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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外群众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2-12-07 21:42:04

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1)

1.党员领导干部征求单位班子成员、下级班子成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组织征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3.主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同时还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

二、方式方法

1.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邮箱、问卷调查、信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

3.通过走访群众、上门访谈、建立群众来访接待日等形式,主动征求群众意见。

三、主要内容

1.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在宗旨意识方面,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树立了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三是在认真履行职责方面,能否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是否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在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能否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2.党员个人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其他认为应征求群众意见的事项。

四、时间安排

1.集中征求意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7月份进行,时间为一周左右。

2.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重大事项专题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

3.凡是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随时专门听取群众意见。

4.集中征求意见一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征求群众意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征求群众意见列入党组织工作日程和工作目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分工,成立组织,认真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征求意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同时各单位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征求群众意见过程的监督。

2.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在征求意见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征求意见的时间、范围、内容,科学设立多种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在行业系统内征求意见,由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牵头,广泛征求基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在单位内、支部内互相征求意见,可以支部为单位,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于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须由上级组织部门牵头,征求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3.梳理反馈,建立档案。征求意见结束后,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分层次进行转达反馈。对党员个人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上级主管领导反馈。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由各单位报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除对造谣穿伤、诬告陷害、人身攻击等意见一般都要如实反馈。意见最后形成后,党支部为每位党员建立”党员档案”,将反馈的意见放进档案,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4.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对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征求到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要进行严格把关,梳理归纳,积极整改。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 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

六、基本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不搞运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一定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但不搞群众运动,征求意见要有组织、有秩序进行,要在统一领导下开展。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摒弃私心杂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深刻查找存在的问题;

3.坚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边查边改,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做出样子、做出表率。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2)

××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

××通过走访群众、上门访谈、建立群众来访接待日等形式,主动征求群众意见。

二、范围对象

××党员领导干部征求单位班子成员、下级班子成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党组织征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主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同时还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在宗旨意识方面,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树立了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三是在认真履行职责方面,能否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是否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在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能否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党员个人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其他认为应征求群众意见的事项。

四、时间安排

××集中征求意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7月份进行,时间为一周左右。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重大事项专题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

××凡是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随时专门听取群众意见。

××集中征求意见一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征求群众意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征求群众意见列入党组织工作日程和工作目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分工,成立组织,认真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征求意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同时各单位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征求群众意见过程的监督。

××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在征求意见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征求意见的时间、范围、内容,科学设立多种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在行业系统内征求意见,由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牵头,广泛征求基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在单位内、支部内互相征求意见,可以支部为单位,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于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须由上级组织部门牵头,征求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梳理反馈,建立档案。征求意见结束后,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分层次进行转达反馈。对党员个人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上级主管领导反馈。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由各单位报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除对造谣穿伤、诬告陷害、人身攻击等意见一般都要如实反馈。意见最后形成后,党支部为每位党员建立”党员档案”,将反馈的意见放进档案,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对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征求到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要进行严格把关,梳理归纳,积极整改。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

六、基本要求

××坚持群众路线、不搞运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一定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但不搞群众运动,征求意见要有组织、有秩序进行,要在统一领导下开展。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摒弃私心杂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深刻查找存在的问题;

××坚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边查边改,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做出样子、做出表率。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3)

三是虚心诚恳“谈”。各级党组织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与人为善、坦诚相见、谈出思想、谈出共识、谈出团结的原则,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让本单位党员群众在平等交流中提意见、找问题,组织党内外群众通过谈心交心查找问题。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在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还主动与部门负责同志谈心,与所在支部的党员谈心。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互相谈心并主动与机关职工和基层群众谈。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4)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作为我们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同时也是重要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大学生是我们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未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和骨干。因此,新时期高校发展学生党员贯彻群众路线尤为重要。

一、群众路线的含义

群众路线最早的历史渊源来自于中国古代传统的“民本思想”,如孔子的核心思想“仁”,孟子的“民为贵、君为轻”等;近代中国,同志以朴实的语言细化了群众路线工作方式的具体要求:“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系统的集中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只有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吸收、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进而具体地去启发群众的觉悟,指导群众的行动。

新时期,国家领导人再次强调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性,2013年6月18日在中央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内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当代中国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适应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需求。

