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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书大全11篇

时间:2022-11-18 16:28:02

博士申请书

博士申请书篇(1)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通过学习党的十精神,我更加明白了这一点,也更加坚定了我加入这一伟大组织的信念。

党的十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提出并贯彻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推动党和国家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和十以来中央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5年的伟大实践,为我国进一步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5年的辉煌成就,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辉篇章。

党的十的主题,对我们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开拓奋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一主题,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反映了时展的新要求和各族人民的新期待,是党的十的历史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奋勇前进,就一定能够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新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党的十基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今后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我们要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当前,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我们要深刻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新时期30年来改革开放宝贵经验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报告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部署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重大任务上来。全党同志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同心同德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取得新的更大胜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景灿烂辉煌,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蓝图激荡人心。幸福的明天,属于人民;美好的未来

,要靠奋斗。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我们身上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_伟大、光荣、进步的党组织,我们坚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我们明天会更加美好,我们的祖国会更加富强,我们的人民也会更加幸福。现在的我深刻的懂得,作为一名党员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腔热情,更加需要的对党组织的忠诚和实际的行动。我会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这一光荣的政党,请党组织考验我!

此致

敬礼!

博士申请书篇(2)

为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在部分学科开展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

1、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及导师见《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法学专业除外)。

2、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约37名,各一级学科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录取人数之和一般不超过该学科招生总人数的70%。

3、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博士生入学前需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二、申请

(一)申请对象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相应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申请,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允许在博士学习期间能全脱产学习的证明,且入学报到前须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通过大学英语4级或六级考试,或TOEFL≥72分,或雅思≥5.5,或WSK(PETS5)获得全国英语考试五级合格证书。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3、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

4、符合当年招生简章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同等条件下,英语水平较高,或在SCI、CSSCI上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者优先。

(三)申请、审核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如下:

(1)《海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往届生)。

(4)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5)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6)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原件-附件2(应届生)。

(7)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附件3)。

(9)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 年3月5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审核”。所有报名“申请-审核”考生在申请材料提交前,必须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bszs.hai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网报成功后,考生打印《报考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确认签字,和申请材料一起交(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报名费100 元/人。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通过邮局汇款到我校,并务必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博士报考费+报名号。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招办安梦老师收,邮编:570228。

2018年1月31--3月3日学校寒假期间不进行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有问题的,等寒假完后再联系研招办处理。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30日和2018 年3月5日-3月8日(送交或寄到研招办时间)。申请材料可以直接送达或用邮政特快EMS 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生申请-审核材料”),地址同上。EMS特快的请不要在寒假时间到达。

四、审核及确定拟录取

1、学院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现场认证。现场认证时间定于2018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

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3)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往届生)。

(4)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5)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6)校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

3、复试名单确定

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

4、审核及拟录取名单确定。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审核。审核时间安排在2018 年3月13--15日,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和考核的时间、地点。

(1)专家组审核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成立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5-7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阅,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40分)、学术潜质(30分)、综合素质(20分)和英语应用能力(10分)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导师意见

导师综合考虑专家组的综合评价情况,就是否同意录取给出明确的意见。

(3)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根据导师的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海南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统一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五、体检

时间:2018年3月16日, 地点:海南大学医院。

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六、其他

(1)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及时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现场认证、审核(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2)严格按照“择优选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和导师招生的自主权选拨博士研究生。

(3)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于2018年3月8日前将本学院考核小组机构及名单、考核具体方案及安排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4)各相关学院在申请-审核的各项程序中务必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留存三年备查。

附件1:海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博士申请书篇(3)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导师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经济学院成立三级架构负责“申请考核制”的统筹管理和具体落实工作,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成立由多名相关领域教授组成的“审核小组”和由招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

1、 “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落实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 “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组成,具有“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不作为“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组成,并在“审核小组”提供的“学生名单”范围内,具体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

