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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2-09 22:21:26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1)

一、务实奋进,*7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年来,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规划计划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治水新思路的要求,努力构建水利发展规划体系。为了保障和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水利规划工作围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拓展了规划内容,加强了促进人水和谐的资源管理和资源保护方面的规划,重点深化了以水系为载体、发挥综合功能的规划措施。一是基本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测算了全省不同流域和行政区域的水资源总量、生态用水和可利用水资源量,分析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开发利用潜力,优化了水资源配置,突出了节水减排和水资源保护。二是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出了建设目标,节水型农业、企业、单位和社区的标准,以及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相关制度措施。三是抓紧进行水系规划,各项专题研究已经基本完成。查清河道情况,优化水系布局,界定河道功能,科学布设饮用水源地及污水排放口,规划清水和尾水通道,并且划分河道等级、划定河道蓝线、明确分级管理职能。四是积极开展湖泊保护规划,13个省管湖泊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明确了湖泊水域功能定位、保护范围和目标,提出了综合治理措施,其余近百个湖泊保护规划正在进行。五是认真做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配合工作,提出了《*省配合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方法以及分工,规划修编配合工作全面开展。六是针对管理保护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编制专题规划,完成了东太湖和滆湖退田(渔)还湖规划,开展了入海河道河口治导线研究,完善了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控制指导规划等。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编制专项治理规划并抓紧实施。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针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水问题,组织编制专项治理规划。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振兴苏北和沿海开发战略,开展了沿海地区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了5项专题研究,并形成了规划初稿。二是针对低洼圩区因洪致涝、洪涝频发的问题,在近几年进行淮河流域重点洼地治理实施方案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里下河等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全面开工建设。三是抓好饮用水源安全规划,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公布了全省饮用水源地名录,提出了保障饮水安全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四是在太湖蓝藻暴发后,研究了有序调水引流的规划意见和扩大引江济太工程方案,调水引流工程已列入《*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走马塘、新沟河项目建议书基本完成,新孟河工程项目建议书正在抓紧编制。五是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摸清了饮用水不安全的人口分布和类型,研究了3年时间解决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建设方案,并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规划;还组织编制了全省小型泵站改造规划,为全面实施小型泵站改造创造条件。

(三)围绕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和“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推进规划实施、安排投资计划和工程顺利建设的基础。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各级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抓质量、抓进度、抓审批环节,国家审批项目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省审批项目都在第四季度以前批复下达。淮河治理工程,新沭河、沂沭邳整治和南四湖湖西大堤加固工程通过审查,治淮19项工程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上报了入江水道、分淮入沂、洪泽湖大堤工程可研报告和重点洼地治理规划,入江水道可研通过了水规总院技术初审。南水北调工程,在配合完成《总体可研》审查评估的同时,完成了泗阳、刘老涧、皂河、泗洪、金湖等泵站和截污导流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审。水库加固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实施方案,已经批复6座大中型水库和210座小水库加固的初步设计。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里下河等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海堤达标工程、水利血防项目等前期工作也基本完成,保证了年内全面开工建设。各市也都完成了一批区域治理、城市防洪、地方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在全省水利规划计划部门和设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做到了既保证年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又为今后几年做好项目储备。

(四)围绕提高规划计划和前期工作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基础工作。一是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水利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促进规划有效实施。二是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划做好审核工作,重大事项组织专家论证,规范管理涉水事务,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又切实维护流域、区域防洪引排功能。三是开展城市水利投融资机制研究,总结城市水利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城市水利投融资的政策建议。四是加强统计分析,按时完成水利基建统计月报和季度建设形势分析,及时提出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五是举办移民安置、土地预审培训班,切实在前期工作阶段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提高执行移民政策、土地政策的水平。

在认真总结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存在的薄弱环节。规划工作中,贯彻新的治水思路不够全面,规划深度也不足;工程措施比较落实,非工程措施比较原则,水环境保护研究还不够;规划管理尚在起步阶段,审批滞后、协调困难,实施弹性大,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待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中,设计市场化程度低,部分项目进度滞后、深度和质量还不能适应要求。项目管理上,评审程序还不够规范,有的项目决策缺乏可靠的规划依据和必要的财力分析。计划管理上,部分县的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缺乏有效监管。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做好今年规划计划工作

*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的喜庆之年。做好今年水利工作,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8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治水新思路,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自觉服务水利发展与改革大局,推进目标管理,强化统筹协调,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全年要着力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六项工作:

(一)全力组织规划修编,完善水利规划体系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水利问题,加快编制水利规划,推动水利规划实施,提高水利系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流域综合规划是一项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水利部和有关流域机构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厅里印发了《*省配合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并已作出部署。主要任务是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提出水利发展需求、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集中精力开展工作。要争取在流域规划中更好地反映我省的治理要求,进度上要尽可能往前赶,决不拖流域规划的后腿。

二是全面完成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沿海地区水利规划,基本完成全省水系规划。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要在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与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进一步协调,完成规划报告审查报批,各市也要完成市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编制与成果审查工作。沿海地区水利规划要在各专题研究和规划报告初稿的基础上,完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组织开展骨干供水通道规划方案研究,年内形成规划报告送审稿。全省水系规划上半年要完成各项专题研究,年内提出省级水系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各市、县除配合省级规划外,要根据本地实际,有序推进市、县、城区水系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继续推进区域水利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一方面,要针对我省区域水利规划相对薄弱的状况,结合流域综合规划修编要求,深化区域规划研究:里下河地区水利规划要根据近几年受涝情况及沿海地区发展要求,进一步复核防洪、排涝、供水规划布局,修订规划报告提出送审稿;沂南和沂北地区水利规划要加快进度,年内提出送审稿;组织推进通南、白马湖及宝应湖、阳澄淀泖等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另一方面,要继续开展专项规划研究。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重点是划定一二级及准保护区,查明影响水源地安全的各类排污企业名单并提出整治措施,提出加强水源地安全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入河排污口整合规划,要进一步查细查实排污口现状,完善入河排污口布局方案研究,提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整合方案、禁止或限制设置排污口的河段布局方案以及限排意见;长江澄通河段综合整治规划,要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关系以及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岸滩利用等治理要求,提出目标、布局、分期实施意见;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工作;全省水土保持规划,要结合流域综合规划修编要求,完成规划完善和审查工作。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保证水利建设需求

