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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8 15:48:31

党务工作意见

党务工作意见篇(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市进城务工人员迅速增多。他们经过就业创业的实践和锻炼,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致富经验,在促进务工地和家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把他们教育培养好并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对于拓展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源头,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以创新的精神和创新的举措推进这项工作,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活力。

二、多方推荐,积极培养,建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流出地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要积极拓宽工作视野,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推荐进城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并从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教育引导。要定期不定期与驻外办事(联络)处、商会、劳动服务站等驻外组织机构,两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个协等群团组织,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单位联系沟通协调,发动、引导这些组织和单位择优推荐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同时采取学校党团组织推荐优秀农村毕业生、党员群众民主推荐优秀外出务工人员等方式,多方选拔储备一批优秀人才。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外出同行的流动党员结对培养、指定在家党员联系培养、委托流入地党组织培养,以及节假日入党积极分子密集返乡时集中组织培训等多种教育培养方式,确保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连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到哪里,教育培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积极运用网络、短信、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教育培养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教育培养的实际效果。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要着力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和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协同合作,尽量明确发展党员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把好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各个关口,共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务工地较为固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应由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其中,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发展的,流出地党组织要指导进城务工人员积极向流入地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主动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有关意见。对务工地不固定的,应由流出地党组织发展,并注意征求流入地相关单位意见。在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时,要在既坚持工作基本程序不走样,又坚持于事简便的原则下,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双向培养、双边考察、两地公示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流出地、流入地和驻外党组织两地三方党组织的工作优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四、强化管理,注重服务,充分发挥流动党员作用

党务工作意见篇(2)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利得到保障,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使党务公开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廉洁从政。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党内法规的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党务公开的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民主和科学决策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等情况;本会重要决议、重大项目、重要资金执行情况;年度残疾人工作计划制定、年中工作进展及年终工作完成情况;党内相关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政治思想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三)关于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党组织设置、重要职责情况;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支部换届选举,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四)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干部任免情况;干部管理、考核、奖惩、培训等情况。

(六)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

(七)关于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八)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方法、形式和工作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方法。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法定公开;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予以主动公开;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依申请公开。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本会主要通过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既需要扎实抓好当前,更需要立足长远,坚持制度规范,机制创新,实施长效管理。

党务工作意见篇(3)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利得到保障,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使党务公开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廉洁从政。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党内法规的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党务公开的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民主和科学决策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等情况;本会重要决议、重大项目、重要资金执行情况;年度残疾人工作计划制定、年中工作进展及年终工作完成情况;党内相关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政治思想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三)关于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党组织设置、重要职责情况;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支部换届选举,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四)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干部任免情况;干部管理、考核、奖惩、培训等情况。

(六)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

(七)关于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八)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方法、形式和工作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方法。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法定公开;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予以主动公开;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依申请公开。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本会主要通过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既需要扎实抓好当前,更需要立足长远,坚持制度规范,机制创新,实施长效管理。

党务工作意见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的目标,坚持把开展党员义工服务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我县社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具体措施

1、发展党员义工队伍。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党员义工队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充分运用会议、网络、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的意义,宣传党员义工服务的内容和做法,营造“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是党员当义工”的氛围。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当义工,积极做义工。各级党组织均要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年轻党员为主,以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党员为主,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党员义工队伍。

2、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员义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党组织指导推动、义工组织自主管理、党员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管理有序、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县建立党员义工服务团,街道社区党组织整合社区和驻区单位资源建立党员义工服务大队和中队,县级机关部门结合系统行业特点建立党员义工专业服务分队,形成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组织网络。各街道党组织要在街道层面设立党员义工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街道党员义工服务中心”;各社区党组织要在社区层面设立党员义工服务站,名称统一为“××社区党员义工服务站”,党员义工服务中心(站)要辟有专门的服务窗口或场所,为义工服务经常化构建平台。各级党组织建立党员义工联络员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等,促进党员义工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提供专业义工服务。积极倡导“争做义工为他人,个人社会相和谐”的理念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鼓励个人自愿无偿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以自身的特长和技能向社会提供义工服务。要不断深化科技、文体、卫生、法律、道德规范“五进社区”工作,逐步形成以便民利民为主题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帮困助弱为主题的爱心服务活动,以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公益服务活动,以服务大型活动为主题的突击服务活动,以长期服务固定对象为主题的义务服务活动等五大服务项目体系。科技、卫生、教育、计生、政法、环保、交通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积极打造科技服务、医疗保健、教育咨询、计划生育、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环保护绿、爱心车队等专业特色服务队,各街道社区要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打造便民服务、文明宣传、道德巡访、环境整治、治安防范、文艺演出等服务队,创建服务品牌。

三、工作要求

党务工作意见篇(5)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党务工作意见篇(6)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党务工作意见篇(7)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党务工作意见篇(8)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发展党风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组强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为全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科技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局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驾驭科技事业发展的能力。

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三、党务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组关于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各类先进的评比、推荐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党员教育等情况。

(3)组织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干部公选或竞争上岗情况,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考学、考廉、考绩情况或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处理情况,干部离任审计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

(6)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方法、形式、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法进行。

党务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科技网、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的程序:按机关工委审核后的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进行。对于党内重要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每月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马上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六、党务公开制度

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当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半个月,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实行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制度。对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先党外后党内的原则征求意见,对作出的重要决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

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要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

