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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9-16 09:18:47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1)

3、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

4、检查督促全乡各阶段各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6、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7、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组织领导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指导村计划生育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好计划生育手续。

6、督促有关人员搞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7、管好、用好计划生育费,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手续,杜绝巧立名目,挪作它用。

8、坚持请示汇报工作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服从主任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协助主任开展全乡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4、各司其职,努力做好各自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敬业爱岗,热心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6、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保密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村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药。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乡村协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学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对本级和下级协会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指导;抓点带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推广、促深入发展。

3、建立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多种渠道,保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准确、顺畅地反映上来。

(1)定期组织理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会工作等会议,为计划生育献计献策,汇总群众的意见。

(3)建立乡级协会会长、副会长接访日,接待群众的来访。

4、对收集上来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核实、整理和分析,将有代表性的意见和问题,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建议等书面形式,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领导职责

1、会长职责:

(1)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2)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履行理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2、副会长职责。

(1)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会长召开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批准、签署或受权签署,协会承担责任的重要合同、文本、文件。

(4)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

3、秘书长职责。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项目报告文本;调处部门内外具体事务;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写出年终工作总结;按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填写各类统计报表。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性质和宗旨、目标和任务

性质和宗旨

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目标和任务

1、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育龄群众的具体利益。其目标:

(1)协助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计划方案。

(2)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3)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

(4)致力于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5)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提高他们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2、计划生育协会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任务是:

(1)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在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

(2)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和人口科学理论,弘扬先进人口生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知识。

(3)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三生”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

(4)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坚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反对任何形式强迫命令。

龙新乡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辖区内各种灾情及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严格落实各种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3、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4、建立台帐、健全档案,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5、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热情接待民政对象来信来访。

6、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做好民政工作。

龙新乡民政助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转变作风、大胆探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和办事效力。

3、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纪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挪作它用,不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救灾救济款的现象发生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5、每个助理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视人民群众的疾苦为自己的疾苦,真正做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甘当人民群众的“儒子牛”。

6、热情接待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并向上反映他们的疾苦和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3、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方针,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效益的发挥。

4、负责审批辖区内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上报审批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

5、建立台帐、健全土地档案,按时准确报送统计、财务等各种报表,为党委政府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

6、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8、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全面工作,团结带领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3、督促搞好所内的统计台帐、报表、各类档案,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4、负责调解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单位与单位之间,村与村、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

5、督促建设用地审批,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出让上报审批工作以及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

6、做好本辖区内的上传下达工作。上级有关土地会议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请示汇报。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和本所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所内的日常事务及本职工作,协助所长做好各种用地审批手续,杜绝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4、编制本辖区内土地利用的总规划,管好土地资源,土地市场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的解答工作。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党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3、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村化技术学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水平。

4、协助党委及党支部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开展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做好年度培训计划,总结和各种档案管理。

6、服从党委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成技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按其进行量化考核。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4、建立培训档案,学籍管理档案及其它业务档案。

5、做好人才跟踪调查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针对调查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

6、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1、按照图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分类造册登记藏书,建立永久性档案,如有遗失应注明具体原因,未有原因,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3、各种图书资料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藏书室。

4、管理人员要爱护藏书,保持图书资料及室内的整洁。

5、建立图书借阅制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未按规定借阅者,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定期清点藏书,确保藏书数量与档案相符。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职能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农村新型劳动者。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3、按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坚持常年办学。

4、建立完备的教学档案和学籍管理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指导村和企业办学,培训村和企业教师。

6、开展扫盲教育,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搞好财务管理,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勤俭节约。

3、定期审查账务,确保钱、物、帐相符。

4、不用公款吃喝,不随便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管理,并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教师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3、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使培训达到预期目的。

4、健全教学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承担农业推广项目,培训村和企业成人学校教师。

6、积极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教学、行政、财务等全面工作。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3、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密度,扩大办学面。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5、积极组织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6、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司法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纠纷的调解工作。

3、制定本乡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本乡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4、搞好乡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5、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

6、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综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3、负责文书材料的形成,搞好文书、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4、联系协调好公共关系,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5、负责财物管理和车辆调配及后勤工作。

6、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公章,搞好会议记录和保密工作。

7、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指导基层文书工作。

8、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秘书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乡党委政府和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材料起草、打印、收发,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3、协调好公共关系,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4、搞好保密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和后勤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文化站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2、运用各种文化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4、协助各村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大力培养文艺骨干。

5、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的设施,开展图书阅览和图书借阅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7、在搞好群众文化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用于补助文化经费的不足,增强文化站的自身建设。

8、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龙新乡宣传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认真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搞好政治、经济、文化、党和国家的政治倾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全乡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

3、宣传报道辖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事项的规划及典范事例。

4、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宣传工作的规律和有效途径。

5、完成党委及上级宣传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6、完成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龙新乡妇联工作职责

1、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组织妇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妇女参加“双文明”建设和“双学双比”活动。

4、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儿童事业。

5、发挥妇女在科技兴农中的示范作用,总结经验评比先进。

6、妇女工作做到有计划,定期检查评比。

7、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认真及时处理好妇女姐妹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把优秀妇女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来。

10、加强对所属基层妇代会的指导帮助,督促认真开展正常活动。

龙新乡共青团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团委自身建设,起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积极开展正常的团务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团组织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3、加强对团支部的领导,督促团支部抓好“三会两制一课”即一年一次团员大会,一月一次团委会,半年一次团小组会,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团员制度,年度团员注册制度,半年一次团课。

4、完成共青团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

5、抓好团支部(总支)、团员的档案管理、团费收缴工作;制定好发展党员推优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6、抓好青年科技工程、绿化工程、文明工程、人才工程、积极做好“希望工程”,百万献爱心活动工作的宣传及落实。

7、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加强对少年先锋队工作的领导。

8、每年年底定期召开一次全乡团支部(总支)书记会议,审议团委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工作的安排部署。

龙新乡党委书记职责

1、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主管综合办、组织、人事、宣传、武装、党校工作,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及相关会议。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组织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负责乡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

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的决议,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化,经常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3、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本乡内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本辖区内的政治稳定。

5、充分发挥各支部、乡直各单位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和培养,要特别重视在农村和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中发展党员。

7、协助好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乡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考核和民主评议或测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机关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或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完成好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龙新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面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个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

3、党委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5、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发表意见,认真酝酿,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察,如实记录。但必须服从表决,并坚决执行。

6、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它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要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7、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六月底一次,十二月底召开一次,书记主持。

2、党委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全部参加,一般应到会80%以上。

3、为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好主题,提前通知委员作好准备。

4、会议内容主要有:①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党员权利条例》以及上级组织的有关要求,对照检查党委成员的贯彻执行情况;②根据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的执行情况;③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提出的意见,负责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增强班子执政能力的目的。

5、党委书记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6、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

7、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的整理,上报上级组织或归档。

龙新乡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一、会议分类及主要内容

(一)党委委员会议。委员会议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事项:

1、讨论决定本级管理的干部任免,调动和处分,并向上级党委以同级领导机关推荐领导干部。

2、讨论本级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重大规划及机关的政策措施。

3、审批所属党组织(支部)及党委工作部门的请示和听取工作汇报。

(二)党委工作会议。党委工作会议是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一个时期中心工作任务的重要会议。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中央、省、地、县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在本级的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总结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任务作出安排。

