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公平责任原则”构造问题的比较法研究

毛东恒 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舟山316022
公平责任   归责原则   扶助义务   生活保障  

摘要: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在构造上存在着缺少理论根据、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同时公平责任的存在又无法避免地产生了与过错责任原则的论理上的矛盾。否定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地位并将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限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中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问题和矛盾,但是问题和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本稿总结其他各国公平责任的责任构造,提出了以当事人生活保障和其他具体责任要素的共同作用为基础的“特殊扶助型公平责任原则”。基于特殊扶助义务的公平责任从被害人救济的角度出发,只在为保障被害人的基本生活或避免其陷入生活窘迫的情况下使公平责任人分担损失。由此明确了公平责任中考量当事人经济状况的具体内容,为基于公平责任的归责提供了确实的理论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完全独立于过错责任原则,和其他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样调整其特定范围内的侵权行为,从而也就消除了公平责任与过错责任原则既有的对立。

简介:《湖南社会科学》(CN:43-116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南大期刊 下单

关注 34人评论|3人关注
服务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