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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公示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5-03 02:37:13

病退公示报告

病退公示报告篇(1)

说法:黄女士有权选择由谁赔偿。一方面,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违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 )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本案中,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无批准文号及标识。明显与之相违。另一方面,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即在此情形下,黄女士有权要求销售者赔偿,而销售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必须作出10倍赔偿

案例:苟某患哮喘病多年。2012年5月,苟某在网上看见一家公司宣称:其生产的“喘立停”为纯中药制成的保健品。患者服用后只需5至20分钟立即见效,遂买了12盒。一个月后,苟某不但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遂报案。公安机关在该公司生产车间查获近20袋制成品。公司负责人承认,此保健品的主要原料是淀粉和麦芽糊精,添加的根本不是名贵中药。而是给家禽治病的兽药。

说法:该保健品生产公司必须作出10倍赔偿。一方面,公司不得在保健品中添加兽药。《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因此,公司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兽药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另一方面,公司必须作出赔偿。《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是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夸大宣传并误导消费,应当承担双倍责任

案例:2012年6月,72岁的姜女士在当地报纸上看到一则某口服液的广告,广告宣称:该口服液能治愈心脑血管等方面的40余种疾病。次日,她便到该广告提及的药店一下子买了15盒。回到家后。姜女士发现该口服液的“功能与主治”只显示是普通的益气养血产品,适用范围也很有限,姜女士感到自己受骗了,遂要求药店进行赔偿。

说法:出售口服液的药店必须作出双倍赔偿。一方面,生产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也指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另一方面,姜某有权获得双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不择手段“钓鱼”,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病退公示报告篇(2)

1、建立考勤登记,实行当日签到制。每周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本周考勤统计,每月汇总并公示出勤情况。

2、作息时间按政府统一规定执行(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未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无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

3、工作人员因办理公务离开办公楼或不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具体情况,经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告知办公室。

二、请销假程序

1、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程序报批。凡因事、因病请假者一律由本人出具请假条,实行请假登记制度。工作人员请事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半天以上先由分管领导签批后再报请党委书记签批;一周以上由分管领导签批后再报请主要领导签批,请假条留存办公室。未按程序报批或电话请假,一律视为旷工。工作人员请病假1天以内出具请假条,1天以上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将相关证明转办公室。病假一律不允许后补请假手续,慢性病后补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未按以上要求履行请假,均视为旷工。

2、休婚假、产假,应在休假前提出申请,分别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相关证明转交办公室。

3、凡超过国家法定假期(如婚丧、生育假等国家法定假期)规定时间,没有特殊原因未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对待。

4、假期期满后,应在上班的第一天向办公室负责人及批准领导销假。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三、处罚办法

1、考勤签到不允许代签,如代签,双方均视为旷工。

2、工作人员无故早退,一经发现,一律视为旷工。临时工出现一次早退现象立即开除。

3、全年连续旷工15天,机关直接予以辞退,辞退人员证明上报区人事进行备案;全年累旷工30天,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及党委会议,由党委向区人事递交辞退人员报告。

病退公示报告篇(3)

报告甫出,媒体争相报道,市场一片哗然。有人表示自己从不买保险,有钱还不如存在银行里,尽管没有什么收益,但总比把钱投给诚信有问题的保险公司要“保险”的多;有人为保险公司和人诚信的缺失担忧;还有投保人表示,看到保险公司管理和资金方面的问题严重,信用低,透明度不高,退保要损失几万元,续保又担心损失加大,“心都凉了”……

“有这么多人宁愿自己承担退保的经济损失也还是要退掉手中的保单,说明如果不退保他的损失会更大,寿险产品可能真的问题严重。”在一家私企工作的王先生这样评价。王先生不久前刚刚萌生购买保险的念头,他表示,看到这个消息之后,觉得要再好好考虑一下,真的要买保险也一定得精挑细选。持此看法的寿险客户可能不在少数。

被骗的感觉

对于退保的原因,麦肯锡报告指出,有大约20%的退保人将“感觉受到欺骗”作为退保的理由,远远高于出于手头紧张、对服务不满、不满意分红保险保单收益等因素而提出退保的客户所占比例。

三年前,陈女士投保了平安寿险当时热销的“世纪理财”投连险,当时业务员极力宣称该险种“年回报率至少8%”,甚至还介绍说,8%的年平均收益率,还只是保守估计,平安的发展投资账户运作8个月实际收益率远高于8%,已达到19.46%。面对如此之高的收益率,陈女士怦然心动。

然而三年来的惨淡经营,陈女士的“投资”不仅达不到8%的收益,反而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坚持认为自己是被虚假宣传诱骗的陈女士决定退保,并且要求全额退款。“业务员的宣传是明明白白的诱惑,损失不应由我承担。”她说。

其实,早在一年前,陈女士就已经萌生退保念头,是高额的退保损失让她打了退堂鼓。但在又是一年望穿秋水等待“高额回报”后,失望的陈女士最终无奈还是选择了放弃。三年来,她累计投入的保费高达18180元,而扣除退保费用后,她获得的退保金额仅仅只有6442元。

知识匮乏的消费者

麦肯锡报告指出,中国公众缺乏对保险业的了解,甚至是缺少最基本的认识。报告引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称,中国仅有6%的消费者对保险的好处有一定的了解,在已购买保险的消费者中,也仍有40%的消费者表示他们对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知之甚少。

陈女士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由于缺乏认识,消费者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不明白保险的本质其实是一种风险分摊的经济保障制度。消费者往往把购买保险产品当成一种与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购买基金,甚至是炒股类似的投资,因此,对保险产品寄予过高的投资收益期望,而当这种收益低于其预期时,感觉失望、受骗恐怕在所难免。

如果说在陈女士的案例里,保险人还只是“不当宣传”、忽视风险提示,属于不规范操作。那么,王小姐的遭遇则充满了有意识的隐瞒和欺骗。

保险人的陷阱

“现在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这么多,缺乏了解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就因为这样才需要保险人嘛,他们应该把产品知识给我们讲清楚。”一位有过退保经历的消费者说,“但实际的情况是,该讲清楚的没讲清楚,反而有一大堆东西其实是在误导你。”

