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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对策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7 15:53:45

合同管理对策

合同管理对策篇(1)

在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1.正确理解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相互关系。在建筑市场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是通过合同确定的,他们之间是相互平等的关系。业主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一定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监理。监理工程师超越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都会导致监理工作的失误。通过这种现象来看,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我们有时把监理工程师称为“第三方”管理。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公平、公正,顾及到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使双方都达到满意。只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双方的关系,才能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2.监理工程师应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在施工项目中,大多数的参建单位的任务是三管三控一协调,监理工程师也不例外。要做到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组织协调。有时,监理工程师只重视质量、进度、投资的管理,而忽略了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等内容。因此,应注意它们之间的协调发展。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利用组织、管理、经济、技术措施来行使自己的否决权、审批权、建议权。3.监理工程师要争取业主的支持和信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理,取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是关键。而如何得到业主的支持与信任是一个深思的话题。一方面,业主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要充分信任监理工程师,最大限度的支持监理工作;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要严格职守,不弄虚作假,全心全意的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负责,对业主负责。另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密切配合,光有分工是远远不够的,无保留的合作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得到业主的支持和信任,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施工项目的索赔管理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索赔工作从项目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直伴随其中。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国外的建筑企业接轨。2.监理工程师应正确处理索赔工作。索赔工作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监理工程师要有正确的索赔意识。第二,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不能信口开河、无凭无据,要有科学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等。第三,认真阅读施工合同,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第四,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减少索赔。

三、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1.熟悉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国家和监理方面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合同等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合同管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只有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从整体上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运用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更好地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2.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监理工程师的从业道德;对监理工程师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等。独立自主的对工程进行监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坚决不做,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准则进行执业;监理工程师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3.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在处理各方利益时,要尊重客观事实,做到公平、公正。既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不损害业主的利益。

四、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

1.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通过合同的过程管理,将工程在各阶段所涉及到的各个单位确定他们的权力和义务,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对合同的过程建立文档系统;对工程目标进行追踪,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工程量的计量、工程价款的审批等,这一系列的施工工作都是在过程中进行管理的。2.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不断的进行目标分解、检查、纠偏、处理的过程。当检查的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对项目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回到第一步,继续实行PDCA循环。对合同的动态管理应做到: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和义务;涉及到工程文件,应不断进行追踪更新;对于造成的工程损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处理等。

五、规范合同内容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1.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在签署施工合同之时,要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合同文本形式上要选用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合同的制定上,培养专业的合同制定人员,提高合同制定人的法律水平和文字能力。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健全合同要素,明确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义务。从合同实施的条款上,严厉打击不公平合同的出现,合同双方要签订公平、公正的合同,责任义务分工要明确,对意外伤害和其它情况也明确规定,减少对承包商利益的损害。2.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施工合同管理作为监理工程师重要的工作之一,从项目开始一直伴随到项目结束。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首要的条件就是拟定完善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明确合同管理分工。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制定完善的合同实施细则,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教育培训。只有项目部全体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方能提高效益。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依据。因此,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关键。首先,业主和工程项目承包商要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合同管理内容是否完善,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若出现体系中不适合的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对策篇(2)

在现代企业彼此之间的经济往来中,合同在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企业能否做到科学有效地管理合同,直接关乎到企业经济活动开展以及经济效益的取得。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各个企业的竞争日渐激烈,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更加突显了出来。然而目前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企业合同管理的科学有效,下面就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究可行的应对策略。

一、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企业管理层对合同的认识以及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不全面,由此就可能造成在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相关证据收集的时候,负责收集工作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充分收集证据,这就造成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未对合同内容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调查就草率签订了,进而导致履行合同的时候就会发生合同纠纷。而在合同签订后,一些企业也只是将合同作为一般文件那样收集整理与存放,未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在保障企业自身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健全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2]应当包含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签订和合法性审查、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履行及合同争议处理等等方面,然而在企业实际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制度不是存在形式化问题,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就是存在内容欠缺的问题。

(三)合同管理部门不统一独立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并未专门成立一个单独的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这就导致企业合同存在着分散管理的情况,有些合同甚至要经过企业很多部门,在这个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导致合同管理出现问题。此外,有些企业是由其他部门兼任合同管理职责,比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由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要负责自身本职工作,因此对于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得特别认真细致,这些都会增大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概率。

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认识

首先,加强企业领导层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认识,使他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决策以及各项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既是企业开展经营管理依法行事基础,同时也是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而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能够使合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企业应当对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攻势,让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自身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树立起必要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最后,企业还应当对各级人员加强合同管理认识的教育与培训,可以通过讲解合同纠纷案索赔典型案例[3]来使其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旦合同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比如宁城县供电公司为了全面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规范合同签订,就专门组织开展了合同风险防范培训班,主要讲述了合同签订及审核的每个环节和要点,并对公司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进行详尽解析,给参培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有效地避免了在今后的合同管理中出现类似情况。

(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让相关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帮助企业优化合同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疏漏和错误。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有总则,即要求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遵循合同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全体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此外还应当包含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等一系列制度。

