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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两为一大全11篇

时间:2022-11-29 07:48:40
合两为一篇(1)

大处着眼是指要树立看齐意识、全局观念、战略高度;小处着手是指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落地有声,二者是知与行的辩证统一。党员干部要掌握好“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成事之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才能将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心高志远。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要高屋建瓴。善于运用战略思维,把握全局、找准重点,科学地从事具体实践活动。

三要落细落小。要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于细小之处见成效。

二、“有事胆大、无事胆小”

新形势下,面对各种挑战、各种诱惑,要处理好胆大与胆小的关系,坚持“有事胆大、无事胆小”的为政之道,有责敢当,行不逾矩,方能“行稳致远”。

一要勇于担当。在党的事业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始终直面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保持开拓进取的干事热情。

二要修炼“胆商”。办事讲方法、讲智慧,急事有胆量、难事有胆识、大事有胆略,以睿智攻坚克难。

三要修剪欲望。慎重使用权力、慎重把握欲望、慎重约束自我、慎重防微警初,心存敬畏、自我约束,才能身正影直。

三、群居守口、独居守心

守口是要守住原则,守心是要守住底线,此为修身之本。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群居与独居、守口与守心的关系,坚持慎言慎行,内外兼修,方能“善始善终”。

一要正己尽己。“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保持定力,心底无私,公道正派,以行服人。

二要大音希声。“慎言”是一种政治操守和美德修养。坚持尊重实际、深思熟虑、言行一致。

三要正心修身。“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要守住内心的道德底线、价值底线、人格底线,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四、闲时不荒、忙时不慌

古人云:“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党员干部只有灵活把握“闲与忙”“荒与慌”处事之法,保持强烈的居安思危意识,多学习、多谋划、多思考,才能以清醒的头脑、沉着的心态,挑战困难、解决问题。

合两为一篇(2)

近93年的国共史告诉我们:国共两党和则两利,分则两害。为了和平解决,早日实现国家的独立和领土完整,第三次国共合作已成为党、政、军及其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国共合作的历史进程为中心,在总结前两次国共合作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展望第三次国共合作。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国共两党的关系呈现合作、分裂、再合作、再分裂的趋势。第一次合作了北洋军阀的统治;第二次合作打败了日本的侵略;但两次合作又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合作的分裂导致大革命失败,致使日本乘虚而入;第二次合作的分裂导致内战的爆发,致使败退台湾,台湾与大陆统一的机会再次失去。两次合作失败的教训是深刻的,国共两党要站在民族大义和国家的立场上,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总结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民族、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这是国共合作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国共合作的宝贵经验

国共合作首先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什么都可以谈。国共两党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之下,建立了革命统一战线共同抗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取得了北伐战争的胜利。第二次国共合作之前,日本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国共两党捐弃前嫌,克服种种困难联手抗日,实现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作为中国近代的两大政党,虽然各自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但是随着两党执政地位的变化和几十年的发展,两党之间合作的立足点也越来越多。两党只有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重,以两岸人民的共同福祉为重,才能实现两党真正的合作。

二、求同存异,真诚相待,互相信赖,这是国共合作的另一条宝贵经验

国共两党的合作不仅需要彼此的努力还需要双方的诚意。我们要寻找到两党利益的共同点,再加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前两次都是共产党提出的,而第三次中共也在1957年就提了出来,两党必须要用诚心善待彼此,只有这样两党之间才能消除隔阂化解恩怨。

三、在合作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建立互信长效的合作机制

当今世界政党制度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一种潮流,而封建专制的个人独裁统治已经被人民所唾弃,任何政党谋求的愿望最终都会破灭。第一次合作时犯了以陈独秀为首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放弃了对革命的领导权,致使国共合作破裂。第二次时,我们吸取了前一次的经验教训,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建立了敌后抗日根据地,形成了两条路线和两个战场。在合作中不能仅凭意气来维持两党的合作,我们要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用制度束缚两党党员的行为,用正确长效的合作机制调节两党之间的矛盾,只有坚持这些国共合作才不会走向破裂。

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回顾国共合作的历史并展望未来,我们相信祖国统一大业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实现。“精禽梦觉仍衔石,斗士诚坚共抗流,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两岸双方应当共同努力,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切实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两岸人民也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合两为一篇(3)

当前两岸关系正稳步和平发展,两岸互动也由文化交流深化到经贸、文教等领域的合作,ECFA的签署和落实则“标志着两岸经济合作和交流从此进入常态化、机制化发展的新阶段”刘红,王淼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概述.统一论坛,2010(4)。强调,“我们将继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同奥巴马举行会谈:就中美关系发展提5点建议.20110120,20110102,两岸持续合作逐步成为普遍的政治共识和社会共识。面向未来,两岸当按照“先易后难、先经后政、把握节奏、循序渐进”的思路,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增进两岸人民福祉,乃至逐步破解两岸政治难题。而深入发掘和培植合作动力,并进而构建持续合作机制,则成为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内容和关键之一。本文拟从两岸持续合作的动力分析入手,探讨两岸持续合作的战略和策略,并尝试提出当前较具可行性的政策建议,以求教于方家。

两岸持续合作的动力主体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存在着多元的两岸行动者,包括个人、社会团体和政府等,不同主体在各层次、各领域两岸合作上的力度与向度各有不同,而且主体(行动者)之间也存在着互动,通过自身的行为能动地影响着两岸持续合作的范围、深度、历程和方向。

1个人

“两岸的分或合,是一个极高度复杂、庞大的工程,牵涉到两岸整体的互动发展,更取决于各自内部多数人民的意愿”田弘茂,张显超.两岸交流二十年:变迁与挑战,[台北]名田文化,2008:40,包括2300万台湾民众在内的中国人民,是推动两岸持续合作的基础动力,两岸民众间血缘、民族、文化、利益等方面的联结构成了持续合作的纽带。但两岸人民在主体作用发挥的向度和力度上却未必具有同一性和同等性,呈现多元化特征,这在台湾内部尤为显著。造成两岸民众主体性歧异的因素较多,如大陆民众比较多的受到“民族意识”、“爱国主义”的驱动,从国家、民族、政治利益的角度出发来看待两岸合作,台湾民众则有利益和安全的忧虑,即使在两岸经贸合作领域,伪“经济民族主义”的意识仍有一定的市场,更有“悲情意识”的历史沉淀。两岸个体民众在主体作用发挥方式和效能上也存在差别,中国大陆民众影响中央政府对台政策的渠道相对较少,而台湾民众则积极参与和影响两岸事务,实践中逐渐增强的主体意识极大程度地影响政府的两岸政策。

合两为一篇(4)

中图分类号:F1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9)4-0099-06

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一直是大陆在处理对台工作中考虑的重点问题,其核心就是通过机制化、规划化的协商过程,从经济合作层面对两岸关系进行基本定位,以一国内不同经济区的方式确立两岸经济合作的途径、方式、政策协调与争端解决模式,从而在使经济合作全面深化的同时,也使得两岸关系得以全面的规范,为建立两岸和平发展框架奠定物质基础。从这一角度分析,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是推动形成两岸关系总体框架的政治目标的经济化过程。

为使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大陆在面对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为促进与香港及澳门经济合作在更广阔的层面上进行,逐步消除在一国之内三个独立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中的制度障碍,分别于2003年6月29日和2003年10月17日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CEPA),并立即开始了具体实施工作。这些协议的签署不仅标志着今后内地与香港、澳门将进行更紧密的经贸合作,并由民间自发的松散形式,转变为官方协调、制度化的新模式,而且也显示出大陆推动以中华经济圈的整合力量参与东亚区域合作与国际经济新秩序建设的制度化安排。如果将这种类似的紧密合作安排扩展到台湾,就会形成一个“两岸四地经济合作区”,从而为两岸四地更紧密的经济整合奠定坚实基础。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的两岸政治情势与实现这一目标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换言之,即使两岸的政治关系已出现重大调整,台湾当局也已准备就相关议题与大陆开展协商(提出的“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议”,简称CECA,现又提出“两岸经济合作协议框架”即ECFATM)。当前,两岸关系发展中最重要的途径就是积极利用各种经贸平台,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互信的基础,同时力争建立更高层次的协商平台与沟通机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克服所存在的政治,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形成更紧密的融合创造条件。

