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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医生个人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4-15 22:21:34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1)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9.4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9-105-03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通过参照我国卫生总费用总体筹资战略,对山西省卫生总费用进行深入研究,探寻契合当地现实的卫生总费用筹资战略,对科学实践“新医改”与“十二五”规划,切实保障居民卫生医疗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一、山西省卫生总费用的现状

从目前山西省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及医疗卫生体制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卫生总费用筹资水平较低

2007-2009年,山西省卫生费用筹资总额稳步增长,年均增长率为24.51%,卫生费用筹资总额增长速度略高于人均卫生总费用增长速度。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提高,年均增长率为9.16%。2007-2009年卫生总费用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但是,山西省卫生总费用的筹资水平受地区经济和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全国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政府卫生投入的比重比较低

随着山西省GDP的快速增长与医改的不断深化,政府卫生支出也迅速提升。2007-2009年政府卫生支出年均增长率为35.35%,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2007年的24.18%提高到2009年的28.58%,年均增长率为8.71%。但是,距离我国争取2014年实现卫生筹资结构“三四三制”的调整目标,即达到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的30%还有一定差距。

(三)社会卫生支出比重低

山西省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7年的27.82%增长到2009年的30.55%,年均增长率为4.79%,人均社会卫生支出年均增长率为29.80%,山西省人均社会卫生支出的增长速度高于人均GDP的增长速度,但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山西省社会卫生投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尤其与卫生筹资结构“三四三制”的调整目标差距还较大。

(四)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较高

山西省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2007-2009年年均增长率为14.9%,居民OOP(现金卫生支出)的增长速度快于GDP的增长速度,虽然居民OOP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这三年呈明显下降趋势,至2009年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40.88%,但与卫生筹资结构“三四三制”的调整目标的差距还比较大。过多的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仍将给居民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将挤占家庭对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从而对家庭目前的生活水平和未来的发展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卫生总费用分配结构不合理

山西省卫生总费用分配流向重医疗、轻预防、重城市、轻农村的“倒三角”格局比较严重, 2009年医院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达65.29%,而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仅达8.61%;在医院费用中的城市医院占到卫生总费用的47.93%,而基层卫生机构包括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和疗养院所占比重很小,四项合计所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17.36%,使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没有能力承担起基本医疗功能,并存在药品价格虚高、过度医疗等情况,使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施展。

二、中国卫生总费用筹资战略

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亚太地区卫生筹资战略(2010―2015)”中提出以下核心指标用来监测和评价亚太地区和某个国家实施“全民覆盖”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 ①卫生总费用相对于GDP比值至少在4%-5%;②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不超过30%-40%;③90%以上人口被预付制及风险统筹制度所覆盖;④接近100%的弱势人群被社会救助和社会安全网所覆盖。显然,卫生总费用将成为监测卫生改革进程不可缺少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全民覆盖”的卫生筹资战略目标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具体行动方案来保证实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要经历从非公共筹资到预付和风险共担的公共筹资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公共筹资力度加大并有效发挥作用是核心的行动方案,包括扩大保险覆盖面(特别是覆盖到弱势人群)、提高保险共付水平、重点投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等,以逐步减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2009年以来,随着政府三年内8500亿元的投入,必然带动政府卫生支出的持续增长。2009年我国已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同时,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水平也将提升。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在预期卫生筹资政策调整下,我国广义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和占GDP比重均会有较大提高,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所占比重将持续下降,争取2014年实现卫生筹资结构“三四三制”的调整目标,即在卫生总费用构成中,政府、社会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分别为3:4:3。

实现基本卫生服务的全民覆盖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目标,不同国家需根据本国卫生筹资特点在上述行动领域采取不同的措施,最终实现高水平的全国覆盖和筹资风险保护、健全的卫生系统,人人都享有高水平的健康。国际研究已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如果政府在服务提供、规制、筹资等方面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全民覆盖”的目标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三、山西省卫生总费用的筹资战略

参考全国卫生总费用整体筹资战略,结合山西省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及医疗卫生体制现状,结合医改的大力实施,山西省卫生总费用的筹资发展战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卫生总费用筹资水平,保障其合理增长

2010年7月,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目标,为提高卫生总费用筹资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下,山西省将会在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进程中保障卫生总费用筹资水平合理增长。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的比重

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三)努力提高社会卫生支出比重,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

山西省要努力提高社会卫生支出比重,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促进大学生、农民工、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应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合理控制医保基金结余数额,逐步提高门诊大病和住院支付比例,扩大医保定点范围,改革医保部门对医院医药费用的支付方式,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加强监督作用,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四)积极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山西省要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办医,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五)切实降低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由2009年的40.88%,降至 2014年的30%,任重道远。因此,山西省政府应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着力调整卫生总费用分配结构

山西省政府应大力落实医改方案,尽快提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和农村中心医院的服务能力。通过开展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实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项目,选派二级以上医院高层次医务人员的有序流动等措施,带动县、乡医务人员尽快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对城市医院发展的宏观控制力度,着重控制医院规模扩张、盲目引进大型设备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实现城市医院的科学发展和医药费用的合理增长;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下转112页)(上接106页)高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公共卫生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七)卫生筹资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卫生筹资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争取2014年即“十二五”规划实现卫生筹资结构“三四三制”的基本目标,为此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从医改的近期目标分析,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不要仅限于30%,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可进一步降低。

1.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卫生投入的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给予合理补助。

2.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正常经费。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促使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山西省卫生经济研究办公室.2007-2009年山西省来源法卫生费用核算表.

[2] 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统计年鉴2008-2010[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2)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一、概述

医疗卫生资源是用于卫生保健事业的社会资源,是开展卫生保健活动的人力与物质技术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的卫生机构数、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医疗仪器设备数、人均卫生费用以及卫生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等,是衡量该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卫生资源水平的重要指标。

(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是以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相依托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经历了两次变革:

第一次变革是解放初期到八十年代初。这一阶段,在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3%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迅速完成了第一次卫生革命。在此期间,国家将重点置于预防、控制并消除传染病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了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服务广泛的可及性,使公共卫生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此次改革的显著成绩,创造了名满天下的“中国模式”。

第二次变革是20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期。这一时期,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

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方面,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公立机构的组织与运行机制在扩大经营管理自的基础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从分工协作走向全面竞争;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从追求公益目标为主转变为全面追求经济目标,不仅非公有制的医疗机构如此,公立医疗服务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也是如此,医疗卫生体制基本走上了商业化、市场化之路。

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缓解了计划经济时期技术落后、资金不足的矛盾,给医疗卫生体制带来了一定成效。但是,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导致了消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它不仅影响到国民的健康,也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的消极情绪,已经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危及社会的稳定以及公众对改革的支持程度。

(二)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演变。医疗保障的含义是,人们因生病、受伤或生育需要治疗时,由国家或社会向其提供的必需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制度。其实质是社会共同承担疾病风险。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末。这一阶段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时期。初建的城市医疗保障体制,呈现出免费医疗服务模式。1951年2月《劳工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劳保医疗制度的初步建立,条例规定劳保医疗的享受对象主要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不包括农村的农民。

