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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07:46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1)

##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04年4月成立,现有人口2539人,882户,社区辖19个企事业单位,社区占地面积0.62平方公里,形成3米至30米不等的12条街道网,总长达5248米;拥有绿地11600平方米,绿地覆盖率达18%。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服务部门齐全。近年来,为丰富居民文化活动及普及科普教育,在社区成立了“万册图书进社区”图书室,在广大群众中开展了反邪教、防非碘、禽流感等一系列活动,同时由文化站牵头社区组织,请来老师在云城广场进行中、老年人千人健身操培训班活动,具活跃了居民的文化生活,又杜绝邪教在社区的滋生,经过以上一系列活动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优美的环境,和谐的人际关系迎来各界人士的参观。各项工作已经得到了上级各部门肯定和居民群众的好评。

一、党委、政府重视领导带头参加科普活动

社区居委会成立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科普工作并将镇科协办涉及科普工作宣传下移社区,核定经费500元,作为科普工作经费,镇政府还将社区科普工作纳入年底对社区居委会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分管领导还定期听取社区科普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街上带头参加科普宣传活动。

二、建立创建“科普文明示范社区”领导小组

镇领导十分重视在社区居委会创建“科普文明示范社区”已成立了以分管社区的方玉忠副镇长为组长,社区书记、主任、委员为工作成员的领导机构,以“科普文明示范社区”创建为契机,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三、建立健全科普宣传队伍,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紧密结合居民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居委会成立至今已有25名义务宣传员,他们均有老教师、老干部、个体工商户组成,在不同时期肩负不同岗位,长期活跃在社区居民群众中间,他们热爱公益事业、热心科普宣传工作,每季度集中在社区学习科普知识讲座,内容涉及家庭保健、健康与运动、饮食起居等方方面面知识。通过学习使他们增长科普知识,通过他们宣传工作辐射整个社区,使科普知识进千家门。为宣传科普读物,社区制做科普橱窗、宣传板报,科普宣传内容每月更换2次并专人负责,每年在“科技周”、6.29科普宣传日之际组织辖区内支部党员、部分外来人口以讲座形式传播科学思想,普及身边科普知识。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2)

一、党委、政府重视领导带头参加科普活动社区居委会成立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科普工作并将镇科协办涉及科普工作宣传下移社区,核定经费500元,作为科普工作经费,镇政府还将社区科普工作纳入年底对社区居委会目标治理的考核内容,分管领导还定期听取社区科普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街上带头参加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3)

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4)

1、申报全国科技先进城区

今年是国家科技部开展“2007-2008年度全国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科技局全力以赴,积极寻求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支持,同时主动与区有关单位协调,就全区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5个二级指标的12500字的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申报材料。12月底,从科技部传来好消息,我区第6次荣获“全国科技先进城区”称号。

2、申报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在省、市地震部门支持下,年初,区科技局参考了往年市局以及其他县区的申报材料,结合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特色,认真梳理,对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开展了2008年度工作总结以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编制了《区科技局2008年度防震减灾综合评比材料》,共分区情简介、行政综合管理、安全民居工程、地震应急工作等六个方面,结合照片说明以及各种档案材料,上报国家地震局参加评比。6月,国家地震局正式下文,申报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区科技局在全市三县四区中唯一荣获“国家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3、参加省科技厅开展2007-2008年度的科技局工作考评

按省科技厅要求,科技局总结了2007-2008年开展的科技工作,填写科技考核相关数据,总结尤其在通过引导自主创新、服务科技企业、创建科技平台、争取科技项目、开展科技统计等领域积极开展的工作;通过与高校、企业联系,全力探求科技成果转化之路;建立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成长发展;主动为企业服务,协助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等方面的经验。2月,经过省科技厅考评,区科技局荣获2007-2008年度全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全面推进科技工作

1、加强对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通过专利申报服务、申报政策法规宣传与协助等方法,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申报企业解决困难。2011年共有15家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已有10家通过认定,目前按新办法申报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7家。

(2)建立区专利窗口。与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建立了区专利窗口,为辖区内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快捷的专利服务,大力推动我区专利申请与保护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今年,全区申请专利817件,专利授权数为34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为120件。

(3)全力组织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按照市里统一布置,以宣传科技发展为目的,选择了六家设计单位共十个设计方案,突出新颖、体现创新思维,精心优选方案。挑选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受到广泛好评,完成了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展现科技风采的任务。

(4)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统计工作。经调查统计,我区2008年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共获得所得税减免优惠约2000万元。

2、加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服务与管理。加强服务中心管理,在孵企业安达数控公司已成功“毕业”,搬迁至自建的“安达科技产业园”,开始产业化生产,成功孵化。及时调整楼层,拿出两个楼层近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向初创型科技企业出租,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近期已成功引进怡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润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入住孵化。我局正大力宣传,积极联系引进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重点帮助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型科技型企业。

3、认真组织《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意见征求和修订工作。组织合工大、江淮、紫金制管、安凯等各高校、企业代表、专家对《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提出了30多条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意见,对《市科学进步条例》的修改制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开展了对辖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研究所等进行调研。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就建立成果转化平台、与科技企业结对互助等问题多次磋商,初步建立了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并在下一步推动企业与学院、科研小组的直接交流问题上有了较为明确的工作思路。通过努力,我局与合工大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下一步将进行企业与学院乃至科研小组的直接对接,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1、积极应对肥东梁园地震。4月6日肥东梁园发生Ms3.5有感地震,我区有震感,我局第一时间请示震情,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展开震情值班,接听来电,耐心解释,安抚群众,平息谣传,全区很快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2、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利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以“加强防震减灾意识,促进安全民居建设”和“加强震灾防御、保障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节目,于9月7日起每周五定期播出,主要介绍地震科普、防震抗震等知识以及全区科技工作动态;利用科技信息网防震减灾专栏,刊载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组织学生适时利用电化教室和课外活动,开展地震科普讲座,召开防震减灾班会。

