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两孩”政策施行3年后,35岁以上(含35岁)的大龄育龄妇女生育二孩的潜力得到大部分释放,生育二孩的任务理应落在25~34岁的“生育主力”①上,然而通过问卷调查和分年龄段的数据分析,发现“生育主力”只不过是理想中的称谓,这一人群是事实上的工作主力。对她们来说,“要二孩”与“要工作”的矛盾十分突出,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的冲突也更加明显,生育二孩会显著影响她们的工作岗位、工作质量和收入水平。要想使她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育主力”,必须对“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性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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