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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7 18:03:38

家族企业论文

家族企业论文篇(1)

美国著名学者钱德勒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也有的学者认同美国学者唐纳利的定义,把家族企业界定为统一家族至少两代产生能与公司经营控制权的经济组织。潘必胜认为,当一个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庭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综合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家族企业是一个或数个有紧密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合法传给后代的企业。

2.家族企业的特征

家族企业的特征,也即优势和劣势。其优势是:降低市场契约或企业契约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减少企业内部的委托成本。家族内部关系中的利他主义可以克服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巨大而造成的委托问题。家族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家族企业的资源配置大部分是通过利他主义和有关的义务确定的,这在企业成立初期资金技术缺乏的情况下作用尤其突出。其劣势是: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家族以外的人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产权的封闭型,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管理方面以人情和伦理代替制度规范,使企业管理制度扭曲;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形成正确的战略决策。其特点:家族企业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差序格局”,受中国宗族文化的影响很大,家族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是家族企业优缺点的主要根源。

对于如何对家族企业治理取长补短,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学者们多认为,家族企业的发展要实现家族企业的产权社会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外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资本市场的完善等。应当说,这些研究触及了家族企业变革的实质,但对于家族企业必须转变的理论研究似嫌薄弱,下面本人力图运用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说明家族企业变革的内在原因。

二、“知识问题”是家族企业变革和社会化的本质因素

知识按传递方式可以分为可言传的知识和不可言传的知识,可言传的知识可以靠语言记录来进行传递,不可言传知识需要学习者的亲身实践。新知识的获得产生于边际性适应和既有知识的变化,分为突变性的知识增长和适应性知识增长两类。个人要作出决策,就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获取知识),信息的收集需要成本,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过程。同时,信息收集的特殊之处在于个人在获得信息之前不可能了解获取某类信息的预期成本和效益。所以知识搜集成本必须被看作“沉淀成本”。信息的收集、新知识获取的成本是单个人或单个组织所无力承担的,因此人们才会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与他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分工和合作。

由知识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家族企业只依靠企业主或其家族的知识和经验,是不可能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企业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性是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打破这个瓶颈,家族企业只有使企业社会化,也即是股权的社会化和经营管理权的社会化、监督的社会化,这是家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外之所以有许多百年的家族企业,是与其企业的社会化,广泛吸收社会的知识、智慧、资金分不开的。因此,虽然国外家族企业和中国家族企业都称为家族企业,但其内涵和外延是有区别的,中国的家族企业主要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社会化还没有提上日程。

欧美的家族企业一般只是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中国的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完全由一个家族来掌控。所以欧美的家族企业家族的影响已十分淡化,事实上完成了由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完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社会化。现代企业制度是各种契约和制度的集合,通过这些契约和制度,能够迅速有效地实现信息的收集,降低收集成本,这也是欧美家族企业常盛不衰的原因。中国家族企业受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同时,外部法律制度、经理人制度、融资制度的不健全也阻碍了中国家族企业向更高形式的家族企业发展,阻碍了企业社会化的进程。因此,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成本的高昂和对经理人机会主义与败德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资源约束,始终不能改变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封闭性。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已有知识,单纯依赖企业创始人和家族的有限知识,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停滞或迅速破产。

三、家族企业内在制度向外在制度的转变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有限知识和有限理性是法治社会存在的基础,同样也是企业治理的基础。知识的有限性证明了理性的有限。制度是为减少信息收集和获取新知识的成本而固定下来的经验。制度可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是群体内随经验而演化的原则,而外在制度则被定义为外在地设计出来并靠政治行动由上面强加于社会的规则。内在制度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外在制度则需要国家来制定。内在制度在构建社会交往,沟通自我中心的个人和实现社会整合上具有极其主要的意义。内在制度主要包括习惯、内化规则、习俗和礼貌、正式化内在规则四种类型。

家族企业的制度大多属于内在制度,是中国传统家族伦理观念的产物。血缘、姻缘、地缘、学缘、业缘、构成了企业的内在制度环境,这种内在制度是家族企业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主要制度,企业主要通过这种关系进行治理。这种家庭与企业合二而一的治理机制在家族企业产生和发展时期,能够发挥内在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决策迅速、管理成本低廉的特点,这主要是由家庭存在的利他主义思想和追求家庭共同利益的结果。但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家族成员的利己主义抬头,容易发生利益摩擦。企业发展所必须的社会化也因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型而迟滞,无法引进外部智源和进行融资,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家族某些成员的利益容易发生冲突。

要解决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也即企业的外在制度。这是因为内在制度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内在制度往往含义模糊,弹性较大,不利于节省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主或家族成员根据内在制度管理企业,往往存在偏见和倾向性,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合作的企业秩序;内在制度的执行往往缺乏强制措施,处理结果难以服众;内在制度不能强制企业成员做出可靠的契约承诺,使作为契约集的现代企业组织松散,缺乏竞争力;内在制度的执行和发挥左右往往依靠歧视和排外,区分内部人和外部人,排外性和小规模是内在制度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企业史表明,内在制度只能把企业推进到一定的规模,超出这个规模,外在制度也即现代企业制度就开始处于主导地位,这种制度和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过程相辅相成,使家族企业成为现代的、开放的、公正、公平的企业。当然,外在制度在家族企业占主导的前提条件是外部法律制度的完善,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完善,社会诚信机制建立。所以外在制度的真正实行还有待于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美)小艾尔福雷德·钱德勒:《看得见的手》[M].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2](Y)巴泽尔著:《产权的经济分析》[M].费方域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美)克林·盖尔西克等:《家族企业的繁衍—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M],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

[4](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经济政策》[M].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家族企业论文篇(2)

在我国,将家族企业称之为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则比较准确地揭示了该企业类型的本质内容,因为这个概念清楚地说明了企业经营者的身份是公民。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能够实现分离,我国市场经济领域必然会出现国有私营、私有私营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多种组合现象。理论界把家族制这种民营形式的企业完全等同于私有制经济的企业,或把私营经济(如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等同于私有制经济都是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实际的。原因在于,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多层次性的基本国情不仅决定了我国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还决定了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核心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样就出现了公民承包、租赁公有资产实行独家经营的情况,其中大多数表现为家族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只要承包者、租赁者切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至于经营者怎样经营,将自己家族中的什么成员安置到企业的什么岗位上,所有者无权干涉。

可见,家族企业依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可分为两类:一是“两权”分离的家族企业;二是“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与西方国家的家族企业相比这是我国家族企业的特点,即:各种所有制经济中有家族企业,反之亦然。因此家族企业这种经济形态,就是经营者动员了本家族成员的力量从根本上组织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家族企业产生的必然性

有些人把家族企业的产生看成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并视之以偏见从而打入另类。这种观点的提出和存在,是由于没有弄清楚家族企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作为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组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使有条件的家庭必然会采取建立和经营企业的方式追逐经济利益,因此,市场经济与家庭利益相结合是家族企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根本动力。

家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经营形式及其重要组成部分,定会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日益发达的趋势。这种发展趋势的原因在于,制度、规矩这些刚性游戏规则固然重要,但有时候,血缘、亲情这些非制度的文化因素在相互沟通、取得共识等方面,会产生正式制度所不能产生的独特作用,如亲情凝聚、全情投入、机制灵活、家长制领导、低耗成本等都是家族企业的优势所在。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最成功的一些企业就是从家族企业发展而来的,而且有的仍为创业的家族或是后来继承的家族控制着,如强生、福特、洛克菲勒、沃尔玛、杜邦、宝洁、摩托罗拉、惠普、迪斯尼等等。世界500强企业中,家族企业占了40%。