三、导师范围

“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导师限定在经济学科范围内的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长江学者及入选国家教授。经济学院2016年可接收“申请考核制”的导师是:佟家栋、逄锦聚、冼国明、李坤望、盛斌、原新、江曼琦、贺京同。

四、名额确定

“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接收导师的2016年博士招生总名额,不再单列博士招生指标。

五、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我院及导师自主确定。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六、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直博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七、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z.chsi.com.cn/bsbm)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如下(要求: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1)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经济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将与入围考生公示名单一起公布。

5、拟录取名单审核

我院将根据“综合考核专家组”确定的学生名单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在网上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争议委员会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九、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考生可重新报考我校的“普通招考”。

3、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十、“申请考核制”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或送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接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方楼119-1;电话:022-23501438。

博士申请书篇(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导师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学院由不少于五名相关领域的教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实施范围

我院列入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中,有9名博士生导师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分别为李鲁远、王鹏、李月明、尹正、林建平、杨诚、白钢、郗日沫、李昌华等9人;陈悦教授不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考核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申请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地址: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提交材料

考生须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天南楼联合大厦D101药学院办公室 王萍老师收,邮编:300071。

3、学院审核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审核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我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需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简历、硕士期间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以及研究领域最新进展等,用时15分钟,综合考核专家组提问15分钟,共用时30分钟。

考核专家组将针对学生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研究计划、学科基础、外语能力等参考指标进行综合考核。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争议委员会

学校成立争议委员会,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争议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校纪委监察和研究生院组成。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八、监督管理

为了维护招生选拔的严肃性,各学院要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博士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招生选拔工作。学院要认真履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的职责,有效预防和追究在命题、阅卷、审核和综合考核等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

博士申请书篇(5)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为基本学制完成后2年内。

博士研究生达到提前毕业要求的,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提前毕业,最多可提前一学年毕业。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

2.符合招生单位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近六年(2014年12月至系统报名关闭)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并且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大学英语四级

425分

大学英语六级

425分

TOEFL

72分

雅思A类

5.5分

专业英语四级

60分

专业英语八级

60分

WSK(PETS5)

60+3分

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1年2月底前提交盖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点击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申请材料提交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电子版材料和修改报名信息。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可以以word或图片格式上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复核时需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学院进行材料初审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资审合格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一般在3-4月份参加复核,届时须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6.往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无固定格式)。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初选、复核与录取

1.初选:2021年1-3月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组的意见,形成进入复核的资审合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单位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复核与录取上报:2021年3-5月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进行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学院主页公告。

l 专业综合笔试(含专业综合、专业英语)

专业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复核专家组命题、阅卷。笔试时间为1.5-2个小时,满分100分,占复核总成绩的50%。

l 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

复核专家组负责进行专业面试、打分。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核总成绩的50%。

面试包括个人自我陈述(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抽题答题、面试老师现场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等环节,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复核秘书以笔录方式记录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情况。每位复核专家应按照打分结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查、独立打分。复核专家组秘书当场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得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21年6月

研究生院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六)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五、体检

拟录取的博士生应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二)奖助

我校设置有完备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津贴及国家助学贷款等,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七、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招生单位)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报名、复核、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先与学院联系咨询。

马克思主义学院咨询电话:010-62736733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734286

(二)不提供往年复核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yz.cau.edu.cn

(四)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请申请人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招官方微信(CAUYZB)。

博士申请书篇(6)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至 12 月 8 日 12:00,报考程序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2、申请者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00 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九项: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院校正式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三年内有效):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 分以上; 2)TOEFL 成绩 100 分以上(IBT); 3) GRE 成绩 325 分以上; 4) WSK(PETS 5)考试合格; 5)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 6) 雅思成绩 A 类 6.5(含)分以上; 7)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其它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须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候选人;

2、“申请–考核制”考核办法:通过材料审核进入考核阶段,考核采取差额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考试;面试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并回答提问。

3、同等学历考生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哲学)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考核中笔试、面试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我院将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 2018 年博导简介;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新媒体研究院负责解释; 5、考生需同时符合《北京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