(三)成立合同管理部门

现代企业要想真正加强合同管理,还应当紧跟时展变化,转变自身思想观念,深刻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组织。尤其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应当成为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予以足够的重视,成立合同管理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相关工作,也是确保企业签订有益、有效合同的关键所在,从而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以建筑企业为例,成立的合同管理部门一般应设置部长、预结算员、投标员、合同管理员、资料员等五个岗位。

三、结束语

合同是合作双方相互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规则,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获得发展,就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本文先分析了现代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题,然后从加强合同管理认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成立合同管理部门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希望能借此给予相关企业一定参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对策篇(3)

1.油田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简介及其特点

合同是市场主体之间进行经济活动和合作意向的重要纽带,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商议达成对双方或者多方互利的条件。而合同管理是针对于企业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整个过程而言的,因此各个环节对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和目的无偏差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涉及到多方利益的油田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油田企业合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数量大,种类多。在油田企业的经营活动生产实践中,涉及到多方的合作、配套设施的建设,这些都需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以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技术的引进、设备的安装、劳务雇佣、土地赔偿等,都涉及到各种合同。(2)执行时间长。由于油田企业生产活动是长期连续的,因此一方面合同在签订前的准备期需要很长的时间,另外一方面合同也需要很长的执行期。(3)合同涉及到的人员广泛。合同风险管理并不仅限于管理部门,合同内容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一方都有参与合同风险管理的职责。

2.油田企业合同管理潜在风险分析

2.1法律或政策等环境风险

油田企业合同签订面临的最大的潜在风险在于法律或政策变动的风险。其风险内容主要表现在: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生产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或者行业的要求,参与签订活动的各方生产活动是否取得了合法的资质,生产活动的具体操作是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等。如果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不予深究和仔细查验,那么就有可能使签订的合同存在漏洞,最终影响到企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另外,对于企业所处的自然环境也要予以考虑。油田企业是对于自然环境要求较高的行业,因此对于自身以及合作伙伴应对恶劣自然条件能力也要谨慎。所以,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是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重要潜在风险之一。

2.2合同签订中的技术风险

由于油田企业的规模较大,因此涉及到的经济合同、事物合同较多,而大量的合同在经济上、执行时间上也有一定的制约性。一旦出现失误或者纠纷,将会产生连锁反应,导致其他合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延迟,使其他合同产生潜在的技术风险。并且,对于油田企业这种大型企业来说,虽然事后合同也能弥补一定的损失或者挽回损失,但是事后合同的签订往往只针对于已出现的问题,对于隐形的潜在问题往往会予以忽视,从而起不到应有的约束和规范的作用。因此,对于潜质较多的油田企业来说,完备完善的合同是规避技术风险的有效途径。

2.3财务风险

油田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特点中提到,其合同管理涉及到多方的职责,其中包括造价部门、预算部门和财务部门等。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如果不事先与这些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那么在具体的条款中就会由于对预算的不了解而严重影响合同的进度,甚至签订对己方有损失的合同。另外,财务部门对于油田企业的资金流掌握详细,如果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属于沟通,必将会导致财务部门对于当前资金的运作失去了解,从而对于油田企业的其他决策带来风险。

3.应对油田企业合同管理潜在风险对策分析

为了预防油田企业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潜在风险,本文在分析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以保证油田企业的良好运行。

3.1健全合同风险管理机制

健全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是有效防范油田企业合同风险的方式之一。因此,为了加强油田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合同中可预见的风险提供应对措施;另外还要组织专业化的合同风险管理机构,对于合同所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实现有效防控。只有这样,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才能做到不遗不漏,提高合同的完备性。

3.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

油田企业的合同种类多、数量大、涉及范围广,因此,普通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无法满足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需求的。针对于此,油田企业应当定期、及时的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及时了解油田企业的运作现状,帮助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做出更周全的决策。遇到重大决定或者相关合同签订要及时通知相关合同管理人员,避免因沟通不畅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3.3动态监督合同履行进程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动态监督合同履行进程和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由于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因此,风险管理的要求要更高、持续时间更长、而在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相关合同是否能顺利履行。因此,油田企业对其合同履行进程实施动态监督不但能够有效防止合同的有效执行,还能够保证相关合同的有效履行。

4.结语

通过分析发现,在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着法律、政策等环境背景风险、合同签订中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多种潜在的风险。有效的防范这些风险就要积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还要增强监管措施。但是最根本的途径是使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对社会大环境的研究,并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最终保证合同的完备性,降低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最终维护油田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营。

合同管理对策篇(4)

1引言

基建项目合同是指为顺利完成基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对整个项目工程的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合同作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管理的一条主线,只有充分运用项目合同规范签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各方的建设行为,才能确保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与国际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相比,我国各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不高,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只有强化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有效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次研究以基建工程为研究视角,深入分析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借鉴和指导。