(三)书记碰头会议。书记碰头会议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重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党委其它会议作准备的重要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分,在党委会审批之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对一些敏感性的问题,先交换看法,取得一致意见,再提交党委会通过。

3、处置重大紧急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议是党委交心谈心、检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例会。会议内容主要有:

1、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检查党委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2、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和本级党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

3、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二、制度和有关要求

(一)党委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根据需要研究的问题来确定会议类型。书记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出决定,除重大决策,需召开大型会议外,一般的工作会议严格控制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以便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工作效率。

(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允许不同意见发表。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态度鲜明。主持人要把握会议进程,及时归纳与会者意见,形成决议、决定。遇较大的意见分歧时,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作出决定。

(三)贯彻会议决定,加强检查督促,会议作出的一切决议、决定,党委委员与与会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不允许公开发表相反的意见。

(四)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工作,党委会研究作出的决议、决定、未公开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特别是干部任免以及会议的不同意见,产允许向外透露,各类会议记录文件,材料要专人管理,年终立卷归档。

龙新乡党委公开办事制度

1、坚持党性原则,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办事制度、工作作风严谨务实。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说了算。

3、遵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抵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4、在干部人事工作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任人唯贤。

5、工作中做到“既大胆负责,各司其职、互不推诿,互相协作、互相支持”。

中心学习制度

为营造学习型机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建立本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每月最后一天为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日,每月第一天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日。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2、学习内容。分为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两类。理论学习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业务知识主要为各部门的相关知识,以及农村实用技术等。

3、建立学习笔记。每个干部职工要建立学习笔记,认真记录自己的学习时间、内容、心得体会等。

4、撰写学习体会,每个干部职工要学会动脑,每季度进行一次交流,每年交两篇心得体会。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一般每月可召开一次。若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应增加次数。

5、无论机关、农村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邀请党委委员或支部书记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亲自讲课。

龙新乡小额信贷办公室职责

1、按照农业银行下达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资金规模计划,依据乡小额信贷工作站提供的农户贷款规模及生产项目花名册,1个月内要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及时足额地把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2、自主发放贷款与乡共同做好回收以及回收再贷工作。

3、加强对贷款的检查和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代款的使用和使用效益。

4、按回收资金总额的5‰和回收利息总额的5%的标准每季度结算一次,给乡工作站支付手续费。

龙新乡党委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和乡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级党组织做出的决议决定,研究探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协助书记抓好党委工作。当好书记的助手和参谋。

4、协助书记管理党委党务工作。分管政法、司法、消防、安全生产、民族宗教。

5、对所分管的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供党委集体决策。

6、完成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龙新乡纪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纪委、本级党委的决议。

2、协助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及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辖区的执行情况。

4、协助党委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员干部教育规划以及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等。

5、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完成上级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召开并主持纪委的相关会议。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检查和处理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做好纪委的日常工作和完成上级纪委及乡党委安排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乡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4、联系本乡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和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5、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6、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受理本级人大代表的辞职,接受辞职的通告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大代表的工作。

7、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补选代表资格予以公告;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8、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职责

1、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做好主席团的筹备工作,做好主席团工作计划和总结。

2、根据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和主席团的职责组织调查研究、工作视察、组织听取和评议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汇报。

3、检查督促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和执行,检查各种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接待处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安排布置代表组的活动内容,了解代表组的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的经验。

6、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办理好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和兵役工作。

2、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等各项任务。

3、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的安置和优抚工作。

4、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6、负责拟定本地区域的战时动员计划,随时做好战时动员准备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长职责

1、组织乡武装部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专干和民兵的思想情况,使专干和民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好征兵、整组和训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本部门的正规化建设和民兵的管理教育,严格组织纪律、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4、抓好本部门的政治理论和军事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5、带领民兵积极完成战备执勤任务,开展以劳养武活动。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军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6、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各种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龙新乡统计站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制定的统计制度方法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搜集、整理、提供和管理本乡的统计资料,对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

2、负责本乡的统计管理工作,按照“五统一”(统一向下布置统计工作,统一搜集和整理统计资料,统一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级统计报表、统一向外提供统计资料)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统计工作,实施统计管理。

3、负责对乡镇各部门统计业务的协调和管理。建立部门统计报表审查,审定和签收登记制度;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收集、整理统计数据,为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分析资料。

4、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指导村级做好统计业务工作。

5、做好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龙新乡水管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并及时反映群众对发展水利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乡党委、政府制定水利建设规划,指导全乡搞好水利建设。

3、按照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水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检查、验收水利和水资源情况。

4、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开挖沟渠饮水情况,经县及水利主管部门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验收本辖区的水利工程。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水利经费和其它费用的收缴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当地各种水利资金。

龙新乡水管站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水法》、《水资源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2、领导好全体干部职工搞好本职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工作情况。

3、主持站务会议,安排布置站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职工的业务培训,搞好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水平。

5、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核、职工出差、学习、请销假的审批。

6、培养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督促检查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执行情况。

7、接受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处理好群众对本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水管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本单位的各项职能工作。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积极开展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国家、省、市、县的科技政策、法规。

4、负责做好全乡各行业的科技项目的引进,推广和科研课题项目,完成申报材料。

5、搞好各项科普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培训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

6、搞好乡内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作好业务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龙新乡科技助理员工作职责

1、抓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科技推广。

2、作好乡内各行各业科技项目的引进及推广工作,让科技促发展。

3、搞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和其他方面科研项目完成申报材料的组织。

4、抓好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新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代表对全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检查了解有关部门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参加管理地方政务的积极性。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支持政府工作办法

1、坚持党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委汇报人大开展工作的情况,重大活动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

2、每年举行一次乡人大主席团和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遇到重要问题,需要研究时,也可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3、乡政府凡是需要提请乡人大主席团审议的事项,首先要向人大主席团提出报告。

4、乡人大主席团定期或不定期对乡政府、乡直单位及领导个人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

1、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主席团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主席团成员除了每月参加本单位学习外,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认真自学,学习内容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学习重点,努力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

3、主席、副主席要积极参加乡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

4、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

5、适时进行交流学习。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1、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2、主席团会议由乡人大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由乡人大办公室协助做好筹备工作,提请会议决定,并逐项进行审议。

3、主席团会议必须有主席团成员的过半以上出席,才能举行。

4、主席团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5、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领导,乡党委、政府领导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也可邀请各村负责人和有关乡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6、根据乡人大主席团的会议内容,可制发工作简讯(会刊)通报工作情况。

龙新乡人大代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评选表彰制度

1、代表创先争优活动每届开展一次。

2、评选标准。

(1)优秀代表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带头执行乡人代会及人大主席团的决议。

(2)按时出席乡人代会和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及主席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主动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评选办法

乡人大主席团把优秀代表的名额按代表总数20%的比例分配到各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组长按评选标准组织代表进行评选。

4、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小组的评选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优秀代表。

5、评选出的优秀代表,在本届人代会最后一次会议上进行表彰。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

1、乡人大主席团成员按分工联系代表小组,并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

2、指导监督代表小组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代表小组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检查和视察,并将视察情况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向人大主席团反映,及时研究协调处理。