家族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较为有效的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还通过它的巨大作用表现出来。在我国民营企业中大约至少90%是家族企业。2002年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有七大贡献:一是吸纳的就业量为3.09亿,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42%;二是出口总额139亿美元,同比增长154.8%;三是占GDP比重的48.5%;四是上缴税收比重接近37%;五是1999年以来完成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占50%;六是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40.3%;七是实施光彩项目9765个、到位资金523.73亿元、带动脱贫人数459.46万人、安排就业210.24万人、吸纳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70%。企业的有效经营与其发挥的巨大作用总是一致的,因此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必然性及其重要地位也是不容置疑的。

家族企业寿命的延续

市场的实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而成熟的优秀企业是从哪里来的?绝大多数来自于家族企业。号称“中国软磁王”的家族企业总经理潘建清说出了其中的道理:“在创业初期,恐怕不能没有家族制,在血缘、亲情关系上结成的强大联盟,蕴含了共同的需求和利益。”然而,人们研究“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却得出了这样一个兴衰规律:在时间上,“一代创业,二代守业,三代衰亡”;在数量上,“第一代存续70%,第二代延续30%,第三代延续15%”。我们不能从以上结果得出片面结论认为:家族企业昙花一现,是短命的,没前途,进而全面否定。而应该对家族企业的寿命有一个全面、公正、客观地认识。人们应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没有大量的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生生灭灭地拼搏,就造就不出巨型的企业集团和大批的企业精英,所以人们不能只抱怨家族企业的寿命短,应该看到只有强大生命力的家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产生,才有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筛选,才会有优秀的企业脱颖而出的现实。例如,世界第一大零售连锁集团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1962年当它在美国中西部小镇罗杰斯诞生时只是一个小的家族企业。

这样看来,家族企业寿命不是一个悲哀,况且前进的道路并没有被堵死,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是有的。

家族企业发展的前途

随着不断成长壮大,家族企业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如企业传承、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才结构和企业文化等众多问题的调整和更新。走股份制和公司制的道路,是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大趋势和长远的发展方向,其重要意义在于:有利于较快集中资金,向产权主体多元化转移;有利于选择适宜的经营管理方式;有利于克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有利于产权明晰,完善资产管理机制。为此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好职业经理人市场、融资市场、科技人才市场,政府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对家族企业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及其道路不仅体现在其内部机制的发展和调整上,还体现在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决策上。从党的重大政策看: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深化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十五大把它由最初的“补充”提高到“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在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又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揭示了二者之间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从国家的法制看: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方式,不断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成果写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从而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了最高的法律保障。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一次修改宪法,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其中。这无疑对家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长期稳定和有力推动的作用。我国私营企业者普遍对此认为:“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将使私有财产的政治经济地位更加明确,这消除了我们发展上的后顾之忧。”从经济全球化大趋势看:2001年12月我国成为WTO第143个正式成员,这样使我国经济融入国际大市场,我国各种经济规则与国际市场经济规则趋于一致并得到了全面规范,这为家族企业利用国际大市场壮大自己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走向世界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总之,我国家族企业的地位和发展问题,是一个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全局性的理论课题。必须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之,从我国国情出发求真务实探索出一条具有我国自己特色的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我国家族企业健康成长提供理论依据。

家族企业论文篇(3)

近20多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我国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已占据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力量。但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我国私营企业许多自身固有的先天不足,如低水平重复投资;经营上急功近利,缺乏长远发展规划;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短期利益等等,导致发展后劲缺乏。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在企业制度方面私营企业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那就是采用家族制严重地阻碍了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要使私营企业逐步走向成熟,就必须摒弃家族制,进行企业制度创新。笔者认为,制度创新固然是私营企业发展最终的必由之路,在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一定的阶段时,必须推动私营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但是对于我国大多数中小型私营企业来说,现阶段还不应急于摒弃家族制,家族制还有其存在的必要。

一、我国现阶段中小型私营企业家族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目前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仍然适宜实行家族制,是由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目前的规模、发展阶段、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家族制企业的固有优势决定的。

1.家族制适应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规模和发展阶段

首先,今天我国绝大多数私营企业规模仍然很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字,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全国私营企业515万户,从业人员6586.3万人,每个企业平均不到13人。这种企业规模,管理相对比较简单,与其实行规范的科层制管理,还不如老板一竿子插到底更为简捷高效。

其次,目前我国的中小型私营企业,在发展的阶梯上仍然处于业主制和合伙制时期。进入股份制阶段的只是少数大型私营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私营企业,有70%以上实际上仍然是一人独资的业主制或合伙制企业。所以从发展阶段上看仍然是属于初创阶段和原始积累阶段,这一时期经营管理机制必须灵活多变,而采用家族制这一制度形式最合适。

2.家族制适应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初步建立,市场经济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市场在功能和结构上还不够健全,还不能很好地为私营企业提供必要的社会化的市场服务,譬如,我国的经理市场就还没有建立起来,企业很难找到可用的管理者,而家族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比较好地适应了这种不完善性。在市场调节能力不强、规划不健全及信息不完备时,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家族制私营企业,其内部结构简单,管理层次较少,运作灵活,效率较高,容易适应市场变化。

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信用受到极大的破坏,人们彼此间的信任度减低,缺乏经济合作的基础。在合作、信任更多地局限于家庭、家族成员之间的情况下,家族制也往往较之非家族制具有更大的结构上的稳定性。同时,受我国的家族文化的影响,人们在选择合作对象时,首选对象往往是家族成员,这样,选择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合作方式就远比建立在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要可靠得多。

3.家族制有其本身的固有优势

家族制私营企业有界定清晰的产权(产权在家庭之间或朋友之间界定清晰),这对经营者(也是所有者)的激励力最为强劲。在家族制私营企业里,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行为目标与所有者目标高度重合。企业的组织结构简单,管理机制统一地集中在所有者手中,管理者与一般从业人员之间的距离较短,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的过程较为迅速,费用开支较少。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制私营企业,成员间具有较高的信任与合作能力,可以更多地享受成员之间相互“忠诚”所带来的便利,享受成员相互间的“信任”所带来的低廉的监督成本,使企业具有较高的效率,较高的灵活性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私营企业发展的初期,采用家族制能够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资本,调动家族成员的积极性,减少内部摩擦,增强企业内聚力,节约成本,减少交易费用,加速资本积累。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是采用家族制这一制度形式。无论是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法国、意大利等,还是亚洲新兴的工业国家或地区台湾、香港等,9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是家族制企业。在私营企业创业和发展的初级阶段,家族制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有效的。相反,如果在这一阶段生硬模仿大公司的企业制度和组织形式,则如削足适履,效果适得其反。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目前的规模、发展阶段和它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了采用家族制仍然是最佳的选择。

二、私营企业发展最终的必由之路是制度创新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家族制是私营企业创业、发展初期的最佳的企业制度模式。但当私营企业发展到具有一定的规模,市场竞争加剧,家族制的弊端将逐渐显露出来,所以,私营企业发展最终的必由之路仍然是制度创新。

1.家族制企业制度的缺陷

在产权制度方面,产权结构的一元化,使企业很难达到规模经济效应;投资上的封闭性,阻碍了企业融资信誉和能力的提升;虽然产权在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界定清晰,但在家庭成员与家庭成员之间并无严格的界定;增量资产部分的产权不清晰;一些以集体或合资名义注册的家族制私营企业在法律形式上和经济事实上对产权认定的不清晰,这些都给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产权不清的隐患。