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提出及目的

自2002年1月大陆和台湾先后加入WTO以来,两岸现有的经济合作格局面临一系列的调整,同时也为两岸未来经济整合提供了新的契机。WTO的本质是有规则的、开放的经济,在这一主旨下,两岸经济合作有必要突破以往的“民间、单向、间接”的框架,朝机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而且,随着亚太经济格局的变化,尤其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两岸经济交流交往的现有模式也有必要进行相应调整。针对这一情势,2002年1月28日,在纪念“江八点”七周年大会上,钱其琛副总理首次提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构想。对这一构想,钱副总理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指出“两岸双方已先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是双方一件大事,也是进一步发展两岸经贸关系的新契机。当前,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区域经济合作的趋势更加突出。双方都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将接受相当程度的挑战。面对共同的机遇与挑战,两岸同胞理应甘苦共尝,相互扶持。进一步发展两岸经济关系,是客观趋势所至,是两岸同胞所愿,是双方利益所在。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干扰两岸经贸交流。限制两岸经济合作的人为障碍,应当尽快拆除。两岸经贸问题应该也完全可以在两岸之间解决。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愿意听取台湾各界人士关于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密切两岸经济关系的意见和建议,以加强两岸经济合作的方式推进两岸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钱副总理的讲话当即在台湾引起强烈反响,岛内许多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官员纷纷撰文或讲话,对的此一正式提法发表各种看法,并据此提出一系列相应的主张。台湾金融研训院院长薛琦则从另一角度指出,两岸关系若停滞不前,且岛内经济改革迟缓,则台湾在亚太经济分工中将处于边缘化地位。由此引发的讨论一直延续至今。

自2005年以来,大陆一直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作为对台开展经济合作的主要目标,并列入17大报告。2008年12月31日,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以更加灵活务实的态度来解决两岸之间的分歧;并在对当前两岸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与准确把握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的六点意见,并将签署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议、建立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从而使两岸在这一问题上有了更广泛的共识。

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议即CECA是在竞选期间所提出的基本经济主张,但选后囿于岛内政局的纷争,马当局一直没有将此列为现行的两岸政策内容。2009年2月12日岛内六大工商团体于联合发表声明,要求当局尽快与大陆签署CECA。声明指出,自2009年1月1日起,大陆与东盟之间的关税税率在10%以下的项目均降至零关税,到2010年,“10+1”自由贸易区正式形成后,随着关税的逐步取消,贸易转移效应将进一步增强,台湾的石化、机械、塑胶、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出口将受到严重冲击。2月19日,在接受英文报纸《台北时报》专访时指出,一定要推动与大陆签署CECA。20日,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院长刘兆玄在接受岛内民意机构质询时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在具体规划推动CECA。这一系列的动作显示,尽快与大陆签署CECA已成为岛内执政党的主流意见,但随着与部分民众反弹声浪的逐步扩大,及其执政团队被迫在CECA议题上进行调整。3月2日,的发言人王郁琦提出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以取代在岛内备受争议的CECA。由此,台湾各相关部门均着手以建构ECFA为基本政策目标,ECFA成为现阶段台湾主张进行两岸合作的主要切入议题与拓展两岸经济合作的基本途径,使两岸合作的基本模式由全面型转向原则化,以循序实现两岸经贸关系的规范化、正常化和机制化,避免触及可能受到损害的产业,并借鉴10+1的成功经验,对于直接受冲击的产业采用早期收获方式解决其面临的实际困难,从而缓解台

湾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压力。

从相关内容可以看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目的在于:

其一,推进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尽快全面改善两岸交流中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民间、单向、间接”的模式,实现两岸全面直接双向直航,实现两岸双向直接投资,推动两岸经贸合作正常化。

其二,促进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化、规范化。推动两岸经贸关系从民间自发交流为主和纯粹以市场导向为主的模式,逐渐向规范化、机制化方向发展,从而有效解决当前两岸经济合作中存在的不均衡、不对称状况,使经济合作的成效为两岸全体民众共享。

其三,促进两岸经贸合作的全面发展与深化。强调两岸在现行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农业、金融、旅游、运输及医疗等各领域的合作,扩大及促进人才交流,实现在社会、文化、体育等与经济相关领域的无障碍往来合作,最终达成两岸经济的全面合作及融合。

当前台湾两岸经贸政策的走势分析

的高票当选既是当前台湾政治生态的结构性反映,也是岛内民意变化的结果。从选后多项民意调查的结果看,“改善经济”、“稳定两岸关系”已成为民众对新领导最大的期待,能否在这些问题上给予民众满意的答复是马团对面临的最大挑战。对而言,高期待意味着高压力,高支持率背后也蕴涵着低耐心度,尤其是在现阶段全球经济出现衰退、岛内经济持续下滑(2008―2009年度可能仅维持-1%--2%的负增长)、失业率不断攀升(创28年来的新高,保持在5%以上)、民众所得再次降低(薪资所得下降2.2%)的情况下,能否尽快改善当前台湾经济的低迷状态,部分兑现选前承诺,降低失业率、提升民众的实质生活品质与水准已成为马团队必须在1年左右的时期内予以解决的问题,而达成上述目标不仅需要有强有力的财经团队、明确的政策方向和与之相配套的措施,还需要有适宜的外部环境和民众重拾的信心。总体而言,这一挑战难度很大,能否克服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马的的政治决断力和协调能力,为台湾寻找到正确的政经发展方向。

以“开放”思维赢得选民,带领重新赢得执政权的承诺要“坚持开放、大幅松绑、释放民间的活力、发挥台湾的优势”。此前,已经数次承诺要对两岸经贸政策大幅松绑,改变的“锁岛”政策。为此,还确立了明确的开放时间表。为配合当局的政策,大陆已在各领域给予积极的支持。7月份实现周末包机和开放大陆游客赴台观光;9月份,台湾方面宣布开放两岸经贸的总计46项政策措施,其核心是放宽台湾企业赴大陆投资40%的限制,松绑关键技术登陆管制项目,并欢迎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进行新公司或是厂房的投资,包括直接参与“爱台12项建设”;10月份实现两会正式协商,并达成4项协议;11月份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实现访台;2008年4月份两会再度开展协商;5月份第3次陈江会。短期内,两岸关系的重大进展表明,对8年来所奉行的“锁岛”政策的反思和进行政策调整的决心。由此分析,坚持调整两岸经贸政策,扩大开放和实现双向交流已成为马团队执政后两岸政策的主基调。

虽然已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两岸就签署“和平协议”开展谈判,但也曾多次表示“统一不统一,可能有生之年都看不到,也不必为这着急,先把目前问题解决,让当下生活过得更好,这最重要。”因此,其两岸谈判议题的排序基本是“先易后难,先经济后政治,其次是和平协议,最后是国际空间,并提出“在进行的时候,不妨同时开始,可能有些快、有些慢”。其中有关国际空间问题的进程已提前到两岸和平协议之前,并成为民众衡量马的两岸政策是否有效的重要前提。在两岸交往的过程中,马特别强调的是,一切协商均应在规范化的机制基础上展开,目前两岸的唯一正式平台就是两会。这充分体现出马在两岸交往中注重延续既有的基础,同时也强调应加以规范。由此看出,马在两岸交往中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循序渐进、行稳致远”,这既是马谨慎、严谨的个性显现,但也可以折射出马的思维模式的延续性。在具体推进协商的过程中,马也逐步接受两党协商的建议,对于国共论坛持表示肯定,这既表明马在两岸关系问题的处理上受到党内较大的制约,也显示出马具有一定的变通性。