3、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听取代表活动情况的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征询代表对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龙新乡农经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完成本站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3、引导农民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搞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4、负责监督、指导、培训村文书或村民小组干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搞好农村审计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传递和归档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的数据。

6、遵纪守法、秉公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作人员正当权益。

龙新乡农经站站长职责

1、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服从党委、政府领导,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2、负责全站的业务和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按期总结和报告工作。

3、主持站务会议,研究解决和布置站务工作。

4、领导和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村级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农村审计工作和小额信贷站的工作。

6、教育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的完成和执行情况。

龙新乡农经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扶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使全乡人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乡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强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及农、林、牧、副规范化发展的进程。

8、加大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9、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有关事项。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教育、财政、税务、统计、企业,协助书记管理综合办公室。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命令。

3、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提升。

5、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完成乡党委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新乡人民政府办公会会议制度

1、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政府办公会,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乡长委托的副乡长召集和主持。

2、政府办公会由政府领导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党委、人大、纪委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3、政府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

4、政府办公会讨论研究行政工作,讨论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某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等,充分行使《组织法》所赋予的职权。

5、政府办公会进行表决时,以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6、政府领导及邀请参加会议的领导应坚持原则,严守秘密,顾全大局,秉公办事。

龙新乡农林水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乡长搞好财政、税务工作,分管农业、水利、林业、科技工作。

2、主持制定本乡农业、林业生产、水利建设和科学技术措施推广的发展规划和本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及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全乡人民植树造林,宣传贯彻《森林法》,绿化荒山。

4、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5、督促、检查、落实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龙新乡科教文卫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乡长抓好教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文化广播、卫生、爱卫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计划生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抓好教育事业,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育体制管理。

4、督促检查落实,解决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金融、社会事务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土地、交通、电力、电信、扶贫、金融、民政、供销、粮贸工作。

2、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土地、交通、金融、扶贫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搞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4、督促、检查、落实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5、完成乡党委和上一级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组织干事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组织部的指导下,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和组织建设。

2、协助党委抓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员电教工作,建立党员管理档案。

3、负责向乡党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抓好基层班子充实调整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

4、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5、组织实施好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党组织目标管理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事劳动助理员工作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依法管理本辖区内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2、负责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

3、协助上级人事劳动部门监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和劳动合同签证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及机构编制报批工作。

5、负责乡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劳资、统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县人事劳动局、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宣传劳务输出的目的意义,建立劳务输出相关档案,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龙新乡党员电教工作站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乡党委及所辖党支部的播放计划。

3、组织、协调、督促各党支部党员电教播放点,利用乡党委工作站所建片库的党教片,落实播放计划。

4、组织党教片的播放收看,认真坚持“播前提示,播后讨论,学习实践”的三个环节。

5、及时反馈有关党员电教信息和其他党建新闻信息。

6、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党建新闻,加强乡党委党建宣传。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矿山、采石场等抓好安全生产。

3、协助乡党委政府对全乡个私经济的发展制定规划。

4、组织好辖区内务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岗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5、努力做好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的业务、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6、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站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站内的全面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管理好站内事务,审阅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

3、组织站内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4、负责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5、负责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6、负责站内职工请假的审批,有关业务经费的审核及签字。

7、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8、听取职工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不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财务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陵县广播电视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宣传纪委严格按照《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规定的接收内容收转境内广播电视节目,不准随意改变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接收方位角度,仰角度和极化方式。

2、开路发射必须保证完整转播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及其重要活动,不得随意接收其它台的广播电视节目,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3、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用广播电视接收、发射和转播设备进行接收、播放和转播反动的节目。

4、为确保播出安全,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不准随意让人(包括家人和小孩)进入机房,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机房,每天要认真填写机器工作日程,每月应主动上报日报表。

5、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同时要注意做好防鼠工作,注意检查避雷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6、遇到较大雷电时要拉闸断电,乱风及雷雨之后要迅速对所属设备(包括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机器设备故障自身无能力修复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领导,并将机器的详细故障情况向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尽量养活停播时间。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做到“三个好”(随时听好机器是否有异常声音,随时闻好机器是否有异常汽味,随时看好机器是否有异常现象)。

8、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求做到注意人身安全。

9、严禁在机房内私自接播一切耗电设备,以免增大电源功耗。

10、实行转流值班的机房值班人员,转流时交接班必须做到交接清楚,对具有持续性的要求规定,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做具体说明。

11、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执行开关机,严格遵守开关机时间(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以《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管理制度

1、广播电视室必须服从上级广播电视部门的管理。

2、凡属上级拨给的卫星地面接收站接收设备,必须按规定完整收转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禁止用来收转其它节目。

3、广播电视室不允许播放影碟和录像带节目,严禁转收境外、国外卫星电视节目。

4、凡遇国务院规定的重大节假期及中央、云南有重大活动,广播电视室全天转播放节目(从7:00至当天节目结束)。其它时间,每天开机不应少于6至8小时。

5、广播电视室应有专人管理,负责开关机及日常维护和一般维护,管理人员应经上级广播电视部门培训上岗。其它人员不得随便开关机。管理人员在开关机时间,应认真负责,不要远离机房。

6、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尽量做好防鼠、防盗工作。

7、接收设备及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无能力修复时,应及时向乡广播电视分管领导或县广播电视局报告。凡因设备故障又无能力修复停播三天以上者,应逐级报地(市)县广播电视局。

8、广播电视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用户,了解转播电节目的质量,做好维护工作。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日常维护制度

1、管理人员要熟悉本系统设备的基本操作要领及维护常识。

2、保持机房干净清洁,且每天清扫机器上的灰尘一次。

3、建有线电视网的,要每个月巡查线路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对用户反映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进行检修。

5、遇较大雷雨时要拉闸断电,保护设备。

6、刮大风及雷雨之后要对设备和卫星天线进行全面维修。

7、机器设备有故障不能处理时,要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检修。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2)

《宪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重要的社会责任。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法、守法,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模范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做群众的表率。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履行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再生育的审批备案管理

(一)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再生育审批公示制度。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党员、干部再生育审批前公示制度和审批结果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申请再生育的,在市县两级人口计生网站、申请人夫妇双方工作单位和现居住地公示申请人的婚育信息、申请依据等相关内容;批准党员、干部再生育的,在市县两级人口计生网站、申请人夫妇双方工作单位和现居住地公示再生育审批结果、批准依据等相关内容。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公示期不低于30日。不按规定公示的,追究人口计生部门的责任。

(二)规范党员、干部的收养行为。党员、干部收养子女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党员、干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必须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必须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对党员、干部收养子女严格审批,并每季度向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党员、干部收养子女相关信息。人口计生部门应掌握本辖区党员、干部的家庭成员情况和生育信息,如实向民政部门出具收养人的子女情况证明。

(三)加强党员、干部子女入户工作的管理。公安部门办理党员、干部二胎及以上子女入户,每月应以通报单的形式,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通报。

(四)建立健全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生育情况档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婚育信息的采集和核实,县级建立和完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计划生育情况电子档案,市级建立和完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计划生育情况电子档案,并与组织人事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组织人事部门提拔任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后,要及时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通报及时对电子档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各级各部门要主动申报本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婚育信息,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生育情况电子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对本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婚育状况发生变更的,要在发生变更一周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通报。

