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公益诉讼中,强制调查权的缺失导致检察机关倾向于取证容易的案件,人为地缩小案件范围,也无法应对突发性公益案件的证据固定,不利于实现行政公益诉讼预防性要求。强制调查权派生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也由其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全面承担举证责任的现实决定。为了防止检察机关利用强制调查权干预行政权,应当完善强制调查权启动程序,设计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和上级机关审查决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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