伴随着两岸协商议题等(现已达成9项协议与1项共识)事宜的推进,两岸金融交流和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陆资人台政策等也将相继展开。以此为基础,两岸重启事务性议题谈判管道、建立常态化互动架构的谈判也将在经济合作进一步深化的基础逐步启动。但从总体进展情况看,由于全球经济的低迷,使得两岸在经济发展方面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也面临这比较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期望短期内借助大陆的力量迅速改善台湾的经济困局的难度非常大。而从另一角度看,寻求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在当前情势下,却具有了更加深刻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通过建立有效的合作框架,一方面可以项目合作为纽带,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推动两岸产业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共同处理两岸经济合作中所面临的问题,积极参与东亚经济整合,并能够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风暴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因此,随着两岸关系情势和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具有了更深刻的意义和更大的紧迫性。

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现实性、

紧迫性与可行性

从当前两岸经济发展情势与台海关系总体走势分析,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有着很强的现实性、经济上的紧迫性和政治上的可行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从两岸经济往来的模式转变上分析,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存在着必然性。长期以来,大陆确立的对台经济工作核心可以概括为“吸引台资、以经促政”,即通过单方面吸引台商投资不断强化两岸经贸合作的程度与广度。从两岸关系发展的实践看,这一战略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随着两岸关系情势的变化,中央对台经济工作的战略目标也将有重大变化,从“单向、间接、民间”的合作方式向“直接、双向、机制化”的方向转化,从以“吸引台资”为主向以“项目合作、双向投资”的模式转变。在这种情势下,对台经济合作则需要在更新更长远的角度上进行新的调整,以适应即将来临的新情势。根据中央建立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指示精神和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战略调整的总体要求,针对大陆在新一轮发展中的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进行工作调整,以更好地把握两岸经济合作的新机遇,切实有效地推进两岸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合作,构建其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以使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在规范化的框架内展开,并为两岸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从两岸经济合作的现实情况分析,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随着台湾当局两岸经贸政策放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投资上限由净资产的40%提升到60%,并放宽相应的技术

限制,包括着手研讨开放12时晶圆和8.5代TFT-IJCD产业赴大陆投资;二是允许大陆资本进入台湾,购置不动产、投资与收购当地企业等),台商对大陆的投资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其重点在于三个方面:一是两岸合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尤其是向高附加值加工和以金融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方向发展,随着两岸相关合作协议的签署这一领域掀起新一轮的高潮;二是台资企业的发展重点向内销市场拓展,以进一步分散出口风险,创建品牌以抢占大陆市场份额,这种情况的发展对于两岸经贸关系的现有形态将产生重大冲击,此种发展方向有助于强化大陆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中承担的角色;三是随着大陆区域经济的整合与投资整体环境趋同,台商将加快向内地、尤其是向内陆地区投资,以实现与大陆经济更加紧密的互动。而此一目的的达成,更需要建构起机制化的经济合作框架。

从两岸经济合作的外部环境出现重大转变的实际状况分析,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具有一定的紧迫性。2008年是台湾政局出现重大变动的一年,尤其是全球金融风暴对经济的总体影响巨大。2008年三季度台湾经济增长率已出现负增长,全年经济增长率仅为0.12%左右,远低于台湾新“内阁”组成后不久提出的4.78%的预估值,且经济景气一直亮蓝灯,属于偏冷,分值仅为12分,创2001年以来新低。随着金融风暴已逐步向实体经济蔓延,台湾对外贸易整体下滑(2009年1-2月份,对大陆出口衰退59%),经济将呈现出偏冷的局面,未来两年的整体经济预计大体将维持在“235”水平(2009年维持-2%的增长率、2010年维持3%的增长率和总体5%的失业率),人均GDP可能略有下降。尽管从全球范围看,台湾在此次全球金融风暴中所受到的直接冲击与其他经济体相比是比较小的,但这些由外部因素所导致的对台湾经济的不利影响与马萧的竞选承诺(“633”政策)存在较大落差,从而逐步加剧了岛内民众的不满,加上在野党的持续“呛声”,使受到较大的民意压力。在这种情势下,台湾当局维持经济稳定既需要大陆在金融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对台湾经济稳定意义重大),更需要在投资与贸易方面改善当前增速日益减缓的状况,以提升对外出口,提振民众信心。因此,对台湾当局而言,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存在这一定的紧迫性。

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途径与

阶段性目标

两岸在经济发展方面强烈的互补性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主动力。大陆的自然条件与社会条件提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良环境,台湾则有着长期国际竞争的经验和高附加值生产能力,两岸经济发展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存在大量多层次、多方面互补与合作的空间。而且,两岸人民在人文氛围、语言习惯等方面基本相同,拥有广泛、深远的血缘、人缘、地缘关系,具备开展经贸交流的优越环境。两岸之间的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市场空间、技术水平和行销经验等资源如果得以有效配置,必将产生乘数效应,有助于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从当前台湾的两岸经贸政策走势和合作的可行性途径看,大陆提出的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下自由贸易区是可能选择之一。而要建立自由贸易区,首先是各地区之间贸易壁垒的消除,简化贸易层次程序,加速货物自由流通,有利于资源在地区内更加有效的配置;其次是市场规模扩大,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利用新的手段和科技成果,提高生产率,加强国际竞争力;第四,促成研发和生产的结合,相互贸易与投资的扩大;第五,以综合的力量,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加强和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关系,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对两岸而言,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前提,首先就必需进一步加强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确立与此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两岸在没有形成政治共识之前,经济合作就难以真正形成良性的、制度化的机制,经济合作的潜力就不可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当然,在解决这一问题时,也必须充分认知两岸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在和平统一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确立一个具有较大包容性的政治解决框架,以促进两岸合作发展为目标,逐步化解两岸之间的僵局。

其次,在实现包机直航正常化和“裁弯取直”的基础上,要力争进一步实现两岸的全面、直接直航;这是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前提,也是促进两岸合作与发展的必要保障,从一定意义上分析,全面直航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也将为最终解决两岸政治问题的提供坚实的基础。

合两为一篇(5)

1、加强两岸文化融合,增进两岸民众文化认同,消除“文化”的影响。

从1895年台湾被割让后,两岸隔绝近一个世纪,两岸文化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同时两岸民众被隔离,相互缺乏交流和了解,产生了疏离感或误解。就台湾而言,在日据五十年中,日本殖民者试图消灭中华文化,推行皇民化运动,对台湾民众的文化认同产生了巨大冲击,甚至培养了一批以李登辉为代表的认同日本文化的“皇民”。统治台湾后,特别是1949年以来,虽然重建了中华文化的主体地位,大力消除了日本文化的影响,但与此同时极力培养台湾民众、反大陆的情结。在两岸隔绝,同时处于军事、政治对峙的背景下,台湾民众对大陆的误解和隔阂进一步加深。近二十年来,虽然两岸不再隔绝,各项交流逐步展开,但李登辉和当局利用执政权,大肆推行“”政策,落实“”理念,两岸交流受到人为的阻扰,文化交流困难重重。台湾民众无从了解大陆,甚至受“文化”思潮的影响,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也出现了混乱。如在李登辉时期,以乡土意识和地方意识为幌子,推行“文化”,编写《认以台湾》历史教材等活动,试图将台湾文化从中华文化切割出来,使台湾民众的文化认同从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独立出来。在执政时期,则全面推动“去中国化”,岛内“文化”大行其道。李登辉和大肆操弄“文化”意识,经过近二十年时间的灌输,对台湾民众的文化认同产生了根本性和长远性的伤害。2008年重新上台后,停止了推动的“法理”和文化教育领域的“去中国化”活动,并加强两岸在文化领域的交流。当局一定程度上重视两岸文化交流,多次在重大场合强调要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和融合,宣称要从中华文化的基础上找到解决两岸争议的出路。在两岸交流前所未有的机遇面前,作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化交流更应该大力推动,改变相对滞后的局面,发挥其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独特作用。因此,两岸进行全面、深入的文化交流有迫切的必要性。通过两岸的文化交流,可以加强两岸民众的了解和相互理解,消除“文化”的负面影响,同时增进台湾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为两岸文化的融合消除障碍。