在组织制度方面,一是没有健全和规范的组织结构。大多数私营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化,内部管理职能没有进行专业分工,往往是所有者身兼数职,生产技术、市场营销、人事财务均需直接过问或亲自承担。在所有者精力或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只进行一定程度的职能分化;二是在组织管理制度方面,没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形成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程序,权力高度集中,重大决策往往由“家长”个人说了算;在财务管理上缺乏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私营企业实行的实际上仍然是家族制,即使是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这种结构也是徒有虚名,仍然是由董事长(家长)个人说了算,搞的实际上仍然是“业主制”。组织制度上的这些弊端束缚了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管理制度方面,随着私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内部家族式管理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第一是高度集中。在大多数私营企业中,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是不分的,所有者同时又是企业经营者,企业大小事物都由老板过问决定。而企业规模越大,具体管理越复杂、越专业化,对决策的要求也越高,这种主要依靠经验的专断决策,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经营者受自身知识、掌握的信息等多方面的局限,不容易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加大了企业的风险程度。第二,家族制企业重视的是亲情,企业的管理人员以亲友为主,中高层管理岗位,主要由亲戚、家人、朋友控制。这种特点限制了多渠道吸收人才,不利于技术专业化与管理专业化的形成;弱化了家族以外成员对于企业的凝聚力,影响企业内部团结,妨碍企业文化建设;同时也不能对经营者的权力进行制约。

所以,在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必须推动私营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

2.家族制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

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其他制度的基础。私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首先要明晰产权。从我国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实践来看,凡是产权明晰的,企业发展就顺利;凡是产权模糊不清的,企业发展就障碍重重。无论是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中小企业,还是股份合作制企业,都需要明确产权。家族制私营企业的产权对外边界是清晰的。在发展到具有一定规模时,产权问题主要在于由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家族财产在企业做大之后存在着内部争权夺利的隐患,所以对家族制私营企业来说,明晰产权主要是在家庭成员之间明晰产权。另外,那些以集体或合资名义注册的私营企业也要还自己一个真面目,明晰企业的产权归属。其次应使私营企业的股权逐步分散化。从当前私营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突出。无论什么类型的私企,企业主个人投资都占据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在内,即便有多位股东共同投资,但企业主在大多数企业中都是“一股独大”的。股份集中在一人手里,再好的制衡机制也发挥不了作用。股权必须逐步分散化,应允许经理阶层及骨干员工持有本公司股份。再次要实行私营企业产权的社会化。要变单一投资主体为多元化投资主体,突破独资经营的局限,发展混合经济。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私营企业的组织制度创新。要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的组织制度。根据企业规模及企业发展的需要和效率效益原则,对内部管理职能进行专业分工,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私营企业家在自已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时候,应当大胆地进行公司制改革,实现由业主制向公司制的转变,以利于企业更好地、长远地发展。建立健全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管理的专业化和制衡化。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私营企业的所有者要特别注意建立监督管理者的机制,把道德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要让股东、债权人、经营者、一般雇员共同参与企业的治理。要积极吸收企业高级管理者、技术人员入股,通过让高级管理者、技术人员持股,唤起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参与企业高级决策层,为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避免因个人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私营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私营企业在条件成熟时要积极推进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不仅有个人财产所有权,也有法人财产所有权。企业主一定要转变观念,果断地从管理岗位上退出来,使管理由家族化转向专业化,使管理人员由亲属化转为专家化,真正把经营权交给职业经理人,实现专家管理。要多渠道广泛吸收人才,不断增强企业的生命力。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以现代的“人本管理”、“知识管理”替代落后过时的“家长式管理”。要改变私营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做法,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制度化。要尽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管理工作从无序状态转为有序状态。

政府应在推动上规模私营企业制度创新方面有所作为,要为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而目前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发育滞后,职业经理人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法规不健全,聘用纠纷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政府要积极培育并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并制定相应的法规,加强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中国文化传统中长期缺乏契约精神,社会信用缺乏。政府要积极推动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土地市场的发展也相对滞后,制约着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政府也要努力加强这各类市场的建设,以推动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吕洪霞: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5

[2]王志文王大超:制度创新与民营企业竞争力[J].改革与战略,2008,(01)

家族企业论文篇(4)

1家族企业存在的理论依据

1.1产权理论

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通过生产的制度结构分析,得出一个核心论点:产权明晰是企业绩效的关键或决定性因素。这里的产权明晰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产权法律归属上的明确界定与产权结构上的优化配置。由此可将产权决定论划分为产权归属决定论与产权结构决定论。

产权归属决定论以科斯创立的交易成本为基本分析工具,以企业是降低交易费用并带有权威特征的契约结构为分析的逻辑起点,着力探讨产权归属、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论点是:①资产拥有论。认为企业资产只有私人拥有,才能满足实现产权的排他性,构建企业拥有者对资产关切的有效激励机制。②剩余利润占有论。认为企业拥有者追求企业绩效的基本激励动机来自于对剩余利润的占有,企业拥有者追求企业绩效动机的程度与剩余利润占有份额的大小成正比。③私有化论。认为国有企业相对于私有企业来说,存在企业目的多元化、对经理激励不足、财产软约束等弊端。

产权结构决定论以契约关系为基本分析工具,以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连结”为分析的逻辑起点,着力分析企业产权结构、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有3种理论表现:①经济学中的企业所有权理论。这种企业所有权理论的中心论点是:企业效率问题的根源,在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下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背离,在于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不可观察性与不可证实性而引发的成本,因此,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合而为一,使企业的成本降低到最低水平。②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契约治理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任何交易都是通过契约关系进行和完成的,而不同性质的交易需要搭配不同类型的契约关系,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并认为要节约交易成本,实现最大的效率收益,必须用差别的方式将不同的契约类型、治理结构或产权结构与不同的交易特征进行有效率的匹配。③不完全合同理论中的产权配置或搭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由于世界和未来事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交易人行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致使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所制订和执行的合同总是不完全的。在此情况下,对资产有控制权的一方便行使权力,由此便引出权力和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并且这一配置问题将影响企业绩效。提高企业绩效的产权配置一般应把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放到同一方手中或使掌握控制权的一方明晰化,这样他的自利动机将驱使他尽可能地作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产权理论认为明晰的产权关系是有效率交换的前提,同时它帮助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形成一种可以合理把握的预期,保障了经济活动的动力,避免了人们为争夺稀缺资源而发生的冲突。

1.2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由美国学者爱迪思提出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有机体,有它自己的生命及其生命周期。他把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期及死亡期。企业从诞生成长到衰落有其自然规律。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中,其生产经营管理是有不同要求的,其中从孕育期到学步期是离不开创始人的“精心呵护”的,企业创始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使其对企业比任何其他人具有更强的爱心及控制欲。与此同时企业家为了企业的生存可以不顾回报地全身心地支出,这也是其他人难以做到的。此时的企业完全离不开创建它的企业家。这如同婴儿与母亲的关系。也正因为有了企业创始人的这种创业激情,才使得企业能顺利孕育与成长。所以,在这种外界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采用家族企业的形式。

随着企业的成长,犹如幼儿成长为儿童一样,企业有了自己的规模、自己的结构、自己的产品等,企业的创始人此时要想再像以往一样控制它就会很难。按爱迪思的理论,在此时,应建立健全企业制度,改革企业的领导风格,避免落入创业者陷阱。

2西方家族企业研究状况

尽管家族企业为各国的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正如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的那样:“大部分企业——包括美国的和所有其他发达国家的——都是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然而,有关管理的书籍和课程却几乎完全是针对公共的和专业管理的企业,它们难得提到家族经营的企业”。在美国,早期的研究主要致力于对阻碍家族企业发展的问题研究,如裙带关系、兄弟姐妹们对继承权的竞争等方面,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对家族企业的研究逐渐重视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家庭企业系统研究

真正将家族企业当作系统来研究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几篇孤立的文章。Donnelleg(1964年)、Levinson(1971年)、Barry(1975年)、Hershon(1976)等学者认为,家族企业实际上由两个重叠的系统构成,即家庭系统和企业系统。这两个“圈子”各有自身的标准、角色定位、价值观和系统结构。正是由于相同的个体必须履行双系统职责,才造成了家族企业矛盾冲突的出现。美国克林·盖尔西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家族企业系统的三环模式。三环模式即把家族企业表示成3个既独立而又相互交叉的子系统:企业、所有权和家庭。家族企业的任何个体,都能被放置在由这3个子系统相互交叉构成的7个区域中,企业有多种联系的人存在于两个或3个环的重叠区域。三环模式具备严密的理论性与现实的实用性,它不仅解释了家族企业中个人间的冲突、职责矛盾、权力界限等产生的原因,而且有助于分析家族企业内部各系统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并为人们研究家族企业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工具。

