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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准则心得体会大全11篇

时间:2022-11-11 23:31:49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以后,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xx.2014年是xx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xx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2)

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了“加强各级纪委自身建设,树起严格自律标杆”的明确要求,这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做出的庄严承诺。承诺易,践诺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学习,严格自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在讲政治上自律,对党绝对忠诚。“禄厚恩深何以报,惟当努力罄忠诚。”做严格自律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担当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质来坚守。一是维护核心地位要坚定不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我们要深刻认识核心意识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讲政治的基本要求,就是坚决维护核心;讲大局的突出表现,就是坚决服从核心;讲看齐的根本标准,就是坚决向核心看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带头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带头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二是严肃政治纪律要坚强有力。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委各项工作任务之首。对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对传谣信谣、制造事端的,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的,对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对重大事项该报告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三是落实上级部署要不折不扣。要在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德、行动上高度自觉,以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尤其要抓住“关键少数”,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在敢担当上自律,不辱神圣使命。“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和戒尺,盯紧省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撸起袖子,挺起脊梁,聚焦主业主责,敢于担当亮剑,做时代的劲草真金。一是要有愿担当的自觉。想担当、愿担当,体现的是党性的坚定,内心的主动。纪检监察干部要让担当成为一种自觉追求,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以敢于担当的信念,听从责任和使命的召唤;要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做到感情上真诚认同、政治上坚定信仰、行动上自觉践行,切实履行好赋予的神圣职责。二是要有敢担当的气魄。“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是对担当精神做出的精辟概括。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敢”字当头,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奋勇向前,拥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政治勇气,时刻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面对政治重托甘于奉献,面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勇于斗争,面对工作失误敢于担责,真正做到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要有能担当的本领。敢于担当需要真本事、真本领。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实践性强,不仅需要全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过硬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科学、系统、深入、全面地学习,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做到学思践悟,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应付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破解工作难题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在守纪律上自律,打造铁的队伍。“正人者必先正己,执纪者更要守纪。”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落实和践行党规党纪。一是把权力关进“铁笼子”。《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和工作规范,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制度化体现。我们要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不断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措施和新途径,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执纪审理和处置执行等监督执纪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织密系统内的“制度铁笼”,用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给干部戴上“紧箍咒”。监督者必须在监督下履职,“打铁人”必须严守铁的纪律。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省纪委“五个不准”纪律要求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积极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措施和新途径,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让执纪者成为遵规守纪的模范,让“打铁人”成为“铁打的人”。三是刀刃向内避免“灯下黑”。为了在全市党员干部面前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我们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管理,明确提出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严格问责”,既要做维护纪律的卫士,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要坚决清理门户,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掩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过硬队伍。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之我见(2)

时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逐字逐句逐条学原文、读说明、作对比,我对《准则》《条例》和《规则》有了更深的理解、认识、和感受,也要借此次学习契机,把党纪条规刻印在心上,把纪律规矩渗透到血液里,着力于“五讲五做”砥砺作风,躬身践行。

讲忠诚,做信仰坚定的人

信仰好比“定海神针”。有信仰的人才能稳得住心神、站得住脚跟、挺得直腰杆。没有信仰的人就好比一个盲人,永远走不出人生“迷宫”,甚至步入歧途。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具备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行使命。

讲学习,做“能征善战”的人

孔子云:“不学诗无以言”。纪检监察干部是手握纪律“钢尺”的人,如果连自已都不知道尺子尺寸多少,又怎样去衡量别人?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虽然有收尾,但“学习”二字永远没有终点。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对《准则》《条例》和《规则》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追求,平时少一点酒酣耳热,多一点伏案而思,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要大力营造学习的风尚,使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在学中熔铸信念、淬炼党性、提升本领,打造信念坚定、能征善战的执纪“铁军”。

讲纪律,做敬畏规矩的人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打铁的人”要做“铁打的人”,更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标杆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做人处事、监督执纪,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要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履职尽责,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成长进步。要严防“灯下黑”,把自已摆进党纪党规的“框框里”,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和《规则》,严格按照省纪委任正晓书记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五个不准”纪律要求,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讲“修身“,做永葆初心的人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3)

