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族际交流的日益深入,日喀则“藏回”作为文化涵化的典型例证,是族际深度交往过程中,逐步“藏化”的群体,但是在宗教信仰与族际通婚方面,刻意保留并维持着原有的民族特征。较之内地回族严格族内婚姻的戒律,日喀则“藏回”可以接受“藏入回”或者其他民族“入回”,可以婚娶他族的配偶,但是前提条件是对方必须信仰伊斯兰教,即改变原有宗教信仰。除却极端个例外,不存在“回入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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