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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2-03-12 05:55:21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1)

西经开发〔2018〕215号

西安经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室)、各垂直管理机构:

现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

西安经技术开发区

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西安市2018年度“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试行)》(市铁腕治霾办发〔2018〕7号)、《西安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关于下达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的通知》(市企整发〔2018〕7号)、《经开区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的通知》(西经开发〔2018〕199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散乱污”企业治理目标是10月底前,100%整治完成新摸排的企业;不再新增“散乱污”企业,新发现的100%坚决予以取缔。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完成列入我市固定台账的“散乱污”企业。

8月底前,整治完成我区列入我市2018年整治固定台账的17户“散乱污”企业(见附件1)。

(二)持续摸排,随摸随整。

依据西安市“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见附件2),在区内持续开展“散乱污”摸排行动,发现后立即整治,确保不再新增“散乱污”企业。

三、整治流程

(一)摸排。

由经发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园区办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和责任分工,开展持续摸排,每周五将新摸排出的“散乱污”企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经发局汇总,建立动态整治台账。

(二)认定。

由经发局牵头,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范围,对摸排出的“散乱污”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

(三)整治。

由铁腕治霾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通过联合执法,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8月15日前,对列入我市2018年整治固定台账的17户“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例,整治一例。

(四)监管。

对整治完的“散乱污”企业,各职能部门、各园区办要加强后续监管,借助网格化监管体系,严防新增或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整治专项工作组。

成立经开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经发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经开分局、工商经开分局,质监经开分局、经开消防大队和各园区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局,负责工作任务下达、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信息汇总报送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实行联合执法。

由铁腕治霾办牵头,联合经发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经开分局、工商经开分局,质监经开分局、经开消防大队和各园区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按时报送信息。

各职能部门按照“散乱污”整治清单中的重点任务,每周四下班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经发局,由经发局汇总后按规定时限向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四)加大督办督查。

经发局会同铁腕治霾办,按照分工每月、每周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督查,对未及时整治和按时报送进展情况的,在经开区铁腕治霾周报上予以通报,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问责。

附件:1.西安市“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及边界划分

2.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

3.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职责分工

4.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清单(已列入台账)

5.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违法行为确认单(已列入台账)

6.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档案(单个企业)

附件1

西安市“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及边界划分

一、界定标准

我市“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企业,是指各种独立的、盈利性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及小作坊。“散乱污”企业整治的重点,就是依法依规整治无组织排放的个体工商企业及小作坊、黑作坊。

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有污染物排放”和“有生产加工行为”这两个关键。首先,“散乱污”企业整治,主要解决的是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类污染问题。基层摸排时,主要看有无粉尘污染,有无喷漆、电焊、印刷、废油等挥发性气体污染,有无废水、废渣等突出环境问题,如存在以上污染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关停后治理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环境行为;“有生产加工行为”,是为了厘清部门职责,更好的推动工作落实,避免推诿扯皮现象,集中力量有效实施整治。

二、边界划分

针对省、市督查问题和基层工作反馈,目前“散乱污”企业整治摸排工作边界模糊,甚至出现“没人管的都是散乱污”现象,现根据定义,按行业对我市“散乱污”企业的边界予以明确,未尽之处,由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增删或解释。

1.有生产加工行为,产生污染物排放的小作坊、黑作坊等,均属于“散乱污”企业;

2.养殖场(养鸡、养猪)。不属于有加工行为的企业,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说,归农林部门管辖;

3.废品回收站。有塑料粉碎等加工行为的废品回收站,属于“散乱污”企业,无粉碎等加工行为的,不属于散乱污,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规范;

4.汽修行业。经与市铁腕治霾办、市交通局会商,我市汽修行业由交通局牵头整治,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5.垃圾堆放等堆场。对各类垃圾堆、物料堆、均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应按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五节、第六节相关条款,由相应部门予以清理;

6.三场(厂)。白灰厂、砂石厂、黏土砖厂,由国土部门依据专项方案予以整治,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7.小餐饮油烟、燃煤问题。分别归城管、发改等部门牵头,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8.无污染物排放、但土地、环评等部分手续不合规的企业。不产生污染物排放或者排放达标,但因多方原因,无土地、环评等手续的,由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相关说明文件,可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9.对环保手续齐备的企业,如存在违规排放行为,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由环保部门依据职责查处。

