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开发与综合统筹相结合。对于开发西部的战略安排,目前专家学者见仁见智,但一般都主张将重点放在江河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方面。应该说,这些主张都有一定的道理,也是开发西部必须重点考虑的。但持这些观点的学者也只是站在各自的角度分析问题,缺乏统筹性。笔者认为,开发西部应进行系统规划。
首先,在时间安排上应分阶段进行。自80年代初开始,在特区理论和“梯级理论”两个重要理论的支持下,我们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开发了东部。由于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伴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全球经济的复苏及较长时期的繁荣,东部地区的经济从开发到成熟只用了二十年时间。相比而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落后,自然条件严酷,因而开发所需时间可能不会短于东部地区,也就是说不会短于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对于这二十年时间的安排,我们考虑至少应该用大约五年左右的时间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交通、通讯、生态以及环保等建设;接着再用大约五年左右的时间进行资源开发,主要是资源本身的开发,同时做好生态与环保工作;然后用五年到十年的时间发展西部地区的加工工业,这种加工工业必须以西部的资源为依托,以提高产业关联度为基础。当然,这三个阶段开发的内容虽然各有重点,但也不能截然分开。
其次,西部开发必须走综合规划、综合开发之路。在中央提出开发西部的战略构想后,西部各省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列出了诸多开发项目。但冷静观察就会发现,在热情的背后却缺乏一个开发的整体构想和综合规划。而这正是目前西部开发中最需要的。之所以如此考虑,理由在于,一是考虑到该地区发展的可持续性。在人们的意识中,西部地区蕴藏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原材料,开发西部就是将这些能源、原材料开发出来,源源不断地输向中东部地区。如果按这种认识和思路开发西部,一旦将来西部地区的资源枯竭,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将面临无法估计的困难。前苏联巴库石油城的盛衰过程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二是考虑到战略大循环因素。从战略循环讲,将来东部地区应该、也必定率先溶入国际大循环,即走两头在外的路(这一迹象已现端倪),至少部分依赖于外部,而广大的西部地区则更容易走一头在外之路。这样,西部地区就不能只作为中东部地区的能源、原材料基地而开发,必须从长远着想,做好开发前的综合发展规划,走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2、区域开发与整体带动相结合。对于开发西部的主张,许多人认为不过是开发完东部后的又一区域开发战略,其最大的受益者是西部诸省区,所以,他们对西部开发不报什么热情。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纵观二十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经济增长主要经历了两个大的周期,第一个周期的复苏期开始于1982年,第二个周期的复苏期开始于1991年,每个周期大约10年左右时间。如果纯粹从时间轮回过程分析这种周期,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的周期波动大约十年左右时间为一个周期。按这种时间周期分析,我国宏观经济在经过90年代末的几年衰退后,应该在2001—2003年出现一个新的复苏,开始一个新的周期。进一步讲,以往两个复苏,都与当时国家宏观经济战略中的两次大规模开发有直接关系。众所周知,80年代初我国实施了以开发深圳为龙头的特区开发计划,这是整个80年代经济增长的基础;90年代初国家又实施了海南开发(后来搁浅)与上海浦东开发计划,这次开发(尤其是上海开发)成了整个90年代全国经济繁荣的基点。因此,在宏观经济增长中除了常规增长的部分外,国家实施地区开发则是宏观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初始推动力。
不过,前两次开发说到底还只是一种“点”式开发,形成的也不过是一种增长点。与此不同,西部开发涉及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以及新疆等省(区),形成了一条面对中东部地区的弧线或称为弓型线,该线极易辐射成面,从而成为面的开发。同时西部开发在难度、辐射面、投资量、纵深度等方面都远非东部开发所能比,国家在过去20年中一直未走这步棋,其原因也正在于此。所以它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在时间上和力度上均会大于以往两次。从这个意义上讲,西部开发不但是西部地区的事,更是全国的事。退而言之,根据“短边理论”,尽管短边所占比重小,但它会影响整体达到最高水平。西部地区占国土面积广,人口虽然相对较少,但贫困人口占比高,如果现在不开发西部地区,使西部地区经济有一个迅速发展并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赶上东部地区,那么要在21世纪实现全国宏观战略目标,不但可能性不大,而且还会因为地区差异过大而导致整个西部地区的不稳定,以致使全国稳定的政治环境遭到破坏,全国的经济发展也将受到干扰,甚至完全破坏。从这层意义上说,西部开发也不仅是西部地区自身的事,而且是全国的事。
3、政府干预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纵观国内外对相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史,其形式和措施各有不同。美国开发西部时,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政策。投资者在西部每开垦一英亩土地,政府只收取1.25美元的象征性费用,然后承认开垦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在这种开发模式下,开发缺乏规划性和整体性,投资者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土地进行了掠夺式开发,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五”时期,我国主要从军事战略利益出发,也对西部地区进行了开发。但这种开发是在中央计划经济模式下进行的,在开发中,一方面是中央加大直接投资,另一方面则由中央号召各地无偿提供人财物。中央加大对该地区的投资,应该说是符合投资规划要求的;而各地在西部所进行的所谓投资,却是靠行政命令进行的,甚至违背了投资者的意愿。因而,尽管这一时期的投资对我国西部地区近半个世纪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也不能说这是一种成功的运作方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投资运作方式必然走向失败。另一方面,在这次开发中,中央政府采取了“钳入式”投资模式,所形成的项目缺乏与当地经济的产业联系,形成了“飞地”经济,导致广大的西部地区长期难以统一的“二元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以后的90年代初,我国对海南省也进行了开发,虽然当时我们已有了开发深圳的经验,但还是采取了一种近乎自由化的开发模式,一哄而上,没有体现出海南特色,却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类似美国西部开发时的混乱。
今天重开开发西部之战,我们已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市场的经验,因此,不能再采取前面几种模式,而应该体现新体制下市场机制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现市场经济,是政府干预下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机制,既不完全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也不是中央行政命令型的计划经济。在西部开发中所谓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既要运用市场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又不能放弃政府对开发的规划和干预。具体来讲,首先,如前文所述,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必须对整个开发进行总体规划,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抛开可持续发展谈开发西部;其次,除了政府的财政投资外,其他投资基本上都应实行有偿投资,要尊重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再次,中央政府对西部的投资应结合西部地区产业特征,并加强新投资与原有基础之间的产业联系,对民间投资进行产业规划指导,甚至在必要时对部分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投资坚决采取拒入的强硬态度。
二、开发西部应有的金融支持
现代金融业对国民经济的功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调控国民经济的运行,其二是具体从事商业性金融活动从而支持微观经济。在开发西部过程中,金融业必须在遵循开发西部战略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独有的功用,支持西部开发。
1、策划扩张战略。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近来有三件事一直是人们议论的话题,即国企改革、“入世”及西部开发。由于这三件事的提出有先有后,专家学者也分别对其发表了各自看法,但这些观点和看法基本上都是将这三个问题割裂开来进行了研究。事实上,在未来的几年中,这三个问题将同时影响我们的经济生活。所以,我们的研究必须综合考虑这三个因素。
前文指出,西部开发必须坚持市场化开发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原则,那么,除了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之一外,其他各种投资者如企业也应是开发西部的主体。显然,从企业这个主体讲,仅仅依靠西部地区的企业开发西部,实践已经证明是不现实的;东部地区的大企业在西部进行投资,尽管资金实力强于西部地区的企业,但也可能仍然是零星的。开发西部,需要众多的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配合以各种中小规模的企业进行,这就要求有大型的企业集团。但在现有企业体制下,企业仅仅依靠内部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将“雪球”滚大,实现资本的低成本扩张。因此,不论是在进入开发西部行列之前还是在开发过程中,许多企业都面临着既要进行自身规模的扩张,又面临着完成传统企业体制改造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投资银行这个重要的企业购并策划者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金融机构。为此,投资银行应为企业提供扩张资本的各种可选预案,并为企业购并牵线搭桥,不论这些企业是同一地区的还是跨地区的。
2、参与融资设计。投资银行不仅可为企业购并提供预案,还能根据不同企业在不同条件下的融资要求设计相应的融资方案。对于同商业银行有较好关系,资产负债率较低的企业,可以设计向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对于资产负债率较高,不宜于再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企业,可以设计直接融资,其中只想在中短期内解决资金困难的企业,可以设计运用债券融资;对于既想融资,又想进行机制改造的企业,可以设计运用股票筹资;对于一个具体的投资项目,既可以设计项目融资,走多样化融资道路,也可以设计项目投资基金,走较单纯的融资道路。目前西部地区企业在融资中,重间接融资轻直接融资,重股票融资轻债券融资。有的企业甚至不分析不同融资形式对企业的不同影响,只要能得到资金就挖空心思地搞所谓融资,结果不但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程度。投资银行应根据西部企业的实际,主动向企业宣传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使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融资形式,以便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益。
3、提供融资便利。微观金融部门是具体融通资金的机构,它可以从资金上为西部开发提供实实在在的融资便利。一是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国家证监委应在西部地区企业股票上市、债券发行以及投资基金尤其是产业投资基金审批中对西部给予倾斜,使西部地区的企业减轻债务负担,增加积累,蓄积能量,转换机制。二是参与项目融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原则,西部开发不能以牺牲商业银行的利益为代价,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不参与这种开发。商业银行可以向开发项目进行融资,从中实现商业利益。三是组织银团贷款。进入新世纪,金融业比较突出的变化中,利率自由化和风险加剧将是重要的两个变化。在这两个变化中,如果各商业银行打利率战,那么不会有任何一个赢家;同时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贷款筹码押在个别项目上的做法也只能进一步加剧风险程度。于是,银团贷款就成了比较理想的选择。
4、投入政策资本。没有一定的金融政策投入,金融业对西部开发的支持就不是全面的。一是对西部地区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有许多人笼统地主张在我国分地区实行存款准备金率的制度,理由是美国就成功地实行了这种政策。其实,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面,如果简单地将这一政策移植到我国,可能并不会有美国那样的效果。1999年实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之前,美国商业银行实行单元制制度,规定各商业银行不能跨州经营。在这种体制下,各商业银行通过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而得到的实惠必然留在当地。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主要是总分行制,如果简单地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商业银行在不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从央行得到的那部分额外资金,会被其总行统筹平调到经济发达地区。这样,特殊政策的作用必然得不到体现。但是,只要中央银行根据各商业银行西部地区分行整个信贷资金中投在当地的贷款所占比重,确定其享受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比例,那么,西部地区就能真正得到这种政策实惠。二是对西部大型投资项目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利率自由化后央行对商业银行利率的调节功能主要通过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体现出来。运用利率政策支持西部开发,就要在现行条件下降低央行给西部地区商业银行的再贷款率和再贴现率,增加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或者通过财政对利率的补贴降低资金成本。三是信贷政策支持。国家应规划出开发西部的专项贷款,支持西部大型项目开发。当年在开发特区时,国家曾专门规划出一块资金,作为专项资金支持特区,现在应该将这一政策移植过来支持西部。
5、深化服务支持。除了投融资支持外,金融部门还应该为西部开发提供其它一系列服务支持。一是快速便捷的结算。随着西部开发步伐的加快,往来于西部地区的资金量将会增加,结算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但影响着金融部门的形象,而且直接关系着客户的资金周转速度和效益,所以各商业银行要加强结算服务,减少压票压汇;中央银行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结算纪律的检查,严肃查处故意压票压汇行为。二是资信调查。开发西部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参与西部开发的投资者将不只来自西部地区,还可能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果要求引资方逐一调查投资方的资信和实力,既不可能也不经济。分支机构多和联系面广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特点,这种特点决定了金融机构可以接受客户委托,通过其分支机构和联系机构调查有关投资者的资信和实力,使委托人免受不应有的损失。三是提供各种表外业务服务,如备用信用证、贷款承诺以及外汇及投资物资的期货与期权交易指导。四是保险服务。目前开发西部还有两个因素可能还在困扰着投资者,从主观上讲,投资者对风险预期不准,怕所投资金到期无法收回;从客观上讲,开发性投资属于中长期投资,预期与实际确有不一致的可能,投资者担心一旦投资项目失败,则会血本无归。为了使投资者尽可能减少损失,保险部门应在巩固传统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开发新保险品种,尤其是要开发一些适宜于西部特色的险种。对于大型和超大型项目,可以由多家保险公司联保;由独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可以向实力雄厚的其他公司分保和再保险。五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业还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有关财经信息、经济金融变化趋势预测等服务。