2、扩大两岸交流的内容和基础,巩固两岸经贸交流的成果。

三十年来,两岸由隔绝到交流,并不断得到深化和发展,两岸民众往来和各项交流越来越频繁和密切。无论台湾当局或岛内“”势力如何反对还是不情愿,在两岸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下,两岸交流已成为两岸不可阻挡的潮流。但三十年来的两岸交流,主要局限于经贸交流,根据岛内民调,大多数台湾民众对两岸关系中大陆的定位是生意伙伴,而非大陆对台湾的定位是亲人。显然在两岸经贸往来密切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开展文化交流,才能带来两岸民众情感上和精神上的趋同。尤其在当前两岸政治对话难以展开的背景下,更有赖于文化交流的展开,文化交流能突破和超越政治的障碍,促进两岸的文化认同,而文化认同又是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前提和基础。此外,如前所述,上台后,虽然对政治对话消极回避,但积极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逐步走上了正轨。因此,在两岸经贸交流大开放的同时,文化交流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从而改变之前仅是民间性、偶发性的零散状况,真正成为两岸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其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文化交流和经贸交流都是两岸交流与合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文化交流扩大了两岸交流的内容和基础,同时能够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和繁荣,巩固两岸经贸交流的成果,消除两岸经贸交流“物质化”、“功利化”倾向。

3、对两岸关系发展有重要意义。

文化交流促进了两岸交流的深化和发展,也必然对两岸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如前文述及,两岸隔绝百年,开展交流不过二、三十年,在这二、三十年中,由于岛内“”势力的阻挠和破坏,两岸交流过程曲折,发展不平衡,发展方向不尽如人意,同时两岸关系波折不断。在这一背景下,文化交流的进行,对于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当前两岸关系处于和平发展机遇期,两岸文化交流成为两岸交流的重要内容和重点领域。伴随文化交流的深入进行,将有利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有助于台湾民众形成中华文化认同,两岸的相互理解也进一步加深,这样岛内“”势力利用两岸由于长期隔绝而产生的敌意、疏离、对抗等不正常的意识而操弄两岸关系的空间缩小,两岸在相互理解中将逐步消除对抗和敌意,并建立密切的互动关系。第二,虽然当前两岸关系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分歧,两岸关系的发展因政治上的分歧而遇到很大的阻碍,但当局只愿意进行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愿展开两岸政治对话,导致两岸关系难以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在如此背景下,两岸开展文化交流既能巩固经济交流成果,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治对话的缺失,文化交流可消除岛内“”势力的干扰,创造两岸更多的共同话题,为两岸政治对话和化解政治分歧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

二、两岸文化交流的前景和存在的问题

1、探讨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在求同存异的同时,化异为同,强化台湾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纽带。台湾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内涵,虽然百年来台湾文化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但对中华文化有重要的贡献,中华文化在两岸均得到不同的传承和进步,两岸通过文化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使中华文化在传承和发展中进一步升华。当前两岸文化交流出现了积极发展的势头,在这一情况下,文化交流应将中华文化的发展和创新作为重要方向,在两岸文化融合、进步的基础上,达到中华文化的创新和两岸文化认同的趋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探索和寻求两岸文化的相吸之处,同时尊重两岸文化的差异性,达到化异为同。就具体内容而言,两岸可开展戏曲、艺术、宗教、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可加强对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的挖掘和交流,这些领域和内容是两岸文化中相同性很高的部分,通过交流达到融合与创新;在不同之处。由于两岸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等领域存在巨大差异,导致两岸民众在有的地方产生了巨大隔阂和误解,对此,两岸在文化交流中必须包容,相互尊重和理解,化异为同。

当前岛内“”势力虽然不能以执政权

推行“文化”,但是“文化”对台湾民众的文化认同的影响仍在继续, “”势力也未停止对“文化”的推动。如何对抗“文化”,消除“文化”对中华文化的伤害,显然是大力弘扬中华文化,这不仅是为了中华文化的进步和繁荣,也是对“文化”的反击。在过去近二十年中,中华文化受到“”势力的歪曲和打压, “”势力在文化教育领域肆意篡改中华文化的内涵,攻击中华文化,削弱中华文化的主体地位,因此,在两岸文化交流中要大力弘扬中华文化,打击“文化”。

2、推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伴随经济与科技的快速进步,为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便利的条件,文化与经济的结合越来越密切,二者相互促进,合为一体,文化产业应运而生。当今世界文化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主流产业,被称为21世纪的黄金产业。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背景下,两岸经济交流和文化交流大发展、大合作之际,开展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应当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向和内容。两岸的文化产业是一个方兴未艾的产业,在共同的文化背景下,两岸的文化产业各具特色、各有优势,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是一个互补的结构,两岸开展文化产业合作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台湾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早。在创意、人才、研发、营销等方面具有优势,而大陆文化产业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资源、广阔的市场、稳定的政策等优势。两岸可以通过文化交流,开展文化产业合作,整合两岸文化资源,推动两岸文化产业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不仅要开拓两岸文化市场,也可通过文化交流,共同构建一套以中华文化为基础的价值观,共同开发以中华文化为内容的国际华文市场。随着中国大陆的崛起,在全球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中华文化越来越被世界所关注,两岸开展在国际上的文化产业合作将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强中国的软实力。这个市场包括语言学习、华文教材、出版品、音乐、电影等,国际华文市场应作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文化交流,广泛发掘中华文化资源,在衣食住行、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等领域,两岸共同打造一批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向世界展示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从而有助于世界了解中华文化,改善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形象。

两岸开展文化产业合作的意义有三,第一加强两岸经济合作,促进了两岸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两岸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第二,促进了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文化产业合作发挥了两岸文化的经济功能,实现了文化交流与经济交流的结合,因而文化产业合作是两岸经济关系的增强,也是文化交流层次的提升和向纵深发展的表现。文化产业合作的过程需要两岸文化认识的趋同,达到求同存异,化异为同,文化产业合作促进了两岸文化的融合和两岸民众的文化认同,因此文化产业合作推动了两岸经济合作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消除了两岸经贸交流的“物质化”、“功利化”影响,使文化与经济成为两岸关系良性互动的基础;第三,通过文化产业合作,打造了以中华文化为核心内容的文化产品,随着这些文化产品的推广、传播,不仅两岸民众在享受这些文化产品时,潜移默化,受到中华文化的熏陶和影响,而且也在世界上展示了中华文化的风采和神韵,中华文化在两岸也在国际社会得到大力弘扬。总之,开展文化产业合作,使两岸经济达到互利双赢,中华文化得到弘扬,两岸关系健康良性发展。

在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是,第一,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涉及两岸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各个地域和各个民族,需要方方面面的动员、配合、支持与参与,通过文化参与合作,两岸共同做大做强中华民族文化产业,形成两岸携手在两岸和世界上弘扬中华文化的局面;第二,优化配置两岸文化资源和布局结构,优势互补,共同打造产业链,形成产业群,建立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机制,以市场化引导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第三,在合作中求同存异,化异为同,尊重两岸文化的差异性,取长补短,相互包容,共同打造优秀的文化产品。同时积极培养文化产业人才,扩大产业队伍,培养一批领军人才等。

3、加强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协商签订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建立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

