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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统计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3 02:52:52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1)

统计基础工作是搞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市多年来抓统计质量工作最重要的环节。

(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都要向本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目前我市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5家、民营粮食经营企业6家和重点粮食转化用粮企业3家,共14家涉粮统计企业。按月报送统计报表以及粮食收购五日进度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经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统计资料全面、数据真实、账表相符一致、报表准确及时。各单位凭证转递、资料收集、台账登统、报表编制均能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对历史资料的收集、统计档案管理规范。

(二)将涉粮统计企业业务培训纳入到年度职工培训计划,除要求持证上岗统计人员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外,今年根据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以“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结合中、省、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要求重点对涉粮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统计人员法律规章、职业道德、日常业务知识和新形势下粮食统计工作新要求的培训。

(三)做好2019年度社会粮食与油脂供需平衡和农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并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四)做好了粮食流通统计年报汇审汇编工作,准确及时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上报月份、年度统计报表、统计分析以及其他统计资料,并100%的实现了企业网络直报。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准确及时上报了相关统计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二、统计执法检查

2020年,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依法监督管理,督促各粮食经营企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制度要求规范做好粮油统计工作。

(一)继续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要求和年度统计检查工作安排,依法对7个涉粮企业《国家粮食流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

(二)2020年8月、12月,分别对各涉粮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统计台账与上报报表数据进行了核对,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并督促企业及时改正,保证了统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加强储备粮油管理

(一)根据川粮函[2020]7号文件下达的省级储备粮食轮换任务和汇同财政局、农发行下达的市本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承储企业已于2020年12月前完成了省级储备粮食稻谷、菜籽油的轮换计划,市本级储备小麦、菜籽油以及实际应急储备粮稻谷的轮换计划,已全面完成并经我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对市级储备小包装大米,按月进行了库存检查,确保了市级小包装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

四、积极参与地方统计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2)

深入粮油企业宣传协会,使企业认识协会、了解协会,增强企业入会的吸引力,扩大会员的覆盖面,增加协会的广泛性、代表性。积极发展会员的同时,还要严格按《*市粮食行业协会章程》中规定的会员入会程序吸纳会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运作执行。为企业做好中介服务工作,搜集各地粮油信息并提供给企业,真正发挥协会中介服务功能。

二、尝试开展“放心粮油”活动,帮助企业培育知名品牌。

省粮食行业协会开展的“放心粮油”活动,对提高粮油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水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行业形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受到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欢迎。为了强化我市粮食行业自律,培育*粮油知名品牌,我会决定尝试开展“放心粮油”评审活动。各粮油生产企业参加此评审活动,须向协会提交评审申请,我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企业进行严格的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评审小组将进行生产车间、实验室等生产环境实地考察,而后对粮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合格后再经评审小组讨论决定授予“放心粮油”称号。协会要加大宣传“放心粮油”力度,引导消费者购买“放心粮油”,提高“放心粮油”市场占有率,帮助企业培育知名品牌。

三、认真做好我市*年粮油工业统计工作。

这是协会承担的政府部分行政职能的具体体现。受市粮食局委托,我会从*年起负责我市粮油工业统计工作。我会力求这次统计工作做到覆盖面广、准确度高,让政府部门及时了解粮油工业生产的基本情况,为政府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提供全面的依据。再对《*年粮油加工业企业单位数与生产能力统计表》、《*年粮油加工业主要产品生产量统计表》、《*年粮油加工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等三张表汇总后,上报省粮食行业协会。

四、组织会员企业召开座谈会。

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员企业召开座谈会,总结和交流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经验,调查粮食行业的基本情况,研究*粮食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及时向企业提供加工生产、市场流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从我市的市情、粮情的实际出发,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了解企业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便于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的呼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粮油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协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协会会员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做些服务性工作,如粮食加工企业的年度普查。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3)

粮油是我国最主要的传统产业之一,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物质保障,因此做好粮油行业的管理工作极为重要。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发展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粮油行业的传统管理模式的弊端越加凸显,成为了束缚粮油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为了摆脱这一束缚,粮油行业必须引进信息技术,提升自身的管理、监控、维护水平,必须进行信息化转型才能更好地保持可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一、粮油行业传统管理模式的弊端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粮食和油料生产、加工、储备及消费的大国。因此粮油行业是我国最主要的传统产业之一。而在传统的粮油行业中,粮油的生产、储备及其管理是一个劳动强度大、人力耗费多的工作。由于粮油传统管理模式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加上工作量大,使得粮油行业在管理和信息采集上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1.1信息传递不及时影响决策的执行力度

在粮油行业的传统管理模式中,由于各岗位的各项工作安排与任务都是根据上级行政领导下达的决策指令来执行的。然而由于指令的下达需要经过层层领导的指令转达导致决策信息下达到各个岗位不及时、不准确,最终造成个基础岗位在执行决策时要经过多次核实信息、查对数据后才能完成。这样下来,不但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工时,而且还大大削弱了决策执行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严重影响着粮油行业的发展。

1.2数据量大导致重复统计,费时费力

粮油生产、加工、存储及维护工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而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这些数据的采集、记录、核算等都几乎是凭人工统计报表来完成。这些数据将会在每隔一段时间再由相关的统计人员按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表格式的填写。

而由于各个环节的数据量极大,且变化周期短,仅仅通过人工来完成,不但费时费力而且势必会造成数据记录不准确、核算误差的情况,从而使得决策者不能准确把握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而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和处理问题。