2.2家族企业冲突研究

PhilipR.Rosenblatt、LeonardH.Freiman指出:几乎所有的家族企业都要经历兄弟姐妹间反目或其它类型的冲突。权力和利益是引起家族成员间纷争的主要导火线。在许多家族企业中,当创业者去世之后,兄弟姐妹们就会为继承权而展开一场争斗,并使长期存在的兄弟姐妹的紧张关系加剧。如果这种纷争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则极有可能给家族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另一方面,在企业中,兄弟姐妹们也会因职位的安排、报酬的分配感到不满意而产生矛盾,经常火星四溅,这种冲突严重影响了家族企业的形象和运行效率。消除家庭纠纷,是保护人与企业自身利益的关键所在。家庭的稳定是企业增长的源泉,依靠家庭理疗专家帮助妥善解决家庭冲突,是保证家族企业持续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

2.3家族企业继承问题研究

有证据表明,30%的西方家族企业能够生存至第二代,15%的家族企业能生存至第三代,最常造成家族失去掌控的原因都是无法在承接的过程中理顺管理,有些被迫卖给竞争对手,有些在新领导群的管理下破产,有些永远关门大吉。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舒瓦斯表示,家族企业经营权不易顺利过渡的原因与老企业家的性格息息相关。舒瓦斯说,很多老一辈的不愿放手,且对培育接班人的认识不足,第二代因此常有挫折和抑郁的感受,对接班缺乏准备,且造成两代之间关系紧张。加州大学北岭分校家族企业中心主任麦克康诺希在研究中发现,如果家族企业经营权力能顺利交替,他们会比非家族企业更重价值、效率更高且债务较少。可见能否将家族内最有能力者置于家族企业管理层的顶端是至关重要的。莫里斯发现:成功的继承过程有3个共性:首先,继承者必须在接受教育和积累经营经验方面做好准备;其次,他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积极的,相互之间保持低水平的抗衡和高层次的信任及价值分享;第三,不仅要在继承计划中存在非正式的尝试,而且要在税收计划中突出重点。他们断言,家族企业领导人的首要优势是建立信任,鼓励开放式交流,培育在成员中分享价值的氛围。家族企业编制计划是绝对必要的,尽管继承是个复杂的话题,但计划编制一定要详尽,组织家庭会议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顾问团来解决问题。

2.4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华人经济迅速崛起,成为继北美、欧洲和日本以后的世界“第四种经济强权”,国际管理学界的注意焦点也开始从日本企业转向华人企业。1997年7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正式成立了“全球华人企业研究中心”,在全美各地企业界和工商管理学院掀起了一股研究华人企业的新潮流。约翰·奈斯比特认为,世界华人经济对日本的经济地位大有取代之势,华人企业家团体“把亚洲经济推向巅峰”,“并逐渐侵蚀着西方经济领域”。虽然海外华人所处的环境并不相同,“他们却都一样地发展并保持了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家族企业”。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印尼,华人只占人口总数的2.1%,却至少拥有70%~75%的私人资本;在菲律宾,占人口总数不到1%的华人控有35%左右的销售额;在马来西亚,占人口37%的华人控有属于当地人资本的60%~70%;泰国的海外华人(占总人口的8.5%)拥有商业部门总投资的90%,制造业总投资的90%,银行与金融业总投资的50%。海外华人家族企业从中华民族“家和万事兴”的传统理念出发,追随时代浪潮,果断抛弃了传统家族企业的某些弊端,充分吸收了西方企业先进的资本运营和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形成了中西合壁的、应对市场变化极其灵活的一种企业形式,不仅保持了本企业的长盛不衰,而且它的存在和发展为世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东方化的企业管理模式。英国学者雷丁在完成了对华人经济的实地考察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种组织形式很有效,是产生东亚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

3我国家族企业研究概况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中国大陆平地涌起家庭经营的浪潮。周其仁比较充分地认识到“家族经营再发现”的学术与实践意义,他认为,“家庭这个古老的组织形式,在今天和明天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中,正在并将继续焕发出它所容纳的全部活力”。《中国私有企业主阶层研究》课题组发表了题为《我国私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私有企业主的群体特征》,以大量的篇幅罗列了我国私营企业的产值、人员状况、分布领域、资金状况和发展前景,从宏观经济研究的角度论述了我国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在我国家族管理已经普遍存在。由德国大众汽车基金会资助、并由德国著名学者何梦笔(CarstenHermanPillath)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陈吉元教授共同主持的大型研究项目“中国乡镇企业的领导与决策:文化和经济转变模式”,对家族规则和现代的商业规则的包容问题作了很有价值的探讨。李新春敏锐地看到,中国经济学者对家族制度的漠视是令人惊异的,“在缺乏对家族制度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对中国经济特别是企业组织的发展将是难以准确把握的”。中国是一个家族文化传统最为悠久和深厚的国度,对我国而言,研究家族企业有着特殊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我国学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3.1家族企业的合理性及效率

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3种:①对家族企业持消极的评价。认为现代工业和传统家庭是相互抵触的,传统的中国家庭制度下孕育出的裙带关系对高效率的工业制度是一个最大的障碍。家庭式经营不能摆脱传统规范,他们要想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就必须改变“企业家族化”的状况。②肯定家族企业的积极意义。认为注重家族血亲关系,而不注重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更易建立共同利益和目标,从而更易进行合作,有更强的凝聚力,有利于家族企业在初创阶段即获得良好的发展基础。③对家族企业持一分为二的评价。大多数学者既肯定家族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的积极意义,又注意分析其消极的一面。

3.2中国的家族主义

在我国关系网络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形成和繁荣起来的,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与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这个网络象个蜘蛛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这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典型的交往关系圈结构为:家庭—亲属—非正式团体方言团体—海外华人。在每一圈层上,网络成员都遵循特定的相互关系模式,后者又造成了经济交往密切程度的差别。我国家族文化有着如下特点: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自给性和封闭性等。世界范围内的华人规模之所以较小,其根源在于华人文化中所缺少的社会信任。中国文化传统强调“家”这一观念的同时,却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来疏远而逐次递减的,社会成员间的关系比较陌生和淡漠,社会中介组织很不发达。基本上,企业创业者在区分自己人与外人时,通常会采用3个指标:关系、能力及信任度。

家庭内外有别的伦理关系会造成企业组织内部帮派体系间的组织内耗。这必然会妨害非家族成员的职业生涯发展,也使家族成员缺乏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忠诚心。这一方面表现在会因无法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而使企业失去创新能力,同时又会因为无原则地照顾亲缘关系而降低企业的效率。

有的学者关注私营企业在中国崛起的政治学含义,有的学者关注其在资源配置体系中从再分配权力和市场化转换的过程中所起的社会平等作用,有的关注其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的关注私营企业家的成长过程及其与国家制度变迁的关系,有的从各种经济成分的比较治理角度来考察私营企业,有的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旨趣出发探究私营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与问题,有的从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来探讨中国家族企业。但是,把中国家族企业本身作为对象的专门研究相当薄弱,且大多是从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或沿用旧有的企业理论对家族企业和家族管理进行阐释,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尽管欧洲国家对家族企业的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大多也只是从提供咨询的角度来进行研究,未能构成系统的理论框架。目前,还有许多方面未能作深入研究,如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如何解决非家族成员与家族成员的冲突、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分散与经营权分离的定量分析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去进行深入的探讨。

收稿日期:2002-11-13

【参考文献】

1克林·盖尔西克.家族企业的繁衍[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2S·B·雷丁.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