从广义上而言,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应该包括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教育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人类通过教育确立起自身的世界观、核心价值观以及文化观念等,文化在教育过程中得到传承、创新和弘扬,文化与教育密不可分。当前两岸文化交流过程中教育是重点领域。与此同时,教育也是岛内“”势力散播“”理念,搞“文化”的一个重要领域。如修改教科书、将“”内容列入考试范围等。因此教育领域也是统“独”斗争尖锐的领域,对两岸关系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对于文化与教育的重要性和相互关系,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2009年的两岸经贸论坛上有精辟的阐述:“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孕育着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文化与教育相伴而生、相随而长,文化给教育以社会价值,教育给文化以生机活力,纵观古今中外,文化的光大昌明,莫不始于交流、基于教育。”贾庆林主席还强调了两岸文化与教育交流的重要意义,“两岸文化事业的进步需要交流,两岸关系发展需要来自文教交流的动力,更需要强有力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的支撑,开展两岸文化教育事业交流合作,对推动两岸关系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要作用。”事实上,大陆对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十分积极,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两岸教育界的交流与合作。如1985年就开放台湾学生报考大陆高校,2006年开放采认台湾学历,2007年开放台湾高校来大陆招生等。相比之下,台湾当局对两岸教育交流合作的推动消极滞后。在主政时期没置障碍,阻挠两岸的教育交流合作,2008年上台后,相关政策有所放松,但对大陆学历采认、陆生赴台就读等教育合作重要政策,采取“三限六不”政策严格控制。因此两岸教育合作实际上仅处于单向交流阶段。事实上,两岸文教交流与合作在大多数领域远未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在全球化时代,教育是一个高度竞争的领域,教育日益走向专业化、国际化和自由化。两岸教育界要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两岸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相互共享,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创造条件,拓宽道路,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滞后,使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效果大打折扣。

合两为一篇(6)

一、问题提出―同一平面的两条直线会重合吗

“同一平面内的两条直线不是平行就是相交”这句话对吗?在教学研讨活动中,老师们对此各执己见。综合不同的观点,问题焦点集中于“同一平面的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是否包含重合”。主要的观点有三个:一是“无视重合”论。认为两条直线重合后就是一条直线。如果重合后仍算两条直线,那么“经过两点就可以画两条(甚至更多)直线”,这与“两点定一线”是相悖的。所以,重合后就是一条直线,若有两条直线,就不包括重合。因此,同一平面的两条直线,只有相交和平行两种关系。二是“重合特殊”论。持这种观点的老师,从教材结语“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 出发(人教版数学四年级上册56页),认为同一平面的两条直线不是平行就是相交。而关于“重合”,一部分老师认为这是特殊的平行,即两条直线之间的距离为0的平行;另一部分老师认为这是特殊的相交,即两条直线的交角为0度或180度。三是“重合单列”论。认为重合就和相交、平行一样,是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一种正常位置关系。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并列为三种:相交、平行和重合。

二、问题辨析―同一平面两条直线可以重合

众说纷纭中,我认为: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应该包括“重合”。

1.操作验证

在教学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时,很多老师都会从操作引入。如用两根小棒在桌面上摆出不同的位置关系;或用黑、灰两条线段,表示两条直线,然后在纸上画出不同的位置关系。无论是实物操作,还是画图,都有很多同学把两条线段(表示直线)摆(或画)在一起(如图1左),或是把它们摆(画)在同一直线上(如图1右)。这不都表示两条直线的重合关系吗?

2.经验迁移

“无视重合”论的老师认为,两条直线重合就成一条直线了,所以,提到两条直线,就不包括重合的关系。果真“合二”就“为一”了吗?不是的。两个物体虽然重合了,但不能因为位置的单一性而否定同一位置上事物的多样性。这与“两点定一线”也是不相违背的,因为“两点定一线”研究的是单一的位置,而重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几何图形占有同一个空间”。两条直线既然已经前提存在,可能重合就应该是一种正常的位置关系。

3.集合分类

从实践和经验层面看,重合都是确实存在的,但可否列为特殊的平行或相交呢?这要联系到事物的分类,根据同一平面两条直线的交点个数,我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0、1和无限。当交点为0时,两条直线平行;当交点是1时,两条直线相交;当交点为无限时,两条直线重合。类似的三分法,在小学阶段也不少见。因此,重合与平行、相交应该是相对的,并不是包含关系。

综上,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有三种:重合、相交、平行。

三、教学处理

1.理解教材意图,突出教学重点

在众多版本的小学数学教材中,都没有明确涉及两条直线的重合关系,甚至在初中、高中也鲜有涉及。在教学中,重合作为一种特殊的位置关系,没有太多的研究价值,因此在教学中一般不作研究。但这并不是否定“重合”的存在。在教学中,我们可以对重合关系不作过多渲染,而把重点放在平行和相交(垂直)的认识上。但如果学生提出,我们应该作出肯定的回应。

2.正视重合关系,促进迁移比较

重合,作为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一种位置关系,在教学中往往不可避免。我们要正视这种关系,对学生给予恰当的引导。尤其是重合关系在小学阶段有许多类似的迁移引用,因此,认识两条直线的重合关系,再迁移比较,可以为学习同类知识作铺垫。如学生提出并认识了重合关系后,可引导学生思考:以前的学习中,哪里有过类似的重合关系?通过联系比较,学生不仅认识了重合,还加深了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四、教学尝试

(1)组织学生动手操作:用两根小棒表示直线,在桌面上摆出不同的位置,然后用图表示出来。

(2)学生汇报,对比整理:学生汇报操作结果,教师引导学生对比,整理并列出常见位置关系图:(如图2)

(3)引导学生分类,认识重合、相交和平行。

师:能把这几种情况进行分类吗?

生1:可分成两类:一种是有交叉的,还有一种是没有交叉的。(如图3)

师:有不同意见吗?

生2:我觉得①和⑦也是交叉的,因为这些线段表示的是直线,可以无限延长,延长以后它们就交叉了。(教师根据学生回答,调整分类图如图4)

生3:我觉得⑥也会交叉。

生4:不是交叉,⑥的两条线段延长后会重合到一起。还有⑧也是这样的。

师:也就是说,(调整分类图如图5)要这样分类?

生4:是的。

师:⑥和⑧是交叉吗?

生5:不是,交叉时,中间只有一个点,而⑥和⑧是完全重合在一起。

师:哦,是的,这两条直线重合在一起了,就像我们认识时间的时候―

生6:12点时,时针与分针重合。

师:还有,我们在量线段长度的时候,直尺的边要与线段―

生7:对齐,哦,是重合。

师:对的,同一平面的两条直线,像⑥和⑧这样,两条直线重合在一起了,我们把这种位置关系叫做重合;而像①②⑤⑦这样,我们把这种位置关系叫作相交,交叉的一点叫作交点;像③和④这样,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作平行线。因此,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就可能是―

生:重合、相交、平行。

……

以上教学充分结合学生的操作经验和已有知识,条理清晰又易于理解,学生学得自然而深刻,浅显而易懂。避免了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认识,又与前面所学连成一体,还可为后面学习奠基,更能体现数学学习的连贯性、一致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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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辨析―同一平面两条直线可以重合

众说纷纭中,我认为: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应该包括“重合”。

1.操作验证

在教学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时,很多老师都会从操作引入。如用两根小棒在桌面上摆出不同的位置关系;或用黑、灰两条线段,表示两条直线,然后在纸上画出不同的位置关系。无论是实物操作,还是画图,都有很多同学把两条线段(表示直线)摆(或画)在一起(如图1左),或是把它们摆(画)在同一直线上(如图1右)。这不都表示两条直线的重合关系吗?

