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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档案公开的限度、程序和条件

高一飞; 丁海龙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重庆401126
诉讼档案   司法公开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公开时间  

摘要:刑事诉讼档案公开就是指由刑事诉讼档案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在世界各国也是常态和常识,但在我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个案件的裁判生效了,但是诉讼档案却处在无限期保密状态。自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国诉讼档案公开的规范和实践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却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化平台;诉讼档案电子化并没有全部完成;刑事诉讼档案公开的实质规范缺乏,对于公开的内容以及公开主体都规定不详,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不具体,从而不能很好的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诉讼档案公开在时间和方式上要遵循档案法的一般规定,也有其特殊性。立法要进一步明确诉讼档案公开的范围、期限、对象、方式和时间,还要出台纸质档案的集中管理、诉讼档案电子化、制作诉讼档案的查询索引、确立诉讼档案的查询收费标准等保障性机制。

简介:《天津法学》(季刊)创刊于1999年,由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市法学会主办,CN刊号为:12-1416/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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