、“个人能力”和“纪律定力”三个维度出发,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一是建设完善四个“库”。建立25人的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按照“只进不出”、“一出一进”原则,多次充实完善“人才库”,建立一支106人的专业队伍。同时,建立“专家库”,搜罗各行业系统领域的专家、精英,随时保持“在线”、“待命”,对巡察发现的专业难题给予权威解释与帮助,持续提供专业化保障。二是能力提升四个“字”。我们把2018年作为巡察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年,提出“亮补比争”四字要求,计划开展能力建设系列活动,通过“自查式”申报、“互动式”讲评、“清单式”培训、“模拟式”竞赛,做到“亮家底、明差距”、“补短板、促提升”、“比业务、激活力”、“争一流、创品牌”,促进巡察干部能力水平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监督四个“双”。所有巡察干部签订问题线索“全报告”和巡察材料“零持有”承诺书,实行监督“双承诺”;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同时,巡察办设立巡察组作风纪律问题监督电话,实行监督“双轨制”;巡察办对所有巡察人员全面监督,巡察组在驻点期间成立临时党支部,组长为临时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任命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实行监督“双控制”;巡察反馈时,针对巡察人员作风纪律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同步开展问卷调查,实现监督“双向制”。

四、以“立制”为手段,在巡察过程中严守“规范”

巡察工作纷繁复杂,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形成一些具有特色的经验制度。一是构建“横向协调”的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人员抽调、年终考核等方面的职责,构建全面协调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巡察工作精准发力、同向发力、有效发力。二是树立“规范明确”的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巡察工作“一规定三规则”,指导巡察工作规范开展。研究制定出台《区委巡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相关责任,优化巡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流程和规范。三是明确“巡察回避”的原则。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细化制定出台《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回避制度》,明确适用的对象和范围,回避的类型和方式,问责的依据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巡察干部履责程序,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巡察工作客观公正。

五、以“创新”为动力,在发展延伸中力争“突破”

2018年,我们将牢记总书记“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论断,深入推进各项创新工作有序开展,力争做到“酿奇谋”“出奇招”“见奇效”。一是“三步走”探索村居“网格化”巡察。第一步“责任化”驻点。全区7个镇街,91个村居,每个村居安排2名巡察干部(后备)驻点,每月必须开展驻村联络,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现问题,为选准巡察对象、制定巡察方案打好基础。第二步“网格化”巡察。一方面,按照地理方位的“有形”网格,在巡察镇街时,延伸巡察所属部分村居,起到联动效应。本轮我区巡察3个街道,实现街道“全覆盖”,并“延伸式”巡察9个村居。另一方面,按照各村居特点,建立“无形”网格,根据各村基层党建情况、经济发展情况、违纪问题查处情况、信访举报情况,每轮在常规巡察时,划定一个重点,开展“主题式”巡察。本轮我区成立1个村居巡察组,对3个经济薄弱村开展以“扶贫”工作为重点的巡察,增强针对性,提高进准度。第三步“常态化”监督。一方面,驻村干部作为“不走的巡察组”,严格督促、检查被巡察村居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对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研判,组织实施专项巡察或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构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做好经验提炼总结;开展“一组一课题”、“一组一创新”特色工作,把“信息”“课题”“创新”三项工作一体推进,让信息研究成果,寓于巡察工作实践,并进一步促进课题研究,形成巡察工作水平的“螺旋式”上升。

六、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建议

巡察工作汇报篇(3)

一、以“行动”为先驱,在巡察探索中寻求“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一直致力探索巡察工作,并在不断尝试中,逐渐摸索出一些经验。回顾**巡察历程,一路走来,经历了起步、发展、规范三个阶段。一是分口联动,分片巡查。从2013年起,**区纪委出台分口联动调研和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各部门划分为5个片区,分别成立调研和督查巡查组,并组织实施了对卫生系统的分片巡查。二是聚焦基层,初具规模。2015-2016年,我区将聚焦重点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纪委基层行”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对乡镇、村居的巡察,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震慑作用初步显现。三是组建机构,规范巡察。2017年,依照上级决策部署,我区巡察工作走上规范化“快车道”,研究制定出台区委巡察工作5年规划,迅速完成巡察机构设置组建工作,先后4轮明确24名专职巡察干部,率先完成上级对人员到位率达90%以上的要求,并依照《党章》《条例》,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和整改工作。到2017年底,顺利完成了乡镇全覆盖巡察目标,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实现规范化平稳运行。

二、以“问题”为导向,在经验积累中提升“技巧”

去年10月,我区启动机构成立以来的首轮巡察,并在实践中牢牢抓住“问题”这个核心,提炼总结出一些工作经验。一是建立“主提问”制度。巡察组明确主提问人对专题汇报材料把关,并在汇报现场,将整理的问题,逐一提问、打断追问,直指关键、切中要害。二是问题“清单化”管理。所有被巡单位的汇报材料必须附件清单、见人见事,力促自查自醒,打破 “蜻蜓点水式”的“浮夸”、“绕圈”现象。巡察全程以问题清单管理为“引线”,对所有发现问题,及时整理归并,事无巨细、颗粒归仓,形成完整清单,为报告撰写、问题反馈做好积累。三是档案“可溯式”梳理。以“问题清单”为目录,每个问题都附列资料,做到来源可溯、责任可溯、鉴定可溯、记录可溯,致力破解“一巡了之”、“事过即了”的难题。四是整改“多层次”督查。围绕问题整改督查,充分发挥“监”的全面和“督”的合力。一是巡察组对立行立改问题“渐进式”督查;二是巡察办牵头对整改措施“全面性”督查;三是纪检、组织部门对条线整改“专项类”督查;四是被巡察单位主管部门或者派驻纪检组开展“常态化”督查;五是被巡察部门联系挂钩领导开展“责任制”督查;六是基层驻村巡察干部开展村居整改“点对点”督查。

三、以“强基”为目的,在品质锤炼中锻造“铁军”

