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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5-11 20:02:09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爱国拥军旗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驻部队战斗力为根本任务,谋求双拥双赢为最佳效益,加强领导,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全面促进双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从而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工作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等八条标准以及《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具体要求,加快我市创建工作步伐,确保我市双拥工作达到国家双拥模范城标准。

三、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领导下,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双拥办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督导,承办创建的日常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具体任务明确如下:

(一)各县(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双拥办在本级党委、政府和人武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县(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驻部队要根据赣拥字号文件精神,建立组织,规范办公场所,制定工作规划。

(三)各乡(镇)、街办、村(居)民委会、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部队基层连队要建立健全双拥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做到牌子上门、制度上墙、人员上册,双拥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活动、有记录。

(四)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检查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报告(总结)中的双拥工作计划、活动安排等内容。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双拥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制作创建工作专题片。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排查军地矛盾纠纷;设立维权机构,完善和建立军人合法权益维权法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驻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及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军队所需人才。

市工信委:支持和帮助驻部队国防信息现代化建设。

市法制办:负责审查修改《拥军优属条例》等拥军优属法规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军地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及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犯罪活动。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军供站的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实施《国防法》、《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法规的普法教育。

市城管委:负责制作并在机场、火(汽)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处、市内主干道等醒目显眼的地方悬挂永久性双拥宣传标语牌。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落实驻部队和优抚对象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公园对军人免费游览政策。

市交通局:负责在公共交通场所设置军人标志牌;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优待政策。

市人防办:负责管理人防工程建设、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及依法征收应缴易地建设费。

市农业局:落实科技拥军计划;对部队进行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双拥工作经费预算、拨付;对优抚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市粮食局:负责向部队供应优质军粮。

市教育局:负责国防知识宣传、教育;落实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优待政策。

市科协、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制定、落实专项科技拥军计划。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日报社:负责双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优抚对象看病就医“三免四减半”优惠政策,协助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方式和管理体系。

市旅游局、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市旅游景点对军人实行免费游览政策,并公示优惠政策。

市文明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商贸委、市工商局:负责本单位及本系统军民共建工作。

警备区政治部:负责国防教育和拥政爱民工作;整理驻部队双拥工作材料;定期召开驻部队联席会。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网络机构。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双拥工作各级组织机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重在动真情、办实事、有感情、有资源、有物力、有政策、有科技拥军、有实效、有特色、全面推进,切实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各级党政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写入工作报告。地方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要形成网络,部队团以下群众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双拥工作会议,镇(街道)、市直单位和驻地部队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落实双拥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双拥办实施军地合署办公机制。

(二)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将国防教育、双拥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党政干部、民兵、中小学生和企业职工要普遍接受国防教育与军训;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知识专题宣传,开设双拥专栏等;驻军部队的拥政爱民教育必须纳入政治教育计划,并经常派出人员帮助驻地学校、企业开展军训。

(三)建立健全双拥工作制度,保证双拥工作健康发展。

双拥工作要坚持“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制度,积极推进双拥工作健康发展;基层双拥工作规章制度要健全,拥军优属服务小组活动要经常,如对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烈军属实行包户服务、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等等;市直有关部门还应在车站、机场、码头、医院、风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标志牌,对军人实行优先服务;驻军部队积极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主动承担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同时要完成中国人民四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任务。

(四)落实双拥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坚持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相结合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的问题。严格执行省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规定,并对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实行优待奖励政策;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解决退伍军人安置难、军嫂就业难、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难的新“三难”问题,确保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率在80%以上;对驻军干部子女入学入托,做到优先照顾;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部队官兵物质文化生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增强国防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本年度无责任退兵现象;部队模范遵纪守法,尊重地方政策,支持地方工作,参与地方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上访事件。

(五)军民携手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军地双方要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坚持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多商量”;要把军民共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要建立健全军民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军民联谊活动,辖区内70%以上的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要建立军民联防制度,共同做好驻地社会治安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军民共建工作要有新的提高和新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

双拥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是党政军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的政治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双拥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好全国、全省双拥工作会议精神,要认识再认识、重视再重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积极关心支持部队建设,为科技强军,提高部队战斗力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

年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评比条件要求门槛更高,硬性规定更严,竞争更为激烈,针对这种情况,各成员单位和驻部队要在市双拥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争创工作。市双拥办要积极当好参谋,做好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各双拥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领导分工,实行目标管理。要细化分解、制订计划,实行“五定”即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气氛。