三、实现西部开发金融支持对金融业本身的要求
以上金融支持,有些是金融部门在现有条件下就能提供的,而另一些则必须在多方面改革和努力后才能实现的。因而,金融业自身的素质提高也迫在眉睫。
1、培养发掘高素质金融人才。由于金融业本身发展不均衡,西部地区金融人才在绝对数和相对数上都显得偏少,尤其是具有创新能力和掌握现代金融知识和技术的人才。为此,西部地区金融部门主要领导首先要解放思想,大胆选用现有人才,调动人才积极性,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次,抓紧培养和培训人才,对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人才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再次,每年从专业院校毕业生中择优选用一部分人才,充实目前的队伍。最后,必须将人才的选用以一定的制度进行规范,使真正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一是根据开发西部地区的实际需要,设立国家开发银行的相应机构,使其作为中央政府开发西部的重要代表机构。二是率先在西南和西北地区各建一个规范的投资银行,从事规范的投资银行业务。三是在西部地区建立一到两个证券交易所,逐步均衡证券市场的地域分布,允许西部各省会城市开办证券交易三级市场。四是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特色金融机构,如伊斯兰利润分享银行等,支持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和民族经济发展。五是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在西部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允许外资银行在西部的分支机构办理人民币业务,并允许率先开办零售业务,以鼓励外资金融机构来西部设立机构,进行开发投资。最后,引入和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允许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成立财务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批准外资保险机构,尤其是财险公司在西部设立机构,加强西部地区保险业的竞争,开拓适合西部开发的险种。
【关键字】西部县域金融;金融制度创新与发展;西部经济与增长
一、引言
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这是新制度经济学(NewlnstitutionEconomics)的一个基本问题,也被我国的改革实践所证实,“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的论断就较好地解读了制度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JognN.Drobak,JognV.C.Nye,2003)。因为,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一直被人们用来使其相互交往具有稳定性,并且提供特定的激励框架。对于金融制度的解释,国内学者撰文定义的较多,但从纯粹制度学的角度考察,金融制度实际上是有关金融交易、组织安排、监督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在社会上通行或被社会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规等构成的规则集合,其实质是为调节人际关系并总在金融领域存在的行为规则,金融制度创新或变迁的激励来源于风险的规避和利润的追求。研究表明,金融制度既可以成为经济进步的工具,也可以成为经济停滞或衰退的工具。进一步说,金融制度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能成为促进经济进步有力而有效的工具(范恒森,2000)。仔细审视我国的改革,应该说,我国以渐进式推进为基调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各项改革推进到今天已进入攻坚阶段,正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从金融实践看,我国的改革之所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十分困难,有些经济学者认为金融体制或金融制度问题是其“瓶颈”,也是其“突破口”。所谓“瓶颈”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是指目前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经走到了尽头,或者说制度变迁已经出现了边际效率为零的状况(陈宗胜,2000),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特别是西部县域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为此,本文选取四川省达州市所辖的A县、B县和C县3个县为一组样本个案,对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以试图通过本案例的研究,探索中国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最优路径。
二、一般描述:基于制度变迁的实证考察
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经济史学家诺斯(DouglassC.North)指出,由于技术进步和人口的增长,会使一个经济中某些原来有效的制度安排变成不是最有效的,新的制度安排就可能被创造出来以取代旧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变迁是由于新的、有利的经济机会而产生的。调研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10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渐次深入,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变迁轨迹。
(一)从金融趋同到市场退出:改进的资源配置
样本表明,西部县域金融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逐渐改进低资源配置效率的过程,反映在金融趋同向市场退出的变化进程之中。
1.金融趋同:资源的浪费。一般地,金融的聚集程度应与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金融资源的空间流转水平相匹配(Florence,1948)。调研发现,西部县域金融组织种类和金融产品的趋同性特征十分明显,导致了县域金融在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多元化、差异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增大了同一社区金融同业竞争的压力、进而形成了事实上的资源浪费。一是金融组织在空间分布上十分均衡。除1个样本县将城市信用社归并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外,其余样本县都设置了人行、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9类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种类的设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发达程度无关,呈“互挤型”的区域金融聚集状态,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金融产品在纵向服务中基本同质。县域银行业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主营业务和中间业务两大类,金融产品同质性较强。在县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经营的业务差异不大,在县以下的农村,农行营业所、乡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都主要经营存款业务。
2.市场退出:资源的改进。近年来西部地区的部分县正在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策略,这种退出,一定意义上说是金融资源配置的改进,但同时又造成了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削弱。一方面,在保持金融组织种类不变情况下的网点撤退。1997年至2002年样本县6年时间分别撤销159个、降格133个基层营业网点,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特别是2001年农村撤销或降格的网点数最多,达142个,占撤销或降格总数的48.6%。一方面,在加大资金组织力度情况下的资金运用权限的上收。主要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的贷款权限较以前大大减小,只能发放小额质押贷款和部分足值资产的抵押贷款,其余新的贷款发放或者建立新的信贷关系均须逐笔、逐项上报各自的市级分行,甚至省级分行。
(二)从金融剩余到金融流失:区域的经济视角
1.金融剩余的产生。样本显示,西部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为主要形式产生和聚集了大量的金融剩余,集中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层面,农户储蓄剩余。1993年到2002年样本县农户储蓄存款余额每年以10%~30%的速度高速增长,而同期农户贷款余额占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之比从1993年末的77.5%下降到了2002年末的50.6%,特别是2001年末这一比例降低到了26.33%。可见,农户在为金融机构提供储蓄的同时得到的贷款支持呈逐年下降趋势,由此形成农户储蓄剩余。需要说明的是农户储蓄存款的20%~40%是农户用自己的劳动通过在区域内或区域外务工的方式形成的。同时,小额农贷需求与县域经济发达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即源于小额农贷额度设计不合理而出现了小额农贷需求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样本县受到了限制,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剩余的积累。第二层面,银行存差剩余。近几年样本县银行存贷差呈迅速扩张的趋势,特别是1998年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表现得更为明显。2002年末样本县银行存贷款差额达33.77亿元,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的1/3强,即使剔除缴存存款准备金、邮政储蓄、贷款核销等因素后,仍有17.57亿元的可贷资金,分别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的19.47%和31.17%,于是在农户储蓄剩余基础上最终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剩余。
2.金融流失的渠道。从样本调研看,西部县域地区大量的金融剩余主要通过三条渠道源源不断地流到了县域外。一是邮政储蓄。样本县邮政储蓄余额从1993年的7741万元逐年发展到2002年末的89485万元,增加了近11倍,年均增速达20%以上,邮政储蓄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之比在6%~12%之间,邮政储蓄年净增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净增额之比9年时间有7年都在9.5%~23%之间。二是资金上存。样本县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和农村信用社将县域内组织的大部分资金上存到了各自的上级行社。2002年样本县上存资金净增额达46130万元,分别占当年存款净增额和贷款净增额的68.25%和73.7%。三是异地拆贷。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A县和B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异地贷款、拆借的方式违规将县域内组织的部分资金投向了区域外,而且金额较大,从1997年的28848万元逐渐剧增到了2002年的51081万元。这两个样本县的外拆、外贷资金余额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一直保持在11%~14%之间。
(三)从资产恶化到经营亏损:低效的营运结果
西部落后地区县域金融机构经营效果一直不理想,资产质量差,经营亏损金额较大,成为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变迁的显著特色。
■(此处有公式或插图)
1.巨额的不良贷款。2002年末样本县的不良贷款余额近30亿元,是当年存款余额的1/3和贷款余额的1/2强。最近10年,1995年以前不良贷款占比相对较低,此后基本上都在50%左右,经济条件越差的样本C县不良贷款占比越高,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0%以上(见上图)。
2.较差的经营效益。与巨额的不良贷款相对应的是较差的经营效益,除A县在1993年和2002年获得了很少的盈利外,样本县多数年份是亏损,亏损金额从1994年的2492万元逐渐剧增到1998年的17635万元,随后有所好转,但1999年~2001年亏损金额仍在1.1~1.3亿元之间。
(四)从正规金融制度到非正规金融制度:制度的供给缺口
1.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足。理论上讲,市场上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可以达到一般均衡,人们对现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就能够接受并愿意保持下去。在我国县域金融制度的发展初期,国家运用行政手段,通过正规金融制度的设计较好地实现了一般均衡。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转轨,初始均衡状态被打破,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对金融制度需求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现有正规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体现为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从区域内集中的资金不能较好地满足区域内巨大的资金需求。
2.非正规金融制度的补充供给。面对县域正规金融制度的供给缺口,民间借贷这种非正式金融活动在县域内自发地活跃了起来,而且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和较强的信用约束,违约案件十分少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域资金供求矛盾。从对657户城乡居民户的样本分析可以看出,35.15%的农户和58.41%的县城居民有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形式主要以向同一社区的私人借贷为主,用于临时性的经营生产和生活资金周转。在有民间借贷行为的调查对象中有43.97%的没有利息,有利息的,年利率一般在10%~30%以内,为正规金融组织的2~6倍。从借贷规模看,县城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10000元以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5000元以上,而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民间借贷活动越频繁。
三、逻辑命题:来自变量禀赋的合理推演
制度是一个涵盖很广的范畴,不仅包括体制、政策和法规,而且还包括道德、伦理、观念和习惯等。因此,影响制度变迁的变量很多,既有东中西部共同的特性,也有西部地区特有的自身特性。本文主要从影响制度变量的自身禀赋特质出发,对西部县域制度的变迁演进做一个符合逻辑的推理,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共同的因素进行深层次分析论证。
(一)区位禀赋劣势——金融的约束
1.经济落后:区位的约束。样本显示,作为地处西部的县域地区,不具有东部沿海县域地区的诸如口岸、平原等先天的区位优势,以山地与丘陵地形、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传统农业占据主体等为主要特征的区位劣势,导致了区位经济长期滞后于东部发展。2002年,人均GDP西部地区仅为5382元,而中部、东部地区分别为6973元、13328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3倍和2.48倍;人均地方财政收入西部地区为597元,与中部差不多,但东部为3011元,东部是西部的5.0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西部为1776元,而中部、东部分别为2279元、3885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28倍和2.19倍(见下表)。落后的经济条件不可能孵化出发达的金融。
2002年东中西部部分经济发展指标比较
单位:亿元、%、元
─────────┬──────┬──────┬──────
│项目│西部│中部│东部│
├─────────┼──────┼──────┼──────┤