前期工作是水利建设的基础。要依据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当年和长远,做到既保证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又为今后重点工程建设储备项目,为全省水利建设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保证国家重点,按期完成淮河治理、南水北调、太湖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要围绕“*8年全面完成治淮19项、*9年争取开工新3项”的目标,认真做好新沭河、沂沭邳、湖西大堤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以及入江水道、洪泽湖大堤、分淮入沂工程可研报告审查的相关配合工作;编制平原洼地除涝工程可研报告,完成行蓄洪区建设可研报告及移民迁建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完善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可研报告、完成世行评估各项工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要基本完成剩余设计单元的初步设计,做好年内开工项目的初设审查配合工作。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走马塘今年开工、新沟河争取年内开工”的目标,上半年完成走马塘、新沟河工程可研报告,10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报批;上半年完成新孟河工程可研报告,争取年内完成初步设计。

二是突出民生水利,抓紧病险水库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前期工作。国家要求在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加固任务,我省有27座大中型水库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工程初步设计4月底前必须全部报厅审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总体实施方案省发改委已经批复,到*9年要完成395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其中今年安排的100座小水库的单项工程初设必须保质保量在5月底前报批,*9年水库加固单项初设也要年内报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委、省政府明确从*8年起用三年时间解决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今年解决350万人,*9年解决400万人以上。有关市县要认真组织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做好水源及供水布局、供水规模论证,并与区域供水规划、村镇集中居住区规划等相衔接,上半年完成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

三是促进区域发展,加快海堤达标、城市水利、重点区域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6年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完成重点海堤达标建设任务,今年是完成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剩余4座大中型涵闸、8座小型涵闸以及防护工程的前期工作必须在上半年完成,确保汛后开工建设。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形成全省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防洪工程体系,各市要按照建设目标,依据规划在上半年编报年度工程可研报告,由所在市发改委批复报厅核备。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将加大区域水利治理力度,逐步扭转目前区域治理滞后的状况,各市要在区域水利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区域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上半年完成年度工程可研报告。

三、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水平

今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的目标任务已十分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级水利规划计划部门要以新思路谋求新发展,以新举措赢得新突破,努力实现“五个新提升”,推动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理清思路上要有新提升。规划计划工作是水利发展的龙头,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带头落实治水新思路,站在保障和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真思考水利发展与改革,特别要分析城市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水利带来的新变化,从水利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的发展要求,把握治水方向,提出治理保护措施。在规划计划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坚持”、“三个转变”。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解决好关系民生的水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人水和谐,把握水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流域和区域、城市与农村水利协调发展;要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水利改革,寻找水利公益性与市场化的平衡点,以改革发展来解决当前水利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坚持节约保护,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规划计划工作目标上,要实现以防灾减灾为主,向突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有效保护的转变;在工作理念上,要实现以工程布局为主,向突出加强河湖管理与资源保护的转变;在工作重点上,要实现以流域治理为主,向流域区域与城乡统筹治理的转变,努力推进水利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组织领导上要有新提升。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计划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对本地区重点治水课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计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要抓规划研究。深入开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与基层群众一起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水利发展规划,逐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二要抓规划执行。正在编制的规划,要抓紧完成并按规定程序组织报批;已批准的规划,要加大宣传力度,尽可能公开规划内容,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要抓经费保障,水利规划的公益性很强,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在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省级规划和前期工作经费得到逐年增加,各市县也要积极向政府争取增加投入,以保障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四要抓责任落实。规划计划工作涉及面广,要建立工作责任制。这次会上印发的《工作意见》中涉及的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总责,抓规划组织、抓规划进度、抓问题协调,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专家研究。具体承担部门要调动精干力量、组建工作班子,按照工作意见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协调沟通;配合部门要主动搞好配合、积极出谋划策,齐心协力推动既定任务的实施。

创新管理上要有新提升。最近,省领导在听取*8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汇报时,对创新规划计划管理、提升政府投资效益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水利厅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今后要重点加强“五项制度”建设,即建立规划许可制、项目评审制、绩效评价制、配套资金保障制和投资控制制。五项制度是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实施规划许可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水利发展规划审批建设项目,有利于已批规划的严肃执行;实施项目评审制,通过分类比选、专家评估,择优安排年度计划,有利于提高立项的科学性;实施绩效评价制,对已经运行的项目进行跟踪评价,有利于完善和改进项目管理体系;实施配套资金保障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实施投资控制制,推行设计招标,严格执行初设概算,有利于提高水利投资的效益。有关建设五项制度的初步设想会上已经印发,请大家认真讨论,下一阶段,省里还将组织专题调研。各市要积极探索五项制度建设,寻求创新突破,把政府水利投资管好用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2)