3梁英明.战后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J].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7(1)

4储小平.家族企业研究: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话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0(5)

5赵晓雷.现代公司产权理论与实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家族企业论文篇(5)

现代经济中,家族企业是世界舞台的一个主角。据有关数据统计,全球范围内约80%的企业归属于家族企业,其中不乏世界知名的企业,如沃尔玛、松下电器、正大等。这种以家族成员为组织核心的企业一般带有共同特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利益为基本目标,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企业内部管理有浓厚的家族色彩。人们选择这种企业制度,往往是看重其巨大的企业凝聚力,但不可否认的是,从文化建设来看,家族企业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中国家族企业文化的问题和困境

1.传统家族文化对外人缺乏信任容易引起信任危机

以家文化为基础的我国家族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是建立在血缘亲属关系之上的,它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而逐次递减的。在“家族主义”文化支配下的家族企业,管理者往往会把企业的员工划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个圈子,只信任内部亲近的家人而疏远外人,从而使企业对外部人力资源难以形成真正的信任,弱化了外来人才对企业的凝聚力。有学者在对欧美和台湾的企业比较研究后指出:中国式的企业经营形态相对于西方的‘契约关系’与‘市场规范’的经营方式而言,总不能免除传统家族观念和人际关系的束缚。

2.传统家族文化的排他性导致企业用人机制的任人唯亲

家族企业文化具有浓重的关系色彩,“任人唯亲”是我国家族企业的通病。以家族为本位的传统伦理使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时,常常从所在家庭、家族的利益出发,认为血浓于水,把亲情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任用人才时,觉得父子、兄弟、亲戚最为可靠,亲属凭血缘关系而不是凭专业才能占据重要的领导职位,重要的管理部门多数是由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人员主控,企业内部往往出现人际关系复杂、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同时对所谓的“圈内人”与“圈外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前者采取随机的“人治”进行管理,对后者则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法治”,这种“内外有别”的双重化价值认同标准,背离了基本的公平原则。

3.传统家族文化的专断性使得企业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传统家族文化专断性主要体现为企业领导者的家长作风和个人主义泛滥。中国文化的本质强调的是对君主、家长等的尊重,唯权是从,家族企业创始人拥有绝对的权威,无人敢提出挑战,使得权利过度集中,尤其是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特征,使独裁、缺乏制度制衡成为家族企业的顽症。最高层领导者凭主观判断代替科学分析,以个人喜好做出决策,往往由于个人才能和经验的不足而力不从心,在缺乏集思广益的情况下,导致错误决策,而且这种错误决策一旦形成,由于缺乏必要的民主制约机制而难以纠正,必将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二、我国家族企业文化陷入困境的原因

1.中国家族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企业中,高层领导是企业文化的倡导者,担任着传播、推行企业文化的任务。由于家族企业的特点,价值观的树立受到创业者本人及其家族的影响,经营者的风格、价值取向直接决定企业的价值取向。然而在实践中,我国家族企业的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其精神状态和思想境界显现出明显的二元状态:一方面他们对产品、市场、客户有非凡的把握力,对开发新产品、投资新项目等有无人能比的洞察力;另一方面他们在建立企业组织计划系统、健全管理制度、创建良好企业文化等问题上又十分迟钝,对企业发展没有一套系统的哲学思想和管理理念,人云亦云,对企业重视应用层面,不重机制和文化层面。这些都源于家族企业的领导者缺乏深层次的人文思想,哲学思想,缺乏运作能力、识人任人能力,他们过分关注小事,凡事亲力亲为,很难静下心来处理企业大事。

2.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使家族企业文化缺乏开放性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特征使其文化从“家族”、“家庭制”观念上筑起。中国人传统的“父业子承”的狭隘“传承”意识影响家族企业的壮大。从主观上来说,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普遍把企业视为自己的财产,不愿把企业的产权拱手让给别人;从客观上来看,他们往往担负着源于家族内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压力,不得不遵从家族成员的意见把承继权交给儿子。部分企业家试图改变这种知识断层的现状,有意识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或引进人才,但收效甚微,家族成员彼此之间自然产生出一种信赖,而对其他异族人形成了一种先天的隔阂。

3.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儒家文化占有重要地位,中国的家族文化受这种儒家思想影响颇深。在其长期熏陶下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人格,即认为个人价值无足轻重,家庭、人际关系才最重要;缺乏独立人格,趋炎附势;缺乏自立精神等。体现在家族企业中,儒家思想造成的负面影响有:企业中可能出现只讲和谐不讲是非对错,一出现矛盾冲突,寻求妥协、平衡、折衷成为企业家的处世习惯;企业中有较强的“家本位”观念,重家轻国,社会责任感弱;企业不重视制度的建设,或者即使有也不按规定执行;在企业中人们考虑更多的不是纯粹的业务工作,而是彼此关系,出现人身依附或暗中内斗情况。

综上所述,我国家族企业文化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外部环境的迅速变化,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这要求不断创新,逐步突破瓶颈,实行企业文化再造。

参考文献:

[1]文岗:给中国家族企业开一剂药方,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年7月

[2]梁绍川:企业文化与管理艺术,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

家族企业论文篇(6)

中国的家族企业普遍短寿低效,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先进的企业文化。中国的家族企业要在中国扎根,必须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接轨,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本文试图探讨《论语》对我国家族企业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并提出建设家族企业文化的一些建议,希望对我国家族企业文化建设有所帮助。

一、《论语》对我国家族企业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1.“以人为本”——企业管理的核心。在《论语》中,“仁”的本意就是“爱人”。孔子提出仁德的外在标准,这就是“刚、毅、木、讷近仁。”(《子路》)即刚强、果断、质朴、语言谦虚的人接近于仁德。同时他还提出实践仁德的五项标准,即:“恭、宽、信、敏、惠”。(《阳货》)即恭谨、宽厚、信实、勤敏、慈惠。我国的家族企业应吸取孔子的仁学思想,实行人本管理。

2.“以和为贵”——企业旺盛的法宝。孔子认为,“礼之用,和为贵。”(《学而》)即礼的作用,以遇事都做得恰当为可贵。“君子和而不同”(《子路》),君子与人团结协作做到恰如其分,但并不盲目附和。在一个群体中,个人担当不同的角色,思维方式和言行举止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这就可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家族企业应倡导孔子的“和为贵”思想,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3.“见利思义”——企业发展的保证。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里仁》)在孔子看来,作为君子就必须重视仁德修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义”是指道德规范,“利”是指“经济利益”,孔子主张,要“见利思义”,(《宪问》)即从事经营活动,首先要想一想,这种利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家族企业应注重以义取利,追求企业的长远利益。

4.“诚实守信”——企业生存的基石。孔子指出,“民无信不立”,(《颜渊》)没有民众的信任,组织都难以长期生存下去;同时,管理者自身也要做到诚实无欺,“信则民任焉”,(《尧曰》)管理者诚信,就能得到民众的信任。孔子还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政》)即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是难以立身处世的。所以,诚实守信,不仅是一种优秀的企业文化,也是企业管理者的一种基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5.“忠孝精神”——企业管理的凝聚力。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孔子认为,无论是当国君,还是做父亲,做子女,都要忠于职守,尽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孔子主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八佾》)孔子除了讲臣民对君主的效忠,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忠诚外,还包含对待工作要忠于职守的意思,如“敬其事而后其食”(《卫灵公》),强调员工要恭敬谨慎地对待本职工作。家族企业特别强调孔子的“忠孝”精神,强调思恩图报的观念。

综上所述,《论语》中的管理思想博大精深,对于家族企业的文化建设很有帮助。当然,其中也包含了许多糟粕,如等级差别观念、家长作风和亲亲原则等,导致家族企业的家长式管理模式和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给家族企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重构中国家族企业文化。