1.3通用软件个性化不足

在过去的粮油行业中,虽然借鉴了其他行业的一些先进管理经验,引进和配置了一些先进的管理软件,如财务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等通用软件,虽然这些软件通用性高,但个性化及针对性不强,再加上软件个性化开发的成本高、周期长、软件开发商与用户企业的沟通困难、售后维护质量差导致这些通用软件的引用效果不佳,不能很好地推动企业的发展。

1.4管理和控制存在断层

由于过去粮油行业中在机械化与自动化的作业工程中多半采用DCS控制系统,在加工生产作业过程中时刻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而DCS控制系统配置的架构上缺乏数据库与网络技术的支撑,使得在数据的整理、储存、统计与分析上不充分,不能转化为有用的管理信息,导致决策的信息依据不准确。

二、信息技术在粮油行业的应用是时展的需要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网络经济得到不断的发展与深化,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粮油行业在加大促进生产技术发展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粮油储备管理、粮油监控维护及物流信息的管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更快地获取信息,更科学合理地管理信息从而能更快地响应市场的变化,做出更快、更科学、更准确的决策。因此,信息化技术是推动粮油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动力,粮油行业的信息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信息技术在粮油行业中的应用

信息技术在粮油管理系统中的主要功能

3.1储备粮油计划管理

通过信息化粮油管理系统,可以对粮油计划的申请和批复情况、粮油的入库计划、出库计划、计划执行进度、储备粮油货位及库存等进行全方位监控,同时可以随时对每个仓位的粮油数量、质量、入库及出库时间等进行查询,实时了解粮油储备管理动态。另外信息化的管理系统还能即时准确录入并记录粮油的数量与质量,从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3.2对储备粮油的出入库管理

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读取粮油称重数据,并详细记录客户的相关信息及其粮油的质量信息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记录的相关信息能自动生成数量台账、计算单据与进度汇总。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当天粮油入库出库数量、销售数量、价格与进度,可以查看不同时间、不同种类粮油的质量及出入库情况。信息化系统的引入改变了传统的人工记录、核算、上报等工作模式,通过根据不同要求进行交叉汇总的管理模式,大大提升了粮油储备管理的工作效率。

3.3粮油生产与储备的安全管理

在粮油加工生产过程中,通过信息技术如传感技术、网络实时监控技术、数据库系统管理技术等对粮油生产设备的性能参数、设备使用环境的温湿度等进行探测、监控与记录,确保生产加工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在粮油储备过程中,通过信息技术对粮油储备的通风情况、储备环境的温湿度进行实时监控,对储备环境的突况(如火灾)进行实施预警确保粮油储备的质量与安全。从而提升了粮油行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快速稳健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3.4对粮油器件物料及储粮药剂的管理

粮油库随时都会有大大小小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材料的采购、出入库及其报废等业务。而这些信息都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录入与管理。这给粮油行业机械设备及物料的管理带来了如下好处:

①规范了采购审批的流程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在逐级审批的流程中,可以查询需采购物料的当前库存、用途及其流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来决定购置的数量。

②规范了物料的出入库程序

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物料的出入库会被系统详细记录,系统还会根据当前的设备物料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核算并设置相应的数量预警,当库存数量达到预警数量的下限值时,系统会发出警告提示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物料的采购、备料,从而保证加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③物料的种类、型号、数量及库位信息明确

信息化技术管理系统能将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库存架位等信息进行很好的分类管理。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器材保管人员在繁杂的清查盘点工作中的查找与统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④加强了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

传统的管理模式中,对储粮化学药剂的领用审批、库存查询、库位寻找等都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而信息化技术的引用,大大缩减了这一过程,通过信息化技术管理系统,可以快速的进行领用审批、准确地查询领用药剂的库存数量与存放位置,并可以查询药剂的历史用量与计划用量信息,对药剂的残渣、空瓶及滤毒罐的处理进行记录跟踪,从而提高了药剂管理的安全性。

3.5粮油质量的动态管理

信息化技术的引用,能实时将粮油的入库信息及质检结果录入入库信息管理系统,并自动生成粮油货位编号,从而使管理人员能够根据相应的编号信息查询的对应的粮油检测日期、质检人员及检验结果等,使得粮油质量的监督与追踪更加简便与直接。因此,信息化技术的使用实现了粮油质量的实时动态管理,为粮油行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质量保障。

3.6促进协同办公

通过信息技术,使得各部门的通知公告、文件传阅、信息管理查询等工作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来完成,减少了人员的流转环节,使得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更加顺畅,提高了整体的工作效率。

四、结束语

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发展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传统的粮油行业管理模式因其信息化程度不高导致信息传达的不及时、数据处理的费时耗力、管理监控的不到位、信息反馈的不及时等弊端。

而在信息化的时代里,市场竞争越加激烈,产业的信息化成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及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主要动力。因此,信息技术在粮油行业的应用前景十分宽广,粮油行业的信息化转型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 考 文 献

[1]刘涛.自动化生产数据采集在粮油生产中的应用[J]. 河南科技,2013,19:95.