二、高校发展学生党员的意义

奈斯比特认为: “大量吸纳人才的做法是中国共产党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大学生党员比其他党员受过更好的教育,而且更有创新精神。在中国,他们一直改变着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高校的大学生是同一代青年中的佼佼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希望。为了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吸收优秀大学生融入党的队伍,改善党员结构,为党和国家培养知识型、专业型、创新型干部;同时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学生入党,是我们党组织发展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高等院校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高校党组织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

三、以群众路线理念为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积极分子选拔培训。高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要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必须严格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民主程序,在本人自愿申请基础上,严格依据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条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党小组、团组织、辅导员、任课教师及班上同学对其本人的综合评价,确定正式人选。确定后要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计划,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召开团组织评议大会,完善团内荐优工作。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召开民主推荐会,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平时的政治、工作、学习情况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的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并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报送上级党委。

(三)尊重群众监督权力,保证入党信息公开。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党支部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期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应严格按照公示的程序和步骤,列为公示对象,地点应当是较醒目的地方或宣传栏,期限一般为7天左右。公示期内,应实事求是的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以保证积极性。单位和个人认为公示对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问题,可以向实施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对反应的问题经调查没问题的,即可按程序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若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不予发展。通过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决不走过场,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素质。

四、慎重对待学生意见,加强教育引导服务

列宁曾经指出:“党的任务决不是反映群众的一般情绪,而是引导群众前进,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过程中。” 群众路线并不意味着群众直接决策,也不等于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恰如施拉姆所说,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它的任务决不是反映群众的一般水平,而是带领群众前进。我们一方面要不断接触和认识群众的实践,另一方面需要领导、促进和作用于群众的实践,善于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

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我们既要相信和依靠广大学生,同时针对“90 后”大学生个性张扬、思想独立、容易冲动、接受信息和表达信息的意愿强烈等特点,还要在大学生中倡导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意见,针对他们一些错误的观念和想法,要加强教育服务和引导,加强他们心理素质培养和行为修养,增强自身社会适应能力和拓宽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1] 贺国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J].求是,2004(05).

[2] 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1.

[3] 奈斯比特.中国大趋势:新社会的支柱[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2009.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5)

在新发展党员和预备期转正党员中实行公示制,是市委组织部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而采取的一项积极步骤,是严把“入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多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响应,努力研究和实践。20**年全区共新发展党员316名,进行公示制活动的有317名,占发展党员党组织数的100%,占全区1179个基层党组织总数26.9%,其中,公示后有反映的有4人,占公示总数的1.3%,经核查后没有问题发展的有2人,占公示总数的0.63%,经核查暂缓发展的有1%,占0.32%,经核查后发展有问题,不予发展的1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0.32%。其主要做法:一是明确公示对象。(1)公示对象为本年度拟发展和预备期转正的预备党员。(2)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考试合格。(3)政治审查合格。二是明确公示内容。拟发展和转正对象的姓名、年龄、学历、个人简历;被确定积极分子的时间、计划发展时间;本人现实表现、奖惩情况;公示起止时间,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地点、其他联系渠道、联系人。三是明确公示的形式。采取公开栏、板(墙)报、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四是明确公示程序。共包括五个步骤:确定公示名单,按照公示内容公示,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调查意见。对党员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的,做到组织关心,认真负责,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调查了解,与本人进行谈话,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党委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认真研究,最后确定能否发展或转正。

二、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所起的作用

通过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情况的调查了解,党内外群众普遍反映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有效举措,是保障新发展党员质量,扩大民主监督渠道,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杜绝少数人说了算的具体体现,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使党组织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党员标准,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我们党从建党初期开始,就始终把坚持党员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先决条件和首要问题,把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作为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六提出了“我们党要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重要思想,这为我们发展党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实行公示制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为党组织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提供依据,又可以有针对性的对入党申请人加强教育和培养,使其尽快成熟,尽快符合党员标准,早日加入党组织。以往我们党组织发展新党员时,主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于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和条件有限,了解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广泛,党组织听到的大多数是正面意见,不够全面。通过试行公示制,让所有党内外了解他的群众都有发表意见的机会,背靠背地请党内外群众发表意见,内容更加全面、更加透明,是党组织监督的有效补充,增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到严把“入口关”。实践证明,凡是强调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发展的党员质量就比较好,反之,降低了党员标准,放松了对履行手续的要求,草率地吸收党员,则不可避免地会使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在履行入党手续的程序上实行公示制,能够切实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从而达到保证新党员质量的目的。