博士申请书篇(7)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导师招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仅供参考。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16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201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 2015]51号)。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第一学年为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6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59号)。

3.推荐攻博

推荐攻博是面向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推荐攻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6年推荐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59号)。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自2016年博士生招生起,我校将不再安排普通招考的入学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2016年第一次“申请-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60号)。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预计于12月初对外。

四、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均可招生。工程博士的招生对象是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人员。工程博士采取“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具体办法预计于12月初对外。

五、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和首都钢铁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采取我校和科研机构的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科研机构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六、关于新疆高校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为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塔里木大学3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七、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八、关于定向博士生招生

我校招收少量在职人员攻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简称定向博士生)。除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定向新疆高校师资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导师指导的所有在读博士生中定向博士生的数量不超过1人。除新疆高校师资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导师招收的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名额包含在年度招生名额内。定向博士生在本年度第二次“申请-考核”招生中进行申请。定向博士生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在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关于深圳研究生院招生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哈工大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itsz.edu.cn)。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采取与校本部完全相同的招生方式。

十、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

博士申请书篇(8)

中图分类号:G64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381(2015)02-0107-07

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是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新形式,指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向博士生招生单位院系递交申请材料,院系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审查,合格者参加院系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合格后获取录取资格的招考模式。和传统的公开招考不同,考生不必参加外国语和专业课统一笔试,只需提交个人申请材料,通过学院层面筛选即可获准面试。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率先开展部分博导自主招收博士生的试点;2003年,北京大学开始进行博士生选拔制度改革;200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开始在博士生招生中试点“申请一考核制”,此后该校加入试点的院系已增加至10个;2011年,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几乎同时宣布在部分院系的博士生招生中实行“申请制”;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始宣布本校博士生招生全部实施“申请制”。截至目前,绝大多数“985工程”院校均在本校部分院系进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制”试点,东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211工程”院校也加入了博士生入学“申请制”试点行列。那么,我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是在什么背景下实施的?其基本模式是什么?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哪些配套制度建设?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与研究,对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提升博士生教育质量,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实施必要性

(一)有利于克服博士生招考中的弊端

首先,我国当前博士生生源状况不佳。目前,博士生的生源主要以应届硕士毕业生为主,“985工程”院校和“211工程”院校的部分优秀应届毕业生选择了直接就业或出国留学,导致一部分优秀博士生生源流失。为了缓解博士生生源不佳的严峻局面,我国先后又实行了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和直接攻博等选拔方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留住了本校部分优秀生源,但其比例不高,且容易助长“近亲繁殖”现象。另外,由于社会上权势人物和“大款”“老板”等为戴“博士帽”而挤占了有限的博士生资源,同时国外优秀大学纷纷“抢滩”中国教育市场,直接影响了我国博士生生源质量。

其次,现有的招考方式难以保证选拔到优秀的博士生。当前的博士生公开招考中过分重视外语成绩,这将那些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但外语欠佳的学生拒之门外。并且,博士生公开招考中过分重视笔试成绩,不利于科研能力强、创新潜质高但应试能力差的考生脱颖而出。统一入学考试导致许多有专业特长但不擅长考试的学生被排斥在博士生教育门外,那些应试能力强、科研能力弱的学生却成为博士生队伍的主力。然而,学生的入学成绩与攻博期间的学业表现并无对应关系,往往具有高度创造才能的学生,并非那些课堂上获得高分的学生,这已成为许多博士生教育工作者的共识。同时,博士生招生中考试科目设置狭窄,命题种类繁多,随意性大,试题可比性差。统一入学考试的成本,给命题教师和研究生管理部门均造成很大的压力,也给命题保密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可以改变“一考定终身”或过分重视外语成绩的弊端,注重博士生候选人发展的全过程和全方位情况,可有效解决当前我国博士生招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有利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以精英教育角色出现的博士生教育,一直以来都是国际上公认的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生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文化科学发展水平及其潜力与前景的重要标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博士生教育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发展速度快。通过30余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博士生招生规模持续扩大,1999年博士生招生近2万人,2003年招生4.9万人,2007年5.3万人,2013年达到6.9万人。其中,2008年我国博士学位授予人数就达到5万多,甚至超过美国当年博士学位授予数(约5.1万)。随着我国博士生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数量与质量的矛盾日益凸显,博士生培养质量备受质疑。其突出表现为生源质量差,优秀博士生生源严重不足;博士生科研创新能力不足,具体体现为科研实践参与度低、国际学术期刊论文数量少、原创性成果少,还出现一些学术不端行为等问题。