[2]推动粮油行业生产及管理自动化水平的提高――2013中国粮油测控技术研讨会回顾[J]. 仪器仪表用户,2013,05:5-8.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4)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油权属县人民政府,其规模由县政府确定,收购、轮换计划由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联合下达。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办法,形成科学管理、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节约费用的管理运作模式,确保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结构合理,管理规范。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品种为稻谷、小麦和菜籽油,储存费用粮食每年0.04元/斤、油脂每年0.20元/斤。

第六条县级储备粮油集中在储存能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交通便利的粮库管理。

第二章储备粮油的入库

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入库,由县财政、县粮食局委托企业进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购入的县级储备粮油,必须是当年产的新粮、新油,粮食符合国家三级以上(中等)质量标准,油脂符合国标四级菜籽油质量标准,经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

第九条县级储备粮油入库成本由县财政局、县粮食局根据当年市场价格招标采购价及相关费用核定。

第十条企业要执行有关粮油质量、卫生、计量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第三章储备粮油的储存

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在储存期间所发生的利息保管费用,由县财政局负责按国家有关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的有关规定,按季及时足额拨到储备企业。

第十二条承担县级储备粮油任务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县级储备粮油实行分品种、分年限、分地点、分仓储存和管理。

(三)未经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同意,不得变动县级储备粮油储存地点。

(四)为确保县级储备粮油安全,必须做到“一符”(帐实相符)、“三专”(专人、专仓、专帐)、“四落实”(数量、品种、质量、地点)

(五)严格粮油进、出库制度。

第四章储备粮油的轮换

第十三条县粮食局每年应按照县级储备粮油库存总量的30%安排轮换,储存年限指标以粮食生产收获年份计算,稻谷2—3年,小麦3—4年,菜籽油2—3年(散装),对储存条件差的取低值,条件好的取高值。轮空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轮空数量不得超过储备总规模的20%。

县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出库,由县财政、农发行、县粮食局按所储粮油的入库时间下达轮换计划,企业按计划实行先进先出或根据粮油质量状况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企业要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对储备粮油进行轮换。轮换采取成本不变,以当年相同品种新粮、新油与库存旧粮、旧油等量兑换的实物方式进行,轮换发生的价差损益,由企业承担。轮换费用包干使用,轮换期间的保管费用补贴照常拨付。

第十五条县级储备粮油轮换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向县农发行申请,农发行根据轮换计划安排资金,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轮出县级储备粮油业务回笼的资金及时足额的归还县农发行贷款本息,县农发行要及时安排轮换进粮油所需贷款,以保证新粮油及时入库。

第五章储备粮油动用

第十六条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由县粮食局、县财政局提出计划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动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油。

第十七条本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动用县级储备粮油:

(一)县级储备粮油实行增值性储备,当市场粮食价格出现波动时,动用县级储备粮油进行高抛低吸,平抑粮油价格;

(二)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三)县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经批准销售县级储备粮油以及进行储备粮油轮换业务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文件)免征增值税。

第十九条经审核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发生的价差亏损由县财政粮食风险准备金弥补,发生的价差收益上缴财政,充实县粮食风险准备金。

第六章建立县级储备粮油“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二十条县级储备粮油“风险准备金”资金来源:

(一)县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资金;

(二)粮油风险基金节余;

(三)粮食价差收益。

第二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风险准备金”存入县财政局在县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的费用、利息、损失、损耗等开支,不得挪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县财政、粮食局另行制定。

第七章储备粮油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粮食局负责全县储备粮油的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县级储备粮油的布局,制定轮换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和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和统计工作,协助县财政局管理县级储备粮油的费用、利息。

第二十三条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县级储备粮油规模,负责将县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及时拨付到代储企业和农发行,制定县级储备粮油费用标准,监督企业的财务,按季将县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直拨到企业,并监督使用。

第二十四条县农发行按县级储备粮油收购、调运、轮换计划作好信贷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粮食局、县财政局与企业签定委托承储合同,企业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企业要按规定编制并及时向县粮食局、财政局报送县级储备粮油业务和财务报表。

第二十七条企业要建立县级储备粮油信息平台,及时反映企业分品种、分库点、分仓位、分年限的储备粮油数量和成本,准确反映企业县级储备粮油的购、销、调、存情况。保证会、统、储的台账(卡)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农发行等部门要对县级储备粮油企业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核实库存。企业要加强对粮油的日常管理,完善业务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采取定期全面普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格监管,确保县级储备粮油实物和收购资金、补贴资金的安全。

第八章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5)

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是指在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保持中央储备粮油品质符合国标规定,经营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单位根据中央储备粮油的品质检查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计划,以新粮油替换库存粮油。品质认定以粮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作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作为参考。

(一)品质检测

中央储备粮油必须达到国标规定的各项指标。粮食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中等(含)以上标准,食油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二级(含)以上标准。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前必须经过检测,品质检测按照国家粮食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通知》(国粮发[2000]1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储存年限(以生产时间计算)

长江以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4年;玉米1~2年;豆类1~2年。

长江以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5年;玉米2~3年;豆类1~2年。

食油1~2年。

对储存条件差的取低值,储存条件好的取高值。地下库粮油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酌情延长。

(三)定期检查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工作,在国家粮食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粮油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执行定期质量检查制度和质量报表制度。质量检查由中储粮总公司负责组织,每年检查两次,检查结果由中储粮总公司以统一的质量报表汇总后,于每年5月末、11月末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可根据情况对储备粮油质量组织抽查。

(四)品质认定

每次质量检查后,根据《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规定,对储备粮油品质做出评价,将质量检查结果分为宜存粮油、不宜存粮油和陈化粮油三个类别。

二、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一)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计划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以质量检查结果为依据,对不宜存的粮油,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油中接近品质控制指标或超过储存规定年限的,也要按照先入先出、均衡轮换、降低费用的原则进行轮换。按照每年轮换一定比例(总量的20~30%)的储备粮油库存总量的原则和库存粮油质量情况,中储粮总公司在每年11月底前提出下年度轮换计划(分省、分品种)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在12月底前将轮换计划下达给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每半年将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报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

(二)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年度轮换计划,中储粮总公司安排下达分批、分省、分品种计划,并报送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