2、能促使新发展的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做到从思想上入党。

入党是一个人政治信仰最庄重、最严肃的选择,是确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大事,通过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这项程序,能更好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入党积极分子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的意识,使他们能够听取平时听不到的意见、批评、建议,受教育更具有针对性,使入党积极分子更加认真对待自己的郑重选择,变压力为动力,促使他们从严要求自己,使其真正从思想上入党。

3、能够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新发展党员对象的群众观念。

党的十六大和指出:“要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心中有没有群众,能不能坚持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能使要求入党的同志在进入党的大门前,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迫使发展对象不要忘记和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尊重群众,关心群众,团结群众,争得群众的认可。同时,通过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能够起到了共产党员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提高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4、能够防止在发展党员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避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

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如何?能否吸收为新党员?是在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中完成的,是我党一贯坚持的程序和方法。试行公示制进一步拓宽了发展党员工作民主监督的渠道,使党组织必须扎扎实实地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每一步工作。同时,通过公示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群众的认可程度,能够衡量基层党组织对公示对象培养、考察工作的质量,有效抑制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以及用“能人标准”取代党员标准等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杜绝了暗箱操作,少数人决定现象,避免了不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

三、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对发展党员公示制认识不足、不理解,认为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是我们党多年总结出的完整工作方法,程序比较严密,“公示制”的试行是人为增加了一道程序和“门槛”。新发展对象多数都是单位的积极分子,党内外群众真正提意见、反映问题的不会多。还有的认为“公示”只是走走形式,说了也是白说,不愿意积极客观地将意见和看法反映给党组织。提出上述问题虽然是个别单位和个别人,但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我认为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公示制过程中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6)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的意见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企事业单位党委: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市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结构不断优化。一些党组织探索实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和预审制,对把好“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总结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根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公示制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实行公示制,可以使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除了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情况外,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增加透明度,使发展对象在走进党的队伍之前就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公示的时间、内容、方式、期限。公示应放在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之前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为7--10天。由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意见、准备发展的时间等通过张榜、公告等方式,在该发展对象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场所公布,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广泛征求群众对发展对象在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关键时刻的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公示时,党组织要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消除群众的顾虑。公示工作也可以由党委(总支)统一安排进行。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对群众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党组织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对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或情况党组织已掌握不影响其入党的,及时发展吸收为党员;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的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党组织也应认真对待,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如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要暂缓召开,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如支部大会已讨论通过,应经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如上级党委已审批,要将调查核实的结果作为对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处理。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公示对象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报有关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二、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预审是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讨论接收或上级党委审批前报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上级党委预先审查。预审的内容。基层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培养考察材料、短期集中培训材料、政审材料、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材料,报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部门党委、国有企业党委等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严格审查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政审情况是否清楚,培养、教育、考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等。预审的方法。县区党组织发展党员时,要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后、党委审批之前,基层党委将有关材料报县区党委组织部,由组织员负责进行预审;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时,要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之前,将有关材料报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委委员负责进行预审;组织关系隶属市委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发展党员时,要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由组织员负责进行预审。预审时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预审后,由预审人提出是否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或党委审批的初步意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部门党委、企业党委在认真研究预审人员提出的初步意见后,要将预审意见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基层党组织。对预审后没有批准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加强培养教育或完善有关材料。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是新形势下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宏观指导,强化领导和监督,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两种有效方法。各级党组织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规定的基础上,要按照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进一步提高新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7)

一、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

公示制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实行公示制,可以使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除了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情况外,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增加透明度,使发展对象在走进党的队伍之前就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公示的时间、内容、方式、期限。公示应放在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之前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为7--10天。由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意见、准备发展的时间等通过张榜、公告等方式,在该发展对象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场所公布,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广泛征求群众对发展对象在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关键时刻的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公示时,党组织要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消除群众的顾虑。公示工作也可以由党委(总支)统一安排进行。

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对群众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党组织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对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或情况党组织已掌握不影响其入党的,及时发展吸收为党员;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的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党组织也应认真对待,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如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要暂缓召开,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如支部大会已讨论通过,应经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如上级党委已审批,要将调查核实的结果作为对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公示对象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报有关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

预审是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讨论接收或上级党委审批前报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上级党委预先审查。

预审的内容。基层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培养考察材料、短期集中培训材料、政审材料、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材料,报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部门党委、国有企业党委等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严格审查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政审情况是否清楚,培养、教育、考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等。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8)

