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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申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2-10-13 10:57:28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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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是一所全日制中心完小,近年来学校在县教育局、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同志“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2年度被评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示范校”后,我校决定以此殊荣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全力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全校师生精诚合作、艰苦创业,争创“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示范校”。现将我校这一年来的平安和谐校园示范校建设成果及取得了的一系列成绩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健全的学校规章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部署阶段工作。班子坚持集体领导,坚持会议决策,实行校务公开。创建活动组织健全,成立了金斗营中心小学创平安和谐校园示范校领导小组,由校长候桂珍同志亲自任组长,出台了一系列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示范校活动计划方案,条块清楚,落实得力。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我校确定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与各处室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教职工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全校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增强了每一个干部教师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调动干部教师职工重视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并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能全身心投入学习。

三、措施有力,制度规范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2)

区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现有教职工17名,7个教学班,学生329名。一年来,学校不断加大“和谐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坚持“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强化建设、注重时效”的思路,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以培育“四有”新人为宗旨,以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为重点,以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和谐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推动了学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将所做的具体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一、抓重点工作,夯实“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

1、抓组织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法制副校长任副组长,所有老师为成员的“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二是进一步理顺学校各方面方面的关系,建立“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层级管理系统,建立了相应的治安、防火、调解、帮教、法制教育、学困生转化、环境整治等小组,加强整体系统的协调控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明确各方面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目标一致,互相协调,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有序发展;四是把“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列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验收、一同总结表彰,使“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2、抓制度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先后制订了“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对“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和精心部署;二是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法制教育制度》、《值周教师工作制度》、《预防学生伤害事故暂行规定》、《安全保卫制度》、《学困生帮教制度》、《校委会议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票否决制度》、《重大外出活动审批》等几十余项安全制度,以严格的制度要求人,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人;三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了“文明学生”、“文明教师”、“文明班级”评审表彰奖励制度、师生上下课、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等相关的文明礼仪制度,每年“六一”期间,都要对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进行表彰奖励,每天都对师生常规礼仪进行检查,并纳入对班级、对师生的考核之中;四是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小学生“楼道管理十不准”要求、落实公民道德教育20字规范,严格督察,严肃纪律,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发展;五是把综治工作细化,责任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教师、班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确定的指标任务和标准实行量化管理,加强检查考核奖励。对综治工作落实不好的根据情况处罚,做到奖罚分明。由于建立了较强的制约机制,全校都能自觉地承担起“和谐平安校园”的建设责任。

3、抓阵地建设,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氛围。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各功能室、教室安装了防盗窗,配备了3个探头的电子防盗监控设施,加强“和谐平安校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小喇叭广播站”的作用,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三是办好学校安全宣传橱窗,利用文字、图片、宣传画等资料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四是发挥班级图书角和学校图书室的作用,向学生提供有关“和谐平安校园”方面的图书,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了解和掌握有关的法律、安全知识;五是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期期要求涉及有关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活动方面的内容,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六是发挥学校现代媒体等电教手段,组织学生观看有关防盗防交通事故方面的科普宣传教育片,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4、抓队伍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第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将“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教育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办学宗旨。第二,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工作作风“八个一”和“八个不”的要求,严格实行“三包”教育管理,深入到教师中间,深入到学生中间,深入到家庭中间,深入到活动中间,倾听师生意见,征询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到实地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学校都及时通过书面的形式上报中心学校。二是抓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进程。

第一、将教育行风建设放在教 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通过开展学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先进典型等教育活动,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决查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好处等严重违纪事件,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通过写自查自纠报告和心得体会等活动,用自己身边的事,用自己的亲身感受畅谈作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第三,结合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在学校开展教师评领导、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把评议党风、政风和行风同学校的“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起来,不断强化领导服务教师、教师服务学生、学校服务家长的意识。三是学校重视治安保卫工作。将母全智老师定为学校专职保卫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确保安全工作不出差错,不出事故。四是加强了社会、家庭、学校的三维网络联系,充分利用教育管理资源,聘请南川派出所所长张晓锋同志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地来到学校,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加上事实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生动的安全、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了广大学生遵章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目前,学校教师中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无黄、赌、毒现象发生。

二、抓载体工作,增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活力

1、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以“文化品位,现代信息,人文精神”为理念,探寻和思考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结合点,着眼于环境文化氛围对师生的熏陶和感染,制作了十块宣传展板,重新修订了校风、教风、学风、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使师生时时处处都感受着学校文化的魅力,促进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的形成。一是致力于构建优美的校园物质文化,确立以“健康向上,整洁优美,和谐发展”为理想形象,对校园环境布局、建筑物的粉刷、教学设施的配置管理、树木花草的种植培育、教室办公室内部的陈设布置,进行整体设计。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标语、书画以及各种建筑物的外显形象和内部设置等多种形式来表现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方针和校风,使之在育人过程中充分发挥正确的导向与约束功能,从而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和谐发展的校园环境,使师生在赏心悦目之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升华思想;二是致力于构建校园精神文化,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演讲比赛、书法展览、体育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是构建美的校园制度文化,塑造有效的管理机制,注重校长、教师、学生的和谐发展,在提倡谅解与宽容、促进公平与公正的和谐氛围中,增强竞争实力,获得效益的整体提升。要求学校领导要在学校的制度建设上出谋划策,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用自己的优良业绩、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全体教职员工,从而形成共识的价值观、群体意识、行为规范等等;要求全体教师规范学校的制度管理,以严格的要求规范学生,以优良的校风影响学生,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优美的环境陶冶学生,以扎实的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活动提高学生,以现代的观念武装学生,高标独立,迎风卓立,使学校更高雅纯洁,更温馨快乐。