第二阶段是20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这一时期由于医疗开支急剧增加,国家与企业的负担加重,一些地方主动开始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探索。在城镇,由于免费医疗的服务享受者的“道德风险”(即在不必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滥用医疗服务,尤其表现为病人要求医生开“大处方”,以获得超出实际需求数量的药品留作他用),国家通过增强个人、单位和医院对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责任,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对医疗费用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医疗费用由医院代管,将医疗费用与职工个人、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利益适当挂钩,逐步增加个人在医疗费用中的负担比例。为了解决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地方政府开始介入医疗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按照职工工资一定比例提取统筹医疗保险费,个人看病先负担部分医疗费用,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新的社会保险体制替代了传统的单位福利体制,这标志着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从集中的“小福利国家”向分散的“大福利国家”迈进。

第三阶段是20世纪九十年代初到现在。1994年4月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并首先在九江、镇江两个中等城市开始了试点,对医疗保险机制的彻底转换,探索建立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模式),“两江经验”是中国城市医疗保障制度的真正转折点。目前,我国代表性的改革模式主要有三大类:以镇江市和九江市为代表的“三段通道”式;以深圳、海南为代表的“板块”模式;以青岛、烟台为代表的“三金模式”。到2002年底,全国有349个地级以上的地区实现了医疗保险费的社会统筹,有339个地区组织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农村,从总的情况来看,尽管各级政府为恢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了很大努力,但成效不大。

根据2003年全国性的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自费、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劳保医疗、公费医疗,这六种筹资模式都占有一席之地。

二、我国医疗卫生投入结构分析

(一)卫生总费用总体构成。根据筹资来源法的测算体系,卫生总费用由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居民个人卫生支出三大部分构成。总结和分析15年来我国卫生总费用筹资结构的变化趋势,整体上呈现“两降一升”的局面;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所占百分比和社会卫生支出所占百分比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前者从1990年的25.1%下降到2004年的17.0%,后者(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乡村集体经济、卫生部门预算外基本建设支付的卫生费用所占比例)从1990年的39.20%下降到2004年的29.3%;相反,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例却从1990年的35.7%上升到2001年的60%,2004年回落至53.6%,增幅已超过20个百分点,远远大于前两者的下降幅度。

(二)政府卫生投入水平及结构分析

1、投入水平分析。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是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卫生发展的全部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两部分,前者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产品支出,后者是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提供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政府卫生投入占GDP和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对卫生事业重视程度的两个重要宏观经济指标。1990年政府卫生投入占GDP的比重为1%,此后五年所占百分比一直递减,1996年后又开始逐步提高但始终没有达到1990年的比重,2002年政府卫生投入也只占GDP比重的0.82%,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仅1991年达到6%的水平,1992~1998年6年间都稳定在5%~6%之间,但自1996年起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下滑趋势明显,1999年跌破至5%以下,到2002年仅占财政支出的3.92%。综合两项指标,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政府对居民健康的投资明显落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国家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是政府卫生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计划生育事业费、高等医学教育经费、医学科研经费、预算内基本建设费、卫生行政管理费及政府其他部门卫生支出。近些年,虽然在数量上我国的公共卫生费用支出上升很快,但是相对于GDP比例来说,却呈下降趋势。在国民经济以8%的年平均增长速度递增的同时,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比例却在持续下降,导致国家公共卫生体系残缺不全,尤其缺乏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如SARS的爆发即是最好的例证,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建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卫生事业发展观,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将公共卫生纳入到宏观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

2、投入结构分析。政府除了投入总量减少之外,投入的结构也存在严重偏差。在政府的投入中,用于公共卫生的比例明显过低且呈下降趋势:1990年政府的卫生支出中有19%用于公共卫生,到1995年,这个数值甚至下降到I2%。卫生部部长高强也承认,在公共卫生支出方面,中国属于世界最低一档,非洲最穷的国家都比中国的人均卫生支出高出一倍。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比如SARS危机、疫苗危机以及其他突发性传染病控制危机等,都是公共卫生投入不足的表现。

政府的资金没有投入公共卫生领域,而是投入到普通医疗服务领域。1979~1998年的20年间,全国预防保健机构增加了16.8%,而同期医疗机构的增长幅度为77.6%,高于预防保健机构增长幅度50多个百分点。而投入到医疗服务机构上的资金,又同样存在严重偏差;财政资金没有投入到贫穷落后的农村;相反,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城市的大型医疗机构中,有人提出了两个80%的估计数字:1998~2003年各级财政对卫生投入的80%集中在城市,其中80%集中在大医院。如果说,过去若干年的医疗体制改革失败了,那么其责任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政府试图推却其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财政责任,在于政府的对政安排陷入重大的结构性失衡状态。

三、完善医疗投入模式的建议

(一)加强社区卫生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完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是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让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是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现有的公立医院数较多,但规模档次较低,效益总体不高。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试行管办分开。管办分开的核心是政事分开而不是政政分开。管办分开就是要把医院做实,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制度,明确医院承担的职能责任和目标任务,把办好医院的责任交给院长和广大医务人员,使医院成为举办主体;二是加强政府对医院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全行业管理的职能,不再干预办医院的具体工作,通过规划、投入、建设、监管等手段来促进医院的发展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人才缺乏、公共卫生薄弱、服务能力低下的问题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解决。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提供的是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很强,不能依靠市场来解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投入,建立起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提供基本的设施条件,保障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的公益性,让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成本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建议开展医疗制度管理资源的整合,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控制第三方支付的医疗费用等都是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最大效用的有力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公共医疗保障方面责任淡化、公共医疗保障脆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高于最不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公共医疗保障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拦路虎。政府在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的作用下降,公共卫生医疗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已经使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建立在脆弱的基石上。我国公共医疗保障所存在的制度缺陷已经改变着居民的消费预期和消费倾向,成为制约居民扩大消费的障碍。而消费需求的增加是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也是促使经济内生增长的关键。医疗保障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公共医疗保障完善-消费需求稳定增长-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健全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既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提高竞争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徐恒秋.对中国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几点思考.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4.

[2]李莉.我国医疗卫生公共投入的模式选择.2007.6.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3)

中图分类号:R1-9

卫生资源配置的内容主要有卫生机构的设置、医院床位、卫生人力、卫生设备和卫生经费配置等5个方面[1]。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是健康公平性的重要前提[2]。有研究指出,国家在制定全国性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方案时,需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结构性优化,尤其需重点考虑卫生机构的均衡配置问题[3]。目前,国内学者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公平性和利用效率的研究虽然较多[4,5 ,6 ,7],但主要是对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的研究,而对医疗机构分布配置研究几乎没有。贺买宏[5]等人的研究中报道我国卫生机构等分别不均衡,但也没有进行区域间比较。文章将分析医疗机构在我国中部经济区域人均配置情况。

一、资料与方法

1.资料来源分析数据来源于《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8]、《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9]等。

2.方法应用excel进行统计描述,分析我国中部地区医疗机构的人口配置情况及配置差异。

3.研究内容。对我国中部地区8个省市,从人口配置角度进行医疗机构卫生资源配置的分析研究。

4.定义。中部地区的省市划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定义,均采用《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和《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的解释[8,9]。

二、结果与分析

(一)医疗机构人均配置情况

由表1可见,医院每省市数542~1220个,平均843个;人均0.13~0.42个/十万人,平均0.212个/十万人。基层医疗机构每省市数18882~74208个,平均38005个;人均582.45~6562.59个/十万人,平均1496.25个/十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省市数260~646个,平均每省市475个;人均0.44~1.59个/十万人,平均0.77个/十万人。

三、结论

从表1可见,中部地区卫生机构人均配置差异较大。我国中部地区各省市各类型卫生机构总量和人均配置并不一致。大型医疗机构医院的配置总量江西最低,河南最高;人均湖南最低,黑龙江最高。基层医疗机构配置总量吉林最低,河南最高;人均安徽最低,江西最高。公共卫生机构配置总量吉林最低,黑龙江最高;人均吉林最低,安徽最高。

参考文献:

[1]姚玲亚,姚玉泉.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探讨[J].现代保健(医学创新研究),2007,4(5):28.