一、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

公示制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实行公示制,可以使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除了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情况外,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增加透明度,使发展对象在走进党的队伍之前就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公示的时间、内容、方式、期限。公示应放在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之前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为7--10天。由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意见、准备发展的时间等通过张榜、公告等方式,在该发展对象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场所公布,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广泛征求群众对发展对象在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关键时刻的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公示时,党组织要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消除群众的顾虑。公示工作也可以由党委(总支)统一安排进行。

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对群众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党组织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对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或情况党组织已掌握不影响其入党的,及时发展吸收为党员;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的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党组织也应认真对待,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如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要暂缓召开,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如支部大会已讨论通过,应经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如上级党委已审批,要将调查核实的结果作为对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公示对象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报有关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

预审是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讨论接收或上级党委审批前报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上级党委预先审查。

预审的内容。基层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培养考察材料、短期集中培训材料、政审材料、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材料,报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部门党委、国有企业党委等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严格审查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政审情况是否清楚,培养、教育、考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等。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9)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方针和执政方式,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内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最大程度保障基层党员和群众可以直接行使的民利,为实现“再造一个新龙凤”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学会用新的实践经验来完善和发展其各项具体制度,确保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这是实施党务公开的首要前提。

2、坚持依法依纪。按照和党内制度条例要求,在遵循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明确公开内容和形式,依法依纪予以公开,这是实施党务公开的重要保障。

3、坚持真实公正。尊重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这是实施党务公开的基本方针。

4、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要务,充分调动基层党员群众在转型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是实施党务公开的根本目的。

5、坚持注重实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方便党员群众知情参与,又要增强针对性,这是实施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

6、坚持积极稳妥。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实施,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中拓展深化、完善提高,这是实施党务公开的主要手段。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任务

1、学习动员阶段。一是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党务公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成立领导机构;三是从支部分别确定1名党务公开发言人和联系人,从党代表、老党员中选聘若干名监督员。

2、组织实施阶段。一是结合实际,在调查摸底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公开目录;二是制定相应的公开制度,主要包括党内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党务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价等;三是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严格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按照目录内容实施公开;四是对收集党员意见建议进行反馈;五是资料的归档整理。

3、监督检查和验收阶段。对党务公开的程序和各环节工作进行一次全方面、地毯式的自查自检,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其次要培树典型,积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对外宣传。

4、整改提高阶段。一是对自查阶段发现问题和基层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意见予以针对性地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和效果,确保实效性;二是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要求标准高、公开及时、程序严格、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群众评价高的支部予以表彰。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党内法规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党组织基本情况。本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设置及主要职责;党组织领导成员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的重要制度和规定;党员基本情况等。

2、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全系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落实情况等。

3、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等。

4、组织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本级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培养、考核奖惩、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服务群众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突出问题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维护党员群众权益,办理、落实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8、其它应该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它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组织要求给予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工作在程序上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1、制定目录。各支部应根据自身实际,在广泛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各自的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自觉接受监督。所制定的公开目录必须由委党务公开领导组审核后方可实施。

2、实施执行。各支部依照公开目录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支部应制定工作方案,报住建委党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合理确定公开的范围和时限,严格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公开,对仅限于党内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向党员公开,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可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各支部应通过设立意见箱、电子信箱、公开电话号码和座谈讨论、问卷征询、网络意见搜集等主动问询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置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再公开的事项内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必须经住建委党组审核后,方可将办理结果予以反馈,并视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开。

4、归档管理。各支部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及处理情况等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规范管理和使用。

六、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和公开的内容、范围要相适应,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公开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个月。

1、长期公开:政策措施、文件规定以及总结性的工作实行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实行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

3、逐段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应根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

4、即时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任前公示、灾害救助等内容,应即时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务公开分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党内公开的主要形式有会议、领导讲话、文件、简报、党务工作动态等;党外公开的主要形式有设立公开栏、网站、手机信息、QQ、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新闻会、电视、广播、报刊等。

对群众敏感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采取让党务公开监督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办法,将结果通过代表们间接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作专项公开。对项目建设、拆迁、医疗、社会保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可以召集各方代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通过他们间接地向全体相关利益党员群众公开和征求意见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

各支部要科学整合公开资源,结合实际,综合利用党务公开工作平台,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司法公开、企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八、相关要求

各支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做好与住建委党组的沟通联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点内容。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各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一把手的责任,对该项工作要亲自过问,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党务公开载体,规范党务公开形式,营造良好的党务公开氛围,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统筹协调、搞好配合。住建委党务公开领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相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审核把关、宣传报道等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汇报反馈情况,提供参谋建议,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10)