以上标准,对前期已列入固定合账的,依法依规予以整治,后期摸排过程中,属于“散乱污”企业的,做到不留死角;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的,不纳入动态台账,实现全市标准统一。

附件2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

一、关停取缔类

对不符合经开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属临建、违建,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已列入台账的“散乱污”企业,8月15日前完成关停工作,8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二、限期搬迁类

对不符合经开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虽手续齐全但长期污染环境,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鼓励其经过搬迁改造进驻泾渭中小工业园或经开区外的其他工业园区发展,转型升级为规模化、现代化的工业企业。对已列入台账的“散乱污”企业,8月15前责令企业停产,8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需明确搬迁时限,逾期未完成搬迁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

三、停产整治类

对符合经开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手续不齐全或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其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列入台账的“散乱污”企业,8月15日前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和提升改造,8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实施升级改造的企业需明确整改时限,升级改造后,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恢复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逾期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

附件3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职责分工

按照《经开区2018年“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的通知(西经开发〔2018〕199号)要求,结合各部门职责,现就经开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经发局负责按照新界定标准重新核实“散乱污”企业清单,切实摸清我区“散乱污”企业底数与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建立台账,统一汇总核定后下达整治任务。在重新核实和再次摸排期间,继续采取边摸排边整治、边建台账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清理污染源,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铁腕治霾办负责联合经发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经开分局、工商经开分局、质监经开分局、经开消防大队和各园区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环保、规划、安全、土地等执法手段,依法依规坚决关停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

三、环保局负责严厉打击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等措施,依法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

四、国土规划局负责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结合经开区“四改两拆”方案,安排布置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五、安委办负责依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和清理。

六、建设局负责联系供水、供电等部门,对纳入清理取缔的“散乱污”企业采取相应的停止或限制服务措施。

七、工商分局负责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八、质监经开分局负责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九、公安经开分局负责对干扰、破坏整治“散乱污”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十、经开消防大队负责对“散乱污”企业中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十一、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纳入清理取缔的企业实施断水、断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处置企业私拉乱接等违法行为。

十二、经发局负责中心区“散乱污”企业的摸排整治工作;自贸办、草滩园管理办、泾渭园管理办分别负责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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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清单(已列入台账)

序号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所属行业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企业违法违规

行为简述

整治类别

1

陕西超霸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5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2

陕西德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4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3

西安拓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1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4

西安百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5

西安神舟航空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6

西安坤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2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7

西安航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9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8

西安晟阳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8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9

西安健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0

陕西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3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1

西安航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7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2

陕西海泰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2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3

陕西大德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4

西安航建热处理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2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5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3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6

西安嘉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2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7

陕西斯福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8号楼(办公地址:草滩尚林路)

工贸

20

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关停整治类

附件5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违法行为确认单(已列入台账)

执法(责任)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简述

处置意见

1

陕西超霸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2

陕西德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3

西安拓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4

西安百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5

西安神舟航空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天鼎工业园

6

西安坤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7

西安航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8

西安晟阳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9

西安健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0

陕西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1

西安航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2

陕西海泰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3

陕西大德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4

西安航建热处理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5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6

西安嘉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7

陕西斯福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草滩尚林路

附件6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档案(单个企业)

填报部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企业基本情况

及违法行为描述

整治类别

关停取缔 提升改造 整合搬迁(单选)

整治依据及结果

企业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提升改造类必须填写)

整治

照片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通过秋冬季攻坚行动,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在现有水平上有明显改善,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米以下。

持续落实《XX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开展取缔“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污染、规范餐饮油烟排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开展VOCs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四个专项行动,对已经列入今年重点整治任务的治理项目,必须严格标准按期完成并持续保证运行良好。对国家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办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交办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销号。严格按照《XX区大气污染防治镇街、开发区量化考核办法》、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以铁的纪律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同步,持续提升工业、扬尘、生活源和机动车等领域的治理水平,细化改善措施、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

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谁辖区、谁管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开发区是秋冬季攻坚行动责任主体。区直单位是行业管理主体。