2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

基建项目合同规定签订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也明确了整个工程所用的时间、施工质量、造价等目标,它是保障基建工程稳步实施的基础。合同管理涉及质量、进度、成本、物资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质量、进度和成本管理是基建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目标。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关系整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盈利效果。具体来说,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是实现经济效益,提升企业信誉,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依据。与一般的经济合同相比,基建项目合同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把握以下特点:(1)因基建工程周期长,相应的合同管理周期长,其遭受外界各种影响的因素较多,加之合同自身有多数无法预见的风险,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2)项目合同实施中牵涉内容较多,合同变更非常频繁,具体实施中也要因时调整,形成一个动态管理过程[1];(3)基建项目会有多个参建单位,接口非常复杂,合同履行中涉及业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间的复杂关系,导致项目合同管理非常复杂,处理不当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3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合同管理不规范

合同管理很容易被基建管理员工忽视,而且由于某些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防范工程承包风险意识不强,导致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一系列无法避免的纠纷;部分基建工程管理员对合同签订不够重视,应签订确认的并未办理签订确认,若双方发生纠纷,会因无法举证加大败诉风险[2];某些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并未按照规范的要求办事,根据甲方要求随意改变合同的内容,最终承担相应的责任。

3.2承包人违法分包、转包工程

部分工程承包人为获得建筑工程的承包资格,不惜利用低价中标,中标后将工程肢解再次非法转包给资质小甚至不达标的施工承包团队。由于转包和层层分包,到施工人员具体施工中,获得的利润少之又少。基于这种状况,施工人员为保证获取更多的利润,通常会采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方式,这无疑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提高各类纠纷或事故的发生率。

3.3部分合同条例有失公正

基建工程承包双方要以合同条件为约束依据,而合同的主要原则是保障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些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出现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的状况,由原有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分析,施工合同会依据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对应的条例,基建工程建设双方签订的合同存在一定误区,有些过于重视发包人的权利,没有提到或较少提到承包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不公正的条款不只会打消承包人施工的积极性,也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3.4合同内容不够完善

合同是基建工程承包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也能真实地体现双方可以享受的权利,成为处理基建工程实施中各类纠纷的法律依据。完善、有效的合同,应能够准确反映合同双方的意愿,但这种反映需要依赖准确、明晰的文字和条款显示处理。实际操作时,因客观、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不够严谨,内容不完善,上述情况均会引发履行合同中的各种纠纷。当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包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因合同条款不够完善,发包人无法借助有利的法律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做好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策略

4.1认真审查投标人是否合格

基建工程承包单位的信誉、管理水平均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相关机构应严格考察、刷选施工队伍,尤其是首次参加工程投标或接受建设的施工单位,要详细调查各企业的资质、施工人员的素质水平,防止发生决策失误。对那些已经承建类似项目的施工团队要实行筛选与淘汰制度,对守信誉、工程进度快、施工质量好的择优选用,反之进行淘汰处理。

4.2严格制定基建合同各项条款

由于基建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类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周期比较长、涉及面广,因此,施工各方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谨慎地根据规范程序进行。对部分大型工程的合同,最好聘用专业的造价、财务等专家一同论证。基建工程签订过程中,条款必须全面,用字准确,做到字字斟酌,反复推敲,在合同中不可出现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避免让对方钻空子。除上述条款,对一些常忽视又非常重要的条款,例如:违约赔偿标准、延期竣工规定等均要明确规定,并做出详尽的解释,防止遗漏事项带来合同纠纷。

4.3增强合同的法律意识

在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视培养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提升他们在合同执行中的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办事。进行施工管理时,应以合同各项条款为中心,按照合同办事。如:基建工程施工时,基建工程项目变更、各类签证应尽量保持书面记录。若发现甲方有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如果承包人员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应及早提出便于进行改正,确保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完成,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4健全基建工程合同管理体系

作为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应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施工团队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此提高整个工程的管理效果;各部门领导人员要注重管理机构的设置状况,强化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做好合同审查、竣工结算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合同及相关信息的保存、归档工作,挑选专业人员负责到底,利用逐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5结语

综上所述,基建工程有其固定的特点,合同是确保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利益的书面证据,做好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对整个工程顺利实施有重要的影响。本次研究从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一系列强化合同管理的对策,以期为类似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对策篇(5)

1铁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缺乏对劳动合同的正确认识,缺乏对其法律地位及作用的理解,致使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仅仅停留在书面和程序上,流于形式。甚至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长期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②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致使管理工作不得力。全员劳动合同制在企业实施后,有的单位疏于日常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出现了无效合同等情况,以至发生劳动争议。③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首先是内容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职工未签字等;其次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不规范。再有签订程序不规范。

2铁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2.1个别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

个别单位领导对劳动政策法规掌握不多,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仍习惯于过去的行政管理手段,忽视了劳动合同的约束激励作用,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万事大吉,完成了任务。

2.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在动力和压力不足

铁路企业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数多,人员流动比例小,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劳动岗位、责任、业绩、工资待遇等联系不紧密,甚至还出现了“干和不干都一样”、“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状况,未发挥新型用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单位感受不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好处。

2.3劳动合同的法规政策不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政策规定还不够系统,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各环节的要求和程序还不是很具体、明确,由于劳动监察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精力对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加之现行法规对劳动合同方面存在问题的经济处罚力度不大,故难以纠正有关的违法行为。