我县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坚持群众路线,按照四个有利于,采取四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四个深入,达到四种提高,有力地推进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个有利于,即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有利于反映真实情况,有利于解决突出问题,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一个宽松、民主的环境。

四种方式,即采取“上请、下求、内听、外访”方式征求意见。上请,即请县级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给自己多提意见,多找问题,多指不足,多谈要求;下求,即向下属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召开座谈会、交心谈心、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主动征求意见;内听,即在本单位、本部门、本企业内分层次征求意见,党委向各总支(支部)征求意见、总支(支部)向党员个人征求意见、党员之间相互征求意见、党员向群众征求意见;外访,即外出走访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走访离退休老干部和下岗职工,走访农民群众,多听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四个深入,即深入村社、农户、田间地头调查了解,着重征求村级组织、村社农民关于解决“三农”问题、促农增收、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居民家庭,着重征求如何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如何支持社区文化建设、如何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如何进一步关爱弱势群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工业企业生产车间、商业企业经营现场、个体工商户及服务对象,着重征求关于如何支持企业发展、如何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如何增强管理人性化,如何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普通群众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真实想法,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着重征求如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如何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如何更好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种提高,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各参学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中找到了差距,认真列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努力方向,从而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有所提高,在职党员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所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以及勤政廉政方面有所提高,离退干部在思想认识、发挥余热等方面有所提高。截止目前,全县共征求到意见4331条,其中关于突出问题的863条,意见和建议的3468条,已整改的问题234个,正在着手整改的问题330个。各项工作紧张有序,进展顺利。

党内外群众意见篇(11)

一是准备工作求细。局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开展评议工作。对照活动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切实做到有机衔接,步步推进,为搞好评议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评议范围求广。各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评人员的范围,除确定一定比例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围绕思想认识、工作思路、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广泛评议,提高评议的代表性、广泛性。活动中,全局系统共开展评议会20余场次,发放评议表1500余份,参与评议人员达1500余人次,党组织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三是评议内容求精。紧紧围绕卫生系统的争创主题和“五个好”、“五带头”的争创目标,结合中心工作,从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在对创先争优的目标行不行、影响范围广不广、承诺完成事项好不好、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上求实效,做到评议范围广、评议效果实。

四是评议标准求严。按照群众评议要求,统一制定规范表格,细化评议内容,把开展群众评议与工作实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结合起来,将评议结果对所在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反馈,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倾听群众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加强对群众评议的检查指导,做到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群众评议活动不走过场,不脱离实际。

突出四种特性,确保群众评议工作实打实。立足卫生行业实际,把群众评议作为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的有力举措,突出三个特性,狠抓群众评议工作,确保群众意见管用,真正体现服务群众。

一是增强针对性,明确评议目标。严格按照卫生行业党组织争创标准,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立足实际,对群众评议内容进行合理规范,明确要求医院围绕“敬业奉献、服务群众健康”目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开展群众评议,使评议效果突出行业特点,在评议针对性上保效果。

二是突出操作性,严格评议程序。按照上下联动、内外兼顾、纵横联系的模式,改进评议环节,创新评议方式,充分运用交流座谈、满意度测评等评议方式,重点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情况、履行职能、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将评议结果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向群众通报,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体现科学性,创新评议方式。按照“规范评分,定性评价”的方式,积极搭建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平台,调动群众参加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党组织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党组织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党组织等方式,坚持平时了解与集中评价相结合、思想作风与工作作风评价相结合,广泛吸纳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进行现场评议,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力求体现评议的整体要求和本单位的特点。

四是坚持实践性,落实评议效果。各单位在群众评议工作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评议的过程当作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过程,虚心纳谏,开门测评,确保群众评议的真实有效。在群众评议中,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共征求到评议意见和建议40余条。对此,我们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要求相关党组织认真进行整改,保证群众评议效果。同时,各单位也把评议结果与检验活动成效、巩固活动成果、改进活动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评改并重,做到边评议、边整改、边提高,确保评议结果的实效性。

围绕四个确保,抓好群众评议工作着力点。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卫生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以群众评议为抓手,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积极地参与。

一是确保通过评议了解民情民意。采取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座谈交流、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从群众意见中看清平常没有引起重视的问题,认真分析根源,提出落实办法,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及时向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