三、严格执行对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制度

(一)健全规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制度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派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任用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社会团体及企业单位任(聘)用领导干部;根据洛发〔〕26号第六条第二十二项申报优先条件;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录(聘)用、调入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要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口计生部门对其执行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组织、人事、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

2.推荐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村(居)党支部成员候选人,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要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有关推荐、表彰、评选活动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

3.上述人员中有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情况的,须有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审核意见;属于违法违纪生育的,应有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论。

4.上述人员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各单位法定责任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报送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干部任免、选举和各类评先的材料,须包括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和所负责区域(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5.凡未进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的不上会、不上报、不考察、不审批。

(二)严格界定政策界限

1.有违反法律、法规生育或收养子女情况的,要根据生育或收养行为发生时间及处理情况,确定是否提拔、任用和表彰、推荐。年6月30日以前,违反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已按当时政策处理过的党员、干部,不影响其本人的职务晋升、正常使用和有关评选推荐;年7月1日至年4月30日期间,违反原《省计划生育条例》(年7月1日实施)规定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已按原《省计划生育条例》(年7月1日实施)规定处理过的,不影响其现任领导职务,但不得再晋升新的领导职务;年5月1日《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以后,违反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年6月15日(发〔〕75号文件下发之日)以后,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

2.受到县以上通报批评、重点管理的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资格;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受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还要给予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调离不足半年的,应跟踪处理,提拔的要降职使用。

3.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不得推荐为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村(居)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村委换届中,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党组织不得推荐其为村委委员候选人。

4.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对拒不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或拒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单位,不得被推荐为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拔,不得被推荐为有关人选。

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现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从下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评为精神文明单位;原来是精神文明单位的,取消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1.党员、干部要如实申报本人及配偶的婚育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如实申报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部门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向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机关出具党员、干部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如出具虚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认真审核,实事求是地出具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如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程序,出具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要承担与违规违纪人员同等的责任。

四、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3)

1952年12月1日,中央政治局依据我国当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决定于1953年2月5日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并向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区)委发出了召开这次会议的通知。通知对这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议程和代表产生的办法、名额,作了具体规定。代表名额定为331名,除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共70人外,余下的261名代表由下列党的组织选举产生:1、中央直属机关党委选举代表30人;2、各中央局共选派代表30人;3、各省市区党委共选举代表141人;4、军委系统党的组织选举代表50人;5、委员会选举代表10人。通知拟定的议程为:甲、政治报告;乙、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制定宪法问题;丙、第一个国家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报告;丁、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戊、补选中央候补委员。

通知发出后,各地、各部门、各系统党的组织做了充分准备,然而会议却未能如期举行。对此,1954年2月6日,刘少奇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专门作过如下的说明:“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而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胜利完成是一个决定性的关键。为了讨论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及有关的各项问题,中央政治局曾于1952年12月1日决定:在1953年2月5日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根据中央的决定,各级党委参加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已全部选出。但由于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及其他有关文件没有准备好,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未能如期举行。”会议上,刘少奇宣读了中央政治局决定于1954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并请求全会予以批准。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后,中央根据当时的情况,再次改变了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时间。1954年7月23日,中央发出通知:“党代表会议因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八九月间拟不召开。”这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再次延期,推迟到1955年3月21日才在北京召开。

这次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进行了11天,至3月31日结束。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有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共62人,全国党的组织所选出的代表257人。

会议共进行了3项议程:(一)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二)认定及处理高岗、饶漱石联盟;(三)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并形成了决议。

一五计划草案

会议上,陈云代表中央委员会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报告对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对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概要和编制情况及在各方面的若干意见,前两年执行的情况和经验,对胜利地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对为圆满地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所应实行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等,都作了详尽的论述和充分说明。

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决议》指出: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就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水平。

党中央当时确定工业化为整个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并且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首先是由于我国的工业基础,特别是重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为了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实现工业化,需要重工业有较大、较快的发展。其次,当时国际局势紧张,帝国主义的武力威胁,也迫使我们必须考虑加强国防现代化所必需的重工业建设。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生产发展的速度是高的,尽管如此,但无论从哪方面说,都还不能满足国家的需要。因此,党中央强调,经济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不但是根据需要,还必须根据是否可能,正确估计我们的主观力量和客观增长的可能性。无论是社会主义工业化或者是社会主义改造,都只能逐步完成,在任何一方面的急躁冒进,都是错误的。

党中央坚持在经济建设中要执行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当时有一种意见:我们所处的国际环境不同于苏联革命胜利后的情况,我们现在有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援助,何必急于工业化呢?党中央坚决地驳斥了这种单纯依赖外援的错误意见,指出当时苏联援助了我国156个建设项目(其中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开始建设的为145个项目),这些建设项目的规模都是巨大的。但是,这还不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工厂、矿山扩建新建项目的全部。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苏联援助的145个建设项目的投资只占国家全部工业投资的41.6%,全部工业投资的58.4%是我国自己的。党中央指出: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存在和他们对我国的经济援助,是我们的有利条件,但是我们在这种条件下只应当更加努力建设,而决不应当坐等外援。

党中央还要求在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中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把发展生产同改善人民生活恰当地结合起来。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依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加上苏联和其他友好国家的支援,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历史证明:党中央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是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的。

认定高岗、饶漱石联盟及处理措施

邓小平代表中央委员会作了《关于高岗、饶漱石联盟的报告》,用大量的事实充分揭露了高岗和饶漱石的罪行,叙述了党和他们斗争的经过、意义和经验教训。会议一致同意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以后对高岗、饶漱石联盟采取措施,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联盟的决议》,并把高岗、饶漱石开除出党。

决议指出:高岗的活动已有相当长久的历史。根据1954年2月召开的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前后揭发出来的事实证明,从1949年起,高岗就以夺取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力为目的而进行阴谋活动。他在东北和其他地方制造和散布很多诬蔑党中央和吹嘘自己的言论,在同志中挑拨离间,煽动对党中央领导同志的不满,进行的活动,并在这种活动中形成自己的宗派,把东北地区当成他的独立王国。高岗在1953年被调到中央工作以后,活动更为猖獗。

决议明确认为饶漱石是高岗阴谋活动的主要同盟者。现在已经完全查明:饶漱石在1943年至1953年的10年间曾多次为夺取权力而在党内使用可耻的阴谋手段。他在华东工作期间曾在公安部门大批使用特务分子,造成重大的危害,并在城市和农村中竭力采取向资本家、地主、富农投降的右倾政策。1953年他被调到中央工作以后,认为高岗夺取中央权力的活动将要成功,因此同高岗结成联盟,利用中央组织部长的职务发动以反对中央领导同志为目的的斗争,积极进行的活动。从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到现在,饶漱石从无悔改之意,并且仍然继续采取向党进攻的态度。

决议深刻分析了高岗、饶漱石阴谋活动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指出:高岗、饶漱石联盟的活动不是偶然的,是我国阶级斗争形势复杂化和深刻化的反映。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发展引起了帝国主义首先是美帝国主义的极大仇视:另一方面,国内的反革命分子和资产阶级中坚决反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反动分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进展,也正在加紧他们的反革命复辟的阴谋。高岗、饶漱石等人正是在这种形势下结成了联盟,向党进攻,企图夺取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力。他们的这种活动无疑适应了帝国主义和资产阶级反革命分子的愿望。他们实际上已成为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人。

