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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5:03:34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1)

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具体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类提前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

(一)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报考有关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对填报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条件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被有关高校退档后,按其高考成绩和所填平行院校志愿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和昆山杜克大学等8所高校,由高校根据入选考生填报的本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二)体育类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和考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必测科目成绩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艺术类

根据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传统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达规定控制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考生必测科目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2)使用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对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

(1)对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沈阳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美术学院除外),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2)对报考除第(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校考院校,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和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进行录取。具体详见院校的招生章程。

三、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

1.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jseea.cn)、市、县(市、区)招办、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本批次省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jseea.cn或gkzy.jseea.cn)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在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只能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其中,选择传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选择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A、B、C、D、E、F、G、H、I、J10所院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2)

一、院校梯度,不同的志愿填报方式要区别对待

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考生而言,院校间的梯度可用“冲、稳、保”来概括。而对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考生而言,对院校间梯度的把握就更加重要了。

第一志愿最关键。因为各批次的考生的数量大大超过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数,院校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概率就相对较小。因此,对第一志愿的填报,考生必须慎之又慎。考生在选择第一志愿的院校时,除了根据自己的喜好外,最重要的是要认真分析拟选院校往年在考生所在地的录取情况,包括院校往年在考生所在地录取的最低分、平均分、录取人数等信息。在分析院校的录取数据时,考生最重要的是要参考院校往年录取的平均分,并且将院校录取的平均分减去当年相应批次的省控线,得出院校的录取平均分差。然后,考生再用自己的高考分数或者预估高考分数减去当年相应批次的省控线或者预估相应批次省控线,得出考生的高考分差或者预估高考分差(对估分填报志愿的考生而言,如果对自己的估分没有把握,可以请自己的老师帮忙,以确保自己的估分比较准确)。考生的高考分差(预估高考分差)如果高于所选报的院校连续几年(至少三年)的高考录取平均分差,那么将这所院校作为考生的第一志愿,应该是比较保险的。考生选报第一志愿参考院校的录取平均分差,不仅可以让自己的第一志愿填报得更有把握,同时也能为自己选择专业留下一些余地。

后续志愿基本上应该考虑往年录取过非第一志愿考生或者经常参与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这些学校的选报,考生同样不能放松警惕,也要认真分析学校以往的录取平均分差,并且只能选报比第一志愿往年录取平均分差低较多的院校(一般低30~50分)。同时,考生还要仔细研究相关院校招生章程中对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相关规定,认真评估自己的实力,选定最有把握的院校。

二、专业梯度,根据录取规则综合考虑

在每所院校的专业志愿表里,考生一般可以选择六个或者更多专业作为自己的意向专业志愿。这么多的专业志愿,从前往后到底该怎样排列呢?这里不得不提醒考生,选报专业前,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院校的招生章程中关于专业分配的录取规则。总结起来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分数优先,第二种是专业志愿优先,第三种是分数与专业志愿相结合。对于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的院校而言,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报考该校的考生总分比较有优势,在考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分排名又比较靠前(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一般会公布考生的位次排名,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份的考生,可根据当地公布的分数段人数大致换算成自己在所在地的排名情况),那么考生就可以根据自己对专业的喜好程度,依次填报。反之,对总分没有优势的考生而言,报考分数优先录取模式的院校专业志愿时,除了根据自己对专业的兴趣和喜好外,更重要的是要参照专业以往在考生所在地的录取分数,适当选择该校以往录取分数相对偏低的专业,否则考生就可能因专业选择不当而被院校退档。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3)

【导语】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实施范围广东省在非军检院校、普通文理类院校、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统考+校考、校考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录取。志愿设置及填报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艺术类统考、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 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投档排序原则统考结束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3+技能课程证书”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体育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档,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等”志愿栏填报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在广东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特别提醒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4)

从四川教育考试院得到准确消息,2018四川高考成绩将于6月22日22:00公布。同时2018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将在当天或后一天公布。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考生可以登录四川教育考试院(sceea.cn/)或四川省教育厅(scedu.net)2018高考成绩查询平台,然后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查询高考成绩信息。

1、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scedu.net)。

2、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微信:“四川教育”微信公众号。

3、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微博:“四川教育”新浪政务微博。

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sceea.cn)。

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政务微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6、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手机客户端“考生助手”APP。