2.4劳资、干部部门工作不协调

由于现行体制的关系,铁路多数用人单位劳资、人事分设,劳资部门主要负责劳动关系,干部部门负责干部任免。根据国家政策和铁路总公司的要求,干部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后,由干部部门确定工作岗位。但由于劳资部门与干部的管理部门联系勾通渠道不畅,致使有的单位干部工作变动后,未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埋下劳动关系纠纷的隐患。

3劳动合同管理不健全造成的不良后果

3.1不利于铁路分流安置工作的深入推进

为了解决铁路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从1998年初各单位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以来,下岗职工就劳动合同问题不断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多数下岗职工没有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是长时间地滞留在企业中,影响了企业对下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今后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实施,将有更多职工的劳动岗位发生变化或分流安置,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3.2不利于协调劳动关系,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一方面,部分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没有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致使劳动关系双方不能具体明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无法逐步做到自主、自觉依法协调双方关系,致使协调劳动关系失去了依据,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劳动争议隐患。

3.3不利于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地位的确立

由于劳动合同管理不到位,职工没有或不敢对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致使劳动关系双方不能具体明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必将阻碍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完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

4对策与建议

4.1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劳动合同管理,要把劳动合同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充分发挥劳动合同管理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法规政策,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认识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到劳动合同具有法律强制力,不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可能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从而使广大职工增强通过劳动合同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自觉性。

4.2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劳动合同管理法制化

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注重立法,对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地制定相应的新法规、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调整和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二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三是铁路企业为规范和完善铁路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和政策依据支持。从制度上、政策上和操作上确保铁路企业用工规范。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应积极发挥集体合同的作用,通过集体的力量,进行集体谈判,从而更好地体现双方当事人法律上的平等,为劳动合同管理行为纳入民主和法治的轨道提供了新的途径。

4.3采取积极措施,稳妥处理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一是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严格执行劳动法,改变过去企业领导者习惯的行政管理方式;二是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进行平等协商,履行告知义务;三是细化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增强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四是办理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保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4.4修改劳动合同文本

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及时修订、增补劳动合同文本条款,提出细化和修改意见,由铁路总公司提出原则要求,由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省市的规定制定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台账,根据劳动关系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库,对职工的基本状况进行分析,为企业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提供依据,企业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契约进行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用工需求,决定用工数量和使用期限。

合同管理对策篇(6)

2010年4月,我国五部委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主要针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规范,这其中就包含合同管理。合同是现代企业之间用于规范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现代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主要形式。合同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终止有关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合同管理是企业之间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合同管理对于保护合同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意义,防止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舞弊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

现阶段,我国理论界对于合同管理的过程进行了阶段式的划分。第一个阶段为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管理。由于我国的法律赋予合同相应的法律效应,因此,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合同一旦签订,公司将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其责任,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个阶段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通过内部的监督等措施,促使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履行。第三个阶段为合同归档阶段。即在合同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对合同进行整理,并按照归档程序保存,以备查阅。

二、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加大对其管理的力度。但是我国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理论的基础上得来的。因此,在应用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如:

1.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中不能良好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合同管理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合同管理属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包含五要素,分别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监督。高管人员对于内控的态度奠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基调,如果高级管理人员都不能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要想其在企业顺利推行,恐怕存在困难。

2.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独立性较差。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存在一些利益冲突。只有保持合同管理的运行及监管部门独立于合同的执行部门,才能保证管理的效率。但是,当前一些企业中,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不具有独立性,甚至一些企业根本没有合同管理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这都将会造成合同管理的漏洞,使得企业合同风险加大。这是合同管理现存的问题之一。

3.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企业合同管理往往针对其自身的管理,完善合同签订前的审批、准备,完善合同变更的相应手续和审查、完善合同后续的归档工作等等,这无疑是为企业管理人员增加了工作量,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乐意实施这项额外的工作。同时,对于自己监督自己,高管人员往往都是排斥的。这些因素均造成了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

4.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缺陷。现代企业往往将合同管理归责于法律事务,大型的公司一般设立有法务部,中小型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往往是外聘法律人士为其提供咨询,这就是法务模式的合同管理,也是当前最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但是,深入分析后发现,这种管理模式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法务部门往往关注的只是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管理的其他方面的关注较少。同时,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现象比如一个法律咨询员一天要签上百份合同,往往粗略的浏览下即签字报出。这都是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

三、针对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研究

针对上文分析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我国的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真正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体的对策有如下几点:

1.推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现阶段企业均已经采用了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可以作为一个新的模块引入企业现有的信息系统中,对企业来说并不需要增加许多成本,但却可以发挥信息化技术带来的管理效率的提高。一方面,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规避人为舞弊、人为的错误等,另一方面,信息系统经过授权后,只有相关人员才能进行操作,防止合同内容丢失。计算机的操作往往会留下痕迹,因此,一旦出现问题,事后问责时也能快速找到相关的责任人。

2.建立合同管理的培训机制。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合同管理的动力不足问题,企业可通过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予以解决,之所以存在误区、不予支持,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所带来的好处,因此,培训无疑是最快速、有效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应当主要关注合同管理的流程讲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等方面。

3.建立合同管理的机制。机制是企业的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因此,要想合同管理在企业中顺利实施,必须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制,将合同管理各方面的内容制度化。使得员工在操作的过程中有据可依,也方便事后追究或奖励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4.建立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的流程的建立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进行。企业应就调查与谈判、审核与批准、合同文本拟定、合同文本的会审、签署、盖章、履行、补充与变更、结算与解除、后续评估等环节的具体内容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这样以来,合同管理变得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嵇成能,唐玉根.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现代商业.2013(01):121-122.

