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稿件被《财税法论丛》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本刊不承担由于作者的著作权纠纷所带来的任何连带责任。
(二)符合本刊编辑方针和出版宗旨,内容健康,学术性强,具有真实性、科学性、理论性、实用性,创新性,文字精炼,语句通顺,主题明确,重点突出。
(三)引用、标注参考文献≥15条以上近五年文献,在正文中标注时,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顺序排列,请选用亲自阅读过的一次文献,不能引用内部资料、待发表和二次文献。
(四)题名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便于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一般不用副题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五)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六)带圈数字与脚注内容之间空一个字符。对文章中所引用的资料第一次进行注释时,必须将该文献的作者姓名、文献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资料所属页码一并注出。
(七)来稿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全称、最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领域和详细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八)来稿请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至8个中文关键词(摘要应使用第三人称,对文章的研究对象、方法、观点做概括陈述,而非导语、小结或评价)。
(九)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公关项目,应在首页脚注中说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在投稿时上传基金证书复印件。
(十)若文中涉及表格或图片,原则上不跨页,表须有置于表格上方的编号与表头,图须有置于图片下方的编号与图说,编号均以阿拉伯数字排序。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财税法论丛》是一本在经济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2002年创刊,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管,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办,为年刊。
该刊设置了财税法热点问题、税法总论、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财政法专栏、国际税法和比较税法、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选登、案例分析、书评和学界动态等栏目,覆盖经济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经济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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