[2]何宁,辛怡.天津市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及公平性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3):174-176.

[3]贺买宏,王林,贺加,等.我国卫生资源人口分布的公平性评价[J].西北人口,2013,34(2):27-31.

[4]谢金亮,方鹏骞.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省际间的配置公平性和利用效率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3,32(1):60-62.

[5]贺买宏,王林,贺加,等.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及公平性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3,30(3):197-199.

[6]乙军,周业庭,马小波.我国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现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28(s1):115-117.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4)

基本原则: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原则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基本目标

(一)改革总目标:到2018年,我市率先在全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近三年工作目标:到2011年,我市初步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制度、基层体系、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得到完善、健全、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和初步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重点完成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任务。2009年,重点完成城市社区卫生规划调整,科学合理布局服务站点。2010年开始,完成自治区、*市政府举办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房屋购买,产权归政府所有,或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稳定房屋使用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政府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并以建设成本价购买,房屋产权属政府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管理使用。企业转型或社会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的办法予以考核补偿。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的方式,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

2、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2009年,调整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立足现有医疗资源,在市辖三区分别设置一至二个功能完善、设施达标、规模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满足社区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要求。2010年开始,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完成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金风区北京中路、西夏区朔方路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通过转型、依托等方式将分布在三区的二级医院资源下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将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作为西夏区社区卫生服务依托的二级医院,将其服务功能下沉面向社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支持长庆油田燕鸽湖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兴庆区东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平台,优化区域医疗资源。

3、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基层设施建设任务。2010年开始,以县(市)区为项目建设基本单元,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支持,完成两县一市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成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体系建设。支持贺兰县推进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成本控制、政府增加投入等方面改革。永宁、灵武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本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4、全面完成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任务。201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按照卫生部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标准,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市本级和县区政府配套,完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配置任务。

5、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完成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实现与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及技术服务资源共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包。2009年先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基本医疗服务包进城市社区”试点工作。2010年起,扩大试点范围,细化试点内容,实现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全覆盖,年底实现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均等化。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推进。

2、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模式。现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与原举办医院剥离。今后新组建的站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综合医院)派出,由中心(派出医院)对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统一管理。2011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双向转诊和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完善我市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3、探索建立以辖区为单元的医疗服务联合体。从2010年开始,重点调整三区医疗卫生资源,按照资源共享、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三区现有医疗资源不分隶属关系,以辖区为单元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每个区确定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龙头,辖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实现辖区居民就近获得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到二级、三级医院专科服务的一体化就医新流程,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资源的利用率。2010年先行选择一个区进行试点。高度重视中医药(回医药)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医药“三进、三名”工程。

4、扩展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9年,重点完成五个试点县(市)区实施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项目工作,全面总结试点成果,科学研判试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试点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全市六个县(市)区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新模式,在总结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的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村卫生室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基础上,探索在乡卫生院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方式和内容,科学合理扩大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包内容和标准,提高参合农民对乡村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5、科学确定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辖区范围内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支持,基本医疗技术限定在二级医院以下基本诊疗技术范围。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至50种常见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县级医院重点解决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提供急危重病人抢救等急救服务,基本医疗技术与二级甲等医院诊疗技术相适应。乡镇卫生院重点提供农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诊疗技术限定在浅表有创技术范围之内。村卫生室重点解决本村农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种最常见小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

6、建立基层卫生服务对口支援协作机制。2009年,重点完成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本辖区二、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任务,全面总结近三年*地区24家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全市27所乡镇卫生院工作,完善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和规范。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范围内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选择2至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举办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机构以内部支援为主)、1至2所乡卫生院(二级医院不少于1所、三级医院不少于2所)作为对口支援单位全天候实施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援指导,协助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对口支援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半年和一年的规定,保证对口支援质量。

(三)全面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2009年,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84%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3%以上。

2、建成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机制。2009年,按照分级管理、分开经办、一卡结算的运行模式,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3、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自治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县、乡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45%以上和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4、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问题。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和付费方式改革机制,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四)全面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公开选拔聘任制和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全面实施岗位工资制和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拉开分配档次。

2、调整全市乡镇卫生院分配方式。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一年一聘工作制度,激活分配机制,拉开分配档次。

3、修订完善全市基层卫生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以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基本考核评价指标。落实每半年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对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实行费用总额预付制。

4、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社会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人代会和村委会(居委会)及村民(居民)定期评价基层卫生机构、乡医村医、社区医护人员制度,通过群众参与、群众评价,奖优罚劣,优胜劣汰,逐步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五)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和医疗费用支付机制。

1、探索建立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财政经费支持保障机制。改革财政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拨款方式,取消按在编人员拨款模式,探索实施按照项目拨款支持机制。政府财政主要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退休人员工资保障、承担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费用等五项内容支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医疗机构年度工作任务,在公立医院推进核定收支、以收抵支、结余上缴、亏损补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成本核算,纠正医疗机构收入增长型运行模式,建立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型运行机制。

2、探索建立全市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病种付费及基金总额预付机制。按照统一筹划、探索总结、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2009年,完成贺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2010年开始,扩大新农合付费机制试点县(市)区范围和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自负比例,实现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名义补偿比和实际补偿比统一,切实解决参合农民住院大病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组织专家测算、制定适合我市城乡居民和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分类诊断分组付费模型”,探索建立我市按病种付费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在总结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3、探索建立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门诊就医支付新模式。2009年,总结完善村卫生室利用新农合基金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探索经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四级包进城市社区”试点。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扩大试点范围,4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利用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面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包试点工作。2011年,总结试点成果,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付结构。通过改革看病付费机制,减少医患之间看病现金支付机会,逐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宏观费用控制能力,建立就医新模式和新秩序。

4、全面实施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对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经济业务核心指标控制机制,核定任务和业务收入合理增长比例,限定药品占总收入比例,制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结果阳性率控制指标,控制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开公示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科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六)全面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执行落实好自治区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我市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五项任务。

2、2009年重点做好、做实HPSP试点项目,推广试点项目成果,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卫生一至三级服务包和基本医疗四至五级服务包的服务内容和项目全覆盖,三年内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一体化。

3、落实国家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自治区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三年内全市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90%以上,农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60%以上。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公共卫生经费补助,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标准。2010年在*电视台、电台开设健康专栏,提升全民健康促进和教育的层次与质量。

(七)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009年,重点做好药品“三统一”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配送、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2010年开始,严格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并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标准。