[2]傅京华.浅论企业合同管理[J]. 中国外资.2012(12):20-21.

合同管理对策篇(7)

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举措的逐步实施及新型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原有粗放式、高耗能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将逐步被集约式、节能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所替代。我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成为首先加以考虑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EPC)机制的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第一个应用“合同能源管理”这个概念的是蒸汽机的发明者詹姆斯·瓦特,当时他为了推销他的蒸汽机,给客户以下承诺:“我们免费提供你蒸汽机并安装和调试,同时给你提供5年的服务。我们向你保证,蒸汽机可以替代马匹作同样的工作,机器中燃煤的费用,比你用马匹和及其饲料更加节省。我们唯一想得到的报酬就是:节省下来的金额的三分之一。”很快他的机器得到了推广。同时,“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概念也产生了,它是技术革新的产物。

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中文名为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在中国又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公司是在7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当时由于第二次能源危机的发生,有些能源供应公用事业公司为降低兴建电厂的压力,提出需量管理概念,并配合种种诱因,希望用户能采用较高效率的设备。同时能源服务公司也利用这些诱因推展业务,本身投资或成立能源服务公司来服务他们自己的用户,并在业务中逐渐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西方国家,特别在工业领域及其能源供给领域应用非常广泛,有非常多的专业公司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最主要的是附属于能源供给公司(例如供电公司,供热公司等)的节能服务公司,其次是专业能源承包公司(这些公司往往在一些方面的技术很强,主要在工业供热,供冷,高压蒸汽等方面提供服务)。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

(一)合同能源管理起步效果明显

1998年,国家经贸委和世界银行及全球环境基金开始在中国合作开展节能促进项目,选择了北京、辽宁、山东等三个省市进行节能服务试点,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在中国将节能减排引入市场化的长效机制。自此,拉开了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不断发展壮大的序幕。该项目的目标是引进、示范、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以达到以下目的:第一,克服市场障碍,促使各类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提高中国的能源效率,减少C02及其它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全球及地区的环境;第二,推广节能新机制,组建各种类型的新的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中国的节能产业;第三,吸引各类投资者,向节能项目进行商业性投资,促使节能产业的迅速发展。该项目的内容:一期支持成立3个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部级的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为项目提供技术援助;二期在一期示范成功的基础上建立更多的、各种类型的节能服务公司,并为他们的组建、运营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促使中国节能产业的形成。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3家示范ESCO资产从组建时的7,440万元增至7.3亿元,增长了近10倍;节能投资逐年稳步增长,3家ESCO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累计为客户实施了475个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13.3亿元,获得净收益4.8亿元,而客户的净收益则为ESCO的8~10倍。

(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迅猛

为延续项目I期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建立可持续发展、适应市场要求的ESCO项目运作体系,给予新ESCO公司技术援助并增强其市场融资能力,WB/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Ⅱ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启动,至2009年底结束。项目Ⅱ期的起动,标志着中国ESCO产业进入了发展阶段。项目Ⅱ期的主要内容:开展ESCO服务;成立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对中国ESCO进行节能技术援助和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培训和节能信息传播;实施ESCO融资担保计划:增加ESCO从国内银行获得商业贷款机会,使ESCO的能效项目投资最大化。

在此背景下,节能服务产业近年来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统计,自2003年以来,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03年的17.67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587.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79.33%。其中工业、建筑和交通对节能服务的需求分别约为63%、33%和4%,而工业领域的节能需求主要集中在冶金、建材、火电和石化等领域,其中电机系统是最主要的节能环节。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额从2003年的8.5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16.70亿元和2008年的195.32亿元及2009年的195.32亿元。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2007年底的229家增长到2009年底的502家。2008-2009年,节能服务产业为国家节约实现年节能1235.12万吨标准煤和1757.9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96.85万吨和1,133.85万吨。

(三)合同能源管理前景大好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由原来的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缓慢推动推广阶段发展到现在的由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快速发展阶段。合同能源管理涉及的行业已经由传统的工业和建筑领域向港口运营、多媒体教育等新兴市场延伸。如2010年签订合同的天津空港经济区的江森自控节能服务公司,属于多媒体行业的博大伟业的电脑系统节能项目,宁波阳光集团的阳光海湾低碳旅游项目等。

“十一五”早期,我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还只有76家,到“十一五”末,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已经达到了782家。据《“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将从782家发展到2500家,节能服务产业将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困境与对策

从EMC模式在我国的发展过程,可以部分看出我国节能减排力度欠缺的原因。该模式上世纪末引入国内,至今在我国并未实现大规模的应用,归结起来,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因素制约:

(一)融资困难

由于需要事先垫付所有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必须以充足的资金为前提。但是,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一次性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不能形成有效的可抵押资产;绝大部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为中小企业,处于成长期,自身财务数据尚有欠缺,在银行贷款审核过程中信用评级较低。