队伍建设永远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从“整体实力”、“个人能力”和“纪律定力”三个维度出发,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一是建设完善四个“库”。建立25人的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按照“只进不出”、“一出一进”原则,多次充实完善“人才库”,建立一支106人的专业队伍。同时,建立“专家库”,搜罗各行业系统领域的专家、精英,随时保持“在线”、“待命”,对巡察发现的专业难题给予权威解释与帮助,持续提供专业化保障。二是能力提升四个“字”。我们把2018年作为巡察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年,提出“亮补比争”四字要求,计划开展能力建设系列活动,通过“自查式”申报、“互动式”讲评、“清单式”培训、“模拟式”竞赛,做到“亮家底、明差距”、“补短板、促提升”、“比业务、激活力”、“争一流、创品牌”,促进巡察干部能力水平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监督四个“双”。所有巡察干部签订问题线索“全报告”和巡察材料“零持有”承诺书,实行监督“双承诺”;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同时,巡察办设立巡察组作风纪律问题监督电话,实行监督“双轨制”;巡察办对所有巡察人员全面监督,巡察组在驻点期间成立临时党支部,组长为临时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任命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实行监督“双控制”;巡察反馈时,针对巡察人员作风纪律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同步开展问卷调查,实现监督“双向制”。

四、以“立制”为手段,在巡察过程中严守“规范”

巡察工作纷繁复杂,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形成一些具有特色的经验制度。一是构建“横向协调”的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人员抽调、年终考核等方面的职责,构建全面协调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巡察工作精准发力、同向发力、有效发力。二是树立“规范明确”的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巡察工作“一规定三规则”,指导巡察工作规范开展。研究制定出台《区委巡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相关责任,优化巡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流程和规范。三是明确“巡察回避”的原则。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细化制定出台《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回避制度》,明确适用的对象和范围,回避的类型和方式,问责的依据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巡察干部履责程序,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巡察工作客观公正。

五、以“创新”为动力,在发展延伸中力争“突破”

2018年,我们将牢记总书记“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论断,深入推进各项创新工作有序开展,力争做到“酿奇谋”“出奇招”“见奇效”。一是“三步走”探索村居“网格化”巡察。第一步“责任化”驻点。全区7个镇街,91个村居,每个村居安排2名巡察干部(后备)驻点,每月必须开展驻村联络,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现问题,为选准巡察对象、制定巡察方案打好基础。第二步“网格化”巡察。一方面,按照地理方位的“有形”网格,在巡察镇街时,延伸巡察所属部分村居,起到联动效应。本轮我区巡察3个街道,实现街道“全覆盖”,并“延伸式”巡察9个村居。另一方面,按照各村居特点,建立“无形”网格,根据各村基层党建情况、经济发展情况、违纪问题查处情况、信访举报情况,每轮在常规巡察时,划定一个重点,开展“主题式”巡察。本轮我区成立1个村居巡察组,对3个经济薄弱村开展以“扶贫”工作为重点的巡察,增强针对性,提高进准度。第三步“常态化”监督。一方面,驻村干部作为“不走的巡察组”,严格督促、检查被巡察村居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对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研判,组织实施专项巡察或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构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做好经验提炼总结;开展“一组一课题”、“一组一创新”特色工作,把“信息”“课题”“创新”三项工作一体推进,让信息研究成果,寓于巡察工作实践,并进一步促进课题研究,形成巡察工作水平的“螺旋式”上升。

六、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建议

巡察工作汇报篇(4)

首先,我代表xx公司对巡视组各位领导莅临xx表示热烈欢迎!下面,就公司巡视工作准备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巡视工作准备情况

(一)贯彻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公司工作部署的情况

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决策和工作部署。一是利用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系统学习集团公司会议决议、文件精神等,提高认识;二是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牵头办理,明确责任;三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完成时限等,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xx公司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丛书,为更加规范高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管理工作,构建长效机制。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情况

1、在公司管理中,对于无制度明确规定及相对复杂事项,公司班子成员利用驻地工作优势,经常沟通交流或采用碰头会的形式进行集中研讨,少数服从多数,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结合公司实际,明确了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报告执行董事批准,重要岗位任职必须经党工委会研究等,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巡察工作汇报篇(5)

县委巡察办:

根据中共xx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团县委等15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的通知》要求,2013年以来,我单位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无超编进人、假履历、假档案、假身份、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参与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问题。现将我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我单位“三定方案”编制人数x名,实有x人(其中转岗科级干部x名,退二线x名),空编x个。领导职数配置为专职党组书记、副主席x名,党组成员、副主席x名。下设机关党支部。根据“三定方案”及领导职数配置的相关要求,目前我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无超配情况。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19年,调整科级干部x名,xxx同志为xx党组书记、副主席,xxx同志为xx党组成员、副主席。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

(一) 落实“四项权力”, 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13年以来,我单位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制定方案、申请报名、审查资格、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推荐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考察,做到 “三查、三谈、三审”:“三查”,即查思想动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干部职工、与分管领导、与同科室人员谈; “三审”,主动请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综治信访部门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单位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将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拨。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13年以来,我单位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干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缺乏专业人才。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进一步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巡察工作汇报篇(6)

省公司党委巡察组      组长

各位巡察专员,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巡察工作安排,现将我公司2013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队伍情况

XX分公司纪委设有纪委书记1名(兼任副总经理),纪委委员2人(中层部门负责人兼任),纪检监察管理员1人(党务管理员兼任)。

公司党委设6个在职党员党支部,每个支部设1名兼职的组织兼纪检委员。

二、2013 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XX分公司纪委在上级党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两个责任”推出新举措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几年来,XX分公司坚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制度。党委、行政坚持每年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营发展工作一同部署,同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各级领导人员履行责任的严肃性,企业经营发展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四同”机制。每年初通过党委会、联席会等形式,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主协办部门,明晰具体目标、工作要求和推进措施。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落实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落实纪委书记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对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每年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约谈部室、中心、支局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近几年来,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坚持对部室、中心、支局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适时开展廉洁提醒谈话。加强纪委对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在办公室对部室、中心、支局负责人竞聘任免征求纪检监察意见这个环节,针对一些关键、敏感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监督。

三是加强监督职能。XX分公司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对企业经营状况、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对于查实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认真问责追究。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得到新提升

一是抓好重点教育。每年年初,公司党委、纪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年度反腐倡廉暨纪检监察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省、市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每年初制订公司反腐倡廉暨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总结上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当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党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或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每年1-2人次。认真组织公司新上任中层管理人员、重点部门( 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培训教育。自去年开始,公司制定了廉洁宣讲、廉洁约谈清单级管控表,进行年度管控。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每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先后开展了“同心、同行”、“两学一做”、反腐倡廉教育“五个一”等主题教育,使广大党员、关键岗位员工,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规范各级人员的从业行为。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学习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习集团、省、市公司关于廉洁从业有关制度规定等,帮助其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采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通报等教育方式,从反面典型汲取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效果。近年来,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参观扬州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领导干部集中收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永远在路上》等多部专题警示教育片等;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为主题的专题党课。