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保障博士生教育质量,超前实现高层次人才的储备与集聚,占领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高质量的生源是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博士生招生工作是博士生教育的首要环节,生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高低。正如潘懋元先生所言:“招生选才的优劣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影响,就如同农民播下去的种子的好坏对收成的影响一样。因此,如何把好博士生培养人口关,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考生,这是涉及博士生教育全局的关键问题之一。”

实施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将高层次博士生选拔培养的权力与招生标准交给真正的学术界权威专家和教授等。他们具有深厚的专业素养、丰富的专业实践,并对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有深切体悟,通过多种形式面谈、科研成果展示、综合能力展现、专题研究答辩等多种方式,辨识、甄别、挖掘和选拔那些真正有创新潜质、有很高学术抱负和强烈进取心的人才。同时,强化导师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能力,促使导师对考生创新潜质和从事本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前途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基于学科差异和培养标准的不同,对研究生创新素质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在尊重导师的选择权的基础上,由导师组按照基本的程序规则予以综合平衡,决定录取方案,完成人才使用和人才培养匹配性开发高度统一。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强化了导师在招生中的自和责任,有利于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有利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和相对独立体系,是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但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培养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作为研究生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深化博士生教育改革。梳理近年来关于博士生招生的系列改革文件,2007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招生单位切实把招生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稳定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创新选拔机制。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考试内容,把重点放在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上,把这些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2010年,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提出,推进博士生招生选拔评价方式、评价标准和内容体系等改革,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首要因素。为了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深化教育改革,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同时,还特别提出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查。

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可以打破“一考定终身”的制度惯性,克服我国文化偏好中过分追求分数公平的狭隘观,摒弃初试决定复试资格的弊端,确保申请者公平的竞争机会,使那些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考生脱颖而出,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寻求实质的正义。可见,实行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是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要,也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四)顺应国际上博士生招生体制改革潮流

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在教育领域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欧美多数国家和地区从大学本科到博士生阶段均采取“申请制”方式申请入学,“申请制”已经成为当今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潮流。概而言之,目前,国际上博士生入学“申请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美国式”,二是“欧洲式”。

“美国式”博士生招生入学过程的突出特点是严格的考试与灵活的录取方式相结合。美国博士生招生入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重要环节:(1)参加全国规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入学考试并达到相应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博士生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2)准备申请材料,包括本科以及硕士阶段的成绩记录(GPA)、个人简历和两名教授的推荐信,申请者准备好上述材料可向目标学校提出申请。(3)按专业招生录取。各个专业组织招生指导小组,制定录取标准,全面分析考生的情况,有的专业还需要面试或电话询问,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术背景与生源状况决定其是否录取,以及享受哪一种资助形式。美国博士生招生制度的特点可归总为:不单纯以分数取人,注重全面考察,招生过程中更看重的是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学习能力、发展潜力及综合素质。