2、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开展经常性的阳光体育活动为延伸,以现有的体育设施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抓好校园集体舞和体育大课间活动;二是加强卫生管理工作,各班严格执行一日“三扫两洒”卫生管理制度,通过开展深化“每天节约一分钱,爱心救助小伙伴”、“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评选文明班集体、文明学生”等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校园内、班内卫生的干净整洁;加强了食品卫生管理,开展创建“无零食班级”活动,坚决杜绝各种不卫生食品进入校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园内流行;三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年级发生的一些学生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和学生谈心,少先大队设立了心理咨询信箱,及时接收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抓措施,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为了使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停留在口头上,学校采取了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使安全工作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凡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教师值周期间所在的岗位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或因检查监督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及时的相关班主任或责任人,都将追究责任,扣发班主任奖励津贴,年终不得评优选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造成伤害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是组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总务后勤管理人员及政教处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对学校的安全设施、学生的活动场地、体育器材、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积极和乡卫生院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严禁摆摊设点和“三无”食品出售,消除一切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四是把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作为突破口,上班时间禁止教师和学生随意离开校园,学生有病需由班主任签条家长来接;严格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认真的登记;五是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作为加强学生纪律、安全教育月,加强师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并通过学生上下楼应急演练,防止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紧急疏离;六是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值周工作,由校领导亲自挂帅,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和红领巾监督岗队员分布在学校各个楼层、操场、校门口等巡视,指导学生文明活动,消除安全隐患;七是加强放学路队管理,由值周学生、值周教师每天放学时间,在校门口组织学生过马路,排好路队,安全的通过马路。

四、抓德育工作,推动“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向纵深的方向发展

1、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德育工作的责任感。一是坚持正确的德育理念,坚持学生参与德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德育过程中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让德育回归生活、贴近生活,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放性和预见性;二是明确德育目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体验平台,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都能成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积极上进,热情活泼,有理想、有潜能、有个性、善合作的现代文明人;三是抓住重点,以德育人,落实德育为先,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创新活动为主线,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从学生发展的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让德育真正走进学生的心灵,不留教育的“死角”,使德育工作真正走上重视实践体验、重视教育过程、身心和谐发展的科学轨道。

2、加强德育基础建设,夯实德育工作的基础。一是健全班级工作考核制度、文明班级评比制度、学生规范督促检查评比制度、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评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制,保证我校德育教育目标化管理得以顺利实现;二是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管理水平,规范德育管理,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和班主任考核方案,完善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德育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三是加强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严格约束和规范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四是加强对班、队干部队伍的培养,实行小干部工作例会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班、队干部工作会,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五是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加大家庭、社会参与学校德育的力度,充分发挥书信、家长会、家访、家长委员会等各种渠道,丰富活动内涵,利用家长会及时与家庭、社会交流沟通,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三结合教育,从而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建一个更完善的教育网络;六是进一步办好小喇叭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的内涵,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3)

区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现有教职工17名,7个教学班,学生329名。一年来,学校不断加大“和谐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坚持“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强化建设、注重时效”的思路,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以培育“四有”新人为宗旨,以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为重点,以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和谐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推动了学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将所做的具体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一、抓重点工作,夯实“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

1、抓组织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法制副校长任副组长,所有老师为成员的“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二是进一步理顺学校各方面方面的关系,建立“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层级管理系统,建立了相应的治安、防火、调解、帮教、法制教育、学困生转化、环境整治等小组,加强整体系统的协调控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明确各方面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目标一致,互相协调,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有序发展;四是把“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列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验收、一同总结表彰,使“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2、抓制度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先后制订了“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对“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和精心部署;二是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法制教育制度》、《值周教师工作制度》、《预防学生伤害事故暂行规定》、《安全保卫制度》、《学困生帮教制度》、《校委会议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票否决制度》、《重大外出活动审批》等几十余项安全制度,以严格的制度要求人,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人;三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了“文明学生”、“文明教师”、“文明班级”评审表彰奖励制度、师生上下课、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等相关的文明礼仪制度,每年“六一”期间,都要对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进行表彰奖励,每天都对师生常规礼仪进行检查,并纳入对班级、对师生的考核之中;四是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小学生“楼道管理十不准”要求、落实公民道德教育20字规范,严格督察,严肃纪律,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发展;五是把综治工作细化,责任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教师、班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确定的指标任务和标准实行量化管理,加强检查考核奖励。对综治工作落实不好的根据情况处罚,做到奖罚分明。由于建立了较强的制约机制,全校都能自觉地承担起“和谐平安校园”的建设责任。

3、抓阵地建设,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氛围。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各功能室、教室安装了防盗窗,配备了3个探头的电子防盗监控设施,加强“和谐平安校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小喇叭广播站”的作用,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三是办好学校安全宣传橱窗,利用文字、图片、宣传画等资料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四是发挥班级图书角和学校图书室的作用,向学生提供有关“和谐平安校园”方面的图书,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了解和掌握有关的法律、安全知识;五是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期期要求涉及有关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活动方面的内容,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六是发挥学校现代媒体等电教手段,组织学生观看有关防盗防交通事故方面的科普宣传教育片,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4、抓队伍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第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将“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教育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办学宗旨。第二,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工作作风“八个一”和“八个不”的要求,严格实行“三包”教育管理,深入到教师中间,深入到学生中间,深入到家庭中间,深入到活动中间,倾听师生意见,征询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到实地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学校都及时通过书面的形式上报中心学校。二是抓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进程。

第一、将教育行风建设放在教 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通过开展学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先进典型等教育活动,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决查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好处等严重违纪事件,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通过写自查自纠报告和心得体会等活动,用自己身边的事,用自己的亲身感受畅谈作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第三,结合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在学校开展教师评领导、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把评议党风、政风和行风同学校的“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起来,不断强化领导服务教师、教师服务学生、学校服务家长的意识。三是学校重视治安保卫工作。将母全智老师定为学校专职保卫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确保安全工作不出差错,不出事故。四是加强了社会、家庭、学校的三维网络联系,充分利用教育管理资源,聘请南川派出所所长张晓锋同志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地来到学校,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加上事实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生动的安全、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了广大学生遵章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目前,学校教师中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无黄、赌、毒现象发生。

