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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2 09:14:39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1)

Review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Quality Education

FAN Yeying[1], ZHANG Wen[2]

([1]Education Institute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2]Siyang Bilingual Experimental School, Suqian, Jiangsu 223700)

AbstractSince quality education proposed in the 1980s, it has gone through three stages: deliberation and discussion, regional exploration and comprehensively movement. We can learn something from it's development.

Key wordsquality education; development; reflection

素质教育是一种深刻的教育哲学理念,一种进步的教育价值取向。它体现了时展的特征,也顺应了世界文化的整体走势。①让我们来共同回顾一下素质教育的发展历程。

1 素质教育提出的时代背景

“素质教育”一词最早提出来是1987年4月,柳斌在九年义务教育各科教学大纲统稿会上作的“关于制订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的几点意见”的讲话中指出:“基础教育不能办成单纯的升学教育,而应当是社会主义的公民教育,是社会主义公民的素质教育”。1988年第8期《上海教育》上发表言实的文章《素质教育是初中教育的新目标》,这是“素质教育”最早见诸于报刊。在此之后,成千上万的文章伽开始讨论素质教育。

素质问题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它一开始是被作为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提出来的,但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首先它是“科学技术对人提出挑战的产物”,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其次,它是经济转型对人提出的新要求的反映,我国目前处于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型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

2 素质教育发展历程的回顾

追溯素质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我们可以将素质教育的发展历程分成以下三个阶段:

2.1 素质教育的酝酿和讨论阶段(1985年-1993年)

1985年5月,第一次全教会上,邓小平的讲话《把教育工作认真地抓起来》中指出:“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同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牢牢记住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法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多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1988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干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若干规定》,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外作业、考试、学校工作评价、复习练习材料、自习课、假期假日、竞赛、后进生等问题上提出了10项具体要求。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新理念逐渐被人们所知晓。

2.2 素质教育的区域探索阶段(1993年-1999年)

素质教育从理论探索进入了实践的领域,从法规的层面规定了要实施素质教育,中国的素质教育进入了区域探索阶段。1993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七条规定:“中小学教育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这一句是对素质教育的经典性表述。1994年6月14日,总理在国务院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下决心纠正长期存在的单纯应考试的倾向。这种不良倾向使学和学生忽视德育、体育,脱离实际,离社会,不注重素质的全面提高而注重应付考试。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势必误人子弟,造成严重后果。”会上李岚清副总理提出“基础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同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正式在中央文件中使用“素质教育”概念。自此素质教育被政府认可,成为政府行为。

这以后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逐步深入地展开,1996年2月,《人民教育》刊载了两万余字的湖南汨罗大面积推行素质教育的报道,在全国引起强大反响,全国数万教育工作者来到汨罗参观学习,有力地推进了全国素质教育的实施。这是素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使改革试验从学校试点扩展为区域改革。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批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 科教兴国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4月10日颁发的《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中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7年9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在烟台召开了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李岚清在讲话别强调在贯彻教育方针过程中存在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面向少数学生,还是面向全体学生”,“二是片面发展,还是全面发展”。朱开轩在讲话中指出,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就是“使每一个人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注重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基本特征”。进一步推动了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10月29日,国家教委印发制定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实施素质教育是迎接21世纪挑战,提高国民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 其中提出的16条意见将对全国各地推进素质教育产生积极的指导作用。1997年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会上强调指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8年朱F基同志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90年代,从全局上看,在克服“片面”、减轻“负担过重”、扼制“片面发展”、扭转“小面积提高”方面,比任何时候都有显著的进展,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3 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阶段(1999年-至今)

1999年国务院批转实施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明确提出要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素质教育政策的重大创新是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出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动员令,素质教育开始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会议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全面素质,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要求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2000年2月1日,发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指出要加强学生文明素养素质教育和传统美德素质教育。之后提出“以德治国”。2001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国家“十五计划”明确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必须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2001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进行了部署,并于6月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决定》要求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2002年11月,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2003年3月,朱F基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继续加大对科技、教育的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4年2月10日《2004-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注重以整体改革的方式推进素质教育。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确立了教育发展目标,为素质教育政策注入了活力,要求我们不断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2005年1月,教育部公布了2005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六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素质教育写入了国家法律,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开始步入依法推进的轨道,实施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新法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这意味着人们多年倡导的素质教育理念,已作为国家意志在更广大范围实施。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教育系统提出的奋斗目标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并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2008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阐明了实施素质教育是深化教育改革的主题,激励教育界及全社会紧紧抓住素质教育的核心,深化教育改革,为祖国和民族的未来造就亿万高素质人才。