3、2011年,完成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管理信息化全覆盖。

(八)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探索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和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联合体。2010年开始,调整修编我市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强城市社区卫生资源、乡村卫生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合理布局和调整三区卫生资源,重点增加金风区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兴庆区、西夏区卫生资源。鼓励支持社会资源进入卫生服务领域,重点进入公立医疗机构占绝对数量和优势的范围,在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公立和民营竞争的局面。充分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

2、2009年下半年完成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选择部分市属医疗机构,推行岗位管理,建立以岗聘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扎实推进全员聘任制。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实施公立医院职工工资总额控制,保留档案工资,逐步取消奖金分配制度,探索实施在编职工与合同制职工同岗同工同酬,实行岗位责任、技术含量、风险程度和服务质量等要素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岗定薪、岗移薪变的分配制度,激活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争取国家、自治区改革试点项目支持,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启动改革试点。

3、制定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推进高年资医师下基层、下社区进行多点执业,解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短缺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九)全面启动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选聘计划。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依托自治区全科医师(护士)培训基地和医科大学成教培训基地,全面启动我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培养计划。2009年完成首批培训任务,提高社区及乡村卫生人员的执业层次和水平。2010年开始,探索以项目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实施项目合同管理体制,解决基层卫生人员能进能出问题,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十)完善建立全市医药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

1、完成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规划,依托信息软件专业公司,开发适应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和居民健康管理软件,在全市范围内分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工程和市与辖区、市与基层卫生单位互通联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程。

2、2009年完成上述软件的前期研发和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2010年在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和居民健康档案层面全面推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调整强化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负责制定我市与国家、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相衔接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配套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争取及项目督导督察等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医改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完成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调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进社区、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机制改革等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落实各项改革配套资金投入、相关资金管理及项目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重点联系协调自治区财政厅支持我市今明两年实施的重点项目经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基本医疗经费筹资和监管工作,协助卫生局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包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职工医保、城居医保)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5)

一、政府公共卫生支出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支出不足卫生事业是一项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事业,政府应进行必要的投入与管理。然而近年来虽然我国卫生事业费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绝对数在增加,但相对数在减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个卫生事业中的投资一直处于较低的层次,甚至连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都没有达到。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总支出只占世界卫生总支出比重的3%,用世界大约3%的卫生资源去解决世界上22%的人口的健康问题,这无疑是个很大的压力,也会影响医疗卫生项目的效率的提高。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构成了卫生总费用的投入主体,卫生总费用在稳步增长的同时,政府社会卫生支出却在逐步下降,而居民卫生支出却在急速攀升,三者之间比利不协调,存在明显的失衡。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从1980年占卫生总费用的1/5到2003年攀升到的超过1/2,同一时期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却从36.2%下降到17/2%,平均每年降低约1%,见(表1)。这种情况在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的过程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基本卫生医疗方面的过度市场化降低了社会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能力和意愿。财政投入总量的不足和投入主体结构的失衡是导致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绩效低下的重要原因,也带来了城乡医疗水平的差距,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等诸多的问题。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卫生投入结构不合理首先,从卫生事业费的投入结构来看,中央财政支出在卫生事业费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地方财政的支出比重逐年上升。2000年与1999年相比较,中央财政用于卫生事业费的支出占国家财政卫生事业费支出的比重由2.59%下降到1.49%,下降了1.1%。而地方财政用于卫生事业费的支出占国家财政卫生事业费的比重也从1991的97.41%上升到2000年的98.51%。其次,注重医疗机构,对公共卫生与预防保健机构的投入相对较弱。1999年医疗机构的政府补助是预防与妇幼保健机构补助总和的4倍。尽管医疗机构的补助明显高于公共卫生与预防机构,但在医疗机构中政府补助在全部费用中只占少数,在防疫站和妇幼保健站,尽管政府补助相对较少,但占其全部费用近1/3。即用于公共卫生与预防的政府补助虽然少,但在公共卫生与预防保健机构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卫生资源配置存在严重失衡 目前卫生资源配置存在的失衡现象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卫生资源在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配置不均衡。首先,卫生费用分配存在严重的城市倾向。在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总量低,而且城乡之间分配也极不公平。20世纪90年代,虽然城市拥有的卫生总费用只是略高于农村,但因为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所以人均卫生费用在城乡之间差距很大。其次,体现在人力资源上。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中专学历和未接受过专业培训的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分别占53%和36%,在贫困地区比例更大。而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大都是大学学历,而且有一定比例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最后,体现在卫生条件和卫生基础设施上。农村卫生条件差,很多地区乡村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差,经济效益差。1999年农村卫生厕所人口覆盖率只有24%,城市则为68%,安全饮水人口覆盖率农村仅为66%,而城市达到94%。另一方面卫生资源城乡与地区间配置的严重失衡导致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极大。从总体趋势来看,城市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始终在不断改善,而农村各项指标今年来的改进却不容乐观。农村儿童发育迟缓患病率和城市相比,差距由1990年的4.6倍扩大到5.5倍。这说明卫生资源的严重失衡,直接导致城乡和地区间卫生保健水平的差距。

二、公共卫生支出绩效审计的目标

(一)终极目标:健康公平健康公平指每个人都应有公正的机会发挥其全部健康潜能,任何人都不能被剥夺机会。卫生保健公平涉及到卫生服务提供、卫生服务筹资和利用三个方面,均具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的涵义。卫生服务提供中的横向公平是指具有同样卫生服务需求的人可以得到相同的服务,纵向公平是指卫生服务需求多的人比卫生服务需求少的人应获得更多所需的卫生服务。卫生服务筹资公平中的横向公平指具有同等支付能力的人应对卫生服务提供同等的支付,纵向公平指支付能力高的人应当多支付。筹资公平性的本质在于避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卫生利用公平中的横向公平指同等需求的人对卫生服务的利用相同,纵向公平是指卫生服务需求越高的人可以获得高效的卫生服务。可见健康公平是针对卫生服务的供需双方而言的,不仅要求卫生服务的供方应提供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卫生服务,而且要保障居民获取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直接目标:卫生财政能力的均等化和卫生资源配置的均衡卫生财政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税收。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后,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严重不均,形成了卫生财政能力的纵向不均衡。体现在卫生系统主要的事权在地方政府,级次越低的政府财力越低,承担的任务越多。而转移支付制度是消除卫生财政纵向不均衡的重要手段,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采用拨款或补助的形式弥补地方卫生财政缺口,可以实现卫生财政能力的均等化。由于卫生经费的政府投入主要是以地方财政为主,所以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决定了各地的卫生财政能力参差不齐,卫生事业经费投入程度不同。而且各地区之间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环境不同,使各地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或产品所耗费的成本不同,再加之我国财政体制不健全,从而形成卫生财政的横向不均衡。而公共卫生产品具有明显的外部经济特征,所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可以使资金从相对边际效用较低的地区转移到资金需求程度更高、边际效用更高的欠发达地区,实现各地区财政能力的相对均衡,提高财政资金的总体使用效用、增加社会效益和福利。