│国内生产总值(GDP)│15715.35│31377.96│70371.56│
├─────────┼──────┼──────┼──────┤
│其中:第一产业│19.18%│16.44%│10.66%│
├─────────┼──────┼──────┼──────┤
│第二产业│42.44%│46.40%│55.56%│
├─────────┼──────┼──────┼──────┤
│第三产业│38.38%│37.16%│33.78%│
├─────────┼──────┼──────┼──────┤
│人均GDP│5382│6973│13328│
├─────────┼──────┼──────┼──────┤
│人均地方财政收入│597│596│3011│
├─────────┼──────┼──────┼──────┤
│农民人均纯收入│1776│2279│3885│
─────────┴──────┴──────┴──────
注:①东中西部数据根据200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2年数据整理(没有统计数据),样本县数据根据各县统计局数据整理。②东中西部按传统划分方法,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省区市;中部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9省区;西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市。
2.环境欠佳:观念的约束。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县域经济相伴而生的是思想观念落后所造成的投融资环境较差,限制了西部县域金融资源向本地内源化投资的有效转化。一是信用环境亟待改善。西部部分地区信用文化缺失,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较严重。2002年末样本县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余额高达17492万元(占同期贷款余额的3.1%)、利息10292万元,逃废债企业户数多达120户,其中91户、占75.83%的企业是以乡镇企业为主的非国有企业。二是金融案件执结率较低。1993年到2002年样本县金融胜诉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2166.8万元,其中得以最终执行的涉案金额仅为9341.5万元,占胜诉案件涉案金额的42.14%,而同期样本县共支付诉讼费用469.6万元,占胜诉案件执行金额的5.03%。三是中介部门收费偏高。客户到银行贷款,按规定要到工商、房管、国土等中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程序繁琐,重复评估,收费偏高。据调查,在样本县以125万元的足值资产按80%抵押银行贷款100万元计算,需要客户支付13927.25元的各种行政规费(不含保险费用),正常合理的贷款需求受到影响。
(二)共同变量异化——西部的分析
从更宏观的角度分析,无论是东部、中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制度变迁之初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因素,如金融改革与实践都是在国家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下进行的,所有金融机构都是国家所有的。但由于东、中、西部地区自身禀赋特质的不同,从而造成了制度变迁结果的大相径庭。
1.相同改革路径:不同变迁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在县级农村经济金融领域,经历了两种不同的改革模式。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农村经济制度的诱致性改革模式,农村先后进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与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两次制度性变革;一种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改革模式。农村信用社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开始,先后经历了1乡1社、的一个部门、隶属于农行的基层网点、中央银行直接领导管理的农村乡镇“储蓄信贷机构”。农村经济领域的两种改革模式的不同步,必然演绎出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不相协调性。面对这同一初始状态,东部地区凭借其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优惠的政策支持,按市场效益和效率原则吸收了大量来自西部的金融资源,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逐渐抵消了初始状态的不相协调性。而作为西部地区,自身禀赋明显处于劣势,在经济不发达中的金融成长受到限制,源于农村的金融剩余流出县域外成为必然,金融资源在县域内难以自动地实现合理配置。
2.相同初始产权:不同分化结果。从更深层次看,只有从金融产权形式的效用函数出发,才能深刻而准确地理解我国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1997,张杰)。由于我国金融产权初始状态是公有金融产权形式,国家以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对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合乎逻辑地呈现出一种“刚性依赖”。这种依赖性,集中通过国有企业在国有银行贷款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体现出来,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和经营亏损。由于东部县域经济发展很快,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产权体制的变迁既迅速又到位,部分地抵消了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不良贷款和经营亏损。而西部县域地区,由于自身禀赋劣势而造成的经济不发达,民营经济发育迟缓,国有企业产权分化进程较慢,必然地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金额大、占比高、经营亏损多、时间长等问题。调研表明,最近10年样本县尽管经过了资产剥离、核呆等行政手段,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贷款余额占样本县贷款总余额的比例一直在40%~80%之间,而国有企业50%以上的贷款演变成了不良贷款。
四、行为集合:立足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
任何一项制度安排与制度选择都不是随意决定的,而是根据成本费用与收益分析权衡决策的,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会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DouglassC.North,1994)。如前所述,现有的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并不是最有效率的,因此,在西部既定条件下如何设计好一个最优的县域金融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我国西部县域经济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
(一)制度安排平台:经济的内涵增长
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状况具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县域经济获得持续快速发展是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起点和终点,县域金融制度的设计必须以此为平台,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根据全要素经济增长模型,经济增长的关键在要素的增加和收益率的提高。因此,西部县域地区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增加或引入的要素特别是可变要素在西部收益率较以前、甚至较东部有所提高,通过要素量与质的变化,尽可能挖掘西部潜力,促进西部经济的内涵增长,加快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一是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形成西部经济发展较强的初始推动力;二是地方政府要加快机构的改革,实行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促进民间资本向投资的转化;三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提高企业素质,规范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促其逐步发展壮大;四是夯实信用基础,优化投融资环境,注重西部信用体系的建设;五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农业这个弱质产业进行扶持,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培育农村金融的持续增长源泉。
(二)制度安排思路: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金融制度的安排与设计的思路上,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实用性。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思路可设定为:在鼓励合作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基于市场原则发展的同时,加大对西部县域政策性金融的优惠扶持力度,限制金融资源外流,强化区域金融服务功能,实现西部县域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这种制度安排主要基于三点:一是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国家政策倾斜。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对西部倾斜的金融政策最容易通过政策性金融来实现,西部经济制度与金融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也需要国家从宏观上进行倾斜支持,西部县域经济跨越式、追赶型发展客观上更需要国家在调度资源包括金融资源上给予倾斜。二是商业性金融不是支农扶弱的效用函数,而政策性金融是“三农”的必须。商业性金融具有一般意义上工商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共同特征,寄希望于商业性金融对支农有多大贡献并不现实,近年来商业银行积极收缩农村阵地,就是其商业化改革而形成的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真实体现。即使是在发达的国家,如法国,一般商业银行同样也不愿意进入农村地区和农业信贷市场。从国际经验看,当经济处于发展阶段而非发达阶段时,不是依赖商业性金融,而是大大强化了政策性金融功能。美国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效利用农业政策性金融杠杆,使美国始终保持其先进农业大国的国际地位。日本以“制度贷款”的方式,通过政策性金融对农业进行了大力扶持。三是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面临非正式制度障碍。合作金融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农户是否客观地存在“合作共济”的基础——“乡绅”参与和诚实参与,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农户要具有自发的“集体理性”前提,合作金融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进一步看,合作金融的终极目标是利用团队合作的方式,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即所谓的“农村信用社没有自己独立的效用函数,而是各成员效用函数的累加”,正是合作精神的体现(王自力,2002)。事实上,基于农户的自身素质较低、小农经济的传统文化影响较大和传统型农业占据县域经济主体地位的现实状况,合作金融在调查的样本县缺少真实存在的客观基础,这也是我国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最大的非正式制度障碍。样本县95%的农户从没有参加、也不想参加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代表大会。
(三)制度安排路径:金融的机制再造
1.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强化:由单一转向综合。政策性金融具有填补资本市场空缺、对公共产品的倡导性和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特殊职能。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三农”对于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生产力低下,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在国外农产品输入冲击下更加脆弱,所以强化支持“三农”的政策性金融十分必要。因此,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对在样本县仅仅收购稻谷一种粮食的农发行的职能作用必须给予重新定位与调整,把农发行办成综合性的执行政府意图的支农金融机构,集中支持国家粮棉等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扶贫开发和发展中间业务等方面,把原来由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的支持西部农村发展的职能承担过来,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强力拉动民间资本、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及其他金融形式逐步从事符合政府意图的贷款和投资。
2.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源重组:由撤退转向整合。强制性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降低资金上存比率,限制县域资金通过上存渠道流出县域外。在机构的撤退上,可规定一个存贷比例,对当地贷款发放能够达到这个比例的,可保留此机构继续为当地服务;在当地贷款达不到这个比例的,可迫其退出县域经济领域,让出存款市场,限制本地资源外地化。适当考虑对支持西部县域经济的商业银行进行减免税收及相关费用,让商业银行有利可图,自觉地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西部农村县域。
3.西部农村合作金融的定位:由模糊转向确定。弱质产业融资与政策性金融支持是一对共生体,特别是在农业方面,因为农户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始终是国家政策的内在需要,也是农户获取生存的需要,二者的一致性导致了农村金融天然具有政策性金融的特质。因此,如何定位农村信用社非常关键。一是在职责定位上,农村信用社一定要立足于农村地区,认真履行为“三农”服务的职责,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二是在功能设定上,可考虑既有政策性业务功能,又有商业性业务功能,在寻求满足“三农”发展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上有所发展。国家对政策性业务可适当给予财政补贴,这也是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农业的基本做法;同时通过业务范围的界定,适当发展商业性业务,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性业务的盈利机制来弥补政策性业务的亏损。三是在资金运用上,通过制定严格的管制政策,坚决限制本地资金外地化,引导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必须用于支持和发展“三农”。
4.邮政储蓄机构的机制建设:由“吸血”转向“输血”。邮政储蓄的“吸血”功能主要体现在吸收的存款上存人民银行成为基础货币,而未能及时有效地投入到当地,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向农村返还邮政储蓄资金的“输血”机制。一是鼓励邮政储蓄自主运用资金,购买国债,或者是购买政策性金融券,特别是可以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债券,把农村资金运用到农业、农村。二是通过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返还,但要严格操作。三是建立县域金融机构与邮政储蓄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但要注意长期资金定向关系的借贷风险问题。四是时机成熟的时候,可将现有的邮政储蓄机构改建成邮政储蓄银行,定位于为县域经济服务,自主灵活运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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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杰.重新认识中国的国有金融体制及其变迁过程[J].金融体制改革,1997(12).