3 素质教育发展历程的反思

从素质教育的历史进程来看,目前整个素质教育的实施正处在国家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展开的过程之中,教育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变化,这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素质教育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分不开,但我国素质教育目前仍处在探索和构建的初期,素质教育在实践中陷入了困境,这主要受政府、学校、家长以及社会等几方面因素制约:各级政府部门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了教育发展规律,也没有建立严格的监督体制,阻碍了素质教育的贯彻实施;学校中,广大校长和教师对素质教育仍处于困惑状态,不知如何实行素质教育,外部又面临着升学率的压力,如2004年,南京市推行素质教育结果以失败告终;家长们对“成材”观念落后,把分数看成学业成功的唯一标准,不能理解素质教育;社会用“升学率”高低来衡量学校的教育是否成功,对人才的评价和选拔上重学历轻能力,这就加剧了素质教育的阻碍。素质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政府、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培养“个性的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2)

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党和国家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却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如何解决素质教育实施难的症结?改革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有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和当务之急。

一、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性,即内部诸要素以及与其它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素质教育的体制、理念、内容、方法、考试、评价、人事、物质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其中起着主导、决定作用的是人事制度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人才的选拔录用与人才的教育培养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人才的选拔录用决定着人才的教育培养,有什么样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就必须有其相应的人才教育培养的目标、内容、方式;人才的教育培养必须为人才选拔录用服务,学校教育必须培养国家所需要的选拔任用的各类人才。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国家各行各业所需人才挑选录取任用的组织制度,它包括学校选拔性的招生和社会用人的人员选拔录用的国家制度规定。目前,我国不论是学校高中、大学、研究生等就学,还是社会公务员等岗位从业,人员选拔录用都得通过文化考试,按其考试成绩择高录取,单一的文化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成为其升学、就业的先决条件,甚至成为唯一标准,人才选拔录用中片面强化了文化理论素质,而忽视人的思想道德、实践能力和身体心理等素质。人才选拔录用导向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录用人才的考分如同货币拜物教般产生了神奇的魔力,考分决定着人们的升学和就业,决定着人们的前途和命运,于是人们拼命地去追求与选拔录用人才有关的决定自己前途命运的考分,去追求与考分直接有关的文化知识,而不去顾及其他素质要素。不仅学校招生的唯分数论使人们的片面追求、片面发展形成汹涌澎湃的潮流,而且社会用人的唯学历论也为人们的片面追求、片面发展推波助澜,人们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就业观、成就观、荣耀观等价值取向和教育行为都无不倾向于高分数、高学历,人们的追求无不倾向于能够取得高分数、高学历的知识素养,而淡化或放弃了人全面发展的道德、身体、审美、技能等其他素养。作为对社会、国家培养人才的学校教育在一考定终身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中只能在狂热追求考分的旋涡中竞争拼搏,从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都是在片面追求智育考分的主体轨道中运行,甚至连有的学前教育也不例外。考分就是就学,考分就是就业,考分就是教育质量,考分就是生命线,不论是片追、偏智还是加负、择校都是为了取得高分数、高学历,以便在升学、就业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一席之位,取得在社会中生存、生活、发展的有利地位。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与素质教育要求的相悖,导致了学校教育外在与内在的两张皮,一方面表面高谈国家要求的素质教育,一方面实际大干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应试教育,使得素质教育口头化、虚无化、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只打雷,不下雨。一考定终身、分数论成败、学历定职业单一片面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把人们的一切努力都驱聚到追求考分的热潮中,而素质教育陷入了冷遇虚浮的困境。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片面化导致了人才教育培养的片面化,人才培养、选用的片面化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建设发展。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单纯追求文化知识考分、学历的片面性弊端,致使社会、学校和家庭只顾追求智育的片面性教育,使得人才素质的思想道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身体心理等素养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学校人才的培养与社会人才的需用难以紧密联结,国家、社会需求的人才难以得力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型人才严重缺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国家建设所需人才与所选人才任职素质矛盾突出,高分低能、学不致用的现象普遍严重存在,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用人就业的矛盾日趋增大,国家建设所需人才紧缺,而学校培养的人才却难以就业,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影响国家建设,而且更要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素质型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推行素质教育的动力机制。社会需要是素质教育运行的动力源泉。提高人的素质既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社会、国家以及整个人类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提高人的素质能有效满足个人、社会发展各种需求,符合人们的根本利益,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如果提高素质像考分一样能够直接解决升学、就业等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素质第一的观念和重素质的氛围则会自然形成,人们便会千方百计地追求素质。要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就必须建立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动力机制,把素质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激发人们对素质发展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引导人们将单纯片面的考分、学历追求变为着重对素质的追求。目前,实施素质教育难的症结是缺乏素质教育应有的动力体制机制,即缺失素质型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没有把素质纳入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选用素质型人才,而是以考分为标准选用应试型人才,提高素质不能直接解决人们升学、就业等现实生计需求,只有提高考分才是最有用、最重要的,因为它能够就学从业,能够改变人的前途命运。素质型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实施素质教育客观的、现实的、根本的动力源泉,对素质教育具有巨大的内在驱动和导向作用。国家选用什么人才,就推动什么人才的教育发展,选用应试型人才,则推动应试教育的发展,选用素质型人才,就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不改革国家现行的不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就无法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只有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才能真正保证和推动素质教育的蓬勃发展。

