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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三年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2 14:59:57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1)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分别如下:

(一)领导小组

*

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领导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的落实,督促“三为主”工作的开展,保证人、财、物的投入。

(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责任。

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组织、领导指挥计划生育工作,督促镇、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保量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工作。

(三)驻村领导的责任。

驻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每月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抓好季度“双查”工作,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四)机关驻村干部的责任。

机关驻村干部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做好户籍、流动人口出生、“四术”等的统计上报工作,检查有关卡、册、表、板的建立完善;督促村(居)委会对计生对象及时落实“四术”措施及进行查环查孕;监督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计生节育措施;协助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五)镇计生办主任的责任。

计生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好《两个规范》工作的落实,组织落实“三为主”工作的开展,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镇、村(居)委会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全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计生业务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

(六)村(居)委会两委成员的责任。

村(居)委会两委成员负责抓好并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履行计生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的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对象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居)委会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和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的制作整理;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七)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责任。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进行实绩检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村(居)委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目标评分考核,评选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镇、村(居)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六项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1、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要按照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抓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等知识,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抓基础信息。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必须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4、抓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5、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的育龄妇女达90%以上。

6、抓经费管理。实行计生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预算专户管理。

四、考核

(一)各村(居)委会要建立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档案,每月把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人口出生管理、“四术”和查环查孕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报镇计生办,以便对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村(居)委会计生办所有报送给镇计生办的报表材料,经核对无误,由镇驻村工作组副组长、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村(居)委会计生办主任签名后方可上报,若发现存有错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核小组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进行实绩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并评选出计生工作达标且分值最高的两个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为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2)

XX 年,我村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湛江市、吴川市计生主要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县的指示精神,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三为主”工作为方针,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机制。经过广大干部群众一年来扎扎实实工作,我村委会全面完成了三类地区要求各项指标和任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村委会辖 11 条自然村,总人口 3336 人,已婚育龄妇女 513 人。全村委会共出生 34 人,无多孩出生,出生率为 10.38 ‰,自然增长率为 5.9 ‰,查环查孕率为 91.4% ,全村委会共完成“四术” 39 例:其中结扎 15 例,一孩上环 24 例。

XX 年,我村委会计生工作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几年来,我们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委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发展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一手抓计生,一手抓经济,村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林致民同志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林全兴任副组长,形成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的局面。村委会有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由林全兴主任任协会会长,会员有 200 人,正常开展“三生” ( 生产、生活、生育 ) 活动,还成立育龄妇女小组,有 20 名育龄妇女组长,落实他们的待遇及报酬,育龄妇女小组长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我村委会完成 XX 年度人口计划任务,我村委会根据计生“一票否决”精神制订了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首先,村委会与镇计生办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第二,是实行计划生育包村包片包户制度。各管片干部包到具体村民小组、具体户,主要做到“五包”,即包思想教育,包落实节育措施,包查环查孕,包无计划外怀孕,包征收社会抚养费等等。第三,每位管片干部都要做好一份自己包片的一览表,实行到点到户跟踪调查,能够方便地与群众连系起来。如果谁包的户有计划生育不合格或有当年出生漏报的,就要追究其包片干部的责任,除通报批评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如果情节严重的实行停职处理。这样真正做到了重心不移到组到户,量化到人,并作为考核每个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从而大大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因而,村干部起早摸黑,积极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包干任务。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转变婚育观念