3、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阵地建设。大圩站将观测不方便的新民村深水井调整到余墩村,并设立了《地震前兆观测知识》和《地震群测群防注意要点》标识牌;增加了三个固定的地震科普宣传栏(镇政府、余墩、晓星小学);增设两名现场兼职观测员。在市地震局的关心协调下,我区正式接收烟墩镇群测群防信息站的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4、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月,分别对市四十八中和五十六中两所被评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学校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赠送科普图书1000多册。四十八中编制了《市四十八中防震减灾工作评比材料》,参加省地震局评比。

5、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各级地震应急机构,修订完善了各级应急预案,全区应急工作基础得到较大提升;8月,启动了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区60所中小学159栋校舍进行了初步排查;区财政预拔100万启动资金,用于校舍的鉴定,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如期完成,目前正在开展校舍加固设计招投标工作;率先在芜湖路街道曙宏幼儿园成功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示范演练活动;9月,全区42所中小学和区机关大楼都进行了疏散演练。

四、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1、多形式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科普教育,着力提升城区居民科学素质。一是深入推进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义城镇农贸市场和芜湖路街道组织开展全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科技奥运”、“日全食”“防震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安排50块科普展板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和镇街村居巡展;组织50名母亲带着孩子一起参观市科技馆,开展智慧宝宝科技游;向干部及群众发放科普小册子10000份。二是开展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组织20块科普展板进校园巡展活动;组织600多名学生听取科普报告会3次;组织选手参加2011年市2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占全市(包括市属高中)获奖面的20%;第四十六中代表队在刚刚结束的2011VEX澳大利亚悉尼国际机器人公开赛中荣获了最佳能力奖和最佳编程奖。

2、加大科普投入,提升科普宣传能力。一是新增科普画廊20个、200多米,覆盖了各村居及大的住宅小区。二是在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栏目,每周五定期播出。三是购买各类科普图书2000余本,帮助社区和学校充实科普阅览室;为各村居及农技协科普宣传员征订110份2012年科技报;与市四十中联合创办机器人工作室;支持师范附小装备400多平米的科技长廊,积极打造科普示范点。

3、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科普示范活动。按照市科协的“五个一”标准(即有牌子、有组织、有场所、有阵地、有活动)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科普工作基础。目前,省科普示范社区有1家,市级科普示范单位8家,市级科普示范学校2家,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家,还有4家正在申报市级科普示范单位。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指标。按照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分解任务,增强服务,加大自主创新推进力度,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使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47家;专利授权数超过209件(发明专利达到70件)。

2、建立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体制。在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我区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措施,坚持边试行、边完善,力争2012年完成推进科技进步及自主创新体制主体框架搭建。

3、实施重点培育计划。在中小科技企业和汽车配套科技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和1-2个重要课题,选择研发力量较强的课题组,主动联系,力争与高校研究团队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快课题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自主创新培训工作。举办2-3次自主创新理论培训班,加强对企业管理团队和科技研发团队培训;联系2家以上自主研发意向强的科技企业,邀请相关专家重点指导服务。

5、加大科普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把工作重点放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四个主要人群上,加强经常性的科普工作,打造科普平台,继续做好科普之声,科普网络栏目,举办科普讲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加大争创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5)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17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6)

第二条“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旨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国发〔2006〕7号),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条各地必须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保证推荐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目标、任务和原则

第四条“十一五”期间,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省科协、省财政厅将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在全省广大农村中的行政村建设“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惠农工程,即建立覆盖面广、服务农民的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第五条通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树立和宣传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功能,同时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的作用,服务农村经济,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构建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体系、科普队伍组织、科普资源平台和科普网络设施。

第六条坚持面向社会、统一标准,项目带动、实际实效,立足科普、注重公益,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奖补结合、追踪问效的实施原则。

1.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评选对象立足于本省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在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考虑。

3.全国、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均实行差额评选制。省科协、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候选名单组织评审,评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

4.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其中一部分用于对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补助和奖励;另一部分用于扶持我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以及县(区)科普设施建设。

5.各设区市、县(市、区)级财政应参照中央和省级做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组织设区市、县(市、区)级的“科普惠农兴村”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和扶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6.各设区市、县(市、区)应加强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效益,省科协、财政厅每年将组织普查和重点审计抽查,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第七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聘请培训科普惠农宣传员以及扶持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第三章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一)推荐范围:须经当地科协审核确认、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二)推荐条件:

1.协会章程规范严谨,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管理有序,遵纪守法,为会员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百强’农技协”的协会应优先推荐;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实用致富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九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一)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基层、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科普惠农服务站等场所。

(二)推荐条件:

1.科普工作机构健全,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有专门的科普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科普保障经费;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可优先推荐;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科普设施完善,科普设备配套齐全,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获得较好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十条农村科普带头人

(一)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农村科普志愿者和科普惠农宣传员。

(二)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资格;

②热心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工作,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中发挥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致富带头人;

③服务意识强,积极向农民传授指导所掌握的农业先进技术和致富经验,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6.农村科普志愿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自觉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资源,为农村科普工作提供无偿服务;

②积极参加“科技下乡”等活动,义务为农民开展生产、生活方面的讲座、培训、咨询等服务;

③每年在农业一线参加农村科普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0小时。

7、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当地科协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服务本村农民的科普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②积极利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等,结合农村区域特点,采取发放科普资料、农技资料,张贴科普挂图等方式开展一系列科普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第四章组织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联合成立“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机构。领导小组每年部署开展福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十四条各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检查各设区市的申报推荐工作。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每年的要求和本细则,具体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十六条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进行初评。

第十七条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认真做好本地区的初评推荐工作,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科协和财政厅进行复评。

第十八条省科协和财政厅根据各设区市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根据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从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提出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并在省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参评。

第十九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推荐条件、申报程序以及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做好本地的申报、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第二十条被表彰的单位、个人所在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和财政厅。