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了“加强各级纪委自身建设,树起严格自律标杆”的明确要求,这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做出的庄严承诺。承诺易,践诺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学习,严格自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在讲政治上自律,对党绝对忠诚。“禄厚恩深何以报,惟当努力罄忠诚。”做严格自律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担当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质来坚守。一是维护核心地位要坚定不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我们要深刻认识核心意识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讲政治的基本要求,就是坚决维护核心;讲大局的突出表现,就是坚决服从核心;讲看齐的根本标准,就是坚决向核心看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带头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带头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二是严肃政治纪律要坚强有力。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委各项工作任务之首。对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对传谣信谣、制造事端的,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的,对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对重大事项该报告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三是落实上级部署要不折不扣。要在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德、行动上高度自觉,以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尤其要抓住“关键少数”,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在敢担当上自律,不辱神圣使命。“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和戒尺,盯紧省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撸起袖子,挺起脊梁,聚焦主业主责,敢于担当亮剑,做时代的劲草真金。一是要有愿担当的自觉。想担当、愿担当,体现的是党性的坚定,内心的主动。纪检监察干部要让担当成为一种自觉追求,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以敢于担当的信念,听从责任和使命的召唤;要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做到感情上真诚认同、政治上坚定信仰、行动上自觉践行,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二是要有敢担当的气魄。“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是对担当精神做出的精辟概括。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敢”字当头,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奋勇向前,拥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政治勇气,时刻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面对政治重托甘于奉献,面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勇于斗争,面对工作失误敢于担责,真正做到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要有能担当的本领。敢于担当需要真本事、真本领。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实践性强,不仅需要全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过硬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科学、系统、深入、全面地学习,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做到学思践悟,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应付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破解工作难题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在守纪律上自律,打造铁的队伍。“正人者必先正己,执纪者更要守纪。”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落实和践行党章党规党纪。一是把权力关进“铁笼子”。《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和工作规范,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制度化体现。我们要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不断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措施和新途径,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执纪审理和处置执行等监督执纪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织密系统内的“制度铁笼”,用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给干部戴上“紧箍咒”。监督者必须在监督下履职,“打铁人”必须严守铁的纪律。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省纪委“五个不准”纪律要求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积极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措施和新途径,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让执纪者成为遵规守纪的模范,让“打铁人”成为“铁打的人”。三是刀刃向内避免“灯下黑”。为了在全市党员干部面前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我们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管理,明确提出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严格问责”,既要做维护纪律的卫士,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要坚决清理门户,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掩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过硬队伍。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之我见(2)

时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逐字逐句逐条学原文、读说明、作对比,我对《准则》《条例》和《规则》有了更深的理解、认识、和感受,也要借此次学习契机,把党纪条规刻印在心上,把纪律规矩渗透到血液里,着力于“五讲五做”砥砺作风,躬身践行。

讲忠诚,做信仰坚定的人

信仰好比“定海神针”。有信仰的人才能稳得住心神、站得住脚跟、挺得直腰杆。没有信仰的人就好比一个盲人,永远走不出人生“迷宫”,甚至步入歧途。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具备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行使命。

讲学习,做“能征善战”的人

孔子云:“不学诗无以言”。纪检监察干部是手握纪律“钢尺”的人,如果连自已都不知道尺子尺寸多少,又怎样去衡量别人?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虽然有收尾,但“学习”二字永远没有终点。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对《准则》《条例》和《规则》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追求,平时少一点酒酣耳热,多一点伏案而思,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要大力营造学习的风尚,使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在学中熔铸信念、淬炼党性、提升本领,打造信念坚定、能征善战的执纪“铁军”。

讲纪律,做敬畏规矩的人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打铁的人”要做“铁打的人”,更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标杆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做人处事、监督执纪,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要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履职尽责,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成长进步。要严防“灯下黑”,把自已摆进党纪党规的“框框里”,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和《规则》,严格按照省纪委任正晓书记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五个不准”纪律要求,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讲“修身“,做永葆初心的人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4)

准确把握新《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特点,真正做到内化于心

新《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准则》是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和道德情操,阐明了正确处理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的行为规范,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和良好家风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此次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突出执政党特色、严肃党纪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特点之一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特点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一是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科学判断形势,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

二是彰显了中央主动顺应形势发展、不断改进制度设计的革新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体党员为规范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范,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创新经验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是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最新要求。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使纪律和法律同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xx同志在浙江召开修改《条例》座谈会时也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一方面,坚持正面倡导,树立道德高线,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开列负面清单,划清纪律底线,对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再重复,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真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国税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凝心聚力服务好税收事业这个主业,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税户、服务好大局,为全县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各分管单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123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全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对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规范要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对新《条例》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20xx年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格式模板二中国共产党中央最近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的伟大工程,是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城投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党员,好干部。

20xx年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格式模板三通过党风党纪整顿活动中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认识到,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xx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xx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

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5)

一、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我是一个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基层财政干部,从事财政工作有三十多年了,在工作中往往注重抓工作任务完成,对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尤其不足,导致党性不够强。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今后要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一心一意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

二、做好工作,坚守个人干净。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财政干部,多多少少手里握着一定权力,面对各种诱惑,要坚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人生信条和终身尊崇。要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多积尺寸之功,时常修枝剪叶,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为民谋利,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涉农补贴的发放,涉农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的整治等等。我们要尽力做好,要勇于担当,要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坚持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具有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要敢于正视"最坏情况",善于解决"最难问题",积极争取"最好结果",把全部智慧和心力用在谋事干事上,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要始终保持一股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闯劲、冲劲、韧劲,竭忠尽智地多办一些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真心点赞的实事、好事、正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50字(二)