(一)党的政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疫情发生后,局班子第一时间落实省州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医疗废物管理和人口密集区域环境管控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做好疫情监察监测、社区卡点值班、高速路口值守等工作,确保24小时在岗,并积极组织为疫情捐款活动。二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开通局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积极同县内各大媒体对接,实时和向州局报送重点工作动态,目前累计信息70余条;结合“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主题,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手册150份;通过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印发宣传环保袋500个,宣传单2000份,确保全县秸秆禁烧区“零火点”。三是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尤其是疫情期间,所有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年后召开的全县工作推进会上,我局被评为全县模范单位,两名干部在扫黑除恶和驻村帮扶上受到全县表彰,绩效考核也被评定为一档。

(二)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秸秆防控,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定《县秸秆焚烧应急预案》,确定11192个包保网格,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在电视台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告,制作宣传条幅200个,宣传单20000张,宣传手兜2000个。向6个乡镇秸秆离田补助资金78万元;按照《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初步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采柴油货车路检工作。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协调住建局、水利局处置应对、水质断面超标问题;推动完成罗子沟镇,镇,镇4个入河排污口整改;开展水功能区溯源工作,完成5个养殖场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修改调整“千吨万人”水源区划。三是行政审批方面:年初以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15个、报告书2个,网上备案109个。完成第二阶段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完成登记企业211家,发证企业9家。组织全县14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2019年环境统计填报工作。

(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推进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准入、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工业污染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建立完善本地生态环保项目库。二是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有效实施,完成农业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开展《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绘制有关图件等工作。同时编写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环境现状、问题及整治目标,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统筹谋划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和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整合各部门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对已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村,继续监督项目的运行情况。四是加大问题自查力度。督促各自然保护区开展“绿盾”及“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自查,确保各类问题不再反弹。

(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深入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污染源达标排放等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推进各行业领域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二是化解环境安全隐患。密切关注不稳定环境安全隐患,抓早抓小,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高度关注网络、媒体反映的涉及环保的各类民生问题,在矛盾纠纷初始阶段积极主动开展化解工作。三是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努力防范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四是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按期完成排污登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排污单位开展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五是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上级移交问题查处整改、投诉、环境安全和重点时期环境监管等执法检查工作及销号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

(五)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进行质量管理,按照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定期采取在实际样品监测中加做空白实验、平行双样实验、加标回收实验以及发放标准样品,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定期做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工作,对质量方针和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不符合项。二是提高监测人员整体素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监测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以环保监测工作为主线,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技术培训,加强人员素质培训。三是抓好县域生态考核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对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县域生态考核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进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统筹合理使用,科学有效整合各部门同类型项目,努力推进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发展。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3)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参与项目申报和初审,组织项目的会审、审批,下达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预算,办理专项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市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参与对申报项目的会审和审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专项资金作为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的方式,吸引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等渠道的投入。

第六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下列项目:

(一)市内跨流域、跨地区的重大污染治理项目。

(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等项目,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大环保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三)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以及化工、冶金、医药、电力、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工业行业的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四)环境污染监测监控和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建设项目。

(五)市政府规定的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七条申请专项资金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条例》、《办法》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行政规章及我市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已经纳入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有关规划、计划。

(三)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减少流域或区域污染负荷,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四)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五)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点源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重大污染治理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具备开工条件或正在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区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具备实施条件或正在实施,规划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六)污染治理项目已经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配套支持或资金保证。

第八条专项资金不支持下列项目:

(一)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认定对社会自然环境有明显不良影响的项目。

(三)环境卫生、绿化、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以及与污染防治无关的项目。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国家产业政策不支持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项目。

第九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的市、区辖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专项资金的支持。

第十条申请使用专项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项目形式申报。排污费缴纳到市环保部门的单位,向市环保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费缴纳到城区环保部门的单位,通过其所在区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环保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市环保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指导申报工作,并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

第十一条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在每年的5月―6月集中进行。项目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上报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市环保、财政部门对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的环境效益等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拟定资金安排的初步方案,对纳入初步方案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联合会审,并根据专家会审和资金状况,拟定资金安排计划,确定补助的项目和金额。

第十三条市财政将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其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联合下达项目预算,对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到项目单位,仪器设备购置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正式实施后,项目单位根据有关文件,向环保部门提出用款申请,环保部门视项目进度审批拨款指标,然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先拨付补助金额的60%给项目承担单位。补助金额的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给项目单位。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或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管理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并于年终20日内提交绩效报告。凡变更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必须报经环保、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专项资金应与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六条市环保、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环保部门应当定期根据项目进度,检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实施以及污染物总量削减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项目完成后,市环保、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财政、环保部门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将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调整项目预算、终止项目、收回已拨项目经费、取消该项目单位申报专项资金资格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二)专项资金到位之日起3个月内项目无故不开工建设或无故不按计划建设的。

(三)因自筹资金不落实或无故停止项目建设的。

(四)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的。

(五)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六)验收不合格的。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使用活动;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主要是:

1、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2、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3、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成人“性用品”的行为。

4、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使用安全套等器械的行为。

5、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和部门: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妇女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室、辅助生育科(中心)、不孕不育科(中心)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专业)。

二、方法步骤

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自2009年5月起集中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各地自查与区级督查相结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上旬)。成立区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2),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卫生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自查整治阶段(2009年5-6月)。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自查工作。从5月至10月将自查和整治情况于每月10日前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三)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09年7-8月)。区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综合督查。各地要根据督查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的政策、制度,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阶段(2009年9月)。各地要认真研究分析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9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区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5)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重点污染源、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它保证了污染治理,提高了环境质量。 2003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颁发了《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17号令),规定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对资金的管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笔者对某县级环境保护局2008年至2010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便简称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时发现,县级环保专项资金基本能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对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能根据进度进行监测。审计年度使用县级环保专项资金进行污染治理的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指标,除极个别单位部分指标未达标外,其余全部达标,群众投诉骤减,资金使用效果较为显著。但环保部门在项目的评审、资金的投放、项目经费的使用方面,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少的问题,有待改进和纠正,以达到提高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治理,提高环境质量的目的。

