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深圳率先在国内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深圳巨灾保险方案的主要特征包括政府的主导作用、多层次的风险保障、纳入综合灾害防范体系等主要内容。深圳巨灾保险试点开创了巨灾损失的多元化补偿模式,提高了深圳市对灾害风险的综合防范能力,探索了巨灾保险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新模式。然而,深圳巨灾保险试点也存在着不足,如相关细则还有待完善、未能有效调动个人投保的积极性等。深圳巨灾保险试点对我国其他地区开展巨灾保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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