7、四川电信IPTV。

【注意】录取期间,录取场信访站亦可提供查询服务。

同时,考生可于6月23日中午12:00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打印高考成绩单。对有意愿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志愿设置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2.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专科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3.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高校调配志愿。4.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属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5.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空军、民航招飞和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其他普通高校。兼报空军、民航招飞时,招飞志愿优先于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除外)。6.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其中,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志愿设置为1个一志愿。7.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专科、预科志愿设置情况另文规定。

志愿填报办法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后,结合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考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县(市、区)招考办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简称《志愿表》)。各市州招考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上报考生的志愿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各级招考办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志愿填报汇总统计信息。

招生录取

录取组织与管理1.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在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含藏区“1+2”),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必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安全。3.高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4.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各层次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第一志愿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本科提前批军校投档时,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按军校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各类别、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5.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生源。6.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投档基准线按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测算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7.高校对省教育考试院提请复议而坚持退档的,应按我省“复议书”的要求,写明退档原因,并传真备查。8.高校录取新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9.高校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在当前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前序志愿的已投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10.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专科、专科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内,如考生符合应予提前投档的多种条件,则按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前后顺序投档;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预科在该批统招和定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录取,其它批次若同时有本(专)科(含定向)和预科计划,则按照本(专)科计划、预科计划、本(专)科计划征集志愿、预科计划征集志愿的顺序录取。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11.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12.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1所单招高校应于7月4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1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校的统一录取。澳门6所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13.高校须将拟录取的四川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的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1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将我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报我省教育考试院。15.高职单招院校在4月12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高职(专科)单招拟录取名单,其它单独组织考试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16.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17.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18.高校应严格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无效。19.普通高校藏、彝文专业招收加试藏、彝文的藏、彝族考生,其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录取前,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由省录取领导小组分别确定各层次藏文、彝文专业招生的高考统考和藏文、彝文加试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高考统考成绩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20.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另文规定。21.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22.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另文规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8〕6号)的规定执行。23.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及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4.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25.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26.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录取照顾政策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5)

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的区别

传统的顺序志愿:先看志愿,再看分数,每批次设置4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投档时,第一步: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分类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时,同时将所有第一志愿填报浙江大学的考生排序,将所有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从已分类的学生中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向该校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将未录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分别排序,然后从高分往低分投档……以此类推。由于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没有被录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愿院校已录满,那么该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个批次中录取,个别考生甚至因此落榜。

平行志愿:既看分数又看志愿。今年实行平行志愿后,每批考生可同时选择A、B、C、D 4个或A、B、C、D、E 5个学校,录取投档时,“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第一步:将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则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类推。第二步:每个考生投档时,电脑按志愿中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分够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如不够,则看B学校,以此类推……这样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3个或5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对未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录取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各学校在获得档案后,对各考生情况全面考察,进而决定录取与否,如果有学校因为对部分学生退档而再现缺额,那么也只有等第二轮征集志愿再一次投档,第一轮投档结束后,招办将没有招满的学校与没有录取的学生都统计出来,然后向未录取的考生公布还有哪几所学校未招满员,可以补填这些学校志愿,未录取的学生就会在公布的学校中再次选择,补填志愿结束后,又开始新一轮的投档。即将前面的过程再重复一遍。直止各学校完成招生计划。

平行志愿规则下的志愿决策策略

平行志愿下如何用分数定位学校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情况下,那种想依据志愿技巧以低分进入好学校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学生只有用分数为武器进行竞争,从以往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来看,由于高分落榜及低分高就的情况大大减少,因此,录取到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成绩范围大大缩小。

实行平行志愿,必然会对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平行志愿让高分低就甚至落榜的概率大为降低,同时低分高就的概率也必然相应降低。这就使得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出现了高低分化,由于热门学校、名牌学校等考生心目中的好学校高分学生都愿意报,而低分学生进入这些学校的可能性降低,因此,这些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必然大幅度提高;而各批次中原来用以保底的学校则因为学生的弃选而导致录取线下降。其他一些中游学校则变化不大。从近年先行试点的省份来看,各学校的生源发生了的明显的变化,学生心目中的好学校,录取到很多优秀的学生,而学生不看好的学校则很难录取到优秀的学生。这一现实就在提醒我们,在预测学校录取分数线时,要深入分析该校在人们心目中的水平,如果很好,那么录取线要比原来提高,录取分差一般要达到平均分差的水平,而人们心目中的中游水平学校,其录取分变化不大,可以参考往年的录取分差。而人们心目中的保底学校,录取线一般还是处于该批次最低水平,即省批线。