第五章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科普惠农服务站

科普惠农服务站是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科协系统科普服务体系在农村的基层工作机构,接受县(市、区)、乡(镇)科协的管理与指导。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立由各设区市科协总体牵头协调,各县(市、区)科协等有关单位负责实施。要以设区市、县(市、区)、乡(镇)科协为依托,结合和利用当地乡(镇)、村科普分会、乡镇农技推广站、村科普小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及农资经销点等组织来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可以因地制宜,不拘形式,但要统一名称为“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并统一标志。

第二十二条科普惠农宣传栏

科普惠农宣传栏的建设由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牵头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资金投入,提倡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社会资金投入。科普惠农宣传栏的选址要在村民聚集的地方,在本着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下,按照《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统一规格,统一形式,名称统一为“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可选择协办单位共同参与建设。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工作完成后将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科普惠农宣传员

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科普惠农宣传员的确定和管理。县(市、区)科协要在本地农村挑选那些对科普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且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人员,如乡村教师、村组干部、农技协负责人、科普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知识青年以及农村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惠农宣传员。科普惠农宣传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农村急需的农业信息、实用技术,及时向上级科协反馈,并要及时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要负责在科普惠农宣传栏上定期张贴科普挂图等科普资料。

科普惠农宣传员可每人每年给予适当补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普惠农信息员,各级科协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料

科普设施主要指科普场馆、科普画廊以及用于科普工作的办公设备等。科普惠农宣传栏应定期张贴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普挂图等资料。

第六章表彰、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受到全国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别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六条受福建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和财政厅分别授予“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省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七条奖励补助标准

1.获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2.获省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省科协、财政厅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第二十八条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财政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取消其荣誉称号,获省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财政厅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九条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以及“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地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三十条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设区市当年的推荐资格。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设区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第三十一条设区市、县(市、区)级的奖励表彰活动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依照本实施细则自行确定。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7)

*市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必须发挥区县比较优势,按照“重点聚焦、面上兼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工作原则,重点引导科技要素深入基层,推进区县农业科技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促进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动植物新品种推广示范

针对“一区一业、一镇一品”的发展需求,加快动植物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郊区种植业、养殖业等良种覆盖率。

1、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繁育等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加快优质品种示范应用;

2、开展特色林果、花卉等新品种引种、筛选、试种基地建设,完善一批良种引进与繁育示范基地,加快品种改良;

3、开展区县特色家畜、家禽、特色水产品的养殖适用技术应用示范。

(二)农业实用新技术集成应用

1、农作物优质高效种植技术。选择若干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按照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要求,加快规范化种植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农业种植技术标准的应用与示范,在蔬菜、特色瓜果、高附加值花卉等方面建成一批特色农产品的出口基地和名牌产品的生产基地。

2、畜禽、水产生态养殖技术。集成应用优质无公害饲养、疾病防控、高效繁殖、环境控制等一系列生态健康养殖关键技术,形成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体系,实现畜禽、水产等养殖业安全、优质、生态健康生产,保障畜禽、水产品食用安全。

3、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以蔬菜、水果、种子等农产品贮藏、保鲜、包装、储运、精深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开发为重点,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富民、惠民”为重点,立足农业科技和民生科技的发展,建立一批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科技示范,促进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今年重点支持以下服务体系建设:

1、新农村科技示范村/示范镇建设。按照《*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今年重点推进已列入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村内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地理位置在示范点内),围绕本村本企业或经济实体经营发展的需要申报项目。支持探索科技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新模式、新机制;支持符合城乡一体化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项目。

2、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建设。重点支持区县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支持其发展“科学家+公司+农户”、“公司+民营研究机构+农户”等不同模式的多元化科技服务载体,围绕农民和合作组织成员的需求开展科技、流通、市场等方面的服务,为*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的整体发展提供示范。

3、农业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项目。鼓励和引导市有关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推广机构的农业科研人员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的科学技术指导,普及科技知识,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应用。

二、总体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新型农民为重点,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为目标,以当地资源特色和支柱产业为基础,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围绕先进、实用、便捷的农业技术成果应用、推进区县、乡镇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农村科技服务建设、区县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进行项目申报和组织。

2、为了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今年的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原则上由郊区县农业企业或者农村经济组织牵头,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不具备研究力量的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要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依托和技术支撑。

3、为了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必须充分发挥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贴近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优势,在本通知后,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组织推荐单位要切实把好项目的初审关,负责组织本区(县)“*年度*市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的组织、初审、推荐等工作。

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网上提交成功并打印,打印材料报送到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正式行文向*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

4、各区(县)所申报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市科委将根据各区县科委的推荐建议,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后择优录取。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区县政府予以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市级以上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牵头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5、已获得*年、*年度市科委农业科技领域其它类别项目资助研究内容不予立项。

6、项目实施期限: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要求

1、凡符合本项目要求,在*注册的单位均可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页面,下载填写《*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等相关表格,并通过“*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其他所有表格。提交成功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到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初评后集中报送。

2、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年3月2日,截止日期为年3月20日。

3、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如下:

(1)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以及项目汇总表一份。

(2)在线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

(3)附件材料各一份(网上填报时也需提交原件扫描稿)。

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8)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实施科教兴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全自治区评比、筛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集体和个人。从2006年起,每年评选“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2个“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开展“计划”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单位和个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科协、财政局的推荐名额与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资助:

1.业务范围属于广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符合广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

主要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和经常性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普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4.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综合各市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推荐名额均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科协、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市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县,并通过本市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市的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县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市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五)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汇总市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10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批准公布。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由自治区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其中: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补助和奖励8万元,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各补助和奖励2万元,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各补助和奖励10万元。

(六)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在获得“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评选。

(七)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9)

二、1-5月主要科技工作

(一)狠抓落实,科技项目工作成绩斐然

1、抓好组织申报。通过及时传达本年度项目申报信息,认真研读申报指南,精心筛选可报类型,慎重确定申报企业,积极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细致修改申报材料,半年来,共组织企业申报省级科技项目17个。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在评审之中。