(三)中储粮总公司对中央储备粮油质量负责。因未及时申报轮换(串换)计划,或者下达的轮换(串换)计划没有落实而导致粮油陈化的,造成的损失由中储粮总公司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国家粮食局、财政部适时组织对轮换情况进行检查。

(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空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在粮油轮出后,4个月还不能轮入的,须向国家粮食局、财政部报告,否则按照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五)中储粮总公司在实际轮换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如确需调整计划,须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审批,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需审批的事项包括:

1.不同品种粮油的串换;

2.根据市场情况及轮换需要,对确需超过4个月轮空期的;

3.变更国家下达的轮换计划;

4.中储粮总公司认为有利于提高储备粮质量,但又超越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的轮换事项。

(六)未经批准自行决定轮换(串换)的,视同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七)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其职能及时审批并下达轮换计划,及时拨补轮换费用和提供轮换资金,保证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主要形式

(一)结合粮油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国家根据宏观调控和国际市场行情等因素安排粮油进出口计划。在执行落实粮油进出口计划时,应尽可能按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以促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

(二)同品种等量轮换。在国家未安排储备粮油收购和销售计划,或安排的储备粮油购销计划不能满足轮换需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同品种等量轮换,即在储备规模、品种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先销后购或先购后销的方式,实现储备粮油的轮换。

(三)不同品种的等量串换。应按照有利于优化结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

四、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

(一)中储粮总公司在按规定的补贴费用标准包干后,对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自负盈亏(不含进出口轮换)。轮换发生的盈利,应主要用于改善粮食的保管及用作今后轮换的风险准备;轮换产生的亏损由企业自行承担消化。

(二)中央储备粮轮换费用含在财政部对中储粮总公司的包干费用中,财政部按季预拨,在规定的轮空期间,储备粮油的费用补贴照常拨付。财政部对轮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年终清算。中储粮总公司在财政部规定的金额及使用范围内,制定不同品种、不同地区轮换费用补贴标准,并根据轮换需要,分批拨付轮换费用,轮换费用标准及轮换费用拨付情况需报财政部备案。年终财政部按实际轮换数量和轮换费用标准对总公司进行清算,核销当年轮换费用支出。未轮换的,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总公司报送的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对虚报轮换,套取补贴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实行包干后,中储粮总公司对保管费、轮换费、公司经费必须分开管理,单独记账,不能混用混管。

(三)除结合进出口轮换外,中央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即轮入的粮油按照轮出粮油的入库成本记账。

(四)结合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单独的财务处理政策。具体财务处理方式,原则上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另外也可采取进口轮入和轮出分别核算的方式,即对轮入的进口粮油由财政部根据购进价及有关费用重新核定入库成本,对轮出的粮油实行竞卖等方式公开销售,相应结转轮出粮油的原库存成本。根据进出口的需要,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确定财务处理方式及进出口轮换盈亏负担办法。

(五)中央储备粮油的损失损耗处理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要按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统计报告中单独反映,中储粮总公司负责设立储备粮油轮换台账,准确、动态反映储备粮油轮出、轮入的数量及轮空期。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数据,财政部将停止拨付轮换费用,中储粮总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轮换资金管理

(一)中央储备粮油进出口、轮换所需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行根据中储粮总公司或分公司下达的分批、分库点轮换计划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原则,发放贷款。轮换贷款发放和管理的具体事宜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中储粮总公司另行规定。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6)

二、活动内容

(一)粮食购销

1.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皖政办[2011]1号、市政府滁政[2011]16号文件精神,坚持把保供稳价作为粮食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粮食宏观调控力度,完善宏观调控措施,确保全年粮价基本稳定和粮食市场安全。

2.全力抓好粮食购销。认真执行国家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完成粮食收购目标任务。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双轮驱动,坚持依质论价,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做好粮食销售和产销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搞活市场营销。

3.全面完成储备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充实地方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确保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落实。切实加强储备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省级储备粮油轮换任务。完善储备粮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4.加强粮油统计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粮食库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粮食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开展粮食统计质量检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组织非国有粮食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扩大社会粮食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分析质量,确保粮食统计及时、准确、全面。

5.规范粮食从业行为。严格执行《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按照《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要求,对全市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逐户核定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

(二)粮油仓储

1.持续推进提升行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提升行动,完善规范化管理评价机制,注重内容创新,活动效果良好。积极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严格。积极推广应用机械通风、粮情测控、环流熏蒸、双低储粮技术和原粮“四散”,按时完成辖区粮油仓储企业备案管理软件填报。积极开展储备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辖区内粮食企业仓储管理“三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省局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春、冬季粮油安全大普查和粮食收购现场安全检查,粮食熏蒸作业管理规范。继续在系统内实施节假日和重大事项信息群发安全警示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强化粮食质量监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加强行业食品安全宣传、监管。积极宣传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粮油收购质价政策,做好各类政策性粮食质量管理,入库粮食质量良好。积极开展地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成省局下达的扦样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推进粮油质检机构建设,完成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任务。

4.实施科学储粮专项。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农户申报参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按时汇缴农户自筹资金。积极配合中标单位抓好科学储粮仓配送和技术服务工作,储粮仓验收管理严格、规范。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受益农户档案资料齐全,归档及时,填报完整。

(三)园区建设

1.着力推进园区建设。认真贯彻全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会精神,加快在建园区和列入2012年全省“861”重点计划项目的建设进度,重点启动粮食产业园、来安粮食产业园、明光粮食物流园项目,加快推进天长粮食产业园、凤阳粮食产业园、琅琊粮食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全椒粮食产业园、定远皖东粮食物流园项目谋划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取园区建设优惠政策,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保证工程质量。