(三)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公司下发了《关于中国电信XX分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策 “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强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的通知》、《XX电信分公司机动车辆管理、考核办法》,转发执行《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业务招待活动实施规范》、《关于加强招待费等重点费用管理及报账的通知》、《首签责任制管理办法》等项制度,开展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配备使用以及出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差旅费管理、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标准和要求。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按规定标准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纠正。及时配合处理上级纪委、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督促各部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作风问题的排查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原则和要求落到实处。完善作风管理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民主监督。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专项工作;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之前,及时进行会议强调、传达下发文件通知、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并针对重点环节进行现场检查,不断重申相关纪律和要求。

三是开展学习讲座。公司党委及时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及时学习历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并落实上级纪委廉洁约谈制度。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开展“4+N”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开始,在全公司范围持续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小金库、选人用人、领导及亲属围绕企业经商、采购及业务合作四个领域,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2017至2018年,持续深化四个专项治理,2018年增加了网络资产迁移赔补和渠道佣金调账领域的专项治理,组织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把专项治理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中,聚焦薄弱环节,梳理风险点,形成管理闭环和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二是认真完成巡视巡察整改任务。以落实巡视反映问题为契机,做好巡视巡察后整改工作,针对集团第二巡视组对江苏公司巡视反馈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化落实四个专题治理、防控企业管理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以及市公司梳理出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37项整改任务、101条整改措施,全面对照梳理本公司存在的问题、整改任务及具体措施,成立了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分管领域第一责任,集中人员力量,用最短的时间,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整个巡视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纪委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督办。

三是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对公司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员工信息重新梳理,完善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库。根据上级公司要求,组织全公司排查廉洁风险点,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计划地落实整改,切实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2019年2月,开始着手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方位组织进行企业廉洁风险点排查和开展廉洁风险防控。

四是加强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组织协调源头防腐工作落实,主动参与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控,积极参与有关制度的研究制订,参与干部考察、人员竞聘、资格审查等项监督和测评工作;加强对工程、采购、业务合作、资产处置等交易活动的监督,重点强化对成本类采购项目招标过程的监督。

(五)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全面履行职责的新要求

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纪检监察人员。建立了全公司纪检监察联络员网络,在公司纪委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推进纪检监察人员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公司纪检监察微信群,下发了《XX分公司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时传达纪检监察文件和要求以及一些典型案例,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学习,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之处

1、“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仍有少数同志认为在当前经营发展任务较重的情况下,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发展上,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2019年初,扬州分公司在对XX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通报中指出,党委领导参加基层调研有调研,但偏重经营发展,对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少;支部书记轮训和党员培训工作缺乏主动意识。主题实践、党员示范区(岗)、主题党日、“一部一品”等活动缺乏创新;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中层管理人员出国(境)管理、信息备案,定期核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出国(境)电子申请审批流程执行欠完善。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员工交流轮岗计划、新履职纪检监察人员变动未及时上报。反腐倡廉宣讲集中在年末开展,纪委书记缺少反腐倡廉专题巡讲。

2、执纪监督力度不够。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认识不足、研究不深,工作仍停留在执行上级指令性工作较多,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动作,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不够,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在爱岗敬业、责任担当、遵章守纪、执行规范等方面,纪委监督责任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造成实际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时有发生。

3. 党风廉政教效果不佳。几年来,公司纪检监察逢年过节通过OA邮件、强基网短信等方式向公司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发送廉洁短信300多条次;也通过会议进行了传达文件、讲党课、到反腐教育基地参观展览、集中收看反腐警示片等一系列活动。但总体看,形式单一,提醒警示教育的效果不佳。廉政教育流于说教形式,缺乏创新,难以深入人心,针对性和有效性弱化。有少部分党员干部将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当成形式,应付的心态较强,学习心得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剖析自我的情况少,达不到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的目的,导致学习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公司有些党员干部觉得贪污腐败与自己根本没有关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漠然的态度,没有形成全员监督的良好氛围。

4、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深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察工作也只进行一些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够,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经营发展工作上存在违反公司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还不够,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015年及之前选人用人的严格程序和规范性存在瑕疵;

(2)成本方面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成本,形成跨期确认及滞后确认成本情况;

(3)收入确认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

(4)福利费使用存在不规范现象;自查自纠发现,2013年后,发生59万元福利费用于客户关系费、招待费等现象;

(5)2013年后,有一名党员违纪,受到警告处分。党纪处分执行不到位。2019年2月,根据市公司监察室的通知,我们按照《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我公司2014年6月对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中YYXX党委〔2014〕4号)文件中“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实际没有执行到位,当初只停发了2014年8月绩效工资、2014年9月绩效工资的50%,随即按通知要求进行了整改,将2014年7月绩效工资(4842元)、2014年9月绩效工资的50%(2071元),合计6913元进行了补考核操作,并将情况与当事人见了面。

这些问题目前已经自查整改。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平时提醒教育“扯袖”不够,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5、一线承包岗位教育、监督需要进一步强化。XX分公司有18个一线承包单元,各类资源穿透后的使用、员工的绩效分配等热点问题,个别单元仍存在问题,在精三扫二次分配上,个别支局存在发放不规范、不透明现象,支局民主理财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对一线管理者的纪律意识教育,强化监督,提升管理水平。

6、“四风”整治工作还需不断深入。各级管理人员在与一线员工的沟通交流中,业务层面的交流多,对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不深入;有时未能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仍在各级管理层面不同程度的存在,抓工作点到为止,缺少钉钉子的精神;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之风还未真正形成。对一些根本性的影响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因素尚未完全调动起来,消极的、负面因素还没有得到充分消除。

7、纪检监督工作的体系化不够。缺乏系统的思考和系统的安排,导致公司个别部门在抓廉政建设工作时未抓到点上,面对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面对各项新业务层出不穷,内控制度有了新的要求,廉洁制度却没有能够及时更新升级、适应新的要求。纪检监督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还难以量化评估,可操作性不强,考核实效性不够。月度、年度对基层部门考核上,没有廉政建设基础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仅有发生问题后的考核。

8、纪检监察人员的力量和专业技能亟需提升。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力量还不足,纪检监察管理员还兼任党务管理员。虽在各党支部增设了兼职纪检监察员,但在专业技能上与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和任务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削弱了工作的有效性。

以上是XX分公司2013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可能还有一定的疏漏,请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进一步指出,并对XX分公司自查分析的存在问题,作深入剖析和指导,XX分公司纪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上级公司党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推动XX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干部员工廉洁成长提供坚强保障!

