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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6-24 04:18:51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1)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www.133229.cOm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根据社会责任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可以将社会责任会计也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完成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狭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所承担的、除经济责任(赢利责任)之外的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本制度设计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其对象是企业,属于微观会计。

(三)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评价指标的原则

1.构建

二、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一)企业经济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企业经济责任定义

企业经济责任最早仅仅被界定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渐变化,企业经济责任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将企业经济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是近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一种新观念。本报告采用国际经济伦理学会主席、美国圣母大学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1)赢利或利润的最大化:短期的和长期的;(2)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生产过程的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3)所有者与投资人的财富的保值和增值;(4)尊重供应商;(5)公平对待竞争者;(6)保护雇员利益,包括保留和增加工作岗位、公平支付工资和社会福利、对雇员进行再教育并向雇员授权;(7)服务消费者。

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以使投资者满意并维持企业运行的价格,按社会需求高效率地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2.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经济责任报告与传统的财务报告在内容方面有着重叠之处,但在原有通过披露企业财务数据来反映经营绩效的基础上,经济责任报告还应侧重于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资源配置、产业优化、管控能力、风险防范、客户服务、核心竞争力等信息的披露,从而达到全面、系统、及时反映、评价和预测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的目的。

3.经济责任的指标分解

根据上述分析,本报告将经济责任分为以下6类:经营理念类指标、经营目标类指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类指标、强化经营管理类指标、完善客户服务类指标和经营绩效指标。

(二)企业人力资源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人力资源责任定义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的责任是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力资源是企业一项不可或缺的发展资源,员工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引擎,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具体说,人力资源责任包括:维护劳资雇佣关系,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素质进行培训,人才的晋升,关爱弱势员工和家庭。企业有责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发挥员工在企业中的利益攸关者地位,维护好劳资、雇佣关系;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落实员工的保险保障权益,给员工提供归属感;充分发展员工的潜力,提供再培训再晋升通道;企业有责任关爱贫困员工及其家庭。

2.人力资源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社会责任会计中报告企业对人力资源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其中通过支付员工工资、激励机制等完成其承担的依法支付现金或股权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员工培训、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等,完成企业对员工的道德伦理责任。

3.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分解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可以划分为:工会与业主的劳资关系、个人与企业的雇佣关系、职工保障、工伤率、职工素质、培训、人才晋升通道、贫困救助等8项。

(三)企业社区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社区责任定义

社区责任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自身盈利目的的过程中,对其所在社区应尽的义务,或企业对所在社区整体繁荣发展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企业带动所在地区的发展,为所在地区政府贡献财税收入,为当地居民谋福祉,促进当地经济整体均衡良性发展等。

2.社区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区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对所在社区所负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的成本和效益情况。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企业应该把促进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和地区,作为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上承担的一种责任,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以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3.社区责任的指标分解

考核企业社区责任完成情况的指标包括:贡献地方发展和公益事业捐款两个方面。

(四)企业环境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环境责任定义

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在追求股东最大利益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使公司的行为最大可能地符合环境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社会责任,其产生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企业目的实现的客观性、公司权利的社会性及股东利益的相对性。

2.环境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环境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社会环境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理念和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通过环境保护设备、环境保护技术、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企业三废的治理等,努力减少对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百姓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完善环保管理及监督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使环保设施与主机同步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周边环境友好发展、和谐共赢的有效途径,力争实现和谐共赢、共享共生的发展模式。

报告公司环境责任的情况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在环境责任方面所做的成绩以及不足之处,有利于各方监督企业的环境责任实施现状,通过报告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监督,有利于达到企业环境责任目标,实现环境、社会和企业三者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3.环境责任的指标分解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环境责任指标可以分解为:环境保护理念、环境治理目标、环保设备投入、环保技术投入、“三废”治理情况、厂区环保投入等。企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设定特殊指标。

(五)企业安全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安全责任定义

安全责任是企业对其安全生产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包括应做好分内之事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以及未做好分内之事应受到的惩罚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某个岗位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根据个人社会角色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不同岗位的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即职责;另一方面是对未能按照安全规范作出相应行为的安全主体给予相应的批评、惩罚。安全职责包括:(1)安全职位和安全职责,即一定岗位上的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义务;(2)职业道德定位,即安全生产责任的存在可以避免利用职务之便的徇私行为;(3)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的成本和效益。通过落实安全责任的理念,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安全监查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落实责任,检查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安全责任的指标分解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安全理念、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文化、安全绩效等。

(六)企业创新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创新责任定义

企业的创新责任是承担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生产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等责任。企业的生产创新可以通过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等实现;企业的经营创新可以通过采用新的运营模式,实现产业升级,取得结构优化等;企业的管理创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管理理念、创造新的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管理方法等实现。

企业的创新责任,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技术上和应用技术上的创新,例如产品的设计、在组合功能方面的创新等;另一面创新就是企业的经营体制、管理体制、业务流程的创新,这个创新也是集中在如何提高效率、提高速度、提高竞争力方面。

2.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成本和效益。

3.创新责任的指标分解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技术创新、设备创新、项目创新、财务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要求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企业对投资者、债权人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周围社会的责任,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格式设想

本制度将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分为六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具体应当披露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营绩效等。这是传统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是一种基础责任,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目标。

2.人力资源责任。披露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的信息,如劳资关系、企业职工结构、技术培训、劳动小时、薪酬水平、福利待遇、人才晋升通道等。

3.社区责任。披露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对公益事业投入以及企业的公益捐赠等。

4.环境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如空气污染、饮用水污染、沙漠化等,以及企业为优化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减少稀有资源的耗用等活动。

5.安全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和安全绩效。

6.创新责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和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改善我国贸易条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措施。

(二)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

1.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多渠道采集数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实际付出代价,可以采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投入金额、成本费用以及实际收益可以从企业财务部门所掌握的财务数据中进行分离整理,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主要是财务数据;而对于一些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指标数据,也可以采用实物量或者相对数指标进行披露;同时,财务部也不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唯一信息来源,一些财务部门难以掌握的指标数据,可以从企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获得。例如,人力资源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人事部门提供,创新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技术部门提供等等。

2.兼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方法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主要由数据指标构成,但对于无法用数据计量的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性说明。例如,环保责任指标中,某企业“环保先行,绿色生产”的环保理念,以及多年来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共完成绿化面积87.33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获得了“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需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说明。

3.特殊指标的计算公式说明

本文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除了要求企业披露各项指标的上年数据和本年数据外,还单独设立了“贡献率”这个报表项目,用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各项指标的投入产出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此外,由于企业组织形式和所处行业等方面的差异,还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指标,对于这些指标的计算公式与数据来源,应在报告中予以独立说明。

(1)履行经济责任的指标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利税等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产总额、净资产及总资产报酬率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主要产品产量、生产动力、工作效率、计划完成度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产品销量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5)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2)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

1)技术人员比例对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

2)人均培训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累计培训人数与违章作业的次数的影响。

4)高级工的人数对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气废水减排的影响。

5)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3)履行环境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源节约对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产量、销量的影响。

3)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水废气的减排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4)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4)履行社区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指标对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企业修建城乡公路对当地区的社会贡献。

3)为当地建设消防站、防疫站、希望小学等公益事业投入对地区的贡献。

4)企业履行社区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5)履行安全责任的指标

1)企业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事故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安检次数对企业的年生产能力的影响。