平行志愿下的志愿决策策略

平行志愿一般是指第一志愿实行四个或以上学校志愿的填报方式。它的规则是学生以它的成绩先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学校进行排名,如果他的排名进了学校招生计划的投档比例之内,则可以投档到此学校安排专业录取。如果成绩的排名没有达到第一个学校投档比例以内的名次,则再以相同的规则看能否向第二个学校投档,以此类推,再看后面的学校能否投档。如果被排在前面的学校录取,后面自动作废。所以,在设计志愿时,……这也叫平行志愿的梯度。前面的分差大一些,后面的分差小一些。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为降低考生被退档的风险,各批次院校今年几乎都宣布进档就不退档。因此,各校的投档线就是该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此,对新高三生来说,如果成绩徘徊在各批次的控制线附近,就要认真并慎重填报下一批次的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6)

【导语】

第五章 填报志愿第二十三条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第二十四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第二十五条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第二十六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其他所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本科志愿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分A、B两段。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第二十八条 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面向陕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三十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区)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第三十一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第三十二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区)、县(区)招办。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第三十三条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第六章 录 取第三十四条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高校在陕招生计划数和各科考试成绩等因素研究划定。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分数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对考生电子档案已投出但未被录取等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普通高校必须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必须确保与省招办通讯畅通。第三十七条 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在陕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第三十八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数线。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和指挥类、非指挥类”。第三十九条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第四十一条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二条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2、投档程序(1)模拟投档。①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投档时,按院校执行计划数1∶1进行正式投档。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后,省招办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③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2)计划调整。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缺额部分必须参加征集志愿录取。院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院校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结束录取。(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班。设置2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三条 普通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普通高校所制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第四十四条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省招办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四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第四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普通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7)

1. 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院校及专业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 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3. 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或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或3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4. 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在2015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录取前办理录取手续,参加统考考生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资格线。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达到填报资格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8)

从志愿表来看,除了第一志愿未服从专业调剂外,徐明还是比较谨慎地填满了第二志愿的院校和专业。理论上讲,只要设计合理,被录取的几率应该是很大的。录取开始后,徐明的档案投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而且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排名也较为靠前。但让人意外的是,录取结束,徐明却被退档。

查看学校给予的退档理由是:我校采取“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录专业,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故退档。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专业清、志愿清”分专业录取规则,该规则是指学校对于进档考生,优先参考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于某个专业,首先将把这个专业填在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招生计划数大于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人数,再看将其填报在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一直到录取满额。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9)

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得到准确消息,2018江苏高考成绩将于6月24日20:00公布。同时2018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将在当天或后一天公布。

查询方式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jseea.cn),然后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查询高考成绩信息。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号(jszsksb)、江苏招考APP等途径查询高考成绩

成绩通知单:6月25日起,考生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jseea.cn)打印成绩通知单。

志愿填报

6月12日至16日,模拟填报志愿。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jseea.cn或gkzy.jseea.cn)。登录后,考生可在估分、估等级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模拟填报使用计划为模拟数据)。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17:00),填报第一阶段志愿。本阶段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考生若获得多个招生类型或招生院校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报。7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17:00),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进行填报。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时间表,请详见考生准考证背面。注:志愿填报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出品指导片《2018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指导》。

录取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10)

内蒙古自治区(54所)359内蒙古大学4115010126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0内蒙古科技大学4115010127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本科

361内蒙古工业大学4115010128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2内蒙古农业大学411501012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3内蒙古医科大学411501013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4内蒙古师范大学411501013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5内蒙古民族大学4115010136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本科

366赤峰学院4115010138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本科

367内蒙古财经大学411501013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8呼伦贝尔学院4115010819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本科

369集宁师范学院4115011427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本科

370河套学院411501163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本科

37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411501170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72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4115014199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本科民办373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4115014205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本科民办374内蒙古艺术学院411501453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75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4115014532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本科