1.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结构单一。西部金融机构发育程度不高,其中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仍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其他金融机构进驻、发展比较缓慢。在国有商业银行等我国正规金融构成体系中,除受制度安排平均布点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合作制小银行外,其他股份制银行很少把总部设在西部。
2.证券市场发育薄弱。从总体来看,西部地区尚无较大的区域性中心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证券市场容量小,无论是上市公司数量还是证券市场的筹集资金额,均远落后于东部。此外据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全国性的融资中心都设在东部,西部上市公司数量也远少于东部,2007年上市公司数量仅占全国上市公司的17%左右。且存在地区、行业的不平衡性,仅四川、重庆就占全国西部上市公司的46%;传统产业较多,新兴产业少,基础设施产业缺乏,资源优势产业太少,不能体现西部的优势。
3.金融保险和风险管理水平低。从客观上讲,开发性投资属于中长期投资,由于预期的不确定性,成为风险性投资,因而需要金融保险和风险管理予以保障。然而指标和数据表明,西部保险业发展不足,金融保险和风险管理水平低。据《2008年统计年鉴》显示,2007年我国东中西部金融保险业发展情况的对比为:GDP占全国的比重,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55.2%、19.0%、17.3%;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70.6%、17.6%、11.9%;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4.70%、2.71%、3.58%;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东部、中部、西部依次分别为11.87%、7.59%、9.47%。
4.金融监管政策不健全。现行的统一监管政策对西部的监管主要表现在:(1)央行的监管内容以合规性检查为主。由于新设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东部,所以对东部地区的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层面,对金融机构运营的监管有所忽视;相反,对西部地区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经营的合法性和风险性层面。(2)东部地区金融发达,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众多,监管力度相对较小;而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国有银行占相当大的比重,监管的力度相对较大。(3)由于西部地区市场化进程滞后于东部,因而西部地区政府对金融监管的干预强于东部。
(二)西部金融对经济的制约
1.国有银行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西部地区的金融需求。国家在构建其金融体系时,没有根据经济结构及时调整金融体系的结构,从而使金融体系结构不能更好地适应于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设置在西部的国有商业银行是整个国家银行的一部分,无论资金计划还是信贷安排上都要受上级控制,很难实行针对区域经济现状分区运行的多元模式。
2.西部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造成西部金融抑制进一步增强。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采用总分行制度,总行出于全行资金收益最大化的考虑,必然会统一调度其各分支机构的资金。由于发达地区贷款收益率在同等风险下比欠发达地区资金收益率高,或在同等贷款收益下,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要比欠发达地区小得多,因而各银行总行必然倾向于以不同的形式从贷款收益低的欠发达地区集中资金,支持经济发达地区,而以国有商业银行的渠道“虹吸”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向经济发达地区。
3.西部金融发展滞后阻碍了西部区域经济技术结构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快速发展得益于金融先行这个条件,金融先行极大地促进了资源流动和技术创新。西部经济技术资源相对水平与东部比并不差,但由于缺乏技术创新的微观机制,在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上忽视工业生产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使得西部技术开发与工业生产活动缺乏有机联系且效率不高。
二、西部金融发展的政策
(一)建立适应西部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体系
1.建立针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性银行。在西部大开发初期,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重中之重,但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私人投资很少涉足,因而成立西部大开发的政策银行来筹措建设资金,是有效率的选择。
2.适当撤并效益不好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西部地区国有商业银行比重较高,在改革开放初期,其对于集聚社会建设资金用于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曾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难于基层营业网点效益低下,不良资产比例较高,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桎梏。因此,应当撤并效益不好、扭亏无望的基层营业网点,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中心城市分行的作用,集中资金和人力支持大中型企业向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及跨国经营方向发展,实现规模收益。
3.结合西部地区发展的特点,建立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西部大开发应当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作用,以效率优先来发展经济,因而建立地方性商业银行,提供小额信贷为中小企业服务是必然的选择。
(二)培育区域金融中心,健全区域金融协调机制
1.充分利用和发挥西部中心城市的优势,打造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可考虑依托西安和成都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优势,建立沪市和深市的证券交易所的异地交易中心,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同时,利用西安和成都两个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驻地的优势,发挥政策资源和信息集聚中心的优势,培育西安和成都成为西北和西南区域金融中心。
2.健全区域金融协调机制。在培育西安和成都两个西部地区金融中心的同时,应当尽快完善区域内部的金融资源和政策的协调,以统筹区域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区域外的合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大力吸引外部资金投资西部大开发。
(三)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施有区别的金融政策
1.货币市场方面。(1)实行与区域外有差别的存贷款利率。西部地区应适当提高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以充分集聚资金,吸引区域外的企业投资,存贷的利差由国家财政贴息支持;(2)降低西部地区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以抵消西部地区经济货币化进程对货币的吸纳,增加货币供给量,满足西部的资金需求;(3)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根据西部产业结构特点和产业的比较优势,制定相应的产业金融政策,加大金融政策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4)放松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进入,共同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资金支持;(5)在西部地区成立开发银行,有效地促进该地区的发展。西部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受总分行制和一级法人制的制约,很难制定具体的存贷款政策和利率政策,因此,可以考虑设立一家或几家西部地区开发银行,这些银行应采取国有民营、股份制的运作模式,主要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国家应给予西部银行更多更为主动灵活的政策手段,如利率,以保证其资金的来源。研究表明,不同地区的实际利率对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有不同的效果,特别是西部地区,出现了实际利率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均为负相关的现象。因此,允许利率地区差异化,推进致力于利率市场化的金融体制改革,对促进西部金融中介发展和改善地区经济增长不平衡都具有重要意义。
2.资本市场方面。(1)设立西部大开发基金。西部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单靠国家的信贷支持远不能满足资金的需求,因而设立西部大开发基金,以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而达到集聚使用,对于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2)加大对西部地区股票及债券发行政策的倾斜力度,提高西部地区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3)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增强地方政府干预地方经济的能力。地方政府债券也叫“市政债券”,它是指地方政府或其下设机构为提供地方公共品的需要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的活动。目前,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利用金融创新,在实践中借助地方政府所属的综合性投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西部地区现阶段应积极学习东部地区经验,挑选资产负债比率合格、信誉良好的国有投资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成为“准市政债券”性质的企业债券发行试点,积累经验为将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打好基础。西部政府债券不仅可以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增加地方政府的经济自,同时,有利于资金在西部区域内的合理流动和分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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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区域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且相互制约的。设施完备、市场健全、资金活跃、信息便捷、服务高效、机构集中的区域金融中心能够有效地加速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反地,当某一区域金融环境受到金融制约时,同样也制约着该地区的经济水平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逐步深入,如何借助金融中心的建设协调我国西部地区金融业不平衡的现状,促进经济金融环境的和谐发展与各地区的平衡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探索西部城市金融中心创建模式与路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IS-LM”模型说明了“供给引导”理论与“需求跟随”理论,最终探索出西部四市金融中心的创建模式——将“经济推动”与“政策推动”两种力量相结合,以“政策推动”为主导、“经济推动”提供辅助作用的模式建立金融中心。而金融中心的建设路径则应遵循“省内的金融中心——省际的金融联动中心——西部区域金融中心”这一循序渐进的发展路径。
二、文献综述
Y.S.Park主要应用了区域经济学当中的区位理论对国际银行业发展的内在机理和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因进行了细致分析。Grote以法兰克福为例来展开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研究,认为外部规模经济对金融中心未来体系的构造起着重要作用,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他进一步得出结论,路径依赖及其相关概念作为一个有用的工具可以描述积聚的轨迹,从而使规模经济效应得以充分发挥。Taylor等通过对伦敦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实证研究,指出高质量的金融人力资源、消费者和供应者三者关系的地方化对金融服务企业的创新和产品服务的传递至关重要。王传辉首先比较分析了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两种模式:国家建设模式和自然形成模式的,针对我国金融中心的发展现状确定了我国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和提出了提高我国金融中心竞争力水平的建议。王力、黄育华等考察国际金融金融中心的历史演变,指出供给因素、历史因素和城市因素以及维护金融中心稳定发展的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作用力共同推动了金融中心的发展。高洪民研究了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中心可能的发展趋势,认为金融体系极化效应的强化是当代金融中心竞争的显著特征。
总的来讲,国内外学者关于城市金融中心建设的研究体系已经日趋成熟,但对于研究我国西部城市金融中心建设的文献相对比较匮乏,而把重庆、成都、西安、昆明金融中心结合起来研究的文献更是稀少。因此,对西部四市金融中心建设开展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可以为该地区金融中心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三、西部四市金融中心的创建模式与路径选择
1.“IS-LM”模型
“IS-LM”模型又称“希克斯——汉森模型”,它把产品市场与货币市场结合起来解决了凯恩斯的循环推论问题。该模型反映了利率r、投资I、货币供给M等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增长y之间的关系,为国家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依据。
对于两部门经济,产品市场与货币市场的一般均衡是:
由于货币供给量(M)是已知的,故在上述二元方程组中,只有利率(r)与收入(y)为变量。解出这个方程组,就可以得到r与y的一般解。
如下图所示,点E对应的r0、y0代表的是产品市场与货币市场同时实现均衡时的利率和收入。
在均衡点E,货币供给等于货币需求、投资等于储蓄,任何偏离点E的利率与国民收入的组合,都不能实现产品与货币市场的同时均衡。
2.“供给引导”论与“需求跟随”论
“供给引导”论与“需求跟随”论是由帕特里克提出的,在经济发展初期,经济对金融的需求较低,而金融发展对经济起着支配作用,此时的金融体系只不过是为了迎合实际的经济部门的融资需要。因此,这一阶段主要是“供给引导”理论在发挥作用。随着经济发展趋于成熟,“需求跟随”型的金融发展模式将成为时代主流。也就是说此时的经济发达程度对金融体系有更高的要求,金融体系的变化、发展取决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对金融业发展产生了新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财富的增多会导致其对更丰富的金融产品、更完善的金融市场等的追求更高,意味着金融体系必须向更高层次发展来满足日常经济活动。一般而言,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越落后,它就越有可能遵循“供给引导”型金融发展模式。
3.金融中心的创建模式
金融中心的形成不是单一力量影响的结果,而是受到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一般而言,有“经济推动”与“政策推动”两种金融中心创建模式。
联系西部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其金融中心的建设需要将“经济推动”与“政策推动”两种力量相结合,以“政策推动”为主、“经济推动”为辅,并把西部区域金融中心划分为西北、中部偏南以及南部边境三大区域中心模式。首先,西安应该利用西北地区的能源经济以及中小企业突出等特色,发展专业化与小型化金融,依托政策支持打造扶植型专业化的金融中心模式,以此辐射西北地区。其次,重庆与成都各自的经济综合实力在西部地区都处于领先地位,但二者之间又有着爆发金融资源激烈争夺战的可能,将带来资源浪费及重复建设等问题。因此,为实现综合利益最大化,重庆与成都应建立共同协作、强强联合的金融发展模式,带动整个中偏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最后,随着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国际化程度的加深,昆明应该充分利用其东盟自由贸易区一号桥头堡的地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提高对外开放度,振兴云南乃至整个西南部边境城市经济,建设其独特的离岸金融中心发展模式。
4.金融中心建设的路径选择
中国西部地区发展相对较缓慢,且经济总量较小,同时同东部地区的差距还在不断增大,西部地区迫切需要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来提升整个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考虑西部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要求同时建立多个金融中心联动发挥作用以辐射整个西部地区的经济。根据前文的分析,本文认为重庆、成都、西安以及昆明要构建能够辐射大西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条件还不成熟,故应遵循“省内的金融中心——省际的金融联动中心——西部区域金融中心”这一循序渐进的发展路径。
重庆应该先巩固自身长江中上游金融中心的地位,建成一个筹资型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发挥内向型金融中介的作用,从外部地区筹措资金来满足重庆自身及周边省市的经济发展需求。依托“成渝经济圈”构建成渝区域性金融中心,把重庆发展成为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成都加快建设全国性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步伐,提高金融机构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与服务效率,成为全国金融产业的大后方,推动成都建成能够辐射西南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西安则要依托南大街、高新区及劵灞新区的金融发展格局,围绕“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定位,加强与西部地区实体经济相关联的“金融腹地”建设,建成一个具有较强资金融通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的服务全省的金融功能区,立足陕西、辐射西北,最终建成能够覆盖中西部地区的我国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对于昆明来说,首当其冲的是建立起覆盖全省各个县市的边境贸易结算网络,然后建成以昆明为中心的连接内地与周边各国的人民币结算网络体系,奠定昆明作为省内金融中心的地位。在此基础上,跨越式地展开金融产业布局,把昆明金融中心建设成为面向西部、服务全国并辐射泛亚的金融中心。
四、结论
重庆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时要整合区域金融资源,围绕江北嘴CBD打造一个金融核心区,将解放碑至朝天门一段打造成为“金融半岛”,力求吸引更多的金融巨头到重庆发展,建立能满足各类企业以及农村地区金融需求的金融机构。加快打造国际离岸金融结算中心与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中心的速度,以金融带动经济,实现重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另外,利用其天然气储量较大的绝对优势,积极争取建立天然气期货交易所,并将一些矿产纳入到交易所的期货产品中,打造西部地区一流的期货交易所。最后,要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引进更多大型国际企业进驻重庆,建造更高级的科技园区与物流园区,为重庆金融中心的建设提业支撑。