为了解决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难问题,首先,银行业应从业务创新的角度,加大力度参与合同管理融资业务,如2011年底,宝钢集团旗下两大新兴业务板块宝钢能源、宝钢建筑与浦发银行合作,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业务模式进行融资,浦发银行基于宝钢节能减排提供一系列金融产品,包括与宝钢合作了EPC买断保理业务,即针对宝钢未来收益权提供保理业务,买断企业的应收账款。银行可根据节能单位的具体情况,将重大耗能企业的应收账款,即远期收益变现融资就是一种创新举措。此外,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之间资金合作也能够在企业间形成互补优势。一些传统的融资方式,像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客户融资、融资租赁也可以组合使用,从而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

(二)税负过重

合同能源管理免税政策衔接不当,是“营改增”带来的首要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收入应按照研发和技术服务改征增值税。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按照“营改增”试点政策,节能服务公司仍可就该服务享受有关增值税税收优惠,即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但是“营改增”后,节能服务公司的客户会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此类前后政策的衔接不当导致企业难以取舍,无法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

为了解决税赋给合同能源管理带来的障碍,2010年4月2日国发办[2010]25号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专门对税收出台了优惠政策,但鉴于保护环境,节能减排项目应该有更多大力度的税收优惠。

(三)信用缺失

目前,我国企业的信誉环境尚待改进,无论是节能服务公司还是耗能企业,都存在这个问题。企业怀疑节能服务公司的承诺是否是真的;节能服务公司怀疑客户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由于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不是独立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行依附在客户身上,由于自身没有主动权,因此节能服务公司风险很大,往往是项目已经实施了,等到向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时,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付款。同时,节能服务公司面对的往往是一些需要通过节能改造降低成本的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了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效益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赵乾明等.合同能源管理专题分析,国金证券研究报告,2010.

[2]谢仲华.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J].中国能源,2006(06).

[3]Franceseo Ciampe,王金,陈小仙.第三方融资与能源合同——有效利用能源的综合金融管理方法[J].能源工程,2004(01).

[4]吴刚.美国合同能源管理(EPC)市场发展现状[J].上海节能,2005(04).

[5]杨蕾,陈静春.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探索,2001(03).

合同管理对策篇(8)

中图分类号: 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o govern the enterprises i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an effectively decrease and prevent property damage and economic dispute, be helpful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robes into the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等对本单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自我规范、 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等活动。合同管理, 是依法治企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减少和防止财产损失和经济纠纷, 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主要体现在法律意识不强、 合同管理不严、 权责不明确等问题,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须从企业发展的高度出发, 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市场经济中,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合同管理日趋规范、 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信息化水平逐年提升等。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 不论是在基础管理方面还是在流程管理方面, 和国外企业相比, 差距还很大。

1、政府在立法上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足, 市场机制并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文不严谨; 合同管理水平低下,“私下合同”屡禁不止;企业不够重视, 个别项目不报建、 不招标;或先招标, 后报建;或明招、 暗定最终都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很多企业不设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这种现象在施工企业普遍存在。

2、企业法制观念淡薄, 合同法律意识差、 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 合同签订、 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导致合同履约不理想、 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亟待提高。

3、合同管理人员匮乏, 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较少,而真正符合要求的合同管理人员更少。

4、合同基础管理工作不健全, 合同集中归口管理体制不完善,职能发挥有限; 制度体系不健全, 缺乏全面性和规范性, 制度执行不力。

5、合同流程管理控制不力, 对合同签订前的市场调查、 招投标和谈判论证,签订中的审查授权与签订后履行监控、 验收结算等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

6、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文字不严谨、 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的无效合同等; 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主要: 没有变更应变更的合同条款、 没有发出应当发出的书函( 会议纪要) 、没有办理应当办理的签证确认、 没有在法律诉讼时效内进行维权,超过了诉讼时效、 没有行使应当行使的权利和没有充分重视证据(资料) 的法律效力等。

二、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1 、了解国家政策及本行业特点,熟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了解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 行业的起源、 发展及现状等基本情况,并且熟悉掌握《合同法》,这是加强现代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根本。

2、设立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企业的掌舵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主要有购销、基建、技改等) 、各单位( 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 分口管理的模式。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管理中,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质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 ,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 ,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 ,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 ,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 ,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

(3)选送人员进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 ,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 、工作出色 、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

(4)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 ,明确他们的责 、权 、利 ,建立竞争机制 ,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导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

4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 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严格执行总公司《 法律事务工作暂行办法 》 和《 合同管理办法 》 ,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综合机构和专项机构) ,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 ,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 ,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 ,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 ,起到法律咨询 、合同评审 、履行监督和组织仲裁 、诉讼的作用 。

制度网络 。

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 ,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 ,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 、草拟 、评审 、审订 、下达 、交底 、学习 、责任分解 、履约跟踪 、变更 、中止 、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 ,分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 》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 ,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总则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 ,做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 ,更有利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286 条 ,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建筑施工企业在该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拍卖所得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 合同法 》 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 ,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句话 ,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 ,及时调整 ,不断完善 。