我村委会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计划生育主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三为主”中的以宣传教育为方针。每次有新的政策、法规颁布,都召集全村党员干部、协会会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分批办班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接受“一法一例”及“关爱女孩”等等计生知识教育,我们举办了各类人员的培训班:一是举办村党员干部培训班。以学习计生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重点,提高他们业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和管理员;二是举办育龄夫妇培训班。主要是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夫妇培训班;三是举办育龄妇女小组长培训班。以宣传人口国情和形势为重点,提高他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更能做好下户宣传教育。去年,我村委会共发放宣传品 1500 份,做到每户育龄夫妇都持有三份不同内容的宣传品。每月出宣传栏一期,每周更新墙报一次。为了使广大育龄群众能更快地改变落后的婚育观念,村委会全休干部还不定期地到户找群众谈心。我们有的利用帮助困难户耕种劳作、挑水等,有的利用自己学到的农业知识,带领育龄群众种荔枝、龙眼、香蕉等等。借机会向他们讲解计生政策,给他们进行算账对比,指出计划生育的好处,找出致富的出路。使群众认识到要改变落后贫困的现状,必须要少生优生。于是逐渐地与他们拉近了距离,树立了威信。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群众旧落后婚育观念。为了使育龄群众更能主动地去落实节育措施,我们必须从些重点、难点户中打开局面。例如,纯二女扎就是计生的难点所在,我村委会合水村有一对夫妇已生育了二个女孩,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生活极为困难,妻子体弱多病。看到这种情形,我们决定把该夫妇作为纯女扎的突破口。该夫妇知道我们来找他结扎时,夫妻俩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讲:“我生两个都是女孩,我要生个儿子,才去结扎,否则你断我香火,我和你地拼命”。我们于是给该夫妇上了一堂生动的计生思想教育课,说在圩镇生育一个女孩就不准再生了,你现在已生了二个女孩,应该够满足了。这是政策规定的,讲明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经过我地多次苦口婆心地教育,该夫妇终于答应落实节育措施。结扎后,为了帮其治好妻子的病,村委会请示了镇委镇府,四处帮他筹钱。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村委会的发动下,镇府、市计生局、民政局各拨 3000 元,村中老板捐资 4000 元,村委会全体干部捐助 2400 元,合计 15400 元,他利用这些钱给其妻子到湛江附属医院治病,并修补了房子,还买回了几头猪饲养。我们还安排他到村委会的机械厂工作,帮他办理了养老保险,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该夫妇逢人便就:“这是党的英明领导给我带来的温暖,我感谢党和政府给我带来今天幸福的生活。”受此影响,几天内,一些很难说服的“钉子户”都纷纷主动来落实了节育措施。

三、制订了村民公约,抓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XX 年 4 月,我村在实施计生新机制的工作中,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制定计生村民公约。首选由村两委组织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育龄妇女小组长、村民代表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然后开会讨论,拟定《塘?村委会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最后由村民代表一致举手赞成通过,并公报上墙。在文明执法、依法征收工作中,我们村委会已有 506 对育龄夫妇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书,占应签订合同的 98.6% ,对计划外超生户发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有 100 多份。自从村委会全面开展依法管理以来,群众的法律观念,意识不断增强,计划外生育户缴交社会抚养费和落实“四术”措施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村委会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抓好“三查一治”工作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突出抓好孕前型管理,以“三查”为切入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生育,节育,优育等内容,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和健全,查环查孕查病治病,避孕药具发放和术后随访制度。每年开展“三查”三次,及时向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做到及时随访,服务上门。极大地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同时也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对些育龄妇女常见的妇科病得到有效治疗。这样,更促进了育龄妇女主动地来查环查孕,从而大大提高我村委会计生整体水平。去年我村委会的查环查孕率就达到 91.4% 。

五、“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计生经常性工作一直是我>

委会狠抓的工作,年初就制订了人口规划方案,人口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没有虚报水份。档案管理规范化,对育龄夫妇实行动态管理,计生专干每半月要向书记、主任汇报计生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每月月底作为我村委会计生例会日,目前我村委会“三位一体”已进入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六、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我村委会认真做好流出人员办证和流入人员验证工作,流出人员办证率和流入人员验证率达 100% ,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管理到位,我村委会流出人口当中无出现计划外环孕现象。

七、干群关系非常好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3)

(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是指经过县、乡两级计生部门聘用,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

(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女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作风正派,模范地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在群众中有威信;

4.了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一般知识;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选聘工作由县、乡两级共同负责。选聘时,由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政府统一选聘公告,公开选聘条件、方法、时间和程序,并负责报名登记和初审。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考试命题和考核标准。乡镇党委、政府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研究确定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人选,并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五)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聘任期为3年。聘期届满,经乡镇党委、政府考核称职的可重新续聘,续聘年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辞职或被解聘后,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聘用其他人员。

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职责义务

(一)自觉学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教育和督促村(居)民计划生育,当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

(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应当坚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及时向乡镇计生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

(四)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制度。利用人口学校,定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育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辞职或被解聘时,应当向接任的管理人员交清相关手续。

三、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待遇报酬

(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6年报酬不少于2600元,此后逐年增加。也可根据行政村(社区)的规模和人口确定报酬。报酬由乡镇财政统一发放,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00元。

(二)实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报酬绩效制,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统一制定,并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管理考核

(一)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本辖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管理部门,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乡镇计生部门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评定。

(二)乡镇计生部门要经常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至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度要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三)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进行表彰:

1.忠于职守,依法行政,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2.全面掌握全行政村(社区)育龄妇女生育情况,避孕节育情况,生殖健康情况,流动人口情况;

3.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生殖保健服务及时,“四术”随访及时,避孕药具发放及时,宣传教育经常广泛),育龄群众满意;