成都建设西南地区金融中心,首先要适时调整其产业发展策略,建立以高科技产业为龙头、以农业和基础工业为支撑、以服务业为纽带的多种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其次,加快大规模物流中心的建立,进而带动信息、人才、资本的良性循环,为成都构建区域金融中心打造一个坚实的产业基础平台。再次,加大力度发展成都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为金融资本提供一定的政策保障和环境支持,优化金融中心发展的软环境。最后,努力培育并组建大型金融机构,利用成都在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的相对优势,把成都发展成为区域性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以增强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经济功能。
对于西安,首先需要借助“关中——天水经济区”这一机遇,积极争取政策倾斜,推动市区经济发展。其次,充分利用西安的科技、人才优势,快速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与高级金融人才的培养,为金融创新提供支撑。第三,依托陕北能化基地、渭北能源聚集区以及陕南新兴材料基地,西安要尽快调整产业结构并完善产业链建设,为其金融中心建设提业支撑。第四,充分发挥其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物流业、开展对外贸易,结合其交通、能源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服务。第五,依靠劵灞金融商务区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完善中介服务体系,推动西安金融中心建设。
昆明要抓住中国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契机,把握住人民币国际化的历史机遇,加强与南亚、东盟等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并与之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其次,昆明要加大人民币清算网络的建设,积极创新人民币国际业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建立离岸金融业务的支撑平台,推进金融中心建设。同时,还要加快发展与边境贸易相关的物流、仓储、金融、保险等行业,为昆明泛亚金融中心的建设提业支撑。最后,昆明需要放宽人才引进政策,并打破户籍壁垒,加强对外籍人士在昆明工作、生活的保障体系的建设,这是对金融中心地位维持及发展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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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
农村金融理论始于20世纪80年代,农业融资论在80年代前处于主导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融资论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论取代,农村金融市场论是金融深化理论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
(一)农业融资论
农业融资论有其特殊性,比如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明显,农民收入较低,储蓄规模和储蓄能力偏低等,也正是这些客观因素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在农村地区“生根发芽”,所以农村融资理论主张政府直接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在一段时间里,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农业产量提高,农户资金需求得到一定满足,但是他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政府过多干预使农村的融资方式和渠道过于单一化,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农户、养殖户,农村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需求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其生产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农村金融市场论
农村金融市场论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相对农业融资理论,市场论更加具有可持续性、市场论更有助于让供求双方达到平衡,农村金融市场论主张对农村提供贷款资金是否采用优惠利率应该有市场决定,而不是政府。同时市场论提倡帮助非正规金融发展,多元化农村信贷方式和渠道。完全由市场决定又很难缩小城乡差距,农村地区资金倒流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基本没有市场,只能远离农村,进军城市。所以要求农村金融市场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信市场和政府的沟通互补会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是在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和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主张在金融市场论的基础上,适当发挥政府的作用,将市场和政府有效结合,达到互补的作用。以市场为主导,选择性政府的市场干预也可以提高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效率,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进程,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完善,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西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的金融机构,近年来,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都在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贷款金额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乡镇企业和三农为服务的对象,扎根于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国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已达约88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涌现,说明了西部地区农村的金融体系在不断地完善,金融机构不在单一化。
(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农业保险已经从起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国推广实施,西部地区在不断完善现有机构网点建设,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例如,新疆的多层次农村保险网,在大力推动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上,使得医疗保险、小额信贷保险等发展起来。
(三)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
国家和西部地区政府机构越来越重视西部农村的发展,尤其体现在涉农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农村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服务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陕西省发放订单抵押贷款约1900万,这些贷款中包含陕西养殖户接近70%。甘肃省的三农贷款金额高达约2600亿。像这样的情况在西部农村地区已经开始普及。
(四)西部农村金融需求增加
相对于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信贷规模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个人认为金融需求增加是个更加令人欣喜和明了的信息,这个信息足以西部农村金融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侧面反映了农民的生产和消费水平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他们已经不再仅仅为了满足自身的温饱而生产生活。同时西部农村地区人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也为信贷需求的增大奠定了基础,农户可以通过信用贷款扩大再生产,包括农业的和非农业两个层次。
三、西部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发展,农民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西部农村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阻碍着新农村建设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一)西部农村人才和资金外流严重
新农村谁来建设?靠的是政府吗?当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起到的是扶持和引导的作用,建设新农村,当代大学生、各方面的技术人才及高素质管理者等当是先锋军,但是,现实中,更多的农村大学生选择离开农村去城市里寻求发展,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消费水平较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很难吸引外来人才进入。为什么在农村地区很少看到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究其原因,最终是银行自身的发展需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堪称农村金融“三巨头”,以扎根于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的“三巨头”在商业化进程中也在努力进入城市,有相关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农村每年从信用社流出的资金约1400亿,同样的,占农村金融市场半边天的邮政储蓄银行也在“挪用”大量农村资金去谋求更高的利润和发展空间。邮政储蓄银行大都依托农村而生,却将大量的资金流入城市,导致西部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加剧,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缺乏、保险市场开发难度大
1.除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偏少以外,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与全国总体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虽然从整体上看,西部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信贷总额都在呈上升的趋势,但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都比较落后。对于西部地区而言,第一产业是支柱产业,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资金严重外流带来的资金供需矛盾又阻碍着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形成与发展,由于服务对象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导致西部农村信贷资金的风险加大。
2.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整体收入水平难以与中东部地区相比,人们的收入一般要用在消费生活必需品,所以人们的投保积极性有限。另一方面,西部地区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强引导和扶持,出台相应的保险法。
(三)西部农村金融贷款比重低
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在中东部地区的发展,不断拓展新的市场。西部农村地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数额在不断增加,但是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
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监管机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活全盘皆活。想要改善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状况,促进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必须重视西部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深入研究分析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努力提高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能力。
贯彻落实农村金融改革方案,正确认识农村金融改革。从广义上来说,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包括政府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渠道方式的创新和完善,狭义的农村金融改革是指对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对西部地区来说,在对其金融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的基础上,依照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结合西部地区自身发展特点,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然后逐渐推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理清农村金融发展格局等都能够有效帮助西部农村金融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理论的概述和分析,指出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亮点,希望可以通过总结经验,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体制,促进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促进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从而提高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赵微薇.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研究[D].广西大学,2015.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70303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EFA080248)。
作者简介:孙林(1975―),男,湖北钟祥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金融、不平衡增长、收入分配研究;杨俊(1972―)男,重庆人,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博士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从事金融经济、收入分配、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研究。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2―0032―05
收稿日期:2011―01―23
一、文献综述
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一直备受学术界关注。从国际上看,早在20世纪初期,schUiTI―peter(1912)就从理论上论证了银行通过信息甄别机制向成功的企业家提供融资、促进创新并推动经济发展的结论。Curlry等(1955)阐释了金融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随后,Goldsmith(1969),Mehinnon(1973)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研究,他们认为,金融市场是经济交易的中心,金融活动的数量与质量可以对经济增长率作出部分解释。不过,也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古典经济学家就把目光盯在实体经济上,他们认为,货币是中性的,它更像一层“面纱”附着在实体经济上,比如R0binson(1952)说,企业引导着金融发展。Lueas(1972)认为金融与经济增长并没有什么关系。但随着后来经济学者们不断推出的实证研究结论,古典经济学家的这种观点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如G0ldsmith(1969)就利用35个国家的经济与金融发展长期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与统计检验,结果显示,金融发展规模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
从国内看,在理论上论证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文章较少,以李敬等(2007)为代表,他们以杨小凯模型为基础,建立了基于劳动分工、涵盖教育和创新的金融发展模型,解释了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原因;而其他绝大多数文章以实证研究为主,这些研究采用计量经济学工具,把全国作为一个整体,研究了中国金融发展的不同侧面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对于丰富金融发展理论、制定正确的金融发展政策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事实上,中国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是不平衡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更凸显出区域性特征,因此,对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研究除了在全国层面展开外,还必须深入到地区层面。在这方面,已有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做了尝试性研究。如周立等(2004)等。
综上所述,目前针对我国区域层面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特别是涵盖东、中、西部,采用多个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区域之间金融发展比较分析的研究就更少见。鉴于此,本文拟从经济总量、产业结构以及城镇化水平三个方面,对东、中、西部经济与金融发展的相关关系作出比较分析。
二、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城市化与区域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在很多经典文献中,资本形成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已得到证明,在Harrod(1939)和Domar(1946)的模型中,资本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决定作用,新古典模型(Solow,1956)、新增长模型都把资本、劳动等全要素合力作用作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并肯定了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在内生增长理论(Romer,1990)中,资本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由此看来,资本形成能促进经济增长已形成共识。然而,又是什么促使了资本形成呢?Shaw认为,金融体系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就在于金融能把储蓄转化为投资,从而提高社会投资水平。Patrick(1966)认为,金融体系提高了资本配置效率,加速了资本积累。Mckinnon(1973)等还从相反的角度得出结论,金融抑制会阻碍经济增长。
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不仅表现在经济总量上,还表现在其积极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金融的发展将形成有效的资金供给机制和导向机制,通过调节资金流向和供给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结构优化升级。另外,金融发展还有管理风险、对公司实施控制等功能,这将直接作用于企业的运作过程,并进一步影响其治理结构和产业整合机制。Goldsmith(1969)认为金融与产业结构变动是互为因果、相互推进的过程,金融发展通过提高储蓄投资总水平和资金配置的效率推动经济的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