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的双拥工作,根据全市双拥工作规划,要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力度,制定和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计划,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全民都重视双拥工作、关心双拥工作、参与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双拥环境宣传的力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在主要路口和地段增设多块双拥宣传牌,使我市的双拥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深入持久。

(四)加大创新力度,攻克工作难点。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2)

1、县委、县政府和人武部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纳入地方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范围,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走访慰问等制度。(双拥工作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领导活动资料等)

2、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健全,坚持例会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双拥工作做到有研究、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认真抓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主动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双拥工作的坚强全力。

3、组织撰写创建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的验收汇报材料(初稿)

(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双拥氛围浓厚持久

4、落实——年国防教育计划,整理国防教育活动日的相关资料。(国防教育计划、备课讲义、开课情况、总结、工作笔记)

5、地方拥军优属、部队拥政爱民教育深入人心,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各项双拥活动。广泛开展双拥光荣传统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活动,军地互相走访慰问,社会双拥氛围浓厚,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6、双拥政策法规宣传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计划,并有制订双拥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7、整理年以来国防教育的宣传报道资料,制作一部我县军民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纪实片。

8、在东高速路口设立一个大型双拥宣传标语牌,并对原有的双拥宣传标语牌重新整理和维护。

(三)支持部队建设卓有成效,军事斗争准备扎实推进

9、支持部队军事演习,完成部队“四项”建设、帮助部队做好“四个一好”工程、协调解决战备值勤、军事训练、国防施工等任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10、整理科技拥军(项目培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等)情况;干部安置情况(含:花名册);随军家属就业情况(含:花名册);驻部队子女就学及受优惠情况;车站、医院、旅游景区等服务窗口设置“军人专用”窗口等标识。

11、军供站、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化建设情况,年以来完成的军供、支前保障工作情况。

(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拥军优属工作协调发展

12、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按规定及时兑现县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配套经费(含花名册)。

13、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名册和拨款文件等)。

14、按规定时间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及时兑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和行业期间生活费(标准、名册等)。

15、认真落实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的优待政策及落实情况。

16、进一步巩固“爱心献功臣行动”,继续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等情况;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政策以及做好维稳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以及优抚优属安置工作总结等。

(五)拥政爱民工作富有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7、积极参加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在援建重点工程、抢险救灾、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兴修水利、植树造林、保护环境、科技助民等方面主要做法和成效。

18、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坚持军(警)民联防制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县创建为契机,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巩固发展我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14年,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一举达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动员阶段(2014年元月1日—6月10日)

制定《__县2014年双拥工作要点》和《__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办公室以及各双拥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制度。5月中旬,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6月上旬,县委、县政府召开“__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动员大会”,掀起创建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11日—8月31日)

各镇、各部门、各驻__部队对照创建任务,做好创建工作分解落实以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考核点准备等工作。

1.强化工作措施

(1)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政军组织和领导工作之中。

(2)县委、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党委议军、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会议、活动有记录。

(3)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度至少与联系部队联络一次。

(4)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年度双拥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述职报告。

(5)各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6)村(社区)、厂矿企业、部队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

2.突出国防和双拥两大主题教育

(1)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重点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各驻__部队、各镇

(2)着力做好双拥宣传工作,持续办好国防双拥知识讲座和双拥专题节目,开展文艺进军营及电影周等活动,在全县播放军事题材影视片。县电视台在8月份和9月份滚动播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宣传片。重点宣传报道双拥工作经验、典型人物及有影响的双拥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知名度。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驻__各部队、各镇

(3)2014年7月10日前,在县城和各镇重点路段或商业区制作大型双拥固定宣传标牌,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市容园林管理局、各镇

(4)依托烈士陵园、纪念馆、国防教育活动室、民兵之家等红色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地方支持部队和部队服务“第二故乡”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驻__各部队、各镇

(5)把国防教育列入党校教学计划,以《国防教育条例》、《兵役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为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国防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国防形势报告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人武部

(6)教育部门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生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驻__部队要积极帮助县内中、小学生搞好军事训练,增强学生国防意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驻__各部队、各镇

3.互办实事好事

地方为部队要办的七项实事

(1)积极探索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路子,大力支持部队开展军事斗争准备。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

(2)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活动。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各镇