1.地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保管理部门占用项目专项经费

县环保局将部分办公楼装修费用、考察经费、检查费用、办公费、汽车费用和划付下属单位的补助经费分别列入创建环保模范城等三个项目开支。下属单位将部分接待费列入机动车排污监测经费等二个项目列支 。

(2)环保专项资金的投放不够均衡

环境主管部门年度安排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时,对非政府规定项目,同一年度、同类治理,规模不同的项目,补助资金投放数额相等;同类项目间的补助资金安排有较大差距,项目补助金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最高为38.4%,最低为5.4%。

(3)项目建设单位虚报项目投资额,骗取财政资金

由于资金审批程序中按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存在一定的缺陷,加上环保部门对项目资金跟踪检查不到位,出现了项目单位虚报项目投资额,骗取财政补贴的现象。经对41个使用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延伸,占抽查单位总数22.58%的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虚报项目投资的问题。其中实际完成投资与申报投资差额最大的项目是某卫浴有限公司申报的“电镀废水治理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申报投资总额与实际项目完成投资占比为90.37%。

1.2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尚未安排使用,未有效益

至审计之日,县环保局2008年计划实施的“污染行业统一规划”专项、尚未安排;某溶液制品有限公司2008年度锅炉脱硫改造项目尚未实施 。

(2)个别项目资金沉淀,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环保局河道整治二个项目资金安排较少,该项目2008年至2010年度资金实际安排数是预算数的30%左右,资金形成沉淀,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3)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

至审计之日止,延伸的41个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执行单位中 ,尚有9个单位未能按专项资金申请表上的计划竣工日期完成项目。

1.3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的评审不规范

按规定,凡是申请县级环保资金补助的项目单位均应填报资金申请表和项目可研报告,由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和相关专家联审。审计发现,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填报的环保专项资金申请表,均无环保部门、财政部门加具意见,整个评审过程以汇总表的形式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最后由环保和财政两部门会签行文上报政府审批。另外,部分项目缺少规定的申报材料,如某镇环保办承担的“中心河整治工程”,无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有用款申请及一张规划图。

(2)对治理项目未组织专项验收

审计延伸27个使用县级环保补助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已完工程项目,除5个项目环保部门已进行专项验收外,其余项目,环保部门只通过例行的监测结果或群众投诉的统计数据认定治理项目的实施效果。

2.审计建议

2.1采取措施抓好项目的立项、建设和管护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立项审批流程,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核把关。二是县级环保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工程建设监督,严格进度控制和项目验收制度,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或审计,对专项资金单笔补助金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估 。三是要切实落实对项目管理监督的问责、问效机制,促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程跟踪监督,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营,使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6)

(一)提速办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企业服务,主动提供优质、快捷、周到的服务,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时限在原承诺的提速时限内再提速50%,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88件,环评审批执行率100%。

(二)严格环评审批制度,注重专家技术审查,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四个不批”和“两个停止”,根据项目需要,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分析论证,并依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选址合理性和环评报告的编制质量等提出评估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科学判定,形成评估报告,充分尊重和严格执行专家评审意见,利用技术支撑,专家把关,提高环评报告的质量,使环评报告的内容达到审查的技术要求,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科学、正确的管理依据。

(三)强力推进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遏制污染,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文件的要求,采取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方式督促和协助市、县工业园区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和报批工作。先后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加快行政审批、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的意见》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管理工作,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意见的函》文件,将规划环评工作确定为我市环境管理工作的工作重点,并对规划环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工业园区(扩区)、汉源县万里工业集中区、石棉县竹马工业集中区、天全县、荥经县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报批工作,其余各县的规划环评也在紧张的编制和审查过程中。

(四)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确保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严格执行《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对我市年以来已审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未经环保验收长期进行试生产的项目,下达限期验收通知书,限期内未通过验收的,一律责令停产;对环保“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130多人次,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3份,目前,这6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环评审批工作和整改任务。

二、按照《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坚持突出重点,狠抓总量减排。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政府目标管理指标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相比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削减1.97%;氨氮排放量削减2.36%;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0.5%,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削减0%,今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待国家环保部核查后确认,为完成污染物减排工作,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实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在今年上半年,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环保、经委、住建、农业、公安、交通、统计等7部门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同时市政府目督办以政务目标的形式向各县(区)下达了今年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环保厅《关于通报年重点减排项目的函》精神及年度减排计划并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环保局向各县(区)人民政府通报了年重点减排项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二)细化减排措施,加强督促指导。一是今年年初,根据减排年度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上报了我市年度总量减排计划;二是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月调度制度,每月上报减排设施运行情况;三是对区县的总量减排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今年共出总量减排工作专报11期;五是做好总量核查准备工作,今年七月,接受了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对全省减排情况的核查,目前正在准备年底核查。

(三)积极寻找载体,强力推进各行业减排。一是以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强力推进工业减排。今年,完成了荥经县凰仪乡公司煤炭二厂、省熊猫王酒业酿造车间、石棉县弘盛实业有限公司、市荣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山县廖场荣兴机砖厂、市观化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力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泗坪水泥厂立窑生产线、二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省宝兴县灵关水泥有限公司等9家工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预计削减化学耗氧量7.58吨,氨氮2.12吨,二氧化硫246.7吨,氮氧化物68.1吨。二是以生活污染治理为重点,积极推进工程减排。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石棉县污水处理厂、天全县污水处理厂、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等4个生活和工业源工程减排项目,预计削减化学耗氧量738.66吨,氨氮90.76吨。同时,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已经进水调试。三是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为试点,探索农业源减排。完成了宝兴县全兴养猪专业合作社、汉源县三锌养殖场、熊猫乳业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四是以重点行业全口径统计为突破口,细挖管理减排。对金安浆业有限公司开展全口径统计,削减化学耗氧量758.48吨,氨氮35.88吨,二氧化硫935.42吨,氮氧化物103.05吨。