(二)

分工负责原则。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严格按照“环保优先,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监管,并负责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

精准管理原则。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和行业引领性差异化管控,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四)

限期办结原则。一是配合市大气办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集中办公,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限期上报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利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制度。

三、攻坚时间及安排

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严控攻坚措施落实及专项行动落实。

四、攻坚措施(以下措施釆取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企业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在秋冬季继续实行错峰生产。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2.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工作。整治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将有环评审批手续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窑炉纳入升级改造类别,升级改造确认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上述标准限值后方可生产;鼓励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使用清洁能源。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巡查力度,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措施的企业要求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3.强化工业企业厂区环境整治。依据《XX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核实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釆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粉尘外逸;汽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自动清洗装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4.搅拌站、物料堆场、建筑工地治理。针对开发区两个搅拌站及物料堆场、建筑工地的建设手续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等问题,要求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煤堆、料堆全部实施全覆盖。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撒水设施及喷淋设施,周边配备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

责任单位:开发区资源规划建设部

5.坚决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分类处置,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明确责任人,建立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6.道路扬尘治理。对园区内裸露土地进行硬化或绿化,增加道路清扫、洒水频次,公路道路施工时应同步采取洒水降尘、低尘作业等抑尘措施,施工区散装物料堆场应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责任单位:开发区资源规划建设部

7.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蓝天卫士”系统等应用,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园区秋季“零火点”目标。

责任单位:开发区服务中心

8.严密监测污染变化情况和气象条件。及时公布市区政府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监督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保护公众健康。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二)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实行清洁能源替代。

2.完善开发区集中供热设施。进一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小散供热设施,确保需集中供热的企业应入尽入。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配合市局、区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配合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农业等部门开展髙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行动。

鼓励使用以电力或其他清洁能源驱动的设备、机械代替高排放、髙污染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及《XX区于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项目单位要综合运用约谈、停工、停止预售等措施,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辖区内道路、园林绿化、市政工程施工的扬尘防治。

实施典型带动,开展标准化施工场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创

建工作,对标准化施工场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应急管控措施

期间实行豁免政策。

责任单位:开发区资源规划建设部

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辖区内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

责任单位:开发区服务中心

(五)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开发区投资促进部

2.加快推进工业企业VOCs治理。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交办问题的整改。根据《XX区关于开展VOCs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医药、精细化工(化学原料、化学品)、包装印刷、电子制造、家具、油库、加油站等VOCs排放企业,强化经营性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企业VOCs排放治理,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3、推进园区涂装VOCs集中整治。对园区内产业集群开展规范整治,建立环保管家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六)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认真组织排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依法关闭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区域内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推广无炭烧烤。

责任单位:开发区服务中心

(七)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1.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及特殊管控时段,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监督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实施效率管控,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在厂区门口公示。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2.落实集中办公及24小时值守制度。配合市局、区局成立联合攻坚办,实行集中办公,对交办及发现污染源及时赶到现场巡查、核查,并交办处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五、严格考核

参照《XX区大气污染防治镇街、开发区量化考核办法》对各社区进行量化考核。

责任单位:开发区纪工委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3)

根据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商请提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材料的函》的相关要求,我x认真对照20xx年度《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大纲,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我x落实20xx年度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xx年xxx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XX镇城区总计有效监测xxx天,其中优良天数为xxx天,占监测总天数的xx%。轻度污染天数为xx天。中度污染天数为x天,重度及重度以上x天,各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平稳。

六项指标平均值:二氧化硫浓度xx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xx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0.xx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xx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xx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xx微克/立方米,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计划编制情况

按照《xxxx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目前《xxx“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xxx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xxx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xxx散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xxx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均已编制完成,现已下发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求各部门、乡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二)“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xx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x编制了《xxx“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各乡镇各个社区、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根据各乡镇上报“散乱污”企业,x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对xxx家进行综合研判,对整改无望、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治理一批、关停一批,截至目前共确定拟关停取缔类两家烧炭窑,拟升级改造类企业6家。