(3)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4)根据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维权案件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5)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减免配套费用,优先安排、满足部队粮、水、电、暖等需求。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粮食局、县供电分公司

(6)在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军人优先”“军人窗口”或“军人免费”等标识,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文物旅游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

(7)以省军区“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和省民政厅“十项活动”为重点,不断加大惠军力度。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各镇

部队为地方要办的七项好事

(1)制定拥政爱民计划,服从地方政府统一规划,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2)积极支持地方政府保障水资源科学安全利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拆除改造燃煤锅炉、关闭自备井等工作任务。

(3)把扶贫帮困、助学兴教纳入援建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援建贫困学校,积极开展结对助学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捐赠活动。

(4)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开展共建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镇街等活动。

(5)积极参与“四创三迎两提升”活动,进一步扩大“国防林”、“双拥林”、“民兵林”建设规模,绿化美化驻地环境。

(6)配合做好宝鸡市文化旅游节暨太白山开园旅游文化活动周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值勤工作。

(7)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

4.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1)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各项优抚政策,积极探索“优先+优惠”、“普惠+优待”、“保障+发展”三位一体优抚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各镇

(2)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现役军人按规定减免文物、旅游景点参观费用;路、桥、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军车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物旅游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

(3)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军人子女入学等五项安置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编办

(4)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物旅游局、县编办

(5)严格落实征兵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无违纪和责任退兵。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镇

5.开展经常性双拥活动

(1)引导军民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文明镇村、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不断提高军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质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镇

(2)坚持“八一”、国庆、春节走访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组织召开“八一”军政座谈会、国防教育讲座等丰富多彩的双拥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双拥办、各镇

(3)重点抓好军、警、民共建一条街、共建文明学校、共建新农村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做好共建公约、制度、活动档案资料收集保存工作。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__各部队、各镇

(4)积极推动双拥工作向“两新组织”及窗口服务单位行业延伸,开展经常性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各镇

(5)“八一”前,县双拥办负责组织召开县级双拥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评选并上报省、市、县先进集体和个人。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__各部队、各镇

(6)继续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一帮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多办实事、好事;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__各部队、各镇

6.融洽军政军民关系

(1)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拥护军队、尊重军人。驻地官兵要尊重地方政府,把驻地当故乡,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法规,完善地方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公约、规定。

(3)加强军地协作,有效保障我县政治安全。积极预防、妥善解决军地矛盾纠纷和涉军上访。凡出现引起社会不稳定的较大军地纠纷的,各镇政府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迎接省检阶段(2014年9月1日—12月31日)

1.由县文广局负责,县民政局、县人武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由县电视台拍摄一部反映全县四年来双拥工作成果的专题汇报片。

2.由县双拥办负责做好考察点准备工作。

3.由县双拥办牵头,起草汇报、申报等创建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工作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和驻__部队要把双拥创建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及时制订创建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动员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形成举县一致开展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4)

一、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1、把国防教育纳入干部在职教育体系,结合201x年干部在职教育培训,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对广大在职干部进行国防教育,使广大在职干部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要求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宣讲国防形势,带头参加国防教育活动,以此带动全系统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还要利用局域网、橱窗、专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育,扩大国防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效果。

 

2、以建军83周年为契机,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全县科技系统要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热爱人民军队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召开有关会议,集中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新时期双拥的先进事迹,扩大双拥工作在科技系统内的影响。

 

3、广泛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教育。利用局域网、橱窗、专栏、板报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军的光辉历史、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新时期双拥典型的先进事迹,强化干部职工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4、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双拥文化宣传活动。采取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站所,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我局每年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今年县科技局与县预备役炮营结成共建对子,我们要不断完善健全共建制度,明确共建责任和目标。201x年,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走访驻军机关和基层单位,进一步丰富双拥的内容,进一步增进军地军民之间的感情。今年“八一”恰逢建军83周年,我们将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共建活动。

 

三、着力促进双拥工作的政策落实

 

1、认真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加强双拥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将双拥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着力解决军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办暖兵心、稳国防的实事,切实维护广大军民的合法权益。

 