4.各类计生台账及资料管理规范;

5.组织能力强,职能作用发挥好。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时表彰优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

(四)对有以下行为或过失的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应当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计划生育工作连续2年在本乡镇处于末位的;

2.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提供虚假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4)

第二条各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把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不但要带头模范实行计划生育,还要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人口计生工作,对群众要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全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本村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和宅基地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村人口计生工作。村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村委会副主任或村委委员待遇;村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村“两委”和村人口计生委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村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包组、包户制度。按照镇(乡)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

(一)村委会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

(二)村委会应在群众聚集的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开栏,公开栏可根据需要公布以下内容:

l、当年生育的夫妇名单、所生孩子孩次、性别;

2、当年按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名单;

3、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夫妇名单及节育措施种类;

4、当月应查环查孕而未查的对象名单;

5、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情况;

6、县、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等;

7、本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人员名单;

(三)公开内容每月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镇(乡)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有关奖励。

第十二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的调查摸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向镇(乡)人口计生办申报,协助当事人填写《申请表》;

(二)对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初审;

(三)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奖励对象及其变动的调查核实、张榜公布等有关事宜,奖励对象迁出、迁入、新增、死亡等变动的,应在当月填写《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十三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节育奖”制度的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帮助符合“节育奖”政策的夫妇进行登记和申请,并在“三栏”中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五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六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七条协助镇(乡)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利用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公益宣传以及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

第二十条在村委会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读报栏和公开栏,并指定专人管理。宣传栏、公开栏内容应每月更新,读报栏内容每周更新。在本村范围内道路两旁设立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简洁、实用、有针对性。

第二十一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一)村应建立婚育分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二)婚育分校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孕产期和更年期保健等培训班;

(三)组织本村新婚夫妇参加镇(乡)婚育学校新婚培训班;

(四)婚育分校应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教学,强化教学效果,通过上课与座谈、评比等形式的结合,将传授婚育知识与传授生产、生活技能结合,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五)协助本村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国情教育。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三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农村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各村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本村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村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发放登记本。

第二十五条村人口计生专干要了解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人口计生委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村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八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镇(乡)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镇(乡)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九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村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镇(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三十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村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村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一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二条村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村计生协会是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三十三条村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二)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八、附则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政府服务和村民自治,通过完善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不断提高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引入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有机统一的发展轨道,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全镇人口秘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目标。从年始,至2014年止,用5年时间,万顺村、治华村、三水村、新场社区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村,龙泉村、合作村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力争把万顺村创建为市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建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长效机制,完善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镇监督服务的工作格局,达到“两委负总责,协会唱角,村民搞自治,主生上水平”的目的。

三、自治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自治章程。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的“宪法”,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都是基于章程衍生出来的。章程内容要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机结合,如依法行政、流动人口管理、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等,同时要充分体现群众意志。章程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群众意志的有机结合体。制定章程时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合法的程序,经过法定村民代表人数表决通过。

(二)进一步完善自治制度。自治制度是自治内容的具体表现。自治制度项目要有针对性,内容要具体有操作性,奖励和惩处有机结合并准确把握分寸。制度要经过法定村民代表人数表决通过,用文本固定。

(三)进一步完善自治形式。自治形式是落实自治制度的方式。自治形式要灵活多样,以达到自治效果为目的。可以采用与对象签定《协议书》、收取违约金等方式。

(四)进一步完善自治组织。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监督者和实施者,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自治组织至关重要。自治组织必须坚持村(居)党支部的核心作用,与村委会紧密结合,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自治中做到表里如一、一视同仁、内外一致。

四、主要任务

(一)镇制定《创建活动方案》,下发区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村(居)和合格村(居)标准,各村(居)完善自治章程、制度、组织、形式。

(二)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组织网络。加强村(居)党支部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领导能力建设,强化村(居)委会的自治能力,按照“五有”(有活动场地、有服务项目、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在文体器材)的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形成党支部、村委会、计生协会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自治新格局。同时逐步推进村(居)计生专(兼)职人员与村(居)计生协会干部一体化。

(三)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各村(居)要利用组长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书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对《创建活动方案》、自治章程、自治制度、协议内容、计生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履行违约责任。

(四)规范运行,完善档案资料。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活动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主要包括推选自治组织的有记录,《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公约》和《协议书》的草稿、征求意见稿和表决通过的定稿,召开会议的记录和表决记录,协会活动记录,表彰惩处记录等。

(五)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创建村(居)。今年万顺村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村,治华村创建为区级合格村,其他村(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今后4年按年度把创建任务下达到相关村(居),2014年完成目标。