2.经验迁移

“无视重合”论的老师认为,两条直线重合就成一条直线了,所以,提到两条直线,就不包括重合的关系。果真“合二”就“为一”了吗?不是的。两个物体虽然重合了,但不能因为位置的单一性而否定同一位置上事物的多样性。这与“两点定一线”也是不相违背的,因为“两点定一线”研究的是单一的位置,而重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几何图形占有同一个空间”。两条直线既然已经前提存在,可能重合就应该是一种正常的位置关系。

3.集合分类

从实践和经验层面看,重合都是确实存在的,但可否列为特殊的平行或相交呢?这要联系到事物的分类,根据同一平面两条直线的交点个数,我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0、1和无限。当交点为0时,两条直线平行;当交点是1时,两条直线相交;当交点为无限时,两条直线重合。类似的三分法,在小学阶段也不少见。因此,重合与平行、相交应该是相对的,并不是包含关系。

综上,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有三种:重合、相交、平行。

三、教学处理

1.理解教材意图,突出教学重点

在众多版本的小学数学教材中,都没有明确涉及两条直线的重合关系,甚至在初中、高中也鲜有涉及。在教学中,重合作为一种特殊的位置关系,没有太多的研究价值,因此在教学中一般不作研究。但这并不是否定“重合”的存在。在教学中,我们可以对重合关系不作过多渲染,而把重点放在平行和相交(垂直)的认识上。但如果学生提出,我们应该作出肯定的回应。

2.正视重合关系,促进迁移比较

重合,作为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一种位置关系,在教学中往往不可避免。我们要正视这种关系,对学生给予恰当的引导。尤其是重合关系在小学阶段有许多类似的迁移引用,因此,认识两条直线的重合关系,再迁移比较,可以为学习同类知识作铺垫。如学生提出并认识了重合关系后,可引导学生思考:以前的学习中,哪里有过类似的重合关系?通过联系比较,学生不仅认识了重合,还加深了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四、教学尝试

(1)组织学生动手操作:用两根小棒表示直线,在桌面上摆出不同的位置,然后用图表示出来。

(2)学生汇报,对比整理:学生汇报操作结果,教师引导学生对比,整理并列出常见位置关系图:(如图2)

(3)引导学生分类,认识重合、相交和平行。

师:能把这几种情况进行分类吗?

生1:可分成两类:一种是有交叉的,还有一种是没有交叉的。(如图3)

师:有不同意见吗?

生2:我觉得①和⑦也是交叉的,因为这些线段表示的是直线,可以无限延长,延长以后它们就交叉了。(教师根据学生回答,调整分类图如图4)

生3:我觉得⑥也会交叉。

生4:不是交叉,⑥的两条线段延长后会重合到一起。还有⑧也是这样的。

师:也就是说,(调整分类图如图5)要这样分类?

生4:是的。

师:⑥和⑧是交叉吗?

生5:不是,交叉时,中间只有一个点,而⑥和⑧是完全重合在一起。

师:哦,是的,这两条直线重合在一起了,就像我们认识时间的时候―

生6:12点时,时针与分针重合。

师:还有,我们在量线段长度的时候,直尺的边要与线段―

生7:对齐,哦,是重合。

师:对的,同一平面的两条直线,像⑥和⑧这样,两条直线重合在一起了,我们把这种位置关系叫做重合;而像①②⑤⑦这样,我们把这种位置关系叫作相交,交叉的一点叫作交点;像③和④这样,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作平行线。因此,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就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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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应该有几种?北师大版新教材是这样叙述的:“我们知道,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有相交和垂直两种。”对于这种解释,我不敢苟同。《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第二学段的课程内容中对相关知识是这样描述的:“结合生活情境了解平面上两条直线的平行和相交(包括垂直)关系。”这里,并没有将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界定为只有相交和平行两种。所以,我认为教材中,应当适当渗透两条直线的重合关系,以给学生一个全面系统的知识体系,理由如下:

一、平面内,两条直线互相重合是客观存在的

1.根据射线重合说明平面内两条直线互相重合的客观存在

众所周知,角是由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组成的图形,周角的两条边相互重合。射线是直线的一部分,射线能重合,直线同样也可以重合。

2.根据线段的重合说明平面内两直线互相重合的客观存在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关于等腰三角形的性质有这样的表述:“探索并证明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定理: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底边上的高线、中线及顶角的平分线重合。”既然作为直线一部分的线段可以互相重合,那么,两条直线相互重合也必定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3.根据运动的观点说明平面内两条直线相互重合的客观存在

如右图所示,直线a∥b,直线a沿着与它本身垂直的方向平移至直线a′的位置。在此过程中,直线a与直线b必有相互重合的现象出现。

二、不引入两直线重合,学生就很难理解现有的一些知识

例1.新北师大版数学课本七年级下册关于轴对称图形这样定义:“如果一个平面图形沿着一条直线折叠后,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互相重合,那么这个图形叫做轴对称图形,这条直线叫做对称轴。”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完全重合,当然包括相对应的线段(射线或直线),如果不引入两直线重合,学生就会误认为折叠后互相重合的两部分分属于不同的平面,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

例2.新北师大版数学课本七年级下册关于全等图形和全等三角形这样定义:“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图形称为全等图形”“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三角形称为全等三角形”。“如下图所示,ABC与DEF能够完全重合,它们是全等三角形,其中,顶点A,D重合,它们是对应点;AB边与DE边重合,它们是对应边;∠A与∠D重合,它们是对应角。”在不提两直线重合的情况下,学生对这一部分知识就难以理解,直接影响其今后有关三角形全等证明的学习。

例3.在学元一次方程组与一次函数的关系时,方程组有一组解时,两直线相交;方程组无解时,两直线平行。如果不引入两直线重合,对于方程组有无数组解时,两直线的位置关系就很难给学生说清楚。

三、引入两直线重合需要解决的问题

1.如何定义两直线重合

我认为,要与两直线平行和两直线相交的定义相统一,分清各自的外延即可。我将两直线的位置关系这样定义: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没有公共点,叫做两直线平行;两条直线只有一个公共点,叫做两直线相交;两条直线有无数个公共点,叫做两条直线重合。

2.新的定义虽然与现有的知识体系中的一些知识没有太大冲突

比如,“两直线相交,有且只有一个公共点”等还成立。但是也涉及了一些知识需要修改,比如,原有平行线的定义“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就需要修改。再比如,根据新的两直线位置关系的定义,“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有相交和平行两种”就应该改为“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有相交、平行和重合三种”等。

合两为一篇(9)

投保协议签署

两岸制度化协商再进一步

8月9日,两岸“两会”领导人在台北商谈并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两项重要协议。这两项协议的签署,为促进和保护两岸双向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也将满足双方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两岸贸易提供通关便利、对通关货物实施有效监管的需求。以此开端,两岸经济合作机制逐渐“骨肉丰满”。

“投保协议”的看点之一是保护,协议对逐步减少投资限制、解决投资争端等作了具体规定。无论是正文还是附件,都考虑两岸的实际需要和可操作性。就协议中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的规定,两岸“两会”达成具体措施的共识,两岸双方将依据各自规定,对另一方投资者及相关人员,自限制人身自由时起24小时内通知。

“投保协议”的另一看点是强调了双向,条款体现了相互促进投资的原则,这对扭转两岸经济往来单向、失衡的现状有重要意义。台商在大陆投资额已超过3000亿美元,而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额才3亿美元,台湾对陆资的限制远大于对外资的限制,对投资项目、比例、董事会人数等都有苛刻规定,影响了两岸经济合作的推进。近日,有表态,“来台的陆资也应得到公平对等的保障”,预期这样的话语氛围再加上“投保协议”的效应,陆资赴台将得以健康发展。

“投保协议”的谈判过程耗时不短,大陆表示“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台湾称“各让一步,各取所需”,令人读到了两岸处理棘手难题时的坚持与灵活,也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的服务贸易、货品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协商更有信心。