三、突出重点行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环境安全。

(一)实施挂牌督办,助推和谐,环保限期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年,我市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污染源综合整治环保民生工程企业共5家。其中,工业企业3家:汉源县汉源锰业公司、汉源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县汉龙石材有限公司,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2家:汉源三锌养殖场、宝兴全兴养猪专业合作社,均为环保民生工程。到目前为止,以上5家省政府挂牌重点污染源污染限期治理企业已完成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

(二)开展流域污染防治,防治城市大气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一是认真开展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环保厅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29天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年流域水质指标及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省控断面水质青衣江龟都府出境断面、青衣江水冲坝控制断面、大渡河三谷庄出境断面优于国家规定的三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6分贝以内。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今年开展了市区年度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认真落实了《省关于落实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市年度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完善和强化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项保护措施,建设备用和应急水源,建立完善饮用水源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应急管理体系,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并下发《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工作目标和整治进度要求,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市辖7县1区人民政府均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7)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调动各方力量,建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上下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狠下决心,以过硬的手段落实四项节育手术、政策兑现,提高开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开发区人口、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强化责任,长效节育率和政策兑现率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20*年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指标创造条件,开创开发区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1、摸清底数。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各行政村、各单位组织力量对遗留四项节育手术任务和违反计划生育未征收社会抚养费人员、数额进行清理登记。

2、明确职责。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把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落实任务。对除身体原因外,该放环而没有放环、该结扎而没有结扎的对象,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切实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非法生育的对象要认真做好笔录,采取有效手段,足额收缴社会抚养费。通过整治,严格孕前管理,查孕查环查病“三查”率达到99%以上;坚持以一胎放环、二胎结扎的长效避孕节育为主的工作方针,累计一胎放环率(不含待放)达到90%以上,二胎结扎率达到95%以上;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征收兑现率达到80%以上。

四、整治时间

20*年4月至6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主攻薄弱环节,扎扎实实地抓好专项整治,夯实本开发区计生工作的基层基础。

2、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计划生育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力量必须协同参与,形成合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各行政村、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时间、人员、财力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9)

二、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和《工作意见》,*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0.4亿元,重点推进工程120个项目。

(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落实畜禽养殖业禁建区要求,*年6月底前流域各市、县(区)要完成辖区禁建区内养殖场搬迁、治理。治理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底前流域各市、县(区)政府要制定实施辖区禁建区外养殖场限期治理计划,于2007年底前完成全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计划投入约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仓山区、沙县畔溪洛溪流域,及三明、南平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等8项工程。

(二)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落实省政府有关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鼓励各种经济成分采取BOT、TOT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要制定实施《闽江流域沿岸乡镇垃圾整治规划》。计划投入2.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连坂、沙县、南平、德化污水处理厂等8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入0.9亿元实施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1项垃圾处理工程。

(三)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工程。严格执行各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各地要依法完成当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整治。各设区市政府要组织开展辖区内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于2007年底前完成。计划投入1.3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西北区水厂水源地、三明东牙溪水源地等10个水源保护项目。

(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年上半年,各地要落实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指导督促有关企业于2007年上半年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要结合推行清洁生产,在年内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方案,分年度实施,从源头治理和控制污染。三明市作为清洁生产试点城市,要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对成效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资金扶持和奖励。全年计划投入2.7亿元,重点实施54项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项目。

(五)推进生态功能保障工程。以保障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针对当前生态破坏的突出问题,重点推进梯级电站清理整顿、河道畅通、水土流失治理、矿山整顿、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生态优势。计划投入1.2亿元,重点实施福州南台岛内河整治、连城水土流失治理、德化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政和金峰矿业整治等21个项目,并在年内完成青山挂白整治工作。

(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建设延平区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合理规划养殖业布局,建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模式。建设太平镇南坪溪生态养殖示范点,构建养殖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利用沼气发电的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建设马尾生态工业园区,打造电子信息制造业生态产业链、食品加工生态产业链、饲料生态产业链。建设青口汽车生态工业园区,促进龙头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修补、拓展和延伸。建设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改善环境质量。在德化县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县域经济,保持闽江上游良好生态环境。

(七)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生态农业模式,抓好现有部级和省级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优先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推广培育和发展有机食品基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计划投入0.3亿元,实施永泰县同安镇有机茶基地、南平市农村沼气池工程等10个项目。

(八)推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要抓好流域市、县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建设,并制定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2007年底前,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占所在设区市相应污染负荷60%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要加强相关技术研究,重点实施5个项目,提高环境科研支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实行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市、县(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地要强化对2005年未完成项目和*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要把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县(区)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作为当地政府环保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10)

一、以污染减排作为全年的环保工作重点

今年初,县政府人代会确定我县cod和so2分别下降4.53%和5.62%,市环保局下达cod减排580吨,so2减排236吨,任务重,难度大。我局坚持早谋划、早落实,以污染减排工作为中心,围绕cod和so2两大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减排工作。一是政府重视抓减排。县政府成立了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组,把污染减排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并出台了《XX县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的通知》、《关于下达2009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排减排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减排调度会议等,专题听取减排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减排有关工作,对减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县政府领导还亲自带领环保、经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减排企业进行调研、检查,并就减排工作多次做出批示,同时与各有关乡镇和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污染减排工作目、任务及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职责。二是依托污水处理厂抓减排。

