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什么叫“重要主体”?就是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离开了企业这一重要主体的参与.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是“合而不深”.学校习惯于按自己的方式培养人才,企业这一重要主体参与不深,从而产生“两张皮”现象。《意见》的出台,为推进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简介:《中国高教研究》(CN:11-2962/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