3)违章作业的次数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4)专职安全管理队的规模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5)工伤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6)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6)履行创新责任的指标

1)创新责任指标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创新项目开发成本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创新项目开发收益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1.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必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必要的科目收集汇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数据。这些账户可以在企业财务会计账外单独设账户进行会计信息的归集。

根据以上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表的结构,分别设计: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成本、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创新责任成本。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贡献、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安全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创新责任贡献。

账户格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和贡献账户可以采用棋盘式格式。在账簿中,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项目的详略情况分类设置栏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管理的特点设置项目,分别累计企业的各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

计量基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账户的数据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账户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或贴现值进行会计计量。

企业定期随财务报告对外公布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部门应随时更新和完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具体指标项目,使报告可以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保持同步。

2.非财务类指标数据与本企业其他部门数据的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指标数据不仅来源于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和产出成果也息息相关。因此,财务部门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编制时,应注意各种非财务数据的日常积累,并且与其他数据来源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做到数据共享,从而保证所披露的数据可以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各方面情况。

【参考文献】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2)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政府或省国资委向由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派出的国有产权代表,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及本企业有关重大事项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国有产权代表,是指省政府或省国资委派往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授权职权的人员。

第四条国有产权代表应正确履行省国资委授予的职权,切实维护国有股东的权益。

第五条履行本报告制度职责的主要责任人是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具体指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中的董事长及不设董事会的总经理;

(二)国有控股企业中,由省国资委依据投资比例推荐并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长,或经省国资委特别指定的董事会成员之一;

(三)国有参股企业中,由省国资委依据投资比例推荐并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其中,有两名以上的(含两名),由省国资委指定一名为国有产权首席代表。

第六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就有关事项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其他国有产权代表也有向省国资委报告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报告事项

第七条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向省国资委提交上一年度总结报告,具体包括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企业经营中影响到国有股东权益的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等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部分股东会职权的重大事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在会议召开前10天,将有关拟表决事项的意见和理由向省国资委报告。

省国资委对此报告有反馈意见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将有关意见传达给其他国有产权代表,并一致按照省国资委的意见在会上行使表决等相应职权。省国资委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报告人意见。

第九条对于公司章程中列入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决策事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提请企业按照规定程序事先向股东(大)会提请审议,并同时向省国资委报告。

第十条有下列事项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及时将有关内容向省国资委报告:

(一)本企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对省国资委批复事项所做出的最终决定及其执行进展情况;

(二)本企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可能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决定及其执行情况;

(三)因被投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发生亏损,致使本企业投入的资本及权益减少10%(含)以上的情况;

(四)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违法或经营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情况;

(五)标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法律诉讼案件及其他或有事项;

(六)本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领导人员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

(七)其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认为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报告管理

第十一条对本制度规定的上述报告事项,除明确规定外,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在作出决策或事件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国资委。

第十二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在报告中书面表明个人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并签署个人姓名。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可就报告事项征求企业其他国有产权代表的意见,并在报告中予以表述。

第十三条对于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的事项,省国资委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进一步报送有关的详细资料。

第十四条省国资委指定专门部门受理国有产权代表的报告,提出分类处理的建议,并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备案管理制度,完整保存有关资料,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其中国有产权首席代表的年度总结报告由省国资委转送省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省国资委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执行本报告制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意见作为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未按规定向省国资委报告情况或报告虚假情况的,省国资委将给予告诫。由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相应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省国资委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的内容予以保密。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监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总监,下同)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派驻监事会的公司名单由市国资委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决定。

第五条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国有资本收益中列支。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及其职责

第六条监事会由主席、监事若干人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监事会成员分为职工监事和外派监事,市国资委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推荐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委依法推荐,经全体监事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市国资委备案。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连选连任。外派监事不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

第九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通过组织选派、市场化选聘等方式选任外派监事。

第十条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无不良履职记录;(二)熟悉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财务、审计或者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情况,监督公司章程执行情况,监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二)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三)监督公司重大决策行为,监督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出书面意见,会签企业上报市国资委的有关公司改制、产权变动、资产处置等相关文件;(四)监督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或申请破产,关联交易,资产评估,重大资产转让,注册资本增减,债券发行,对外担保、捐赠或赞助,利润分配,法律诉讼,重大项目招投标以及市国资委关注的其他事项),重点关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监督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五)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六)发现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投融资、重要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存在较大风险,情况紧急时可要求公司立即暂停该行为,并同时向市国资委报告;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应进行调查,经规定程序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也可建议市国资委进行定向稽查;(七)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市国资委规定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国有资产权益时,应要求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可向市国资委及有关机构提出处理建议;(八)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市国资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监事履行下列职责:(一)出席监事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审议监事会报告;(二)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年度(年中)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财务预决算会、生产经营专题分析会议以及其他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重要会议;(三)跟踪关注公司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发现问题提交监事会讨论;(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其履职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和国有资产权益,提交监事会讨论;(五)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监事会主席除履行监事职责外,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四)代表监事会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与董事长或总经理交换意见。

第十四条职工监事在履行监事职责过程中,应注意发挥熟悉企业情况的优势,听取和反映公司职工的意见建议,代表职工行使监督权利。第三章监事会工作方式

第十五条监事会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履行职责:(一)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听取公司关于董事会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的汇报;(二)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他材料,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三)向有关部门和银行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四)定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机构进行沟通,就公司应予以关注或整改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没有整改的可提请市国资委责成公司纠正;(五)监事会主席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有关会议,可对有关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审议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等重要事项;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审议专项监督检查报告、专题监督检查报告等事项。(一)监事会研究重大事项,由监事会全体成员集体研究决定,表决事项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二)监事有权在监事会会议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发言情况作出说明性记载;(三)监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及有关情况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四)监事提交研究的问题,监事会未予以研究或研究后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可直接向市国资委报告。

第十七条监事会应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和公司情况,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和专题监督检查报告。

第十八条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公司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二)重大事项的实施监督情况;(三)对公司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四)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评价以及奖惩、任免建议;(五)市国资委要求报告或者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监事会不得向公司透露本条所列监督检查报告的内容。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报告经监事会成员讨论,由监事会主席签署后报市国资委。监事对监督检查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检查监督报告中说明。

第二十条监事会应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监事会成员应向市国资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根据对公司实施监督检查的需要,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协助、配合工作。必要时,可以建议市政府责成审计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审计。第四章支持保障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应支持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确定公司考核目标和考核结果,研究公司投资、改制、资产评估等事项,考察或考核公司领导人员,应听取监事会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保障监事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建立财务会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及时向监事会提供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管理情况等有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积极配合监事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监控,对重大事项的酝酿、讨论、决策、执行和结果及时通报监事会,并将有关材料抄送监事会备案。公司有关改制、产权变动、资产处置等相关文件,上报前应与监事会共同会签。

第二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监事会的工作,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章约束机制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成员履行监督职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市国资委及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二)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公司提供的报酬和馈赠,不得为本人及他人谋取或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所出资的各级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经市国资委同意并经法定程序,外派监事可以兼任任职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监事会职务。监事会主席不在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兼职。

第二十九条外派监事不得在其任现职前工作过或其近亲属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任职。