金融发展还推动着城市化进程。这种推动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金融支持土地投资与开发利用,以及金融体系为交通和水资源建设提供资金支持(stopher,1993)。金融发展还为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提供配套资金,比如,支持产业扩张,以完成对劳动力的吸纳,弥补政府在增加公共产品时的资金缺口等等。同时,金融发展还将带动文化、教育、旅游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速城市化进程。
综上所述,金融发展能够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城市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那么,这一机制在我国东、中、西部能否实现?以及在实现过程中表现出哪些区域差异?为此,我们需要对东、中、西部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关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三、模型设计、数据和方法
(一)模型、数据
根据King和Levine,Dan'at(1999)和冉光和(2006)的实证模型,结合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当前实际,建立如下计量模型。
因变量,包含反映经济发展的三大指标: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城市化进程,代表金融发展变量,,和p是控制变量,其中,代表投资,p代表通货膨胀水平。代表省份和时间。
沿袭以往的研究传统,我们采用真实人均GDP取对数值代表经济增长,用y表示,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名义GDP的比重代表产业结构,用str表示,采用城镇人口占年末总人口比例代表城市化进程,用urb表示,用银行存贷款总额与名义GDP之比代表金融相关率,用矗n表示,投资变量I用资本形成总额占名义GDP比重表示,通货膨胀水平p用GDP缩减指数减1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10省市,中部包括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西6省,和周立(2002)的划分相比,这里中部没有包括黑龙江、吉林,主要是为了和现在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的6省相吻合,西部包括甘肃、广西、贵州、内蒙古、宁夏、青海、陕西、新疆、云南、重庆、四川、12省市,由于重庆1997年才成立,我们把它与四川合并处理,数据不全,予以剔除,因此,西部涵盖10省市。文中使用数据主要来源于《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对于少数省份少数年份的数据缺省,参照《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进行了核实并予补充。
(二)方法
我们使用面板数据协整检验来考察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指标之间的长期相关关系,为此,首先需要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考察各变量是否同阶,进一步,对同阶单整变量进行协整检验,以考察变量之间的长期相关关系,最后,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说明短期相关关系。
1.面板单位根检验
面板单位根检验按照是否同质可分为:异质面板单位根检验和同质面板单位根检验,前者有IPS和组合PP检验,后者有LLC检验与Breitung检验(李雪松,2008),为避免单一检验法可能存在的缺陷,本文使用LLC和IPS两种检验法进行检验。
2.面板数据协整检验
协整检验是检验变量之间长期均衡关系的常用方法,本文使用EG两步法,在用上面的面板单位根检验法对各变量进行检验后,如果各变量都是同阶单整,那么就可以对(1)式进行回归,得到残差。并建立回归方程
使用LLC和Fisher―pp方法对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如果变量平稳,说明变量间存在长期相关关系。
3.面板数据误差修正模型(PECM)
误差修正模型用于解释短期波动性,在长期关系成立的条件下,可以考察我国东中西部金融发展是否构成对其区域内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城市化进程的强有力支持。因此,建立如下面板数据误差修正模型。
其中表示一阶差分,ECM是长期均衡误差,表示短期波动对长期均衡的偏离度,系数A体现短期波动相对长期均衡位置的调节速度。如果A为零被拒绝,则说明误差修正机制存在,检验得到的长期关系成立,否则不成立。表示短期内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各指标的影响程度,为零被拒绝,说明金融发展在短期能对经济发展各指标产生作用,反之,不能产生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面板数据模型设定有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之分,常用检验方法是Hausman检验,相关数值在表中给出。
四、计量检验与分析
(一)面板单位根检验
对经济发展变量(strut,urb),金融发展变量及控制变量分别进行LLC和IPS检验,经检验发现,除通货膨胀外,其他各变量均表现出明显时间趋势,为此,在进行单位根检验时,对选用仅有固定效应的面板数据模型,对其他变量选择含有时间趋势的模型,滞后期数根据AIC准则选取。检验结果,我国三大区域各变量在水平值下用LLC和IPS两种方法检测,均有单位根,而经过一阶差分之后,各变量在1%水平下均表现出无单位根。因此,说明经济发展变量(strit,urb,),金融发展变量及控制变量均为一阶单整。
(二)面板数据回归结果
通过面板单位根检验,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变量,金融发展变量及控制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因此可以判断,各变量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对(1)式进行回归,得到东中西部各三个残差系列再对残差系列进行LLC和Fisher一即检验,如果残差系列没有单位根,则说明变量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否则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回归结果表明:金融发展变量的系数均为正,且都很显著,证明金融发展能促进各区域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城市化进程,这也充分说明了各地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了动员储蓄、加速资本积累,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从金融变量对东中西部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的作用系数来看,除城市化指标外,中部的各项系数均为最大。根据以上结果,我们就可以得出中部金融对其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的边际贡献在我国三大区域中最大的结论。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结果呢?从统计数据来看,中部金融这种高的边际贡献源于它低的金融相关率,即由于中部金融在我国三大区域中的塌陷状态造成的。可能的原因有:第一,西部投资仍倾向于资本密集型重大工程,对劳动力吸纳不够,出现了“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第二,西部政府对公共产品提供不足和户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阻碍了劳动力的转移;第三,东部优厚的待遇和政策对西部劳动力的强大牵引作用使西部对劳动力的吸引力相对弱化。
从控制变量通货膨胀来看,东、中、西部在加速金融发展以促进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不同程度上刺激了通货膨胀,其中,东部对通货膨胀的刺激力度最大,在发展金融以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东部通货膨胀对其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比中西部分别高出29个和33个百分点。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各区域通货膨胀边际作用较小,但东部依然最大。这其中可能原因是,东部高的金融相关率造成了“过多的货币追逐有限商品”的状况,由于中西部较差的投资环境和较高的投资风险,使得追逐安全盈利的资本不会自发流向中西部,而宁愿选择在东部闲置或参与角逐有限资源。
(三)面板数据协整检验
在获得回归结果后,采用LLC和Fisher―pp检验法对各残差项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结果显示,各残差系列均无单位根,属平稳系列,这说明东、中、西部的金融发展在长期能促进其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化进程。
(四)面板误差修正模型
通过面板数据协整检验,我们已经知道,我国东中西部的金融发展在长期能促进其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化进程。但由于时间跨度不长,需要进行短期因果关系分析来进一步说明各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各变量之间的关系。根据(3)式检验三大区域金融发展是不是经济发展各变量的短期原因。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我国三大区域金融发展与其经济发展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中部和西部的金融发展在长期能促进其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化进程,但在短期,这种因果关系并不成立。然而对于东部,不论在长期,还是短期,金融发展均能引导其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城市化过程。值得注意的是,东部的金融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同时带来了通货膨胀的负面效应,而且这种负效应在相同条件下比中西部都要大。此外,从金融变量对东、中、西部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的作用系数看,除城市化指标外,中部的各项系数均为最大:中部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系数为0.3746,分别高于东西部29个和5个百分点,中部金融对产业结构的影响系数比东西部分别高出2个和9个百分点,中部金融这种高的边际贡献折射出其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这个结论与中部历年较低的金融相关率(不仅低于东部,而且不及西部)相吻合。最后,西部金融发展对其城市化的边际贡献最小。
中国东中西部金融发展与其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城市化之间的关系存在明显区域差异。如果在推进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时,忽略这种差异,’势必影响改革目标的实现,进一步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基于本文研究结论和当前我国区域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对于东部,要以金融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化进程。
2.对于中部金融塌陷的实际,要积极筹建中部金融中心,加快银行业改革重组,努力培育中部经济的增长极。
3.对于西部金融发展对城市化边际贡献小的特征,我们建议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推动城市化向前迈进。
参考文献:
李敬,冉光和,万广华,2007.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解释[J].经济研究(5):42―53.
[关键词]区域金融政策;效果差异;协调区域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12―0068―05
一、区域金融政策必要性的理论基础
区域金融是指一个国家金融机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它表现为具有不同形态、不同层次的相对集中的若干金融区域的金融活动。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的区际差异,影响到金融运行的效果,进而又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由于马太效应,区际间的差异会逐步拉大。在协调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如何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是成败的关键,而实施区域金融政策无疑为欠发达地区金融要素的集聚、金融市场的培育提供了有利条件,对统筹区域发展作用显著。不同的经济和金融理论从不同的侧面论述了实施区域金融政策的必要性。
1.经济增长理论。各类经济增长理论在研究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增长时,往往从不同的侧面加以分析,认为不同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取决于不同的因素,然而,资本积累效率与资本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基本上达成共识。决定资本积累效率与资本配置效率的融资体制在经济增长中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两个效率”的提高又是由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决定的。由于资本的逐利性,欠发达地区金融要素的集聚和金融市场的完善必须靠国家政策倾斜,实施区域金融政策,完善落后地区的投融资体制。
2.金融压抑、深化与创新理论。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与肖相继提出了“金融抑制论”与“金融深化论”。他们认为,欠发达地区的资金短缺只是因为“金融压抑”带来的融资渠道堵塞与资金成本的扭曲造成的,而消除这些障碍需要金融创新。欠发达地区金融压抑体现在:金融组织体系设置较为单一,没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可利用的金融工具少,信贷分配政策与发达地区没有差别,政策资源的作用受到压抑,金融市场机制对社会资金配置作用很小、甚至没有作用,金融管理与资源配置受到体制上的影响而被压抑,金融体系对外不开放或开放程度很低,等等。由此,统一的金融政策必然会给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深化造成伤害,压抑其金融创新的动力,阻碍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完善。因此,要发挥金融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打破传统思维方式的制约,在欠发达地区制定并实施有区别的区域金融政策,以加快其金融深化进程和金融创新的步伐,为经济的腾飞营造金融的支持和制度的保障。
3.金融约束论。金融约束论认为,对于发展中的地区经济,制度安排对金融发展举足轻重,由政府制定实施特定的有差别的金融政策比竞争性的政策更有利于支持经济增长。其着眼点在于,政府为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部门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如通过制定存贷款利率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和稳定的宏观政策等一整套金融政策来使金融机构获得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产生的收益。因此,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政府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实施有差别的区域金融政策,有利于本地区资金吸纳能力的提高,从而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4.西方的信用理论。西方的信用媒介论、信用创造论及信用调节论都强调金融对区域经济的调整意义,即充分利用客观存在的货币、资本分布的不均衡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其经济货币化与信用化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提出了金融调整要求,而且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经济货币化与信用化程度的差异可能会使金融调整的效果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只有充分利用欠发达地区的金融资源,集聚全国的金融资源,启动潜在的经济发展要素,才能找到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突破口。
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货币化程度较低,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压抑,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较小。因此,通过制定区域性金融政策,利用政策资源和工具来促成资本的形成,促进资本的区域性流动,提高区域金融相关比率,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中国统一金融政策效果的区域差异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然而,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拉大。1999年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依次为10 693.4元、5380.8元、4 283.3元,西部与东部间的相对差为59.9%。截至2003年,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依次为20109.73元、8207元、6656.42元,西部与东部间的相对差为66.9%,可见东、西部经济差距在不断扩大。虽然东、西部差距的扩大与各自的区位条件、工业基础、文化背景和市场观念等方面的差异有关,但统一的金融政策无疑对差距的扩大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统一的金融政策在东部和西部产生的效果不同,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也就不同。
(一)金融政策对区域经济的调控力度不同
1.扩张性货币政策的不同效果。中国东部地区经济货币化程度和金融相关比率高于西部,而且金融市场较西部成熟,货币传导机制较为灵敏。因而,东部地区的货币乘数大于西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对东部的作用效果强于两部。
金融相关率是金融资产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它体现了金融业在经济中的地位,反映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来引导现实经济活动的水平,是衡量货币化进程的一个核心指标。如表l所示,西部地区的金融相关比率小于东部地区,而且金融相关比率的增速小于东部地区,两者的差距有拉大的趋势。由于西部地区经济货币化进程落后于东部,西部地区有相当一部分货币供给被经济货币化进程所吸纳,货币乘数因而小于东部,同样的基础货币所能实现的货币供给数量东部地区大于西部。
另外,东部地区银行间的拆借、质押式回购、现券交易额占有绝对比重,各项指标基本都在80%以上,而西部地区银行间货币市场交易较少,因而东部地区货币传导较为顺畅,而西部地区的货币传导机制极不灵敏(如表2所示)。
可见,西部地区货币乘数较小,而传导机制又不灵敏,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在区域间呈现出较大的效果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西部地区资金的供不应求。
2.紧缩性货币政策的不同效果。中国东部地区非国有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于国有经济,而且非国有经济经济效益高,经营机制较为灵活,其内源融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自我发展能力强,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附程度低,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国有经济,对银行的依附程度较高。紧缩性货币政
策在东、西部的效果不同,西部所受的影响强于东部。
如图1所示,西部地区国有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整体上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除了北京比例较高为55.75%以外,其他省市都在40%以下,而西部除了内蒙古的33.22%和新疆的24.25%以外,其他省市的比例都在40%以上。国有工业对银行贷款有较高的依赖性,而西部地区国有的高比重决定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对银行贷款的高度相关性,国家若实行统一的货币紧缩政策必然会给西部地区带来更为严重的影响。
(二)统一的存贷款利率造成西部资金东流
中国目前的利率还没有实现市场化,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利率的浮动空间。西部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尤其是中长期贷款,但由于西部的建设项目通常是周期长、见效慢的基础建设,边际利润率低于东部,在现行的统一存贷款利率下必然会造成东部对西部地区资金的“虹吸”。另一方面,西部地区资金供不应求,按市场规则其贷款利率应高于东部,因而统一的存贷款利率使东部地区享受了隐性的利率优惠政策。