(三)VOCs调查与治理工作

我xVOCs调查与治理工作正在进行,截至xx月xx日,我x共有x家企业完成了此项工作的治理改造任务,分别为:xx有限公司,xxxxx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xxxx有限责任公司,xx修理,xxxx有限公司。

汽车钣金喷漆、服装干洗、广告印刷其他生活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20xx年x月底完成生活源VOCs排放治理工作,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xx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x印发了《xxx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完成了全xxxx辆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统计、排查工作,开展在册登记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xxxx辆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对xxx辆尾气超标柴油货车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有效抑制了柴油货车路上“冒黑烟”现象,顺利完成年度50%路检路查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五)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自动在线安装工作

根据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x域内x家热力公司xx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五家企业均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截止目前,光明热力公司完成竣工验收和比对监测,完成与xx市在线监控中心平台联网和数据传输,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依法公开排放信息。

(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xxxx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我x认真梳理境内涉及工业窑炉整治工作的相关企业,20xx年11月,x环保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对参会企业传达了xx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要求所有工业炉窑开展深度治理,达标排放。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达不到竣工验收条件的,限期20xx年xx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力争所有工业炉窑实现达标排放。目前已完成淘汰的不达标工业炉窑2台,分别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粮食烘干塔,xxxxx。

(七)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按照《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x对那xx建成区范围内的仓储、热力、非棚户拆迁区的燃煤小锅炉及经营性炉灶进行了排查,新增重点行业燃煤锅炉xx台及燃煤土锅炉xxx台,全xx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总数达到xxx台(其中重点行业燃煤锅炉xx台、燃煤土锅炉xxx台),经20xx年x月x6日,xxx组织各部门召开推进会,x环保局、住建局、市场局分别组成由副局长牵头的工作队伍,分片承担对xxx台个体经营户的燃煤土锅炉进行统一宣传、限期拆除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拆改工作的小锅炉共计xxx台,拆除锅炉相关的台账档案已经建立并完善。

(八)散煤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xxx散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我x将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力度,截至目前我x共完成棚户区改造协议拆迁xxxx户,计划年底一共完成xxxx户棚户区拆迁,减少居民燃煤xxxxxx吨。按照那xx禁燃区划定方案,加强监管,杜绝使用高污染燃料。

(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近年来,xxx为有效防范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和安全隐患,保护城乡和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按照上级相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了由政府x长任组长、主管副x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x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主体责任,x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将田块包干到人。同时,x里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小组,通过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市场化、产业化为主线的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为实现绿色发展奠定了基础,秸秆焚烧情况逐年减少,秸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

(十)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

按照《关于加快20xx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度的通知》精神要求,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20xx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自排污许可证开始实行行业核发以来,xxx共有水泥、屠宰、淀粉、热力供应、酒类制造、乳制品制造、废旧资源回收与利用、热电联产共8个行业申请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中共有38家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核发21家,不予受理8家在二级水源保护地,4家为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其余5家正处于审核中。预计20xx年底前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一步规范排污企业持证排污行为。

(十一)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落实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共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x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培训班和主题活动、专题采访等措施,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累计发放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单xxxx余份。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工作,我x大气污染防治能够取得阶段性进展,主要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x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还只是阶段性的,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仍十分脆弱,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是全x人民群众深切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许多重点、难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防治目标和基础能力矛盾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目标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缺乏设备与技术支撑。现有的监测、监察能力明显不足,专业人才严重缺失,难以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二是监管队伍人员数量薄弱。大气污染成因更复杂,污染源涉及面更广,目前仅靠环保的监管力量,力不从心。三是缺乏专职大气污染防治机构统一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涉到各部门,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统一监管的格局,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缺乏科学认知。大气环境质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必须充分认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治理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举全社会之力,实施区域联防联控,而不是环保单打独斗。同时,环境治理需要时间,治霾更是难上加难,不是几年就能完成的工作,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片面追求结果和政绩,只会适得其反,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循序渐进。

四、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1.严格《xxx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建成区内未拆除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继续淘汰拆除,加大对城区内散煤燃烧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加大禁燃区内的原煤散烧控制,降低燃煤使用量,有效提升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

2.针对工业源和生活源的VOCs排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特别是机动车钣金修理喷漆行业、广告喷绘印刷、服装干洗等行业,建立台帐和数据库,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使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逐步稳定达标排放。