今年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污水处理厂必须在6月底完成达标验收,使其发挥减排效益。因此我局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多方协调,加快雨污分流的配套管网建设,增强收水能力,提高进口浓度。7月30日,顺利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是舍得投入抓减排。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每年从县财政安排50万元作为减排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对减排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县环保局自筹资金3万元聘请合肥中技公司为霍邱奔盛公司做清洁生产审核资料,确保cod项目的减排量。在临淮岗乡、龙潭镇杨楼村等地进行试点,通过向上级争取一点,县政府投入一点,乡镇配套一点的方式,推行集镇生活污水处理,为cod减排提供项目支撑。四是严格监管抓减排。我县在认真抓好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的同时,切实强化管理减排,确保了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上半年经环保部核查认定cod减排126吨,占年度任务的21.83%;so2减排189吨,占年度任务的80.03%,并认真做好下半年的减排核查工作,迎接上级环保部门年度核查。

二、以强化项目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工业强县的目标,寓保护于发展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为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倾力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一是积极主动为大项目的审批做好协调工作。今年国家环保部受理审批了李楼铁矿、重新集铁矿、周油坊铁矿、张庄铁矿等4个采选项目,省环保厅审批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生物电厂、刘塘坊铁矿和付老庄铁矿采选4个项目,市局审批项目4个,确保了一批大项目及早落地,为争取项目资金和早日开工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二是抓好项目的规范管理。为适应扩权县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的需要,我局制定出台了《XX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细则》,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评审、环境应急专家库和审查小组,进一步细化了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的要求,编印明白卡,实行“五公开”,项目审批坚持做到把关不设卡,服务不添乱。三是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

以861项目和园区项目为重点,对全县近年来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9月份召集近30家环评和“三同时”工作尚未执行到位的有关建设单位负责人,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工作。2009年共办理前期确认函75件,审批项目31件。四是抓好规划与规划环评落实工作。为了霍邱铁矿的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提高铁矿产业节能减排及循环利用水平,县政府决定由我局牵头有关部门,落实霍邱铁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以及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我局努力,县政府委托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编制《XX省霍邱铁矿资源开发及深加工总体发展规划》已签订了合同,标志着霍邱铁矿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同时铁矿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随之启动。

三、以重点整治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4月,国家八部委、省人民政府分别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根据会议精神,县政府4月29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我县马店、高塘、冯井三镇石料开采企业粉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焦点。去年以来,我县开展了火石山石料厂粉尘污染专项整治,收到了较好效果,但这仅仅是一小部分,还有大部分石料开采企业没有治理措施,污染仍在继续。因此,由我局牵头,国土局等部门及所在乡镇密切配合,进行联合执法,采取停产整治、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面实施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今年9月份省环保厅领导带案下访,对火石山粉尘污染问题进行了督查,给与了充分肯定。

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的执法监管,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3月份,国家考核组考核我县淮河流域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情况,我局自筹资金4万多元,对东湖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进行了维修,新作警示标牌3个。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了全县农村饮用水源普查,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城镇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对饮用水源的影响。9月份组织对全县31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是高度重视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办结率,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污染纠纷40余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四、以示范引导抓好生态创建

围绕生态县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生态示范户、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力度。一是示范引导抓创建。为了加强生态创建工作力度,在今年的全县环境保护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对评为省、市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授牌并颁发了奖金3.6万元,有力的提高了生态创建的积极性。在省市级生态示范村龙潭镇杨楼村、姚李镇关山村、新店镇塘南村等以特色生态经济农业走在全县村级建设前列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新的生态建设生态点,临淮岗乡被命名为省环境优美乡镇,城关镇腾桥村、临淮岗乡双砖井村被命名省生态示范村,今年姚李镇申报省环境优美乡镇,姚李镇关山村、新店镇塘南村、岔路镇水楼申报省级村生态村,石店镇彭桥村、白莲乡长塘村、户胡镇西朱塔村、临淮岗乡临闸村申报市级生态村,同时县级开展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二是指导乡镇、村、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各级示范项目。

经过努力,今年为龙潭镇杨楼村、临淮岗乡、庆发集团、华安达公司等争取到国家环保专项资金近300万元,尤其是杨楼村获得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资金100万元。三是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专项行动,编制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了生态专题片。今年我局自筹5万多元帮助塘南村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初步解决了村民组生活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受到了农民的热烈欢迎。四是是开展创建县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环保局、教育局、文明办联合成立了XX县绿色系列创建领导小组,指导全县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生态建设宣传教育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民的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以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和执法能力

我局始终把抓环境宣传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实效。一是广泛开展职工培训。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讲解环保法律法规,业务骨干结合日常环境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通过近20多天的学习培训,效果非常好。8、9、10连续三个月再次开展了全体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活动,由局各股站所的负责同志和业务技术骨干,在每周六的上午,利用电子化教学手段,讲授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知识。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今年我局大力开展县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XX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加大设备投入,加强职工培训学习,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项目达到52项,顺利通过省级组织的计量认证。县环境监察大队也添置环境监察速测、交通工具等设备,监察硬件能力全面提升。三是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将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10月份在县委党校对青干班全体学员上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双赢》第一课,系统讲解环保工作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效果十分明显。四是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日宣传。宣传形式丰富多彩,参加中国(合肥)首届环保展,展示了我县的绿色食品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利用手机短信给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发短信2000条,六·五当天,全局干部职工在商之都门前摆宣传台,咨询台、投诉台、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展出展板8幅,在城区主要干道悬挂横幅,围绕秸秆禁烧,调动乡镇政府参与,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五是成功召开全县环境保护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亲自到会,全县32个县直单位负责人,32个乡镇分管负责人,44家企业负责人共200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环保工作成绩,分析了目前面临的严峻的污染减排形势,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管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同32个乡镇和重点企业签订了2009年减排责任书。