经朋友介绍,王小姐不久前认识了一位保险人。在人的两次热情讲解后,根本没有投保意愿的王小姐开始犯难,“看他蛮辛苦的,又是我朋友的朋友,我也不好意思直接说不投保,就说考虑考虑。”

然而两天后,这位人告诉王小姐,已经替她缴纳了3000元的保费,并拿来一份已经办理好了的合同书。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那天他说能不能表示一下我的投保意向,要填一份《投保单》,我就填了。” 王小姐说,“他事先并没告诉我说填《投保单》就表示同意投保,我还以为那是说如果我投保时,可能会对那些产品感兴趣的。”

王小姐向其询问是否可以退保,却被告知退保要损失一部分保费。再加上毕竟是朋友的朋友,面子上有点过不去,王小姐只好自我安慰地想,无论如何自己至少还能享有一定的保障,于是就把3000元交给了为其“垫付”保费的人。

事情到此还没有结束。一个多月后,开始“学习”自己手中的保单,逐步了解保单中条款意义的王小姐发现了“犹豫期”这个概念。也就是说客户签署保单回执后,在为期10天的犹豫期之内,如果客户选择撤销保单,保险公司将全额返还其所交的保费。受欺骗的感觉再次强烈地涌上王小姐心头。但如果此时再退保,她就真的要自己承受经济损失了。犹豫多时之后,王小姐还是退保了,“他骗了我一次又骗我第二次,如果我不退掉这份纯属欺骗性的保单,还要为它交20年的钱,我觉得它会成为我一辈子的心病的。至于损失的钱,权当是交了学费吧,反正我以后是再也不会买保险了。”

除去人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的诚信问题也难以让投保人放心。某些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在处理赔案上的指导思想是,发生保险事故能不赔尽量不赔,非赔不可尽量少赔,兑现理赔尽量拖延时间。惜赔甚至无理拒赔,也让中国寿险业损失了不少客户。在最近判决的一起保险纠纷中,中国人寿就因此败诉。

两年前,昆明一位消费者董宏思购买了一份中国人寿昆明分公司“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10万元。今年1月,董宏思患上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21种重大疾病之一―“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在进行了清除坏死组织和引流手术后,转危为安的董宏思按合同向中国人寿昆明分公司提交了相关理赔手续,但等来的却是一纸《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经调查核实,属于其他情况”。

原来,保险合同中的21项重大疾病每一项后面都有注释,而对董宏思所患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注释称:需进行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手术治疗。即当投保人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后,只有进行了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手术后,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保险公司解释,董宏思只进行了插管引流手术,因此不符合理赔条件。

这样的解释董宏思无法接受,今年8月,他将中国人寿昆明分公司告上了法庭。10月24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宣布中国人寿昆明分公司败诉,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董宏思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并承担自2005年4月6日开始至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的滞纳金以及3570元的案件受理费。

这尽管不是一个退保的案例,但我们可能很难想象,此案过后的董宏思还会选择国寿康宁的保险产品。

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后,一片赞扬之声,甚至有网友欢呼雀跃:“这是法律的胜利,公理的胜利,民意的胜利,也是维护《保险法》尊严的胜利!”

显然,这一判决“深得人心”的背后,是保险公司的“人心尽失”。

信任危机

根据网易商业报道“你认为国内保险公司的可信度为多少?”的网上调查,截至11月6日,4419份投票中,高达63%的人认为国内保险公司的可信度为零,35.3%的人选择了50%的可信度,只有1.7%的人表示可以百分之百地相信保险公司。而在“你购买了某种保险产品后还会再次购买吗?”的调查中,高达86.1%的人表示不会再次购买,只有13.9%的人表示会再次购买。

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调查数据也显示,接近26.2%的城市居民对中资保险公司持不信任态度。难怪现在有人戏称,不少保险业务员都只卖了三份保险就退出了这个行业,一份卖给自己,一份卖给家人,还有一份卖给了一个倒霉的朋友。甚至有人把保险与劣迹斑斑的非法传销相提并论,说两者的共同点就是“熟人骗熟人”。

规避退保损失

感觉受骗之后,相信不少投保人都萌生过退保的念头,没有把这个念头变成退保行动的人,往往是被退保的损失吓住了。不仅上当受骗,还要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这的确令很多人感到难以接受。那么,退保的损失到底有多大?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退保金额其实就是保单现金价值,而这一现金价值往往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提示投保人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

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的20%左右。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随着保险年度的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虽然会逐年增多,但还是要承受一定的损失。

为什么投保前两年的保单现金价值如此之低?保险业内人士解释,个人长期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而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保险公司管理费和寿险营销员佣金两部分。在第一年的保费中,人的佣金要占去20%~40%,同时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绝大部分也发生在第一年。第二年发生的管理费和佣金比第一年会少,但仍不划算。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不要在投保两年内退掉手中的长期寿险保单。因为对于长期的寿险保单来说,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就越多,而扣除的费用却并没有太多增加。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后两年内退保,不但享受保障的时间很短,退回的保费也很少。而如果是分红类的险种,则建议保户三年后再退保,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有所升高,再加上分红,保户通常可以获取一定收益。

此外,还有一些客户,乃是出于“经济原因”,无力维持原有保费缴纳水平,或是急需资金,因而想到退保。对于前一类投保人,可以利用自动垫交保费条款,或减额缴清和减低保额来化解眼前的困境。自动垫交保费是指某些险种设计了自动垫交保费条款,如果保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费,保险公司就会自动垫交续期保费,保单继续有效。而减额缴清是指将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款作为一次缴清的保费,以相同的条件降低保险金额,客户所持的保单继续有效;降低保额实际是部分退保,保险公司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只是客户享有保障额度比原来要低一些,保单还可继续有效,但这种方式的损失相对较大。

对于急需一笔周转资金的投保人,还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办理保单贷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担保人。一般情况下,分红类保险可以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90%借款,而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保单现金价值的70%。

但归根结底,退保总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不到万不得已最好还是不要退保”。那么,怎样才能防止发生退保的情况,以避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呢?专家认为,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在投保时做足功课。