决议论述了粉碎高岗、饶漱石联盟斗争胜利的重要意义。指出:高岗、饶漱石联盟已经被彻底粉碎,全党的团结和统一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这是党领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斗争中和党的整个发展历史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之一。

党对高岗、饶漱石联盟的斗争,是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行的,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吸取教训,从而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受到教育。这次斗争,清除了党内野心家高岗、饶漱石,没有因此在党的领导层中牵连任何人,这就使党内团结不但没有受损害,反而更加加强了。历史已经证明:对高岗、饶漱石联盟的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以后进行得比较成功、比较健康的一次党内斗争。

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定,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

会议通过的决议说,1949年11月成立中央和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来,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检查和处理了大量的有关党员违法乱纪的案件,清除了党内的一些不可救药的分子,惩处了一部分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对于清除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加强党的纪律,纯洁和巩固党的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政策的正确执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4)

“两推一选”,要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实行“四公开”,即: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竞职、公开投票推荐结果。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代表的信任票,确定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候选人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三是要抓好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的培养。要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更多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特别优秀的苗子重点培养,加快建立一支以各类致富带头人、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后备干部队伍。村党支部书记后备干部的确定,要经过党员干部推荐,村党支部研究后上报乡镇党委审批,向全体村民公布。乡镇党委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察,对于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大胆提拔使用,对于没有发展潜力和不适应工作的及时调整。要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教育,依托大专院校、县委党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定期组织后备干部参加学历教育,五年内达不到大专文化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加强实践锻炼,通过交任务、压担子,鼓励领办带民致富项目,不断提高实践能力,促其尽快成熟,为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储备人才。

坚持教育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整体素质。一是要认真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要认真研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县、乡镇及相关部门培训责任。县里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村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对村党支部书记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每人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党委要对村“两委”成员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建立以会代训制度,乡镇党委每年要结合谋划工作思路、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通过现场办公、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能力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对新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二是要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究实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制定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的计划、措施和办法。重点培训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农村建设政策,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以及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培训。要根据农村基层实际,重点加强使村党支部书记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经验交流与外出考察相结合,座谈讨论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菜单式”点学,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乡镇两级党委每年要组织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党支部书记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外埠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激发创业动力。通过学习和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团结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领;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会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提高领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培训载体建设。要深入开展当好村里带头人主题实践活动,把村党支部书记的干事创业积极性集中到比发展、比创业上来,培养合格的小康领路人;大力创办各种产业示范基地,引导村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合作社或经济联合体,培养合格的产业带头人;鼓励和扶持村党支部书记开展科技示范活动,引进新品种、新项目、新技术,培养合格的科技明白人;积极组建各种市场中介机构和协会,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通过参与各种市场经济活动,培养合格的市场经纪人;深入开展“一单式”服务、联户帮扶、民情恳谈、承诺等活动,改进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方式方法,培养合格的群众贴心人。乡镇党委要有计划地选送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村党支部书记到经济发达地方进行挂职锻炼;通过组织他们到先进村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是采取选派先进村党支部书记任相对落后村党支部顾问等方式,跟班培养。通过实践锻炼,使他们进一步转变观念,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尽快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坚持关怀帮扶,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保障激励。一是要建立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村党支部书记因公受伤、致残、死亡或因正常原因退离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且无固定收入,丧失劳动能力,工作富有成效的,乡镇、村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助。注重生活关爱,定期组织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体检。建立完善生活困难村党支部书记、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台帐,对生活困难的村党支部书记、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实施走访慰问,通过诚心交谈、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安排好他们的生活,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通过走访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他们对新农村建设、村班子建设、招商引资、抓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二是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制度。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和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实际,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参保前,要由审计或经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没有重大经济责任问题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内的养老保险费要由县、乡镇财政、村集体经济和村党支部书记个人共同承担,出资比例和缴费基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5)

彰武县委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全委会委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

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彰武县委专门召开常委会,对全委会作用如何充分发挥进行了研究讨论,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了《中共彰武县委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意见》,全面界定了全委会的决策范围,完善了全委会的监督内容和形式,规范了全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以及全委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为使全委会决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督办的主体和职责,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负责对文件的贯彻执行,县委党代表联络办为具体责任科室,对全委会形成的决议,由县委办进行分解立项。由于责任落实到位,全委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制订计划,开展活动。全委会委员作用的发挥,除了以召开全委会会议形式对全县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外,在全委会闭会期间,经常开展活动。县委根据全委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制订了全委会委员年度活动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宣讲活动,传达和宣传上级的指示和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就全县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工作交流,推进全县各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县委组成了由县委常委带队,部分委员、县党代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计27人组成的3个督查组,对今年全县基层党建、重点项目、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形成了数据翔实、参考性强的调研报告3篇。通过活动,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

搭建平台,创立机制。新一届县委和县党代表产生后,县委立即完善了县委常委联系全委会委员,全委会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每名县委常委联系3-4名委员,每名委员联系3-7名县党代表,每名县党代表联系5-10名党员群众,同时,明确了联系的基本内容、形式和要求。县委常委联系委员情况每半年向县委常委汇报一次。委员联系党代表的情况年末向县委报告。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县委换届后,县委委员中有一半左右是新任职的,县党代表中有三分之二是新任职的。为使委员、党代表适应新形势,县委举办了一期委员培训班和两期县党代表培训班,聘请省、市专家教授就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如何发挥好全委会作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就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和党代表如何履职尽责进行了讲解。县委将委员、党代表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培训。通过培训,使委员和党代表认识全委会、党代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清形势要求,认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从而推动委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作者单位:彰武县委组织部)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6)

1、村干部的责任目标公开;

2、财务公开;

3、计划生育公开;

4、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

5、农牧民负担公开;

6、电费收缴公开;

7、奖售物资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优恤和五保户供养政策公开;

8、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情况公开。

二、公开形式:

全旗所有农区村组在村中心醒目集团建立村务公开栏,也可利用村民大会、广播、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村务活动。

三、公开时间:

财务农区每年公开四次,牧区每年公开两次;重大活动及其他各项公开内容随时公开;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对于群众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研究,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对于合理化建议要给予必要的奖励,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五、公开的监督管理:

“村务公开、主民管理”必须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支部、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内容,村民代表会具体实施监督。

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

一、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理论联系实际,尤其要有一个好的支部书记;

二、培养锻炼一支好的队伍;

三、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

四、完善一个好的经营机制;

五、健全一套好管理制度。

村党支部落实好的五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制度,实行党员议事会制度。

二、坚持实行村、财务公开制度;

三、坚持完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

四、定期群众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

五、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

党员议事会制度

1、党员议事会由本、村公道正派、有议事能力的农牧民党员组成,由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广大赏的意愿;

2、党员议事会由7--9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3、党员议事会的议事内容是党内重要事项、集体经济发展,重要社会性事务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敏感性事项等;

4、党员议事会的召开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5、党员议事会监督党支部的工作。

党支部议事规则

1、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

2、定期通报工作,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要倾听党员的意见,尤其是党员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的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