5、强化履行监控和结算管理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可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6 、违约纠纷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因此法律顾问部门在审查或起草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条款显得十分重要。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对合同管理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

7、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

目前计算机和网络已在企业中普及,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引入计算机和网络,实行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 即将合同在网上运行, 实现合同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数据统计、网上监控、网上报表生成、网上合同生成、网上合同履行监控、 合同结算等信息化管理, 并对合同的授权签约、审查审批、履行、结算等设置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数据库,统一格式和标准等。 从而可以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 减轻手工操作的难度, 使企业合同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水平大大提高。

大量的实践证明,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当前市场经济中一项较新的管理工作,企业的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自我约束、 自我发展的基础,而且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 王宇清. 谈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J]. 山西建筑, 2008,(36)

合同管理对策篇(9)

一、引言

建筑企业为了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应对工程合同管理予以重视,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中。另外,建筑企业应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及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①国家强制管理性。建设工程和我国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是我国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因此,建设合同在签订及履行上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管理性;②复杂性。现代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导致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变得日益复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要完成大量合同事件,可见,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③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建设工程管理涉及了建设单位的各个管理组织、部门及各个岗位上每个员工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因此,合同管理还具有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的特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开端,可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起到引导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具体体现为:①明确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的目标;②规定了参建双方的经济责任、义务和合同利益;③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双方的最高准则;④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所引起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①合同索赔工作难度大。合同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增加利润的主要手段,在建筑工程中是难以避免的,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特别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不利于合同索赔工作的开展;②合同文本不规范。承包商未能按照规范文本制定合同,导致合同内容存在表述不清、内容含糊等问题,甚至出现以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直至工程竣工后才补签合同,未能及时对合同条款和内容进行检查,使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建设工程埋下了诸多安全风险和隐患;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现阶段,多数建设工程合同是由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合同中更多强调承包方的义务,缺少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尤其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未制定出较为明确的处罚或奖励措施,由此导致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出现不对等现象,不利于工程合同的公平竞争和管理。

(二)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签订及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过程,涉及到管理、建筑、信息技术等诸多方面,这就需要专业性、业务技能较强的管理人才,且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造价管理知识等。但在实际合同管理工作中,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很多工作人员均是由其他科室调入,对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并不熟悉,整体业务水平较低,同时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准确判断,不利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开展的基础,但目前诸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予以重视,导致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缺少可靠依据。同时,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评审管理机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严格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无法实现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四、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建设工程可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操作,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时,还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及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合同各项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到位。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对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特别是针对工程资金不到位的现象,不允许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对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重视,着重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以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应积极引进现代化人才,确保合同的起草、签订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合法、可靠,若出现合同纠纷现象,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处理,降低外聘支出,以充分展现专业人才的自身价值。

(三)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建筑市场中所有建筑参与人员的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应对新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强化新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使其能重新认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外,确保合同双方能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责任义务

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手续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避免对企业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另外,健全的合同管理可有效避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利于合理解决合同纠纷,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五、结语

在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建筑企业应着重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全面提高,将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在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以实现建设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向东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5).89-89.

合同管理对策篇(10)

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物不仅要外观漂亮,内部结构也要合理,这样就对建筑物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财产、公共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应该被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许多开发商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设,或者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设不够合理重视,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将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及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对国家安定长期保持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没有法律依据

作为工程管理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规定,它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中的发包方和承包单位确定合作关系时必须签订的书面文件,合同中要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予以明确,并作为施工时出现问题的处理依据。现实中,合同签订双方缺少法律意识,或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事后合同与黑白合同泛滥。所谓事后合同是指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已经达成并且实际合同已经履行,为了义务的全面实现而签订的合同,但由于事先没有合同,因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得不到保障。黑白合同是指摆在台面上的,登记备案的称为白合同,而权利义务双方暗地里私下签订的合同称为黑合同,这就导致登记备案的白合同实际并没有发挥规范性的作用,而一旦权利义务双方出现问题,各方权利得不到保障。

1.2、带资垫资承包泛滥,工程管理得不到保障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带资垫资很普遍,所谓带资垫资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商与发包商相互分离,发包方不预付工程款,而有施工方自筹经费,等项目建设达到一定时期时或者达到双方约定的进度时,发包方在根据实际情况将款项逐步给付承包方[1]。这导致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一旦承包方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工程将无法顺利开展,权利双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1.3、挂靠施工

有些项目承包方自己没有建设能力,将工程项目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由被挂靠的企业承担项目的实施,导致管理上的混乱。这种方式需要得到规范。

1.4、缺少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有效性的实施需要第三方的监督,作为约定合同的双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更要落实施工合同管理职责。地方政府缺乏相应规范的合同管理机构,将管理任务交给监理公司,但目前的监理公司市场混乱,达不到管理的效果[2-3]。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2.1、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签订应该组建专家组评审,对整个合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签订不是单位一个人的事,需要双方共同参与,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签订要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保证出现问题后有解决的依据。权利双方要尽量选择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对合同中的具体细节予以详细规定。合同中要将双方的各项权利和要求尽量体现出来,保证合同进行过程中的有本可依。