376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11501087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77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4115011429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78包头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057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379兴安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44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专科

380呼和浩特职业学院4115012670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67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38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67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67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4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411501267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5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4115012676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6锡林郭勒职业学院4115012677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专科

387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411501279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8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411501289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9乌兰察布职业学院4115013699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专科

390通辽职业学院4115013740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专科

391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4115013741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专科

392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1501382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专科

393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411501386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394乌海职业技术学院411501391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专科

395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4115014048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96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049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97赤峰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050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赤峰市专科民办398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411501405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99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187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400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115014219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专科

40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4115014248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科

402内蒙古工业职业学院411501428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40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28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科

404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411501428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科

405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411501433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406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338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专科

407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339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专科

408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411501438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巴彦淖尔市专科民办409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501446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科

410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411501450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科

411扎兰屯职业学院4115014539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科

412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4115014699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专科考生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意愿的真实表达,是投档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一定要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须对其所填报的志愿内容和填报操作负全责。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以“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不同于其他省份,内蒙古的考生每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专业志愿。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填报志愿,我们编写“2020年内蒙古普通高考志愿填报须知”,供考生参考。若需了解有关填报志愿的更多内容,请查阅《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指南》、“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培训教材”专栏,或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咨询。

一、考生填报志愿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填报志愿需要提前准备什么?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成绩位次、招生政策、院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考生主要通过阅读招生计划和院校招生章程来了解院校在内蒙古计划招生的人数,专业设置和要求,录取规则等。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用大数据技术,对历年在我区招生的院校按录取最低分在相应科类中的位次进行排序,根据考生在此类考生中的考试成绩位次推荐20所可能被录取的院校名单。考生可以根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普通高考各科类分数段人数统计表,查找自己在对应科类中的位次情况;通过查阅《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指南》中各院校往年录取情况的统计信息,选择一些拟报考的院校和专业。也就是拿考生在其报考科类中的成绩位次与往年各院校同科类投档或录取最低分所对应的位次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拟填报的院校名单。

考生不但要选择一些自己喜欢的大学,其投档最低分所对应的位次可能比考生成绩的位次靠前,而且还要选择一批被录取的可能性较大的院校,即其投档最低分所对应的位次要比考生成绩的位次靠后。

招生计划分科类、分批次、分院校公布,考生在每次填报志愿前一定要查阅招生计划,了解自己都可以在哪些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并记录下拟填报院校和专业代码。每次填报志愿时,一定不要忘记把记录有院校和专业代码的资料带在身边。

招生章程包含院校录取规则,专业要求等内容。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查阅。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招生计划以及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表也含有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链接,以便考生快速浏览。

(二)填报志愿流程是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采取远程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www1.nm.zsks.cn/kscx/)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系统不支持手机、iPad或其他智能通讯设备。

1.在填报系统身份认证页面,考生首先输入自己的14位考生号、个人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确定进入填报志愿主页面。

该密码为高考报名时考生本人所留置的密码,在非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通过填报志愿系统修改密码。

2.在填报志愿主页面要注意核对页面上显示的考生号、姓名等内容是否与本人相符,然后阅读该页面的注意事项。

点击左侧“新填志愿”菜单,选择自己要报考的科类、批次和招生类型,将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入对应的表格内。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需用半角字符填写。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和若干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必须属于同一科类和批次。考生根据院校专业和本人情况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和“是否服从高收费专业调剂”。这时,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以及是否服从调剂的选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当系统提示“新填志愿成功”时,完成首次填报志愿,并注意点击左侧“浏览志愿”菜单,再次确认本人所填报的志愿。新填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考生希望放弃本次填报的志愿,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删除志愿。考生删除志愿后,若已超过了规定的首次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新填志愿。因此,考生一定要慎重使用删除志愿功能。

3.完成新填志愿后,考生就进入了在线不断查询排名和统计信息,修改志愿的阶段。

本阶段一直持续到考生对应分数段的截止填报时间。通过不断查询排名和统计信息,判断是否能够出档和被所报院校录取,从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截止时刻前最后一次成功修改的志愿就是考生本次填报志愿的最终结果。