第三十条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考核评价由市国资委负责,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另行规定。第六章责任追究与奖励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责任追究由市国资委负责,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备、处理恰当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市国资委相关规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决策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监事会未履行监督职责,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前任期内未履行监督职责应追究责任的,进行责任追溯。

第三十三条属于公司故意隐瞒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及时、不完整,监事会无法发现的,经认定可减轻或免除责任。对应予追究责任的事项,监事已直接向市国资委报告或会议记录记载发表了反对意见的,经认定可免除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问责、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4)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1)09-019-01

集团公司通常通过对下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来实现财务控制,对任职单位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督,以保证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能够履行职责,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负责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规定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以及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度;二是专业胜任能力;三是财务工作以及行业管理经验。

同时,还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例如是否因渎职给任职企业造成过重大经济损失,是否有过违反国家法规,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等。

二、明确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权限

公司法规定,企业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但作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管理是大股东的天然权力,外派的财务负责人应该由集团公司行使任免权,这是集团公司作为大股东行使管理权的客观要求。无论是从企业内部员工中选拔还是从社会上直接招聘,都要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核,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任免。

三、明确外派的财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

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要有明确规定,以便真正地履行其职责。外派财务负责人主要包括:

1、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下属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效益情况和资金收支情况;

2、组织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管理和资金管理;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任免、聘用、晋升、奖惩等管理;

4、对集团公司批准或授权的公司董事会做出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5、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报告企业经营管理业绩;

6、拟定公司财务预算算方案、公司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计划、融资方案;参与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参与公司项目投资、对外投资和捐赠、债务担保、资产抵押、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重大财务决策。

同时,对于重大资金调度、对外提供担保、资产抵押、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或购置、核销坏账及处置不良资产、工程项目招投标,重大信用销售和经济合同的签订、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和重大关联方交易等重大事项,应当实行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或董事长联签制度。

对于违反规定的事项,财务负责人有权拒绝签字并停止支付资金,并有责任予以劝阻,对于不听劝阻的,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四、完善外派财务负责人报告制度

对外派的财务负责人要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

财务负责人述职报告是定期报告的主要形式之一,财务负责人在述职报告中应全面报告任职单位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情况、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履行情况、任职单位的财务状况、效益情况、税务情况、资金使用和融资情况、成本费用控制情况等。通过述职报告,集团公司可以全面了解下属企业的基本财务管理状况。为了规范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保证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集团公司一般可以要求财务负责人每季度或半年述职一次,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述职的重点内容做出要求。

重大事项即时报告是指对于任职单位所发生的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事项和任职单位的重大违规事项,财务负责人应该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以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注重业务培训,提高胜任能力

作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不仅要具备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要懂得一些领导艺术。为了让外派财务负责人更好地履行职责,集团公司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每年组织外派财务负责人参加培训,以不断提高外派财务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素质,有效促进行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六、加强考核与评价管理

为全面衡量和正确评价外派财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集团公司应该制订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评价管理办法,采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业务检查的形式,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工作优秀者,鞭策落后者,督促外派财务负责人认真履行监督与管理职责。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5)

社会责任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得到升华。大部分中央企业都深刻认识到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企业探索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观。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企业专门制定了社会责任工作规划,宝钢、中国华电等企业在公司发展规划中专门体现出社会责任战略目标,为稳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社会责任组织管理体系,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多数企业在公司治理层面建立了有关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许多企业制定了社会责任工作制度,并根据社会责任工作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一些企业积极探索创新社会责任管理新模式,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体系,取得显著成效。许多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与国际知名企业进行对标,发现自身缺项弱项指标,通过改进完善“短板”指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2006年仅有5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截至目前,已有75家中央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不少中央企业的报告获得了国内外有关机构的高度评价。许多企业通过设立“社会责任日”、建立社会责任示范基地、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机制。

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中央企业坚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加大环保投入,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探索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产出的发展道路。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按可比价计算)比2005年下降20.3%;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新模式。许多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业务,创新生产流程,实现绿色发展。宝钢坚持环境经营理念,努力建设绿色产业链,覆盖绿色研发、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营销、资源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鞍钢集团钢渣处理率和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70%,保持了世界领先水平。中铝集团等企业坚持矿产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中电投建设两处黄河土著鱼类增殖站,对保护黄河上游珍稀野生土著鱼类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央企业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和服务。中冶集团等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提供节能环保专业化服务,推动所在行业的绿色转型。南方电网2008年开始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截至2010年底,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累计折合节约标准煤700万吨。

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央企业坚持完善和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60%的企业在集团层面建立了职代会,所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绝大部分建立了职代会,境内企业普遍实行了厂务公开,董事会试点企业普遍建立了职工董事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保证合理的薪酬待遇,基本实现了职工五大类基本保险的全员覆盖。通过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办理农民工工资卡等措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积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职工素质工程。中央企业不断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2003年以来,中央企业职工已有1682.7万人次参加了各类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315.1万人次参加了职业资格等级培训,127.7万人取得职业资格。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央企业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1%;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人才比例由2003年的3.07%提升到2010年的7.9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94个百分点。不断深化班组建设,一大批优秀班组长脱颖而出。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职业健康。中央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2010年中央企业百亿元销售收入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3%。建立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各种可能的伤害,切实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安全。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中央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影响,在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抗击雨雪冰冻、汶川和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时期,在保障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信得过、拉得动、打得赢,充分发挥了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央企业积极创新扶贫形式,通过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等多种方式,在产业开发、整村推进、劳务输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93家中央企业定点扶贫189个国家重点贫困县,涉及全国21个省市区、8300万人口。许多中央企业在新疆、开展文化、教育、环保、卫生、医疗、援建、技改、抗灾、捐助等各类援疆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地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2008―2010年中央企业累计对外公益捐赠133.7亿元。宝钢、中国移动等企业建立了企业基金会,探索企业慈善公益事业的规范化管理模式。东风汽车捐资1000万元设立东风帮扶大学生“村官”专项基金,帮扶大学生“村官”开展建设新农村工作。港中旅集团积极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开展“薪火相传”国民教育活动。

中央企业在海外投资贸易活动中,模范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习俗,保护当地环境,维护当地员工权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例如,葛洲坝集团在非洲大力实施“属地化”发展战略,成为我国企业“走出 大提高。要进一步规范企业捐赠,提升透明度,增强企业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企业慈善水平。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责任投资。社会责任投资在近年来得到高速发展。中央企业在吸引战略投资者,开展并购重组、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合作时,要注意对合作伙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估,选择社会责任绩效好的企业开展合作。我们在考虑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方向时,也将把社会责任绩效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鼓励、支持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中央企业重组、并购中发挥领头羊作用。

强化沟通和透明运营,提高企业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中央企业要大力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增强运营的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我们明确要求所有的中央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社会责任报告,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社会责任报告,没有报告的40多家企业要抓紧开展这项工作,按时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已经报告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增强报告的时效性,提升报告的规范化程度。国际业务比较多的企业要创造条件社会责任国别报告,提升企业在全球负责任运营的形象,增强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二是积极开展“走进央企”活动。要创新与利益相关方有效沟通的方式,有条件的企业要通过社会责任示范基地、开放日等形式,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央企,增进理解和共识。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责任日常信息披露。要围绕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要提高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及时披露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合规处置好突发事件。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中央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积极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6)