4、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反对少数人说了算。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开展工作,坚持“”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立村班子,带好队伍,培养好后备干部,秉公办事,为政清廉,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3、组织制定实施党组织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4、配合村委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小康村小康户建设,管好财务;

5、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规模作用;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培养好积极分子;

7、组织开好届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民主评议干部会;

8、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9、搞好两委建设,组织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10、抓好群众及经济组织的建设。

制度

一、每个支部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小组和支委会,每半年至少办一次党训班。

二、党员大会必须学习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在指示和有关文件,每个党员都要参加学习讨论,要谈心得,不图形式,走过场。

三、“双学”是“”的必修内容,支部要邀请或派辅导员搞好学习指导,并定期抽查考核,以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四、“三会”要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任务情况。

五、分析群众思想状况,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支委要讨论决定党员教育,本村重大问题及有关事宜。

村规民约

一、村民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积极参加镇、村组组织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二、村民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按期如数完成政策规定的各项摊配任务,积极参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变农业生产条件。

三、村民住宅建设必文秘站网-须按照规划进行,不得侵占耕地,不毁坏公共设施。

四、村民要学科学、用科学、走科学致富的道路。

五、村民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家庭和睦、赡养老人、教育子女、尊老爱幼,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婚姻自主,不搞包办买卖婚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亲朋事新办,创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村民要自觉地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小孩。

七、村民要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不、不酗酒闹事,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八、村民要严格执行《森林法》和上级的护林规定。

九、村民要严格管理自己的家畜、家禽,必须做到猪和大育圈养,小畜路群放牧,不准牲畜,家禽到处撒野。

十、村民要爱护水电设施,遵守管理规定,完全用电,节能节水。

村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维护班子的团结,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定期召开村委会和村民议事会,负责汇报会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

三、负责全村的行政管理,注重发展集体经济,对全村的发展有在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要组织村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旧制定出适合村情的实施措施。

四、坚持村务、财务公开,严把财务关,切实理好帐,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各组群众公布财务帐目。

五、有计划地抓好全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搞好公共事务和兴办事业,解决好群众的急难问题。

六、调动和发挥村委成员,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抓好村民小组的工作,认真负责地抓好计划生育。

七、落实好各项科技任务,认真管理好水电设施,注意节能节水,经经营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功能。

八、负责抓好社会治安工作和村与组的目标管理的签订及年终总总结兑现工作,做好全村工作的年终总结。

计划生育村长职责

一、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理论和业务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二、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镇计生办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准确。

三、对全村的计划生育情况要做到基数清,情况明。统计报表要准确,孕情掌握要及时,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杜绝多胎生育,各种计生率必须达标。

四、在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突击月的工作和计生政策兑现工作,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得随意减量加码。

五、发放准生证,除按有关规定手条件严格审批手续外,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定期向村委、计生办汇报工作。

七、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不循私情,不讲情面,不。

妇代会工作制度

参加农村牧区基层妇代会工作条例的具体要求,结合旗妇联制定的五好妇代会条件,各妇代会应按照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完成任务,必须做到下例职责规定:

一、妇代会组织健全。建立各项工作、学习制度,年内开展两次发上的有特点的大型活动,办好各类培训班。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广大妇女政治思想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四有”“四自”“五爱”教育活动,妇女之家达到盟妇联要求标准。

三、组织妇女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家,执行镇竞赛规划,落实指标,年内典型经验交流不少于两次,并达到人手一技,广泛发动妇女加强商品生产和庭院经济建设。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妇女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禁止早婚、非法结婚及包办买卖婚姻等,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

五、搞好家庭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家长班,年内不少于两次,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开展好合格家长,好妈妈评比活动。

团支部工作制度

一、团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本册完整,对团员青年的教育等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按时收缴团费。

二、坚持“”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团支委会,一次团员大会,每季上一次团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半年给青年团员上一次党课。

三、建好、管好、用好青年之家(文化

室),充分发挥这块阵地的作用,配合党支部对团员青年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争做“四有”新人,并把建设高标准文明村,镇做为重点。

四、建立学雷锋、帮、扶等小组,抓好青年林、路、田建设和科技示范及办科普班等工作,每年都要有新的突破。

五、认真抓好小学、少先队工作,并能经常指导少先队员开展活动。

财务审计制度

一、村组的各项收支,必须经村主任一支等按预备数进行审批,严格把好收支关。

二、村组的收费和支出凭证,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符合开支规定的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实行官支民审。

三、镇经管站每年对村组的帐目进行一次审计,合格的盖审计章,不合格的不予入帐,审计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和旗农经站。

旗经管站每年对40的镇进行重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旗人民政府。

四、村组干部离任,要进行干部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交接手续。

五、审计的程序和目的;审计预算,事前控制;审计收支,事中控制;审计决算,事后控制;审计各项制度的执行、整体控制。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不准有下列行为

1、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实物馈赠和宴请。

3、在公务活动中(文秘站:)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支付凭证。

5、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它利益。

6、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7、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8、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9、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10、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1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

1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

13、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

14、防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村民议事制度

为了保障村民的民利,充分发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直接参与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议事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主持全体村民代表参加。村民代表在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和愿望,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二、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享有威望,并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村民才能为村民代表。

三、村民代表要通过议事会,负责听取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村委会的工作;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的建议。

四、村民代表议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根据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的提议或针对本村的突出问题随时召开。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7)

1、狠抓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党支部把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兴起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作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和提高党员自身素质的首要任务来抓。并定期组织村党员参加远程教育的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落实党建制度,认真落实“”制度是支部的主要工作。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确保了党政一班子大事有共识,小事能落实。

4、抓好计生工作:①在4月份,开展本村育龄妇女及外来育龄妇女免费妇科检查,受到大家的一致欢迎。②为抓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生育管理工作,村妇女主任、计生联络员连同村夜防队多次入户,摸清各自然村庄出租房的情况,并开展了查证验证工作,积极督促无证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登记造册。

5、加强综治工作:确保村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安排巡逻队员轮流值勤,严加防范。在全村范围内做好“平安村”、“无毒村”、“无xx村”的创建宣传工作。

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上,丰富村民文化生活:自从我村中老年妇女成立了腰鼓队、广场舞队等。每天晚上到广场上进行排练,同时减少了我村现象,也增进了邻里间的和睦。在健身的同时也愉悦身心。

回顾半年以来的工作,我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使我村的发展,下半年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在工作中多做自我检查,寻找差距,多多学习。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抓好学习教育。 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抓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团结协作,积极开拓进取。村领带班子应多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多为群众解难、谋利益,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完成街道交给的各项任务。

2、积极抓好年初制订的经济目标,在去年级经济收入83.93万元基础上增长到150万元。

4、大力招商引资: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利用宅基地,预计将引进1-2家企业,提高村级经济及村收入。

5、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不出任何问题。计生联络员坚持分片包干责任制,在管理好本地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

6、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对巡逻队员进行全面考核管理,确保村民平平安安,使各项矛盾及时解决。继续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并做好“平安村”、“无毒村”、“无xx村”等宣传创建工作。