当考生根据排名情况发现自己不可能出档或不可能被录取到所报的院校时,就需要修改志愿。修改到哪个院校、哪个专业,可以通过查询最近一次公布的阶段性统计信息表来确定。该表中的招生院校按其投档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列,考生可以选择预计投档最低分低于自己考试成绩的院校。修改志愿后,再次查看排名情况,判断能否被录取。该过程循环往复,直到考生所对应的截止填报时刻。截止填报后,考生仍可以继续查看自己的排名,其按投档分的排名位次再不会发生变化。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是什么?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填报。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填报本批次的剩余计划或后续下一批次计划的志愿。

2.考生应增强自身信息安全意识。

志愿填报要由考生本人操作,不要让他人代为操作。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严防密码外泄。因由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导致志愿无效或因考生泄漏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一个考生只能在一台计算机上进行志愿填报,使用相同考生号在另一台计算机上登录后,将强制使前面成功登录的计算机退出填报系统。

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填报志愿时,每位考生填报志愿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并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页面,否则,后一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可能会覆盖前面考生的志愿信息。同时还要注意,不要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4.考生不得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凡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的,使用一次停报5分钟,停报期间不能登录系统修改志愿。

5.考生不得为他人占“座位”。

报志愿期间填报系统将自动侦测占座位的情况,如果确认考生在占“座位”,将取消本次所填报的志愿。另外,一般情况下在临近分段截止时间,志愿修改的频率增高,信息流量加大,一旦出现网络或计算机故障等特殊情况,占“座位”的考生就会来不及修改到自己真正想报的院校,将给自己带来巨大损失。

6.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自己填报的志愿。

7.在校生应在学校填报志愿。

在学校填报志愿的好处是填报志愿的场所安全,有技术保障,会有老师辅导,还允许家长陪同。如遇电力、通信问题,相关部门全程保驾护航,如遇突发事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

(四)填报志愿时考生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遗忘密码的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密码重置。

1.通过手机短信重置密码。

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GKMM【公民身份号码】【新的密码】到10628833进行重置(例如:GKMM150101200001011234mypass,公民身份号码为考生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新置的密码为mypass,GKMM和公民身份号码以及新的密码间无空格,均须为半角字符。

2.在所属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编辑的《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考生填写志愿所使用的院校代号、专业代号等内容均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0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未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高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各录取批次首次填报志愿时间表

批次科类首次填报时间军事、公安等本科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以下简称普通类7月26日本科提前A批美术、音乐、编导、其他艺术、体育8月2日本科提前A批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8月7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类8月11日本科提前B批美术、音乐、编导、其他艺术、体育8月14日左右本科一批普通类8月15日本科提前C批美术、音乐、编导、其他艺术、体育8月20日左右本科一批B普通类8月22日本科二批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8月25日本科二批B普通类8月31日专科提前(除公安院校)所有科类9月3日高职高专批所有科类9月4日每次填报志愿考生一定要记住3个关键时间节点。一是新填志愿的截止时间,即首次登录填报志愿系统,填写志愿的最晚时间。随后,考生就可以不断修改志愿。二是删除志愿截止时间,即考生改变主意,不想参加本次填报,删除已填报志愿的最晚时间。三是考生分数对应的截止修改志愿时间。

一般而言,截止新填志愿后,系统将不允许任何考生新填志愿;截止删除志愿后,系统将不允许已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删除志愿;截止修改志愿后,考生就不能再修改志愿,其按投档分的排名将不会发生变化。

注意,考生修改志愿直接使用修改志愿功能,不可用删除志愿和新填志愿的方法来修改志愿。

四、为什么有些批次的首次填报志愿时间是不确定的?某些批次首次填报志愿的时间不确定,是由于录取进度不确定而造成的。另外,首次填报志愿并投档后,招生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会及时再次组织填报志愿。因此,考生一定要提前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专栏的填报志愿公告。通过阅读公告可以准确了解到:哪些考生,什么时候,填报哪个批次、哪些科类的志愿,新填志愿和删除志愿的最晚时间,有关分时分段截止时间,阶段性统计信息的时间,以及其他填报条件或限制等。

五、如何通知考生填报志愿?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0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进行公告。