第二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委派财务总监,旨在把派出机构、被委派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有机联系起来,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的监控作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堵塞企业财务管理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源头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派驻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营和财务会计活动以及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第四条财务总监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坚持知情、报告、建议、不决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不得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试点企业、单位的范围,包括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市级重点工程、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企业。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对财务总监的管理,财务总监对派出机关负责。

第七条财务总监一经派驻,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由派出机关告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税务、审计和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积极支持财务总监的工作,认真听取财务总监反映企业的情况和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二、财务总监的职责及权限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企业国有资产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支持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监督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参与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确保企业会计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完整。

(三)了解、掌握企业重大项目经济决策的可行性研究和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

见。

(四)财务总监在履行上述(一)至(三)项职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请求处理。派出机关收到报告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对财务总监的报告作出答复。

第九条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国家财经法规监督检查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有效性。

(二)要求企业提供与财务收支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包括企业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帐

户的情况,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等,企业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三)检查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情况,包括企业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务收支数据以及有关资料。

(四)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审核企业大额资金运用及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汇往境外资金、处理不良资产、发行企业债券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并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提出建议和意见。如建议未被采纳,应及时上报派出机关。

(五)有权就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调查。

(六)接收企业职工对企业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行为的举报,并按职责分工转有关部门处理。

三、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

第十条财务总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会计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的企业财会专业知识,熟悉经济、财务、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的财务、会计、审计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会计类、审计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包揽派驻单位的会计业务。

(三)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不得领取派驻单位的各种报酬,不得无偿占用派驻单位的住房、车辆、通讯工具及其他财物。

(五)不得参加防碍公正监督的宴请等活动。

(六)不得在派驻单位为个人、亲友谋取任何私利。

四、财务总监的管理、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财务总监任期1-3年并实行轮换和回避制度。在同一企业和单位任期不得超过6年;可同时在1—2个企业和单位,担任财务总监;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第十三条财务总监的人选:(1)向社会招聘;(2)市属企事业单位推荐;(3)在试点期间由财政部门选派。

第十四条财务总监实行报告制度,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派驻单位的资产营运情况,对特殊、重大财务事项要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由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设立财务总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其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保险、福利及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制定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间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七条派出机关负责对财务总监进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八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取得显著成效的财务总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财务总监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者,由派出机关予以免职或按有关法规给予处分;对违法违纪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被派驻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企业有权向派出机关反映、举报财务总监的越权和失职行为。

第二十一条企业要认真配合、支持财务总监的工作,为财务总监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立监事会的企业,财务总监原则上要进入企业监事会。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配合财务总监工作或拒绝财务总监为监督企业所提出的合理要求,财政部门有权暂停办理对该企业的政策扶持,直到错误被纠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企业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三条企业领导和其他人员有意回避财务总监的监督或对财务总监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附则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7)

1、煤企社会责任的内涵

David认为CSR是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要部分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后来,戴维斯与他的合作者布洛姆斯特朗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责任是决策者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社会福利。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认为CSR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卢代富认为CSR 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在《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说“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由此,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煤炭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对利益相关方包括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政府、所在社区、当地环境和社会等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和制度对煤炭企业要求的社会责任和煤炭企业道德和价值观方面自发履行的社会责任。

2、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CSR是煤炭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CSR有助于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一支综合素质高、热爱企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CSR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员工负责。包括为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培训和员工发展体系,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员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将遵守劳动合同法,保证员工享有合法权益等,这些都有助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

CSR会给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产品品牌和持续创造力。这些是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能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CSR意味着企业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符合时代要求,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CSR意味着煤企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CSR意味着煤企的重大决策会注重体现政府战略。这些都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

(3)有利于建设和谐社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吸收当地居民就业,兴建公益项目,改善当地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等多方面为当地排忧解难,有利于赢得民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4)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前,煤炭企业在开采中忽视生态保护,造成地下水渗漏、地面坍塌、土壤干旱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CSR要求煤炭企业在开发中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和谐。

此外,CSR也为企业之间有效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增加信任,促进合作。

二、当前煤企CSR所面临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

CSR虽然从上世纪初就被提出来作为一大理论来研究,但是直到近几年,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企业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比如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CSR才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

目前,一些煤炭企业对CSR认识上的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煤企对CSR的内涵了解不全面,他们简单地认为,企业CSR就是照章纳税,创造就业,就是向社会捐款,投资兴建公益项目;二是没有深刻认识到CSR关系着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2、没有形成煤企CSR的理论体系

目前,许多煤炭企业已经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比如,在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待遇、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培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都有很详细的规章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没有形成符合本行业特色的CSR理论体系。

3、缺乏煤企CSR的报告体系

CSR报告的必要性。一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比如,2004年根据原统配煤矿的调查统计发现煤企的安全欠账达550亿元后,出台了煤企按吨煤成本提取33元的安全费用专用于安全设施改造。二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通过报告向社会公布CSR履行情况,可增进社会各界对企业的了解,提高社会信誉;同时督促企业不断完善CSR。三是CSR也是监督政府行为的需要。比如,煤炭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了排污费,政府理应用企业支付的资金进行治污管理。

目前,专门的煤企CSR报告未见。首先,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分散在董事会报告、会计报表附注等项目,未曾发现有单独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其次,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对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以及履行情况的文字说明,即局限于非会计基础型的披露形式。

4、缺乏CSR评价体系

目前,政府对煤炭企业主要的考核指标是产量利润和安全指标。而在员工健康、安全、资源、环境以及当地社会均无考核评价体系。缺乏了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会使企业管理者忽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就像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政府业绩考核以GDP为主要指标一样,忽视了资源环境的代价。

5、缺乏CSR审计制度

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 OlleLarsson认为“ 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通过审计确立公信力。目前我国还未推行CSR审计制度。

三、推进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

1、转变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

煤企要对CSR的内涵有准确的把握,并进一步认识到CSR关系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自觉把CSR作为企业的价值追求和战略目标。例如,三鹿乳业集团无视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遭到了破产;而以生产尖端汽车电池和电动汽车为主的比亚迪,其主要持股人著名投资家巴菲特预言:比亚迪凭借在电动汽车方面的实力,能够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制造商。

2、建立煤企CSR理论体系

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除传统经济效益方面内容外,还应包括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内容。针对煤炭行业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企业收益方面的履行责任情况。

(1)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一个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获得财务上的盈余,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因此,收益目标是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因而应该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加以反映。

(2)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状况。煤炭行业本身是资源型行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本身消耗了大量的不可再生的煤炭及伴生资源。其资源的回采率、伴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既影响当代人的生活福利,也影响到后代人的生活福利,因此,煤炭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3)员工待遇方面。一支热爱企业、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对员工的责任包括对员工的招募录用、为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工薪水平、改进职工福利、改善劳动条件等多个方面。这不仅对本企业有重要的微观意义,而且对于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重要的宏观意义。

(4)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下水渗漏、植被的破坏、空气中煤尘的飞扬等都是煤炭企业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建议企业建立专门的生态保育基金,逐渐修复煤炭开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企业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和谐统一。

(5)反映企业对消费者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与性能、广告的忠实程度、向公众及用户报告企业产品的使用效能、产品的安全性等信息,了解顾客对本企业产品的需求和满意程度等。

(6)反映企业对政府、公众的履行责任情况。包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对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及公益活动的捐赠情况等。这些行为对于提高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未来发展也非常重要。