二、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客观必然性

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对教育发展的影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教育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必然结果。教育规律是教育活动内部以及其它事物之间的一种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目前,我国学校人才选拔录用的普遍方式是文化理论知识考试,决定性的标准是考试成绩。教育活动中,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教学是考试的前提和基础,考试必须适合教学的性质、水平和发展,按照教学的目的、目标、要求、内容来确定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同时,考试是教学的测评和导向,对教学具有巨大的反作用,适合教学状况的考试促进教学的发展,对教学起着合理测评、积极激励和正确引导等作用。反之,不适教学状况的考试,就会阻碍教学的正确发展,使教学偏离正确的方向。教学与考试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教学活动本身固有的客观存在,是由教育特殊的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联系。教育本身固有的本质属性是有意识地影响人、培养人,它主要解决的基本矛盾是教育者所要达到的教育目的能否为教育对象所接受和实现的矛盾,因而在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必须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方法对教育对象施加各种教育影响,实现其教育目的,使受教育者成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人。考试是影响教育对象接受和实现教育目的的有效手段,它是教学的杠杆和指挥棒。在教学中,为什么从学校领导、教师到学生及其家长,普遍重视升学考试的科目,而大抓特抓,却忽视升学不考试的科目,而敷衍应付?为什么好多学校对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开不齐,课时开不足,对考试的科目却增时加负?为什么升学考试科目的社会家教、办班辅导门庭若市,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却无人问津?为什么从上至下口上喊的是德育为首,全面育人,却实际做的是智育第一,片面追求?为什么普遍难以引起重视的劳技课,却曾在湖南汩罗教育中理论、实践双丰收?有的劳技课教师连续三天到街上修车点悉心请教,学了手艺好教学生。汩罗恰当地用考试来指挥素质教育,也将德、音、体、美、劳列为中小学必考科目,而每次大型的劳技课考试,都是市教育局长亲自抓。考试有力的促进了这些学科的发展,使德、智、体、美、劳五子登科,形成了汩罗教育现象,即全面发展现象、素质教育现象。为什么文革中取消升学考试,而极大影响了教育质量,严重耽误了人才培养?这都是考试必须适合教学性质的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结果。考什么,教师就注重教什么,学生也就注重学什么,怎样考,教师就注重怎样教,学生也就注重怎样学,强化了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迅速发展,取消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自然淡化,这种考试效应,已成为普遍而必然的教育现象和不依主观意志转移的客观现实。

人才选拔录用考试制度对素质教育发展的影响是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的必然联系,是教育规律的固有作用,是客观必然的,我们必须遵循教育规律,运用教育规律,科学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三、必须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