(三)基本目标:保证居民获取大致相同的基本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临床服务是世界银行在1993年世界发展报告中首先提出的新概念,是指一揽子的基本预防和医疗服务。根据提供服务内容的多少,进一步分为最低限度的及必需的两类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理论界关于基本卫生服务共识:首先是确认获取基本卫生服务是每个居民应有的权利。其次,基本卫生服务仅是当今众多医疗诊治技术中有限的干预措施,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最后,这些干预措施不是随机选取的,而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目标和特定的技术确定的,是政策的决策者、医疗专家和社会公众代表共同选择的。政府必须借助于对卫生方面的财政投入,干预卫生资源的分配,确保低收入人群和脆弱人群能够获得必要的基本卫生服务,在救助的层次上体现公平。

三、公共卫生方面支出绩效审计的内容

(一)公共卫生支出评价的框架 目前,根据各国政府提供公共卫生特殊产品的范围和前述对公共卫生概念和范围的界定,政府提供公共卫生产品的范围应包括:基础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教育与科研。根据对政府公共卫生支出范围的假定,在具体的绩效审计中,将按照如下的层次展开见(图1)。

(二)公共卫生支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公共卫生支出评价指标的设计应遵循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一般应遵循的原则,如重要性、全面性、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之外,根据公共卫生的特点,还应结合公共卫生支出评价自身的特点,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总体性原则。公共卫生支出同政府的其他支出一样讲求社会总体效益,整个过程设计的投入和耗用,不仅涉及公共卫生领域的各个方面和多个环节,也涉及公共卫生固定资产的形成和公共卫生防御能力的增强,同时还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其他部门等。所以,公共卫生支出的评价中,不能仅限于政府支出本身的直接效用,还应从社会经济活动总体出发,把政府资金的支拨与耗用放在提高社会综合卫生素质的过程中进行评价。二是多层次性原则。公共卫生范围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公共卫生支出的多样性,进而形成了公共卫生支出效果的不同层次。评价公共卫生支出效果要从整个政府公共卫生支出总效果、中央政府公共卫生支出效果、地方政府公共卫生支出效果等多角度出发,展开多层次的分析和评价。三是非重复性原则。如果一项评价内容已经在分类指标中得到反映,那么在综合指标中就不应再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指标,以免重复评价,影响结论的科学性。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根据上述公共卫生支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应遵循的原则,结合各层次公共卫生支出的内容,按照指标体系的性质为不同层次的评价内容设置了两类指标,即基础指标和评价指标。前者包括投入类指标、过程类指标、产出类指标和效果类指标;后者包括经济性指标、效率性指标和有效性指标。这两类指标,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综合见(表3)。

(四)公共卫生支出绩效评价的方法为了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理论界和实践部门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质量控制法、调查法、问题解析和碰头会法、统计分析法、访谈法及观察法。本文采用合成指标计分的方法来对政府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即是通过收集数据,对数据进行整理和计算,并将各个指标进行量化处理,然后通过对每个评价指标设置不同权重,根据一定的指数合成方法,计算出评价指标的综合得分,形成量化的评价结果。具体的步骤如下:首先,确定指标权重。德尔菲法。德尔菲法又称专家意见法,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兰德公司和道格拉斯公司合作研究的一种通过有控制地反馈有效收集专家意见的办法。根据指标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由相关专家结合自身经验和分析判断来确定指标权数,通常采用专家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统计分类后,将每个指标进行中为数和上下四份为数的运算,将运算结果再次征求专家意见,最后确定出各类指标的权重。层次分析法。这种多层次分别赋予法可以避免大量指标同时赋权的混乱和失误,提高评价的简便性和准确性。具体步骤是: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关系将评价指标层次化。采用专家咨询或根据研究人员经验判断对同一层次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构建出判断矩阵。假设确定第B层指标的权重,B层指标中的B1、B2、……Bn是隶属于上层指标Ak的下层指标。bij(i,j=l,2…n)表示Bi对Bj相对重要性的数值表现,通常bij取1,2,3,…9及它们的倒数。具体含义以T.L.Saaty的1―9标度法表示见(表4)。对于任何判断矩阵有:bii=1.bij=1/bji;bij>0。判断矩阵的值可以根据客观数据、专家意见、分析者意见综合得出。最后计算各层指标相对权重。计算各指标的权数Wi的公式:bij=bij/∑bkj;wi=∑bij;wi=wi/Zwi

各层指标的权重均可通过同样的方法获得。由于公共卫生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的大类仅有“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类,数量较小,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指标权重,这相对于德尔菲法更为准确。其次,对合成指标和成分数的计算。在确定每个指标的权重后,就可以方便地应用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合成指标的和成分数,计算公式为:指标综合得分=∑Wi×Di/∑wi

其中:Wi、Di分别为测定指标的权重,得分∑Wi=1

四、公共卫生支出绩效提高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支出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劳动力素质的公共医疗卫生产品,在由市场提供存在效率缺失的情况下,政府财政应该尽量发挥其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成为最主要的投入者。为此,要加大财政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的比例,增加公共医疗卫生支出规模。要完善对医疗机构的补助,加大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但要注意的是,医疗卫生供给水平的提高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GDP的增长相适应,其适度的标准是既保证人们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又不致过度消费有限的资源。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6)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浙江省卫生厅、金华市卫生局有关要求,每2年组织一次全市乡村医生考核。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受聘于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三、考核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的单数,由考核委员会成员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1、业务考评

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疾病诊治的开展情况等。

⑵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⑶学习培训情况。参加省卫生厅规划的乡村医生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等情况。

⑷规范服务情况。依法执业、诊疗规范、医疗文件书写和《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等的执行情况。

2、职业道德评定

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五、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乡村医生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也可辅以口头述职。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3、学习培训和业务水平测试。乡村医生在本轮考核期间内须参加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卫生厅培训规划组织的学习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考核委员会审核。

4、职业道德评议。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其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六、考核程序

1、考核前,将书面通知及回执送达需参加考核的乡村医生。

2、乡村医生收到书面考核通知后在回执上签字。回执由卫生行政部门保存。

3、考核委员会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在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后,应将考核情况报考核委员会。

4、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5、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6、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7、考核委员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注1: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名乡村医生仅能暂缓考核1次,暂缓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注2: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⑴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4、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

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八、监督管理

1、卫生局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公布乡村医生考核结果。

2、卫生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总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考核工作总结等上报金华市卫生局,由金华市卫生局汇总后报省卫生厅备案。

3、省卫生厅、金华市卫生局对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方案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改正。

九、工作安排

1、考核准备、动员与通知;

2、个人述职;

3、考核小组考评;

4、考核小组评鉴;

5、考核委员会审核;

6、公布考核结果与复议;

7、总结归档。

十、2009年第一周期具体工作安排

1、考核准备、动员与通知:7月15日前完成。

2、个人述职:7月30日前完成。乡村医生按照考核要求,结合考核周期内个人德、能、勤、绩的实际状况,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填写《乡村医生考核表》,进行自我评议。

3、考核小组考评:7月30日前完成。考核小组应认真开展业务水平测定和职业道德评定,深入各村认真听取村干部和村民对乡村医生的评议意见,搞好满意度调查。

4、考核小组评鉴:8月15日前完成。考核小组根据乡村医生个人总结、职业道德评定、业务考评结果等,在充分讨论后,提出评鉴意见,确定被考核乡村医生的初步考核等次,报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7)

卫生总费用即医疗卫生总支出(Total Health Expenditure,THE)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为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所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货币表现。