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树立党章全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新《准则》、《条例》必将对我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自己的研读、所务会的集中学习、多场所的认真倾听,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主动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将新《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脑中有纪,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一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不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服从组织的调动、交流,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汇报,遇组织函询时,如实回答,在选举活动中不拉票、不助选。

三是依法执行廉洁纪律。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配偶、子女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买卖股票;不占用公私财物;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四是维护保障群众纪律。坚决执行中央涉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不借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依照政策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如实向上级检查单位汇报;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宜。

六是从严要求生活纪律。勤俭节约,不生活奢靡、不贪图享受、不追求低级趣味;维护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管好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50字(三)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6)

一、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我是一个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基层财政干部,从事财政工作有三十多年了,在工作中往往注重抓工作任务完成,对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尤其不足,导致党性不够强。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今后要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一心一意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

二、做好工作,坚守个人干净。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财政干部,多多少少手里握着一定权力,面对各种诱惑,要坚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人生信条和终身尊崇。要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多积尺寸之功,时常修枝剪叶,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为民谋利,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涉农补贴的发放,涉农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的整治等等。我们要尽力做好,要勇于担当,要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坚持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具有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要敢于正视"最坏情况",善于解决"最难问题",积极争取"最好结果",把全部智慧和心力用在谋事干事上,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要始终保持一股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闯劲、冲劲、韧劲,竭忠尽智地多办一些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真心点赞的实事、好事、正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50字(二)

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树立党章全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新《准则》、《条例》必将对我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自己的研读、所务会的集中学习、多场所的认真倾听,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主动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将新《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脑中有纪,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一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不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服从组织的调动、交流,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汇报,遇组织函询时,如实回答,在选举活动中不拉票、不助选。

三是依法执行廉洁纪律。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配偶、子女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买卖股票;不占用公私财物;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四是维护保障群众纪律。坚决执行中央涉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不借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依照政策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如实向上级检查单位汇报;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宜。

六是从严要求生活纪律。勤俭节约,不生活奢靡、不贪图享受、不追求低级趣味;维护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管好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50字(三)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7)

一、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规范自己廉洁从政行为

《准则》是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和道德情操,阐明了正确处理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的行为规范,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和良好家风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是规范、是工作指南、更是座右铭,通过学习,让我增强了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规范自己廉洁从政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分管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通过学习条例,充分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8)

一、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大力提升党性修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准则》既立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方面,对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必须”的共性要求,又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别制定具体规范,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和要求。《条例》把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央颁布实施新的《准则》和《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是我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次有利契机,也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难得机遇。以两部党内法规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净化全区各级党组织,提升全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夯实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基础,从而带动全区经济建设、依法治区、司法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平安建设等各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区深入实施“五合战略”,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强大的工作动力。

二、认真领会《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全面提升政法队伍满意度

《准则》和《条例》既有对党性原则的高扬,又有对职业操守的恪守,还有对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的规定,将道德规范和纪律戒尺从公领域拓展到私领域,从个人行为延伸至家庭生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树立了新标杆,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三严三实”的本质要求,既具有强大激励导向作用,又具有十分严格的约束效应。

“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要时时处处以《准则》和《条例》为镜,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共同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出贡献。

全体政法干警要按照中央、市委、区委的要求,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同时,全区政法各部门要结合2016年中央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全面提升政法机关司法公信力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9)

我将始终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学习,我觉得《准则》对于每一个党员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认真学习,牢记在心。

我将始终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我将始终以《准则》为契机,醒己律人 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将始终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 我们每一位党员,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在__工作已有快三个月的时间了,我想通过这次学《条例》、守《准则》学习,能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进一步的提高。

一是努力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是努力把坚守《准则》《条例》和开拓创新相结合。每一个党员必须坚守《准则》《条例》,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三是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社会竞争。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10)

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 曹立军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三个一律"、"一线工作法"等,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体现于绩

长沙县委书记、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杨懿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就县级基层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全覆盖抓学习、全过程建制度、全身心担主责。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式宣教平台,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县委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坚持高线守住底线

宁乡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宁乡县委书记 谭小平

对宁乡这样一个经济大县、党员大县、干部大县而言,要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必须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及平台公司规范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市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范焱斌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当好推动者。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除了要守住纪律底线之外,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委还要推动新《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抵制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环节的不正之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 落实主体责任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卢鸿鸣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委书记,必须强化三种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篇(11)

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50字(二)

中国共产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迅速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让《准则》和《条例》尽快落地生根。

启示一: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启示二:查摆纪律突出问题,明确树立标杆戒尺。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启示三: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管党治党"铁笼"."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铁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从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