五、加强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6)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镇驻村组长、副组长,计生办主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计生办)、(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监察室)、(财政所)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一把手责任

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驻村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熟悉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组长)汇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带领、督促、检查镇、村(社区)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业务工作和平时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任务。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三)村(居)“两委”成员的职责

村(居)委会必须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创建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工作,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群众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要求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四)考核小组职责

负责对各驻村工作组每个月的工作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上报,每期进行实绩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村(居)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发出“提醒提示”,年终未实现指标的,提出不得参加当年的先进评比,驻村工作组成员当年内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奖励升级,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享受计划生育先进奖励金。

三、基本要求

镇、村(社区)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七条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一)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与村(居)委会及驻村工作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进行目标考核。年初定计划,年底实绩与驻村工作组报酬挂钩,实行奖惩。

(二)抓政策落实。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开拓创新思维,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三)抓基础信息。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信息。

(四)抓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五)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确保育龄妇女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

(六)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有效地对违反计划生育对象进行惩罚。

(七)抓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组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3。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4。

3、对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5。

对上述各类人员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员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填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自评分表》(由考核领导小组提供),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类人员工作情况结合抽查进行考核,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二)奖罚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按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3、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通过努力又能解决的问题入手,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不断完善和巩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二、关于对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要求

(一)在村(居)委卫生室设置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二)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人员一般由村(居)委乡村医生兼任。

(三)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职责:

1、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2、开展对新婚人群、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更换措施人群、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六个必访”服务。

3、负责本村(居)委的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

三、关于开展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工作要求

(一)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具体项目:

1、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2、受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申请、登记和年审。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请。

4、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二)行政事务的工作分工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职责一般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负责落实,如有条件的村(居)委可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委托行政事务员承担具体工作。

四、建立来访接待咨询制度,提供群众知情服务。

(一)点内应放置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所需的小折页等材料,方便群众免费领取;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应建立群众来访咨询接待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咨询应做到热情接待、仔细听取,并安排有关人员耐心解答,认真做好来访情况的登记。

(二)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办负责开展对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8)

一、目的意义

以全省、全市开展“千村百镇”、“抓百村促千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在全镇开展“计划生育双优村(居)”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坚持重心下移,把计生工作重点放在村(居)级,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工作机制的全面运行,真正使广大村(居)民成为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主体力量。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在全镇6个村(居)委员会中开展评选活动。

(二)评选标准

1、计生合格村(居)标准

①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好。村级党组织、村(居)委会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村(居)及村(居)民小组有人经常抓计划生育,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报酬落实;建立了计划生育协会,经常开展活动。

②政策落实好。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

③宣传教育好。能开展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育龄夫妇都懂得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好处,知道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主要规定,能掌握一种以上避孕节育的方法。

④技术服务好。育龄夫妇能及时、有效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得到避孕药具。尽量减少计划生育外怀孕。

⑤制度建设好。建立健全了统计台帐,有一套比较好的服务和管理制度,实行了规范化管理。

⑥干群关系好。干部依法办事,杜绝了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党员、团员、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计生协会先进村(居)标准

①村级协会的工作得到了党组织、村(居)委会的重视和支持,能参与有关事项的决策,有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②理事会具有代表性和议事决策能力,会员小组健全,有一支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会员队伍。

③有威信高、能力强、热心做协会工作的会长或副会长,有得力的秘书长,选配了责任心强的会员小组长;建立和坚持了学习、工作制度,活动经常化。

④会员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学习宣传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积极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协助村(居)委会做到连续3年以上无违反政策生育。

⑤依次参与村(居)民自治,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各村(居)在开展评选计生“双优”活动中,村室必须达标。

(三)评选名额

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镇按照20%左右的村(居)数推荐到区.

(四)评选方法

以乡镇协会为单位,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双优村(居)”评选活动,对所属村(居)进行评选,计生合格村(居)和计生协会先进村(居)分别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政策生育的为计生双优村(居)。评选程序由宣传发动、自查自评、乡镇复核和区级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3月26-31日,镇制定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争创的氛围。

2、自查自评:4月1-10日,各村(居)对照计生合格村(居)和计生协先进村(居)两个标准开展自查评选活动,并且填写《黄山区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合格村自查表》(附件1)一式二份(乡村各一份)和《黄山区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先进村自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镇村(居)各一份〕,在4月10日,由村(居)上报到乡镇计生协。