村委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相关文章列表: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8)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原则。一年来,自己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廉政准则》等法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别是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创先争优”、“文建明工作法”学习推广及作风建设活动,自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党性原则进一步增强,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增强宗旨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持制定了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规划,认真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成德南高速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年内实现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946元,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乡人大主席团各项工作,依法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认真开展视察评议活动,促进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婚育服务、奖励扶助、违法处理等计划生育各项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清理征收工作,人口目标计划全面完成,计生工作质量明显提升。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意见;认真抓好组织发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完成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开展“三级联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启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风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对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了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全乡无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案件大幅度下降,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村民自治,乡村两级的的人事安排、资金管理民主规范。

2、带头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

(1)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团结。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党委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原则问题由党委会议决定,没有搞个人说了算,自觉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内部团结。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9)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特困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自觉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村委会要结合村的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依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

民主选举制度

(一)民主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

(二)村委会成员的设置:村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干部。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可连选连任。村委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可享受适当补贴。

(三)选民资格:1、年满18周岁;2、户口在本村;3、有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四)投票选举的形式:提前五日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召开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秘密写票间,每个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须经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批)必须有三名以上监

票人员负责监督。(五)选举结果的确认: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民主决策制度

下列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镇统筹款的收缴办法、村提留款的收缴和兴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本制度第二项至第七项涉及的事项。

民主管理制度

(一)必须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村贯彻执行,保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对本村重大事务要及时研究讨论,与村民委员会共同形成意见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二)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给予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大事务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不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说了算,也不能由少数成员说了算,而应按多数成员的意见办理;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当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一致时,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办理。

(四)必须坚持村民代表会议服从村民会议。

(五)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民主监督制度

(一)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村委会设立由5至7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按时公开村务情况。

下列村务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每月公开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上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

1、每年年终请镇党委派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2、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并将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

3、评议前先由村委会成员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作全年工作总结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配备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财会人员。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账、钱、物分管制度,严禁公款私存,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财务保管员负责财物的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入库、领用手续。财会人员要依法履行审核村里的一切资金收付,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资金开支必须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不得付款。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10)

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是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进步的摇篮,也是向党的统一战线输出人才的源头。要加强全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就必然要求高校切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就必然要求高校大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

(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是高校进一步发挥源头作用的强烈期待

中发〔2012〕4号文件在谈到切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时,明确要求要“重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重要源头作用”。据统计,目前我国派成员超过80 万人,其中近8 万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派中央委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副厅( 局) 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和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共3700 多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工作在高校;2012年各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换届,9位主席或来自高校或拥有高校工作背景。这些也有力地印证了高校在培养和输送党外代表人士方面的重要源头地位和重要源头作用。而新形势下高校要巩固重要源头地位、发挥重要源头作用,就要按照中央要求率先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毋庸置疑,建好这支队伍,没有科学有效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作保证是难以想象的。

(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壮大的客观需要

我国高校1998年扩招以来,教师队伍迅速扩大,党外知识分子数量也随之猛增。据中央统战部统计,目前我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共有11964 万人,其中党外知识分子占75.1%,数量近9000 万人。而高校包括党外代表人士在内的党外知识分子则占据其中相当一大部分。另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1年,全国高校专职教师1433579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人员568232人(含正高级161472人、 副高级406760人),按照中发〔2012〕4号文件规定的党外代表人士范围“主要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联系高校实际,上述副高级以上人员中党外人士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高校要从日益壮大的党外人士队伍中培养选拔出党外代表人士,客观上就不能不面临着一项重要而现实的任务,这就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培养选拔机制建设。

(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是高校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途径

这里的国家战略主要是指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仅2011年,全国高等教育就有在校研究生1645845人(含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23085078人、成人本专科生5474962人等。“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使命。”面对成千上万的在校学子,高校只有勇于担当,按照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的标准把他们培养成才,才能为实现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作出贡献。而高校要完成这一神圣使命,就不能不注重和发挥作为教学科研重要生力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作用,就不能不注重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来培养选拔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同样,高校要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中大显身手,也将通过加强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这一重要途径来打造一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并引导他们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和科研攻关。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在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披露:“去年,高校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的数量占总数的68.9%。”同年,在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又指出:“据统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80%以上的研究成果集中在高校。”这些大批量的可喜可贺的攻关项目和研究成果,尽管没有进行专项统计,我们也深知高校广大党外代表人士为此做出的艰苦努力和卓越贡献。

二、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而其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更是基础的基础。近年来、尤其是中发〔2012〕4号文件下发以来,各高校对此都提高了认识、采取了措施、取得了成效,但是,文件中所列举的问题在高校实际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尤其是以下两个方面表现突出。

(一)重视程度不够高

理论政策有学习,认识有提高,工作有推动,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模糊观点,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没有或缺乏系统研究。比如,“优秀分子都入党了”“党员干部都安排不过来,哪有位置安排党外人士”“党外人士缺乏经验,干部难选”等片面、狭隘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在培养选拔党外人才的标准问题上,不能坚持先进性与代表性的统一,对其求全责备等等。这些都是高校在思想认识上对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及其机制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表现,都将在实践中影响着这一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

(二)工作机制不健全

一是对外,高校缺少与上级统战部门和地方统战系统的协调机制;二是高校内部宏观层面几乎没有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及其机制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统战部与党委其他职能部门也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协调机制;三是党委统战部与基层学院党委联系协调机制不完善;四是具有高校特点的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机制尚未建立等等,这些客观上必然造成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顺其自然”、等待“自然成熟”的局面和现象。

三、高校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的对策思考

新形势下,高校要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不仅要继续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而且更要在其建设的对策和举措上动脑筋、下功夫。

(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综合机制建设

1.加强领导机制建设。目前,高校办学规模普遍扩大,党外知识分子人数普遍增多且分布广泛,要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必然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这就客观要求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运作,有关部门和基层学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校内各群团共同参与、相互协调的宏观领导机制。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工作开展面向全校,工作推进调控有力,工作局面持续常态。

2.加强规划机制建设。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中发〔2012〕4号文件强调“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统筹谋划”。高校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同样需要及早谋划、加强规划。这不仅要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学校干部管理整体规划,而且还要落实上级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专项规划。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协调工作有依据,开展工作有方向,推进工作有信心。

3.加强考核机制建设。中发〔2006〕15号文件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统一战线工作……把统战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中发〔2012〕4号文件强调“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考核内容,落实领导责任制”。两个文件都明确在考核内容上要“纳入”,但对具体纳入办法和程度没有涉及,进而影响了考核机制的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为此,高校要立足实际,细化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的内容,形成具体考核指标体系;采取整体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考核学校及其基层学院党政班子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建设的情况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意识。这样才能有效保证落实工作有主体,评价工作有标准,考核工作出结果。

(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作机制建设

1.加强教育引导。“坚持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日常工作之中,及时准确了解党外代表人士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高校要贯彻好中发〔2012〕4号文件提出的这一要求,就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统一战线一系列工作制度。这就是统一战线中心组学习制度(统战部牵头安排并主持,派基层组织、统战群团组织负责人和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校院建设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联谊交友制度、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校院重大活动制度、阅文制度、围绕统战组织换届等重大政治事项开展“恳谈”活动和围绕重大历史事件或现实热点问题举办报告会制度等等。