特此汇报,请巡察组批评指正。

巡察工作汇报篇(7)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围绕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审计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内设机构7个(机改前4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与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与企业社保外资审计股、政策跟踪与教科文卫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目前,县审计局实有干部职工18名(挂职干部1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审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较好的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作用。

1、突出政治建设,落实“两个维护”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坚定不移的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学与悟结合起来,落实到推动本职工作、促进审计事业发展上,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二是牢牢把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任务,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做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表率。

2、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去“苗头”。同时局党组书记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审计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实行廉政双向承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三级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二是注重领导表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主动征求单位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吸收各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做好改进工作。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严执行外出备案制度、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审前廉政谈话、领导现场检查、审计纪律公示、廉政回访等制度,做好审计全过程的监督不断加大对审计一线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审计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审。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强化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警示片及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来教育警示大家,使全局干部职工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更高的敬畏之心;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教育全体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从审”意识,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深刻教训,坚定理想信念,不碰纪律规矩红线,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做知纪守法的“明白人”,当清风正气的“践行者”,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继续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个人面对面谈话,谈话直面问题针见血,既谈工作问题,也谈学习和思想可题,更要指出廉政风险点,敲响廉政警钟;签订了廉洁从审承诺书,号召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治的审计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与班子队伍建设齐头并进,以抓班子带队伍为突破口,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距离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理论学习有要求才被动应付,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细、不全面。有的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静不下心来学,坐不下身来学,养不成学习习惯,“工作忙,没时间学”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托词。

(二)党的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部分党员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三)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认为业务工作就硬指标,完不成任务要问责,以工作忙为理由,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多,党建工作整合统筹安排不够、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抓决策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

(四)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

(五)党建工作保障不足。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六)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

(七)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足。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的现象。

(八)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够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阶段,有时因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党风廉政的工作过多的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习惯于“上传下达”、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

(九)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思想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做得不够,少数审计人员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审计业务工作上,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此项工作安排不力,措施也不够到位;在廉政教育学习上存在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学习教育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而深入研究剖析、集体讨论较少。

(十)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平常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的标准上去把握,部分职工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部分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偶有发生。

(十一)存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现象。对财务凭证审核把关及公务用车报账审核不严,存在发票与清单内容不相符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党组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以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抓住落实党建责任制这个关键,进一步强化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党组(党支部)工作职责,增强各级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部门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财务报销,规范发票报销行为与手续,做到报销审核手续齐全,使用发票规范,对已报销的发票与清单内容不相符的情况进行整改,不符合报销的费用进行退缴,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全面落实廉洁从审、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切实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坚持和完善审计进点会、审计公示、执纪反馈等制度做到审前提醒、审中检查、审后回访,切实打造一支对忠诚、严谨自律、开拓创新、敬业进取,勇争一流的审计干部队伍。

(四)坚持廉政纪律是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将廉政监督贯穿审计全过程,健全完善审前、审中、审后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审计干部依法审计、廉洁审计。以“依法、程序、质量、文明”为总要求,形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执审之风,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之风,热爱审计、甘于奉献的敬业之风,争先创优、工作一流的进取之风,廉洁从审、一心为公的清廉之风。

(六)明确学习内容,加强学习针对性,有重点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业务方面的知识,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服务大局的需要。其次,坚持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安排时间自觉学习,同时组织好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职工集体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

巡察工作汇报篇(8)

2014年以来,在市委、政府,市纪委领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作风为突破、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障、监督为关键、纠风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成效明显,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纪委杨光忠书记到市局调研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树牢任务观念,摆上重要位置。局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基础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同频共振,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建,以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每年初,局党组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局领导岗位变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所负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完善县区司法局纪律监察联络员制度,形成市局与县区局纪律监督网络。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细化责任内容,严格责任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向基层延伸。三是强化以制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廉政责任风险防范排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严格”“十不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措施,对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人事任免、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细化。同时,每年针对新的形势任务,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四是注重固本正源,深化廉政教育。增强纪律约束意识。印发《准则》、《条例》、《论述摘编》和系列讲话学习计划表,利用周四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等,增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警示教育密度。充分利用局电子屏、宣传栏、局办公楼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密度。采取观看警示片、召开警示会、参观教育室等措施加大警示教育的频率,实现了以案预警,以事育人教育效果。注重搞好结合。主动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推动自查自纠常态化制度化。2014年以来,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32次进行学党章党规等内容辅导。先后邀请市委讲师团、市纪委宣讲团成员,以《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等为题,进行辅导讲课,人人写出心得体会,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严肃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执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了“庸懒散”、“六个清理、六个规范”、“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明查暗访。建立社区矫正巡查制度,纪检组会同社区矫正、政策法规等业务科室,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巡查55个司法所,问卷调查87人,与班子成员、纪检监察联络员等座谈40余人,下发整改函21份,整改问题32起,对4名司法所长进行了组织、纪律处理。突出重点执法岗位监督。纪检组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抽选工作进行监督,2年来,对5起案件9名人民监督员抽选过程进行了监督。对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办案质量、办案补贴发放进行了检查监督,并进行了通报。严格纪律审查。对“庞氏母女疫苗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失火隐患责任查处进行审查监督。对13起投诉律师案件进行了查处,对4名律师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1名公证员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自2014年以来,对提拔的1名副县级党外干部,11个评先创优集体和19名个人进行了把关。严格效能监察。制定了效能监察考核办法,纪检组牵头每季对全局机关科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奖惩和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作为机关人员选拔任用、晋级的重要参考。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分别与县区局、市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谈话34人次,征求基层对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150余条。