3、镇复核:4月13-20日,各乡镇在各村(居)开展自查评选活动上报自查表的基础上,对上报的所属的村(居)进行复核,并且填写《黄山区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合格村复核表》(附件3)一式三份〔区、镇、村(居)各一份〕和《黄山区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先进村复核表》(附件4)一式三份(区、乡、村(居)各一份),符合标准的村(居)各乡镇、街道同时填写《20*年“黄山区计划生育双优村(居)”呈报表》(附件5),经镇级计生协审核盖章,一式三份〔区、镇、村(居)各一份〕,并附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连同复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25日前),由乡镇上报到区计生协。

4、区级验收:5月1-15日,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计生双优村(居)”进行复核验收,复核达到的“计划生育双优村(居)”标准的,上报到区计生领导小组。

三、表彰活动安排

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拟请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5•29”活动日期间予以通报命名表彰。

四、几点要求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9)

一、完成农业任务奖

1、增产增收奖:以各村上一年增产、增收实绩为基数增幅达到或超过镇该年指标要求的奖2000元,只达到一项指标的奖50%;

2、水利工作奖:凡完成水利任务的每村奖1300元;(农办验收为准)

3、林业工作奖:凡完成林业任务的每村奖2500元;

二、工业发展奖

1、①按工业产值计算:完成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增幅高于全镇平均线的奖1万元;工业总产值4亿元以上、年增幅在镇平均线以上的奖7000元;完成工业产值2亿元以上、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奖5000元。②工业增幅奖,总奖金为10万元。以增幅得分计算:比增30%-40%(含)得5分,比增40%-50%(含)得10分,比增50%-60%(含)得15分,比增60%-70%(含)得20分,比增70%以上得30分,以分值多少计算(即用10万元除以各村得分总和,得出分值后,按分值乘以各村分数,计算出各村奖金)。

2、实际利用外资奖,每引进10万美元奖励800元(原来来料加工转性质的不列入此范围),以外经办统计为准。

3、来料加工企业工缴费收汇奖,每结汇10万港元奖励800元人民币。(扣除装配公司用银行牌价与企业结算部分)

4、规模以上工业厂企产值比重达80%的村奖1万元(500万元以上产值企业为规模企业)。

三、农村集体经济指标考核奖

1、村农民人均年分配收入:全村农民人均年分配收入达到1000元的,奖励村委会30000元,达不到的不得奖,每增加10%增加3000元奖励。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60000元。(村人均农民年分配收入包括村、组两级分配给农民的收入,不含卖地所得款项分配)

2、资产负债率与不良资产占比率(总分为100分,满分8000元):资产负债率为50%的得50分,超过50%的不得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1分,依此类推,最高不超100分;不良资产占比率在10%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0%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良资产占比率与资产负债率挂勾,本项得分最底为零分。

3、资产收益(总分为100分,满分8000元):达到当年全镇农民人均资产收益水平的得30分,达不到的不给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加1分。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本项的总分。(资产收益包括村、组两级当年物业出租总收入)。

四、思想政治建设奖:设一等奖3名各奖8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6000元,其余量化分高于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为三等奖,各奖4000元。(按《**镇农村思想政治量化考核指标》评定等次,总分为150分)

五、依法治村奖

1、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80%,无计划外多孩出生,同时综合考评分1500分以上的村(居)委会,发给奖金20000元;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及户籍人口多孩率达标,同时综合考核评分在1300分以上的村(居)委会发给奖金8000元;开展“两无”活动,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居)委会奖励8000元;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居)委会奖励5000元。(按《**镇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实绩考核办法》评定等次)

2、治安工作奖:设一等奖2名各奖30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20000元,其余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村为三等奖,各奖10000元。(按《**镇各村(居)委会治安岗位责任奖实施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3、解决富余劳动力再就业工作奖:考评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村,为达标村(居)委会,镇政府给予奖励1万元。(按《**镇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4、武装工作奖:征兵工作完成送检数的村奖500元,每出一个兵奖2000元。正规化建设工作:达正规化建设标兵单位条件的村奖1000元,达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条件的村奖500元。

5、环境保护奖:考评实行计分制,设

一、

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励6000元、二等奖5名奖励4000元、其余考评60分以上的评为三等奖奖励2000元。(按《**镇各村(居)委会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6、被评为镇精神文明村(居)奖5000元。

7、爱卫工作奖:考评实行计分制,70分及以上的按照20%、60%、20%评出

一、

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6000元、二等奖奖励4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60分以下为不及格。(《**镇关于村(居)委会爱国卫生工作与农村实绩考核挂钩奖惩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8、安全生产奖:考核实行计分制,其中考评内容分数为95分,综合评分为5分。考评分数为90分以上的村(居)委会才能评等次,其中一等奖2名,奖励50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30000元;其余为三等奖,奖励10000元。(按《**镇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岗位奖实施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无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火灾损失1000元以上为火灾事故)发生的奖500元。