“欧洲式”的特点则是对博士生没有入学考试的要求,招生过程是一个师生进行双向选择的互动过程。准备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事先选择一位指导教师,并提交一份读博期间拟从事的研究内容的计划书,经院系或学校有关部门的审核认可,即可正式注册入学。在德国,博士生教育被认为是本科教育的自然延续,因此没有专门的入学考试。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大都只需得到导师(或系)的同意即可入学,根本不要求在学校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博士生入学,首先要征得导师同意,导师主要通过面谈来了解申请者对其研究的领域是否具备了必要的知识和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如导师同意,就会向系里推荐,系博士学位委员会仅就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查。在英国,博士生入学考试以本科成绩等级、论文计划、面试等替代考试,综合考察申请者整体素质和能力。在法国,大学第三阶段教育――博士生教育阶段不设入学考试。通常,学生凭大学第二阶段硕士文凭(相当于我国大学学士文凭),可直接申请注册大学第三阶段。外国留学生凭本国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也可申请法国大学第三阶段。博士生在被允许注册大学第三阶段前,需向校方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包括本人大学阶段的学成绩,一份申请书(说明动机)和研究计划。每年10月初,申请人应与本人选择的指导教师进行一次面谈,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素质、能力、爱好以及表达能力,然后指导教师将其意见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最后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注册。在荷兰,对本国的博士生生源一般是在硕士毕业以后,申请教授提供的短期学生助理,并协助教授或高级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如进行实地调查、收集数据资料、进行数据分析等。多数学生助理在工作一两年以后,就会协助教授或高级研究员撰写计划书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成功以后,即获得博士职位并继续从事该项目的研究。

纵观当今欧美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尽管“美国式”和“欧洲式”不尽相同,但他们均不再以笔试成绩作为考核的重点,甚至有些国家还直接回避博士生入学考试,将选拔的重点放在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查上,激发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潜力,这已成为当今国际上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契合了高层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顺应了国际上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潮流。

二、我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基本模式

(一)推行新的招生计划分配与调节办法

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高校,均将以“申请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生纳入该校的博士生年度招生计划中。部分高校还规定,招收的对象必须是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同时要求申请者也必须是应届硕士毕业生。也有部分高校规定,有资格招收博士生入学“申请制”考生的导师一般包括: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部级教学名师、“973”首席科学家等,其招生指标也纳入导师年度招生总指标。目前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高校的招生计划占本校整个博士生年度招生计划的比例尚不高,这表明目前我国的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正处于试点阶段,其招生计划还不够多。但随着“申请制”形式的日臻完善与申请环境的成熟,该部分占比会越来越高,成为博士生招生中最主要和核心的类型。

(二)提出明确的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第一,申请条件。根据检索到的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高校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应届硕士毕业生。部分单位还要求申请者是来自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或者本科、硕士毕业于“211工程”院校或“985工程”院校,或毕业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等等。(2)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显著的科研成果。(4)英语水平达到一定的条件。(5)报考的类别是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这表明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高校所要求的申请条件还是设置了一些入学“门槛”,并非所有高校毕业生都具备参加博士生入学“申请制”选拔条件。

第二,申请材料。根据已检索到的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高校所要求的申请材料,除了本人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以外,一般还包括五个方面的材料:(1)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信。高校或下属院系对此要求不太一致,有些单位要求申请者一份由所在单位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另一份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有些单位要求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也有些单位要求一份由硕士生指导教师亲自填写,另一份则由所申请的博士生导师亲笔撰写。(2)自主创新计划。该计划是申请者计划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案和创新点等,主要考察申请者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3)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这部分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和获奖证书等,主要证明申请者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4)课程学习成绩单。有些单位仅需要申请者提供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也有单位还要求申请者提供本科阶段课程成绩证明。(5)英语能力考试证书。有些单位仅要求申请者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也有些单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英语能力的考试证书,如GRE、TOFEL和MSK等,也有部分单位对英语能力考试证书的等级进行严格规定。可见,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高校及试点院系所要求的申请材料既有相同之处,但也会根据本校或本院系特色另有特定要求。

