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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纪录
  • 主办单位: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 主管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国际刊号:1002-4751
  • 国内刊号:11-2750/J

中国电视·纪录杂志

China Television(Documentary)

杂志介绍:

中国电视·纪录是一本由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主办的经济期刊,2009年创刊,月刊。该刊严控学术质量,努力吸引高质量论文,为该行业领域发展建设与科研成果传播做贡献,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或订阅。本刊主要栏目有:视点、深度、观察、手记、纪录人。

  • 部级期刊 期刊级别
  • 2009年 创刊时间
  • 北京 出版地区
  • 月刊 出版周期
收录信息:

知网收录(中)

荣誉信息: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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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咨询:400-808-1731 订阅咨询:400-808-1751

中国电视·纪录杂志简介

《中国电视·纪录》创刊于2009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月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该杂志致力于推动中国纪录片事业的发展,关注国内外纪录片的创作、制作、传播和研究,为广大纪录片爱好者、创作者、研究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和展示的平台。杂志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独特的视角和丰富的内容,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杂志内容涵盖了纪录片的各个方面,包括纪录片的创作理念、拍摄技巧、制作流程、传播途径等,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深入、实用的纪录片知识。杂志关注纪录片的创新与发展,鼓励创作者勇于尝试新的表现形式和手法,挖掘纪录片的多元价值;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分享,帮助读者提高拍摄技能,提升作品质量;介绍纪录片从策划、拍摄、剪辑到后期制作的全过程,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完整的纪录片制作体系;关注纪录片的发行与展映,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观影指南和推荐。杂志还关注国内外纪录片的发展动态,报道各类纪录片节、论坛、展览等活动,为读者提供了一个了解国际纪录片发展前沿的窗口。同时,杂志还设有专栏,邀请业内专家、学者撰写文章,对纪录片的理论、历史、文化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学术研究的平台。

中国电视·纪录投稿须知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一)对拟录用的稿件,本刊将发给作者用稿通知书;对不予录用的稿件,不再另行通知。稿件自寄出后,三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书者,可自行处理,三个月内请勿一稿多投。

(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纪录片理论研究、作品评论、创作体会、行业动态、人物访谈、拍摄技术探讨等方面。

(三)正文标题:文内各级标题题号一律顶格书写,标题题号分级采用1;1.1;1.1.1等标注形式。结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二级或三级。

(四)凡在正文中出现的所有引文、引语、数据等引用资料,请务必注明精确出处,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内注明,并在文末参考文献中列出相应信息。

(五)摘要及关键词:文中必须附中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4个部分内容,要求以第3人称撰写200-300字为宜,并附3-8个关键词。有条件者,可将文题、作者、单位、摘要及关键词译成英文。

(六)图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过4 个。表题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线表(即顶线、表头线、底线),如有合计项,可以加一条分界栏线。

(七)作者单位用脚注方式(阿拉伯数字)书写在正文第1页最下方,写明所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城市(或县)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必须在文末提交个人简介。书写格式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学历、职称、研究方向等。

(八)引征注释以页下脚注形式连续编排,翻译文章中,译者需要对专有名词进行解释说明,并以【*译注】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如译者对原文内容进行实质性补充论述或举出相反例证的,应以【*译按】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

(九)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十)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标注于文章参考文献后,书写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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