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据新近施行的《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浙江省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商接作价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土地用途均不改变。全国首批12家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领到了浙江工商部门颁发的载明“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的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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