9、食品安全奖: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考核内容分数为70分及以上的村(居)委会进行评定等次,其中一等奖3名(必须90分或以上),奖励30000元;二等奖5名(必须80分或以上),奖励20000元;三等奖9名(必须70分或以上),奖励10000元。(《**镇关于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与农村实绩考核挂钩奖惩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10、殡葬管理奖: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考核内容分数为96分及以上为一等奖,一等奖奖励20000元;90-95分为二等奖,二等奖奖励10000元。(《**镇殡葬管理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11、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奖: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考核分数为75分及以上的村(居)委会才能评定等次,其中一等奖为95分或以上,奖励10000元;二等奖考评分在85-94.9分,奖励8000元;三等奖考评分在75分-84.9分,奖励6000元。(《**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量化和考核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12、工作奖。年内没有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无人到省及进京越级上访情况的村(居)委会,奖励5000元;连续两年没有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无人到省及进京越级上访情况的村(居)委会奖励10000元;连续三年没有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无人到省及进京越级上访情况的村(居)委会奖励20000元。

13、支持教育奖:教育工作虽然由镇村两级办学为主转变为由镇级办学为主,但各村(居)委会也要协助镇教办对辖区内的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进行管理,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事业的氛围。对各村(居)委会考核支持教育工作分为:1、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情况;2、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情况;3、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情况;4、普及学前3年教育,入幼率90%以上,有独立幼儿园;5、发动社会支持教育情况。每项分数为20分,共100分,由教科文卫办评分。一等奖:考评分在91-100分,奖励30000元。二等奖:考评分在81-90分,奖励20000元。三等奖:考评分在71-80分,奖励10000元。考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不进行奖励。

六、非公党建工作奖:村(居)委会每协助镇组建1个非公党支部奖励5000元。

七、镇奖励6名经济增长快、贡献大、思想建设工作好、依法治村和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村。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10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5000元(由党委会评定)。

八、设立进步奖两名,对完成工作任务虽然总量少,但进步明显的村给予奖励4000元(由党委会评定)。

九、各村可按村民自治章程中关于村干部报酬提成比例办法提取,或者可在经营性利润增长部分,按镇发的奖金数1:1提成村两委干部奖金,没有增加利润的不能提成。两者选择其一执行。

十、处罚

1、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标,多孩率不达标,不作“一票否决”,但要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

凡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不达标的或综合考评总分在120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项目包括:精神文明和党建方面各项个人和集体奖励,被否决村(居)委会一把手责任人不得参加精神文明和党建方面各项个人评先评优,凡被否决的村(居)委会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8%;

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不达标的,不作“一票否决”,但要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和多孩率连续两年均不达标的,该村(居)委会一把手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2、治安工作考评为不合格的村(居)委会,年终不得参加各种评先受奖,并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8%。

3、在当年度接受省、市、镇卫生村复查中被黄牌警告或总分低于60分的村(居)委会,在农村实绩考核中扣减总奖金的1%。

4、在当年度接受省、市、镇卫生村复查中被除名的村(居)委会,在农村实绩考核中扣减总奖金的3%。

5、安全生产考核被评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10%,并树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树黄牌警告的村(居)委会要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撤换。新晨

6、环境保护考核被评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3%。

7、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核被评为60分或以下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3%。

8、殡葬管理工作考核被评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3%;若在辖区内出现遗体土葬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在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10%。

9、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被评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5%。

10、年内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上访的,每批次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1%;30人以上重复集体到市上访的村(居)委会,每宗加扣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2%。年内发生群众到省上访的村(居)委会,每宗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2%,5人以上集体到省上访,每宗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重复到省上访的村(居)委会,每宗加扣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年内发生群众进京上访的村(居)委会,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5人以上集体进京上访,每宗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10%。凡年内受黄牌或红牌处罚的村(居)委会实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否决该村(居)委会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各项个人和集体奖励,同时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10%。实绩考核总奖金扣除总数不超过20%。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10)

新区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总体情况良好,截至6月底,预计完成投资13121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5.57%。其中,学院三期完成1066万元,教育学院完成5000万元,培华学院完成2341万元,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完成1020万元,村城改及大道拆迁完成1960万元,建筑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完成90万元,吉源地产潏河项目完成1144万元,新区中心广场改造及园区绿化工程完成500万元。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一)学院三期建设情况