从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可以看出分布(如表3)。西部地区的工业化进程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同时东部地区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技术含量高于西部,形成了边际利润率东高西低的梯度格局。在统一的存贷款利率下,西部资金必然会因对利益的追逐而流向东部。另一方面,西部地区金融市场不健全,客观上形成了较高的交易成本,助长了资金的东流态势(如表4所示)。2000~2003年东部存贷款所占比重平均超过了60%,贷款所占比重趋于上升,从2000年的58.45%上升到2003年的61.94%。而西部地区存贷款所占比重较低,都在20%以下,贷款所占比重区域下降,从2000年的17.77%下降到2003年的17.11%。资本市场上也反映出资金的东流(如表5所示),东部上市公司2004年的筹资额所占比重为61%,远高了二两部的13%,西部地区在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的能力较差。
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开放程度较高,对外经济联系密切,而西部地区经济相对封闭,对外贸易不发达,因而中国鼓励出口的汇率政策必然使东部享受了诸多优惠,刺激了经济的增长。(如表6所示)2003年和2003年东部地区外贸依存度分别为69.58%和82.72%,远高于西部地区的8.50%,和10.21%,鼓励出口的汇率政策,使东部获得的利益远大于西部,在开放经济乘数的作用下,东部地区的经济必然获得更高的倍数增长。
(四)分支行制的银行组织形式产生的效果不同
中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加快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资金供不应求现象。中国一方面加强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但更为重要的是采取了分支行制的银行组织形式来聚集社会建设资金,统筹使用。这种组织形式对于聚集闲散资金、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加强资金余缺调剂并减少地方干预等方面曾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分支行制的组织形式带来了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由于其过分强调宏观政策效应,一切听从总行的指令,对地方利益,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发展的资金需求很少考虑。这种制度实际上起到了“虹吸”落后地区资金为东部服务的作用。
(五)金融监管政策所产生的效果不同
由于东部和西部金融系统的健全程度不同,金融运行的不同特点,现行的统一监管政策导致对东部地区监管较松,而对西部地区监管较严。主要表现在:(1)央行的监管内容以合规性检查为主。由于新设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东部,所以对东部地区的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层面,对金融机构运营的监管有所忽视;相反,对西部地区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经营的合法性和风险性层面。(2)东部地区金融发达,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众多,监管力度相对较小;而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国有银行占相当大的比重,监管的力度相对较大。(3)由于西部地区市场化进程滞后于东部,因而西部地区政府对金融监管的干预强于东部。
三、西部地区实施区域金融政策的建议
中国西部地区经济货币化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尽合理,金融市场不完善,而且经济的发展处于低梯度,边际利润率较低,风险较大,统一的金融政策在西部和东部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加快西部大开发都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因而实施有差别的区域金融政策成为至关重要的选择。笔者认为,西部地区实施区域金融政策的总体思路是:建立适应西部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体系,通过培育区域金融中心、完善区域金融协调机制,进而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行有区别的金融政策。
(一)建立适应西部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体系
1.建立针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性银行。在西部大开发初期,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重中之重,但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私人投资很少涉足,因而成立西部大开发的政策银行来筹措建设资金,是有效率的选择。
2.适当撤并效益不好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西部地区国有商业银行比重较高,在改革开放初期,其对于集聚社会建设资金用于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曾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南于基层营业网点效益低下,不良资产比例较高,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桎梏。因此,应当撤并效益不好、扭亏无望的基层营业网点,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中心城市分行的作用,集中资金和人力支持大中型企业向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及跨国经营方向发展,实现规模收益。
3.结合西部地区发展的特点,建立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西部大开发应当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作用,以效率优先来发展经济,因而建立地方性商业银行,提供小额信贷为中小企业服务是必然的选择。
4.利用西部中心城市(兰州、西安、成都、重庆)的优势和国家的倾斜政策,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的进驻。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还有利于提高西部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
(二)培育区域金融中心,健全区域金融协调机制
1.根据区域非均衡增长理论和增长极理论,充分利用和发挥西部中心城市的优势,打造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可考虑依托西安和成都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优势,建立沪市和深市的证券交易所的异地交易中心,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同时利用西安和成都两个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驻地的优势,发挥政策资源和信息集聚中心的优势,培育西安和成都成为西北和西南区域金融中心。
2.健全区域金融协调机制。在培育西安和成都两个西部地区金融中心的同时,应当尽快完善区域内部的金融资源和政策的协调,以统筹区域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区域外的合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大力吸引外部资金投资西部大开发。
一、金融排斥理论研究现状
金融排斥性是近十年来才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在稍早的研究中,人们一般从金融地理学的角度对金融排斥性进行探讨,即研究居民到金融服务网点(尤其是银行零售营业点)的实际距离对居民获得金融服务便利性的影响(Leyshon和Thrift,1993;1994;1995)。这个时期对金融排斥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过去几十年受住房政策(将贫困人口集中于城市郊区)的影响,大量金融零售网点在贫困社区的撤并;二是研究银行和住宅互助协会①的分支机构在贫困社区的关闭;三是研究贫困社区居民因到金融服务网点较远和交通不便而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随后的研究表明,金融排斥性并不仅仅因金融服务网点在某一地理区域的撤并而存在(FSA,2000),一些人群如果有获得金融服务的需求,但却因社会经济因素和金融服务市场因素而很少或从未获得金融服务也应视为受到了金融排斥。一般认为,容易受到金融排斥的人群往往是从来没有使用过金融产品的家庭、低收入居民、老弱病残人士、居住在边远和落后地区的居民(FSA,2000),以及诸如此类的社会弱势群体。基于此,Sherman Chan(2004)在其会议论文中将金融排斥性界定为:在金融体系中人们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区域保险区域差异,这包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缺少足够的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至于如何判定是否存在金融排斥性,现在比较流行的方法是根据Kempson和Whyley(1999)提出的五个指标:(1)地理排斥性;(2)条件排斥性;(3)价格排斥性;(4)市场营销排斥性,;(5)自我排斥性。显然,这样的判定方法更能够从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对某一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鉴于此,本文也将参考和借鉴这些指标探讨我国保险业区域中存在的金融排斥性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保险业区域金融排斥现状分析
1.地理排斥。一般来说,一个地区金融机构的分布与金融排斥程度呈负相关关系,金融机构网点分布越多,居民越容易获取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金融排斥程度越低,反之亦然。截至2009年年末,全国共有保险集团公司8家,保险公司12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0家。其中,北京地区共有保险分公司及直接经营业务的总公司83家。河北省,辖内共有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40家,分支机构3625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01家,保险兼业机构3733家。上海保险机构总数为105家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江苏69家;浙江56家;安徽36家;江西2390家;山东56家;湖北3146家;重庆46家;四川45家;贵州854家;青海219家;宁夏290家;新疆519家。可见,保险机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少数中西部地区,保险机构的区域分布存在较大差异。
2.营销排斥,即一些人被排除在金融机构产品营销目标市场之外。保险机构为了获得盈利和发展需要一定的从业人员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营销。从业人员是营销活动的重要载体,从业人员的多少对金融机构营销具有重要的影响。从表1中可以看出,东部地区11个省份中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数目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黑龙江、山西、河南以及湖北的从业人员人数和东部地区相当,其余地区和东部区域相比相差较大。尤其是西部地区除四川省从业人数较多之外,其他省份远低于东部地区。
表1 2009年我国各地区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东
部
北京
64062
东
部
海南
12828
天津
41546
辽宁
134890
河北
200000
广东
253800
山东
402100
中
部
黑龙江
113000
江苏
235000
山西
110416
浙江
143000
河南
263300
上海
21300
安徽
19991
福建
131873
湖北
134879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中
部
湖南
14800
西
部
四川
172600
江西
70000
贵州
9421
吉林
87051
陕西
73774
西
部
内蒙古
67704
西
部
新疆
12703
广西
65000
青海
15325
重庆
75000
宁夏
7644
云南
一、文献综述
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政策的传导具有时滞效应,且在不同的区域具有较大的差异传导。"在国内,也有学者对我国中东西三个区域的金融结构差异,指出了我国西部地区在银行功能和市场功能上都出于劣势状态。
本文的观点是货币政策的效用依赖于一个地区经济体系的发达程度,要缩小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不能依赖于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并以四川省的经济数据为例,论证西部特殊货币政策对西部经济的推动作用,以及在实行统一货币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西部特殊政策的必要性。
二、我国西部地区货币政策效应计量分析
2.1.指标的选取
2.2实证分析
从模型可以看出,第t期四川省贷款总额和第t-2期的贷款总额均对第t期的GDP增长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第t-2期贷款总额对GDP的促进的作用明显要强于第t期贷款。第t-2期的贷款总额每增加1%,第t期的GDP就增长10%。可见贷款总额的增长对四川省经济发展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并且产生影响的持续时间比较长(第三年发挥出来的影响最为显著)。事实上,由于西部地区整个经济对金融政策的反映往往更加迟钝,政策产生影响的时滞和持续时间会更长,只是不能够在模型中显著反映出来。
同样的方法,对四川省GDP增速变化与我国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变化作计量分析,结果并不能体现出利率降低对GDP增长的显著促进作用。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发展的省份之一,四川省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国家对西部的政策倾斜。
三、模型结果解释及结论
实证分析表明,西部地区对全国性金融政策的反映远远没有东部发达地区灵敏。从资金的供给方看,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国有商业银行。从资金的需求方看,西部地区国有经济相对比重较高,且大型项目多为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有国家政策性贷款或补贴等形式的支持,不论是利率的涨跌,还是准备金率的增减,对其资金的获得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自西部大开发以来特殊的金融优惠政策对西部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可忽视:首先,国家增加西部地区再贷款(再贴现)限额。西部地区再贷款限额从2004年的1201亿元调整至2011年9月末的1796.4亿元;其次,国家对西部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货币信贷政策。截至2011年9月末,西部地区人民币贷款余额达9.93万亿元,同比增长18.36%,增速分别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5.2个和4个百分点。国家对西部的各种特殊金融政策自西部大开发以来,对西部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总之,我国的金融政策对西部经济发展的贡献是显著的,但贡献的关键来源并非是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更多是受益于国家对西部的特殊金融支持。因此有必要继续推行对西部地区的特殊金融优惠政策,以实现西部经济的发展,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
参考文献:
我国各区域间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均存在巨大的差距,基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深入到区域层面对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而且有意义的。本文将从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和金融资金流动三个方面对相关的文献进行评述。
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
深入到区域层面研究我国区域金融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其各项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是否促进了各地区的经济增长”、“各地区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是什么”以及“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推行是否促进了各地区的经济增长”等问题。由于各项研究采用数据和计量方法的差别,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
首先,对各地区金融发展是否促进了经济增长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周立、王子明(2002)通过对我国各地区1978-2000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指出,各地区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密切相关的。因此,提高落后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将对其长期的经济增长十分有利;而沈坤荣、张成(2004)对29个省区从1978-1998年的数据进行了聚合回归分析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艾洪德等(2004)则将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了东、中、西部的分区域研究。研究发现,东中西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存在差异,全国和东部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而在中西部地区两者之间则几乎是负相关关系,且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
其次,各项研究对金融市场化对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的看法存在差异。周立、王子明(2002)认为,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各地区经济增长的相关程度十分显著。因此,进一步推行金融市场化能带来高质量的金融发展和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艾洪德、徐明圣、郭凯(2004)则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们的研究表明,金融市场化程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各区域间是不平衡的。东部地区的金融市场化比率与经济增长成正方向变动,而中西部的金融市场化比率与经济增长成相反的方向变动。因此,他们认为过度开放金融竞争和推动金融的市场化改革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可能不利。
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研究
除了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之外,不同学者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差异和收敛性进行了研究。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存在很大争议。张杰(1994)认为,与经济发展的进程相似,我国金融成长的进程应符合威廉姆森“倒U”曲线过程。他在对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取向。研究发现,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在空间上的分布十分均齐,从而使金融失去空间成长的区间。由于一国金融成长的水平并不取决于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机构的简单扩张,而应该取决于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资本形成水平,因此,我国区域金融组织结构必须从“互挤”向“互补”转换。该转换的完成则需要通过解除现存的条块分割金融体系,构建新的区域结合型金融组织框架,形成若干个金融中心和金融“发展极”,打破金融资源流动的地区壁垒,弥合区域间金融市场的割裂状态,从而促使金融资源空间流动和配置机制的形成,引导总体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