二、汲取《论语》的管理智慧,重构中国家族企业文化

1.“家族资本”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家族企业资本的积累大多靠的是以人的血缘、亲情为基础的“人合”,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必须突破家族式管理模式,以有限的家族资本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具体要做到以下两点:(1)“人合”与“资合”相结合。在“人合”的基础上,要大胆引进战略投资者,与非家族成员共享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2)培养家族优秀人才与聘用外来专业人才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家族人员的培养;另一方面,如果家族人员不能胜任管理工作,就要大胆聘用非家族人员,实现管理的职业化。

2.“人治”与“法治”相结合。(1)加强企业领导者文化建设。一方面,企业领导者要身先士卒。孔子认为,“其身正,不令而行。”(《子路》)这里充分肯定了企业管理者“身正”对其下属的影响和榜样作用。所以,建设高素质的企业领导班子是建设现代企业文化的第一步;另一方面,企业领导者要做到任人唯贤。孔子提出“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为政》)即把正直的人提拔出来,百姓就服从了。所以,企业领导者应以“贤”作为任用人才的标准。改变家长式管理模式,实行“法治”。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严格认真。

3、创造诚信的市场环境与倡导诚信的企业行为相结合。(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中国民营企业大多采用家族式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信用制度薄弱,使得家族成员只相信“自己人”,而不相信“外人”。要使家族企业将信任扩大到家族成员以外,以突破家族制管理模式,关键要有社会信用制度的支撑。(2)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只有做到诚实守信,才能赢得市场的信赖和认可。当前,传统的“见利思义”思想逐渐被人们抛在脑后。所以,当务之急,企业要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塑造诚实守信的企业价值观。

4.继承传统文化精华与学习西方先进管理方法相结合。对于传统文化,家族企业应当辩证对待。对于企业的同心协力等优良传统应代代相承,打造企业信誉和金字招牌;对于家长式管理和任人唯亲等不良传统,则应该逐步摈弃。家族企业应该在继承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努力学习西方工商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在管理技术和方法上不断推陈出新,努力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发展潜力。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1980

家族企业论文篇(7)

根据美国艾迪思研究所伊查克·艾迪思(IchakAdizes)博士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是指家族企业在已选择和未来发展的领域中,根据企业环境的变化,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有效解决家族企业在生命周期的现阶段——学步期向青春期转化及青春期阶段所面临的非可持续发展问题,实现企业的“蜕变”过程,进入盛年期和稳定期,并不断走向成熟,获得新的生命和成长。但是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创业的成功并不能保证企业能够实现持续的发展和持续的成功。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家族企业运营过程中所存在的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相悖的问题就逐渐暴露出来了。

一、经营者素质偏低

一般而言,改革开放之后涌现的大多数家族企业家的文化素质较低、知识匮乏、经营理念陈旧落后,不能够主动和快速地掌握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在创业初期,主要靠敢于冒险的精神和经验闯市场。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家文化素质偏低的弊端就逐步显露了出来。有的经营者在企业进入成长期后仍然简单地照搬创业企业成功的经验,最终失败;有的则盲目实施“多元化”扩张,最终失败;有的缺乏长期稳定发展、合法经营企业的思想意识,经营目标狭隘,急功近利,致使企业最终没落;有的不重视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严重影响了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在决策中甚至以个人喜好为标准,全然不顾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些无疑会对家族企业的长期生存与稳定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经营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偏低最终成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二、管理模式粗放

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三位一体的特点使企业的创业者能够掌握着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高效快捷地制定出经营策略,进而把握市场机遇,减少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快速成长,“家族式”管理在创业期能够促使企业快速地成长起来。然而,由于家族企业工作人员的血缘、亲缘关系错综复杂,虽然企业也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在这种以人情代替规章制度的管理方式中,其结果往往是各种规章制度仅仅是摆设,或者只对家族外人员起作用。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一是部分家族企业主没有制度意识;二是即使有了制度也不完整、不规范;三是只注重制度建设的形式,不注重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因此,随着企业的发展,粗放式和原始化的管理模式使企业无法实现良性发展,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已经不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外,由于创业者的知识水平有限,其难以逾越专业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的门槛,致使企业发展缓慢,虽可维持但难以长大。可以说,家族企业的粗放管理模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族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视的障碍。

三、用人机制僵化

家族企业在用人问题上,长期以来难以摆脱“先家族而后企业”的观念束缚,不少企业在人员的安排上首先考虑的是怎样安置家族成员,却不认真考虑这种人员配置对企业的发展是否有利,对调动企业所有员工的积极性能否起到有效作用等。这种用人机制上的僵化和人力资源的排他性,是民营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在进一步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阻力。正如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行所说:“家族企业最大的弊病就在于社会精英进不来,几兄弟都在企业的最高位置,外面有才能的人才进不来,而且一家人的思维方式多少有些类似,没有一个突破点。”论资排辈和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致使企业内家族成员为利益的分配产生矛盾,产生“内耗”的两个最主要原因。企业内部难以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引发了待遇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不利于吸引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四、公司治理结构虚幻

企业组织结构的建立,使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的行政配置成本低于市场中的要素配置成本。尽管一些家族企业也有现代公司的组织结构,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但是家族治理的机制还在起作用,这些组织机构实质上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在这些公司制企业里,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控制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状况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也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在具体实践上,判定一个企业是否是家族企业和家族式管理的最简单方法,就是观察企业的最终决策权是否掌握在“家长”的手中。

五、产权模糊

在家族企业中,产权模糊的现象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在创业时期,由于家庭或家族成员之间的亲缘、血缘关系,往往很少进行产权界定。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界定产权时,家族成员为了各自的利益,必然会提出界定产权的要求,这样就很容易产生产权纠纷,形成“内耗”,增加企业运作的交易费用。当家族内部成员之间因产权不清造成的交易费用随着成员间的利益矛盾而急剧上升时,产权在自然人之间做出界定和分割的要求就提出来了,也因此导致了家族企业的发展动荡和分家现象。二是家族企业与外界产权不清。在旧体制下,政府政策对家族企业存在着歧视的倾向,家族企业在诸如许可证发放、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不能同国有或集体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因此,家族企业为了获得为了政府政策的支持,往往挂靠在国有或集体单位下,成为戴“红帽子”的企业。家族企业与挂靠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清,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引起错综复杂的法律争端,使家族企业陷入“产权官司”的困境,限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六、融资困难

融资困难一直以来是困扰中小私营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的扩展,资金短缺日益成为制约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家族企业在创业之初企业规模小、企业信誉度低且经营变数多,再加上中介担保体系不健全,无政府担保,使得商业银行开展对中小企业信贷面临的风险比大企业大得多。此外,大多数金融机构对家族企业还存在较大的认识上偏见,对其放贷条件非常苛刻,贷款手续繁冗、贷款额度小、归还期限短,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家族企业的融资难度,限制了其资本的扩张和规模的扩展。因此,家族企业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即企业的利润滚动来获取资金,银行的信贷资金、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及政府的相应资助等外部融资几乎不可能。这种融资手段使得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无法得到有效改善,不利于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产品和技术创新不够

创新已经成为现代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本条件。然而,家族企业的软肋就是产品和技术创新动力不足。有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中小型企业每年用于产品、技术创新的费用占公司年销售额的比重大致在2%~3%,微软公司的研发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20%,而我国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仅占其销售收入的0.31%。投入不足导致了家族企业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要求,在创新的大潮中被淘汰。这些在创业之初所选择的进入行业往往是简单加工工业或服务业,这些行业的基本特点是劳动或资源密集型,产品结构普遍存在着“三多三少”的问题: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有些企业甚至仅凭一个产品打天下,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能力非常差。

八、企业文化缺失

企业文化是沉淀于企业体内的内功和能量。它虽然无法直接创造价值,但可以通过凝聚和裂变的循环过程提升企业的向心力,从而发挥凝聚人心的作用。我国家族企业的企业文化不是契约的而是伦理的,缺乏向现代化企业过渡的文化底蕴。目前多数家族企业的文化还处于自发的文化管理阶段,现有的贯穿于企业经营的价值理论多是在长期经营中自发地积累而形成的,带有浓厚的经验、任人唯亲和唯意志色彩。企业主在用人机制上强调人情、聘用亲友,接班人是儿子或家庭成员。尽管有的企业设置了管理部门,聘请了专业人才,但他们往往是有职无权,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还是企业主说的算。有的企业虽然提出了文字性的经营理念、价值观,但多是些模仿性的文字,缺乏个性和适应性,很难付诸实行,在企业中真正实行的仍是家族企业主长期自发形成的价值理念。研究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中小私营企业家族式经营的局限性,推动家族企业走上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全局性理论课题。只有克服制约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才能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也才能使家族企业走的更远、更好。

【参考文献】

[1]陈湘桂:家族企业成长的障碍与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9).