人才需求、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任用是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要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研究解决素质教育与人才选拔录用体制的相互统一问题,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

高层决策部门应大力加强人才选拔录用体制的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是党和政府的决策,是国家层面上的制度性要求,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必须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建立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素质教育体制机制在于党和国家高层决策部门,党和政府高层决策部门应加快人才选拔录用体制的改革,建立起社会、学校多元化的全面的素质型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克服人才选拔录用中单纯追求考分、学历的片面性弊端,全面选拔录用人才,从关键上解开实施素质教育难的症结,有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建立适合素质教育本质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必须与党的教育方针相统一,把德、智、体、美、劳等素质纳入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诸育结合,学历能力兼顾,建立全面选拔录用人才的用人体制,以全面选拔录用人才的用人体制引导人才素质的全面教育培养,以全面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真正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建立适合素质教育质量观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全面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任务,素质教育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必须建立提高素质教育质量的人才培养和选拔录用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以全面提高素质教育质量为导向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3)

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党和国家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却“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如何解决素质教育实施“难”的症结?改革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有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和当务之急。

一、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性,即内部诸要素以及与其它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素质教育的体制、理念、内容、方法、考试、评价、人事、物质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其中起着主导、决定作用的是人事制度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人才的选拔录用与人才的教育培养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人才的选拔录用决定着人才的教育培养,有什么样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就必须有其相应的人才教育培养的目标、内容、方式;人才的教育培养必须为人才选拔录用服务,学校教育必须培养国家所需要的选拔任用的各类人才。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国家各行各业所需人才挑选录取任用的组织制度,它包括学校选拔性的招生和社会用人的人员选拔录用的国家制度规定。目前,我国不论是学校高中、大学、研究生等就学,还是社会公务员等岗位从业,人员选拔录用都得通过“文化考试”,按其考试成绩择高录取,单一的文化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成为其升学、就业的先决条件,甚至成为唯一标准,人才选拔录用中片面强化了文化理论素质,而忽视人的思想道德、实践能力和身体心理等素质。人才选拔录用导向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录用人才的“考分”如同“货币拜物教”般产生了神奇的魔力,“考分”决定着人们的升学和就业,决定着人们的前途和命运,于是人们拼命地去追求与选拔录用人才有关的决定自己前途命运的“考分”,去追求与“考分”直接有关的文化知识,而不去顾及其他素质要素。不仅学校招生的“唯分数论”使人们的片面追求、片面发展形成汹涌澎湃的潮流,而且社会用人的“唯学历论”也为人们的片面追求、片面发展推波助澜,人们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就业观”、“成就观”、“荣耀观”等价值取向和教育行为都无不倾向于“高分数”、“高学历”,人们的追求无不倾向于能够取得“高分数”、“高学历”的知识素养,而淡化或放弃了人全面发展的道德、身体、审美、技能等其他素养。作为对社会、国家培养人才的学校教育在“一考定终身”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中只能在狂热追求“考分”的旋涡中竞争拼搏,从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都是在片面追求智育“考分”的主体轨道中运行,甚至连有的学前教育也不例外。考分就是“就学”,考分就是“就业”,考分就是“教育质量”,考分就是“生命线”,不论是“片追”、“偏智”还是“加负”、“择校”都是为了取得“高分数”、“高学历”,以便在升学、就业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一席之位,取得在社会中生存、生活、发展的有利地位。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与素质教育要求的相悖,导致了学校教育外在与内在的“两张皮”,一方面表面高谈国家要求的素质教育,一方面实际大干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应试教育,使得素质教育“口头化”、“虚无化”、“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只打雷,不下雨”。“一考定终身”、“分数论成败”、“学历定职业”单一片面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把人们的一切努力都驱聚到追求“考分”的热潮中,而素质教育陷入了冷遇虚浮的困境。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片面化导致了人才教育培养的片面化,人才培养、选用的片面化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建设发展。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单纯追求文化知识“考分”、“学历”的片面性弊端,致使社会、学校和家庭只顾追求智育的片面性教育,使得人才素质的思想道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身体心理等素养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学校人才的培养与社会人才的需用难以紧密联结,国家、社会需求的人才难以得力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型人才严重缺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国家建设所需人才与所选人才任职素质矛盾突出,“高分低能”、“学不致用”的现象普遍严重存在,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用人就业的矛盾日趋增大,国家建设所需人才紧缺,而学校培养的“人才”却难以就业,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影响国家建设,而且更要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素质型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推行素质教育的动力机制。社会需要是素质教育运行的动力源泉。提高人的素质既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社会、国家以及整个人类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提高人的素质能有效满足个人、社会发展各种需求,符合人们的根本利益,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如果提高素质像“考分”一样能够直接解决升学、就业等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素质第一”的观念和“重素质”的氛围则会自然形成,人们便会千方百计地追求“素质”。要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就必须建立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动力机制,把“素质”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激发人们对素质发展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引导人们将单纯片面的“考分”、“学历”追求变为着重对“素质”的追求。目前,实施素质教育“难”的症结是缺乏素质教育应有的动力体制机制,即缺失素质型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没有把“素质”纳入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选用“素质型”人才,而是以“考分”为标准选用“应试型”人才,提高“素质”不能直接解决人们升学、就业等现实生计需求,只有提高“考分”才是最有用、最重要的,因为它能够就学从业,能够改变人的前途命运。素质型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是实施素质教育客观的、现实的、根本的动力源泉,对素质教育具有巨大的内在驱动和导向作用。国家选用什么人才,就推动什么人才的教育发展,选用“应试型”人才,则推动应试教育的发展,选用“素质型”人才,就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不改革国家现行的不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就无法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只有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才能真正保证和推动素质教育的蓬勃发展。