2.提高园区综合功能。加强园区经营管理,着力提高园区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扩区扩容扩企。主动参与承接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园区综合效应,提高综合功能。

3.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指导,继续组织粮食企业和园区项目与长三角及沿海地区企业洽谈对接,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及知名民企合作,积极吸纳各种社会资本和发展要素参与园区建设。跟踪落实已承接的项目,搞好服务。对宣传推介的项目注意信息反馈;对有意向的项目组织签约,搞好对接。

(四)军粮供应

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规范军供粮油供应渠道,加强质量检测,确保军粮质量合格率达100%。创新军供服务方式,提高军供服务质量。

(五)经济效益

1.创新企业购销机制。指导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经营思路,拓展经营范围,做好市场粮购销。整合资金用于市场粮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全行业盈利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2.夯实企业管理基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费用水平下降2个百分点。

3.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坚持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为依托,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资源整合和资产战略重组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优质资源和优良资产向优势企业集聚,整合重组一批,打造做强一批,淘汰处置一批,力争用1-3年时间,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骨干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

三、考核办法

1、上述活动内容由市局相关科室分别负责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市局办公室就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订、宣传报导、开展情况、督查总结等负责综合考评。

2、粮食产业化工作单独考核,不列入“质量效益巩固年”考核指标。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7)

全市“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工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粮食流通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需求调研、科学规划、组织实施等工作,08年确定的“数字粮食”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按期顺利完成,于今年3月底全部投入运行,初步实现了全市粮食流通工作管理数字化,促进了粮食管理方式的转变,有效提升了粮食流通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科学规划设计。我们紧紧围绕粮食流通管理的职能,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借鉴兄弟地市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咨询多家IT公司和科研机构,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升级、效益先行”的原则,经过反复讨论,制定了“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用2-3年的时间,投资180万元建设粮油储备管理、粮食预警应急保障、粮食执法监管、粮食流通统计、粮油市场管理、粮油产业化经济、机关建设与管理七大系统,形成纵向一体、即时链接、数据自动处理、信息快速传递、资料分级可视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二是抓好基础性硬件建设。我们采取统一招投标方式,相继完成了市局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局机关进行了内外网隔离;为县区粮食局、地方粮食储粮库配置服务器11台、计算机11台、交换机13台、网络视频摄像头12台,以及UPS、投影仪等各种硬件设备;开通中国电信2M数字电路21条,组成“数字粮食”信息专网,实现了全市三县二区、四个地方粮食储备库互联互通,同时对2家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和10家放心粮油店的实现了远程监管,形成了安全可靠、独立封闭运行的“数字粮食”网络,为信息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三是突出系统软件开发。七大系统的软件开发分为两个阶段。年6月至年12月,主要是建设粮油储备管理系统,农户科学储粮统计系统、农户储粮电子地图、成品粮油及各放心粮油店的远程监管,形成了以市局为枢纽,以各县区粮食局为中转,以市县粮食储备库、放心粮油食品店为节点的粮食信息化专用网络,实现了数字上报、适时监测、分级管理等全数字化管理功能。年12月至年3月底,相继完成了“粮食预警应急保障系统、粮食流通统计系统、粮食执法监管系统、粮油市场管理系统、粮油产业化经济系统、机关建设与管理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的开发建设并全部投入运行。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市粮食局“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市粮食局信息化培训制度》、《市粮食局域网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信息保密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为粮食信息化建设及安全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五是开展业务培训。一方面派专业人员到市信息产业局组织的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实时开展业务培训,按照“数字粮食”建设进度,分期分系统进行操作技能培训5次,基本满足了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数字粮食”信息系统的需要。六是加强系统应用。为了提高“数字粮食”信息化应用水平,我们把“数字粮食”信息化应用纳入了全年目标责任督查考核,对七大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明确了科室,落实了责任,为保证各项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

粮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也只是刚刚起步,各项工作还很不成熟,还存在许多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对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单位对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可有可无;有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迟缓、有的不够全面。二是现有功能还不够完善。由于“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刚刚起步,许多功能有待研发,现有功能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三是管理力度不够。有的单位的服务器、网络系统、摄像头等设备时常出现连接不通的情况。四是粮食信息化建设人才缺乏。粮食信息化建设迫切需要的是既懂粮食业务又懂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目前的人才状况与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信息化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技术开发单位。

二、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技术时代,信息成为支撑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信息化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作出了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战略部署。粮食信息资源是国家最重要的基础信息资源之一,粮食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既是形势的需要,行业的要求,更是粮食部门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一)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在要求。王仁元常务副省长连续两年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快粮食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管理效率。省粮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突出抓好“金粮”工程,年内实现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联网互通,并逐级向企业延伸,基本建成以电子政务内外网及粮食应急预警、地方储备粮动态管理、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加工统计等为主要内容的一期工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连杰在全市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要求,根据全市“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方案进度安排,加快推进粮食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实现全市粮食流通工作管理数字化。我们一定要从服务粮食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改进粮食流通管理的有效手段。从粮食宏观调控看,只有全面了解国际国内粮油市场信息,及时掌握粮油市场价格变化动态,才能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从粮食管理手段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部门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职能,只有信息化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流通工作的管理需要。从服务民生看,只有掌握粮食流通信息,才能指导粮食贸易、加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化水平;只有掌握粮食供求市场信息,才能及时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全面履行好我们所担负的职责,就必须更新管理理念,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进程,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粮食流通管理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能。#p#分页标题#e#

(三)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粮食干部职工素质的有效途径。当前,全市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在“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大前提下,增加粮食部门人员编制,大量引进急需人才都是不现实的,面对粮食业务量大与人员短缺的现实矛盾,加快“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步伐,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通过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逐步实现粮食办公自动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推进粮食信息化过程中,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可以进一步促进粮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的提高,培养复合型人才。