2、要严格按照市、县各项规定,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接收安置好军队转业军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落实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规定,确保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1、以创建新一轮全市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表彰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创建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促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把解决军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5)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巩固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二、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要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市级双拥办有2名以上、县级双拥办有1名以上工作人员,有办公地点和工作用车,各级财政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有健全的办公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有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双拥办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级国防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基本建设完善、政策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到位、工作开展活跃,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经常开展双拥教育,有双拥简报、宣传专栏,公共场所有较高质量的永久性双拥标语牌,坚持做到报刊经常有文章,广播经常有声音,电视经常有画面。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双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宣传报导先进单位、群体和模范人物。爱国拥军、拥政爱民的社会氛围浓厚。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寓军于民的路子,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积极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保障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成效明显。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等各项任务成效明显。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法律拥军活动,协助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八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积极支持驻军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各级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健全,人员编制和经费落实,配套设施完善,应急保障能力强。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优惠政策配套,优质服务到位。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驻军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斗争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兴教助学活动。完成总政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尊重对方少数民族和风俗习惯。大力支援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突出。组织官兵积极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讲文明、守纪律、树形象。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规定,并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双拥政策制度,定期检查、讲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军人及其家属和重点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功能突出,作用明显,编制、人员、经费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成效显著,指令性安置的退役士兵有效就业,复员干部、残疾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伤病残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下拨到位、附属用房设施落实,服务质量好,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落实,能比照地方政府同职级退休人员落实医疗待遇。全面落实国家、军队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各项政策规定,安置工作积极主动,安置过程公开透明,安置定位科学合理,安置进度快、质量高,无违反政策规定,拒收或变相拒收军队转业干部问题;自主择业干部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各级关于随军家属安置各项政策规定,积极为随军家属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没有无故拖延或拒收随军家属问题。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努力保障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兵员征集任务,无责任退兵现象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扎实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积极为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排忧解难。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双拥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当地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区街道等制定有《拥军优属公约》。旅游景点和车站、商场、医院等服务行业对军人、烈军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服务。驻军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措施。坚持军地互办实事制度,基层服务性群众组织形成网络。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民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及市“六城联创”等活动,共建点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经常开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地方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法令、群众纪律、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军地地界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军政、军民关系密切,无重大军(警)政、军(警)民纠纷。

三、措施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是全市党政军民的共同政治责任。各县区、市管各管理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双拥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狠抓工作落实。要依据创建标准,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必检的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我市推荐的拟评双拥模范城(县)获得验收通过。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6)

过去的一年,我乡的双拥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双拥领导小组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双拥工作指示精神,注重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双拥、国防宣传教育,狠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有力地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我乡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新的一年,我乡将一如既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各项拥军优属政策,为了更好做好今年工作,经我乡双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以下几项工作计划实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乡党委、政府将双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重视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乡党委、政府领导坚持定期听取 双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双拥工作,安排部署全乡的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任务,促进全乡双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为了增加广大干部群众的双拥工作责任感,我们要狠抓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利用标语、宣传单、专栏和会议等多种有效形式,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乡干部群众深受教育,激发大家的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热情,希望能为我乡创建双拥模范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计划开展双拥活动,落实优抚政策

我乡要紧密结合元旦、春节、双拥月和八一建军节、双拥周等契机,计划组织开展各种双拥活动,乡党委、乡政府将召开拥军优属专题座谈会,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将亲自走访慰问全乡25名烈属4名伤残军人和2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并分别赠予慰问品,各村、部门也要对优扶对象尽情户户走访慰问,深入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为他们送去暖和和关怀。

三、努力完成征兵任务,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添砖加瓦

我乡今年要坚持贯彻执行上级的征兵命令,积极抓好征兵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严密组织,严格标准,严把征兵体检、政审、定兵关,为军队输送优秀的青年,为军队和国防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真帮实抚,困难优抚对象得实惠

由于全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少数优抚对象家庭还存在一些困难,乡党委、乡政府根据这个实际计划在全乡有针对性开展一助一帮扶活动,并将帮扶责任落到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明确要求为困难优抚对象选准项目,发展生产,创收增收,并从资金、劳力、技术上给予帮助,确保困难优抚对象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全乡将结对帮扶4户优抚对象,落实致富项目,确保见成效。通过帮扶困难优抚对象,为部队现役军人解除后顾之忧,为巩固我乡的双拥成果作出新的贡献。