二、正视差距,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当前,群众的法律诉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行政队伍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落实“两个责任”氛围还不够浓厚。局党组虽然每年都开会部署、讲话强调、出台文件和签定责任书,但在具体抓工作落实抓执行方面有时力度还不够,检查督导还不到位,甚至上级有要求时就紧一阵子,业务工作忙时就有所放松,经常性廉政教育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树的不牢,教育提醒不经常,没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在经常、抓在经常,形成浓厚氛围。多数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少,对下属事业单位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充分。班子成员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日常工作,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没能很好的落实纪检组长主业主责要求,业务工作忙时,就安排分配了其他任务,影响了专职抓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市局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够强,工作主动性不够高,在探索监督执纪问责路子方面,办法不多,创新不够,在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致,在抓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办法不多,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标准还不是很高。局党组普遍认为司法局党风廉政“危险系数”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重,所以在抓工作落实中,有时标准定的不高,尺度卡的不严,制度笼子拧的不紧,甚至存在“只要工作落实了就行”的偏面认识,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高标准,抓成高质量。有些局领导和基层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理解为只要自身做好廉洁自律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队伍作风建设抓的不紧,要求严。有些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队伍中的问题,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避重就轻。就拿考勤制度来说,制度落实不严格,结果运用不及时,对个别迟到早退情况处理的不到位。

(三)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对县区司法局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不够,总感到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是属地管理,虽然在县区司法局建立了纪律监督联络员制度,但监督执纪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县区局党组认为,本单位纪检组由县区纪委统一派驻,纪检组牵头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纪检派员监督,局党组汇报好,配合好就行,不需要牵涉太多精力、人力和财力。有些局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在抓廉政工作时方法单一,没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对上级精神只会采取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比着葫芦画葫芦,没有创新意识和突破精神,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针对性,工作开展流于形式。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行业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不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强,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脱了节。个别司法所工作人员纪律松弛、庸懒散慢,还存在执法办事不公道,说话执勤不文明的现象;一些法律服务人员办案不规范、收费不公开,不认真履行职能,玩忽懈怠,损害了群众利益;个别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意识缺失,对当事人虚假承诺,给群众带来损失;部分法律服务人员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执业过程中以胜诉为最高宗旨,忽略矛盾根本解决,忽视民事调解宗旨。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纠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和冲击估计不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个别同志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警醒。二是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教育内容简单、方式传统、形式单一,无法触及个人合理追求,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个别人的思想疙瘩得不到有效疏导,教育效果不明显。三是制度执行力还不够严。有的制度制定不是很科学,有的过于笼统,执行起来幅度大、弹性大,刚性不足。有的对违纪行为处理震慑力还不够大,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发生的违纪问题,出于种种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行处理,降低了规章制度的刚性,丧失了党纪法规的威严,助长了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四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广。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领导干部不愿触及矛盾,不愿揭露和查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干部存在思想顾虑,不愿瞪起眼来叫真,拉下脸处理。监督触角还不够宽泛,例如办理公证、案件,收费不公开,案件程序不公开,致使监督不够充分。监督合力还不够明显,纪检、行业协会、财务审计等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尚未完全形成协调作战。

三、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一)狠抓行为规范。一是坚定立场不摇摆。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把政治坚定放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坚决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二是严守规矩不偏向。要求全体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循、严格践行,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三是规范言行不踩线。要求继续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决保证执行党纪禁令的严肃性。

(二)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二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向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三)狠抓监督防范。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确保形成的制度规范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重点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考评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在执法环节出现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制度,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落实走样、执行打折或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巡察工作汇报篇(9)

2014年以来,在市委、政府,市纪委领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作风为突破、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障、监督为关键、纠风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成效明显,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纪委杨光忠书记到市局调研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树牢任务观念,摆上重要位置。局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基础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同频共振,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建,以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每年初,局党组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局领导岗位变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所负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完善县区司法局纪律监察联络员制度,形成市局与县区局纪律监督网络。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细化责任内容,严格责任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向基层延伸。三是强化以制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廉政责任风险防范排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严格”“十不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措施,对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人事任免、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细化。同时,每年针对新的形势任务,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四是注重固本正源,深化廉政教育。增强纪律约束意识。印发《准则》、《条例》、《论述摘编》和系列讲话学习计划表,利用周四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等,增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警示教育密度。充分利用局电子屏、宣传栏、局办公楼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密度。采取观看警示片、召开警示会、参观教育室等措施加大警示教育的频率,实现了以案预警,以事育人教育效果。注重搞好结合。主动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推动自查自纠常态化制度化。2014年以来,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32次进行学党章党规等内容辅导。先后邀请市委讲师团、市纪委宣讲团成员,以《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等为题,进行辅导讲课,人人写出心得体会,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严肃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执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了“庸懒散”、“六个清理、六个规范”、“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明查暗访。建立社区矫正巡查制度,纪检组会同社区矫正、政策法规等业务科室,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巡查55个司法所,问卷调查87人,与班子成员、纪检监察联络员等座谈40余人,下发整改函21份,整改问题32起,对4名司法所长进行了组织、纪律处理。突出重点执法岗位监督。纪检组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抽选工作进行监督,2年来,对5起案件9名人民监督员抽选过程进行了监督。对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办案质量、办案补贴发放进行了检查监督,并进行了通报。严格纪律审查。对“庞氏母女疫苗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失火隐患责任查处进行审查监督。对13起投诉律师案件进行了查处,对4名律师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1名公证员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自2014年以来,对提拔的1名副县级党外干部,11个评先创优集体和19名个人进行了把关。严格效能监察。制定了效能监察考核办法,纪检组牵头每季对全局机关科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奖惩和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作为机关人员选拔任用、晋级的重要参考。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分别与县区局、市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谈话34人次,征求基层对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150余条。

二、正视差距,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当前,群众的法律诉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行政队伍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落实“两个责任”氛围还不够浓厚。局党组虽然每年都开会部署、讲话强调、出台文件和签定责任书,但在具体抓工作落实抓执行方面有时力度还不够,检查督导还不到位,甚至上级有要求时就紧一阵子,业务工作忙时就有所放松,经常性廉政教育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树的不牢,教育提醒不经常,没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在经常、抓在经常,形成浓厚氛围。多数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少,对下属事业单位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充分。班子成员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日常工作,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没能很好的落实纪检组长主业主责要求,业务工作忙时,就安排分配了其他任务,影响了专职抓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市局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够强,工作主动性不够高,在探索监督执纪问责路子方面,办法不多,创新不够,在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致,在抓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办法不多,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标准还不是很高。局党组普遍认为司法局党风廉政“危险系数”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重,所以在抓工作落实中,有时标准定的不高,尺度卡的不严,制度笼子拧的不紧,甚至存在“只要工作落实了就行”的偏面认识,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高标准,抓成高质量。有些局领导和基层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理解为只要自身做好廉洁自律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队伍作风建设抓的不紧,要求严。有些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队伍中的问题,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避重就轻。就拿考勤制度来说,制度落实不严格,结果运用不及时,对个别迟到早退情况处理的不到位。