投保人首先要考虑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与需求,尤其不要盲目追求所谓“高收益”的保险产品,要明白保险的目的是在于保障,而不是一种投资手段。在签署保单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听人“忽悠”。对于人承诺的优惠或保障内容,“口说无凭”,一定要落实到合同条款上;对于复杂难懂的保险条款,一定要问清楚,签下“糊涂保单”,到头来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保险业内人士对麦肯锡报告中10%退保率的解读

病退公示报告篇(4)

2010年5月,全国共报告法定传染病803246例,死亡1317人。其中,甲类传染病中鼠疫无发病、死亡报告,霍乱报告4例、无死亡病例。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22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43426例,死亡1124人;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和麻疹,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58%。丙类传染病发病459816例,死亡193人;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91%。

国家药监局:转换使用不同环孢素制剂可能带来风险

本刊讯6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第2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药品生产企业和公众,警惕不同环孢素制剂间转换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该《通报》指出,英国药品与保健产品管理局(MHRA)在近期的药物安全信息中,建议患者固定使用同一种商品名称的环孢素,并建议按照商品名称处方和发售环孢素。MHRA称,环孢素的生物利用度即使出现很小的变化,也可能影响药物的疗效,导致器官的排斥或产生药物毒性。MHRA警告,不同商品名称和制剂的环孢素产品在未受到密切治疗监测的情况下,不得替换使用。若更换环孢素治疗,要求密切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不良反应和移植器官的功能。

考虑到不同环孢素制剂间转换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在我国临床应用中同样存在,国家药监局提醒,在未进行治疗监测的情况下,应避免在不同商品名或制剂的环孢素之间转换使用。如需更换环孢素产品治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医嘱要求用药,并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清肌酐、血压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为避免出现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在使用环孢素过程中,应按照说明书或医嘱要求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我国科学家发现帕金森病可能的发病机制

此项研究为人类PD病的预防和治疗提供了新的潜在靶点

本刊讯 帕金森病(Parkinson's Disease, PD)是一种常见于中老年人中发病的神经退行性疾病,它通常与大脑黑质区域多巴胺神经元的功能退化及死亡相关。同时,在PD病人的脑中通常可以发现一些称为路易氏体(Lewy body)的包涵体,这些结构被认为是PD形成的病理学标志,但是对于包涵体的形成与神经元死亡之间的关系以及包涵体的形成机制一直存在争议。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王志珍院士领导的研究小组与焦仁杰研究员课题组合作利用果蝇的PD模型进行研究,发现组蛋白去乙酰化酶6(HDAC6)在帕金森病发生过程中起关键调节作用。在果蝇PD模型中把HDAC6基因进行缺失突变之后,PD症状包括多巴胺神经元死亡、视网膜退变和运动障碍都显著加重;同时标志性的包涵体由于HDAC6的缺失而显著减少,可溶性的寡聚体却明显增多。

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HDAC6对PD病的发生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同时揭示了包涵体对PD的保护作用而寡聚体才是真正的致病原因。这一发现为人类PD病的预防和治疗提供了新的潜在靶点。这一研究成果将在2010年7月1日出版的《细胞分子生物学》(Molecular Biology of the Cell)上发表。

科学家研制出新型人体多功能干细胞

基因操控制造人体胚胎干细胞将不再困难

本刊讯近日,美国研究人员在《细胞・干细胞》(Cell Stem Cell)杂志上发文称,其利用成人细胞和生长因子LIF,研发出了一种新的人体多功能干细胞,其与目前使用的干细胞相比,不再那么难以操控。

病退公示报告篇(5)

冬季每日作息时间为:08:30-12:00  14:00-18:00

因季节变化,具体调整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主。

二、考核管理:

第一条  因事请、销假制度。

一般干部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含三天),由主要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条  因病请、销假制度。

1.因病医院或诊所就诊的,需提供医方诊断证明,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2.因病住院须出示医院证明,住院证明、病假条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工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超过10分钟以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提前10分钟以内离岗的按早退论处,提前超过60分钟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2.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批评;累计达5次以上者,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作出书面检查;累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者,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在编人员月度考核为一般等次。

3.当月旷工4-8小时者,聘用人员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在编人员通报批评;当月旷工累计达16小时者,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全额绩效工资,在编人员建议调离岗位。

4.每个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超过一天,聘用人员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在编人员当月绩效考核为一般等次。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者,聘用人员视为不能适应工作予以辞退,在编人员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第四条  工作时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手机、串岗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处理。被纪委通报或被群众举报等造成影响恶劣的,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在编人员取消当月绩效考核资格。

第五条  参加园区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等团体活动,因事确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请假。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相关细则处理。

第六条  按国家规定应享受的假:如婚假、产育假、丧假、年休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三、注意事项:

1.事假必须提前面请,履行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面请确需电话请假的或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未经领导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2.严格干部管理的组织程序,遇周末或节假日外出区外的人员,要按管理权限逐级报告。一般干部向部门领导干部报告,部门领导干部向分管领导干部报告,分管领导干部向主要领导报告。如不报告,发生意外事件,后果由个人承担,一旦贻误工作将按旷工论处。

3.干部在工作期间外出需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备,以便了解去向,方便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全体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病退公示报告篇(6)

第二步:入户核查,填写入户调查表、贫困户基本情况调查表;

第三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要详实,包括每一户的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情况,贫困原因等,所有拟新进入贫困户信息记录完以后,参会村民代表要对所有拟新增贫困户发表意见,至少要有五人左右);

与第三步同时间:①会议签到册

②会议照片

③公示及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④公示照片;

第四步: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应在10天公示期满后再向镇政府报告,注意时间);

第五步:①新识别贫困户台账

②贫困户信息登记表。

二、贫困对象退出程序资料及顺序

第一步:小组提名,形成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二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拟脱贫人口名单(会议记录要详实,包括每一户的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情况、贫困原因、“两不愁三保障”解决情况、生活好转现状等,所有拟新退出贫困户信息记录完以后,参会村民代表要对所有拟退出贫困户发表意见,至少要有五人左右);