2、抓好跟踪服务。通过努力,已有锂业公司的“矿石提锂法制备高端锂产品技术研究及应用”、蜀兴种业公司的“越南杂交水稻新品种‘蜀兴6号’成果转移产业化”、宏扬公司的“废旧聚酯回收利用新技术一醇解酯交换缩聚一步法制备水溶性聚酯浆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星达包装公司的“立式倒梯形双工作区节能烘箱”等7个项目被省科技厅立项,获得345万元无偿资金支持,其中战略性新兴产品项目2个,创新基金项目2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个,专利实施项目1个。今年已争取国省项目资金345万元,超县委、县府下达目标任务85万元。

3、抓好组织实施。多次到企业出谋划策、亲自指导。督促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要求、按方案、按进度实施并做好结题、中期监理项目迎验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对十一五期间立项的52个国省市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做好了迎检工作。

4、抓好资金监管。出台《关于加强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使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加大了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力度。转拨项目资金15批次,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服务企业,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1、抓好省级科技成果和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通过我局的精心编制和积极推荐,今年上半年全县已有1项科技成果通过了省级鉴定,还有3项成果也将于近期通过省级鉴定,同时我局还筛选并推荐舍得公司的“原粮汽爆熟化技术”、美丰股份的“浸没式无管板火管转化气废热锅炉技术开发应用”、隆鑫包装的“采用pet注塑白酒整体式瓶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7个项目申报了2012年度省科技进步奖,占全市申报总数的一半,创历年申报数之最。

2、抓好“大走访”服务企业行动。今年5月,我们深入到美丰、银华工业园区调研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听取了企业对科技部门的服务意见和建议。通过听、查、看、问等方式,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晶源电气、美青氰胺、华纺银华等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情况,征求了企业对机关业务部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情况。对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并组织、指导晶源电气积极申报2012年省创新型企业,目前,已通过省厅初审。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实现了科技服务与企业真实需求的无缝对接,密切了局企关系,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良性发展。

3、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工作。督促蜀兴种业、天成生化积极准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材料,加强与省厅的沟通衔接,蜀兴种业复审已顺利通过。同时指导晶源电气积极申报201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目前凯越光电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5件。

(三)实施国省农业科技专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效果明显

1、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川中丘陵地区优质玉米产业化开发与示范”后续项目。①开展酒糟生物(多肽)饲料养殖基地建设工作。按照项目年度方案要求,先后深入到公司、公司、公司、养猪专业合作社、镇村养猪场开展酒糟生物(多肽)饲料养殖基地建设工作调研后,组织召开了酒糟生物饲料养殖基地建设工作会,全面安排布置了“发展4个酒糟生物(多肽)饲料生猪和肉牛规模养殖场(基地),力争带动养殖专业大户、生态猪业家园农户利用酒糟生物(多肽)饲料,养殖出栏生猪12万头、肉牛2万头。②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先后组织召开了项目工作推进会和玉米播栽现场会,全县农技站农技专家,项目区实施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对2012年优质玉米产业化开发与示范项目推进工作作了全面动员安排,落实在瞿河、青岗、金鹤、官升、金家、风来6个乡镇建设酿酒专用优质玉米核心区500亩,亩产520公斤以上;核心示范区6万亩,亩产50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等20个乡镇20万亩玉米实现亩产450公斤以上高产稳产的目标。

2、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水稻示范区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首席专家——川农大任万军教授指导下,具体落实在瞿河、官升、大榆等14个乡镇组织实施,建设示范面积11万亩,亩产588公斤以上,其中高产示范核心区100亩,亩产650公斤以上,通过会上培训、现场播栽动员、邀请专家教授指导集成示范推广了水稻“针对性培育壮秧、精准化栽培、扩行壮株、薄膜覆盖”等6项标准化优质高产栽培技术。

3、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玉米示范区项目。今年,我县被列入十二五“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玉米示范区”,为做好玉米示范区建设工作,我们邀请项目首席专家——农业大学袁继超教授先后到瞿河乡、青岗镇等乡镇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会同县农业局研究确定了2012年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玉米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了1100亩核心示范区、2万亩高产示范区,力争带动全县20万亩辐射区,夺取玉米优质高产,促进农民增收。目前,项目区玉米长势良好,示范面积落实到位,均衡增产技术集成示范和技术培训指导到位,受到了国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1、深化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行动,农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能力全面提高

调整优化了粮油、畜禽、果蔬、林木药材、水产5支科技特派员团队,分别对口科技联系帮扶农业科技园区(基地)28个。上半年,科技特派员分类分层次共举办科技培训30余场次,培训4多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万余份,引进、推广、应用新品种3个、先进成熟技术6项。科技特派员创办科技型企业2个,新建科技示范基地8个。其中水产团队特派员郭正勇投资1100万元创办的县金泉渔业有限公司在太和镇磨嘴村投资建设水产养殖基地150亩,在取得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后,又获得了国家农业部5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2、积极开拓现代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新体系建设,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①着力构建“531”模式信息科技服务体系。去年末,我们针对当前农业技术推广手段难以满足广大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按照国、省科技部门“要建立健全以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农村信息服务、农民技术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求,向市局、省厅编制申报了《县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今年年初,项目通过审批,并获得立项,现正加紧相关设备采购和网络建设工作,待设备网络调试完成后,我县将形成五个中心平台(农业科技声讯咨询平台、农业专家共享平台、农业科技信息群发平台、远程视频诊治平台、农业科普教育平台),乡镇、村、龙头企业科技专家大院三级科技信息服务站,一支农业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队伍的“531”模式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②全力做好农业科技110“三三”科技信息服务和“新农通”信息工作。大力开展“电话专家咨询答疑、电脑专家视频语音解答、电视(电台)专家客座讲解的‘三电’全方位;科技特派员、农业技术人员、科技110工作人员‘三员’全员;产前、产中、产后的‘三环’全过程”“三三”农业科技信息服务,2012年上半年,接受接待粮油果蔬栽培、畜禽养殖、植保、政策信息等方面来电咨询和来人来访1000余人次,专家视频语音解答500余人次,组织专家到现场技术指导6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与县广播(电台)联合举办5期“农业科技110专栏”宣传节目(包括专家客座讲解),收集整理编制入库最新技术信息300多条,促进了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借助省、市、县三级“新农通”信息服务平台,安排了1名专门信息工作人员,结合每月农时农情通过手机涉及国家政策法规、农业科技信息、农产品和农资市场行情等大量针对性的涉农信息,帮助农民解决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在田间地头实现为农作物“问诊把脉”、给病虫害“对症下药”。上半年共相关信息50余条,其中被省级平台采用2条。