二、抓载体工作,增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活力

1、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以“文化品位,现代信息,人文精神”为理念,探寻和思考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结合点,着眼于环境文化氛围对师生的熏陶和感染,制作了十块宣传展板,重新修订了校风、教风、学风、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使师生时时处处都感受着学校文化的魅力,促进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的形成。一是致力于构建优美的校园物质文化,确立以“健康向上,整洁优美,和谐发展”为理想形象,对校园环境布局、建筑物的粉刷、教学设施的配置管理、树木花草的种植培育、教室办公室内部的陈设布置,进行整体设计。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标语、书画以及各种建筑物的外显形象和内部设置等多种形式来表现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方针和校风,使之在育人过程中充分发挥正确的导向与约束功能,从而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和谐发展的校园环境,使师生在赏心悦目之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升华思想;二是致力于构建校园精神文化,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演讲比赛、书法展览、体育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是构建美的校园制度文化,塑造有效的管理机制,注重校长、教师、学生的和谐发展,在提倡谅解与宽容、促进公平与公正的和谐氛围中,增强竞争实力,获得效益的整体提升。要求学校领导要在学校的制度建设上出谋划策,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用自己的优良业绩、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全体教职员工,从而形成共识的价值观、群体意识、行为规范等等;要求全体教师规范学校的制度管理,以严格的要求规范学生,以优良的校风影响学生,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优美的环境陶冶学生,以扎实的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活动提高学生,以现代的观念武装学生,高标独立,迎风卓立,使学校更高雅纯洁,更温馨快乐。

2、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开展经常性的阳光体育活动为延伸,以现有的体育设施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抓好校园集体舞和体育大课间活动;二是加强卫生管理工作,各班严格执行一日“三扫两洒”卫生管理制度,通过开展深化“每天节约一分钱,爱心救助小伙伴”、“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评选文明班集体、文明学生”等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校园内、班内卫生的干净整洁;加强了食品卫生管理,开展创建“无零食班级”活动,坚决杜绝各种不卫生食品进入校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园内流行;三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年级发生的一些学生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和学生谈心,少先大队设立了心理咨询信箱,及时接收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抓措施,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为了使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停留在口头上,学校采取了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使安全工作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凡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教师值周期间所在的岗位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或因检查监督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及时的相关班主任或责任人,都将追究责任,扣发班主任奖励津贴,年终不得评优选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造成伤害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是组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总务后勤管理人员及政教处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对学校的安全设施、学生的活动场地、体育器材、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积极和乡卫生院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严禁摆摊设点和“三无”食品出售,消除一切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四是把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作为突破口,上班时间禁止教师和学生随意离开校园,学生有病需由班主任签条家长来接;严格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认真的登记;五是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作为加强学生纪律、安全教育月,加强师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并通过学生上下楼应急演练,防止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紧急疏离;六是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值周工作,由校领导亲自挂帅,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和红领巾监督岗队员分布在学校各个楼层、操场、校门口等巡视,指导学生文明活动,消除安全隐患;七是加强放学路队管理,由值周学生、值周教师每天放学时间,在校门口组织学生过马路,排好路队,安全的通过马路。

四、抓德育工作,推动“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向纵深的方向发展

1、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德育工作的责任感。一是坚持正确的德育理念,坚持学生参与德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德育过程中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让德育回归生活、贴近生活,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放性和预见性;二是明确德育目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体验平台,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都能成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积极上进,热情活泼,有理想、有潜能、有个性、善合作的现代文明人;三是抓住重点,以德育人,落实德育为先,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创新活动为主线,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从学生发展的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让德育真正走进学生的心灵,不留教育的“死角”,使德育工作真正走上重视实践体验、重视教育过程、身心和谐发展的科学轨道。

2、加强德育基础建设,夯实德育工作的基础。一是健全班级工作考核制度、文明班级评比制度、学生规范督促检查评比制度、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评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制,保证我校德育教育目标化管理得以顺利实现;二是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管理水平,规范德育管理,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和班主任考核方案,完善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德育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三是加强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严格约束和规范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四是加强对班、队干部队伍的培养,实行小干部工作例会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班、队干部工作会,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五是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加大家庭、社会参与学校德育的力度,充分发挥书信、家长会、家访、家长委员会等各种渠道,丰富活动内涵,利用家长会及时与家庭、社会交流沟通,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三结合教育,从而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建一个更完善的教育网络;六是进一步办好小喇叭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的内涵,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4)

一、抓重点工作,夯实“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

1、抓组织建设,为 “和谐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法制副校长任副组长,所有老师为成员的“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二是进一步理顺学校各方面方面的关系,建立“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层级管理系统,建立了相应的治安、防火、调解、帮教、法制教育、学困生转化、环境整治等小组,加强整体系统的协调控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明确各方面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目标一致,互相协调,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有序发展;四是把“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列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验收、一同总结表彰,使“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2、抓制度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先后制订了“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对“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和精心部署;二是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法制教育制度》、《值周教师工作制度》、《预防学生伤害事故暂行规定》、《安全保卫制度》、《学困生帮教制度》、《校委会议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票否决制度》、《重大外出活动审批》等几十余项安全制度,以严格的制度要求人,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人;三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了“文明学生”、“文明教师”、“文明班级”评审表彰奖励制度、师生上下课、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等相关的文明礼仪制度,每年“六一”期间,都要对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进行表彰奖励,每天都对师生常规礼仪进行检查,并纳入对班级、对师生的考核之中;四是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小学生“楼道管理十不准”要求、落实公民道德教育20字规范,严格督察,严肃纪律,确保“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发展;五是把综治工作细化,责任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教师、班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确定的指标任务和标准实行量化管理,加强检查考核奖励。对综治工作落实不好的根据情况处罚,做到奖罚分明。由于建立了较强的制约机制,全校都能自觉地承担起“和谐平安校园”的建设责任。