学院三期建设项目位于神禾大道北侧,教育学院以西,占地面积460亩。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专家楼3栋、研究生公寓楼4栋、田径运动场、篮球排球综合运动场等,总投资2.1亿元。目前,3栋专家楼、4栋研究生公寓楼、二层办公楼、运动场等均已建设完成。绿化已完成桂花、银杏、大叶女贞等树种共计万余棵。预计至6月底,项目累计完成(2010年至今)投资1.61亿元,全部工程预计7月底全面完工。

(二)村城改工作进展情况

1、项目进展情况

村位于宫西侧,在建的大道上,现有人口1864人,村域面积1565亩,其中村庄占地466亩。由于大道建设,区政府决定该村整村拆迁,实施城改。

村整村拆迁工作于2月下旬开始实施,前期主要工作有:一是积极申报将该村城改列入今年的城改计划,2011年2月,市城改办、区城改办分别下发《关于做好村城中村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二是请市区城改办多次指导,与村两委会、村民代表积极协商,制定完善了《新区村改造拆迁工作实施方案》、《新区村拆迁安置方案》、《新区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等方案、协议,制作宣传册和标语横幅,开展宣传动员;三是截至4月初,已完成入户测量157户;四是为加快大道建设,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4月初将工作重点调整为先拆除大道红线内68户村民房屋,此项工作4月30日已基本完成。

在大道拆迁工作中,管委会始终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动摇,始终坚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顾全大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不动摇,始终坚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不动摇,使整个拆迁过程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始终平稳、有序推进,未发生一例打斗、上访等影响全区和谐稳定大局事件,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2、项目进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大道拆迁工作顺利完成,但在城改工作中还存在两项主要问题,一是该村村民住房情况复杂,村参照申店村城改拆迁安置方案,制定的安置原则是按户即庄基地面积二倍拆迁安置补偿。但由于该村原先居住窑洞、后由滑坡搬迁盖楼较多,村情特殊,一家多院、盖新未交旧等情况突出,有近百户。鉴于此种情况,管委会暂停入户测量,正在同街办、村委会全面落实村民宅基地情况,同时,就是否调整安置方案正与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及开发单位协商。二是该村城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该村在组团规划绿地中,城改综合开发用地面积不够;二是大道建设占用该村150余亩用地。鉴于此,需要结合新城扩区发展规划调整用地不足问题。由于新城规划当初正在编制,致使该“小规划”编制在等“大规划”完成。5月23日,新城总体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已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从总体上解决了城改用地规划问题。

3、解决思路及工作措施

在拆迁安置方案方面,一是积极与王曲街办、村两委会沟通协调,全面落实全村人口、庄基地等情况;二是同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开发公司协商,就是否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在城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目前已开始实施村域面积测量、控规委托编制和城改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安排是,村域面积测量工作6月15日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7月31日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9月30日完成。

(三)建筑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建设情况

1、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属区引进的高校建设项目,2002年与原大学城管委会签订项目引进合同书,项目用地约435亩,位于新区北路南侧。项目首期投入1.4亿元人民币,建设6万平方米的教学、实验、实训楼及配套设施。

学院先后于2004年8月取得了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05年5月取得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我院校区建设项目211亩土地的预审批复(陕国土资规发[2005]61号);2009年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完成了其余约224亩的用地调整手续。目前,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土地审批、建设等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相关手续的审批正在积极的推进中。

2、项目进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1)项目规划手续问题

学院项目规划原四至为:北临北路(现神禾四路),南临宫,西临村,东至规划四路(现四路)西侧。由于大道建设占地,致使村城改综合用地范围调整,根据城改用地优先原则,需对学院项目用地整体东移。

(2)项目用地手续问题。

学院项目规划用地约435亩,当时只调整办理了211亩土地的相关手续。目前,剩余的224亩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已调整到位,但是还没有正式批准,影响项目435亩用地的预审至今仍未进行(学院435亩土地的预审报告已于2010年9月报区土地局,目前在等待区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下达)。

3、解决思路及措施

在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善的情况下,管委会、王曲街办、杜曲街办将全力启动征地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同时,管委会也将对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场道路、工程用电、用水等一并落实。

三、新城扩区发展工作情况

区委、区政府对新城扩区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在现有新区规划的基础上,把城市组团规划扩展到潏、滈两河流域,通过对两河流域城市段实施高起点、大规模的综合治理,带动实施高层次的产业开发,建设一座生态环境优美、产业发展强劲、形象品位高尚的城市新区,为加快构建大都市城市框架、加快推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按照工作部署,上半年主要完成新城总体规划编制。