三、明确任务,加快推进“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

“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了年粮食信息化建设方案。各单位要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推动“数字粮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数字粮食”信息系统的应用。为了提高“数字粮食”信息化应用水平,我们把“数字粮食”信息化应用纳入了全年目标责任督查考核,制定了《市粮食局“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对七大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明确了科室,落实了责任,各单位和各科室一定要做好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更新及,保证网络畅通,加强视频管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二)进一步搞好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完善“数字粮食”信息化系统。我市的信息化工程已经投入运行,各县区粮食局和市县粮食储备库要认真做好各个系统的应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尽快改进和完善。

(三)研发粮油配送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系统。主要包括配送公司的购销存信息、经营网点采购、经营货物流转和财务结算等系统。在配送公司和经营网点之间实现网上库存查询、订购、货物流转和跟踪结算等功能。

(四)不断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今年计划投资20万元,新开通10条2M数字电路,配备计算机6台、交换机22台、网点终端机16台、网络摄像头11个,搞好市局信息中心与半球集团等3家粮油成品粮油储备企业、半球配送中心等3家粮油配送公司、市军粮供应站等4家应及供应网点、区石磨坊等12家放心粮油店实现联网互通。

四、加强领导,确保“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粮食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要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各单位要把粮食信息化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局信息中心要加强统筹和协调,搞好技术支撑,加强对全市粮食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粮食信息化建设。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8)

一、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如实反映粮食流通情况

20*年度粮油流通统计年报的各项指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进行填报,不得出现虚报、瞒报、漏报和重复统计等问题。粮食、油脂收支平衡表中的购、销、存和进出口等指标,要按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包括数量、性质和品种等进行准确划分,分类统计,年度和月度各项统计指标要相互衔接,不能出现负值。

(一)收购。在收购指标中,要分清从生产者购进和从企业购进等收购分项指标,避免重复统计。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粮食作为从生产者购进的其中数统计;从企业购进的粮油要将其从国有粮食企业购进中单独体现出来;同时,对于从生产者购进和从企业购进指标中的省外购进,一定要单独区分,统计在本省(区、市)之外购进的粮油数量的省外指标中。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省份,由地方储备粮委托收储库点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统计在国粮04表的“从生产者购进”指标中;由中储粮总公司委托收储库点收购的粮食统计在专门设置的政策性粮食统计报表“收购”指标中。

(二)销售。粮食流通统计年报中的销售指标,要准确分清对象,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销售分项数量。各地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代储企业,对于轮出的中央储备粮,在中储粮报表中作轮出统计的同时,必须在地方商品粮报表的国粮2表中作“储备粮转入”和“销售”统计。退耕还林用粮作为销售的其中数统计。国家集中组织拍卖销售的最低收购粮食、国家临时储备和临时存储小麦和中央储备油,由中储粮总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销售统计并核减库存,且分月报送实际销售出库的粮食数量;在20*年有陈化粮销售处理的省份,必须根据本省销售计划文件的要求,按实际业务发生数量,作销售统计并核减陈化粮库存。

(三)库存。粮食和油脂的分性质库存一律按照实际存放的库存数量填报。要严格区分各项库存指标,即分清商品库存中的省外储存、保护价库存(含国家定购)、陈化粮库存,以及受委托储存库存等。中储粮总公司根据有关文件从中粮集团接收入库的进口小麦,以及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粮食库存,分别统计在“国家临时存储备和临时存储库存”以及“最低收购价库存”中。地方储备粮油库存中包含省级储备和市县级储备两部分,地方储备库存要按照统计“账面库存”和“实际库存”分别填报。

(四)其他指标。各地粮食局请参照本辖区具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名单,尽可能详实地将纳入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重点转化用粮企业的粮食经营或转化数量统计在内,特别是要准确掌握和区分这类企业收购指标中的“从生产者购进”、从生产者和企业购进中的“省外”数量,以及实际库存量,以确保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占到本辖区粮食经营或粮食转化总量的80%以上。

各地汇制的年报,如果月度数据与每月上报国家粮食局的分月数据存在误差,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数量,据实调整年度和当月数据。

二、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各地要加强对年报资料的审核和指导,各项统计数据必须以实际业务发生为依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核、编制,保证数据全面、准确。在粮食统计年报表中,统一按原粮、贸易粮计算,单位为万吨并保留一位小数;油脂统计年报表,统一按折油计算,单位为吨并保留整数。各地在编制统计年报过程中,如有统计口径、指标衔接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调控司联系,保证年报汇编工作如期完成。各地汇总上报的年报资料必须经本省(区、市)粮食局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年报一经报出,经国家粮食局审核汇总后,即为定案数字。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9)

(一)受损粮库应急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对我市所有受损粮仓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恢复维修。该项目20*年11月开工,已于今年元月完工,使我市仓储能力得到一定的恢复,但尚未达到震前水平。

(二)粮油质检站项目。该项目为新建项目,计划投资780万元,建设面积1600m2,计划2010年2月开工,同年12月竣工。项目完成后,将依托我局所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堰粮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人才、技术优势,开展对内对外检化验业务,既能满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检化验需要,又能为市场监管和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等提供快捷服务,也能带来一定经济效益,并为深化“放心粮油”工程打好基础。该项目已完成可研、规划选址,目前正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军粮供应站项目。该项目预算投资335万元,建设面积270m2,原计划今年10月开工,12月竣工,明年1月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后,军供站将改变目前租赁房屋进行办公的局面,每年还可节约中转费用等约10万元,并根据需要为部队提供一站式服务,既能供应粮油,还可供应其他副食,开展其它经营业务,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增加效益。该项目因占地修建面积较少,不能单独修建,拟采取购买方式解决。目前已确定选址兴堰公司灾后重建项目——二环路安置区铺面,待资金到位后即可组织实施。