2.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通知考生。

3.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平台。

六、普通高校在内蒙古招生的批次是如何设置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科类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划分。共设置在9个批次中招生,分别为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本科提前C批、专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高职高专批。

(一)普通类

普通类包括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和蒙授理科,安排在8个录取批次内进行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专科提前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提前A批进行军事、公安、司法等提前录取院校以及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编制了专业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以及综合评价招生。是否在本批次进行部分无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届时会在公告中说明。

在本科提前B批进行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

在本科一批进行“211”院校以及生源较好、经申请批准的一般院校的招生;具体包括有普通类计划,蒙授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计划。在本科一批还进行无分省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

在本科一批B进行普通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以及定向和非西藏生定藏就业计划的招生。

在本科二批进行本科一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招生,具体包括普通类计划,蒙授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

在本科二批B进行普通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的招生。

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公安、司法等提前录取院校的高职(专科)计划的招生。

(二)艺术类

艺术类包括汉授美术、蒙授美术、汉授音乐、蒙授音乐、汉授编导、汉授其他艺术和蒙授其他艺术,共设置在5个批次中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提前C、专科提前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提前A批进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招生,以及部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B批进行省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和区内所有院校的艺术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C批进行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招生。

在专科提前批进行招生计划列在本批次内院校的艺术类专科招生。

在高职高专批进行招生计划列在本批次内院校的艺术类专科招生。

(三)体育类

体育类包括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共设置在4个批次中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提前C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提前A批进行“211”院校的体育类本科和体育院校的体育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B批进行非“211”院校或非体育院校的体育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C批进行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体育类本科招生。

在高职高专批进行招生计划列在本批次内院校的体育类专科招生。

(四)高职对口招生

高职对口招生包括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和采矿类,共设置在2个批次中招生,分别是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二批进行本科计划的招生。

在高职高专批进行专科计划的招生。

七、填报志愿时考生如何对待加分政策?对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自治区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按院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加分政策,因此,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在查看专业排名时要注意看实考分排名。

对报考不承认加分院校的考生来说,当“截止分数”以上的其他考生已报满该院校的某专业,则该考生不能再填报该专业,但仍可以填报其他专业或其他院校。这个规定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已截止填报志愿考生的利益。

八、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1.填报无分省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志愿时(填报系统显示计划数为0),填报志愿系统仅反应内蒙古考生在所报专业内的四种排名情况。

院校录取规则往往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填报其志愿的考生进行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因此,即便考生各种排名均为第一也可能不被录取。

2.只有院校的录取规则与填报志愿系统提供的四种排名之一相符,录取结果才会与对应的排名相一致。

因此,考生一定要慎重看待排名信息。

3.要注意所报专业的限制条件。

即便考生排名在录取范围内,但由于不符合专业要求,也会被退档。

4.受疫情影响,2020年部分院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在填报这类院校的专业志愿时,填报系统仅显示按投档分进行排序的文化课排名。

九、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报考体育类志愿的考生要按照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考本科提前A批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所列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查看对应的排名信息。如果考生的对应名次在投档范围内,则考生就能被投档。

十、填报军事、公安、司法类院校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只有通过政治考核,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对应的院校志愿。

有意向报考此类院校的考生,必须首先按规定填报军事、公安、司法等类别的意向志愿。经相关招生部门阅档后,对入围的考生组织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名单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十一、填报“专项计划”志愿考生应了解的事项(一)如何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通过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

(二)如何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安排在本科提前A批或本科一批录取。经有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

一些院校的高校专项计划不分省,还有一些院校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或部分计划分省。对填报分省计划的考生,填报系统提供排名。对填报无分省计划的考生,必须在填报系统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类型,此时填报系统仅提供所报院校在查看排名时刻所推算出的投档分,考生应根据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自己判断能否被录取。

(三)如何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设置在本科提前B批录取。

十二、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了解的事项(一)如何填报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在内蒙古无分省计划。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填报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填报系统中选择“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类型,此时填报系统仅提供所报院校在查看排名时刻所推算出的投档分。

(二)如何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内蒙古无分省计划。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填报系统中选择“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填报系统仅提供所报院校在查看排名时刻所推算出的投档分。

十三、如何填报预科班志愿?预科班招生包括少数民族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只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只有通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十四、如何填报民族班志愿?除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填报民族班志愿。