(三)学校和院系进行两级资格审查

申请者上交申请材料以后,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就开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院侧重于审查申请者的身份、学历、身体状况和英语水平等,相关院系主要审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学术能力和科研成果等。相关院系成立博士生入学“申请制”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材料的内容逐项评分并提出初步意见,与招收博士生的导师交换意见后提出候选人。由于各院系和学科的性质不同,报考人数也大不一样,因此,资格审查小组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学科、导师意向进行排序,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推荐候选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这表明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高校及试点院系对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各有侧重,态度谨慎,目的是遴选出最具潜质的博士生,追求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过程公平,进而保证博士生的生源质量。

(四)导师组综合考核,导师提出录取意见

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就可以直接参加院系组织的综合考核。部分高校要求综合考核中笔试和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创新潜质等;也有一些国内知名“985工程”院校略去了笔试部分,申请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包括专题讨论和导师面试两部分。专题讨论是由院系导师组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提出讨论专题,申请者可以先到图书馆和资料室查找资料,进行探索式学习之后,由导师组成员同申请者一起就专题问题进行小组讨论,主要考察申请者搜集资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导师面试环节,主要由导师和申请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便于导师对申请者各方面的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既有必要的规范,也有一定的自由度。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导师对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有全面的了解。在综合专题讨论和导师面试结果后,导师组经过集中讨论,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决定综合考核录取结果。相关院系及时将录取名单及其相关考核材料上网公示,接受申请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因此,我国实施的高校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既充分尊重了导师在招生方面的自,又着重强化了申请者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潜质。这种招生制度改革所体现的不是一种“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低级的公平,而是符合博士生长远发展的公平正义原则。

三、我国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需进行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博士生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并非一劳永逸,如果其他配套制度建设跟不上,则也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甚至可能会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因此,在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同时,其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势在必行。

(一)建立严格的博士生招生监督制度

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形态对利益人而言,其功能主要侧重两个方面:一是利益人行为本身,二是相关利益人之间所形成的关系。相应于利益关系人本身,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现为约束作用。约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二是保障。

限制就是明确规定利益人行为的活动界限,或者说确定利益人的选择范围,即利益人所拥有的权利规定。利益人一旦逾越权利规定的边界,将会受到惩处、制裁和损失,以保证利益人在拥有权利的同时履行其义务。由于高校的博士生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如果没有确定和明晰的制度约束,一方面,申请者个体的力量不足以保护自己不受损害;另一方面,难以确定博士生入学“申请制”中不同利益主体可以达到而不损害他人的界限。因此,在实施博士生入学“申请制”的同时,建立严格的博士生招生监督制度刻不容缓。例如,实行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招生问责制,对于在博士生招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导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要进行取消博导资格或撤职的处理,对于发现申请者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要立即取消申请者的申报机会;建立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招生监察和申诉制度,将监督权向申请者与社会倾斜,限制导师个人与利益群体等利己行为,以实现招生制度的公正精神准则,从而更好地发挥协调、避免利益冲突的作用。

同时,保障是防止主体的权利受到侵犯和损害,以保证主体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其应有的权利。2013年年底,教育部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使得每一名考生很容易查询到利益相关者的招录信息,以接受公众的广泛监督;允许申请者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申诉、请求处理。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高校及时制定出复议制度,规范复议的程序、复议处理方式和复议结果反馈的办法,通过申诉受理、监察监督和复议处理使申请者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反馈和合理实现。

(二)实施严格的博士生分流淘汰制度

淘汰制是欧美发达国家博士教育的典型特色,是坚持学术质量和竞争文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学生在课程学习、论文选题、预答辩和答辩等环节都有被淘汰的危险,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强大的学习压力,客观上促进了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同时也有效地保障了博士生培养的质量。

博士申请书篇(9)

二、招生名额

2014年我校拟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18人,招生人数纳入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导师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申请人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4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提交材料

1.《长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长安大学201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

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还可提交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

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及复试

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26日前将全部申请

材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研招办组织相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来

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4年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15日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在我校报考博士生网上报名阶段,登陆我校研招网填写报名

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录取;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随统招考生一并发放。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