[2]陈红芳: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的“蜕变”之路[J].企业经济,2003(2).

家族企业论文篇(8)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家族企业,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我们认为,“家族企业”是对企业的产权性质和控制权结构所作的静态界定.拥有所有权是内在隐含条件,对经营管理权掌握程度的不同是区分家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依据。对企业所有权的掌握,从家族成员完全控股到只占很小比例的股份但拥有相对优势;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把握,从完全由家庭成员掌握的家庭企业组织到只掌握高层的具有企业愿景意义的经营决策权.都属于家族企业的范畴。一旦突破这一范畴,家族企业也就蜕变为公众公司。

(一)企业成长模型

研究表明,企业的成长是阶梯型的,在不同的阶梯上.尽管其有效运行的内在逻辑没有改变,但由于约束条件的不同,企业的外在治理特征明显呈现出“家族化管理”、“半职业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这样一些阶段性特征,这就是企业有效成长的基本规律。

企业成长的“半职业化管理”阶段是企业从“家族化管理”走向“职业化管理”的过渡阶段.即企业通常所说的‘二次创业阶段”,也是企业发展的“瓶颈”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通常会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资金紧张、人才流失、营收滑坡……越是“超常规”发展的企业.这样的症状越明显。半职业化管理阶段又是企业发展最为关键的阶段,是企业走向成熟和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一阶段,如果制约企业发展的综合性、爆发性“瓶颈”因素得以消除,企业就会由家族化管理成功转换到职业化管理的轨道.从而实现健康、稳定发展.使基业得以常青。反之,如果“瓶颈”得不到消除,多年来企业快速发展所积累和掩盖的各种矛盾就会像火山爆发一样喷发出来、从而导致管理失控、危机四伏、一数年基业终将毁于一旦。

(二)家族企业成长瓶颈及其实质

我国的家族企业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核心力量之一。在创业初期家族化管理模式确实极大地促进了家族企业的快速成长,但目前家族企业普遍面临“长不大”的问题,家族企业的发展受到资本、人才、文化等方面的制约。显然,我国的家族企业大多已经成长到二次创业阶段,如何消除企业发展中的瓶颈因素,实现家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这是目前巫待解决的课题。

对我国家族企业目前存在的种种困境,有学者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发展演变历程认为,我国家族企业要进一步发展成长.必须摒弃家族所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是如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顺利解决家族企业的有效成长问题,那为什么有些采取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家族企业却遭遇了成长的尴尬,并在吸取教训后重又回到了家族控制的形式?中国目前并不缺乏有能力的经理人,同时也有大量家族企业由于创业者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急需引进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但为什么大量家族企业由于缺乏有效治理而频频落马?我国有着巨量的居民银行存款,但为什么民营家族企业却在筹措企业发展资金方面一筹莫展?

上述问题的实质在于,制约家族企业有效成长的并不是是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信任资源状况。大量的文献研究已充分显示,企业成长受到所处社会的整体信任结构的影响。家族企业是一个经济范畴.同时又是一个历史、文化和社会范畴,它的持续成长和发展必定受到作为社会文化重要因素之一的信任的强烈影响。由于信任不足和信息不对称,家族企业的授权、放权存在极高的成本.企业规模扩张所需要的资金来源也大大受限。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带有强烈的家族化管理行为特征。其实,家族化管理绝不是华人或中国企业家的管理行为偏好,而只能理解为是在宏观制度环境影响下企业的一种相机选择的结果。或者说家族化管理在企业是一个理性运用的工具,受到环境和制度如信任危机的影响,信任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成长行为选择。

二、解决信任问厄的现实路径

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确实遭遇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出现了信任资源双重残缺的局面。信任作为一种经济行为规则、秩序,它的形成和系统建立,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更需要通过一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来保障。

(一)进行观念创新—构建经济发展的信任文化

任何社会的经济发展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也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形成和积淀出特有的文化底蕴。在传统观念中,信用被简单地归为道德领域的问题。事实上,信用从古至今都兼具经济意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主体必须树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理念,明确市场经济需要信用,市场经济法则奖励讲信用,也毫不留情惩罚违信行为。另外,要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对经济主体行为的指导作用,加强诚实守信道德建设,贯彻儒家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观念,创建信任思想基础。

(二)进行制度创新—完善信任的运行机制

家族企业论文篇(9)

家族企业作为最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今天仍被广泛采用着。据统计,家族企业占全世界企业的65%至80%。在我国,中国民营企业里面90%是中小企业,这里面80%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力,如希望集团、用友软件、太太药业。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许多家族企业的发展已经处于一个停滞不前的阶段,有的甚至出现严重危机以致影响企业的生存,如巨人、三株。如何避免“富不过三代”的悲剧,保持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本文重点从家族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分析探讨。

一、企业的发展及传统的家族企业管理模式

家族企业在期间,特别是对私有制的偏差,基本上不允许。改革开放以后,放开创业,创业最初的冲动一定是创业者,起来一个事业首先是自己的见识和能力,而且最需要的是家庭的支持,伴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和做大,因此企业也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最先依靠家庭成员的支持,家庭成员的参与观念,资产属于自己的,管理也是家庭的,这种家族化管理就是家族企业主要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产权家族化、用人家族化、权力集中化、企业内部关系基本上建立在血缘关系上,伴随着它的做大以后,家族成员一时难以适应做大了事业的情况,而且在市场活动当中必然也接触到具有对他们家族文化认同的职业经理人,因此可能会开放自身的管理体系。如果一个家族企业做到上市以后,开放产权体系,我认为这是一个企业成长过程当中的,例如松下公司现在只占松下4%的股权,松下文化恰恰是给这个企业留下非常好的,具有生命力的东西。家族企业没有这样的困扰,第一代企业家的时候,他的志愿,对企业的热情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冲击这一块的,也因为这样,对于整个目标的达成,不管是速度也好,或者凝聚力也好,比一般好几个创业人在一起来得比较容易。由此家族企业进人了职业管理化阶段。

二、家族企业实现职业化管理模式的几点思考

职业化管理是指管理机制化,其共同诉求就是建立真正的以机制为导向,而不是以企业家精神为主导的企业运营机制。采取职业经理人负责制,经营权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得到了制度的保障,更有效的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并给所有企业成员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提高非家族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广开言路,任人唯贤。那些走向失败的家族企业大多先出现信任危机,最后以家族内江的形式解体。

家族企业要实现职业化管理,完成其向现代公司制度的真正转变,同样需要科学认识的指导,树立与职业化管理相适应的崭新理念。具体而言,要实现以下几个层次的思想转变和观念更新。

1.打破传统思想束缚,树立“法治”和“双赢”理念

家族企业领导人必须放弃“人治”思想、人情观念,转而实施“法治”、确立“双赢”理念,实施现代制度化管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将亲戚朋友情感严格限制在公司之外。在企业中,凡事以制度规范,以工作能力定职位,以工作业绩定奖惩,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定晋升;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则要提倡并贯彻平等、公平、公正意识,教育和管理好所有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真诚沟通、精诚合作、同甘共苦、和谐相处。