2016年乡镇双拥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势,全面提高我镇双拥工作水平,根据《平罗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20XX20XX年工作规划》(平拥发〔20XX〕2号)精神要求,现制定我镇20xx年双拥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双拥工作宣传,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双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对巩固党对军队的领导地位,紧密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新要求,宣传双拥创建活动的经验和成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指引广大军民进一步增强国防观点和双拥意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计划,建立双拥工作网站,增强工作指导,全面宣传我镇双拥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双拥工作领导,加大双拥工作力度。

为确保更好的开展双拥工作,根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镇政府决定调整双拥工作有关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金才(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万俊(镇武装部部长)

成员:班玉庆(镇财经所副所长)

徐永峰(镇文化信息中心主任)

王立荣(镇民生中心副主任)

马磊(镇武装部干事)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刘万俊兼办公室主任,马磊负责具体工作。

三、进一步巩固爱心献功臣行动成果,努力完成帮扶任务

继续做好帮扶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优抚对象的事有人管;要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做到活动正常,台帐、档案记载完整,定期回访;针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帮扶到位;鼓励民营、私营企业积极参加爱心献功臣行动,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四、切实做好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优待是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镇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管理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归口民政部门负责,统一专户管理,统一发放准则。

五、工作要求

1、制定安排当年双拥工作计划、要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

2、对各村、各单位落实有关拥军优属职责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拥军优属责任体系,营造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拥军优属氛围。

3、镇人武部牵头,学校、各村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7)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局系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双拥工作例会制度。配备专职干部,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交流双拥工作信息,充实完善军民共建服务内容。形成一个覆盖全局,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网络,为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积极宣传,营造双拥氛围。市管局(市接待办)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服务部门,积极营造军人优先、军属优先的氛围,努力在局系统内一些重要的服务窗口设军人和军人家属优先标识牌,在行政办公中心及一些公共场所,均悬挂和张贴拥军优属宣传标语,设固定宣传牌,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活动。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参观市人防工程或请老红军做传统教育报告。

3.全面把握,制定双拥计划。在谋划全年机关后勤工作目标时,将拥军优属工作计划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终有总结。

4.主动作为,建立双拥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局领导要带领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走访慰问驻蚌部队、院校,或邀请他们到后勤系统参观、座谈,征求他们对后勤部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了解部队家属就业、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更好地为部队家属提供就业等优质服务。

二、落实有关政策,结对共建帮扶,在局系统认真做好军属安置、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材料的归档

5.干部安置。对分配到我局干部安置任务,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勤系统的接受安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军属就业安置。切实做好分配到我局系统的家属安置工作,遵照《蚌埠市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尽可能发挥后勤系统的优势,把他们安排在工作条件、经济效益都较好点的部门、单位工作。

7.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干部家属后顾之忧,积极为干部家属工作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优质服务,解决幼儿入托、孩子入学等实际困难,提供日常生活帮助。

三、充分发挥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提供再就业、相关培训及后勤服务

8.做好调研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我们要经常性的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军属就业生活等实际情况,在局系统内,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有针对性为下岗军属提供帮助、就业和培训。

9.积极上门服务。积极提供后勤服务,主动上门联系,最大限度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立足双拥工作,把握和谐发展,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各项活动

10.创新双拥活动。局党委积极主动与共建部队进行勾通协商,双方签定共建计划协议书,科学安排军民共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活跃部队业余文化生活。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是我市470万军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邓小平同志家乡党委、政府、军分区的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荣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举爱国拥军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稳定大局服务,不断开创我市双拥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建目标

2015年4月前,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着;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等八条标准和有关十个方面具体要求,同年6月前根据国家双拥办的创建办法用一个月时间查漏补缺,7月底创建资料归类归档,创建点资料完备、窗口单位双拥标识标牌规范做好一切迎检准备,确保2015年底通过验收,完成创建任务。

三、工作任务

重点完成“八项指标”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主管和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围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明确落实;各级双拥领导机构健全,活动经常;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制落实;双拥办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地点落实,日常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部队的群众工作小组健全;双拥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和部队议事日程,写入工作报告;双拥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列入全民教育体系;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工作计划落实;部队拥政爱民教育纳入政治教育计划;公共场所设有固定的双拥宣传标牌、橱窗等设施;党政干部、民兵、大中小学学生和企业职工国防教育与军训开展普遍;新闻单位经常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并设有双拥宣传专栏、专题;积极开展少年军校创建活动,部队经常派出人员帮助驻地学校、企业开展军训;