与第二步同时间:①会议签到册

②会议照片

第三步:入户核实,填写脱贫评估验收表及可支配收入测算表。(时间在召开民主评议会后3-5天内,且必须由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不少于2人签字和贫困户本人签字,若本人不能签字的注明某某代签,对象本人按指纹确认。)

第四步:①公示及名单

②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第五步:贫困户退出花名册。

三、“硬伤户”剔除程序资料及顺序

第一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确定剔除户名单(会议记录要详实,包括每一户的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情况、“硬伤”原因,所有拟剔除“硬伤户”信息记录完以后,参会村民代表要对所有拟剔除“硬伤户”发表意见,至少要有五人左右);

与第一步同时间:①会议签到册 ②会议照片 ③公示及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④公示照片;

第二步:“硬伤户”剔除花名册;

第三步:相关佐证资料(能够说明其“硬伤”的佐证材料如房子车子照片、家庭收入稳定、户口簿复印件等,必须要有佐证材料)。

四、返贫对象资料及顺序

第一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确定返贫对象名单(会议记录要详实,包括每一户的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情况、返贫原因,所有拟返贫对象信息记录完以后,参会村民代表要对所有拟返贫对象发表意见,至少要有五人左右);

与第一步同时间:①会议签到册 ②会议照片 ③公示及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④公示照片;

第二步:返贫对象花名册;

第三步:相关佐证资料(能够说明其返贫的佐证材料如大病、重残等,必须要有佐证材料)。

五、动态管理自然增减程序资料

第一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确定自然增减名单(会议记录要详实,包括每一户增加、减少的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和增、减原因,所有拟增减、减少人员的信息记录完以后,参会村民代表要对所有拟增减、减少人员发表意见,至少要有五人左右);

第二步:会议签到册、会议照片;

第三步:动态管理自然增加、减少情况表。

注意:所有程序按顺序准备及整理,不要漏项,要特别注意时间逻辑关系,每一栏、每一空必填,所有表格不能空缺,没有的填“0”或“无”,需要签字的必须签到位,尤其是贫困户。

所有贫困户进入、退出、返贫、“硬伤户”剔除、动态管理自然增减程序,必须从2014年建档立卡开始年份补充完善至2018年,按年份整理,务必在4月30日前完善好相关资料并一式两份按年份整理,其中一份上交镇扶贫办。

六、贫困村识别资料(只涉及14个贫困村的资料)

第一步:贫困村申请

第二步:镇政府审核公示

第三步:市扶贫办审定报告

七、村出列村级程序资料

第一步:贫困村脱贫申请书。(根据实际脱贫年度为准)

第二步:贫困村脱贫验收表。(由村委会对本村情况如实上报给乡镇后,申请市扶贫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组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认可。)

第三步:行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村级发展的相关佐证。(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或者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存档)

第四步:精准脱贫工作总结、成效、亮点。(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委会回顾总结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第五步:村出列公示和公告资料。(由乡镇或者市扶贫办进行公示和公告,以及相关文件。)

八、项目建设资料

一:项目申报(评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照片)

二:公示、公告(照片)

三:项目监管资料

四: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及收益情况

五:项目后续管护

九、政策落实类资料(2014-2019分年度)

一、就业扶贫:

1、上级相关文件

2、企业招工通知

3、创业培训花名册

4、企业就业花名册

5、产业带动贫困户花名册

6、贫困户外出务工花名册

7、小结

二、教育扶贫:

1、上级相关文件

2、在校学生花名册(在市内、市外就读)

3、雨露计划政策享受花名册

4、各项补贴花名册

5、小结

三、健康扶贫:

1、上级相关文件

2、健康体检花名册

3、医疗费用报销名单(四位一体)

4、重病户统计花名册

5、慢性病登记花名册

6、小结

四、生态扶贫:

1、上级文件

2、生态公益林补偿花名册

3、退耕还林补偿花名册

4、生态护林员名单

5、小结

五、综合保障:

1、上级文件

2、低保花名册

3、特困供养花名册

4、残疾人补贴(生活补贴、护理补贴)

5、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花名册

6、高龄补贴花名册

7、合作医疗征收减免花名册

8、养老保险征收减免花名册

9、小结

六、产业扶贫:

1、相关文件

2、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花名册(2016)

3、“五个一”相关资料(情况介绍、相关证件复印件、图

片资料、产业带动贫困户花名册)

七、易迁:

1、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2、易迁计划分配表

3、村级易迁对象调查摸底资料(对象摸底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签到册、会议照片、名单公示花名册及照片、公示结果报告)

4、村级易迁对象锁定资料(对象锁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签到册、会议照片、名单公示花名册及照片、公示结果报告)

5、村级易迁对象动态管理资料(对象新增、退出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签到册、会议照片、名单公示花名册及照片、公示结果报告)

6、易迁对象一户一档资料

7、易迁对象台账

8、拆旧复垦资料(调查摸底表)

9、小结

八、危改:

1、上级文件

2、村级统建方案、公示

3、分年度危改名单

病退公示报告篇(7)

第二条 办理退休,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 市政府渝府发〔2004〕21号文件所称非正常退休,是指本办法中的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退休,是指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或退职(以下简称病退休)、纳入国家和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的提前退休和其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提前退休(以下简称提前退休)。

第五条 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

(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中,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做好特殊工种的检测确定工作,规范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检测确定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病退休,是指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退职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或退职。

提前退休,是指纳入国家、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的符合相关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提前退休范围和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

第六条 办理退休,由社会保险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社会保险局负责计算和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社会保险局办理退休,实行联合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当月,办理病退休的参保人员在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达到相关退休条件后,由用人单位代为向办理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报退休。个人参保人员由本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报退休。

用人单位代参保人员申报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个人参保人员申报特殊工种退休,应提交参保人员本人的书面申请。

申报退休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完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费)。

第九条 申报退休,应填写《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参保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

(三)《职工档案》;

(四)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病退休,还需提供《重庆市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表》。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还需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以及按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递交材料时应制作材料清单一式二份,经递交人和收受人签字后,分别保存。

第十条 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收到退休材料后应及时审核,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且无欠费的,当即受理;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但有欠费的,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催缴欠费通知书》,并抄送申报退休的职工,督促用人单位完清欠费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待其材料补正齐全后予以受理。