3.开展20xx年工业炉窑整治工作。按照《xxxx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水泥、石灰、砖瓦等重点行业和粮食烘干塔行业进行深度治理,通过有效的治理,使各项污染物都能够达标排放。

(二)计划采取的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x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燃煤小锅炉。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综合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产污、排污项目。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4)

从7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黑加油站治理、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综合治理等攻坚战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力争7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7%以下,8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6%以下,9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下。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28个村

1.全面开展“散乱污”、“脏乱差”企业整治回头看。

再次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来个回头看,工业大院、老旧车间、废弃厂房等进行排查,对属于关停取缔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实施复耕、绿化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碍观瞻,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对手续齐全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严禁“以停代治”,严禁放宽标准要求。另外明确一条纪律,谁给散乱污企业供水、供电,一并从严从重处罚。

2.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反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断水、断电等限制性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和村级网格员作用,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成果。

(二)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严格管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村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继续执行《镇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持续实施专班推进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实施动态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加强234国道、太行高速段、果酒工地、兴鑫钢管工地、玉岭路扬尘施工治理,按照“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全部实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依法移交住建局从严从重处罚。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监管,确保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到位。

2.大力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28个村

持续组织开展城乡地面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宜硬则硬、宜绿则绿、宜景则景”的原则,对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国土储备用地、道路两侧(含道路)及公共区域土地、河道及河床两侧土地、施工工地土地等五大类裸土裸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实施整治,确保镇区无泥土。同时对地面和进出口道路没有硬化的场(点)立行立改,8月底前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停车场。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尤其是各村主街道上建筑垃圾,清理前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清理时做好装卸、运输过程扬尘管控。加快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全面减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扬尘污染,降低裸地扬尘排放量。

(三)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网格员及涉及28个村

1.加快推进产能压减。

9月底前,列入去产能的焦化企业,力争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

2.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和焦化企业要稳定实现超低排放。龙山电厂锅炉有色烟羽治理工程,力争9月底前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3.积极推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精准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部得到有效管控,7月底前,完成28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自主验收工作。剩余没有验收达标的企业,两个处理途径:正在施工的写出延期申请并加快施工;没有施工的要上报生态环境局分局,采取措施。

重点行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地方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我镇3个煤厂、3个水渣厂。

(四)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家具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特别是森彬木业)。汽修行业底色漆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

2.开展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修复。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照《2020年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鑫森焦化、天利煤化两个焦化厂为重点,全面摸排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按照技术要求开展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建立健全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3.全面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加强全镇区域内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管,示范区范围内大型餐饮饭店、食堂等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依法打击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清洗、维护、排放全过程监管到位。

镇区禁止露天烧烤。

(五)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派出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联查,实现问题拉单挂账,限时办结。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及自备加油设备建立监管台账,加大抽检频次。

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震慑局面,实现黑加油站(点)基本清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立即查封,限期拆除;审查追溯劣质油品来源,跨区域的,逐级上报,协同打击。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六)开展洁净煤保供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涉及村

构建镇村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严格开展洁净煤保供行动,尤其是四台、下庄冬季禁煤,对劣质散煤坚决打击、执行到位。

(七)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28个村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告知村民禁烧秸秆、垃圾,做到村村有宣传,户户知禁烧。秋收前,组织一次集中宣传。

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私烧乱烧,形成有效震慑。在重点时段,对村边地头等重点区域,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制度,严防死守。

(八)科学实施大气环境应急管控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三季度重点行业差别化管控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人员:网格员

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对钢铁、焦化、水泥、砖瓦窑、岩棉、铸造、白灰等7个重点行业(9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控,科学确定差别化管控方案,按诚信守法原则落实到位。

2.大力削减臭氧前体污染物。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7—9月份高温时段(9:00—19:00)禁止实施加油站卸油作业、路面沥青作业、露天装饰喷涂作业(工艺特殊要求除外)等。

3.重视件及媒体曝光,有问题迅速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杜绝问题扩大化。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28个村

重视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把问题扩大。

三、保障措施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5)