(三)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对县区司法局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不够,总感到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是属地管理,虽然在县区司法局建立了纪律监督联络员制度,但监督执纪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县区局党组认为,本单位纪检组由县区纪委统一派驻,纪检组牵头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纪检派员监督,局党组汇报好,配合好就行,不需要牵涉太多精力、人力和财力。有些局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在抓廉政工作时方法单一,没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对上级精神只会采取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比着葫芦画葫芦,没有创新意识和突破精神,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针对性,工作开展流于形式。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行业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不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强,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脱了节。个别司法所工作人员纪律松弛、庸懒散慢,还存在执法办事不公道,说话执勤不文明的现象;一些法律服务人员办案不规范、收费不公开,不认真履行职能,玩忽懈怠,损害了群众利益;个别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意识缺失,对当事人虚假承诺,给群众带来损失;部分法律服务人员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执业过程中以胜诉为最高宗旨,忽略矛盾根本解决,忽视民事调解宗旨。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纠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和冲击估计不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个别同志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警醒。二是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教育内容简单、方式传统、形式单一,无法触及个人合理追求,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个别人的思想疙瘩得不到有效疏导,教育效果不明显。三是制度执行力还不够严。有的制度制定不是很科学,有的过于笼统,执行起来幅度大、弹性大,刚性不足。有的对违纪行为处理震慑力还不够大,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发生的违纪问题,出于种种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行处理,降低了规章制度的刚性,丧失了党纪法规的威严,助长了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四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广。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领导干部不愿触及矛盾,不愿揭露和查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干部存在思想顾虑,不愿瞪起眼来叫真,拉下脸处理。监督触角还不够宽泛,例如办理公证、案件,收费不公开,案件程序不公开,致使监督不够充分。监督合力还不够明显,纪检、行业协会、财务审计等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尚未完全形成协调作战。

三、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一)狠抓行为规范。一是坚定立场不摇摆。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把政治坚定放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坚决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二是严守规矩不偏向。要求全体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循、严格践行,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三是规范言行不踩线。要求继续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决保证执行党纪禁令的严肃性。

(二)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二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向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三)狠抓监督防范。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确保形成的制度规范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重点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考评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在执法环节出现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制度,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落实走样、执行打折或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巡察工作汇报篇(10)

一、十六大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工作思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1、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6.1亿元,比2002年增长15.6%,年均递增4.9%,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平稳增长,2005年实现1.26亿元,比2002年增长25.1%,年均递增7.8%;三年处理潜亏挂账9.9亿元,剥离核销企业不良贷款14.1亿元。

2、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坚持“宁可少要gdp,也要保护大森林”,把生态建设纳入到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并作为考核基层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率先在全国国有林区启动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认真实施“天保”工程,调减木材产量,切实加强“三总量”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不上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项目,果断停止了“两江”源头的砂金开采。建立以木材检查站、家庭管护站和专业人员机动巡逻为主的“三道防线”,开展了以打击滥砍盗伐、偷拉私运为重点的“绿剑行动”。三年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009起,依法依纪处理1404人,挽回经济损失486.5万元。三年累计减少森林资源经营性消耗535.3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增加4.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1.4个百分点,新建1个部级和3个省部级自然保护区。

3、特色产业发展迅猛。发挥林区资源丰富、区位独特和冷凉型气候等优势,突出发展生态旅游、特色养殖、绿色食品、兴安北药、林产工业和矿产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3年来,生态旅游呈现出喜人的发展态势,举办了中国大兴安岭北极光节、黑龙江源头冰雪汽车挑战赛、北极光冰雪节等活动,生态旅游知名度显著提升。2005年旅游接待人数17.5万人次,旅游收入1.04亿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1.2倍和1.5倍。大力发展鹿、獭兔、狐(貂)等特色养殖,2005年鹿存栏1.7万头、狐、貂、獭兔13.4万只,畜牧业实现产值3.3亿元,比2002年增长1.9倍。绿色食品的销售收入、兴安北药和林产工业的产值比2002年分别增长40%、6.6倍和22.8%。矿产开发业进展顺利,原煤产量大幅提高,上半年达到92.8万吨,同比增长72.2%。

4、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率先在全国进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组建了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和加格达奇森林资源管理分局。坚持“三个退出”(国有资产、国有职工身份、林业集团公司担保)原则,完成了14户直属大中型企业和341户国有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认真总结推广前哨林场、奋斗林场改革经验,进一步加快林场改革步伐,共撤并林场15个、分场13个、经营所13个、贮木场14个,精简管理人员2081人。坚持“全党抓经济,全民搞招商”,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项目407个,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31个,招商引资14.67亿元。工业园区建设开始启动,投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已引进入园项目18个,预计引进资金12.97亿元。我区作为黑龙江省对俄开放的前沿阵地,紧紧抓住全省对俄贸易升级的战略机遇,依托地缘优势,积极发展境外采伐。2005年末,全区境外采伐35万立方米,比2002年增长1.8倍。同时,与美国、日本等2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经贸往来,200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836万美元,比2002年增长2倍。