第三章 审核、审批退休及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对退休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并签署意见后,转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对退休材料初审,并在《审批表》的初审意见栏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后,委托用人单位在其显著位置对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进行公示,个人参保人员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负责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其工会组织签署意见后,及时将公示结果书面反馈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收到公示结果后,连同初审后的材料一并报送市社会保险局审核。市社会保险局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并签署意见后,转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情况特殊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报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

局到当地办理。对少数边远地区,也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参保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市社会保险局直接经办的参保单位的职工退休,由市社会保险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办理。

第十二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社会保险局办理退休,应重点审核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的下列事实,并作出相应认定。

(一)出生时间;

(二)参加工作时间;

(三)建立个人账户时间;

(四)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实行个人缴费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六)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三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退休材料全面审核后,在《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签署意见。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准予退休或退职,并明确退休或退职时间、待遇支付的起始时间,向退休或退职人员发放《退休证》;对符合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准予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对不符合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不予批准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参保地社会保险局依据审批机关的批准决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计算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对符合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计算一次性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地社会保险局计算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或一次性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应制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表》(以下简称《计算表》),同时收回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随同《审批表》、《计算表》以及有关材料等整理建档。

对符合国家和市里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其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完成后,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将办理情况报市社会保险局备案。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审批表》、《退休证》和《计算表》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委托用人单位向当事人送达;个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审批表》、《退休证》和《计算表》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向当事人送达。其中,对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送达《审批表》和《计算表》;对不予批准退休的人员,送达《审批表》。同时,将职工档案和有关材料退回用人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并及时收回回执。

第十六条 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应在受理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审核、审批期限,但正常退休、病退休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核、审批工作延长期限的,由负责审批的机关告知有关当事人。

本条规定的工作时限,不含公示、请示上级机关明确相关政策等所需时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申报退休,应如实申报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职工档案。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办理的退休,由审批机关撤销原审批决定,收回《退休证》,并及时告知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局从审批机关撤销原审批决定的次月起停发违规办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并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在办理退休时,、索贿受贿、、违反法定程序的,或者、严重失职的,由主管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损失的,追回损失的基金;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退休的行为及社会保险局计算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 则

病退公示报告篇(8)

制发公文时不注意公文内容的规范化问题,甚至公文的内容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相符,那么不仅会影响工作,而且还会造成极坏的影响,甚至引发混乱。

(一)公文“打架”问题

案例:《政府文件“顶牛”,职工有病难退》(《大河报》20xx年11月22日)因劳动和人事部门秉持的文件内容相左,××县11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病退。一年前他们通过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体检鉴定,但县劳动局却拒发退休工资,理由很简单,病退体检须由劳动部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退体检鉴定究竟谁说了算,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各执一词,各自都有红头文件为依据,这也是事情一直僵持不下的原因所在。县人事局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工作的通知》(×政办〔20xx〕24号)为依据,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工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组织统一体检,统一鉴定。”县劳动局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政〔20xx〕59号)为依据,该通知规定“因病提前退休(职)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双方都有“尚方宝剑”,争执不下的“鉴定”归属造成一些职工“有病难退”。

评析:部门争权,红头文件开道。20xx年一年内为什么会出现两份互相“打架”的文件呢?两份看似矛盾的文件背后是市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角力”的结果。在双方争执的背后,是人们对部门争利的微词。这是由于有关部门对公文之间“打架”没有进行协调性的审查,也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随时解决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权限争议所造成的。

(二)党政公文的违规问题

案例: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出“史上最牛”的服务通知,俺帮你“摆平”交通违章记录。(《扬子晚报》2009年2月28日)

关于提供机动车年审服务的通知

区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和谐机关建设,更好地为区各单位各部门服务,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开展机动车统一集中年审服务。凡区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需要年审服务的,可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进行年审预约登记。机动车年审日期可提前三个月年审。如年审机动车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机关事务管理处可帮忙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等服务。机动车年审预约登记日期截至2009年2月25日。

特此通知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印章)

评析:滥用手中的权力,维护部门和个人的利益。交通违规,难道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就可以免责吗?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公务员更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任何人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政府部门公开发公文,利用权力使违规的行为免于处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影响十分恶劣。

(三)滥发公文

案例:“ 红头文件当欠条”出卖政府威信(《三秦都市报》20xx年2月2日)

1月29日晚8时许,民工张志年十天前专程代表200多 农民工,从四川广元赶到××市××县,向××县国土资源局讨要5年前所欠的工资。1月28日该局下发×国土资函字〔20xx〕4号文件,该文件承认“目前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400余万元,施工单位拖欠乔大国、李中喜等民工工资100余万元。”文件承诺“县政府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通知你们,由你们与施工单位来我局当面算清账,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拖欠名单和数额为依据,所欠民工工资由我局现场向你们兑付。”并在红头文件上标注“此承诺等同欠条”。

评析:以红头文件当欠条实在是荒唐。政府欠薪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以红头文件当欠条是一张出卖政府诚信的欠条,有损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政府的形象,也令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等着政府还5年前欠下的工程款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还会信红头文件的承诺吗?

二、 党政公文行文中的语言表达问题

公文写作要求开门见山,直言其事,语言准确简洁,做到要言不烦,始终保持公文严肃、庄重的特点。从写作学的角度看,一些公文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

1.为了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市政府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 《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初稿形成后,经过三次征求意见会议,形成了讨论稿。×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一致通过,现印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操作标准,严格执行,今后不得再出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前半部分叙述该规定的形成过程,后半部分强调要求,显得过于啰嗦,该段文字可以改为:“《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开门见山,简洁明快。

2.那些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应实施停产整顿。

(×市《关于地方煤矿证照不全矿井实施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

该段公文因使用了“那些没有取得”、“应”等态度平和的语言,不能准确表达出市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该段文字如果改为“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充分体现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体现公文的权威性。

三、公文文种的混用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公文文种很多,各文种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功用,有不少单位将功能及使用范围相近的文种相混淆。

(一)滥用公告

公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是由专门的职能部门按法律程序的,但我们在报刊上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公告,滥用公告的现象十分严重。