3、抓阵地建设,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氛围。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各功能室、教室安装了防盗窗,配备了3个探头的电子防盗监控设施,加强“和谐平安校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小喇叭广播站”的作用,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三是办好学校安全宣传橱窗,利用文字、图片、宣传画等资料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四是发挥班级图书角和学校图书室的作用,向学生提供有关“和谐平安校园”方面的图书,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了解和掌握有关的法律、安全知识;五是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期期要求涉及有关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活动方面的内容,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六是发挥学校现代媒体等电教手段,组织学生观看有关防盗防交通事故方面的科普宣传教育片,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4、抓队伍建设,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第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将“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教育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办学宗旨。第二,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工作作风“八个一”和“八个不”的要求,严格实行“三包”教育管理,深入到教师中间,深入到学生中间,深入到家庭中间,深入到活动中间,倾听师生意见,征询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到实地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学校都及时通过书面的形式上报中心学校。二是抓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进程。第一、将教育行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通过开展学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先进典型等教育活动,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决查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好处等严重违纪事件,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通过写自查自纠报告和心得体会等活动,用自己身边的事,用自己的亲身感受畅谈作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第三,结合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在学校开展教师评领导、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把民主评议党风、政风和行风同学校的“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起来,不断强化领导服务教师、教师服务学生、学校服务家长的意识。三是学校重视治安保卫工作。将母全智老师定为学校专职保卫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确保安全工作不出差错,不出事故。四是加强了社会、家庭、学校的三维网络联系,充分利用教育管理资源,聘请南川派出所所长张晓锋同志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地来到学校,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加上事实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生动的安全、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了广大学生遵章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目前,学校教师中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无黄、赌、毒现象发生。

二、抓载体工作,增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活力

1、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以“文化品位,现代信息,人文精神”为理念,探寻和思考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结合点,着眼于环境文化氛围对师生的熏陶和感染,制作了十块宣传展板,重新修订了校风、教风、学风、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使师生时时处处都感受着学校文化的魅力,促进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的形成。一是致力于构建优美的校园物质文化,确立以“健康向上,整洁优美,和谐发展”为理想形象,对校园环境布局、建筑物的粉刷、教学设施的配置管理、树木花草的种植培育、教室办公室内部的陈设布置,进行整体设计。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标语、书画以及各种建筑物的外显形象和内部设置等多种形式来表现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方针和校风,使之在育人过程中充分发挥正确的导向与约束功能,从而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和谐发展的校园环境,使师生在赏心悦目之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升华思想;二是致力于构建校园精神文化,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演讲比赛、书法展览、体育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是构建美的校园制度文化,塑造有效的管理机制,注重校长、教师、学生的和谐发展,在提倡谅解与宽容、促进公平与公正的和谐氛围中,增强竞争实力,获得效益的整体提升。要求学校领导要在学校的制度建设上出谋划策,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用自己的优良业绩、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全体教职员工,从而形成共识的价值观、群体意识、行为规范等等;要求全体教师规范学校的制度管理,以严格的要求规范学生,以优良的校风影响学生,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优美的环境陶冶学生,以扎实的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活动提高学生,以现代的观念武装学生,高标独立,迎风卓立,使学校更高雅纯洁,更温馨快乐。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5)

薛阁小学现有19个教学班,1063个学生,在职教职工41人,其中退休教师7人。1998年以来,学校加大了投入,新修了教室、办公室1600平方米,基本满足了教育教学的需要。目前,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取得了学生家长们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学校领导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非常重视,充分认识到创建“平安校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创设一个良好环境,是广大师生员工以及学生家长的热切期望和迫切要求。我们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期初制订专门计划,努力做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专门成立了由王宗民校长亲自挂帅的创建领导班子,副组长由副校长冯丽华担任,班主任任成员,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还聘请丰灵芝同志担任我校的法制副校长。

三、措施有力,制度规范

1、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我们制定了各项制度。共分成六大类:第一类是安全保卫制度,如门卫制度、值班制度。第二类是教学安全制度,如社会实践制度、学生外出活动制度等。第三类是消防安全制度。第四类是交通安全制度,如校园车辆停放制度。第五类是应急机制,如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预案、处置学生伤亡事故预案等。

2、定期对学校校舍和各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今年汛期前学校检查到的安全隐患是:两座教学楼后边的围墙,由于是十几年前建造的,现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变成了危墙,希望上级领导给与重视并维修或者新建;学校的旱厕已经在10年的雪灾中冻坏,现在也成为安全隐患,内墙开裂,蹲便池脱落,上瓦脱落。早在去年学校就写报告进行改造,至今没有得到批准。希望在今年暑期能够得到改造;薛阁塔是我市重点文物,由于多年没有维修,加之在我校墙外,上边的装饰物很容易给过往的行人及学生带来不安全的因素。

3、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

4、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由于我校农村子女多,学生易冲动,好争胜,法律、纪律意识相对淡薄,所以学校非常重视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学校制定了《学生手册》,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抓学生的仪表仪容、迟到旷课、完成作业情况、上课纪律、卫生习惯和广播操等方面,提高学生的行为规范。每学期开展“做文明学生,创文明班级”活动,对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进行表彰。通过法制安全讲座,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每学期还举办法制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晨会讲话、法制讲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

5、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强调学校干部队伍要加强政治学习,用理论凝聚教师:要改进工作作风,用人格凝聚教师:要加强交流合作,用情感凝聚教师;强调学校教职工要具有“三爱”(爱学生、爱岗位、爱学校)、“三让” (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三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思想境界。我们还要求每一位教职工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都要对相关老师予以严肃批评和处理。

6、开设心理健康课。学校成立了心理辅导站,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方面的问题。即做到“八有两及时”:有专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年度计划,有受过专业培训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场所,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充足书籍报刊资料,有向学生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的开课情况资料,有心理辅导课的课程设置,有学生心理档案;能及时发现学生问题行为背后的心理问题,能及时化解学生心理发展中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针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现状,学校也开展对家庭破裂子女的管理教育等。

四、经费落实

学校不仅注重安全工作的人防,而且注重安全工作的技防和设施预防。学校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在安全设施上加大投入,添置安全设备。在楼梯口设置安全提示牌,在办公楼安装了消防设备;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安装防盗门窗、应急灯等设备,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6)

“省、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现党政领导、综治指导、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一家为主、多家参与、条抓块包、齐创共建”的办法组织实施。成立我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司法局、劳动局、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团县委、县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1.