3、充分整合国省农业科技项目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特色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示范村户建设全面推进

围绕全县发展果蔬、中药材、畜禽养殖加工等特色农产业,在深入调研、多方考察基础上,结合区域优势和现实需要,坚持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特色鲜明、高科技含量、典型示范带动的原则,将科技富民强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等科技专项与村镇改造、农村环境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等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全面推进以“瞿河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农业科技园区“、“清见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牧业科技园区”、“连翘规范化种植科技示范区”等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建设为重点的区域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现有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28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100个,示范户1000户,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示范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科技增收项目10余个。

4、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创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

坚持以县校(院所)科技合作为平台,以成果项目为纽带与大学、川农大、中科院成都生物所、省农科院、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等高校院所通过项目、技术合作研发,专家技术指导培训,加强清见水果、现代农牧业、五斗米食品、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等4个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结合民生工程实施,全面推动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在生猪、肉牛、肉鸡、肉鸭、林木、果蔬、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示范乡镇内“遍地开花”、“处处结果”,全面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有效解决了我县林木、果蔬、食用菌、中药材、优质干果规范种植、产品深加工问题和猪、牛、鸡、鸭等畜禽养殖以及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问题。

(五)全面开展农业科技科普培训活动,全民科技素质进一步提升

①大力开展三月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宣传活动。今年3月,县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2012年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组建了8个科技专家宣传服务队,先后到镇、曹碑镇、镇、香山镇、瞿河乡等10余个乡镇,采取科普宣传车、科普挂图、科技产品展示、播放科教普法宣传光碟、发放科技法律卫生实用资料、有奖知识问答,对口技术帮扶等形式向当地群众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宣传农村先进实用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活动共组织表演文艺节目2场,节目35个;开展各种技术培训讲座共5期,发放单页资料40余种,共计35万余份;发放书籍、手册30余种,共计1万5千余册,其中在瞿河金龟寺村“村民科技科普阅览室”,县科技局赠送价值3000余元涉及农村特色种植、特种养殖、卫生保健等方面实用技术、健康生活科技科普书籍和光碟;发放科普挂图10种,共计2500余份,发放科技、科普图片8种,共计3500余张;开展有奖问答400题,奖品价值1.6万余元;展出多功能微耕机等新型农机器械15台;接待群众种养、加工技术、法律法规政策、卫生保健等咨询7000余人次。

②隆重举办5月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5月19-25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以“增强科技支撑,建设创新”为主题,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防治地质灾害、倡导低碳生活、促进创新创造”为重点,开展了“城区集中科技科普宣传展、企业科技创新宣传培训、‘三农’科技科普宣传服务、青少年科技创新与实践、新闻媒体科技创新宣传报道”五项活动。在城区集中科技科普宣传展活动中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展板、挂图、咨询、发资料、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展示我县科技进步与创新成果,普及人口与健康、生态与环保、安全与节能、科学健身、创新与创造等科学知识,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医生进行了现场义诊,县科技局组织园丁艺术剧团举行了科技科普文艺汇演,倡导了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活动中共展出科技科普展板56块,科普挂图300余份,发放各类科普资料6万余份,开展有奖知识问答200余题,发放奖品价值5000余元,接待群众咨询2000人次。

③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农业科技企业、园区、基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县食用菌专家科技特派员在瞿河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农业科技园区,对中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杏鲍菇工厂化生产模式-杏鲍菇制种区、养菌区、冷藏库、栽培区温湿度环境调控、杏鲍菇的高产栽培技术、包装与销售等方面进行了技术培训指导。在国省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中,我局请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丰粮工程项目首席专家教授到我县青岗、瞿河等项目区乡镇举办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讲座。

(六)以“创造、运用、保护、转化”为抓手,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深入推进

1、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创造运用保护

一是结合3月“科普宣传月”活动,在太和镇团结社区利用社区科普画廊、宣传橱窗张贴知识产权宣传画8张(幅);并在《日报》版,以“知识产权常识”为题开辟专版,对知识产权进行了广泛和有深度的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二是在4月“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设立了专利、商标、版权、食品药品安全、质监等投诉咨询台。展出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余起;联合县文广局等部门公开收缴侵权违法物品,销毁8000余盘(册)的非法(盗版)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三是利用5月“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中,印制知识产权有奖问答题100余道,发放《知识产权》常识问答手册2000余份,重点宣传了《专利法》、《商标法》、《专利实施细则》、《省专利保护条例》以及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申报专利的方法、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等。四是在科技“四下乡”活动和“科技活动周”中,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进党校、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活动中组织宣传人员7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0辆、悬挂大幅标语8幅、展出挂图32张(幅)、发送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专利及知识产权有关问题咨询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五是鼓励青少年将科技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今年4月,我县青少年5项发明创造获得了第27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为引导他们保护创新成果,我局及时联系2所学校的辅导教师,建议将5件实用新型成果申请专利保护,目前专利申报资料正在准备之中,该5项专利若申报成功将彻底改写我县无中学生申报专利的历史,并极大提高我县广大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发明的积极性。

2、开展专项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在今年4月20—26日“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期间,我局围绕“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的主题,组织了县文广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对县商业流通领域美好家园、家乐福、恒通药业、华通药房、友谊书城等大中型商场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物品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抽查商品200余件,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件,虚假宣传案件2件,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广告4件。清查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单位6家,取缔无牌无证非法经营音像制品的流动摊档5个、非法经营出版物的流动摊档4个,查获涉嫌盗版的音像制品5000余张、出版物3000余册。