案例:

公告

(《××日报》20xx年1月27日)

根据市政建设计划,江山路(北环——天河路)改造工程定于20xx年1月30日至20xx年4月20日进行封闭施工。为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20xx年1月30日至20xx年4月30日开始对江山路北环立交桥至天河路进行封闭施工,在此期间该路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2.绕行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行驶,并服从交巡警指挥和保通人员的引导。3.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需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于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1月31日到河南省邮政培训中心609房间办理《沿街单位车辆通行证》。4.本次施工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您慎重选择绕行路线。

特此公告,请过往车辆和人员周知并相互转告。

××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该公告既不是国内外重要的事项,也不是法定事项,只是将某一路段施工的信息告诉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以及路过此地的人员,涉及的范围极小,应用“通告”这一文种。通告就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二)请示与报告相混淆

请示与报告相混淆是常见的现象。有的公文明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事项,却写成了报告;或用“请示报告”,如《关于要求开放××空港的请示报告》;或题目为请示,正文里却没有明确提出向上级请示的事项,也没有要求上级批准的事项,只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案例: 20xx年1月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报道的《尴尬的教师证》中,电视屏幕出现了××县教育局的《关于××等人民教师资格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公文。

(三)请示与请批函相混淆

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用函;隶属机关请求批准用请示,答复用批复。有的单位该用函的用了请示,例如:某市贸易局请财政局拨款写《××市贸易局关于拨付商贸工作会议经费的请示》,二者是平级单位;又如:××市文化局向财政局申请拨款也写请示。一些制发公文者认为,虽然本单位与受文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甚至本单位比受文单位的级别高,但毕竟是某项工作需要对方支持或批准,用请示显得尊重对方,对办事更有利。有的单位担心有关主管部门看到函反感,特意将该用“请求批准的函”改用为“请示”。一些权力部门看到没有隶属关系机关的“函”心里别扭,似乎对自己不太尊重而不积极给予解决问题。

四、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

关于公文格式的问题,党政公文各有明确的规定及要求,但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也比较突出。例如某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公文办理情况通报中,列举了公文格式种种不规范现象:××〔20xx〕41号文有2处不规范:首页无正文;发文字号中的括号误用为方括号;××〔20xx〕10号文有2处不规范:成文时间单独一页,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20xx〕47号文有2处不规范:附件与正文之间未空行,成文时间“”误用为阿拉伯数字“0”; ××〔20xx〕41号文有3处不规范:公文标题加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与正文之间距离过大,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党和国家对公文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为什么一些机关单位的公文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规范的公文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影响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范化问题的主要因素是:

一、对公文写作重视不够,写作能力不强。一些制发公文者对公文行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文行文规范化的意义,责任心不强,对公文写作不够重视。有的认为公文写作简单,不需要下太大的功夫,只要将领导的意图表达清楚就行了,忽视公文语言的选择锤炼,因此制发的公文达不到语言准确简洁,行文严肃、庄重的特点。另外近年来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于所学专业的限制,许多人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公文写作,不知道党政机关各有哪些文种,不能熟练掌握党政公文的格式及写作技巧,因此在制发公文时难免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二、法治观念不强。有些制发公文者缺乏对法律、政策的了解;有的主管领导法律意识不强,或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或体现某一领导或管理者的意志,或为了追求部门的利益而互不通气,以致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致使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的公文出台。

三、领导把关不严。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对公文的审阅重内容轻形式,一般在签发或批阅公文时只看公文所反映的内容如何,很少从规范化的角度考虑公文的内容、文种的选用及格式的问题。

四、缺乏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长期以来对公文的审查大多实行事后备案制,事后备案制具有滞后性,使一些不规范的公文在被纠正之前已经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另外滥发不当或违法的公文不需要付出多少责任成本,这也是滋生违法或不当公文的土壤。因此应加强对公文制发的审查监督工作,建立公文前置审查及备案机制,建立与公文前置审查相配套的差错追究制度,从而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红头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

病退公示报告篇(9)

制发公文时不注意公文内容的规范化问题,甚至公文的内容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相符,那么不仅会影响工作,而且还会造成极坏的影响,甚至引发混乱。

(一)公文“打架”问题

案例:《政府文件“顶牛”,职工有病难退》(《大河报》2007年11月22日)因劳动和人事部门秉持的文件内容相左,××县11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病退。一年前他们通过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体检鉴定,但县劳动局却拒发退休工资,理由很简单,病退体检须由劳动部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退体检鉴定究竟谁说了算,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各执一词,各自都有红头文件为依据,这也是事情一直僵持不下的原因所在。县人事局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工作的通知》(×政办〔2007〕24号)为依据,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工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组织统一体检,统一鉴定。”县劳动局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政〔2007〕59号)为依据,该通知规定“因病提前退休(职)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双方都有“尚方宝剑”,争执不下的“鉴定”归属造成一些职工“有病难退”。

评析:部门争权,红头文件开道。2007年一年内为什么会出现两份互相“打架”的文件呢?两份看似矛盾的文件背后是市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角力”的结果。在双方争执的背后,是人们对部门争利的微词。这是由于有关部门对公文之间“打架”没有进行协调性的审查,也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随时解决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权限争议所造成的。

(二)党政公文的违规问题

案例:××××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出“史上最牛”的服务通知,俺帮你“摆平”交通违章记录。(《扬子晚报》2009年2月28日)

关于提供机动车年审服务的通知

区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和谐机关建设,更好地为区各单位各部门服务,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开展机动车统一集中年审服务。凡区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需要年审服务的,可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进行年审预约登记。机动车年审日期可提前三个月年审。如年审机动车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机关事务管理处可帮忙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等服务。机动车年审预约登记日期截至2009年2月25日。

特此通知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印章)

评析:滥用手中的权力,维护部门和个人的利益。交通违规,难道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就可以免责吗?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公务员更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任何人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政府部门公开发公文,利用权力使违规的行为免于处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影响十分恶劣。

(三)滥发公文

案例:“红头文件当欠条”出卖政府威信(《三秦都市报》2008年2月2日)

1月29日晚8时许,民工张志年十天前专程代表200多农民工,从四川广元赶到××市××县,向××县国土资源局讨要5年前所欠的工资。1月28日该局下发×国土资函字〔2008〕4号文件,该文件承认“目前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400余万元,施工单位拖欠乔大国、李中喜等民工工资100余万元。”文

件承诺“县政府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通知你们,由你们与施工单位来我局当面算清账,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拖欠名单和数额为依据,所欠民工工资由我局现场向你们兑付。”并在红头文件上标注“此承诺等同欠条”。

评析:以红头文件当欠条实在是荒唐。政府欠薪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以红头文件当欠条是一张出卖政府诚信的欠条,有损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政府的形象,也令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等着政府还5年前欠下的工程款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还会信红头文件的承诺吗?