从最初政府对规划范围的讨论研究,到市规划委员会对规划范围及定位的初步确定,以及规划院领导、设计人员的多次实地考察后,经两次规划方案专家论证会的论证,将近三个月的努力,专家组、规划部门、政府建设部门三者之间基本上对规划方案达成共识。

目前总体规划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但是规划用地规模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对此已经过三次调整。现对最新规划方案作如下简要说明。

规划范围:将规划区的东界确定在少陵塬的塬坡顶;规划范围的西界确定到西沣公路的位置;南部规划界线确定在:西侧南环线以北;东侧750KV高压走廊以北。规划区北界确定在潏河北岸,与区城区相接。

村委三年工作计划篇(11)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指导、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鸭田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邹黎亮

组 长:彭 军

副组长:王柏林

成 员:罗孝良 郑雪珍 夏卫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王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全镇出动两辆宣传车,上村入户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在主要公路悬挂不少于二十条宣传横幅,各村(居)也要张贴五十条以上标语。通过开展声势洁大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执潮。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与标准条件,切实在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1、确定类型。各村按村民自治的创建村、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四个类型自定一个类型,并于5月18日前报镇计生办。

2、制定章程。村(居)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负责起草《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初稿,提请村(居)两委、协会理事会和村(居)干部讨论修改,形成《章程》讨论稿,然后将讨论稿印发各户,由村(居)民提出意见,户主签字后交回村(居)民代表大会宣读《章程》修订稿,由村(居)民集体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将《章程》印发全体村(居)民执行,完成时间为6月21日—6月30日;

3、签订合同。由村委会与村民直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承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7月10日;

4、组织实施。在全村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村(居)民自治章程》。

(四)规范各项制度

1、大力推行村(居)计划生育专干民主推荐、镇聘村用制度。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委员担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居)民直接推举产生。村计生专干的基本条件: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的女同志;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有关事项,都应如实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村(居)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村(居)的计划生育奖励、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让广大村(民)民通过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决定;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居)实际,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让村(居)民依章依制管理好本村(居)的计划生育事务;

4、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要重点推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出生人口名单,申请再生育村(居)居名单,违法生育处理及执行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人员名单及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基本生育政策,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等。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采取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评议意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可以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的依据。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评估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工资挂钩。

(五)分类指导带动

全镇要培植出3个以上样板村(居)。按照创建、合格、先进、模范村(居)四种类型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前,各行政村要针对本村计生协会的状况,通过直选的方式,优化协会机构,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主要抓三点:

1、突出抓好会长、常务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选配。

2、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四个服务组,切实发挥其直接为群众服务和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职能。

3、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好会员联系户,督导会员和联系户签定并落实联系协议,真正发挥好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充分挥协会作用。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村级协会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成为起草、制定、落实《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骨干。特别是在《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起草和修改中,应十分注重发挥计生协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2、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并带动群众遵章守约。

3、积极搞好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

4、努力搞好多种形式的的“三生”服务,增强村民的自治内在动力。

5、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真正落实会长列席村委会议、计划生育民主会、会员小组民主讲评会等项制度;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二)加强村支两委建设。

为实施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村民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村支两委突出办好五件事情:

1、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村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活动的落实。

2、保障协会活动经费,并落实好会长的补助。

3、建好会员之家和会员小组活动场所。

4、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协会有力支持,保障协会活动开展。

5、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以备检查。活动记录和资料主要包括:推行起草小组的有关记录;《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草稿和征求意见稿;召开各种会议的记录;协会活动记录等。

五、监督和指导

(一)镇协助村级抓好《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

(二)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村级召开会议时,镇计生办(协)要派人员列席参加,对出现的问题搞好协调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对其《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走过场的村要推到重来。

六、标准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管理服务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统一实施标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严格标准,分不同水平划定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具体分本(居)民自治模范村、村(居)自治先进村、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村四种类型。其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居)的标准:(1)连续3年累计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5)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90%以上。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的标准:(1)达到合格村的标准;(2)连续2年达到“六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无严重的计划生育民事纠纷和恶性案件。

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村的标准:(1)达到先进村的标准要求;(2)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3)连续3年达到“六无”要求;(4)“三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社区和居委会,在坚持以上标准基础上,还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优质服务等特色工作。对暂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标准的,视为正在创建的村民自治村。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全部纳入县、镇两级重点帮促范围,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领导包转化责任制,按照合格村的要求,进行重点帮促指导,力促转化升级,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三)工作验收评估

镇政府将在年末适时组织计生、民政、计生协会等部门对不同类型的村(居)民自治村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