2.固体废弃物清理

固体废弃物的清查,结合“五清一改一提升”工作、垃圾分类,由各村委每月上报“固废排查表”,加强信息报送,对上报的点位逐一清理。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及固体废物清理,对于发现问题当场回馈要求整改。

3.“散乱污”企业整治

在镇党委的带领下,镇按照“三查”工作要求,对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务必做到“两断三清”,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全面排查整治,不遗留、不遗漏,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对“散乱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加强镇域内散乱污企业的要求整改规范,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严惩。

4.配合上级做好污水处理排查和饮水安全管理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6)

二、非双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共排查非双证生产企业13家,建立非双证生产企业数据库共76家。全年共日常监督检查各类生产企业147家,重点检查企业生产产品是否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是否建立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在日常检查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产品标准、出厂检验等三项基础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产品检验意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年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4起。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或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产品4批次,罚没款43198元。有力打击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按季度共巡查两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共8次。重点对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是否现行有效;检测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按规定要求检定校准;检测设备是否建立计量器具周检、报废、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有效落实;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了日常巡查。

五、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完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抽查生产企业18家,抽样5家6批次。完成**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家4批次。全年对7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国抽1家;省抽4家;市抽2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开展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于规定期限(一个月内)针对不合格项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申请整改后复查。对2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六、投诉举报办理。加强12345平台值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接单受理,及时安排业务科室对投诉进行核实、处理、回复。截止11月23日共接到**新城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406单,市局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18单,涉及物业电梯管理、家用汽车三包、产品质量及计量问题四方面投诉问题,分局承办人员均能按照时限完成工单办理,按照规定格式回复12345热线平台,耐心回复并解决群众诉求,回复满意率高,受到**12345热线办3次通报表扬。

七、开展专项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部署及**新城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保障辖区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我局牵头起草了《**新城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质检利剑”行动方案》,按月度汇总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及**营商办。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7)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8)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片区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一是抓人力和设备投入。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办事处先后组织对公共区域裸露地面、拆违拆临建筑垃圾堆放点等进行防尘网覆盖3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覆盖面积30万余平方米;街道新采购中型洒水车一辆,雾炮6台,招聘专职司机两人,截至目前出动洒水车200余次,对辖区内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喷洒,有效降低了PM10浓度。

二是抓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确保所有工业企业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百分百全覆盖;按照厂区堆场、料场要建立围挡,实施覆盖、洒水、喷淋等要求,整改企业10余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的防尘降尘措施,辖区内共7个建筑工地均已落实属地帮包责任人制度。

三是抓污染源治理。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污染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取缔30吨以下燃煤锅炉5处,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3处,禁烧区内所有烧烤转入室内,并使用环保炉具。

四是抓增绿透绿。结合此次拆违拆临工作,办事处已经将所有拆违完成的公共区域、无人管理的裸露地面纳入增绿透绿计划,分批逐步进行绿化,目前已完成绿化5000余平方米。

五是抓重点区域。对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2000米范围内进行了全部清扫和地面硬化,并每天定时进行路面洒水和防尘喷洒。确保重点区域不出问题。

五是抓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等级依次蓝、黄、橙、红四个级别预警,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办事处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力量较薄弱。办事处环保办无执法权,执法中队人手不足,在污染源排查力度和散乱污企业关停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过境货车缺乏监管。东外环大量渣土车、长途货车经过,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但一直缺乏监管,是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道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9)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片区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一是抓人力和设备投入。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办事处先后组织对公共区域裸露地面、拆违拆临建筑垃圾堆放点等进行防尘网覆盖3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覆盖面积30万余平方米;街道新采购中型洒水车一辆,雾炮6台,招聘专职司机两人,截至目前出动洒水车200余次,对辖区内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喷洒,有效降低了PM10浓度。

二是抓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确保所有工业企业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百分百全覆盖;按照厂区堆场、料场要建立围挡,实施覆盖、洒水、喷淋等要求,整改企业10余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的防尘降尘措施,辖区内共7个建筑工地均已落实属地帮包责任人制度。

三是抓污染源治理。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污染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取缔30吨以下燃煤锅炉5处,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3处,禁烧区内所有烧烤转入室内,并使用环保炉具。