党务工作意见篇(9)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通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依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基层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5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准确把握基层党务公开共性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和层级的党组织,根据其职责和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突出其个性特点,提高党务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目标任务

年底,全市党的基层组织中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全覆盖,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基本目标。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实施范围

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办、基层站所、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二)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处理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情况。

(三)方法形式

1公开方法。对于列入公开目录的例行公开事项,应主动予以公开;暂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基层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通过在相关公开载体上设置“点题栏”回音壁”等栏目,向党内或社会公开;党组织认为暂不宜公开的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对于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2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应通过采取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应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为民办事服务窗口、板报、电子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刊物、党建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务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果。

3公开时限。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对于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予以公开。

(四)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各乡镇办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根据《市基层党务公开目录》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其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并报制定目录的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报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应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接待日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群众公开;

4归档管理。将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务工作意见篇(10)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重大项目、服务转型发展、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党员群众”主题,按照“有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有能力突出、带头服务的党员队伍;有贴近实际、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有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有科学规范、务实长效的服务机制;有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体系,通过会议布置、活动推进、典型示范、达标验收等方式,力争三年内所有基层党组织基本达到服务型党组织标准,全镇5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建成三星级(含三星)以上服务型党组织。其中,2013年底前培育7个符合创建标准、服务成效明显、党员群众公认的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农村2个,社区1个,机关1个,事业单位1个,企业1个,社会组织1个),3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2014年,全镇1/3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达到三星级(含三星)以上服务型党组织标准,7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服务型党组织标准;2015年,全镇5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三星级(含三星)以上标准,所有基层党组织基本达到服务型党组织标准。

二、活动安排

1、开展“五民”主题实践活动

全面在村(社区)、网格片区建立民生档案信息管理平台,调查了解群众的基本情况和利益诉求,分析研判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利用《民情日记》,建立走访群众、记载民情的制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宣传方针政策,帮扶弱势群体,征集意见建议;针对群众需求确定民生实事项目,公开作出承诺,健全会办制度,分解落实责任,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办理回访、在线访谈、窗口评议、现场问询、实例调查等活动,零距离与群众互动,倾听民声反馈,查找工作落差;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民意调查员等对基层单位工作作风、服务效能等进行评议,结果记入党员干部工作实绩档案,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2、深化“党员干部联千户进万家”活动

镇、村(社区)党员干部每人明确1户挂钩贫困家庭,结合民情走访活动,走访联系周边10户基层群众,每季度至少走访慰问联系对象一次以上,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倾听意见呼声。主动帮助他们寻求致富办法,竭尽所能摆脱贫困,在“扶持创业、援助就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帮助解决相关实际问题。

3、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积极招募志愿者,结合农村(社区)网格片区管理需求,组建各类服务团队,打造“白+黑”便民服务模式,推动党员志愿服务经常化、规范化、品牌化。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服务418,党员在行动”、“迎七一,我为党旗增辉”等活动,充分展示党员良好形象,提升服务品质内涵。坚持“党员引领社团、社团凝聚群众”,引导广大社团组织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开展美化环境、维护治安、困难帮扶等活动,倡导文明风尚,建设美好家园。

4、开展“温馨服务企业行”活动

结合镇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组织镇班子领导和职能服务科室干部走访企业、助推创新、化解难题,有针对性地对镇规模企业进行“一对一”挂钩服务;推进重点规模企业党建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联合群团部门开展优秀电影展播、职工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激发党群共建活力;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创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主题活动,推进创业扶持套餐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党课企业行”活动,通过专家授课、互动讨论、组织交流等形式,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

5、开展“统筹共建服务基层”活动

开展驻镇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推进双方组织统筹联建、资源统筹共享、活动统筹安排、服务统筹实施,兴办为民实事,完善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注重作风评价常态化、科学化,聘请“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和基层群众对机关事业部门服务效能开展日常监督和评价,建立定期联系、绿色通道、投诉追究制度,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

三、组织领导

党务工作意见篇(11)

1.从结果公开向程序公开深化。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在重视结果公开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程序的公开,提高党务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便于党员群众全过程监督,防止因程序不公开而导致结果不公正。

2.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深化。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凡是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内容应当主动公开,不以个人意志左右党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形成依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成为一种常态。

3.从单向公开向双向互动公开深化。进一步畅通党务公开渠道,实现党务公开方式从单向信息逐步向双向互动交流的转变,把党务公开的过程变成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深化。进一步丰富党务公开形式,在巩固完善党务公开栏、网站、简报等静态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发挥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民主听证会和恳谈会等动态公开形式的作用,提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内容

凡党内事务在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其所涉程序、过程和结果等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且党内法规没有禁止公开的,都应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各级党组织要依据《区卫生局党务公开目录》、《区卫生系统党(总)支部党务公开目录》要求的内容,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执行类。重点公开本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组织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及执行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类。重点公开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类。重点公开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等工作

4.党的作风建设类。重点公开本级党组织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及纠风工作情况。

5.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类。重点公开本级党组织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情况,“三重一大”上报备案情况,廉政主题教育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基层干部勤政廉政情况。

6.党员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公开医疗卫生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酝酿、研究、确定和落实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年度公开、季度公开、即时公开。党务公开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基本程序,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适宜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党组织活动和内部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公开。

四、进一步创新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意见反馈制度、公开接待制度、党务信息制度,党员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着力提升党务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