2.2、承包人垫资行为纳入合同明确责任

承包人将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到一定阶段时,由于资金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工程的进行,而将工程予以停滞,并以此为由向发包人索要工程预付款,此情况下,发包人应将承包人的垫资行为写入合同管理中,并明确具体责任[4-5]。

2.3、取缔挂靠施工

挂靠施工的责任双方不明确,不能保证工程的合理进行。没有资质的企业获得项目建设资格,并将项目外包给第三方,这样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产生安全隐患,将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的企业将成为被告,而挂靠企业却逍遥法外。因此,必须出台相关法律,对挂靠施工予以取缔。

2.4、政府部门要加强法律管理

缺少相应的法律及相应的监管机构是目前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管理合同予以监管,让权力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法律保护。

3、小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标准越来越高。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财产、公共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应该被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许多开发商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设,或者对建设工程的管理不够合理重视,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将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及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按照规范签订管理合同,明确规定带资垫资行为责任,取缔挂靠施工,加强监管对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海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0).

[2]邹健美.浅谈施工方施工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5).

合同管理对策篇(11)

Abstract :Risks penetrate the project life cycle of the whole project process,this paper measures the risk from the engineering point of view,analysing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project risk and bring up contract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the risk of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Keywords: contract,contract management,risk,claim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可能遭到的风险,可将其定义为,在工程项目目标规定的条件下,该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风险是随机发生的,若不加以控制的话,风险的影响就会扩大,甚至会引起整个工程的中断或报废。因此,在现代工程项目的管理中,风险的控制已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

在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属于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它是分析和处理由不确定性产生的各种问题的一种系统方法,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估计及风险的评价和风险的控制。风险管理是近20年发展起来的一个综合性边缘学科,风险分析的大部分内容是关于技术风险、设备质量风险和工程可靠性问题,而关于风险评价的量度及定量分析的技术方法几乎是空白。因此,风险管理仍是一门不完善和不成熟的学科。

2 工程项目风险因素的识别与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是复杂的开放系统,长期以来,工程风险的研究一直沿用分析方法和模拟方法。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错综复杂,可以从项目环境、项目结构及项目主体等不同侧面进行分类,以便为不同风险的防范采取相应的对策。

工程风险的分类主要基于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理,是定性的和相对的。从性质上分析,可计量风险属于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

而非计量风险则属于非技术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是非常规性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工程合同包含着多种难以界定的变量因素,这些因素都能构成项目的风险。从性质上分析,合同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3 工程项目风险的防范对策

(1)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又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比较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会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在我国承建亚洲某岛国公路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因技术条款中忽略了路基施工中所用的沙石非碱性的指标,而且该国的土壤含盐量偏高,不能就地取材,所以施工中不得不进口沙石,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该工程发生严重亏损。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加强风险分配的管理有助于调动承担方的积极性。风险分配通常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对于双方均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则由业主承担。所以应该加强合同中各条款的风险管理。

(2)通过索赔将工程风险转化为利润

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是双向的,即甲乙各方均可向对方索赔,而在实际过程中,施工方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即在施工合同中索赔是比较常见的,并且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错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红皮书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一个分条款增加为五个分条款,形成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内容形式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相关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是甲乙双方为了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同时也反映了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利用合同形式进行风险转移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合同计价形式转移风险,达到降低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预算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策略,即采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对于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对于无法测定总成本状况的工程,草率估价将导致极大的风险,只能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对承包商而言,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对降低工程项目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4)非计量风险的防范

非计量风险是指政治、经济及不可抗力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动乱、、法律制度的变化等;经济风险包括:外汇风险、通货膨胀、保护主义及税收歧视等。这些风险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政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将导致灾害性后果,常常被称作“致命风险”。对于政治风险,只能作定性分折与预测,承包商应在投标决策阶段加强调查研究。经济风险一般不可避免,应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于若干种经济风险预测的数学方法,由于是建立在理想的环境下,置信度较低,所以不宜作为项目的决策依据。

不可抗力的社会或自然因素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前者如战争、暴乱、罢工等;后者如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和泥石流、泉眼、流砂等。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但工程所在国意外的战争承包人自身工人的动乱以及承包人延误履行合同后发生的情况除外。

(5)非计量风险的管理和措施

在项目目标设计阶段,对影响项目目标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预测,研究各风险因素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即进行项目的敏感性分析。

在投标报价前,承包方要分析业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业主的工程款落实情况和支付信誉;在编制标书及报价阶段,要熟悉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做好现场勘查,在单价和总价中考虑风险因素;在订立合同阶段,对于过分刻苛的合同条款提出修改要求,以减少自身面临的合同风险。

除了进行工程、设备、人身事故等保险外,还应通过保险机制减轻风险损失;如果遇到一些特殊的施工,如水下作业等,其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这种情况下,总承包人可以通过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转移风险;合理控制风险费。

4 结语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风险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一个成功的项目离不开科学的风险管理。本文对工程项目中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就如何进行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具体结合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但是本文在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分析模型,并且只是针对非计量风险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计量风险还有待以后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风云变幻,市场充满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企业要想获得生存,就必须加强项目的风险分析,提出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 梅阳春,邹辉霞.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 王卓甫.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及其应对.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