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中德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所面临挑战的分析,我国和德国都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以政府为主导的“第一支柱”都在“三支柱”中居于主体地位,都采取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两国存在较多相似之处。“里斯特养老金”改革完善了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建立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目标,使得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因此,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面临相似问题的中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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