与张杰(1994)得出的结论相反,周立(2003)在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研究中则发现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差距具有先缩小后扩大的“正U”曲线形态特征。并且,我国区域金融差距已经超过了财政差距和经济差距;金雪军和田霖(2004)则根据1978-2003年的数据,采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我国的金融成长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和计量检验。该项研究指出,在此期间并不存在区域金融成长差异的“倒U”曲线发展形态,而是呈现三次曲线的变动趋势。从更长的时期看,“倒U”曲线是否形成还未有定论,还需要多方面指标的比较和未来时间的检验。但是,金融成长的差异是长期存在的,并且该差异在不断地波动和变化;除此之外, 陆文喜、李国平(2004)还运用了测算区域经济增长收敛的β收敛方法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性进行了测量。其研究指出,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是存在收敛性的,同时我国区域金融发展还具备阶段性和东中西部的区域“俱乐部收敛”特征,且各省之间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速度在20世纪90年代都有所上升。
各区域间资金流动研究
国内对区域间资金流动的研究成果也十分丰富。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区域间资金的流动性、区域间资金的流向以及区域间资金流动对区域间差距的影响等三个方面的讨论上。值得注意的是,区域间资金的流动性和流向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区域间资金的“流动性”是指资金在区域间自由流动的程度和难度;而区域间资金流动的“流向”则是指资金是从发达地区流向落后地区还是从落后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具体到我国而言,对于资金流向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资金在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流入和流出问题。
在度量资金流动性方面,不同研究采用了不同的流动性度量指标和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指标和度量方法:资金流动的相对规模指标;储蓄投资相关率指标;消费敏感性检验。由于运用的度量方法不同,不同学者研究得出的区域间资金流动性的结论存在很大差别。胡永平等(2004)的研究发现,1979-2002年间,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及西部地区的区域储蓄投资呈现出基本相同的变动轨迹,意味着区域储蓄与投资可能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即共积关系,也暗示区域间资本流动有限;豆建民(2005)运用1992-2002年我国分省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研究表明,国内资本的跨省流动性在1992-1993年间比较差,而在这之后则逐渐增强;Genevieve Boyreau-Debray和Wei(2004)的研究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们发现,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各区域间的储蓄投资相关率相对于20世纪80年代有所上升,并且在不同区域间的消费风险分担程度趋于下降。这意味着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区域间的资本流动性减弱了;高全胜(2003)研究也表明,1978年后到20世纪80年代,地区间的资本流动不仅没有加速反而开始减缓。20世纪90年代初,资本流动变得非常有“粘性”。究其原因,他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省级财政变得更加独立,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长的压力和地区间竞争的压力下,对资本外流约束的加强降低了资本在区域间的流动性。
不同研究对资金流动的方向也存在争议。郭金龙、王宏伟(2003)在对各种不同渠道的资金流动分别进行考察后认为,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角度看,东部发达地区的资金以上缴税收的形式从东部地区流向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从银行及其资本渠道来看,由于中央的再贷款向中西部倾斜,资本总体上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流动,但由于利益的驱动,随即又出现由收益率低的中西部地区反向流回收益较高的东部地区。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资本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流向发达的东部地区。因此,总体而言东部是资本净流入地区,西部是资本净流出地区,中部地区基本持平;豆建民(2005)通过实证检验却得出了“国内资本的跨省流动总体上是向增长较慢的省份”的结论。
由于不同研究对资金流向的看法不一,其对区域间资金流动对区域差距产生的影响的评价自然就不同。郭金龙、王宏伟(2003)认为,区域间资本流动存在“马太效应”:东部地区坚实的经济基础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吸引资本流向本地区,而资本流动的增加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增长,由此形成资本流动和地区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而中西部地区政策环境和经济基础的薄弱,使资本在该地区的投资收益率低下,资本反梯度流向东部地区,再加上资本的规模效应不足,造成中西部面临资本短缺的困难,对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造成不利影响。结果是区域间的资本流动起到了放大区域间差距的作用;豆建民(2005)则认为,国内资本向增长较慢省份流动以及其流动程度不断增强,促使了各省之间的GDP增长率差异显著下降。
简要评述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现有的文献从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区域金融发展差异以及区域资金的流动性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且得到了一系列重要且有益的结论。但是,现有的文献大多数单就我国金融体制和金融发展而论我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而将我国的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纳入我国转型经济的特殊背景中,研究该转型经济背景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增长绩效产生影响的文献却十分有限。我国是一个转型经济国家,转型经济的特殊背景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未来,研究转型背景对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影响显得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艾洪德,徐明圣,郭凯.我国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财经问题研究,2004(7)
2.豆建民.国内资本流动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当代财经,2005(8)
中图分类号:F832.3
一、引言
金融作为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参数之一,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发展直接影响当地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一直颇有争议,但也形成了一个较为普遍的共识:金融发展刺激了长期经济的增长,对生产力的提高有促进作用。自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也不断拉大,区域金融同步进入非均衡性发展的时代。
从区域角度来看,我国金融的发展呈现出较强的非均衡性。据《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东部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个数、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在全国占比例最高,其中东部资产总额占比59.5%,中部、西部和东北部资产总额分别占比14.9%、18.5%和7.1% 。区域金融发展差异过大会加剧区域经济的差距,不利于我国区域间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在此之际,正确认识区域间金融发展差异问题的存在,了解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现状及其变化趋势成为解决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的首要问题。
二、文献综述
本部分主要从国外研究与国内研究两部分进行综述。
(一) 国外研究
R.W.Goldsmith在其代表作《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1969)中最早开始探索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他发现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二者之间具有同步变化的关系。R.W.Goldsmith提出了以“金融相关比率(Financial Interrelations Ratio,FIR)”作为衡量金融发展的指标。该理论的缺陷是研究成果缺乏理论证明,并且未能说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
R.Mckinnon提出了以货币化比率(即货币存量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但对我国而言,省级或区域的货币存量数据难以收集,因此我国学者较少采用货币化比率来作为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King和Levine(1993)通过对多国数据的处理,得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Luigi Guiso、Paola Sapienza和Luigi Zingales(2004)以居民从当地信贷市场获得贷款的概率为指标衡量区域金融发展水平。
(二)国内研究
在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方向,国内研究的主要分析方法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形成原因、区域金融资源配置差异、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策略等领域。刘仁伍(2002)最早讨论了金融结构及安全性指标和衡量金融发展可持续性的评估指标,启发了后继学者对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张企元(2006)提出了区域金融结构性调控的观点,并建议用贷款总额占GDP的比例来计算“金融相关比率”。杜家廷(2010)从金融地理学视角出发,强调了空间要素在协调区域金融发展中的重要性。
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大部分在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测度、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动态特征、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差异等领域。大量的研究集中于此。李钊、王舒健(2009)以金融聚集理论为依据,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对我国各省份的金融发展水平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李敬、冉光和、孙晓铎(2008):通过计算1978-2004年间银行业贷款与GDP之比的基尼系数、泰勒指数和对数利差均值指标来反映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省际差异、城乡差异和三大区域之间的差异,得出我国区域金融差异经历先缩小后扩大的过程。田菁(2011)选取了金融中介发展指标、资本市场发展指标和保险市场发展指标为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并采用了主成分因子的分析方法和变异系数法对2008年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进行考察,结论表明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差异主要表现为金融总量上的差异。
三、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以实证分析为主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选取2000-2012年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的相关金融经济数据,运用R软件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现状及这13年来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变动趋势。
(一)数据说明
本文原始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运行报告及各省统计年鉴,各省GDP、存贷款额均为年度数据,样本期间为2000-2012年,数据均为现价表示。金融相关比率选取为年度存贷款余额与GDP之间的比值,泰尔指数模型采取GDP加权法。
(二)指标模型的选择
本文以金融发展理论、区域经济学中的基本理论作为研究依据,来选择测度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水平的计量指标。
R.W.Goldsmith在研究国别之间的金融发展差异问题时,他选择了金融相关比率FIR(即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价值的比值)作为主要指标。金融相关比率能够较好地反映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因此本文选择了金融相关比率作为指标之一。
鉴于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专门用来测度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模型,本文借用反映收入差距的泰尔指数模型来测度金融差异。泰尔指数模型相比于其他反映收入差距模型的最大优势在于,该指数在衡量差异水平时可以将总差距细分为组内差异和组间差异,并可计算出不同差异对总差异的贡献率。因此选择泰尔指数作为计量模型可以有效地分析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差异
(三)金融相关比率分析: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直观对比
金融相关比率为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金融活动总量与经济活动总量的比值,反映该国或地区的金融发展程度。在一定的国民财富或国民产值的基础上,金融相关比率越高,则表示相应的金融体系越发达;反之,若金融相关比例越低,则相应的金融体系越不发达。
从图1来看,可以得出如下结果:
东中西三大区域与全国的金融发展变化趋势趋同,其中东部金融发展水平最高,西部次之,中部最低;除东部外,中西部及东北部的金融发展的水平均低于全国水平。
在2000-2003年,三大区域金融发展水平有一个较快的增速(除中部在2001年间略有下降),并同时于2003年底达到小峰值;而在2003-2008年,各区域的金融发展水平经历一个缓慢下降的过程,于2008年底达到谷值;在2009年中,各区域的金融发展水平有大幅提高,甚至均超越2003年的峰值时期;在2009-2012期间各区域的金融发展水平较为稳定。
从图2来看,可以得出如下结果:
东中西三大区域与全国金融相关比率差值年度变化率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本文将所考察期间分为两个阶段。
在2000-2003年期间,三大区域金融发展差异较为动荡,整体呈现出差异迅速扩大势态。在2000年末,东部与西部二者的金融发展处于同一水平,而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二者的差距迅速拉开,东部金融发展水平走高,而西部的金融发展水平则从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下降至低于全国平均;在2000-2002年,东部与中部的差距不断扩大,而在2003年度二者的差距有所缩小,但差异程度仍是三大区域之间的最高水平。西部与中部的金融发展差异经历先快速扩大后快速缩小而后缓慢扩大的过程,2003年底二者的差异水平为考察期间最低。
在2004-2012年,各地区的金融差异水平趋于稳定。东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持续走高,东部与西部之间的差异水平较为稳定,而东部与中部之间的差异则缓慢扩大;中部与西部二者的金融发展差异缓慢扩大。
在2000-2012年的考察期间内,东部金融发展水平一直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除2000、2001两年度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之后的11个年度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则一直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无收敛趋势。总而言之,东中西三大区域之间的金融发展差异总体呈现先震荡式扩大,后平稳维持的状态。
(四)泰尔指数法:差异水平测度的模型选择
泰尔指数的大小反映各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大小,二者呈反向变动关系。通过观察和比较泰尔指数的时间序列可以得出所考察年份区间内差异的动态变化,此外也可以利用折线图来更为直观地描述差异的变动。泰尔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
其中,N表示地区的个数, 表示第i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f表示全国金融发展水平的均值。
将泰尔指数分解为包含区域内差异和区域间差异的两部分,设E、M和W和分别表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TE、TM和TW则各自代表这三个区域的区域内金融发展差异,则:
其中GE,GM和GW分别表示东部、中部和西部各区域的GDP占全国GDP的比例, 表示第i个省份的GDP占全国GDP的比例;FE,FM和FW分别表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的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总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总额的比例, 表示第i个省份的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总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总额的比例。
以各区域的GDP占比为权数可以得出区域之间的金融发展差异的泰尔指标:
进一步可得出总的泰尔指数:
用R软件对2000-2012年间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得出四大区域年度的泰尔指数。
从图3来看,可以得出如下结果:
在所考察期间内,全国金融发展差异的变动趋势与东部金融发展差异的变动趋势大体趋同,东部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水平最高,西部次之,中部最低;除东部外,中部和西部的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2000-2002年,东部和中部两大区域的金融发展差异水平有所上升,并于2002年底达到峰值(中部于2001年底达到峰值,2002年较之2001年水平略有下降);在2003-2004年,东部区域内的金融发展差异经历一个下降的过程,并于2004年底达到谷值;中部在2003年经历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水平大幅下降的过程并在当年年底达到谷值,区域内的金融发展差异于2004年有所升高;而在2000-2004年期间,西部的区域内金融发展差异经历一个缓慢上升的阶段。
在2005-2009年期间,东部、中部和西部区域内的金融发展差异均经历一个缓慢上升的阶段,并于2009年达到小峰值,在此后的2010-2012年,东中西三大区域的区域内金融发展差异水平均有所降低。
总的来看,在2000-2012年的考察期内,东部和中部两大区域区域内省际之间的金融发展差异经历先震荡(快速扩大继而迅速缩小)之后较长时期内保持较为稳定的水平;西部区域内省际之间的金融发展差异一直处于较为平稳的水平。
从图4来看,可以得出如下结果:
全国总体差异的变动趋势与组内差异的变动趋势大体趋同,其中,组内差异为全国总体差异的主要部分,贡献率为81.16%~93.60%;组间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较小,贡献率为6.40%~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