5、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了574公里的加漠公路和206公里的塔呼公路,投资2.85亿元、总里程376公里的2条通县公路和14条通乡通村公路也已开工建设。洛古河大桥通过了国家批复。漠河支线机场开工建设。加格达奇西道口立交桥、新世纪广场、艺术剧院、会展中心、血站和北山生态植物园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竣工,加格达奇的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和林业局的基础设施也都发生了巨变,新建扩建城镇道路77公里,新增自来水日供应能力4.1万吨,5万人结束了长期饮用地表水的历史,集中供热面积210万平方米,年均递增26.8%,新建经济适用住房70.49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5.46平方米,比2002年增加1.36平方米,互联网用户增长72.7%,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6、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广泛深入地开展“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八荣八耻”等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开展“感动兴安”评选活动,对先进人物和集体进行广泛宣传。按照“两个提高,两个延伸”(提高文明素质,提高城镇环境管理水平;环境建设向干净延伸,向乡镇、林场延伸)的要求,开展了“文明乡镇林场”评比活动,城乡卫生环境明显改观。认真实施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打造“冰雪基地”和“管乐之乡”,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和管乐教育走在全省前列。加强了文明创建工作,林业集团公司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漠河县北极村被命名为“全国文明村镇”,西林吉、图强、韩家园林业局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1、贯彻科学发展观,确定生态林区的发展定位。“十五”时期,我们从大兴安岭的实际出发,将大兴安岭的发展定位在生态林区建设上,提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总体思路,既要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又要发展林区经济。“十一五”时期,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我们又进一步深化拓宽了总体工作思路,赋予其新的内涵,概括为三句话: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社会主义新林区的基本内涵: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实践证明,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符合我区发展的实际,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林区区情。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班子成员分散自学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组织开展了“兴安论坛”活动,为发现人才,提高素质,推动发展搭建了平台。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并组织领导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其加快发展的经验。结合省委开展“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活动,积极倡导不甘落后、敢于较真、吃苦耐劳、人人有责和科学统筹的“五种精神”,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内创一流,外争上游”活动。

3、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明确了党组织抓经济工作的方法,主要是出思路、用干部、抓重点、建机制。出思路,就是谋大局、把方向、管大事,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及重大决策上。用干部,就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抓重点,就是抓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在招商引资、重点产业、国有企业改革、亏损企业扭亏、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上带头抓、负责任。建机制,就是明确了党组织抓经济工作的奖惩机制。按照全省市(地)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工作实绩考评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为保证全省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

3年来,我们始终把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决策重大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制定了《地委常委会议和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地委常委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措施,制定重要政策性文件,谋划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每次召开常委会议,都事先把要讨论的议题和相关的材料发给常委和列席的同志征求意见,请大家在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然后集思广益,综合大家的意见再进行决策。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强调每位常委既要独挡一面,敢于承担领导责任,大胆地工作;又要熟悉全局的情况,为全局性工作当好参谋,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对于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集中领导、集中时间,统一行动,齐抓共管。特别是在扑打森林火灾中,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从大局出发,不分党政,不计较分工和排序,团结一致投入到扑救工作之中。

2、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处理地委与人大、行署、政协的关系上,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人大、政协党组书记列席常委会议等制度,支持人大、政协依法发挥作用。不定期地召开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几大班子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碰头会,通报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各班子能紧紧围绕地委的工作部署齐心合力抓发展,班子之间和班子成员之间以诚相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地委还加强了对下级党委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了《地级领导干部指导下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地委常委联系点制度,每位常委负责联系点的班子建设、经济发展、、防火等工作,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实际问题。2004年以来,地委建立了政工例会制度,地委党群部门每月一汇报,县级党委每季一汇报。通过实行政工例会制度,对重点工作采取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的推进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坚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一是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广泛征求人大、行署、政协和群众团体、党外民主人士以及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最后召开地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对征求上来的8504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含向群众说明的问题)8470条,整改率达到99.6%。先进性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率达到99.97%,多次受到中央及省委巡回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二是情况通报和情况反馈制度。对于重大决策和事项,通过召开大会和媒体传播等途径向党员干部传达,增强党员干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健全来信来访、信息反馈、领导接待日等工作制度,以及设立专线电话、电子信箱、民主意见箱等多种形式,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或建议能及时反映上来。

四、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3年来,地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与创新,使一大批想事、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2003年以来,地委共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干部35次,任免处级干部872人,其中提职236人(正处级67人、副处级169人)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地委始终坚持围绕发展选干部,围绕发展用干部,在全省率先提出制止跑官要官,对凡是跑官要官的,都暂缓提拔,延长观察,让那些不事张扬、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的干部担当重任。坚持把创建“发展型”班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作为主要考核标准,制定了关于严厉查处和坚决杜绝“跑官要官”及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14条措施,建立了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县区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考察评价指标体系。

2、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都作出进一步规范,地委在认真执行的同时,结合实际进行制度创新。一是实行“自然人”推荐制度。不论组织推荐还是个人推荐,都必须注明一位自然人承担推荐责任。凡所推荐干部出现问题的,一律追究推荐人责任。目前,地委对所有新提职的干部都建立了推荐提名责任档案。二是实行“海推”制度。考察组不带框框、不定人选,凡是民主推荐票率低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票率达不到70%的,均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2003年以来,有18名干部因此被取消了考察资格。三是实行“四差”选任制度。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上书记办公会,在“四差”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两名以上的人选,供大家比较和选择。四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管理体制的特点按政企合一、纯政府、纯林业局等三种类型评分标准设置分值,明确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班子档次和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3、加强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去年以来检查县级党委38家,涉及提拔干部564人,召开民主评议大会13次,个别谈话195人次,查阅党委会记录56批次,部长办公会记录126批次,查档153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公示期间反映拟提县处级干部的举报,一律由地委组织部直接调查,在问题未查清之前,一律不急于做出任免决定。目前,共对反映21名公示干部问题进行了调查,查实3件,其中被暂缓提拔1人,组织调整1人,责令检查1人。

五、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情况

地委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大兴安岭实际出发,以实施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的“四九”工程(党风廉政教育“九抓”、廉洁从政“九项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九项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九项惩治”工程)为重点,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1、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地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政纪条规教育纳入了地委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之中,建立健全了地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落实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2003年以来,地委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在媒体上进行廉政承诺,在“两节”期间,地委主要领导还向各县区局、地林直各单位主要领导邮寄廉洁过节的贺年卡和廉洁短信,地级19名领导干部在媒体上发表公开信,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接受全社会监督。