2.如在入学前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有违纪处分

记录,必修课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

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博士申请书篇(10)

一、 招生专业及限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名额

081901

采矿工程

5

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

7

081903

安全技术及工程

4

080104

工程力学

2

081401

岩土工程

5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7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7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2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学术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需要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1份;

6. 申请人还可提交在学期间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申请及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yjs.cumtb.edu.cn/),下载有关表格,将全部申请材料交所申请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

各有关学院应在本人申请和专家推荐的基础上,按我校博士生复试办法进行进行考核,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的内容须根据本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重点考核考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水平和从事实际科学研究的能力。

考核合格者名单及申请材料于10月15日前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直博生拟录取名单。

2. 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在选拔后公示七天。

3. 凡推荐免试选拔的直博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4. 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规定的博士生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正式报名表格,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5. 入学时间为次年9 月。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直博生资格(一并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本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博士申请书篇(11)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00名,招生名额中包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生。

二、考试方式:

直接攻博:在被我校2014年接收的校内外学术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方式。直接攻博专业一般为理工农医等博士招生专业和文科经管类属于国家重点学科的我校博士招生专业。

硕博连读:在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硕博连读在全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内进行。

申请考核制:我校今年在部分导师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面向社会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的招生说明和实施细则见“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及各学院实施细则”。

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我校各学科接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1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14年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初试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

4、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5、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同等学力具体要求。

6、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招收少量在职攻读博士生。全日制攻读博士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评我校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7、考生应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再接收汉族考生。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以2014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四、报考在职博士生审批:

由于我校控制在职攻读博士生的数量,在职报考考生必须在11月下旬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审核批准,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职考生方可报名。未提交申请或审批未通过而报名缴费的在职考生一律不予准考,报名费不再退还。

五、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网上报考流程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费200元。考生须要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网址:graduate.nankai.edu.cn/bswb/Student/Notices.aspx。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9:00-12月22日24:00。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为报名成功的标志。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南开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并打印。

3、报名成功后请考生牢记博士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2014年3月10日至3月23日之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4、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2014年3月21日)下午到南开大学二主楼熟悉本人考场位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5、考生应按报名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的内容。登记表上无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职报考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11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由所报考的导师写推荐信,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未经我校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7、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情况见第六条。

8、2014年5月底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普通招考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三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包括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复试:2014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学院在全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有权自行确定。报考资格在复试时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将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材料(A4纸):①《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须考生签字)、②《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个人成果原件;⑥外语能力证书原件;⑦硕士论文摘要;⑧两封《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英语。

3、考试地点:初试——南开大学。

复试——南开大学各学院。

七、调档及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为全脱产类型的博士生,我校相关学院将在5月底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全脱产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脱产博士生和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生无需调档。

八、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九、奖助体系:

(一)奖:

1、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学费。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和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免除学费。

2、学校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人、二等奖0.75万元/人。

3、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二)助:

1、助学金: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金。

(2)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没有工作人员考入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其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均不能申请助学金。

2、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学校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按照国家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可申请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研究生新生可办理费用缓交手续,保证顺利入学。

(三)酬:

1、助研:全脱产就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津贴,博士助研津贴按学科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学科助研津贴≥7200元;第二类学科助研津贴≥4800元;第三类学科助研津贴≥2400元。其中第一类学科为理学(数学和理论物理学除外)、工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各学科;第二类学科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外)、数学、理论物理学、教育学门类各学科;第三类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军事学门类各学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2、助教: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岗位,薪酬为800元/月。

十、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网站上查询。

十一、公派联合培养:

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导师推荐,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到世界学府学习一至两年。

十二、住宿问题: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入学后提供宿舍;在职博士生(指档案、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入学后均不提供学生宿舍。

十三、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证明),没有硕士学位者不予注册,并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其他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2、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学生请于2014年3月4日,将签好字的《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送交南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2121,E-mail:cn-ljp@163.com。

6、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

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index.asp,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十五、通讯地址:

南开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