(7)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建立以“生产者延伸责任”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体系。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即企业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欧盟将“生产者延伸责任”定义为:生产者必须负责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生或弃置的责任,将生产者责任向下游延伸。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生产者的责任向上游和下游都进行了延伸,其定义是:生产者应承担废弃物回收消除处理责任及产品废物管理责任,应从以“产品”为中心的责任转向原材料选择、产品制造、使用和产品废物回收、再生和处置全过程的责任。对煤炭企业来说,企业应该对煤炭开采过程中附属物煤矸石等进行再生利用。

(8)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特别是供应商共同承担责任,建立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合作共赢机制。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共同承担责任,实质上是使产品生产流通链条上的所有参与者,通过一致性战略和一体化标准,建立共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链。在这个方面,瑞典企业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上下游企业可追溯体系,确保供应链体系全过程的一致性;二是鉴定与供应商的责任契约,确保供应商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三是设计供应商管理项目,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供应商履行责任;四是建立对供应商的核查和评估机制,确保形成与供应商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体化战略。

3、依法经营,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当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它们涉及环保、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等各个方面,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4、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美国的一些企业为了更好地对有关社会责任的问题进行管理,纷纷设置了直属董事会领导下的企业道德委员会或道德责任者等专门机构。道德委员会是企业定期召开的处理经营道德问题的专门会议,当企业准备进入新领域或做出重大决策时,由该会议做出应当遵循的道德基准,对报告的道德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改善方案,委员会大多数由经营层人员构成,吸收人事、销售、财务、生产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因此,道德委员会是企业道德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目前,我国的煤企中有保障负责员工权益的工会组织、销售部、采购部等。建议煤企业建立统一的CSR部门,统筹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计划和汇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5、逐步建立和完善煤企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建议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向社会报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报告采用文字和会计基础的数字详细、客观地报告企业在收益、遵守法规、执行政策、员工权益保障、资源消耗利用、废弃物的处理回收利用、环境的保护和开发、消费者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开销等。

6、构建煤炭企业CSR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985年,财政部公布的评价国有企业效益指标中仅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个指标,从经济角度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而没有涉及企业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为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建设和谐社会环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我国政府应构建适用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年度定期公布,使煤炭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能被实时监控,通过将企业指标与同行业乃至全国企业进行比较, 政府、企业及利益相关群体能及时发现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满足政府、员工、客户、投资者、债权人、广大公民及企业本身了解和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需要,这对推进企业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7、实行企业CSR的审计制度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8)

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它产生并存在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背景下,其内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断地丰富,很难给它下一个绝对的定论。但总体上企业社会责任倡导的是:企业社会责任不仅要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更要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不能仅仅局限在股东,还要对债权人、对消费者、员工、公众等承担社会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责任”包含三种含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即应履行的“义务”;二是指因未能完成分内的事而形成的过错或过失,即应承担的“过错”;三是指由于未能完成分内的事而应承担的惩罚,即被追究的责任。根据责任定义的解释,可以得出“责任”包括“应尽的责任”和“应追究的责任”。因此,责任的实现也应该包括“责任意识培养”和“责任履行制约”。(1)责任意识培养。一般情况下,责任主体对自己应承担的某种责任有一个认识过程。最初某种责任意识是建立在一定外力的强迫之上,表现为被动服从。发展到后来上升为一种主动责任意识,表现为主动承担。因此,只有责任主体对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内容及意义有了深入的理解,具有明确的责任认识,才会将外在的责任意识转化为内在的责任感。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情形即使责任主体有责任意识,也不一定履行,只有通过外在的他律培养和强制最终才能得以履行和承担。(2)责任履行制约。为了使某种社会责任得以实现,也需要法律、制度、道德教育等社会规范予以制约。道德规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等来导向,只有在人们主观上愿意接受才能发挥作用。反之,只有借助于制度规范和法律规范。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成员应该履行的基本责任要求,也明确规定了不履行基本责任所应承担的后果。它是对社会成员的一种底线要求,而制度规范是介于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之间,社会责任的实现还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证。社会舆论也是促进社会责任实现的有效机制。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离不开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法律责任的制约、道德规范的导向、制度规范调控、社会舆论的引导。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实质上包含了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两方面的问题,即披露什么和怎么披露。其中,披露内容会因行业特点、企业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异,披露方式也会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能否量化而有所不同。但笔者认为披露的最基本的内容和模式应该统一。从目前我国实际工作来看,由于我国没有有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属于自愿披露的信息,所以企业在是否披露、如何披露以及披露什么等问题的选择上有很大的随意性。虽然近年来人们日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一些企业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相关披露,但总的来说披露的内容和力度还不够充分,披露的程度也无法满足有关各方对信息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披露内容不全面且缺乏相关性。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来看,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内容至少应反映企业对债权人、对消费者、对员工、对公众承担的社会责任情况。但从已公告的社会责任信息报告来看,几乎没有一个企业对与自己相关的以上四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披露,更多的是披露对社会的奉献,如对政府税收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以及对员工的责任。而且基本披露的都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正面信息、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很少披露企业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或者应该承担而未承担的社会责任。即使披露了,也只是简单的陈述,缺乏对问题的实质分析或对未来影响的分析。这种情况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没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专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处于自愿披露的阶段,必然造成披露内容不一,相关性差。

(2)披露方式不同且可量化信息少。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类型多种多样,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环境与社会管理计划监测报告及健康、安全与环境报告等。其主要差别在于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关注点不同,更多的是从企业自己的利益出发。因而,所采用的报告模式也就不同。

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方式。理论上讲可以量化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可以在财务报表上作为正式项目反映;不能量化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可以以其他形式披露,如作为会计报表的附注反映。但从已公告的社会责任信息报告来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以文字性的叙述和说明为主,以货币计量的财务数据较少。大部分企业除了对税金问题提供了较详实的会计数据以及对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的捐资和污染治理支出有一些定量数据外,其他相关社会责任信息几乎没有。导致这种结果的直接原因是企业有关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处理问题通常是作为常规的会计问题处理, 并没有进行独立核算,无法在会计报告中体现出来。如企业按环保机关要求交纳的排污费直接列入“管理费用”;企业因社会责任问题而交纳的罚款、因此而造成的停工损失或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害赔偿等列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对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提供的赞助和捐赠列入“营业外支出”;“三废”处理而得到的税收减免,体现在少缴纳的税款中等。

(3)连续性差且内容披露随意。大多数企业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是每个企业应尽的责任,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对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企业自身品牌、形象的树立和价值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往往是在政策要求或市场反映比较明显的情况下披露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质量、消费者和职工利益保护、捐赠与慈善活动等社会责任信息,一旦政策或市场没有要求,企业就不主动披露。即使同一企业每年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一样,完全取决于政策或市场的需要,以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是一种短期、临时的、随意的行为,缺乏连续性和规范性。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原因分析

(1)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健全。2001年12 月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和2002 年1 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并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开辟了我国披露有关社会责任信息的先河,首次明确了公司要“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并“重视社会责任”。2005 年10 月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2006 年深交所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其中提到“本所鼓励公司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形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并要求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评价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同时还明确了社会责任报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2008 年国资委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我国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2008 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11 个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了《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要求企业定期社会责任报告,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和报告制度,具体落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接受全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