六、以强化措施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全局各股、室、站、队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本职工作不等不靠,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了学习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主题,即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促进保护与发展双赢。确定3个调研课题,即从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绿色矿山建设,形成10多份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进行了大讨论学习交流,发放征求意见函200多份,解决了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圆满完成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阶段任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通过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XX县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工作的同时,政风行风建设得到加强。以创建基层文明站所为抓手,深刻反思政风、行风万人评的结果,找准问题抓创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开展文明执法,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党员,今年又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了县直工委的入党政治学习。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收看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抓五·五普法和综治工作,管好自家人,开展关爱生命,拒绝黄、赌、毒。四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建立已婚妇女卡片,每月实行计划生育信息月报,把好生育关,独生子女证申报关。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较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污染减排形势严峻,减排指标任务重,缺乏项目支撑,削减难度大。主要原因:一是我县的gdp增长较快,人口基数大,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较大,由于我县环境统计中重点工业较少,能实施减排工程的企业不多。二是污水处理厂目前由于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雨污分流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收水能力低,进口浓度低,严重影响到今年cod减排任务。另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在项目审批和执行“三同时”制度仍有薄弱环节。

2010年工作计划

1、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完成。一是要加快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和提水泵站建设,增加收水量和进口浓度,使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负荷运行,充分发挥减排作用。二是争取在有条件的临淮岗等重点乡镇推进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为减排提供项目支撑。三是挖掘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抓好金田花油脂废水治理等项目工程。

2、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一是继续加大生态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再创一个环境优美乡镇和一批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二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重点落实杨楼村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的验收。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推进我县乡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四是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污染。

3、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争取张家下楼铁矿和万庄铁矿项目尽快通过环保审批,以及草楼、诺普扩建项目的环保部审批,加快矿区规划编制进度,争取明年6月底前完成环评审批,为我县解决国家的项目审批障碍问题。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11)

1.1环境规划编制体系不健全

一是规划类型不齐全。目前环境规划以五年环境保护规划为主,引领城市发展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水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正在编制或已编未批。二是规划之间不衔接。各类规划在基础数据、规划内容、成果表达等方面缺乏统一,随意性较大,且常出现相邻行政区的环境规划不统一的情况。三是部分规划未编制。以《环境保护法》要求的五年环保规划为例,“十二五”期间,有8个区(市)县未编制,占到区(市)县总量的40%。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4月,仍有3个区(市)县未计划编制“十三五”时期五年环保规划。

1.2环境规划行政管理体系不健全

一是环境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和修改程序不明确。正在试点的成都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仍不明确其审批主体;各种专项规划在哪些情况下应进行修改也不明确;五年环保规划从“十二五”时期才开始实行中期评估,并且与社规、城规、土规执行情况评估、修订时间严重滞后与脱节,其结果预计2015年年底才出,“十三五”即使任务未完成,特别是工程项目,也没有时间进行调整。二是现有行政管理体系不合理。例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由环保局而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难以统筹其他相关部门;环保局既是五年环保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者,又是实施者,还是监督检查者。三是不同类型环境规划的行政管理程序不协调。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专项规划,而作为统领五年间各环境要素发展的五年环保规划,却由环保部门编制。四是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尚无专职的环境规划管理机构,基本上与财务合署工作。实践中暴露了突出问题:规划管理机构和人员缺乏专业性,长期以来,环境规划局只限于环境项目和环境能力建设范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无动态管理和监督;环境规划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调控作用十分微弱。

1.3环境规划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一是环境规划的法律地位低或是地位不明确。我国法律法规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四个位阶。五年环保规划仅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为最低的行政规章层级。成都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拟由成都市人大审批,这相比五年环保规划已经上升了一个位阶,但相对于由国务院审批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有较大差距。二是缺乏对环境规划编制的规范要求。成都市和其他试点城市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框架有不同程度的差异,难以充分对比;五年环保规划虽已开展多次,但每个时期的规划框架和内容仍在不断变化。三是对环境规划工作开展的保障不足。环境工作涉及国土、规划、建设、水务、交通、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环境规划需要统筹协调其他部门工作,但目前无相应的法律保障。成都市大部分区(市)县环保局无专职的环境规划管理人员,有的甚至未将环境规划纳入环保局职能之中。

二、国内外环境规划体系经验借鉴

2.1国内进展

国家层面,环保部正推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环境功能区划、五年环保规划评估等工作,完善我国各层级的环境规划体系。地方层面,从大连、广州、重庆的探索经验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环境规划的地位尤为重要(表1)。

2.2国外经验

大多数国家的环境工作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因此发展一套相对稳定的环境规划体系以统筹多层级、多部门的环境工作十分重要。荷兰、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在从末端治理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都重视环境规划工作。除了已有文献多次提到的法律保障、公共参与、部门合作之外,特别值得成都借鉴的是从指令控制到共同管理的模式转变。以荷兰为例,荷兰的国土面积为4.1万平方千米,相当于3个成都市。荷兰在20世纪70年代制定的环境规划也是以强制性指标为主,层层下达,后来发现这样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实现规划目标。最近几次的国家环境政策规划(NEEP)都充分体现了共同治理的方式——多层级、多部门的多频次深度协作,以共同完成环境规划。尽管目前我国环境规划管理主要依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层层下达指标和命令,但成都市可以采取类似荷兰的共同管理方式。原因有三:一是成都市一级和区(市)县有密切的互动,在环境目标上也较为一致;二是成都市在城乡规划领域已经实现了市级与县级的共同管理,即市、县共同制定县域城市规划,充分保障对市级规划的落实和对县级诉求的响应;三是区(市)县级本身的环境规划管理能力较弱,需要成都市一级加以辅助。