二、党政公文行文中的语言表达问题

公文写作要求开门见山,直言其事,语言准确简洁,做到要言不烦,始终保持公文严肃、庄重的特点。从写作学的角度看,一些公文也存在这样或那

样的问题。例如:

1.为了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市政府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初稿形成后,经过三次征求意见会议,形成了讨论稿。×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一致通过,现印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操作标准,严格执行,今后不得再出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前半部分叙述该规定的形成过程,后半部分强调要求,显得过于啰嗦,该段文字可以改为:“《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开门见山,简洁明快。

2.那些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应实施停产整顿。

(×市《关于地方煤矿证照不全矿井实施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

该段公文因使用了“那些没有取得”、“应”等态度平和的语言,不能准确表达出市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该段文字如果改为“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充分体现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体现公文的权威性。

三、公文文种的混用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公文文种很多,各文种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功用,有不少单位将功能及使用范围相近的文种相混淆。

(一)滥用公告

公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是由专门的职能部门按法律程序的,但我们在报刊上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公告,滥用公告的现象十分严重。

案例:

公告

(《××日报》2007年1月27日)

根据市政建设计划,江山路(北环——天河路)改造工程定于2007年1月30日至2007年4月20日进行封闭施工。为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2007年1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开始对江山路北环立交桥至天河路进行封闭施工,在此期间该路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2.绕行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行驶,并服从交巡警指挥和保通人员的引导。3.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需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于2007年1月28日至2007年1月31日到河南省邮政培训中心609房间办理《沿街单位车辆通行证》。4.本次施工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您慎重选择绕行路线。

特此公告,请过往车辆和人员周知并相互转告。

××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该公告既不是国内外重要的事项,也不是法定事项,只是将某一路段施工的信息告诉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以及路过此地的人员,涉及的范围极小,应用“通告”这一文种。通告就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二)请示与报告相混淆

请示与报告相混淆是常见的现象。有的公文明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事项,却写成了报告;或用“请示报告”,如《关于要求开放××空港的请示报告》;或题目为请示,正文里却没有明确提出向上级请示的事项,也没有要求上级批准的事项,只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案例:2004年1月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报道的《尴尬的教师证》中,电视屏幕出现了××县教育局的《关于××等人民教师资格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公文。

(三)请示与请批函相混淆

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用函;隶属机关请求批准用请示,答复用批复。有的单位该用函的用了请示,例如:某市贸易局请财政局拨款写《××市贸易局关于拨付商贸工作会议经费的请示》,二者是平级单位;又如:××市文化局向财政局申请拨款也写请示。一些制发公文者认为,虽然本单位与受文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甚至本单位比受文单位的级别高,但毕竟是某项工作需要对方支持或批准,用请示显得尊重对方,对办事更有利。有的单位担心有关主管部门看到函反感,特意将该用“请求批准的函”改用为“请示”。一些权力部门看到没有隶属关系机关的“函”心里别扭,似乎对自己不太尊重而不积极给予解决问题。

四、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

关于公文格式的问题,党政公文各有明确的规定及要求,但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也比较突出。例如某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公文办理情况通报中,列举了公文格式种种不规范现象:××〔2009〕41号文有2处不规范:首页无正文;发文字号中的括号误用为方括号;××〔2009〕10号文有2处不规范:成文时间单独一页,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2009〕47号文有2处不规范:附件与正文之间未空行,成文时间“”误用为阿拉伯数字“0”;××〔2009〕41号文有3处不规范:公文标题加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与正文之间距离过大,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党和国家对公文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为什么一些机关单位的公文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规范的公文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影响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范化问题的主要因素是

一、对公文写作重视不够,写作能力不强。一些制发公文者对公文行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文行文规范化的意义,责任心不强,对公文写作不够重视。有的认为公文写作简单,不需要下太大的功夫,只要将领导的意图表达清楚就行了,忽视公文语言的选择锤炼,因此制发的公文达不到语言准确简洁,行文严肃、庄重的特点。另外近年来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于所学专业的限制,许多人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公文写作,不知道党政机关各有哪些文种,不能熟练掌握党政公文的格式及写作技巧,因此在制发公文时难免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二、法治观念不强。有些制发公文者缺乏对法律、政策的了解;有的主管领导法律意识不强,或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或体现某一领导或管理者的意志,或为了追求部门的利益而互不通气,以致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致使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的公文出台。

三、领导把关不严。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对公文的审阅重内容轻形式,一般在签发或批阅公文时只看公文所反映的内容如何,很少从规范化的角度考虑公文的内容、文种的选用及格式的问题。

四、缺乏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长期以来对公文的审查大多实行事后备案制,事后备案制具有滞后性,使一些不规范的公文在被纠正之前已经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另外滥发不当或违法的公文不需要付出多少责任成本,这也是滋生违法或不当公文的土壤。因此应加强对公文制发的审查监督工作,建立公文前置审查及备案机制,建立与公文前置审查相配套的差错追究制度,从而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红头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

病退公示报告篇(10)

关键词:

乙型肝炎;流行病学特征;预防控制

乙型肝炎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1-3]。甘肃省武威市为乙型肝炎高发地区,2008年被国家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专家组定为乙型肝炎防治示范区和流行病学研究现场[4]。经过多年的努力,武威市乙型肝炎流行病学特征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进一步了解武威市乙型肝炎发病情况及流行病学特征,本文分析了2008—2014年乙型肝炎监测数据。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疫情资料来源于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人口学资料来源于武威市统计局。