2.强化培训机制。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高校按照《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办发〔2010〕23号文件)要求,搞好教育培训需要着力加强两方面机制建设。一是培训工作协助机制。二是培训工作自主机制。所谓协助机制就是由上级或地方统战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高校协助落实,依据计划安排分批次地选派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培训。所谓自主机制就是结合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实际,科学合理地自主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客观需求,分门别类举办培训班进行针对性培训。两种机制建设如能得到重视有效并用,将相得益彰、效果良好。然而,现实中并非如此,针对两种机制建设尤其是对后者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现象却普遍存在,亟需改观。

3.注重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是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增长见识和提高能力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方式。中央要求“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推动各种实践锻炼形式制度化、规范化”。为此,高校围绕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需要不断尝试和完善以下做法: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做好校内外实职安排。二是根据社会需要(地方人大、政协换届和公检法司等),做好社会政治安排。三是根据派工作需要(派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增补等),做好党派安排。四是根据领导干部任期制等制度设计,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岗位任职交流。五是尝试扩大不同高校之间和高校与地方之间任职或挂职锻炼范围。六是选派人员参加省级博士服务团进行实践锻炼。七是定期组织考察调研,引导参与社会服务。

4.助推自我教育。支持党外代表人士进行自我教育,逐步形成自我教育机制,高校党委或党委统战部要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帮助派等统一战线组织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二是适应形势需要,及时为派等统一战线组织提供学习资料。三是积极支持派等统一战线组织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参观考察和社会服务活动。

(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工作机制建设

1.严格选拔标准。“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也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具体到高校这个标准就是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社会影响大。政治素质高,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建设一流大学贡献力量;学术造诣深,即在本学科本专业学术成果丰富、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大,即在所联系成员和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较强影响力。实践证明,只有严格选拔标准,才能保证选拔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真正把优秀的党外代表人士挑选出来。

2.建立重点联系对象名单。通过党内推荐与党外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和日常推荐等多种机制和方式,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并形成规模、建成队伍后,党委要以此为基础,参照党外代表人士现实担任实职或作政治安排、党派安排的总体情况,分类分界别,等额或超额建立起重点联系对象名单,并进行重点和持续培养,为各级人大、政协换届等社会需要和校内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做好举荐人才的准备。

3.着力沟通协调。沟通协调是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工作的关键环节。高校要搞好这一工作,就要着重发挥好党委统战部的牵头作用,建立与多方面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建立与高校所在省、市统战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级人大、政协换届工作政策和名额比例一般都由他们掌握,只有建立并有效运用这一机制,高校才能更好地了解信息、争取机会、举荐人才。二是建立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使用,关键在于同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目前,基于高校实际,要做到沟通协调渠道畅通并保持常态化,一方面可以在高校深化内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尝试和推广统战、组织两部领导交叉任职或统战部领导兼职组织部等模式。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健全统战部、组织部联席会议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党内、党外信息互通有无,风险责任共同担当。三是建立与基层学院党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党外代表人士大多工作在一线,奉献在基层,各种表现学院党委最了解,所以,工作中建立并完善与基层学院党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势在必行。四是完善与学校统战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当前,这方面的有益做法主要有学校党委或统战部与统战组织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谈话制度和联系交友制度等,但都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4.加大公选工作力度。“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推广定向在党外干部中进行公开选拔的做法,形成有利于优秀党外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既是现实需要,又是必然趋势。参照党内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多年探索和成功经验,高校应该在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胆尝试和探索公开选拔的办法。首先要大力介绍和宣传公开选拔干部的意义和成功做法,提高大家的认识。其次要引导和鼓励党外干部与党内干部一道参与地方及学校组织的公开选拔,培养参与意识,促进锻炼。再次要选定岗位,面向党外干部进行定向公开选拔,提振党外同志的信心,提高党外干部的使用率。

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篇(11)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努力促进党建工作争先创优

⒈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建“五好党支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创建党建先进单位,就抓住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环节。一方面,推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只有不断地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县计生委担负着,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的重要职能,党员干部比较集中,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起着骨干和中坚的作用,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党纪观念、工作作风以及业务能力能否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各级党委重要决策的有效实施,关系到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管理、监督干部方面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县计生委党组强调,必须从建设新世纪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委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建“五好党支部”领导小组。要求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所处的地位和肩负的责任出发,深刻认识创建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创建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创机关“五好党支部”目标的实现,委党组制定了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党的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并进行责任考核,深入了解和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不过问、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及时给予帮助、提醒,促其改正。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委党总支又制订了创建机关“五好党支部”活动实施方案,将责任分解到各支部和有关股室。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分工,明确要求。随着层层责任制的落实,在委机关逐步形成了层层抓党建,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以强化党员教育为基础,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委党组始终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

一是坚持党组学习中心组制度。县计生委党组结合机关实际,认真总结学教活动中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主题、有专题研讨,有撰写心得体会。理论学习紧密结合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深入研讨,实效性较强。

二是重视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我们抓住服务意识问题和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讨论。学习过程中,委领导带头学习并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在委领导的带动下,计生系统讲政治、学理论气氛空前高涨。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各种形式,谈学习体会,谈工作思路,谈意见建议。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振奋了精神。

三是深入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委党组组织对当前计生系统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总结了几年来的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三、注重培养教育,不断发展和壮大党员队伍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促进社会不断进步的关键因素之一。计生委党总支充分认识到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重要性,从注重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着手,通过坚持不懈的培养教育,使我单位的党员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能够适应各项工作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对表现好、有培养前途的人,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之产生自愿入党的要求。同时,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贯彻慎重发展的方针,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

年以来,我委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人,其中发展为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入党积极分子人。他们全部成为各股室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为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动力,进一步促进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的深入开展

⒈狠抓《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委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推行基层党支部的七项制度,包括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发展公示制度、“”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支部委员找党员同志谈心、交心和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制度等。推动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⒉做好党组织生活的开展。靠严格的党内生活管好党员,保证党员人人都在组织中、管理中。委党组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管理。党总支、各党支部则把各项制度内容落实到具体活动中,在时间上不打折扣、内容上不丢项目、落实中不走过场,保证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受到教育和锻炼。

⒊积极开展各项党的建设活动,丰富创建载体。以歌颂党和祖国为主题,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陶冶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情操。委党总支还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通过举办报告会、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和新党员入党宣誓、知识竞赛、书画展、集邮、文体比赛等活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

⒋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优化服务,增强为人民群众、为基层服务的自觉性。“非典”时期,我单位党员同志坚持战斗在“防非”第一线。免费为群众印发防非宣传单多份,为帮扶行政村的群众免费发放消毒液。全体党员捐款多元,帮助困难群众夏收。“三夏”期间,我委派出名党员干部,深入到个行政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支援群众夏收夏种,深受群众好评。我们还开展了便民服务活动,在计生委设立了“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各乡镇设立了“行政便民服务大厅”,统一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保证,扎实推进计生系统行风建设

委党组把勤政廉政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坚持教育为主,强化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全县计生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思想,反复学习中央的“八不准”规定以及《关于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红白事的规定》等,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的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并组织讨论,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组织观看了《以案施教警钟长鸣》、《案件警示录》等电教片。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廉洁自律。结合计生工作实际,委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党风廉政建,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的意见》,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负的责任,提出了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办法和要求,确保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清正廉洁。第四,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制订了《××县计生委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