3、加强引导转化,专利成效显著

全县1—4月共申请专利56件;授权专利56件。组织天齐锂业、、美丰股份申报了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其中:美丰公司的“大颗粒尿素造粒方法”成功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评。公司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验收考评,组织企业申报省专利专项资金项目5个,1项获得2012第一批专利资助资金5万元支持。目前全县有效注册商标1485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著名商标7个,市知名商标24个,其中:新申报中国驰名商标2件,新申报省著名商标4件,复审省著名商标1件,新申报市知名商标6件;中国名牌产品1个,名牌产品19个。

(七)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对口帮扶和计生“三结合”工作取得新进展

1、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三分类三升级”活动

今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基层党组织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了职工大会,制定了《县科技局党支部“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三分类三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案例剖析、群众测评等方式形成了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报告,采取群众初评、党员评议、组织自评、党员群众审议方式制定了局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定标准、分类定级争创先进党组织目标、基层党组织管理台账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力争今年内将局党组创建成为先进(示范)党组织。

2、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县委要求,全面反思,深刻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局党组系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形成了专题工作报告,编制了局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整理汇集历年惩防体系建设制度文件形成了局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制度目录。

3、开展对口帮扶和计生“三结合”工作

按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和全县计生“三结合”工作要求,今年县科技局对口联系帮扶金家镇老鹤村,局中层以上干部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12户计生“三结合”帮扶户。为扎实做好今年定点联系帮扶和计生“三结合”工作,促进帮扶联系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我们不仅签订了2012年度计生“三结合”帮扶协议书,落实了帮扶项目、建设了帮扶基地。局领导班子还经常深系点金家镇老鹤村,与金家镇党委政府一道,走访了解了生产发展情况,并会同镇、村干部召开座谈会,认真搞好项目规划,齐心协力帮助老鹤村发展经济,引领老鹤村村民走上小康致富之路,六一前夕,我们还特地为12户计生“三结合”帮扶户赠送了价值4000余元复合肥和种养殖宣传资料,并到金家一小看望了帮扶户中的留守儿童,并发放了书包、学习用品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科技创新力度还需加大,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中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所占比例较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不多。二是政府科技投入明显低于国内发达地区,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不足,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投入缺乏足够的热情,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创新缺乏成熟的运作机制。三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还需积极探索并加强,特别是应加大科技成果奖励、科技创新鼓励、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县科技工作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建设,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为“打造科学发展新高地、建设宜居宜业新、共建和谐幸福新家园”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2012年是完成《县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2)》(以下简称《规划》)任务的最后一年,要进一步加大《规划》提出的32个优先科技工程项目实施力度,圆满完成《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成效迎接国家验收。

二是提高认识,整体推进。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提高对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强化管理、加强队伍、转变职能、提高能力”的要求,把科技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部署中。围绕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建设,认真落实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优化科技进步政策环境,大力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

一是主动有为,务实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以推动《2012年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实施为主线,着力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充分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提升我县产品、企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做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市场空间大的产品、企业、产业。2012年全县力争实现专利申请180件,专利申请量增长10%以上。

二是紧锣密鼓,抓好迎检和争创两个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深入细致的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审验收的顺利通过。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

(三)加速成果转化,推进项目实施,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一是努力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对接。重点围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应用项目推进和新产品研发,以、银华、美青氰胺等一批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天齐锂业、丝丽仑、宏扬等一批新材料、电子、机械制造和生物技术,、金川和水果等农产品加工技术为重点,进行产学研结合,做好项目的储备、培育、申报工作。全年要储备培育省科技支撑计划7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3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3项,科技成果转化2项,专利实施计划2项。

二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液相法制备纳米级磷酸铁锂新工艺技术及产业化”及“矿石提锂法制备高端锂产品技术研究及应用”、天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射级肝素钠生物酶解制备新工艺及产业化”为重点,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科技项目。

三是加快推进国省科技项目的实施。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中心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跟踪服务,落实项目推进措施,继续推进“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川中丘陵地区优质玉米产业化开发与示范”、“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1500吨无水氯化锂高技术产业化”等一批国、省科技项目的实施。通过技术、人才、项目、资金、基地的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四)狠抓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一是深入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构建产学研体系。全面启动创新型企业梯队建设工作,在全县主导行业和优势产业中,选择10家大中型企业和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活动。通过政府扶持培育,鼓励和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用2到3年时间,使全县拥有部级创新企业2家,省级25家。

二是深入推进县校科技合作,积极搭建产学研平台。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结合道路,鼓励企业走出去,寻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逐步形成以政府搭台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参与的产学研创新机制。2012年,力争完成企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10个以上,参与实施科技攻关项目5个以上。

三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扶持培育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行业骨干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增强企业技术研发实力。用1—2年时间,在全县1/2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其中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技术创新联盟3个。

(五)加速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着力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队伍的作用。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工程,扩大基层创业服务团队,不断探索科技特派员工作新机制,推进科技进村入户。今年着力在创新创业、示范推广和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使科技智力和科技要素大量向农村聚集,为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信息在广大农村高效传播。整合资源,加强县农业科技110指挥中心“五大平台”建设,以基层科技信息服务站(试点)“五个一标准”建设为重点,尽快将农业科技110网络覆盖到全县乡镇、村社及基地、大户,推进科技信息在广大农村的高效传播,让科技惠及千家万农户。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10)

 

一、高新技术领域

(一)总体安排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链服务产业链,按照省、市《大力提升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行动计划》部署和“强链、补链、延链”的科技需求,以打造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为目标,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新能源产业技术、高性能新材料技术、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产业链发展开展科技攻关和理论研究。

(二)支持重点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优先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加强虚拟化技术、大规模并行处理、网络信息获取、数据存取、数据传输、数据可视化、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保护等大数据和云计算核心技术研究;优先支持智能监控、智慧家居、智能交通管理、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智能移动设备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网络、通信与新型电子产品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加强北斗与物联网、云平台、5G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相融合的综合应用服务模式研究,开发智能化、小型化、低功耗的北斗定位、导航、授时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等。