3、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路子,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大力支持军事斗争准备,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等各项任务成效明显。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协助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成效显着,应急保障能力强。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优惠政策配套,优质服务到位。

4、拥政爱民成果显着。充分发挥军队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斗争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完成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大力支援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线路桥隧等重要设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突出。

5、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军地双方分别出台综合性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文件;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子女入学入托优先照顾;军队转业干部按政策落实安置;多种形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妥善落实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在职伤残军人下岗失业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运转正常;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完善,“医疗难”问题明显缓解;重视优抚对象的思想教育,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上访率低;“爱心献功臣”活动开展经常;义务兵家属优待达到规定标准;对立功受奖军人的家属实行奖励优待;重视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优抚事业单位管理规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军供站建设规范,保障有力;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帮助、支持部队发展农副业生产有政策,有行动,有落实;帮助驻军解决生产生活和战备训练中的实际困难,部队官兵物质文化生活得到较好改善;保质保量并按规定比例完成征兵任务,部队模范遵纪守法,尊重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工作。

6、双拥活动坚持正常。双拥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基层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健全;车站、码头、粮站、医院、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实行军人优先服务;保障部队完成重大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任务;节日和部队重大行动坚持走访慰问;社区双拥活动经常,拥军优属服务小组形成网络,对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烈军属实行包户服务;部队积极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部队主动参加和完成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等急、难、险、重任务。

7、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警)民共建活动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军警民联防坚持正常,在建设“平安广安”中起重要作用;普遍开展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行业拥军、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效果显着;70%以上的军(警)民共建点被评为先进单位。

8、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军地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有妥善解决军地军民纠纷的办法和措施;本届内无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

四、争创措施

围绕争创“四连冠”的目标任务,要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做到“六个强化”:

1、强化职责。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是军地双方共同创造的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必须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切实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克服开展双拥工作怕花钱和怕花精力的思想,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凡是有职能和有任务的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目标,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广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责任,以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要大造声势,大力宣传,人人参与,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抓好一批环境宣传。在全市主要地段及高速公路进出路口的显要位置,新增10块醒目的双拥公益广告牌,整修原有的旧广告牌。在公交车停靠站及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窗口地段制作一批灯箱式双拥宣传广告。在每个社区设置1-2块双拥宣传栏,建成双拥宣传一条街,以增强双拥的氛围。此项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其目标任务分解另文下达。

(2)搞好一组系列报道。要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双拥专栏、专题,有规模、成系列地宣传我市的双拥工作成果,做到报纸常有文,广播常有声,电视常有影。重点在2013、2014、2015三年的“八一”、“春节”期间,对有影响事件进行宣传报道。军地联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在中央级新闻媒体上推出一批有影响报道。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广安日报社、广安电视台承办,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协办。(3)拍摄制作一部电视专题片。全面反映我市2012-2015四年双拥工作的成就,作为国、省检查考评时的资料汇报片和向全市军民播放的宣传片。此项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广安电视台。

(4)开展一次国防教育系列活动。由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委宣传部、市国教办牵头组织成立国防教育讲师团,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讲座;由交通局开辟一条国防教育公交专线,推进国防教育社会化;由广安军分区政治部组织市县区领导干部、在新闻媒体话国防;由市委宣传部、广安军分区政治部举办全市“国防杯”读书演讲比赛;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国防教育普及深入,掀起创建活动的高潮。

3、强化基层。要按照基层双拥“九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要求,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双拥“九进”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要加强基层双拥组织网络建设和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都要建立双拥联络员制度,搞好双拥联络员的培训。切实做到有主管领导,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地点,有双拥公约,有经费保障,有活动计划,有实施细则,有工作制度,有档案资料,有检查评比。要以活动为载体,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办好实事,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的深入开展。

(1)军地共同开展“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以军地共同开展“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为契机,共同促进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共同促进军地改革建设和发展,在军地主要领导共同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各区市县都要选择2-3个军民共建对子作为“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推广试点,在适当时间召开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推动全盘。责任单位: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

(2)积极组织军地双方开展双拥活动。认真策划和组织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城市整治、六城联创和抢险救灾等重大公益活动。

4、强化基础。针对国家新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按照中省要求,出台优抚安置地方配套政策。

(2)进一步深化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采取安排就业、扶持就业、自主就业等多种形式,拓宽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坚持行政调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工作,解除部队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3)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坚持国家保障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大病救助三个层面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有待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他们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