“投保协议”的签署,无疑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之后两岸经贸制度化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促进两岸经贸投资,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提升两岸民众福祉具有莫大助益。同时,对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也具有指标性意义。

其一,《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体现了“两岸特色”,对于保障两岸投资人权益及促进两岸双向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两岸投保协议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岛内台商赴大陆的直接投资、台商经由第三地赴大陆的间接投资,而且扩展至投资人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二是两岸投保协议提供了政府对政府(G2G)、投资人对政府(P2G)、投资人对投资人(P2P)纠纷和争端的制度化、多元化解决机制和途径。如投资人对政府的纠纷(P2G),可采取行政、司法、协商、协处、调解等多种途径,投资人对投资人(P2P)纠纷部分除一般性的协商、调解、仲裁、司法诉讼等解决方式外,还可以选择透过两岸仲裁机构至两岸以外“第三地”进行“仲裁”。三是两岸投保协议也对两岸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包括保障双方投资的公正公平待遇、以及提供透明、便捷的投资环境,促进相互投资等方面。

两岸投保协议的签署,一方面使得两岸双向投资中产生的纠纷和争端解决有法可循;一方面也将极大改善两岸相互投资环境,为两岸产业深化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对两岸经济深化合作提出紧迫要求,而两岸和平发展利好局面及大陆“十二五”规划与台湾当局“黄金十年”目标的互动对接,为两岸经济合作提供了深化发展空间。其中重要的着力点在于两岸产业深化合作,包括推进两岸企业合作研发、品牌共建、市场通路共享等依托产业链的绵密合作,需要两岸经贸法制环境的对接,即所谓打造两岸经贸合作的制度化通道。而两岸投保协议从投资保护、促进投资环境透明化、公平化角度为此做出了贡献,对于促进两岸双向投资、推进两岸产业深化合作意义重大。

其二,作为两岸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的重大成果,《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两会”协商卓有成效,两岸经贸制度化稳步推进,不断向纵深发展。

两岸洽签投保协议是在第五次陈江会时提出,拟在第六次陈江会达成的议题,但由于两岸投保协议牵涉的内容庞杂,涉及的制度设计要求系统性、严谨性,两岸在双方利益诉求和意识形态坚持等方面一时难以达成共识,使得其签署一延再延。但在此进程中,两岸协商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求实务实的精神,不断稳步向前推进。如今,经过多轮磋商,作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重要内容之一的两岸投保协议终获签署,表明两岸经贸协商进入“深水区”之后,每一项协议的洽签都需要艰苦的努力,接下来的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及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商也会很艰辛。但只要两岸秉持合作双赢的信念和积极、善意的沟通,两岸经贸的制度化协商终会顺应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大趋势,不断取得新成果。

其三,《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的签署,对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的推进具有指标性意义。

自2008年5月当局执政以来,两岸关系朝向和平发展的轨道迈进,两岸“两会”已历八次协商,共签署包括两岸投保协议在内的18项协议,推动两岸经贸制度化协商不断向纵深发展。两岸“两会”协商的卓有成效离不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的保障。两岸投保协议能够在经历两年艰难协商历程后成功签署,体现了两岸对于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促进两岸经济深化合作的倾力作为和乐观期待。仅就第八次陈江会在台北举行,一贯“逢中必反”的放弃抵抗而言,就足以说明两岸交流深得民心,两岸“两会”制度化、常态化协商深合民意。

两岸投保协议经过两年多番协商后终修得正果,对两岸工商界来说是一大利多消息。它有助于保障两岸经商者的合法权益,并建立了制度化和多元化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为两岸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进而有利于深化两岸经贸合作。

两岸投保协议的成功签署,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的推进来看,也具有积极的指标意义,表明两岸经贸及其他社会文化等多元领域的深化合作符合两岸和平发展的潮流,两岸协商议题虽将更加复杂和艰辛,但前景可期。

两岸携手 共同捍卫

国台办9月12日举行的新闻会上,发言人范丽青表示,两岸同胞是一家人,“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维护对及其附属岛屿的,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是两岸同胞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

自日本9月10日“国有化”,并以此为筹码妄图把我窃为己有以来,两岸均推出强力反制措施,大陆了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派出多艘海监船巡航海域,宣示,中断或推迟与日方官方来往,气象预报包括等,而台湾也派出军舰驶进海域,并把这一海域可能爆发冲突列入“固安作战计划”。两岸领导人都坚决表态,在和领土问题上绝不退让半步。

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宝岛。千年前的隋朝官书就有对的记载,自14世纪以来,就荫庇于中国历代朝廷军事影响之下,并确立了中国行政管辖权。明朝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乙书即提到,前不久舆论关注的《浮生六记》古书,被视为中国拥有的又一铁证。

日本在中华民族积贫积弱之时窃占,两岸人民曾携手奋战,战胜了日本法西斯,二战胜利后的《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依据,都充分明确了的归属。日本今日之对的觊觎,一定程度上是在上世纪60年代两岸对峙的情况下促成。

历史教训一再说明,兄弟和则家兴,兄弟心齐则不受外侮。两岸对并无争议,两岸人民都期待大陆和台湾均不能示弱于日本的玩火,两岸都期待共同开发和利用好老祖宗留下的宝岛。如台湾成功大学王庆瑜教授所言,从民族主义、从凝聚华人或中国人捍卫的意志来说,大陆对台湾的领导者是有期待的。同样,台湾人民也对大陆领导者怀有期待。毕竟,今天之两岸,早不是当年受尽列强欺凌之两岸,今天的中华民族,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拥有更强大的自信心和创造历史的能力。面对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受到外来侵犯之时,两岸应抛开私利,携手对外,所有中华儿女都会支持和喝彩两岸共同维护民族利益之义举。

两岸企业携手走向国际

9月19日,两岸政界领袖以及逾500位知名企业家和经济专家齐聚“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规模创历年之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了开幕式,不仅体现了大陆对这次活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也大大提升了紫金山峰会的层级。目前有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作为两岸交往平台、“两会”商谈作为授权协商平台以及海峡论坛作为民间交流平台。在两岸经济合作日益紧密的形势下,需要构建一个覆盖两岸经济界、联接两岸企业家的大型平台与机制,紫金山峰会足可胜任这一重要角色。

2008年首届紫金山峰会诞生伊始,只是一个由民间发起的企业家论坛,但由于论坛紧贴世界经济步伐和形势,为两岸企业出谋划策、解难释疑,备受两岸企业界的欢迎和肯定。2008年两岸关系破冰回暖,紫金山峰会即以“两岸经贸合作与发展前景展望”为主题,为停滞已久的两岸经贸交流谋划蓝图。2010年当各国在寻找经济复苏的良方时,紫金山峰会亦探讨两岸合作共赢之道。2011年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早收清单实施元年,“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时代两岸经贸合作新布局”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紫金山峰会的焦点。

今年紫金山峰会的主题是“世界经济调整中的两岸企业合作——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到两岸共同市场”。当下国际经济环境不容乐观,全球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充满了不确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两岸企业更应携手合作。目前两岸经贸交流环境也为两岸企业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逐步消除两岸关税壁垒,降低了两岸产品的成本,有助于提高竞争力,随着后续货品贸易协商的展开,将来两岸会有更多的产品享受关税优惠;8月初“两会”签署了投资保障协议,不仅为两岸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经商环境,也有助于促进双方企业相互投资;8月底两岸又签署了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日后两岸经贸来往可由自家货币结算。

两岸企业合作也是各自主观需求使然。当前两岸都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正努力实现由代工模式走向创立品牌。正如一些台商所说,那种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两岸是该抱团出发了。

中国荣誉主席连战在会上提出4大建言,呼吁尽速完成《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后续协议协商、促进“十二五规划”与“黄金十年”对接、扩大陆资来台,以及两岸互设产业合作专责机构。这些建议展现了连战对两岸经贸事务的透彻理解,也道出了现阶段两岸应该共同努力的目标。