一、我国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一)中国卫生总费用呈逐年上涨趋势,但在世界上仍然处于落后位置

据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统计显示:197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来源法)为110.21亿元,2009年为17541.92亿元,总额的增长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及人口增长有关。我国人均卫生总费用由1990年的65.37元上升到2010年的1486.98元,呈逐年上涨趋势,但是国家人均卫生总费用明显低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美国2008年国家人均卫生总费用为7538美元,中低收入国家捷克2007年国家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625.8美元,古巴916.8美元。

全国卫生总费用仅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0.97%上升到2010年的5.01%,但是全国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低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美国2007年达到15.7%,阿根廷2007年达到10%,越南2007年达到7.1%。

(二)从来源法看三大项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变化

1、政府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偏低,该比例先升再降后升

1978-1984年政府在扩大公共卫生支出,1978年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32.16%, 1982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38.9%。

1982年后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不断下滑,1985-1991年用改革国企的模式改革医院,只给政策不给钱。199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要求医院 “以副补主”,卫生系统围绕政府主导还是市场改革进行争论。2000年,国务院公布《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医改市场化,伴随分税制的改革,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及不重视医疗卫生投入,导致2000年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15.47%(历史最低水平)。

2003年非典后该比例逐步提高,2005年,国务院医改评价报告中称“我国医改基本不成功”,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因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居民综合健康指标没有明显的改善。原因在于医疗服务逐渐市场化、商品化,政府对卫生医疗事业的主导不足、投入不足。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新医改方案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构成,新医改于2008年开始启动,政府主导地位重新被重视,2010年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升到28.56% 。

2、居民个人现金卫生在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过高,该比例先升后降

1978年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20.43%,该比例随后逐年上升,2001年上升到历史最高水平59.97%,使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穷”成为当时特别突出的社会问题。之后随着政府加大卫生投入,2010年该比例逐年下降至35.5%。但是,许多专家认为个人支付比例应降低到30%以下才合理。

3、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先降后升

改革开放之初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47%,2001年下降到历史最低点的24%,随后缓慢上升,2005年大约为30%,2010年提升到35.9%。

(三)从机构法看卫生总费用的流向情况

1、医疗费用相对公共卫生费用过高

从机构流向法看,1990年全国医疗费用(包括医院费用、门诊机构费用、药品零售机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79.13%(其中:医院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56%,门诊机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20.9%和药品零售机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2.23%),而公共卫生费用(包括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费用、其他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20.87%。2010年全国医疗费用(包括医院费用、门诊机构费用、药品零售机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80.79%(其中:医院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61.61%,门诊机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9.47%和药品零售机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9.71%),而公共卫生费用(包括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费用、其他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19.21%,反映了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医疗,轻卫生,轻预防”的问题。

2、医疗费用大部分流入城市医院,城乡人均总费用的差距大

医疗费用有很大部分流向医院,1990年城市医院费用占医院费用的58%,2009年该比重则提高到66%。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8)

一、考核小组

二、考核办法

实行首席考核员制度,卫生局考核监督小组根据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实际需要,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考核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010年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及考核人员。

根据基本和重大(专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对照任务书内容,由首席考核员负责制定相关项目考核细则,由卫生局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评分办法,汇总项目考核成绩,提交项目考核报告。

三、考核对象

(一)十三家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专科医院以及市属卫生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

四、考核依据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3.2010年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4.《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

5.《市卫生局2010年工作要点》

五、考核时限与准备

1.考核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期间的各项基本、重大(专项)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落实情况。

2.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要求,11月8日前完成自查评估。

六、考核内容

(一)资料考核

1.各单位准备好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总结、自查结果;对服务站、责任医生及公共卫生联络员每月及年度考核结果;各村社区人口数、户数、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花名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报表资料(以上材料统一交考核组)。

2.按照《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整理好有关资料。

3.职能部门季度考核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专项督查通报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考核:

从第三轮已实施健康体检的行政村中,随机抽取院内、外各2名社区责任医生,考核责任医生工作完成情况,现场抽查职能部门督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满意度考核。

七、考核安排:

(一)考核分三组,由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镇街中心卫生院,每个单位半天;第二阶段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每个单位半天。

(二)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5日对考核人员由卫生局组织培训,统一标准;

11月16日—21日为分组考核时间,具体对单位考核时间由各组长提前通知;

11月23日前各首席考核员将考核成绩和考核报告上报局医政科、卫监疾控科,医政科及卫监疾控科进行整个考核成绩再汇总,写出各块总结报告,11月25日前由医政科将2010年年度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总结报局考核领导小组。

八、考核要求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9)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建设和谐、健康和放重地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的原则。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重心,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发挥政府和社会两种力量,优化配置卫生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卫生事业发展之路。

(二)坚持重点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并举的原则。在巩固发展城区医疗卫生中心地位的同时,突出发展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三)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发展卫生事业要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相协调,注重卫生事业发展的平衡性和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坚持质量与效益同步提高的原则。改革卫生事业发展模式,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外延扩充到内涵发展,合理规划和构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的全面提高。

(五)坚持“大卫生”观念的原则。把狭隘的医疗卫生服务转变为社会性、全局性的卫生行为,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对卫生工作的参与度,促进与此相关的多部门配合协调,促进社会人群共同参与。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立健全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适应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缩小城乡和不同人群享有卫生服务的差距,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快建立健康保障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明显提升,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实行多渠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方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高覆盖,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不断增强卫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使全县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卫生服务的方便性和公平性得到持续改善。

到2020年,建立更加规范、协调、效率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人民群众更加充分享受卫生改革发展成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大幅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健康指标

到2015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出生缺陷率控制在7‰以下。

到2020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5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出生缺陷率控制在6‰以下。

(三)主要工作目标

到2015年,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公共卫生信息体系,提高疾病的检测检验服务能力;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和县结核病防治所业务综合楼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1个符合国家标准的村卫生室;2012年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机1台,2015年县中医院购置核磁共振机1台;启动县区域化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城乡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5%;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40/10万以内;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100%;艾滋病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8%以上;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3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0.8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卫生监督覆盖率城区达到100%,农村达到95%以上;卫生知识普及率城市居民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0%以上;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卫生行风满意率85%以上。

到2020年,城乡合作医疗力争实现覆盖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100%;艾滋病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8%以上;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5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1.0人;卫生监督覆盖率城区达到100%以上,农村达到97%以上;卫生知识普及率城市居民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0%以上;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卫生行风满意率9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继续改善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条件,不断培养专业技术业务骨干,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健康教育、结核病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县疾控中心功能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建立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网络。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逐步在乡镇(街道)实行委托执法,乡镇级设置卫生监督员,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建立卫生监督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和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执法。加大《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实施力度,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不断净化医疗市场,保证治病用药安全。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到2015年,建立规范、科学、有序的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管理体制。建立畅通、快速、准确、标准统一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反应、控制、救治、监督和指挥决策能力。

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县妇幼保健院功能建设,强化妇幼保健综合管理职能。实施“双降”(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工程,建立产科急救体系。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动员群众参与婚前医学检查,力争政府专项经费实行婚前检查。建立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发生。