二、创建范围

“省、市平安校园”的创建范围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时间范围是:2011年12月开始至2013年11月止,为期五年。

三、创建标准与目标

“省、市平安校园”的创建标准是:《“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见省三部门通知的附件)以及省三部门通知第二条:目标任务。

创建“省平安校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的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全县中小学每年建成率不低于5%,创建期满“省平安校园”的建成率达25%。

创建“市平安校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的考核分数不低于85分,村级完小不低于80分,全县学校每年建成率不低于20%,力争五年内100%创建成为市级“平安校园”。

幼儿园参照《中小学“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执行,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的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创建市级平安校园不低于80分,每年建成率不低于20%。

四、申报与考核

1.申报

申报“省平安校园”:各县、区教育局会同当地综治办、公安(分)局对所属学校进行考核后,每年按不低于所属学校5%的比例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时均须提交《“省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见省三部门通知的附件),申报时间为:2012年至2013年每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申报“市平安校园”:各县、区教育局会同当地综治办、公安(分)局对所属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后,每年按不低于所属中小学(含中职校)20%的比例向市教育局申报,对幼儿园的申报也按不低于所属幼儿园20%的比例进行。申报时均须提交《“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时间同申报“省平安校园”的时间。

2.考核

对“省平安校园”的考核:市教育局接申报材料后,由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对成绩达90分(含)以上的学校,按省定名额向省教育厅申报达标验收。

申报“省平安校园”,经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考核验收认定合格后,由省授予“省平安校园”称号并颁发铜牌。

对“市平安校园”的考核:市教育局接申报材料后,由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审核申报材料,对成绩达规定分数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授予“市平安校园”称号。

“省、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5月份,各县、区、学校进行创建活动自评与申报;6月份。市组织考核验收,统一向省申报达标验收;8至9月份,迎接省组织的考核验收认定。

五、工作要求

“省、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省、市学校平安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全县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各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应成立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或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各学校要围绕创建标准,狠抓创建措施的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情况,分别排出创建批次。

3.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7)

(一)学生收费不提高;

(二)学生保险险种不减少;

(三)学生保障待遇与原商业保险原则相一致。

二、参加范围和对象

*市柯城区城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以下简称城区学校在校生)。

城区学校是指*市本级及柯城区属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城区公办和民办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和普通高校。

三、资金筹集

(一)参保登记

城区学校在校生初次参保以所在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彩照,到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已有缴费记录的城区学校在校生参保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只需凭医疗保障卡缴费登记。学校(幼儿园)收集参保学生的个人信息资料,汇总登记造册,并将信息以网上申报形式报送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社保局)。

(二)缴费标准

1.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2.低保、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在校生,不分户籍,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政府财政负责解决。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和免缴证件的初审,学校汇总造册后,将信息资料和免缴证件复印件送交区社保局。

3.筹资标准根据我市区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变化作适时调整。

(三)参保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按年收缴,在校学生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保障待遇享受期。参保学生均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逾期未缴纳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中途不办理补交或退出手续。缴费凭证随参保信息资料汇总表一起送交区社保局。

四、资金支付范围

(一)城区学校在校学生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参保学生在统筹期内因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及特殊病种门诊所产生的符合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即有效医药费用)。

(二)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医疗费用诊疗项目及用药范围参照《浙江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参保学生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医疗保障资金支付范围:

1.在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2.未按规定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违法犯罪、自残或自杀、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因其他赔付责任发生的医疗费用;

5.出国、出境(港、澳、台)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6.参保人员被暂停、停止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7.其他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五、医疗保障险种及其待遇标准

(一)*市柯城区城区在校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区社保局向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由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确定。再保险具体事项由区城医办与商业保险公司商议确定,由区社保局与商业保险公司签约。再保险险种有:在校生平安保险、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在校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二)再保险项目、内容、服务、期限、责任等由区社保局与商业保险公司作详尽的约定;区社保局负责制定城区在校生基本医疗保障报销工作流程。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效率优先原则,协调和落实好协议内容。

(三)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要按照约定的责任,对承保《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规定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以区社保局审核为准。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章行事,以服务优质、信誉至上为准则,履行理赔责任,并协助做好在校生的医保工作。

(四)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1.在校生平安保险:参保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死亡,给付身故保障金10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残疾,按以下比例给付残疾保障金,最高以10000元为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

2.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学生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包括门诊和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经核准的有效医疗费用自付50元后按80%报销,一个医保年度最高保障额为6000元,超出部分的住院医疗费进入《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

3.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学生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因疾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最高保障80000元。

(1)起付标准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特殊病种门诊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500元。

①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留院观察后未住院的,不作住院计。

②住院期间发生转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从低级别医院转往高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院计算;从高级别医院转往低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不作调整。

③特殊病种的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每3个月结算一次,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500元。

④设立家庭病床以后住院或出院以后设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均应分别计算。家庭病床的设立不跨年度,每半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每次的起付标准按所在治疗医院等级计算。

⑤参保学生经区社保局核准转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按以下比例自负,再按规定比例进行结算:省内定点医院8%、省内其他医院及省外医院15%。

⑥住院期间跨医保年度的,起付标准按出院结算日的医保年度计算。

(2)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住院治疗的具体报销比例为:

报销金额分段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支付60%

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支付70%

20001元至40000元部分支付75%

40001元及以上部分支付80%

(3)以下病种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范围:

①恶性肿瘤治疗;②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③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④脏器功能衰竭症(心、肺、肝、脑、肾)手术后抗凝治疗;⑤再生障碍性贫血;⑥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⑦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

(4)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确需由医务人员进行连续观察治疗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建立家庭病房。