(四)应急供应网点项目。该项目预算投资1000万元,在全市城乡布设14个网点,其中城区8个(恢复重建3个),乡镇6个。每个网点面积城区不少于120m2,乡镇不少于50m2,总面积达到2500m2以上。该项目计划2009年11月开工,2010年11月竣工,采取直接购置和连锁经营管理方式,将各网点建成“放心粮油店”。网点建成后,既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又使放心粮油工程延伸到乡村,增加覆盖面。同时,还能带来比较可观的经济效益。目前该项目城区8个网点具置、乡镇网点大致布局已确定,项目可研报告、购买请示也获市政府同意,待资金到位后即可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清仓查库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22号)和《成都市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牵头组织实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业务培训,购置必要设备。按照计划,于3月下旬会同市监察、发改、统计、财政等九个部门,本着“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市粮食储备、信贷挂钩和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结果显示:我市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库存真实,账务处理及时,账账、账实相符。县级储备粮收购、储存、销售等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专储粮油“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规定,建立了相应的账、卡、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专储粮食补贴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财务核算准确。4月上旬,成都市粮食清仓查库检查组前来我市进行检查。检查组对我市每个储粮仓间进行了逐一丈量、核实数量,派出专人到市财政、农发行对储粮的资金补贴和库贷情况进行核实。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储粮情况和清仓查库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在此项工作中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落实,清查标准严格,粮食库存真实,储粮管理规范,粮食质量安全。

通过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摸清了家底,掌握了实情,规范了管理,健全了制度,锻炼了队伍,激发了发展热情,增强了大局意识,取得了“让政府清楚,让群众放心”的良好成效。

三、完善储备体系,增强粮油供应保障能力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粮食储备多年以来品种单一、数量偏少,至20*年底仅有5000吨县级储备规模,供应保障能力十分有限。今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各级灾后重建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储备指标,引进先进技术,不断完善储备体系,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年初,我们从新津国家直属库争取中央临时储备粮4000吨玉米代储指标,该项工作于4月开始组织实施跨省移库调粮和入库管理,历时50余天,于5月31日全面完成。

(二)与成都市成化区粮库合作,利用大春收购有利时机,完成省级5000吨储备粮食的收购入库工作。

(三)从2月开始到9月中旬,完成成都市级小包装粮油代储600吨,其中:大米400吨,食用油200吨。

(四)完成县级储备稻谷轮换1800吨。按照《江堰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9月底完成我市5000吨县级储备稻谷中的1800吨轮换工作(其余3200吨因5.12地震受损,已于20*年大春收购期间完成补仓入库工作),入库质量达到国标三级以上。

(五)推行储粮管理新技术。在去年引进“粮食就仓干燥”技术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加强技术练兵,保证“粮食就仓干燥”从技术到设备都能发挥最好效能。从而提高粮食储藏技术和安全储粮水平。在今年大春收购期间,该设备对大量湿粮及时、快捷入库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引进社会资金,建设万吨油库。为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在争取各方面援建资金的同时,我们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和完善我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强我市粮油市场调控能力。9月,与市岷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天马粮库1万吨级食用油储藏罐建设项目”。该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吨,全部建设资金由岷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储油罐安装阶段。

(七)加强监管,确保储粮安全。按照各级储备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我们指导承储企业认真执行储备粮管理规定,采取学习培训、制定轮换计划、更新升级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各级各类储备粮安全,“一符四无”率达到95%以上,受到各方充分肯定。

截止目前,我市粮食储备总量达到14600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市粮食储备的落后局面,基本达到了“销区保持3个月储备供应量”的要求。

四、克服困难,努力探索粮食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试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粮食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相关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我们继续指导所属粮缘公司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努力克服因5.12地震带来的不利影响。虽然由于种种原因,该项工作面临各项困难并处于亏损状态,但仍然在试点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特别是在实现助农增收、发展农业科技、引进高效品种、保持优质稻面积、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今后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五、大力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促进农户减损增收

(一)小粮仓建设。近年来,我市实施的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小粮仓建设工作倍受瞩目,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国家、省、成都市有关部门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从资金、政策上进行了大力支持,并被列为“*省农户科学储粮试点示范区”,后又被列为全国示范区之一。今年,我们再次争取各级资金30余万元,计划新建1000个小粮仓。并按省、市的统一要求将原来固定与移动仓相结合全部改为移动彩钢仓,目前已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制企业,并进入制造阶段。年底前全部免费发放到部分农户手中,使我市小粮仓总数达到2240个,规模效应渐次增强,“示范区”建设不断推进,达到农户储粮减损、直接增收和维护粮食安全、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目的。

(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该项工作是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联合粮食主产省实施的集创新集成、成果转换、示范推广于一体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市在农户科学储粮工作上取得的优异成绩,省粮食局确定我市为全省四个“农村储粮*示范点建设项目”试点县之一。该项工作从2007年开始实施,今年为最后一年。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认真开展粮食入仓称重、取样、检测、样品检化验的整理、上报,圆满完成了这项持续3年的工作任务,受到有关部门好评。

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5.12地震后,我们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工作机制。

(一)开展《*堰市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20*年7月,由我们代拟的《*堰市粮食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2007年底,我们对《预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年3月,准备第二次修订时,突发5.12大地震,使修订工作中断。今年4月,我们重新将修订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7月颁布实施。

