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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工作经验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5:00:27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2)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4)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检查验收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中央企业组织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二)中央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情况;中央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三)中央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法律纠纷发生和处理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与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总结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阶段(4-5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对本企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和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6-8月)。中央企业在本企业系统内开展验收和总结(中央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组,采取抽查的方式赴中央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中央企业请于8月30日前将“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环节和措施。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总结验收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指导下进行。各中央企业普法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充分调动本企业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要注意学习其他中央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5)

二、总结验收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情况;

(三)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五)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六)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

(八)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特别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和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九)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

(十)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验收对象

总结验收对象分必查单位和抽查单位两部分。18个乡镇(街道)为必查单位,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为抽查单位。其中,18个乡镇(街道)各抽查2-3个基层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法治文化阵地等)。

四、步骤和方法

“六五”总结验收从2015年5月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

(一)步骤

1.5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2.6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须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在6月5日前报送县普法办。

3.6月上旬,县总结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完成全县总结验收工作,向市普法办提交全县“六五”普法总结报告。

4.6月份,迎接市总结验收组对我县的检查验收。

5.7月-8月底前,迎接全国和省对我县的总结验收。

(二)方法

1.书面审核。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2.实地检查。全县成立4个总结验收组赴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开展实地总结验收。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对被检查乡镇(街道)或单位进行适当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

3.数据分析。对当地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依法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依法、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和评判。

4.社会调查。组织开展当地公民法律素养抽样调查。

5.综合评判。根据实地检查、数据分析和社会调查等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作为“六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省、市普法办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普法办承担日常工作。总结验收组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各小组组长。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关于“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精神和省、市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的要求,总结验收结束后,将对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表彰(有关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七、工作要求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6)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检查验收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区计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单位工妇组织积极配合和组织实施,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中心实际出发,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将单位自查与系统检查和市区和全国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进来。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及单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和宣传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5日,根据区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动员部署。

(二)开展自查。3月15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区计生局办公室。

(三)典型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推荐“五五”普法先进典型,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

五、检查验收方法

按照验收标准,采取听、查、看、考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验收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档案;看普法机构、年度规划、总结等落实情况,考就是抽考单位干部、职工法律常识。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此,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区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区计生局总支书记

***区计生局副局长

成员:**区计生局副局长

**区计生局副局长、区计生服务站站长

**区计生局工会主席

**区计生服务站支部书记

**区流动人口计生办主任

柳蓉区流动人口计生办支部书记

马延蟠区计生协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七、工作要求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7)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海洋与渔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海洋与渔业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海洋科研人员、用海单位管理人员、广大渔民群众和其他社会公众等学法用法情况;海洋与渔业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船队、进台站、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按照《海洋与渔业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进行。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年月开始,年月底前结束。

㈠开展自查。

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对照标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县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自查材料报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于月日前将自查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送省厅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其中,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的自查报告中应当包含《海洋系统“五五”普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㈡组织检查

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海洋与渔业“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同时,在检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执行“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于月日之前报省厅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㈢评比表彰

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对“五五”普法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并拟定推选申报全国海洋系统和农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要把检查验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和沟通协调,将自查与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㈡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8)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老师给予我这次竞职演讲的机会。此次市教育局通过公开竞聘来选拔、任用干部,无疑将对我园的工作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作为一名年青的幼教工作者,我本着锻炼、提高的目的,参与这次竞聘,接受大家的挑选。

我今天竞聘的岗位是:保教主任。我认为自己竞聘这一岗位具有三大优势:

一是有高昂的工作热情。这是我做好工作的思想前提。我愿意自加压力、多加担子,为我园的发展多作贡献。

二是有一线教学教研的工作经验。这是我做好保教主任的工作基础。在教学工作中,我潜心探索教育教学理论,在课堂上大胆实践。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失败的原因。在反思的基础上,善于从新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创造性的运用已知信息提炼出具有更新价值的幼教精神。多次承担公开课、示范课。2004年我的优质课二等奖;主题班会《我愿做个好小孩》获市一等奖。平时,我把总结的经验撰写成论文,多次获地区二等奖、三等奖。今年,我被上报推荐为市骨干教师。

三是有一定的管理工作实践能力。这是我做好保教主任工作的有力保障。在12年的工作经历中,我任教过小、中、大、学前班;担任过班主任、年级组长、保教付主任等工作。参与过我园教育教学的发展策略制订与实施。特别是新《纲要》颁布以来,我参与了保教处的多项工作,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假如我能够成功竞聘,我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在园委的正确领导下,当好助手,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的努力来充分履行保教主任这一岗位职责:

一是树立一个科学的工作理念。树立以人为本、以教师和幼儿共同发展为本的理念。改传统的“以事为核心”的管理为现代的“以人为核心”的管理。

二是制定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工作规划。以《纲要》精神为依据,以我园总体工作规划为基础,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出教师业务学习、教学教研、卫生保健、家长工作、幼儿培养目标等工作计划,并进行量化管理,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结账。

三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幼教队伍。

首先,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训,激发教师刻苦钻研、积极进取的信心,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思想。其次,要加强教育管理,在教育实践中提高保教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新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教师,我会引导她们学习老教师的工作热情、工作态度和带班经验。新教师带班上岗后,保教处会深入一线了解她们的工作。经过一段实践后,就要鼓励新教师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为她们创造对外观摩的机会与条件。对于已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保教处会采取一是寄予希望、二是给予信任、三是压着担子推着上的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是创新幼儿一日活动内容。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9)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同时,总结验收工作遵循“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下管一级”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10)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进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同时,总结验收工作遵循“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下管一级”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步骤和方法版权所有

㈠基本步骤

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份)。按照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积极参加县检查验收工作骨干培训。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份)。对照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全面地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第三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省、州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的检查。(8月份)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分)。根据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反馈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制定完善好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

㈡主要方法

1、召开检查验收测评会议,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2、对照县委“四五”普法规划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深入下属部门和基层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检查各乡镇“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张书举局长任组长,劳动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六、基本要求

保教工作经验总结篇(1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在更高的层次上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协调配合。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积极性,将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自查与全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验收依据

1、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京朝发14号)

2、**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朝常发5号)

三、组织领导

1、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成立区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对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区属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检查。

2、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总结验收方案和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方案》确定的责任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汇总区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情况;区委组织部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情况;区委政法委负责检查总结政法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检查总结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培训工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总结全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国资委负责检查总结国有企业的法律培训工作;区教委负责检查总结中、小学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团区委、区未委会等部门负责检查总结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区流管办负责检查总结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委社工委、农工委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公司,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总结本部门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干部群众和本地区社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2、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居(村)民、流动人口);

3、“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来源:文秘114 )4、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行业系统的依法管理);

5、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详见附表:《**区街乡(地区)“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区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

五、验收办法

l、对街乡(地区)检查。街乡(地区)的验收考核

工作采取街乡(地区)自查测评与区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街乡(地区)自查测评的基础上,把43个街乡(地区)分成若干小组,集中听取汇报。

2、对区属行业系统检查。区属行业系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抽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六、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1、基层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街乡(地区)、各系统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级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由区领导带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区43个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党政主要领

导亲自汇报,要有多媒体展示,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3、接受市里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在基层自查和区级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向区人大作工作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总结表彰阶段(9月—2012年底)。在全区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区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适时召开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七、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