①恶性肿瘤晚期;②慢性肺功能不全合并肺性心脏病、肺性脑病;③各种原因引起的截瘫、偏瘫。

4.在校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安排的校外活动时,为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提供保障,每一参保学生最高可享受200000元的保障金。

5.在校生疾病门诊医疗保障:城区学校在校生在统筹期年度内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其有效医疗费在定点非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的按20%报销,在定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的按30%报销,实行当场结报,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为200元。

六、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

(一)申报

1.申报时间和方式:因疾病在未联网医院住院和遭受意外伤害诊疗的,须在诊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社保局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在校生办理窗口申报。申报方式:(1)电话申报;(2)书面申报。

2.申报人:参保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校的经办人员。

3.申报内容:参保学生的姓名、年龄、学校名称、家长姓名、疾病名称、事故地点、发生事故原因、申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4.特殊病种门诊、家庭病床及转院须报区社保局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二)办理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在校生平安保险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A、申请死亡保障金须提供材料:(1)参保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公安部门或经区社保局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殡仪馆出具的《尸体火化死亡证明书》;(3)参保学生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参保学生户籍注销证明;(5)监护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6)监护人银行帐号。

B、申请残疾保障金须提供材料:(1)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参保学生的残疾程度鉴定书;(3)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4)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银行帐号。

2.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须提供的材料:(1)申报表;(2)参保学生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原件、诊断证明记录、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5)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银行帐号;(6)在市区外就医的提供《医院等级证明》。

3.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报销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参保学生在与区社保局联网医院住院的,出院时按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应由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社保局结算。

(2)参保学生在未联网医院住院的,须提供的相关资料:①申报表;②住院原件发票;③出院病历;④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⑤参保学生或其监护人银行帐号。

(3)其他情况需另外提供的材料:①在市区外就医的,提供《医院等级证明》;②因故在市区外就医的,提供《外出人员住院报告单》;③外伤住院的,提供能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4.在校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在对应在校生平安保险、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在校生住院医疗保障三个险种的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校方责任证明书。

(三)审核支付

1.材料的初审:参保学生的医疗费报销,由所在学校做好材料的初审工作和外伤的初步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应外伤证明。

2.区社保局在受理学校送交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报销申请,于8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的审核、审批、转帐支付医疗保障金。

3.对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确或有其他需要调查核实的,由区社保局委托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医疗费,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的审核、审批、转帐支付医疗保障金;对于发生在外地的医疗费,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的审核、审批、转帐支付医疗保障金;经核实不符合规定的,发出《拒付通知书》。

七、定点医疗机构和残疾程度认定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住院、特殊门诊等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疾病门诊原则上定点在市区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由区社保局确认公布。

(三)残疾程度认定:由区城医办、区社保局、*市人民医院、承保保险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残疾程度认定。

八、基金监督管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机构设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3046325、3023239;传真3052969。

(二)在校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保费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安全移交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民办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各自管辖学校(幼儿园)保费收缴移交的督查工作。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专户储备专款专用,收支运行单独建帐。审计部门定期对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区社保局要健全财务管理和内控检查制度,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预警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九、其他

(一)农村在校学生,统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与城镇学生待遇差额部分可通过商业再保险解决。

(二)农村学校城镇户籍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学校上报区社保局,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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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申报材料“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前言: 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肩负着历史赋予的重大使命。我们是前线的弄潮儿,是阵地的后备军,是再生的力量团,有激情,有冲劲,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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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支部申请书尊敬的团领导:我们艺术设计学院08工业设计01班全体同学希望能申请成为优秀团支部。我们08工业设计01班是一个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集体。我们全体同学将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和真挚饱满的热情争创艺术设计学院优秀团支部。

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材料何xx,男,现年45岁,1990年7月在榆林地区卫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xx县xx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从此,他下决心将自己的根深深地扎在xx镇这片热土上,一心一意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奉献自己的青春。

评优申报材料3篇本文目录评优申报材料协会评优申报材料社团评优申报材料遗人玫瑰,手有余香。付出了爱心收获了善良,付出了努力收获了澄明。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立至今已6年,无论是在协会建设还是协会活动,都富有成效;无论是在协会自己举办的活动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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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支部申请书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预备军。我班团支部创建以来,积极拥护党的章程,努力执行党的路线政策,自觉遵守団记,发扬社会主义新风,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坚持不懈地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9)

二、目标任务

县级名校长1名、县级骨干校长1名、县级教学名师1名、县级骨干教师1名,另由陈坤艳乡村名师工作室推荐县级骨干教师1名,评选时兼顾各种学科,由学校推荐至基教办参评。

三、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评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以一线教师为重点的原则,保证一线教师占推荐评审总人数的 90%以上。

(三)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四)按分类分学科原则,兼顾所有学段学科,每位教师只参加一个类型教师评选(含直接认定)。

(五)以教学业绩为主要考查依据,以个人业务能力获奖为加分项进行积分评选,择优推荐。

四、评选范围及学校要求

1.招堤四小(双龙小学,春潭一小)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参与评选。

2.工作积极不推诿,按时完成学校交给任务。

3.申报者以年度考核结果为评审条件,合乎文件规定项的,以上年年度考核分为参照,分高优先推选。分数同等,以完成学校分配工作优异,长期坚持致力该项任务提质高效的优先推选。

4、师德师风不合格受到家长举报、反映问题,经查实的一票否决。

5、分管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一票否决。

6、满足局文件的相关条件方可申报。

附件:局“四类人员”评审条件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关爱学生,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担任学校正、副校(园)长,以任职文件为准。

5.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 55 周岁,女不超过 50 周岁(截止到2020 年 12 月 31 日)。特别优秀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在教育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评比中获省三等奖等奖及以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近三年来,无受到通报以上批评或各类处分。

(二)县级名校(园)长评选条件

1.名校(园)长在骨干校(园)长中评选。

2.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用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发展,能对其他同类学校示范、辐射、引领。

3.办学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园)在本辖区学校(园)起示范引领作用。关心支持设立在本校的省、州、县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工作。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具有独特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有效把握学校发展机遇,保持学校高位运行或持续发展,教育教学成效明显。