上述不同组织要求的社会责任报告模式有差别,都是从各自部门或者行业的角度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提出了要求,但要使社会责任报告逐渐像财务会计报告那样成为国际商业语言这远远不够。所以,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主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成为必要。

(2)企业及其外部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近年来由于国家重视经济发展,企业以追求最大经济利润为目标,而无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以至于不断有侵犯消费者权益、侵犯职工权益、环境污染等问题发生。这些事件的发生也同时反映了外部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助长了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宗旨,导致这样一些企业“质”的变化和“堕落”。因此,首要的是要让企业内部管理当局和企业外部利害关系人及会计理论界充分意识到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培养企业和企业会计人员的自愿披露习惯。

(3)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较大。社会责任内容复杂多样,包括企业收益的社会贡献、对生态环境的责任、对社会公益的责任、对人力资源的责任及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责任等,其中有些内容客观上不能单纯地使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确认和计量难度较大。这样企业就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致使企业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成本过高。面对这种状况,国家如果不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强制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企业一般不会主动、认真、全面地披露相关会计信息。

三、我国现阶段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思考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应从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出发,披露企业相关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笔者认为披露范围主要应包括以下五方面:

(1)企业收益方面的信息。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首先应是能够满足股东及债权人的要求,保证企业实现预定的收益目标。可设置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增长率、主营业务增长率等指标。

(2)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信息。包括职工招聘录用、技术和职业道德培训、薪资水平、日常福利方面的信息,尤其是要披露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劳动保险、职工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方面的信息。可设置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培训费占工资比、职工工资水平率、职工工资支付率、劳动保护条件比率、职工安全事故率等指标。

(3)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有效防护,减轻并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等方面的信息。可设置环境保护投入率、能源净利润率、能耗比、企业罚款支出比率、重特大安全生产污染环境事故次数等指标。

(4)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信息。包括产品质量和性能、产品价格、产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可设置顾客满意度、商业伙伴满意度、融资机构满意度、退货返修率、消费者投诉次数等指标。

(5)公益事业贡献方面的信息。除企业依法向国家上交税金外,包括企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支持社区活动方面的信息。可设置社会捐助占税前利润百分比、慈善捐赠金额占税前利润百分比、企业每元总资产纳税额、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年增长率等指标。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方式 对于可以量化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可直接列示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中,不能量化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以文字叙述列示。两者互相补充,组成完整的信息披露整体,让信息使用者完整地了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得到正确结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可以量化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企业可以单独设置一级或者明细会计科目核算,从而为编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提供依据。

(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载体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以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为好。根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建议企业披露收益方面的信息、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信息、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信息、公益事业贡献方面的信息,社会责任报告相应设置以下指标予以披露。

(1)反映企业收益方面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经济增加值增长率(本期经济增加值增长额/上期经济增加值)、主营业务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增长额/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2)反映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指标。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企业当期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数/企业当期从业员工数)、职工培训费占工资比(职工培训费/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水平率(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值/同行业职工工资平均值)、职工工资支付率(全部已发放工资/全部应发放工资)、劳动保护条件比率(年劳保支出总数/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的总值)、职工安全事故率(工作中职工出现伤、残、病、亡的人数/职工总人数)。

(3)反映环境保护方面的指标。包括:环境保护投入率(环境保护投入占当期销售额比重)、能源净利润率(能源消耗量/净利润)、能耗比(能源消耗费用/当期销售额)、企业罚款支出比率(企业罚款支出/本期销售额)、安全生产污染环境事故次数。

(4)反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指标。包括:顾客满意度、商业伙伴满意度、融资机构满意度、退货返修率(当期退货返修量/当期销售量)、消费者投诉次数。

(5)反映公益事业贡献方面的指标。包括:社会捐助占税前利润百分比(社会捐助额/税前利润)、慈善捐赠金额占税前利润百分比(慈善捐赠金额/税前利润)、企业每元总资产纳税额(企业当期上缴的税收总额/企业总资产)、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年增长率(本期企业员工总数增长额/上期企业员工总数。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要从为数不多、没有统一要求、由企业自愿披露过渡到所有企业必须按统一要求披露,并且能使企业的各种社会责任活动得到充分描述,从而使社会责任和企业发展形成良好的互动,实现全社会多个层面的共赢。

参考文献:

[1]张国庆、吴有家:《企业社会责任与中国市场经济前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9)

如何选择试点先锋?最终为何选择中远集运为试点?而中远集运又给出了怎样的试点答案?

中远集运以上海为基地,与其说是中远集团选择了中远集运,倒不如说是中远集运的成绩为集团公司所认可。

良好的基础让中远集运成为试点先锋

“中远集运是中远集团的核心资产。”中远集运安全技术管理部综合质量处处长顾伟华告诉记者。中远集运是中远集团所属专门从事海上集装箱运输的核心企业,由中远集团集装箱运输总部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合并成立。2005年6月30日中远集运作为中国远洋(HK.1919)的重要资产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远集运的船队共经营139艘船舶,总运力达399,237TEU,在中国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一位,在全球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五位。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远集运共拥有306个境内和72个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点,管理和使用89个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点,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正是因为中远集运这样的地位,被选择为试点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中远集运还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根据集团安排,中远集运多次开创了中国航运业的第一。顾伟华介绍说:从1995年开始国家在摸索航运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时,中远集运就第一个做这个体系, 1996年,原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率先通过了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中国海事局审核认证,从而成为全国第一家取得公司“符合证明”(DOC)的船公司。美国“9・11事件”后,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保安规则),也是由中远集运第一家来做得。创新的基础让中远集运始终走在了航运业的前列,因此,履行全球契约,中远集运也是当仁不让的。

事实上,在中远集团开始履行全球契约之时,中远集运已经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管理体系。2005年开始,中远集运委托第三方机构上海质量技术咨询事务所、上海市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相关方的调查,根据公司管理情况来征求社会相关方对中远集运的看法,包括诚信、道德、公益方面做一些评估。而这些调查正是中远集运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基础。

顾伟华说,中远集运刚刚开始做的是安全管理体系,后来加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就形成了安全管理质量体系,随着中远集运业务的发展和客户的要求,中远集运将环境、职业健康加入了体系,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管理体系。这为中远集运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先锋就要有先锋的样儿

成为试点先锋,就意味着要“将履行全球契约融入日常管理细节”,中远集运副总经理韩成敏告诉记者。

中远集运根据集团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认真学习了全球契约;将推进履行全球契约和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细致的有力措施,在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上,系统地融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因素,搭建了全面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形成了履行全球契约的体系保证。

韩成敏说,要让履行全球契约真正融入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必须从组织、资源、机制和管理着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加强宣传培训,为顺利履约奠定基础

让公司上下所有员工了解,是履行全球契约的第一步。于是,中远集运利用各种手段拉开全球契约培训教育的大幕。一是通过网站杂志和每周要闻等途径,宣传和报道全球契约推进意义和要求,得到全体员工的积极响应并达成共识;二是邀请了中企联全球契约办公室和挪威船级社的专家到公司讲解全球契约的出台背景和推进要求;三是派员参加集团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同时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推进骨干学习契约内容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写要求,并将这种学习培训贯穿于全球契约推进的全过程。

建立组织保障,让履约顺利推进

中远集运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全球契约项目推进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管副总为组长、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以推进骨干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并规定相应的工作职责;还成立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写小组,负责数据收集、报告起草和相关工作的协调。