2.注重与员工的文流沟通,树立人本主义理套

我国家族企业要引人职业化管理,必须摒弃原来的陈旧思想、消除用人和信任上的双重标准,适应时代的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力争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领导人员用心与职工进行交流和沟通,从而引发感情共鸣,共同为组织目标的实现而奋斗。其次,要及时了解职工的需要,利用物质、人际关系等外因激励员工,满足其归属、交往、升职的需要。最后要广开言路、善于纳谏。

家族企业论文篇(10)

家族企业是指企业所以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的企业。

一、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落后

家族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缺乏认识,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意识是用人的前提。大多数家族企业受传统人事管理影响深刻,不能轻易摆脱传统观念束缚,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同于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把人力资源管理等同于人事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方法缺乏系统培训和学习,管理方式仍然停留在“人”和“事”的琐碎事务上;把员工看成是企业的成本负担,缺乏长远的开发和培训意识。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随意性

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缺乏科学预测和长远的战略规划,不能形成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员工任用上任人唯亲,采取家族式的经验管理和伦理管理;对员工缺乏系统的规划使用和开发体系,对创业元老缺乏有效的安置和使用,没有有效的培训计划和时间规划,不健全的激励机制和不健全企业文化,导致人才流动频繁和人才流失严重。

(三)人力资源激励不足

如果要使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力,那么就要给员工提供足够的激励,激励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在大多数家族企业中,企业的利润是按资金投入的比例分配的,员工无权分配企业的剩余价值,他们只有工资,这样就不能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即使有的管理人员比较得企业主的器重,也就是多得些奖金,缺乏精神激励。

(四)人力资源开发不足

在家族企业中存在重血缘、轻外人的培训模式主要是受业主狭隘的用人理念造成的,家族血缘关系和信任心理,使业主认为家族员工是自己人,把培训的精力和资本花在自己人身上“肥水不流外人田”。重利用、轻投入的培训模式是家族企业倾向于直接利用“现成”的人力资源,不愿意、不舍得对人力资源进行时间和资金上进行培训投入。

(五)优秀人才流失严重

家族企业的任人唯亲而非任人唯贤,家族企业的关键权力均为家族组织的核心成员把持,家族掌握了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人力资本主要在家族内部封闭运作、体内循环,外部人才被排斥在这个封闭运作圈之外,很难融入企业的运作体系中去。即使进入核心管理层,其职位权力很难获得制度化的保障,不能进行独立的决策,因而优秀人才流失严重。

家族企业论文篇(11)

在我国,将家族企业称之为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则比较准确地揭示了该企业类型的本质内容,因为这个概念清楚地说明了企业经营者的身份是公民。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能够实现分离,我国市场经济领域必然会出现国有私营、私有私营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多种组合现象。理论界把家族制这种民营形式的企业完全等同于私有制经济的企业,或把私营经济(如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等同于私有制经济都是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实际的。原因在于,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多层次性的基本国情不仅决定了我国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还决定了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核心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样就出现了公民承包、租赁公有资产实行独家经营的情况,其中大多数表现为家族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只要承包者、租赁者切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至于经营者怎样经营,将自己家族中的什么成员安置到企业的什么岗位上,所有者无权干涉。

可见,家族企业依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可分为两类:一是“两权”分离的家族企业;二是“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与西方国家的家族企业相比这是我国家族企业的特点,即:各种所有制经济中有家族企业,反之亦然。因此家族企业这种经济形态,就是经营者动员了本家族成员的力量从根本上组织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家族企业产生的必然性

有些人把家族企业的产生看成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并视之以偏见从而打入另类。这种观点的提出和存在,是由于没有弄清楚家族企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作为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组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使有条件的家庭必然会采取建立和经营企业的方式追逐经济利益,因此,市场经济与家庭利益相结合是家族企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根本动力。

家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经营形式及其重要组成部分,定会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日益发达的趋势。这种发展趋势的原因在于,制度、规矩这些刚性游戏规则固然重要,但有时候,血缘、亲情这些非制度的文化因素在相互沟通、取得共识等方面,会产生正式制度所不能产生的独特作用,如亲情凝聚、全情投入、机制灵活、家长制领导、低耗成本等都是家族企业的优势所在。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最成功的一些企业就是从家族企业发展而来的,而且有的仍为创业的家族或是后来继承的家族控制着,如强生、福特、洛克菲勒、沃尔玛、杜邦、宝洁、摩托罗拉、惠普、迪斯尼等等。世界500强企业中,家族企业占了40%。

家族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较为有效的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还通过它的巨大作用表现出来。在我国民营企业中大约至少90%是家族企业。2002年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有七大贡献:一是吸纳的就业量为3.09亿,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42%;二是出口总额139亿美元,同比增长154.8%;三是占GDP比重的48.5%;四是上缴税收比重接近37%;五是1999年以来完成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占50%;六是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40.3%;七是实施光彩项目9765个、到位资金523.73亿元、带动脱贫人数459.46万人、安排就业210.24万人、吸纳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70%。企业的有效经营与其发挥的巨大作用总是一致的,因此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必然性及其重要地位也是不容置疑的。

家族企业寿命的延续

市场的实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而成熟的优秀企业是从哪里来的?绝大多数来自于家族企业。号称“中国软磁王”的家族企业总经理潘建清说出了其中的道理:“在创业初期,恐怕不能没有家族制,在血缘、亲情关系上结成的强大联盟,蕴含了共同的需求和利益。”然而,人们研究“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却得出了这样一个兴衰规律:在时间上,“一代创业,二代守业,三代衰亡”;在数量上,“第一代存续70%,第二代延续30%,第三代延续15%”。我们不能从以上结果得出片面结论认为:家族企业昙花一现,是短命的,没前途,进而全面否定。而应该对家族企业的寿命有一个全面、公正、客观地认识。人们应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没有大量的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生生灭灭地拼搏,就造就不出巨型的企业集团和大批的企业精英,所以人们不能只抱怨家族企业的寿命短,应该看到只有强大生命力的家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产生,才有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筛选,才会有优秀的企业脱颖而出的现实。例如,世界第一大零售连锁集团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1962年当它在美国中西部小镇罗杰斯诞生时只是一个小的家族企业。

这样看来,家族企业寿命不是一个悲哀,况且前进的道路并没有被堵死,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是有的。

家族企业发展的前途

随着不断成长壮大,家族企业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如企业传承、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才结构和企业文化等众多问题的调整和更新。走股份制和公司制的道路,是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大趋势和长远的发展方向,其重要意义在于:有利于较快集中资金,向产权主体多元化转移;有利于选择适宜的经营管理方式;有利于克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有利于产权明晰,完善资产管理机制。为此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好职业经理人市场、融资市场、科技人才市场,政府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对家族企业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及其道路不仅体现在其内部机制的发展和调整上,还体现在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决策上。从党的重大政策看: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深化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十五大把它由最初的“补充”提高到“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在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又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揭示了二者之间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从国家的法制看: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方式,不断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成果写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从而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了最高的法律保障。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一次修改宪法,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其中。这无疑对家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长期稳定和有力推动的作用。我国私营企业者普遍对此认为:“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将使私有财产的政治经济地位更加明确,这消除了我们发展上的后顾之忧。”从经济全球化大趋势看:2001年12月我国成为WTO第143个正式成员,这样使我国经济融入国际大市场,我国各种经济规则与国际市场经济规则趋于一致并得到了全面规范,这为家族企业利用国际大市场壮大自己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走向世界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总之,我国家族企业的地位和发展问题,是一个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全局性的理论课题。必须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之,从我国国情出发求真务实探索出一条具有我国自己特色的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我国家族企业健康成长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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