“实业合作”作为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4大讨论重点之一受到关注,显示“实业合作”将成为未来两岸积极推动的重要合作方向,对两岸实体经济的发展与两岸实体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内外经济环境形势的变化与困难,推进两岸实体经济或实业合作,需要海峡两岸及两岸企业家积极应对,把握机遇。

第一,发达国家“再工业化战略”与大陆将发展实体经济作为重要国策,为两岸实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大环境。

第二,大陆经济在较长时期内仍将是全球范围内最具发展潜力与合作前景的地区,尤其是大陆中西部与东北地区经济资源与发展潜力,为台商与两岸实业合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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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前主席施明德发表《处理两岸问题五原则》,针对两岸定位建议以“大一中架构”取代“一中架构”。细观“大一中架构”,就其方向而言,有为破解两岸政治难题的思考;而就其内容而言,其中不少地方虚化、淡化、弱化了“一中框架”,例如其中寻求台湾地区和大陆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权利,同时拥有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亟需巩固深化的当前,个人认为,两岸双方应遵循政治学理、法理的路径,作出符合两岸各方要求、并为两岸普遍接受的“合情合理”安排方案。

古语“必也,正名乎”,意指要依纲纪端正名分。两岸政治定位表面看是“名分”问题,实质是两岸之间关系问题。两岸政治定位需要就两岸关系的本质与两岸关系具体内涵作出回答,在梳理两岸政治关系历史脉络的基础上,就“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精准定位与“合情合理安排”。两岸政治定位涉及3方面的内涵。首先,需要就两岸关系的本质作出回答,是国内关系、特殊的国内关系?还是“特殊的国际关系”,甚至就是“国际关系”?探讨两岸政治定位无法回避这一两岸关系的本质问题。其次,需要就两岸双方的身份、地位作出回答,从根本上回答“你是谁、我是谁,你我是什么关系”,从根本上确定“你是什么、我是什么,我们作为整体又是什么”等等问题。再次,需要确定两岸双方彼此承担何种责任、权利与义务。为此,两岸双方需要特别关注两岸在国际场合“面对面”、“背靠背”(即面对第三方)情况下的两岸政治互动的方式与途径,需要特别关注两岸共同的军事安全需要,应对共同威胁,确保台海两岸和平与安全。

现阶段,两岸双方对于两岸政治定位问题关心的重点各有不同。台湾方面关心的核心问题,包括台湾不能落人所谓被“矮化”、被“吞并”、被“统一”的陷阱,不能失去所谓的台湾“主体性”;大陆方面应“正视现实”,否则就无法探讨下去。台湾方面特别需要大陆方面给予台湾当局一个“合情合理”政治空间。而大陆方面关切的核心问题就是希望台湾方面坚持一中原则,就一中框架表达更为清晰、明确的立场,承诺“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和领土完整”。

200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2012年中共十报告中,正式提出“就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由此可见,大陆方面不再只讨论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而是对“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换言之,两岸政治关系、未来两岸政治安排等才是两岸政治定位的标的物、讨论对象。因此,探讨两岸政治定位,应该把两岸政治关系当作是标的物与探讨的对象,而非仅仅针对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进行讨论,如此方能让岛内各方较理性务实地面对两岸政治定位议题,使两岸双方有意愿与动力寻求于双方最为“合情合理”的定位方案。

化解两岸政治分歧,厘清两岸政治关系,不外乎从情、理、法的3个层面探讨“合情合理安排”。从情的层面看,两岸是同胞兄弟,大陆作为主导、优势的一方,“以大事小以仁”,理应回应、关照台湾方面的利益诉求;台湾方面作为被动、弱势的一方,可以提出合乎情理的要求,但不应强人所难。从理的层面看,就是合乎两岸关系的现实与两岸双方的实际情况,不要违背台湾方面与大陆方面在量(数量)、体(规模)、质(性质)方面的实际差距,不要超越或滞后于两岸关系的现实。从法的层面看,就是符合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法理基础及连结。两岸从各自的现行规定出发,确认“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客观事实,避免造成“两个中国”、“”。

合两为一篇(11)

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尽管发展迅速、成果丰硕,但由于受到台湾方面的人为限制以及两岸政治关系特殊性的影响,它的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与瓶颈。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实现之后,制约两岸经济合作发展的突出障碍,一是两岸经济关系尚未正常化,呈现不平衡状态:二是两岸经济关系尚未制度化,缺乏稳定的经济合作机制作保障。目前。大陆2000多种商品仍被禁止输入台湾,台湾民众喜爱和需要的大陆家用电器、化工、服装等产品及大米、玉米、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无法进入岛内,这也是大陆对台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的主要原因。大陆企业到岛内投资虽然已经开放,但还面临诸多限制。随着两岸经贸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两岸经贸合作衍生的各类新事务和新问题日益增多,客观上需要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推进两岸经济关系的规范化、稳定化和便利化。无论何种形式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都是一种制度安排,所涉及的很多方面,不是民间可以解决的,需要两岸公权力部门通过接触和协调加以确立。通过机制的运作。双方可以商讨两岸经济合作的重大问题,确定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协调两岸之间的投资和贸易政策,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开展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分工合作,发挥优势互补的效果。

大陆对于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在两岸间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经济合作机制问题上一直持积极态度。早在2002年1月,在纪念同志《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发表7周年的座谈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钱其琛就提出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倡议。并表示大陆愿意听取台湾方面的意见。2005年4月,总书记与时任主席连战在北京共同“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其中提出两党将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2008年底,总书记在“12・31”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台湾地区领导人比较积极务实的一个方面,就是非常重视大陆因素对台湾经济的影响,他认为两岸走向双赢的起点,是经贸往来与文化交流的全面正常化,表明要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方面对大陆充分开放,希望大陆的发展惠及台湾。在2008年台湾“大选”过程中,提出两岸之间应签署综合经济合作协议(CECA)的政见。在当选后,进一步将签署CECA作为两岸关系未来的发展目标之一。随着两岸关系的改善和发展,两岸商签建立经济合作机制的条件和时机逐步成熟。两岸签署CECA受到岛内舆论和工商界的积极支持,但岛内某些政治势力由于意识形态作祟,污蔑CECA是“卖台”、“有损台湾”,竭力阻扰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同时,由于英文读音相近,CECA常常被拿来和内地与香港、澳门所签署的CEPA(更紧密经贸伙伴关系安排)作比较。为了减少政治争议和民众疑虑,当局改而表示,希望与大陆洽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即ECFA),得到了大陆方面的积极回应。

在ECFA商签过程中,大陆方面始终坚持的原则立场,一是两岸平等协商,二是谋求互利共赢,三是照顾彼此关切,强调会充分考虑两岸经济规模和市场条件的不同,关心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利益,尤其是照顾台湾农民的利益,并将通过减免关税和早期收获等方式对台让利。ECFA早收清单中,列入台湾产品539项,是大陆267项的2倍,这些项目总计金额138.3亿美元,是大陆28.6亿美元的4.8倍。539项产品中,多数是考量台湾中小企业的利益而纳入的。根据台湾经济部门统计,至少约2.3万家台湾中小企业可以直接获利,它们出口到大陆的金额估算是一年27.7亿美元,聘雇员工人数至少42.6万人。成衣、毛巾、寝具、制鞋等17个台湾弱势产业未纳入早收清单。大陆方面不仅承诺大陆农产品不扩大入台,不开放大陆劳务输台,还主动在早收清单内纳入18项台湾农产品。不难看出,大陆方面认真履行了对台湾同胞的承诺,充分考虑了台湾方面的愿望和诉求,尤其是照顾台湾中南部地区、中小企业和中下阶层民众的实际利益,体现了最大的诚意和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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