十五、院校一般有几种录取规则?一是“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也就是强调专业优先。投档后,院校按专业排队录取。这种录取规则与我区“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模式相吻合。

有些院校可能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依照这种规则,院校首先对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在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从剩余投档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果院校的投档比例设置成1:1.那么这种录取规则就是“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二是“分数清”的录取规则,也就是强调分数优先。即院校对投档考生统一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序安排专业。

三是“专业志愿级差”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级差是指院校在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时所规定的,相对于第一专业志愿的分数差,以及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时所规定的,相对于第二专业志愿的分数差;以此类推。每次录取时,院校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将其成绩减去所规定的级差后,再行排序。

实际工作中,各院校的录取规则可能与上述几种情况存在差异。另外,有些院校承认加分,有的不承认加分,有的部分专业承认加分,因此,所有考生都要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针对不同的录取规则,采取不同的态度来看待动态排名信息,要做到心中有数。

十六、如何判断是否能被投档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无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均被投档。

填报志愿结束后,对填报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而言,其投档成绩(文化课或专业课)的院校排名在投档范围内。

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对填报普通科类、高职对口招生或高职高专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而言,其投档分的院校排名在投档范围内。可以看到专业排名的考生能被投档。

十七、如何判断是否能被录取对填报了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如果院校录取时不对平行分人数进行限制,考生的第一专业排名在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内,且符合相应的专业录取条件,就能够被录取到自己所报的专业。如果在投档线上存在某些专业未报满或某些考生不符合专业要求的现象,则第一专业排名不在计划数内的投档考生也可能被录取到其他专业。

对填报了使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其院校排名在计划数内,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专业要求,就能被录取。

对填报了使用分数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如果院校录取时不对平行分人数进行限制,其院校排名在计划数内,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专业要求,就能被录取。第一专业排名在计划数内的考生也可能被录取到其他专业。

对填报了使用专业志愿级差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不易判断能否被录取。考生即使排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如果未被录取到第一专业,经减分后就可能变成不在录取范围内。

对填报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只要招生院校录取规则使用的排名是填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四种之一,就能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十八、阶段性志愿填报情况统计告诉考生什么?计划在内蒙古招生人数,当前1:1投档最低分,该校规定本次填报志愿投档比例;当前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人数,缺档人数。点击院校名称,可以进入分专业统计信息列表。点击已报人数栏中的数字,可以显示填报该院校考生的个人信息。通过这些信息,考生还可以判断如果不能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话,被其他专业志愿录取的可能性。

可以通过查询最近一次公布的阶段性统计信息表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哪个专业。该表中的院校按其投档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列,考生可以选择预计投档最低分接近自己考试成绩的院校。

考生应该明确,阶段性统计信息仅精确反应在统计时刻的填报情况,考生查询该信息时填报情况有可能已发生变化。

十九、什么是顺延投档?顺延投档是指院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剩余计划,不再重新征集志愿,而是从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中,在投档线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的一种投档方式。

二十、填报志愿遇到平行分怎么办?在网报志愿时,考生可以实时查询到本人在所报院校及第一专业分数排名的平行分人数。所谓院校“平行分人数”是指和你投档分相同且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人数(包含你自己),专业“平行分人数”是指和你投档分(或实考分)相同且报同一所院校、相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人数。这个信息对于排名在院校或专业计划数边缘的考生来说十分重要。

考生需提前知晓在遇到平行分的情况下,内蒙古的投档规则,以及所报院校的录取规则。

在投档时,若考生分数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分,及考生的院校排名在投档数范围内(与平行分人数无关),则该考生能被投档。

在录取平行分考生时,不同招生院校会有不同处理方式。个别招生院校会通过增加计划,来录取所有平行分考生;不能增加计划的院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换一句话就是,不是所有的平行分考生都能够被录取。因此需要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认真阅读院校本年度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根据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选择拟报院校及专业。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篇(11)

(一)本科录取阶段(12月5日-12月13日)

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5日-9日,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于12月10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本科征求志愿。

4.本科征求志愿将于12月11日-12月13日录取。

(二)专科录取阶段(12月14日-12月26日)

1.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12月18日,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19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专科征求平行志愿。

4.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0日-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