(二)恢复重建应急网络

按照《*堰市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对9个粮油应急保障供应点、2个应急加工点、2个应急储存点开展了恢复重建,签订了《*堰市粮食应急网点协议书》。

(三)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认真编制各类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我市粮食流通经营情况,严格价格监测机制,及时掌握粮油市场行情,定期收集粮油价格情况,形成价格周报,并上报有关部门,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截止11月30日,已形成价格周报48期。

七、认真开展粮食执法检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坚持日常市场检查和大小春、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专题检查相结合,对各大超市、粮店库存和销售的粮油质量实时监控,杜绝陈化粮等劣质粮油流入市场。重点对粮油经营户建立经营台账、报送经营数据以及粮食库存进行查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在执法过程中,克服人员少,缺装备等困难,坚持不走过场。同时,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市、法制城市创建等工作,积极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准入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户严格粮油准入制度。一年来,共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3次,大小春专项执法各1次,例行执法检查42次,使全市粮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年未发生重大粮食违法案件。

八、坚持优质服务,保障军粮供应

军供站在办公场所因地震严重损毁的情况下,积极开展重建活动,选择方便部队车辆进出场所恢复办公秩序,保障军粮供应。全年共向驻地官兵供应优质粮油合计288吨。

(一)坚持质量第一,严把进货关口。质量工作是军粮供应工作的生命线,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证军粮供应质量,我们制定了一整套从采购、调运、入库到保管的各业务环节相互制约的手续制度,对指定生产厂家实行质量保证制度,以杜绝发生质量事故。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定点加工、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的军供保障机制,同时合理安排库存,多供新米新面,每一批粮油均由厂家出具检验报告,粮油入库率达到100%。

(二)加强信息反馈,设立服务热线。全年进行10次以上走访调查,认真听取部队官兵对粮食质量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不让一粒不合格军粮流入军营;建立了军粮出入库质量检验报告制度,并上墙公布,对各品牌军粮的各项指标逐一列式,让部队官兵明明白白真正吃到放心粮油。

(三)做好双拥共建工作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10)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11年度、2012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10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

(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

(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

(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

(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

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

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

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

五、检查方式

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

六、质量抽样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

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

七、费用

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八、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

对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确保粮油放心消费、落实质量安全”的要务,做到工作有计划,实务有成效;

粮油统计工作计划篇(11)

进一步巩固粮油基础产业地位,认真落实粮油生产各项惠农扶持政策,稳定增加粮油面积,推进粮田规模经营,坚决遏制农田抛荒,突出水稻、棉花和油菜生产。狠抓科技进组入户,大力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着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以及防灾减灾技术措施,主攻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增加农民收入。

二、生产目标

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稳定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精神和省农业厅稳定扩大粮油面积的要求,全年完成粮油播种面积3.4万亩以上,其中水稻面积0.61万亩(早稻0.26万亩、中稻0.1万亩、晚稻0.25万元),粮食平均单产增3公斤,粮食总产确保1.2万吨以上。油菜面积达到1.1万亩以上,棉花面积达到0.75万亩以上。各村(居)生产目标指导计划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保护和提高基本农田生产能力。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完善土地流转办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做好外出务工农户土地转包、承租工作,引导土地不断向生产大户、种田能手集中,鼓励集约规模经营,防止土地出现大面积抛荒;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禁止在农田从事非农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标准良田建设”和“沃土工程”等项目,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增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面积,提高农田生产能力。

(二)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了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继续实施水稻、小麦、玉米、长江流域油菜良种补贴全覆盖。继续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临时收储政策,以保护和调动各产区农民生产积极性。各村(居)要切实加强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搞好粮油补贴面积上报工作,使农民群众都能掌握相关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政策的普惠。

(三)着力抓好粮油作物面积落实。要通过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提高水稻收购最低价的宣传,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粮油生产。各村(居)要按省、市、镇要求尽快制定粮油生产计划和方案,把水稻、棉花、油菜等主要作物种植面积层层分解落实到组和农户,千方百计稳定粮油面积,坚决遏制粮田抛荒和水稻“双改单”现象。要把早稻面积落实作为春耕工作重中之重,一片一片抓落实,一户一户抓到位,确保全镇3.4万亩粮油种植面积的完成。

(四)深入开展水稻、棉花、油菜高产创建活动。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我镇分别在开展水稻、棉花、油菜高产创建活动。其它村(居)也要积极参与,建立当地主导作物的高产示范片,要以高产创建作为推进粮油工作的主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按高产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一是抓好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要包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土肥技术等若干个示范单元,按照田间试验规范要求,安排相应的对比,展示试验。二是抓好示范片均衡增产。示范片均衡增产是高产创建的根本目的,要继续按照“五统一”要求,尤其强调抓好品种统一和耕作模式的统一。三是培植高产高效典型。

(五)切实抓好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一是加强实用增产、增效技术宣传和培训。二是加快新品种技术推广步伐。三是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力度,大力发展绿肥生产、推广秸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率;四是加强病虫害防控。五是加快农机化作业进程。

(六)大力提升粮油产业化水平。加快培育农民粮油专业合作组织,提升粮油生产、加工、销售合作水平。鼓励发展粮油种植专业大户,充分发挥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做好100亩以上的水稻、棉花、油菜生产大户摸底登记与上报工作。

(七)做好农情信息调查工作。农业技术服务部门要加强与村(居)统计员的沟通,搞好农情信息调度,完善农情、灾情信息采集报送和重大灾情及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好农情基点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农业生产动态。

(八)切实做好当前春耕备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