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建立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支点的医疗救治体系。在加强120急救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加强对县属医疗单位和中心卫生院的急诊科建设,组建队伍,配置设备,科学管理。坚持平战结合,既在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满足日常的医疗服务需求,又能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治能力。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加强医疗救治队伍建设,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效率,逐步建立管理属地化、指挥一体化的医疗救治管理体系。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全面加强传染病特别是重点传染病和新发现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高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将总的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切实抓好计划免疫工作,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抓好流动人口儿童的“七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深入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重点抓好肿瘤、高血压、精神病、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综合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早期诊断和病人规范化管理。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有计划有步骤地整合地名卫生院。进一步健全村级卫生服务网络,按卫生部有关标准全面完善村卫生室建设,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和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逐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矛盾,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常见病不出乡镇”。

加快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加大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力度,创造优惠条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卫生机构就业,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稳定农村卫生队伍,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进一步落实卫生支农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区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稳定并完善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加强对卫生支农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评价,确保取得实效。从政策上鼓励和保证城区医务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医疗、义诊和健康宣传、咨询活动。探索县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轮流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增强基层医疗技术力量。

继续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建立和健全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农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调整现有卫生资源,提升使用效益。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规范公立医院收支管理,确保公益性质,扭转盲目追求经济收入的倾向。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发展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机构布局合理,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人员专业素质高,服务优质,运转机制灵活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完善县属医疗单位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强以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诊疗服务水平,综合运用医保、价格、转诊等调控手段,促进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等基本医疗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

(四)实施中医“名牌”战略,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进一步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以加强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作用为核心,完善中医医疗保健体系建设,特别是大力推进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中的应用,继续巩固提升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村卫生室中医技术水平,健全农村中医药服务三级网络,积极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加强县中医院龙头单位建设。完成县中医院北部新区迁建任务,按三级中医院标准建设县中医院,推进县中医院国家示范中医院建设,建设1-2个国家重点专科和5个市级重点专科。

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一批名中医和农村中医药学科带头人。

坚持继承与创新,积极推进中西医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急救和保健能力,提高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应急救治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

实施卫生人才培养工程。贯彻实施《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加强卫生人才建设,逐步建设一支规模相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要的卫生人才队伍。在规划期内为每个基层卫生院培养1名临床医师、传染病医师、妇幼保健医师、护士、检验和影像专业人员;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名全科医师。力争2015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心卫生院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达到60%;到2020年末达到80%。乡镇(地名)卫生院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数达到职工总数的70%,到2020年末达到80%。个体医生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数到2015年达到80%,2020年末达到95%,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者达到100%。到2015年,4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要接受正规化、系统化的医学教育,80%以上达到医学中专水平,20%以上达到医学大专水平,到2020年末全部达到医学中专水平,25%人员达到医学大专水平,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者达到30%。

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将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聘用和执业再注册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到2015年,培养专家型医师、学科带头人达到临床医师的10%,到2020年,达到20%。完善继续医学教育人数达到100%。

(六)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创卫”成果

巩固部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引导群众大力开展庭院和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创建一批卫生示范村和示范户,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健康宣传,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七)加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

积极推动医德医风建设,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社会监督,开展行风评议。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公立医院的管理,端正办院方向,明确服务目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重点项目

(一)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设置病床800张,共计划用地180亩,建成时需净增700人。项目总投资33200万元左右。

(二)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594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3777平方米;设备配置和人员按三级乙等医院规模配置。工程总投资约1.7亿元。

(三)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县传染病医院占地8亩,建综合业务用房6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设置病床100张,总投资2000万元。

(四)县第二人民医院二甲医院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占地15亩,扩建综合业务用房15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新增病床200张,总投资5100万元。

(五)县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县卫生监督所占地10亩,建综合楼8000平方米,配置相应设备,总投资3000万元。

(六)县第四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房屋建设15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

(七)县老年康复医疗中心。占地150亩,建综合业务用房40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总投资15700万元。

(八)县精神卫生托养中心。征地30亩,建综合业务用房132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设置病床200张,总投资7000万元。

(九)县乡镇卫生院扩能建设。改扩建业务综合用房154634平方米,总投资13425万元。

(十)县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占地6亩、培训中心综合用房6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

(十一)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用地40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

(十二)县疾病检验及监测中心。改扩建疾病检验及监测中心业务用房4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

(十三)三峡库区消落区修复(人群传染病源控制)系统。主要建设内容:消落区病媒生物监测、控制仪器设备、工作经费。总投资30122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强化县、乡(镇)两级政府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责任,尤其要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卫生事业的各项政策,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政策和措施,把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10)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8. 081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8- 0132- 04

众所周知,我国各个地区之间长期以来都存在着,较大程度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在医疗卫生领域,各类医疗资源的非均衡性配置,也历来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然而,当前为了有效地增进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有必要更为清晰地展示现阶段我国各个地区之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差异性。为此,本文将通过聚类分析来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比较和总结。

1 现阶段各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及分析方法说明

利用国家卫生部门的公开统计资料,我们将“医疗卫生机构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机构床位数”“医疗保健支出”“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以及“人口总数”和“GDP总量”等,作为表征地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水平的变量,在SPSS软件中设定变量属性并输入相关数据后进行“系统聚类分析”。表1首先对上述有关变量和数据进行了整理,从而比较直观地反映了各地区的资源状况。

由于各个变量的量纲存在差异性,所以在进行聚类分析之前,我们对相关的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表2给出的是相关系数矩阵,依据具体的变量之间相关系数的大小,其实就可以初步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内容,如“医疗卫生机构数”“卫生机构床位数”以及“卫生技术人员数”3个变量,与“地区人口总数”之间的相关程度是很高的,另外“卫生技术人员数”和“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之间,也是具有较高的相关程度的。显然,这是因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总量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2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地区聚类过程

紧接着,我们就利用已经做过标准化处理的数据,进行聚类分析。我们选择了输出每一阶段聚类的结果和树状聚类图,并且不指定聚类的个数。最后,我们先采用的聚类方法是“类平均法(Between-group linkage”,所得到的相关结果见表3和如图1所示。表3中,Coefficients为“聚合系数”,第2、3列表示被聚合的类,第一阶段时(即stage为1)第5个地区(内蒙古)和第7个地区(吉林)被聚合为一类。

3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地区聚类结果

通过图1我们可以由分类的个数得到分类的具体情况。例如,假如我们选择分类数为4的时候,我们可以从距离为5~10处向下观察,所得到的分类结果是这样的:

{第1类:内蒙古、吉林、天津、上海、安徽、湖北、江西、广西、福建、云南、贵州、甘肃、新疆、重庆、山西、陕西、黑龙江、辽宁};

{第2类:青海、宁夏、海南、};

{第3类:北京、浙江};

{第4类:河北、河南、湖南、四川、山东、广东、江苏}。

显而易见的是,这样的地区分类结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例如,第3类和第4类中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属于我国东部和中部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区,其所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也比其他地区丰富。其中第3类中的北京地区,无论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还是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的。如北京“每千人口卫生人员数”指标就是全国最高的,在“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方面,也是如此。同时,第2类中的青海、和宁夏等地区,则显然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其所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也相对更为稀少。同时,根据表1汇总的结果看,这4个地区所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也是全国最少的。为此,在现阶段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显然有必要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重点帮助医疗资源稀缺地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

主要参考文献

[1]余宇新,杨大楷. 我国医疗资源配置公平性的理论与实证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8(6):160-163.