2.高端装备制造技术:优先支持机器人本体及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与应用;优先支持新型传感器、数控加工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制造装备及其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优先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轨道交通等先进交通装备研发及应用;优先支持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技术研发与应用。

3.新能源产业技术:优先支持新型光伏电池与组件性能检测等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氢能存储、高功率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智能电网技术,加强新型智能配电、分布式新能源及智能电网发展前沿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大规模分布式发电能源的并网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集群灵活并网集成技术、智能电网信息及通信技术,开发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监控技术及装置、分布式供电系统并网和换流标准化装备和产品等。

4.高性能新材料技术:优先支持OLED、石墨烯、碳纤维关键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优先支持高比刚度、高比强度、高韧性、耐高温、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具有特殊结构的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太阳能电池板用高光电转化效率柔性晶硅材料,具有光传输、光转换、光电耦合功能的新型特种陶瓷材料、新型环保建筑材料以及其它新材料技术和产品研究。

5.科技服务业发展∶优先支持科技研发、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企业和专业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研发设计、虚拟实验、技术交易、创业辅导、科技金融等新型服务模式和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优先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产品及关键技术研究。

6.重点产业链发展:围绕我市新型显示、机器人、现代通信、大数据、氢能等产业链,开展“稳链、补链、强链”有关研究。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需满足申报通知要求,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后备培育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承担项目;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内单位申报项目;优先支持联合市域外特别是京津科研单位及重点企业申报项目;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

(四)业务咨询方式

高新技术科   5212183

二、农村科技领域

(一)总体安排

重点围绕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主要粮食作物和蔬菜节水增效可持续发展、绕农业绿色优质生态关键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数字农业与智能化农机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新产品,为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配置先进创新链,用先进的技术、绿色的模式、经济的投入、科学的标准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重点

农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投入品及关键技术研究;农业绿色高效肥料产品及关键技术研究;耕地质量保育技术研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绿色农产品高效生产技术研究;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畜禽健康养殖及环控标准化研究;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农业生产与管理信息化技术研究;农机装备智能化技术研究;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农艺节水和管理节水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

重点围绕粮棉油、杂粮、蔬菜、林果、畜禽水产等五个方面开展种业科技创新,建立集种质资源创制、新品种选育、种子种苗快繁、试验示范一体化的种业创新体系。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需满足申报通知要求,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主体或园区入驻企业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承担项目;优先支持研究、转化国内外一流技术及重大科技成果、急需攻克的关键核心技术;优先支持科技扶贫项目等。

(四)咨询方式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5212185

三、社会发展科技领域

(一)总体安排

重点围绕卫生健康、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社会公共事业创新等四方面开展技术研究,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回应民生关切,稳步推进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健康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水平,加大科技供给,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二)支持重点

1.社会公共事业创新。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发展热点问题,重点围绕我市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城市安全与发展、政法科技、应急产业、文体事业等领域重点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为提高我市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2.卫生健康创新。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我市疾病防治和公众健康的问题与需求,推动一批疾病防治与健康促进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新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应用示范,提高我市疾病防治、公共卫生保障和服务能力。

3.生物医药创新。针对我市生物技术、医药产业、康复器具产业发展需求,加快生物技术前沿布局,加速推动生物技术在工业、医药等领域融合应用。

4.资源与环境方面。以资源开采和综合利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主要针对资源勘探开采和综合利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需满足申报通知要求,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优先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承担项目;卫生健康领域涉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以及涉及伦理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需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伦理安全、技术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安全性等负责,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单位同意申报即视同完成审查。

(四)咨询方式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5212185

    四、软科学研究

(一)总体安排

突出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重大任务,聚焦优化 整合科技资源、打造协同创新高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凝练研究课题,为创新型廊坊建设实现新突破和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提供重要决策咨询服务支撑。

(二)支持重点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项目。重点围绕全市科技改革、政策创新、发展战略、服务管理等,选取相对稳定、连续研究的项目,提供服务团队、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智库支撑。

1.1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围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分析我市创新体系建设现状,找准问题与薄弱环节,对标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开展深度理论和实践应用研究,提出建立京津冀特色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模式、载体支撑、建设路径、建设方法与重大举措。

1.2 面向“十四五”科技创新战略研究

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以全球视野、全局思维系统谋划“十四五”我市科技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和战略举措。针对平台经济、跨界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兴业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提出适应我市发展阶段、引领我市经济跨越提升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的战略举措与建议。

1.3 京津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及政策研究

围绕临空经济区、首都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研究探索构建“京津研发、廊坊孵化产业化”协同创新模式,分析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主要体制机制问题和政策制约瓶颈,聚焦三地创新链协同,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科技园区共建,聚集创新人才,共享创新要素,互联技术市场,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等,研究提出重大政策举措建议。

1.4 军民科技融合创新研究

借鉴省内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针对构建我市资源共享、需求对接、成果互用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以及建设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实验室等的重点领域和具体布局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措施。

1.5 我市科学普及能力建设研究

深入研究全国公民科学素质指标体系,通过详实的数据挖掘、客观的区域对比,分析我市科普目前的基础和发展现状,剖析科普工作特色与短板,围绕提升我市科学普及能力和水平,丰富和拓宽科普资源、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作用等方面,提出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1.6 科技创新政策与评估体系研究

围绕建立健全我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政策效应评估体系,梳理我市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和国家支持创新有关政策,编制科技创新政策“一本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分析各类政策中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条款,整理分析政策落实中执行标准不衔接情况,提出政策跟踪评估、优化政策体系、健全评估框架、完善评估方式方法等对策建议。

1.7 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案例研究

梳理供给侧改革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出我市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区域创新能力等方面成功改革措施、机制模式、经验做法,建立典型案例,为我市各级各部门提供借鉴。