四是抓增绿透绿。结合此次拆违拆临工作,办事处已经将所有拆违完成的公共区域、无人管理的裸露地面纳入增绿透绿计划,分批逐步进行绿化,目前已完成绿化5000余平方米。

五是抓重点区域。对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2000米范围内进行了全部清扫和地面硬化,并每天定时进行路面洒水和防尘喷洒。确保重点区域不出问题。

五是抓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等级依次蓝、黄、橙、红四个级别预警,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办事处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力量较薄弱。办事处环保办无执法权,执法中队人手不足,在污染源排查力度和散乱污企业关停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过境货车缺乏监管。东外环大量渣土车、长途货车经过,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但一直缺乏监管,是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道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10)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今年初的全国“两会”期间,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决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前不久,在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又强调,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各地各部门各相关企业一定要按照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坚决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截至9月22日,全省10个设区市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1%,空气优良天数195.9天,同比减少7.5天,空气质量年度和终期约束性指标均面临不能完成的风险。部分非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问题凸显,1—8月,陕南陕北5个非重点城市综合指数同比恶化3.5%,优良天数减少10天,PM2.5浓度上升8.2%,臭氧浓度上升4.6%,均低于关中8市(区)指标,反映出这些区域的工作差距。今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省秋冬季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天不帮忙,就只能靠人努力。如果人再不努力,不仅完不成今年任务,而且极有可能延误明年决胜年的终期考核任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进一步坚定攻坚信心。总体看,各地各部门围绕既定部署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1—8月,关中8市(区)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1%,优良天数增加5.9天,PM10浓度下降8%,臭氧浓度下降2.3%。西安、渭南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实践证明,干与不干、抓与不抓完全不一样,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就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虽然当前我们面临着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心不能有任何动摇,必须咬紧牙关、保持定力,全面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坚决淘汰“散乱污”企业和落后产能,坚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同向发力、相得益彰。

二、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要狠抓散煤治理。河北等省的经验表明,散煤治理对地区PM2.5平均浓度改善的贡献率达40%左右,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截至9月29日,关中地区完成45.2万户散煤治理任务,总体完成进度约40%,部分市(区)进度仍然较为滞后。必须强化工作措施,抓紧落实省级散煤治理方案和清洁取暖专项行动方案,力争采暖季开始前取得较大进展,确保关中地区全年完成散煤治理110.64万户任务。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工作同根同源,难点在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重点在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要以群众温暖过冬为前提,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集中资源加快建设清洁能源设施。要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逐户确认改造效果,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存在问题。对我省采用较多的“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取暖效果好、可靠性高、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器、集中式电取暖等方式。对已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要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措施,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要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确保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二要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去年以来,全省共摸排确定整治“散乱污”企业4614家,已完成整治3815家,完成率83%。各市(区)要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分类处置条件,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精准治理。属于就地改造提升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属于整合搬迁的,要尽快制定搬迁入园方案,及时办理手续;属于关停取缔的,要做到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坚决防止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迁移、死灰复燃。要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夯实台账式、网格化管理,组织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新发现一户、整治一户。要引导焦化、煤炭洗选、铸造、砖瓦、耐火材料、有色、化工等传统产业集群改造提升,按照国家部署适时启动综合整治,着力推动“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支持基础好的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要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近年来我省机动车高速增长、高频使用和高度聚集,给治污降霾带来了很大压力,必须坚决落实管控措施,促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要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和柴油机行动,综合采取财政激励引导、提高老旧车辆使用成本等措施,推动达不到现行标准规定的第III类限值的工程机械退出使用,确保完成今年8.8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和1.6万辆老旧燃气车淘汰任务。针对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机动车实际保有量仍然较高的问题,省公安厅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巩固前期黄标车淘汰成效,继续扎实做好“减法”。要深入推进清洁运输行动,扩大新能源汽车在我省的使用规模,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支持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要以铁路为主运输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要扎实开展清洁油品行动,抓好清除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燃油。