[2]朱航辰. 我国医疗资源配置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职业时空,2009(5):32-33.

[3]段建华,齐艳珍. 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原因及应对策略[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9(10):105-106.

公卫医生个人总结篇(11)

1.1资料来源

数据来自2006-2012年《广东省卫生统计年鉴》,包括广东省及各市的卫生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区域数据根据上述年鉴相关数据整理得出。

1.2研究方法

1.2.1区域划分

以《广东统计年鉴》在统计各区域主要指标时的划分标准为依据,将全省21个地级市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为四个区域,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汕尾、揭阳4个市,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3个市,粤北地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5个市,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个市。

1.2.2泰尔指数(Theilindex)

泰尔指数是1976年由荷兰经济学家H.Theil提出,广泛应用于测量并评价某地域各种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目前已有学者运用这一指数研究重庆[1]、新疆[2]、甘肃[3]乃至全国[4]的卫生资源配置公平性状况,相关理论的运用成熟可靠。采用泰尔指数评价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不仅可了解广东省各类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总体公平性,还可测量广东省内不同区域间和区域内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根据泰尔指数的测算原理,泰尔指数越小,说明公平性越好,反之越差。

各区域内部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泰尔指数为:

其中Pia为a地级市人口数占i区域总人口数的比重,Ei和Ea分别为i区域和a地级市的人均卫生人力资源数。

各区域间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泰尔指数为:

其中Pi为各区域人口数占全省总人口数比重,Ri为各区域卫生人力资源数占全省卫生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

则全省总的泰尔指数T为:

通过计算各区域内及区域间的差异贡献率,可反映全省总体不公平性的主要原因及影响程度。

区域内差异贡献率=Pi*Ti/T

区域间差异贡献率=TL/T

2结果与分析

2.1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的总体情况

2.1.1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总量的现状

至2012年底,广东省卫生总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620173人、510288人、192107人、197256人,各类卫生人力资源总量较大,但分析2012年广东省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力资源拥有情况可发现,2012年广东省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力资源除注册护士数外,其余均低于全国水平,此外,各区域间差异明显,珠三角地区的每千人口拥有量远远高于粤东西北地区的水平,也比全省及全国水平好,粤东地区仍明显落后于全国水平。从区域总量来看,广东省卫生人员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占全省卫生人员的65.49%,粤东地区的总量最少,仅占全省的9.58%。

2.1.2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的结构分布情况

从学历结构上看,广东省卫生人员主要集中在本科及大专学历,全省仅有5.0%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在研究生及以上,执业医师拥有最大比例的高学历人才,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分别达11.1%和39.6%;值得关注的是,2012年注册护士仍主要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为主,仅有10.0%的人员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高学历护理人才极为缺乏,仅占总量的0.1%。从职称结构上看,初级职称的卫生人力资源是当前的主体,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注册护士中初级卫生人力资源分别占64.4%、53.5%、77.3%,全省仍有11.3%的卫生技术人员没有职称,高职称卫生人员在执业医师这一群体中所占比例高于注册护士,全省有17.7%的执业医师具有高级职称。从地域分布来看,高学历、高职称卫生人力资源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与非珠三角地区差距悬殊。

2.2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分析

2.2.1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总体均衡性分析

2006~2012年广东省各类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总的泰尔指数均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图1),各年度数值高(公平性差)于辽宁省[5,6],但低(公平性好)于重庆市[7]同期数据。从年度变化趋势可见,新医改前广东省各类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性逐年加剧,新医改之后得到明显改善。此外,在各类卫生人力资源中,执业医师的总泰尔指数值最小,而注册护士分布的均衡性最差,至2012年,注册护士的总泰尔指数值仍达到0.0433。

2.2.2区域间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均衡性分析

从图2中可看出,各类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区域间差异呈先升后降趋势,2009~2010年减小的幅度尤为明显,可能是由于新医改初期政策调整力度大,政策效果释放显著造成,新医改之后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区域间差距逐渐缩小,区域间配置有所优化。

2.2.3区域内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均衡性分析

从图3中可看出,2006~2012年各类卫生人力资源区域内泰尔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近7年来广东省各区域内部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公平性逐步得到改善,各区域内部配置不断优化。

2.2.4泰尔指数的贡献率分析

从表4中可看出,除执业医师在2010年之后区域间差异贡献率小于区域内贡献率外,各年份其他卫生人力资源分布区域间差异贡献率均大于区域内贡献率,说明区域间差异是影响广东省各类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总的泰尔指数的主要因素。

3讨论与建议

3.1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每千人口拥有量低,卫生人力资源结构有待优化

虽然广东省各类卫生人力资源总量较大,但每千人口拥有量不足,大部分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粤东地区仍远远落后于全国水平,即使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和医护比略高于全国水平,但医护比与全球1:2的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1:4的水平相比[8],存在明显差距,护理人员短缺严重。2006年以来广东省各类卫生人力资源总量得到稳步增长,但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需要加大财政、教育等方面投入,稳定卫生人员队伍并不断壮大。而在卫生人力资源的学历、职称结构上,一般认为橄榄型的卫生人力资源学历、职称结构较为合理[9],目前广东省的卫生人员以大专及以下学历和初级职称为主,高学历、高职称卫生人员不足,在非珠三角地区表现更为严重,而在不同类型卫生人力资源中,执业医师的学历、职称结构优于注册护士,这与当前重视医疗技术、忽视护理质量的大环境有关。广东省应加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等力度,在待遇和提供良好的行医环境等方面出台相应措施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从内部培育和外部引进两方面入手,提高高学历、高职称卫生人力资源的比例,此外,应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欠发达地区更多倾斜,不断优化广东省的卫生人力资源队伍。

3.2区域间差异是导致配置不公平的主要原因,新医改之后有所改善

从总体上看,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的布局并不合理,各区域间差距明显,大部分卫生人力资源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州和深圳,这一区域拥有全省大部分三级医院,卫生人力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占据绝对优势,且这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较高,各类卫生人力资源拥有更多的晋升、进修机会,待遇也较其他区域好,更能吸引并留住各类卫生人才,而在粤东西北地区,各类卫生人力资源仍然比较匮乏,甚至明显低于全国水平,非珠三角地区的卫生人员在晋升、待遇、进修等方面不及珠三角地区,医疗水平也明显落后,较难吸引各类卫生人才,这导致了广东省卫生人力资源布局出现“马太效应”现象,即“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区域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各类卫生人力资源区域间配置越来越不均衡。这一现象在新医改之后有所改善,特别是在2010年改善明显,这可能与广东省在2010年推出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培训1万名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招聘1千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和1千名执业医师等政策有关[10],粤东、粤西地区在这一时期各类卫生人员增长较快,但区域间差异仍未得到有效改善。这提示卫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卫生区域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运用“看得见的手”,通过行政干预手段,克服“市场失灵”,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水平地区的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制定有针对性政策,引导卫生人力资源在区域内和区域间合理配置,逐渐缩小地区差别、城乡差别,采取增量调控手段,重点提高非珠三角地区各类卫生人员总量,改善区域间卫生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相对公平些[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