2、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省委开展“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地委开展了“五承诺”、“四树立”、“两禁止”活动(“五承诺”,一是坚决拒收财物,二是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三是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四是不,五是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树立”,一是在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以公道正派、唯贤是举为核心的树组工干部良好形象活动,二是在政法系统开展以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核心的树政法干部良好形象活动,三是在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为核心的树公务员良好形象活动,四是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廉洁刚正、执纪严明为核心的树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活动;“两禁止”,一是禁止,二是侵犯群众利益)。特别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实行“五个一律”,即“处置国有资产一律拍卖,基建工程一律招标,中省直单位收费一律统一管理,木材销售一律到‘阳光大厅’,财务结算一律到结算中心”。为提高监督效果,我们定期开展检查,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定了法人超采、破坏森林资源、挪用天保资金、恶意诬告等九个方面案件为查处重点,实现了案件查办数、自办案件数、挽回经济损失数的新突破。2003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809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856件,其中大要案444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987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25.41元。

3、注重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纠正行业部门不正之风。开办了“行风热线”节目,通过参评部门与群众直接连线,解答群众咨询、解决群众投诉。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落实公办高中“三限”政策,通过开展专项举报,查处学校乱收费案件10起,处理违纪人员6人,累计减轻学生负担8.7万元。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收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行为。3年来,共检查涉药单位3665户,立案307起,收缴、销毁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价值141.3万元,取缔无证经营黑窝点27个。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区“一免两补”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粮食直补款和粮食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治理了“两工”以资代劳、村级报刊摊派和农村用电乱收费问题。

4、努力构筑招商引资平台,不断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为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确定了对外来投资企业的“八个保护”、“十二个不准”、“五个一律”、“六个保证”。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和经济发展投诉中心的作用,实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举报和有奖举报,经举报人举报查实的案件,给予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党政纪处分的,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奖金全部由被举报单位承担。2005年,对塔河中天木衣夹厂和新林绿洲盛兴木业有限公司各兑现了1万元举报奖励,3年来,全区共受理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举报156件,调查处理156件,立案查处33件,处分党员干部35人,初步形成了安商、亲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六、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我们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不定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一切从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出发,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绩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建设和谐兴安。

1、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年累计补发拖欠职工工资7471万元,在全省企业中率先全额补发了拖欠教师工资。为企业办学的在岗任课教师提高了岗位津贴标准,人均月增资216.5元。2005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52元,在岗职工年均工资9273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28%、22%、22%。投入1100万元加强社区建设。在中心城镇建成了22个标准化社区,把接待、民事调解、社会救助、治安联防等纳入了社区,积极开展各种便民服务,巩固了执政基础,维护了社会稳定。

巡察工作汇报篇(11)

一、基本情况

***成立于XX年X月XX日,共设立XX个部室。现管理企业XX家,代管事业单位X家,现有员工XXX人,其中:正处级X人,副处级X人,科级干部XX人(正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副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事业身份副科级X人),企业员工XXX人,事业人员XX人。

***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自20XX年X月以来,***党委共选拔任用干部XX名,正科级X人,副科级XX人,其中:X名副科级延长试用期任职,X名按照原职级安排工作。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在坚持干部任用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按照不同职务干部职责要求,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性格、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纪律性、规范性、严肃性。

(一)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委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干部管理有效机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选拔任用工作均经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职能作用,理顺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部、区国资委沟通协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报送了干部队伍现状情况报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

(三)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入口关。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严把入口关上,把握重要流程节点,在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的同时,坚持高标准原则,党委就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对X名副科级干部做出延长试用期半年,其中X名终止试用期按原职务职级安排工作的决定。专门进行干部任职前谈话,明确工作使命和责任,以及自身缺点和不足,提出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切实提升新提拔干部的大局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筑牢廉政意识。

(四)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现跑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弄虚作假等情况。

(五)严格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归档,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一是按选拔任用程序和类别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及时归档。二是******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学历学位真实性比对排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审核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历时六个月完成XXX余份档案的审核及学历学位比对工作,对发现的X名学历学位有问题情况经党委审核后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上报。

三、存在问题

***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中,尽管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的要求,同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许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中层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有欠缺,还不够完善。

二是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还不够到位。***由多个部门企业整合到一起,各企业从事行业领域较多,人员素质结构复杂,部分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意识不强,拈轻怕重,安于现状,有“等靠要”的思想。在个别干部身上还不同存在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不积极努力开拓市场,着力提升企业效益,而一味守摊子、挨日子、吃老本。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对上级提出的问题建议有抵触情绪、思想散漫、行为慵懒的现象。

三是对职工树立正确的好人思想办法不够多。特别是在干部组织考察个别谈话环节中,当考察组问询考察对象的主要缺点和不足问题时,被谈话人多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或回避缺点不足,或蜻蜓点水,或无关痛痒,多以不了解、没发现、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等答复,不能完全公正客观评价干部,不利于真正选拔出来政治思想合格、工作作风过硬、能力素质强的干部。

四是干部交流缺乏常态化、制度化。***成立至今,适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出让,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干部提拔任用、交流和调动等进行严格审批,一定程度造成干部交流不畅,形成了部分企业班子配备不够齐整,年龄、专业结构、梯次配备不合理等现象。不仅削弱了干部的进取精神,也影响到班子的整体合力和工作效率。

五是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中层的平均年龄不断增长,对于专业岗位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和人才储备需要不断充实和加强。从数量上看,与形势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从结构上看,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熟悉现代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园林设计、财务及法律业务的干部较为紧缺,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比例偏低。对后备干部储备和培养渠道不够多、方法不够新,力度不够大,缺少实实在在、有针对性的科学方法。

六是选人用人思想不够解放。从用人观念上看,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破除论资排辈、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处理好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与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关系,还没有完全冲破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思想障碍,大胆使用年轻干部上力度还不够强,步子迈的还不够大,与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同时,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还有求全责备的思想,容易失去用人的最佳时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领导干部队伍相对老化和活力不足。

七是对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整合后形成的干部队伍结构配比不尽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理论素质不高,工作中往往就事论事,不注意从政治和全局观察事物;专业知识能力素质欠缺,不善于学习思考;能力素质欠缺,领导水平不高;岗位教育、企业任职的意识缺乏,且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不明显。整合后***党委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交流使用,开展了专题党课等培训引导工作,着力提高和培养干部的素质,收到一定成效。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党委将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着手,努力提升企业融合度,增加归属感,着力提升干部整体素质,着力提升干部“四个意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认真总结干部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专项培训。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党委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基础。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通过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开辟专栏、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将学习范围覆盖到***所有干部群众,促使两级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广泛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取得新成效,把干部学习教育当做重点来抓。

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胆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效突出的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党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教育和自省自律强化党员的道德自律意识,引导干部努力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队伍融合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