5、强化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要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广泛发动,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要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要采取措施追究责任。要加大争创工作力度,力争在上级考评中基本分不丢分不扣分,特色分多加分得高分,确保“四连冠”目标的实现。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3年和2014年为创建工作基础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照创建工作八条标准和十个方面具体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健全双拥网络,按年度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并报市双拥办分类归档。

2.分年度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开展系列活动。利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双拥工作“九进”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4.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优抚安置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第二阶段:2015年为迎检冲刺年,2015年4月底前,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确定10块大型双拥宣传广告牌制作和修复方案,并落实制作单位。

2.做好双拥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

3.高质量完成双拥专题片的录制工作。

4.落实重点窗口单位军人优待政策,按照检查验收要求,督促窗口单位完善军民共建基础资料、落实涉军政策,制作双拥宣传专栏。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10)

二、主要目标

(一)围绕一个目标,打造双拥工作新品牌。按照省级双拥模范县的考核标准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营造双拥氛围,打造双拥品牌,进一步提高部队战斗力,进一步促进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凝聚力,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

(二)加强社区、乡镇、企业的双拥模范单位建设。三年中,要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区、乡镇成为双拥模范单位。在三年内要培养和树立一批有较高质量、较大影响的双拥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推进全市双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巩固深化军民共建。驻军设有军民共建点;按照行业拥军、科技拥军的要求,新建一批军民共建对子;社区、行业双拥共建有新的发展。

(四)积极开展行业拥军、科技拥军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类行业、企业的优势,积极为驻常部队办实事,形成科技拥军的合力。

(五)大力推进安置改革,服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建立安置保障金县财政分级负担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三个强化”,完善双拥工作新机制。

1、强化领导。完善由县委书记挂帅、军地28个部门“一把手”参加的双拥领导小组,进一步坚持“六纳入、六统一”的双拥工作机制:即把双拥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纳入领导政绩评价体系,统一考核;纳入办事范畴,统一安排;纳入财政预算,统一计划;纳入全民教育,统一组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实施。从县城到乡镇、社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完整有序的双拥工作网络。

2、强化职责。坚持党管武装,完善人武部政委述职制度,组织乡镇人武部长述职,同时要求把双拥年度工作作为乡镇人武部长述职的重要内容。组织军地有关单位对军事斗争准备基础设施建设及双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述职检查,使“一把手”的职责更明、力度更大、办事更实、双拥成效更明显。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双拥工作制度要求,努力营造双拥工作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双拥工作良好环境。

3、强化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报纸、政务网开辟双拥专栏、专题和网站,坚持每年7月的双拥宣传月,增设固定双拥宣传牌,营造浓厚的双拥舆论氛围;及时开展双拥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

(二)把握“三不影响、三优先”,创新双拥工作新机制。

1、坚持“三不影响”。始终坚持“不影响国防建设、不影响军事斗争准备、不影响部队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驻常部队训练、驻地建设与城市发展、居民生活和机关办公等矛盾,每年都挤出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驻军训练和建设。

2、落实“三优先”。按照“出实招、用实力、谋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政策有规定的优先办理,政策没规定的优先照顾,部队建设需要的优先解决”的原则,切实帮助解决部队困难。等政策法规。在实现双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的同时,为适应高科技条件下现代化战争和部队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双拥工作新机制,制订《__县双拥工作三年规划》、《__县拥军优属若干规定》、《行业拥军优属工作规定》等双拥工作规划制度,制定《__县双拥模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活动的通知》等。

3、深入开展为地方作贡献的拥政爱民活动。驻常各部队要进一步深化拥政爱民教育,发扬军人不怕苦不怕累,以急难险重任务为己任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公共事业,支持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等各项活动;发挥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主力军作用,有效地保护驻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广泛开展军警民联勤联防活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为营造文明安全稳定的__作贡献。

(三)开展“三走进”,落实双拥工作新举措。

双拥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 众性、创造性很强的工作,只有通过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双拥工作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们必须从认识上把双拥工作由过去单纯依靠政府行为推动,转变为建立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相结合、社会需求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新型双拥新机制。