同时,中远集运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和决策相关事务,以确保中远集运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得以实现。其次,中远集运在成立相应组织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而又周密的推进计划,从时间进度、工作内容、主要目标和责任部门等方面进行策划和部署,以确保相关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并按要求开展推进工作。

研读标准典范,为报告编写汲取精华

一方面中远集运组织推进骨干和编写小组学习和解读全球契约相关内容,结合中远集运管理实际和传统做法,诠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指标的编制内涵。

另一方面中远集运组织力量研究和分析国际500强企业履约实践,研究和学习国际著名企业,并收集翻译了大量相关履约资料和报告编制信息,以帮助解读和领会履约实质。

此外,建立工作小组与咨询专家的每周例会制度,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所出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从而指导中远集运履约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写。

建立新的管理体系,为履行契约形成机制

虽然中远集运已有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全球契约履行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其内容范围和责任目标尚不能完全包含全球契约在人权、劳工权益、环境行为和反贪污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因此,为配合全球契约项目的推进,同时为满足可持续发展报告内容要求,针对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有关指南的内容,中远集运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中远集运现有综合管理体系三本主手册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中远集运“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特别对人权、劳工关系和反贪污等相关要求作了规定。在综合管理体系原有程序基础上,新增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七个程序文件,并对原有程序文件也按要求作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员工手册、条例等操作文件,增加有关人权和劳工关系的条款,并将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综合管理体系进行了整合。

编制发展报告,为履约实践展示业绩

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对于中远集运来说,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他们首先从报告的框架策划着手,根据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2版)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中远集运实际,并参照著名航运公司经验,确定报告的侧重和章节。

第二,发动各部门利用各种途径收集中远集运近年来所经历的事件和取得的成就,挖掘中远集运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各方面的闪光点。尤其采集当前社会主义制度下中远集运在人权、劳工关系和反贪污方面的突出贡献。

第三,根据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要求,整理和统计中远集运现有量化的指标数据,并对尚不能量化但已实施的指标内容作出文字描述。

第四,形成报告之后,由各部门对相关内容和数据进行审核确认、修改和完善。

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写,系统收集和总结中远集运近年来致力于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付出的行动,以及各项指标所达到的程度,中远集运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从方针目标、管理机制、行动措施和主要业绩几个方面向社会各界回顾和展示中远集运在履行全球契约中的成果。

履行全球契约试点先锋的价值

基于资产核心地位和创新管理基础,中远集运作为中远集团履行全球契约的试点单位,独立了《200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中远集运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价值在哪儿?客户又如何看待中远集运? 韩成敏说:“中远集运作为首个试点单位,根据集团总公司统一部署,同步与集团总公司推进实施和履行全球契约,独立编制2005年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并由此加强了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将公司发展视野扩大到社会范畴。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公司作为负责任企业的积极姿态和认真承诺,从而增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吸引力,为赢得公司更大的发展空间奠定了基础”。

中远集运的客户、上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李梁说:“看他们的报告,对中远集运的业务到中远集运的员工个人,你都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

进一步推动了负责任企业运行机制的建立

在推进全球契约过程中,中远集运围绕其十项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所规定的内容,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指标体系。两个体系的建立,为中远集运在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要素从战略策划到具体实施,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落实到相应的责任部门,在运行机制上保证了中远集运在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中长期目标和年度指标的实现,同时也促使打造负责任企业的各项要求不只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落实在行动中。

进一步加大中远集运日常管理的内外部监督

通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和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由于中远集运将自己在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要素的发展方向和实现目标向公众作出了承诺,并通过每年一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将中远集运管理活动和经营业绩展示在公众面前。这些信息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同时,也会受到社会各界相关舆论的外部监督,促使企业进行有效管理。

同时,中远集运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所规定每年一次的内部审核,是中远集运的一种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进一步规范中远集运可持续发展的行为和措施

可持续发展报告和运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其实质是将中远集运原有无意识、无组织、无序的环保行为,以及盲目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到主观的、有组织的、有序的和有目的的轨道上来,为企业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行为和相关措施作出了规范。

进一步展示中远集运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中远集运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并通过印制中英文本发放(共发放3000多份)和网络上载(海内外已有3500多人点击了该报告),公正而又透明地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既表明了一个负责任公司的进取姿态,又进一步树立了中远集运良好的社会形象。

进一步增强各利益相关方的发展信心

如果说通过财务报表,主要可以观察一个企业已有的实力,那么可以说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能够预知一个企业的未来。中远集运有效运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并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载体,向股东、员工、合作伙伴、政府社区和客户等所有利益相关方,展示中远集运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承诺、体系、行动和业绩,可以提高上述利益相关方对中远集运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满意度,从而增强了他们对中远集运的发展信心。

中远集运的故事

顾伟华:

顾伟华的办公室里放着一袋废电池,莫非他有收集废旧电池的爱好?事情是这样的,顾伟华的老家在农村,因为他的工作内容,回老家的时候经常说到废电池的危害,有一次他要从老家回上海,他的老母亲拿了一袋废旧电池让他带回城市回收,现在,那袋废旧电池已成顾伟华的重要纪念品了。这个故事的背后就是履行全球契约,一个生活工作品行合一的执行负责人,这是中远集运一条重要的经验。

韩成敏: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10)

2.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对象。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对象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活动,具体包括7个方面的活动:与环境有关的活动,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经济活动,矿产开采保护和使用活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公益性经济活动,与精神文明有关的活动等。

3.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基本职能。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和监督,由于有的社会责任是不能用货币来计量的,如顾客满意度,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在履行反映职能时要引入多重计量属性,即在社会责任会计中同时采取货币和非货币两类计量形式。

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促使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但与此同时,社会经济生活中也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我国加入WTO后,企业进入全球化历程,企业应遵守国际法规,成为全球经济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监督反馈已成为必然。

1.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理论产生的理论意义,主要在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其目标是使人类在自然规律的运动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应义不容辞的肩负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积极推行社会责任会计,做好有效的环境成本控制措施,更好的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2.保障职工利益的需要。一些企业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获取超额利润,企业主堕落成资本的奴隶。工人成为赚钱的机器,如通过延长工人劳动时间,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克扣职工工资等手段降低人力成本,严重损害了广大职工的利益.