四要狠抓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我省从2017年起在关中地区大力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已累计完成4500余台,今年上半年,关中8市(区)二氧化氮浓度下降7.1%,而未实施改造的陕南、陕北却上升了6.3%。事实证明,氮氧化物治理是治污降霾的重要方面,燃气锅炉改造对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具有明显积极作用。目前,铜川、杨凌、渭南等市(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展仍然滞后,西安市范围内仍未进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高校和省级单位还有41家,共计152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整改到位。高等院校和省级部门要以身作则、刀刃向内,一把手要亲自抓,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快改造进度。省生态环境厅要严格执法,督促指导各市(区)和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既定任务。省教育厅要加强对高校的督导,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抓好相关单位督办,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此类现象,举一反三,抓紧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燃煤锅炉拆改工作。

五要狠抓扬尘综合治理和露天焚烧管控。切实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动态管理,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的建筑工地必须全部实行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要坚决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等“六个百分百”,严格实行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错时运输,全力推进规范化管理。要强化道路扬尘管控,以国道、省道和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背街里巷等为重点,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扩大范围,提高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要严格控制露天焚烧,强化地方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疏堵结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继续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烟花爆竹禁燃限燃等工作,做到坚持不懈、狠抓不放,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要切实扛起责任。各地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自觉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动真碰硬,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亲自督查督办重要任务。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尽责,推动有关计划尽快下达、项目尽快安排,指导各地落实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高发期,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的减排措施全面覆盖,制定“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的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深化区域应急联动和部门联防联控,只要整个区域达到预警响应标准,就要实施本区域应急联动,按相应级别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夯实应急减排清单,明确不同应急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各减排工序责任人,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能够落地落实。

三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生态环境部2018年8月进驻我省以来,当年反馈交办突出问题2335个,截至今年8月底,又发现并交办突出环境问题1904个。其中固然有历史原因,更与一些地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有关,主要是存在市(区)紧、县域松、乡镇软的问题。市、县和乡镇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认真配合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着力抓好定点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环境执法针对性、精准性,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要在杜绝“一刀切”的同时,对有法不依、超标排放、违法排污的单位,依法依规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进行严厉查处,尤其是主观恶意排污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要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四要强化督察考核。坚持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日公布、月排名、季考核”制度,加强调度分析,及时向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县区下发预警通知。今年开始,生态环境部还将对PM2.5浓度同比明显上升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明显上升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远滞后于时序进度要求的城市实施量化问责,省上也将加大问责力度,持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作用,坚持督政与查企两手并重,对问题严重的市县政府和企业要进行约谈问责。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篇(11)

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7月7日,商丘市委第一机动式巡察组对我乡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并于9月30日下午通报了本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该意见主要围绕对于我乡的总体评价,巡察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严肃指出了在本次巡察过程中发现我乡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现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刘口乡落实市委第一机动式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通知书》,我乡大气办严格按照《刘口乡贯彻落实市委第一机动式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有关时间节点、任务安排和工作部署来执行,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小散乱差”、污染物超标排放、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黑加油站等现象依然存在。2016、2017两年工作总结中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和投入资金、清理整治行动等具体数据雷同,存在应付造假现象。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以来因环保问题被上级要求停产整改7次,废气超标排放问题治理依然不彻底。部分加油站手续不全,仍在经营。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识

我乡在接到了本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止工作的加压促进会,会上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全面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识,统一思想,把这项工作当成目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全乡各级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站位,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艰巨性。

(二)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排查“散乱污”企业

接乡主要领导批示,大气办对本乡所有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排查,并且登记造册。对分布在全乡的小企业进行了摸排汇总,将名单分发到个各个片区,片区具体负责“小散乱污”的整改和取缔工作,切实保证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决不姑息。

(三)加大料场以及商砼企业管控治理

大气办每天两次对砂石料厂及商砼企业进行巡查,督导料场该覆盖的覆盖,对于不能做到“六个百分百的”的砂石料厂停工整顿。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砂石料厂进行依法取缔,做到“两段三清”。

(四)依法强力打击黑加油站

大气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乡的黑加油站进行了依法取缔,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加油站一律关停取缔,手续不全的加油站停业整顿。

(五)加大巡查力度

对于上级要求停产整改的企业,大气办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片区干部督促企业进行立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进行生产,确保不造成大气污染。

(五)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