5.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创建学校文化,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学校持续发展,社会认可度高。

6.任现职以来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先进集体”、“安全文明校园”等集体荣誉称号。

7.近三年所在学校(幼儿园)无安全事故发生。

8.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内学业水平测试获得过同类型学校前3名;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三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地、州(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成绩前 3 名。

9.在职在岗州级以上名校(园)长直接认定。

( 三 )县级骨干校 ( 园) 长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别突出,业绩特别显著。

3.近三年来,本人或者学校获县级以上表彰 1 次以上。

4.在送教支教和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传、帮、带作用。校本研修成体系,教研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

5.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学业水平测试在同类学校中名次排在前60%学校名次内;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 3 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州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前四名。

(四) 县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县级名师从县级骨干教师中评选。

2.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优先向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倾斜,要求满教学工作量。

5.州级以上名师和州级以上骨干教师直接认定为县级名师。

(五)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2.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校本研修工作中表现突出,参与州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者主持县级课题。

3.评选当年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任命的中层班子成员和学校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职务)优先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个人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申报人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4:30前提交相关原件供学校评审,复印件交由学校审核盖章。学校评审组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4:30报送招堤街道基教办参评。

(二)基教办、县评审

第一阶段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政策评分,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县教育局对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汇总排名,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最终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七、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

1.评审推荐表。推荐对象要按照评选的要求,规范整理材料,县直学校只盖本校公章确认。

2.相关评审材料复印件由学校审核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照评审条件逐一整理,编辑页码,打好目录。

(二)学校上报材料

1.评选方案纸质版1份。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10)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文件精神,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报对象要求

(一)申报对象须为我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其中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聘用的教师,须实行人事并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35周岁(含)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员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四星级普通高中申报人员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课程和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

第五条 普通话要求

50周岁以下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小学一二年级教师(除语文教师外)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凡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须取得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必须符合省《资格条件》规定要求。

第七条 教师交流(支教)要求

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其中城镇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工作经历的优先推荐。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教育工作要求

教育管理工作是指担任班主任或校团委(总支)书记、校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等工作。教师担任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教育管理工作年限。

第九条 循环教学和教学工作量要求

小学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低、中、高年级教学;初、高中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一至三年级的教学。循环教学的学科科目按照课程计划确定。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十条 公开课教学要求

校级公开课教学是指在本校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校际公开课教学指在两所学校以上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申报时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第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教科研材料包括论文、专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经验总结、教材、教参、课题研究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等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

2.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评奖并发文公布的。教科研课题要求为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的课题。

3.相同内容的论文、教科研课题不重复计算,以发表或获奖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要求

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在教书育人方面,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突贡专家、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师德模范或十佳青年教师。

第十三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的,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接受过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性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泰州市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笔试考核对象包括下列两类人员:

1.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人员;

2.破格晋升人员;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由各市(区)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推荐程序要求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推荐环节要坚持“四公开”原则,即单位向教师公开上级核准的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对不按程序进行推荐的,将不予接受申报材料或取消评审结果,直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平安校园申报材料篇(11)

一、指导思想

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做好招生工作,使招生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2009年小学新生生源和各公办小学的招生容量,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小学招生片区,组织服务区内(片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三、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二)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1.持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服务片区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上学。

(2)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7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岛内户籍且在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

应持有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且实际在该套房产居住的。

3.属于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见第六(六)项)。

4.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学生父(母)亲应在我市合法务工满一年以上,目前仍在厦务工。学生本人与父(母)亲已在我区办理暂住手续。

四、报名时间

(一)持有本区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6日、17日两天。

(二)非岛内户籍且在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8日、19日两天。视报名学校空余生位按报名顺序录取,逾期不予受理。

(三)属于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9日、20日两天。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8月22日、23日两天。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各公办小学应于8月10日起在划定的服务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三)各街道办事处应于报名前1周向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持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见第五(四)项),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经学校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登记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内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内学校学额已满,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书面反馈给街道和相关社区居委会,做好跟踪了解,并同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报政府相关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持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携带下列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2.非岛内户籍且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携带下列材料: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产权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亲。

(3)《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3.属于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除按上述不同户籍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等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有关主管部门验证的证明材料(原件)等(见第六(六)项)。

4.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携带下列材料:

(1)原籍身份证明。

(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我区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3)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从业)。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②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一律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资格。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不一致的应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含祖孙三代同住一处的)。

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以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为准。

监护人非父母的,应提供监护公证。

(二)为择校而迁移户口、挂靠在亲戚或朋友处的适龄儿童,应其回原施教区就读。对因父母无住房导致挂靠户口的新生,视生源情况确定就读学校,原则上由区教育局在8月22日前统一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三)各小学要认真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生额,小学一年级新生每班一般为43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须书面报经区教育局核准。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未交付使用前,该片区本地户籍的学生由湖里实验小学代招,购房未入户的学生可向安兜小学、高林小学、县后小学、金山小学申请就读。

(四)为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各小学招收的新生,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并取得区教育局统一编发的学号后方可录取,各小学不得自行编列学号。

(五)公办小学应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学校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片外生就读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审核后,于8月19日之前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逾期不予受理。未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任何公办小学不得擅自招生。

(六)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

1.港、澳、台、外籍生、华侨子女;

2.受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子女;

3.符合条件的重点引进人才、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及专家的子女;

4.境外捐资助学人士直系亲属子女;

5.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子女;

6.湖里区所属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的子女以及纳税大户的子女。

上述政策性照顾对象在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经市、区有关主管部门验证(现役军人子女应持有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由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研究批准方可入学。

七、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进入公办小学一年级办法

(一)总的原则

对要求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市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学位的余额,按照“四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公平进入公办学校。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超出公办学校的招生容量时,采取电脑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公办学校录取问题,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及时引导、统筹安排到就近的民办学校。

各小学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二)有关时间安排

1.8月10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暂住地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就读湖里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8月20日各公办小学上报学位余额并进行公示。