2.重点领域研究决策项目。结合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创新驱动、激活各类创新主体、营造创新环境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重要对策建议。

2.1 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县域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对策研究

通过调研县域科技创新水平和县(市)经济发展动力驱动模式,总结县域科技创新水平与经济发展模式间的相关规律,寻找制约县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障碍,探索破解县域科技创新发展困境、加快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的方法路径,提出相关策略建议。

2.2 核心关键技术促进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重点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先导和未来产业等,研究提出我市5+1,7+6支柱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2.3 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和模式研究

通过对环首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主体、创新要素等的深入调查分析,构建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农业协同创新的有效机制和有效模式,以机制和模式的建立打破各行政区域和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实现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的有效汇聚,为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协同发展、创新发展提供有关对策。

2.4 科技园区建设对策研究

围绕部级高新区、部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京南科技成果转化区和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的任务要求,从产业化经营机制创新、科技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创新等方面,研究提出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应采取的建设模式和产业发展对策。

2.5 我市新型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现状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

研究我市新型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现状,对比国内主要省市新型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状况和政策措施,分析和总结前期成功企业案例,研究新型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和快速成长的主要促进因素,提出我市发展新型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的对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需满足申报通知要求,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同时,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选题属于软科学研究范畴,纯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      

3.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应围绕优先主题选取涉及的研究内容自行命题,突出当前研究重点。鼓励组建跨单位、跨学科的协同创新团队。

4.科技创新智库建设项目研究团队骨干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牵头人所在单位从事该优势领域和方向研究的专职人员在3人以上,近几年有相应的研究基础。

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篇(11)

1、创新载体建设取得突破。召开了宁波市大学科技园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恳谈会。*区科技创业大厦26000平方米建成并正式运行,6月6日举行了大厦落成典礼,余红艺和马卫光为科技创业大厦落成揭牌,应邀出席仪式的各级相关领导和大学科研院所嘉宾为“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7家单位和北京大学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宁波工程化基地等9家入驻企业授牌。北欧工业园区研发中心也已开工建设,研发中心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园区的产业链,提升园区的产业层次。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成效明显。针对我区特色产业和集群,开展了科技公共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主动设计、企业积极参与的模式,目前已经顺利开展了以产业特征为重点的“4+1”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如以摩士轴承研究院为主体的轴承产业检测平台目前已经进入为同行提品检测服务,以九龙紧固件为主体的紧固件平台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以中意液压为主建设的液压马达检测研发平台与国家塑机检测中心合作基本完成了实验室建设并产生了数项发明专利,宁波腾泓信息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创新·一点就灵71.90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始为企业开拓市场、利用技术、培养人才及其生产、经营、管理、项目申报等提供服务。

二、开展科技创新“10+1”活动,企业技术竞争力明显提高。

1、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上半年规模工业高新技术产品预计实现产值120.6亿元,同比增长28.3%,销售收入119.2亿元,同比增长29.2%,规模工业新产品产值19.58亿,产值率达7.1%,与去年同期持平。

2、企业创新积极性明显提升。科技创新10+1工程进一步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创新积极性明显增强,科技项目质量提高。组织65家科技型企业对企业技术开发费150%税前抵扣政策具体操作进行具体讲解落实。07年可享受企业技术开发费企业34家,申报技术开发费8070.8万元,企业享受抵扣金额986.6万元。一批省市级示范项目如省市级企业工程中心、专利示范企业、农业星火示范基地等进入申报阶段;组织企业上报部级各类科技项目25项,其中火炬项目15项,重点新产品4项,中小型科技创新基金5项,国家技术成果转化1项,申报省级工程中心1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省百强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专利示范企业2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3家,市级攻关项目4项,市级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项目23项,市级新产品45项,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4项,一季度授权专利104项,申请专利88项。上半年专利授权251只,其中发明专利30只,实用新型专利126只,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8%、80%、100%;专利申请量达到211只,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3%。

三、抓科技合作,产学研结合日趋紧密。

一是举办了20*ˊ创意*科技与人才活动周。组织进行了宁波市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大厦落成暨项目入驻仪式、*籍院士风采馆开馆仪式、大校大所与企业开展科技项目对接活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挂牌、合作项目签协、人才招聘、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挂牌、科技科普会展等活动。活动邀请了国内外大院大所13家、区外企业嘉宾35家、领导和专家180余人,活动其间有7个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授牌,29家机构入驻*区创业大厦并授牌,注册资金7700余万元,通过项目洽谈,我区24家企业与大校大所签订了科技合作项目,集体签约44项科技合作项目,科技合作项目交易额4000多万元。

二是深化“一府二中心四所五校”合作机制。着重在块状经济区域科技合作上下功夫。20*年1月9日—1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马卫光率团赴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科技人才合作考察,分别签署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宁波(*)技术转移中心入驻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协议书》、《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项目合作协议》(宁波金禾电子信息有限公司)、《ZGT2.12/D的壳转液压传动装置和ZWH2000/E液压回转装置技术开发协议》(中意液压马达有限公司)三份协议。6月8日—12日参加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宁波市科学技术局承办的第六届浙江(宁波)科技成果交易会,区科技局与中科院兰化所签订了“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所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中心宁波分中心”协议,分中心总投资额800万元,目前办公房和实验室已经落成,预计整个项目工程年底完成。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创新体系,优化科技政策。

1、按照区委区府全区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科技局班子成员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深入区内各相关企业,就如何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战略,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优化科技政策”进行蹲点调研。调查组有关科室人员就宁波市科技政策体系、技术开发费150%抵扣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和即将出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以及20*年度国家项目(创新基金、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的申报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发动和挖掘了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等部级项目29个,省(市)级工程中心、工业科研攻关等市级以上项目26个,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准备申报资料,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促成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共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新福钛白粉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组织召开了“71.90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工作现场会”,开展信息化71.90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

2、结合20*创意*科技与人才活动周的举行,在活动周期间集中举行了送科学技术上门、科普知识宣传、科技合作产业对接等服务活动。

五、科技科普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