3.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建立社会责任会计,通过社会责任会计提供的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为促进全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4.建立诚信社会的需要。一些国有企业搞假破产逃避债务,民营企业通过假包装到市场上圈钱,导致社会诚信度降低,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责任会计提供的信息,可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准确、及时评价企业信誉度,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三、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对策建议

1.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体系及信息披漏机制。(1)笔者认为应创立一套相应的法规,对企业应揭示的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计量方法和对外报送形式做出有关规定,逐渐使企业自觉地守法、遵法,自觉向社会披露有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2)在报告的具体形式上,则先通过在表外以附注形式披露,后逐步过渡到以货币形式编制独立的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收益表来披露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

2.政府适当干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责任会计由于与社会问题有很大的联系,能否付诸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控制力量――即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国家作为宏观控制者,为了规范经济行为,保护公众利益就必须采取措施,完善会计法规,增强审计监督及财税银行等部门的监督作用,把企业纳入全社会的监控之下,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并对企业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促使企业由被动地履行社会责任变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使企业行为得到调整,以良好的形象进入市场,进而促使整个市场机制健康、良性地运转。

3.加强培训,提高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技术水平。企业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能力,以促进社会责任会计在我国的发展。总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实施,有利于企业经营者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自觉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企业的经营活动;通过对外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企业管理层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行事,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四、推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具体思路

现阶段的具体思路是:

1.首先由各地方根据各地、各行业特点制定临时规定,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以文字反映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下几项内容可供参考。

(1)反映企业对职工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改善工作条件与环境、劳动保护措施及投入、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社会统筹金缴纳情况、职工福利改进情况、法定节假日执行情况、职工培训教育情况等。

(2)反映企业对消费者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与性能、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顾客的满意程度等。

(3)反映企业的环保责任。主要包括产品的绿色程度、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率、企业的排污投入情况、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情况。

(4)反映企业对政府、公众的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税金缴纳是否及时、足额,安置待业青年、下岗职工就业情况,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对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及公益活动的捐赠情况,为公共交通事业、市政建设等方面提供的人、财、物支持等。

2.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总结理论、经验,进一步归纳整理适用于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内容,并按照《会计法》规定制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强社会责任会计的规范性。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篇(11)

一、前言

内部控制通常被认为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在2008年制定并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明确指出:内部控制的目的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随后颁布的相关配套指引则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财务报告等都属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但是近年来,随着三鹿、中航油、南方航空等企业内控失败事件的曝光,引发了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担忧。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全体员工负责执行的,目的在于合理保证企业的经营合法合规及财务报告信息完整可靠,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与企业的内部治理联系密切。参考美国的做法,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并对内控的实施及自我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也就是说,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内部控制运行的专门机构,理论上来说应该可以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已经经过十余年的实践与发展,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已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在国外,审计委员会也已被实务界及理论界证实是一种有效的上司公司治理机制。但是,有研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更多的是为了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安抚媒体、传递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信号。因而,在中国独特的经济运行背景下,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设立起来的审计委员会是否能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控制质量这个问题十分值得进行探讨。对此,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是结论存在争议。

二、理论研究成果回顾

杨忠莲和杨振慧(2006)指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可以减少财务报表重述的发生,即审计委员会能一定程度地帮助改善财务报告的质量。宋绍清和张瑶(2008)发现,设立审计委员会可以增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程度。张先治和戴文涛(2010)使用问卷调查,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企业内部控制有积极的影响。宋文阁和荣华旭(2012)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证明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所做规定的合理性。董卉娜和朱志雄(2012)发现,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规模和独立性等特征对内部控制质量有正面影响。刘焱和姚海鑫(2014)指出,专业的审计委员会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但是另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审计委员会并没有发挥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其中,程晓陵和王怀明(2008)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能提高公司绩效,但对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对法律法规遵循影响不明显。洪剑峭和方军雄(2009)实证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提高会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设计尚不完善。鄢志娟等(2012)使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发现审计委员会的功能不完善会造成公司财务报告的违规。陈汉文和王韦程(2014)则发现审计委员会在内部控制质量改善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从以上研究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质量影响的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结构中监督内部控制运行的专项机构,其对内部控制的治理效果并未得到学术界的一致认同,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审计委员会并未发挥改善内部控制的作用,没有达到监管机构制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初衷。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样一个理论上可行,在美国可行的一个制度在中国企业的治理效果打了折扣?

三、审计委员会治理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一)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不强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对内部控制运行的监督和评价等工作时,其成员必须具备很强的独立性,才能够客观、公正地行使其职权。因此,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其在内部控制方面职能的重要保障。但是现实情况是,由于我国制度安排及企业本身特有的原因,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并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位也往往重合,在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大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和任命,也就是说实际上是大股东进行选定的,他们与大股东及公司高管有着密切的利益联系,对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产生消极影响,无法代表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董事会负责内控控制的建立和运行,当其维护大股东的利益时,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独立性就会受到损害,往往会被迫放松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最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而不是全部,使得上市公司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而尽量降低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且有部分上市公司并未达到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有待改善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能力是保证其顺利完成其对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等相关工作的基本前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专业能力、履职时间及获取信息能力。由于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审核管理者是否依据适用的会计准则来编制财务报告,以提供完整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其工作与公司的会计、审计工作关系联系紧密。对于专业能力来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只规定了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而对其他专业人士没有做任何规定。但是对于审计委员会来说,其职责还包括对内部控制其他方面的监督评价,成员仅仅拥有财务、会计知识是不够的,且现实中部分上市公司仅限于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甚至并没有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性还有待提高。而就履职时间来说,充足的时间是审计委员会成员适当履行其对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的最基本前提,但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一般都兼职于多个企业,缺乏适当履职的时间,使得他们无法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了解并发表有意义的建议,损害了其履职能力。对于获取信息能力来说,董事长和总经理常常两职合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者,可能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拒绝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内部控制运行的关键信息,阻碍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最后,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积极性。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仅领取固定的津贴,且缺乏对其履职情况的考评机制,这对其履职的积极性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四、改善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治理效果的建议

(一)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内部控制质量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为了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为了避免使审计委员会成为公司大股东跟管理层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制度工具,必须在相关制度安排上改变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聘任规定,彻底改变企业实际控制人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任用与解聘的绝对权力。对此,可以尝试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相关中小股东共同推荐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人选,在股东大会上尽量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聘,使得选聘出来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并不仅仅代表大股东及管理层的利益,而是成为真正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代表。其次,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因此监管机构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制度上强制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必须达到100%,否则,能真正独立于公司及相关管理者的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少就会影响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公正、严格地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履职效果没有达到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及积极性

履职能力是保证审计委员会成员能顺利完成对内部控制监督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保证,上市公司及监管机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首先,监管机构应该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该具有的哪些专业知识及其对具体专业知识、背景的评判标准,并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不仅是财会背景,还应该具备与所任职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知识;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在适当时间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构成及履职情况,完善外部公众及监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的监督。其次,监管机构应该明确规定独立董事最多能够兼职的企业数量,如规定每个独立董事兼职的公司不能超过3个,以此来保证其具有充足的履职时间,使审计委员会成员能够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发表有价值的建议。最后,完善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在制度层面上建立起透明的独立董事激励考核制度,并使其与个人声誉挂钩。具体做法就是上市公司履行对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信息披露的责任,相关监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并予以公布,以此作为上市公司在选聘审计委员会成员时的主要参考标准之一,鼓励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积极履职。(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参考文献:

[1]杨忠莲,杨振慧.2006.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执行效果研究――来自报表重述的证据.审计研究,2:81-85

[2]宋绍清,张瑶.2008.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分析――来自中国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财会通讯(学术版),10:88-91

[3]张先治,戴文涛.2010.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影响程度的实证分析.财经问题研究,7:89-95

[4]董卉娜,朱志雄.2012.审计委员会特征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山西财经大学学报,34(1):114-124

[5]洪剑峭,方军雄.2009.审计委员会制度与盈余质量的改善.南开管理评论,12(4):107-112

[6]刘焱,姚海鑫.2014.高管权力、审计委员会专业性与内部控制缺陷.南开管理评论,17(2):4-12

[7]程晓陵,王怀明.2008.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审计研究,4:53-61

[8]鄢志娟,涂建明,吴青川.2012.审计委员会的功能缺失与公司财务报告违规――基于五粮液的案例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7(6):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