1.2统计学分析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利用Spss17.0统计软件描述性分析2008—2014年武威市乙型肝炎报告病例,不同组间计数资料比较采用卡方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检验水准α=0.05。

1.3质量控制病毒性肝炎诊断由临床医生参照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确诊,确诊病例录入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最终由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并删除重复报告病例。

2结果

2.1发病情况2008—2014年武威市共报告乙型肝炎57230例,其中死亡2例,年均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436.27/10万和0.15/100万;乙型肝炎占病毒性肝炎比例由2008年的93.05%降低到2014年的37.57%;2008—2014年乙型肝炎发病率和乙型肝炎占病毒性肝炎构成比均呈逐年下降趋势,见图1。

2.2流行病学特征

2.2.1时间分布全年各月均有病例发生,其中1—3月病例较多(分别占10.64%、10.53%和10.25%),而9—11月病例较少(分别占6.12%、5.75%和6.51%),见图2。

2.2.2地区分布各区(县)均有病例报告,年均发病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凉州区564.23/10万、古浪县374.48/10万、天祝县311.68/10万和民勤县182.78/10万。2008—2014年不同地区报告发病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6813.138,P<0.05),见表1。

2.2.3人群分布

2.2.3.1性别分布2008—2014年报告男性病例33901例、女性23329例,男女比例为1.45∶1,男女发病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04.69,P<0.05)。

2.2.3.2年龄分布报告病例主要集中在20~49岁,占全部报告病例的64.45%;19岁以下和30~39岁人群报告比例逐年降低,而其他年龄组人群报告比例逐年升高,见表2。

2.2.3.3职业分布2008—2014年报告发病职业构成前三位依次为农民(民工)、学生和干部职员(离退休人员),分别占发病总数的65.95%、13.22%和5.27%;2008—2014年学生、工人以及干部职员(离退人员)报告发病比例呈现降低趋势,而农民(民工)报告发病比例呈逐年增加趋势,各年报告发病病例职业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2008—2014年武威市乙型肝炎年均报告发病率为436.27/10万,报告发病率逐年降低,较2005—2010年报告发病率(734.11/10万)明显降低[4],但仍高于全国2004—2012年发病率(82.10/10万)[5];乙型肝炎占病毒性肝炎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占37.57%,显著低于2014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水平[6],与2009年国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在武威市全面实施是分不开的。2014年乙型肝炎报告发病率为63.83/10万,高于甘肃省其他地区[7],与乙型肝炎潜伏期长、患者迁延不愈等有关。

病退公示报告篇(11)

尼美舒利国内目前主要用与儿童退烧。因为该药退烧见效快,被不少家长作为常备药放在家里。尼美舒利颗粒使用说明上标有: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尼美舒利在国内上市已经6年。儿童感冒退烧药不止这一种,为什么很多人偏偏热选这一种?这除了跟医生认知有关外,家长心态也很关键。不少家长一听孩子发烧,马上紧张起来,就一门心思想办法让这个症状马上消失,尼美舒利恰恰能满足这个需求。从药效看,尼美舒利的退烧效果确实不错,能保持8~12个小时,而别的药物仅4个多小时,两者比较,家长肯定倾向选择尼美舒利。因此,不管在大医院、小医院还是药店,几乎都能看到尼美舒利的身影。也因为这个因素,使用的人越多产生不良反应的人数也就越多。

尼美舒利的一半不良反应

该药的常见不良反应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专家认为,即便没有上述反应也得注意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又叫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口腔、眼部及咽部等处黏膜糜烂,会高烧、头痛、关节痛等,在未用激素以前,其死亡率曾达30%)。儿科专家还指出,该药引起不良反应最常见的还有白细胞减少。专家曾经接诊过这种患者,开始以为是感染,后来才知道是服用了尼美舒利。在门诊上偶尔还能见到白细胞减少同时又服用了尼美舒利颗粒的患者。

尼美舒利被广泛用于儿童退烧

该药自1985年起已先后在50个国家上市,但随后相继有3个欧洲国家因肝损害不良反应而将其撤出市场。尼美舒利致严重肝损害的占0.1/10万,迄今为止,全球有30余例尼美舒利导致严重肝损害的报告,其中印度有较多儿童病例报告。1例9岁患儿,既往服用“肠溶阿司匹林”控制类风湿病,未见肝功能异常,无急慢。性肝病史。入院2月半前开始服用尼美舒利,服用2月余后出现肝损害前驱症状,直至出现黄疸5天后才停药。患儿在10天内病情急剧恶化,出现黄疸、肝性脑病等急性肝衰竭表现而最终死亡。结合入院相关检查,已排除嗜肝病毒及非嗜肝病毒所致的病毒性肝炎、Wilson病(肝豆状核变病)、雷亥综合征等,药物性肝炎诊断成立。结合本例经验及国外相关报道,提示应高度警惕尼美舒利肝毒性问题。对原有肝损害的患者以及儿童患者应慎用,临床应用期间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变化情况。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导致这种损害发生的作用机制似乎是由于特异性体质,而与其服用剂量无关,因此这种危险较难预测。有报道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的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儿童慎用尼美舒利

要正确看待药物不良反应,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药物使用率越高出现的不良反应例数肯定也越多。过去偶尔服用过该药的儿童家长也不要过分紧张,可注意观察儿童有无异常,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就医。对于该药是否会被禁用,需要专家全面的评估,目前来看还不能说肯定都不能用,但需要强调的是慎用,特别是儿童。2岁以下孩子尽量别用该药,因为这时孩子太小,身体功能不健全,会加重孩子的身体负担。别的退烧药也一样,在孩子太小时尽量别用,症状严重时经医生诊断后再考虑是否用药。这时家长可以给宝宝先采用物理方法退热。目前国内儿童退烧药稍微平和又安全些的主要有两种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和布洛芬。但家长不要自己在药店买药,不管什么症状都不能给孩子乱用药,稍微大点的孩子可以用点退烧药,但得在医生指导下选择。

国内密切关注尼美舒利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