1、走进社区。依托社区和军民共建对子,深入开展社区军民共建活动,实行共建点联网、思想教育联做、公益卫生联管、优质服务联抓、社会治安联防和社区文化联兴的“六联”创建机制,实现社区双拥共建从形式到内容的创新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示范活动,通过建立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共建措施等载体,在表彰一批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础上,命名一批军民共建示范点。

2、走进军营。坚持广泛开展群众性拥军慰问活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精心组织好四大班子走访慰问驻军活动。积极倡导民营企业以及街道、厂矿、村居等基层组织,广泛开展“为军人献爱心,为国防作贡献”活动。

3、走进校园。坚持以“国防教育实验学校”、“人防教育试点学校”为样板,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国防教育课程,开展部队革命传统、国防知识、部队英模事迹报告等;落实中小学国防教育书架工程,广泛开展学生军训活动,积极开展国防教育读书和双拥知识竞赛活动,采取赠书、图片展评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的影响和效果。在今后三年,要注重创建一批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在现有的党校、学校等基础上,全面创建乡镇、社区国防教育基地,新增国防教育基地;培训教育基地要增加现役军人科技和军地两用人才实用技术培训内容。

(四)完善双拥四大体系,提升双拥工作新水平。

牢固树立“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为部队军事斗争准备服务”“三个服务”的思想,抓住重点、攻克难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双拥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

1、进一步完善生活物质保障服务体系。生活保障工作由计划、财政、建设、水电、国土、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抚恤优待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展行业拥军、科技拥军等规定的要求,在保障部队战备训练及后勤物质供给需要的同时,进一步改善干部战士的居住条件、学习环境和生活质量;规范完善国家、社会和群众相结合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设立优抚保障专项基金,落实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政策,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使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或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

2、进一步完善社会拥军体系。社会拥军工作由工、青、妇、民兵预备役、社区等组织为主负责,通过层层建立双拥服务小组,以“三走进”活动为载体,经常组织开展帮助部队副食品生产、后勤服务等形式的活动;以结对帮扶、就业帮助和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经常组织帮助解决军属、优抚对象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

双拥模范年度工作计划篇(11)

第二条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双拥模范城(县)是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一定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

第四条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要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全面建设。

第五条双拥模范城(县)分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民政部、总政治部命名。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命名。

第六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命名范围:地级市(不含所辖县)、县级市、直辖市辖区、县(旗)。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命名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七条命名双拥模范城(县)应坚持标准,注重实绩,保证质量。

第八条命名双拥模范城(县),应处理好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及县的数量关系。每次命名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各省、自治区推荐的县及县级市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推荐总数的百分之三十,直辖市推荐的对象应有所辖县(市)。

第九条双拥模范城(县)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视情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双拥模范城(县)的基本标准

第十一条命名双拥模范城(县),坚持以下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健全由地方和军队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和有相应人员、经费的办事机构,并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党政军领导机关形成合力,军地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

(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计划,每年有部署,平时有检查。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教育设施和教育方法。通过教育,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国防建设、自觉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每年有总体计划,季度有具体安排,坚持节日走访座谈,平时活动经常。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具有时代特色和当地特点,军民参与广泛。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四)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坚持把促进军地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根本任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道德建设作为军民共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军民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活动,对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产生广泛影响。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军民共建点被评为县(团)级以上先进单位。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法律、规定,适应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地方积极支持与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学科研、国防施工等各项任务;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粮油水电等按质按量供应;转业复员军官、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伤病残军人和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兵员质量得到保证;义务兵家属优待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及烈属的抚恤补助得到落实。部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和风俗习惯;认真落实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时间,积极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斗争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六)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亲如一家,无历史遗留问题,军地地界清晰,无重大军民纠纷。发生纠纷,军地领导主动出面,及时妥善解决。

第十二条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每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命名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命名程序与权限

第十三条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党委、政府、驻军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批准,同时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四条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三年命名一次,除特殊情况外,应举行命名大会。具体命名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五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一般每三年命名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每次命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择优推荐。被推荐单位应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并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要征求所在大军区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研究同意后,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推荐报告,并附被推荐单位的事迹材料。

第十七条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命名的单位进行审核,提出初选意见,经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批准。

第十八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命名决定,并举行命名大会。

第十九条对被命名的双拥模范城(县),授予奖匾,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命名后的管理

第二十条双拥模范城(县)应以命名为新起点,坚持巩固、发展、提高的方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第二十一条被命名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每年年底应作出年度双拥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对辖区内的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下一次评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