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抢劫罪与强奸罪都属于由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构成的复合行为犯罪,两罪的手段行为在法条上的表述虽然都是"暴力""胁迫""其他手段"或"其他方法",但是各用语的具体内涵却存在差异。总体而言,两罪在法益和体系上的区别导致抢劫罪在手段的内容上要窄于强奸罪,而在手段的强度上要大于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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