3.8月22日、23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暂住地相应片区的公办小学报名,不得跨片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各校负责审查报名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实际居住地是否符合“就近入学”的原则。

4.8月24日各公办小学公示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报名名单。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超出学校招生容量时,由区教育局统一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问题。

5.8月29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到各公办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6.8月30日、31日凭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第二部分公办中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区域划分

2009年秋季,湖里实验中学、厦门三中、禾山中学、湖里中学、金尚中学、寨上中学、蔡塘学校的初一新生均以厦门市教育局公布的电脑派位结果为主要生源。

二、公办中学转学安排和借读要求

各中学必须严格执行《厦门市200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认真落实招生计划,切实防止隐性溜生。

休学、转学和借读等工作,按《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和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局综〔2008〕14号)执行。

因户口迁入中途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按下表规定相应的地段安排,未经区教育局许可,各中学不得跨片区接收转学学生。如借读生取得本区户口后,直接转入原借读学校,不受户口片区限制,原借读学校不得拒收。

蔡塘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本市户籍学生转学。

公办中学接收借读生原则上每个班级控制在2名以内。借读生须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接收。

各公办中学接受转学学生片区安排:

转学生所在派出所初中转学安排

湖里湖里中学、寨上中学

江头、殿前厦门三中

禾山禾山中学、湖里实验中学

金山金尚中学

三、民办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推荐方案

(一)推荐对象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湖里区民办学校2009届小学毕业生中于2009年2月11日前已在本校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推荐条件

在我区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的,身体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能适应公办中学的学习生活,在岛内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具有走读条件,能坚持在我市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应符合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厦务工的条件。

(三)推荐分配原则

在符合推荐对象要求和条件的民办学校2009届应届小学毕业生中全区推荐名额1000名。各民办小学根据符合推荐对象要求和条件的学生数,按每9名推荐4名参加电脑派位。

(四)推荐程序

1.要求在岛内升学参加电脑派位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学生自愿向现就读的民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家长和学生都要签名),并填写和办理《非厦门岛内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厦门岛内升学(借读)申请表》一式3份.

2.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的基础上:①自愿申请的学生数如低于推荐名额的1000名,全部直接获得推荐资格,参加电脑派位;②自愿申请的学生数如高于推荐名额的1000名,各民办小学按《湖里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的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择优推荐参加电脑派位。

3.各民办小学必须制定具体的推荐办法,推荐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推荐办法一式两份于2009年5月30日前报湖里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并在学校张榜公布3天。

4.推荐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在各民办学校张榜公布3天。

5.推荐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应持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非厦门岛内常住户口学生要求在岛内升学申请表,按照相关政策,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统一参加电脑派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持有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①原籍身份证明;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岛内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③学生父(母)亲在厦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五)有关说明

1.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生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推荐。

2.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生参加厦门市岛内初招电脑派位后,原则上不再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也不改变派位结果。

第三部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应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严格按照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严禁招收年龄不足的学生。

民办小学一年级和民办学校初一年级报名时间为8月20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民办学校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三、招生规模

各民办学校招生规模按照《2009—2010学年湖里区民办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计划表》(附件3)和《2009-2010学年湖里区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表》(附件2)执行。

四、招生办法

(一)区教育局2009年6月初通过媒体公布湖里区合法的民办学校的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各民办小学必须按规定时间、核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范围、超规模招生。民办学校应在8月30日前将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五、“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办理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后,各民办小学应对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中的农民工子女进行身份确认,并发放“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持有“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的农民工子女免收部分学费。

第四部分公办幼儿园及国有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尽量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

公办幼儿园要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四所国有民办园应在招收划片区域内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后,方可自主招生。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规模

单位班数总人数大班中班小班

班数人数班数人数班数人数

康乐幼儿园931531203105390

康毅幼儿园11380312041404120

吕岭幼儿园931531203105390

吕岭五通园82752803105390

湖里幼儿园12420416041404120

东渡幼儿园6210280270250

三、报名时间

按照市教育局安排,统一在8月22日进行。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2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五、报名应携带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免疫卡、健康卡等有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公办幼儿园及国有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

东渡幼儿园东荣社区、东渡社区、金鼎社区、新港社区、濠头社区、和通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湖里幼儿园华荣路以西、长岸路以东、兴湖路以南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康毅幼儿园华荣路以东、宜宾路以南、仙洞路以西、南山路以北及仙洞136-159号、广兴368-391号、南山新村392-397号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康乐幼儿园仙洞路以东、兴隆路以南、南山路以北、嘉禾路以西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吕岭幼儿园铁路以东、后埔老街以西、仙岳路以南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吕岭五通分园五通社区及高林社区部分居民子女。

江头幼儿园吕厝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原江头嘉裕幼儿园江头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幼儿园金尚小区步行街以西的金尚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小金星幼儿园金尚小区步行街以东的金尚社区户籍居民子女。

原禹州幼儿园禹州新村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第五部分招生工作要求

一、我区2009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分校招生”的方法进行。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的领导为主要成员,共同研究、处理招生中的具体问题。

二、为保证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各校必须在8月17日向社区反馈未报到的学生名单,并在9月1日前将报到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公办中学于9月5日前向区教育局报告学生到位情况。

各街道要督促未入学适龄儿童的家长送其子女入学,杜绝适龄儿童辍学。

各公民办学校应按厦教局办[20*]178号文件的要求(一居一表)在9月18日前将新生入学、毕业生升学等情况上报各街道,《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送各居委会存档。

三、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厦门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厦教局办[2008]38号),除湖里区特教辅读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各学校都应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确保今年三类残疾儿童招生任务的完成。

四、各社区、小学、幼儿园要向适龄儿童发放湖里区教育局编制的招生宣传材料《湖里区2009年小学招生指南》,做好有关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明确今年的招生政策,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社区居委会还同时应做好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就读湖里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的工作。

各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招生报名的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家长,遇到问题应认真解释,及时请示汇报,妥善解决。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