三、从四个层面构建环境规划体系

3.1作为环境规划工作的统领

环境规划体系是各层级、各类型环境规划有机联系形成的整体,其作用是明确不同环境规划的编制内容、管理程序和法律法规保障,以及不同环境规划内部的协调统一。其中,环境规划编制体系具体规定环境规划的类型、各类环境规划的作用和主要内容,环境规划管理体系具体规定各类环境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评估主体,环境规划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开展各类环境规划的法律法规要求。

3.2作为环境工作体系的顶层设计

环境规划是对环境工作的全面、长远的整体安排,与此对应,环境规划体系是环境工作体系的顶层设计。环境规划与其他环境工作密切相关,例如环境规划的基础数据直接来源于环境监测,环境规划措施与污染防治技术密切相关,环境规划的公众参与一定程度上依托于环境教育,环境规划法律法规体系需要与其他环境法规体系相协调。因此,环境规划体系应对环境监测体系、污染防治技术体系、环境教育体系和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进行指引。

3.3与其他规划体系相融合

从性质看,环境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等平行的工作;从行政机构看,环境部门是与发改部门、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等平行的机构,是我国“条块”行政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统筹环境工作的环境规划体系,应与统筹其他部门工作的规划体系相平行,在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形成合力,实现“多规合一”,共同指导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家总体制度安排相协调对比表明,不同国家因其法律体系、行政架构、土地所有制、财政制度、自然资源、文化传统的不同,环境规划体系也有所不同。目前,我国环境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源于国家总体制度安排,例如各层级环境规划之间难以衔接,与国家“条条块块”行政架构关系密切;部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不高,这与国家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相关。构建环境规划体系,应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总体制度安排对环境工作的有利作用。

四、创新成都市环境规划体系探索

4.1环境规划编制体系

一是明晰规划类型。通过研究与学习借鉴,结合成都市环境规划工作实际,将成都环境规划分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五年环保工作规划、环境保护重要方向专项规划和重点污染物治理专题规划共“五大类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以环境承载力为根本,协调、控制污染排放,明确减排的区域和方向,从基础和源头破解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在“五大类规划”中居统领地位,其他四类规划编制必须以此为依据。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是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针对某一区域、流域开展的规划,其规划深度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五年环保工作规划是为对应《环境保护法》要求而编制的规划,是对五年内环境工作的总体安排,相当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近期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重要方向专项规划不仅包括大气、水、土壤等要素专项规划,也包括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它们都是环境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重点污染物治理专题规划是围绕某污染物治理主题而开展的专题规划(表2)。二是明确各类规划的性质,即明确各类规划的作用、规划时期、规划范围和规划对象,以便于各类规划相互衔接(表3)。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引领城市发展的中长期、综合规划,发挥着龙头作用,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五年环保工作规划、环境保护重要方向专项规划和重点污染物治理专题规划是分别就某一区域/流域、五年时期工作、某一重要方向和污染物治理专题对环境总体规划的分解和落实。三是明确五类规划的编制规范,即明确规划的编制要求、主要内容以及成果表达。规划的编制要求体现生态文明价值,建立完善的目标体系,明确优化环境规划的措施,并保障价值、目标和措施三者的一致性。规划主要内容中以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最为重要,其至少应包括明确或提出总体定位和策略,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环境功能区划及管制措施,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环境的改善措施,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以及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其他四类规划应在此基础上进行专项深化。四是明确规划编制任务,避免出现规划编制缺位的情况。根据环境问题的空间尺度和各级政府环境管理能力,建议成都市本级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和环境保护重要方向专项规划,而区(市)县可选择性编制。乡镇不需要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五年规划,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编制重点污染物治理专题规划(表4)。

4.2环境规划行政管理体系

针对规划行政管理过程存在的各方博弈,建立博弈论模型分析最优的行政管理主体选择。以规划组织编制为例,现有法律对环境规划编制主体的规定基本可以分为两类:环保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假设由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环境规划时,如果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则能取得较高的规划质量R1,但因动用政府领导层资源,会付出相应的成本C1;而此时部门虽然在配合环境规划工程中付出了成本C2,但因为积极工作得到政府的表彰h。如果其他部门消极配合,此时政府能取得的规划质量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f,变为R1-C1-f;而部门也因消极工作而被政府惩罚H。由环保部门组织编制环境规划时,如果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政府仍能取得较好的规划质量R1,但不用付出政府领导层面的成本;而此时部门在配合环境规划工程中付出了成本C2却不会得到相应的表彰。如果其他部门消极配合,政府能获得的规划质量为R1-f;而其他部门不会付出任何成本(表5)。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效用函数分别表示为U和V。同时,假设地方人民政府选择由政府作为组织编制主体的概率为p,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的概率为q。因为地方人民政府收益U为p的减函数,因此要保障政府收益,一是应减小其他部门因配合工作而付出的成本C2,二是政府应加大其他部门因积极配合工作的奖励h和因消极配合工作的惩罚H。影响C2的因素,主要是环境规划工作的复杂程度,一般说来其复杂程度排序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环境保护重要方向专项规划≥五年环保工作规划。因此,要降低p*值,需要政府给予环境规划的重视程度也应是: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环境保护重要方向专项规划≥五年环保工作规划。目前,五年规划由环保局组织编制,因此其他规划编制主体的层级应更高。建议成都市环境总体规划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规划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对审批、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程序进行模型分析,行政管理主体建议如表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