二、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客观必然性

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对教育发展的影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教育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必然结果。教育规律是教育活动内部以及其它事物之间的一种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目前,我国学校人才选拔录用的普遍方式是文化理论知识考试,决定性的标准是“考试成绩”。教育活动中,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教学是考试的前提和基础,考试必须适合教学的性质、水平和发展,按照教学的目的、目标、要求、内容来确定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同时,考试是教学的测评和导向,对教学具有巨大的反作用,适合教学状况的考试促进教学的发展,对教学起着合理测评、积极激励和正确引导等作用。反之,不适教学状况的考试,就会阻碍教学的正确发展,使教学偏离正确的方向。教学与考试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教学活动本身固有的客观存在,是由教育特殊的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联系。教育本身固有的本质属性是有意识地影响人、培养人,它主要解决的基本矛盾是教育者所要达到的教育目的能否为教育对象所接受和实现的矛盾,因而在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必须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方法对教育对象施加各种教育影响,实现其教育目的,使受教育者成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人。考试是影响教育对象接受和实现教育目的的有效手段,它是教学的“杠杆”和“指挥棒”。在教学中,为什么从学校领导、教师到学生及其家长,普遍重视升学考试的科目,而大抓特抓,却忽视升学不考试的科目,而敷衍应付?为什么好多学校对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开不齐,课时开不足,对考试的科目却增时加负?为什么升学考试科目的社会家教、办班辅导门庭若市,非升学考试的科目却无人问津?为什么从上至下口上喊的是“德育为首,全面育人”,却实际做的是“智育第一,片面追求”?为什么普遍难以引起重视的“劳技”课,却曾在湖南汩罗教育中理论、实践双丰收?“有的劳技课教师连续三天到街上修车点悉心请教,学了手艺好教学生。汩罗恰当地用考试来指挥素质教育,也将德、音、体、美、劳列为中小学必考科目,而每次大型的劳技课考试,都是市教育局长亲自抓。考试有力的促进了这些学科的发展,使德、智、体、美、劳‘五子登科’,形成了‘汩罗教育现象’,即‘全面发展现象’、‘素质教育现象’”。为什么“文革”中取消升学考试,而极大影响了教育质量,严重耽误了人才培养?这都是考试必须适合教学性质的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和结果。考什么,教师就注重教什么,学生也就注重学什么,怎样考,教师就注重怎样教,学生也就注重怎样学,强化了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迅速发展,取消什么考试,什么教育就自然淡化,这种“考试效应”,已成为普遍而必然的教育现象和不依主观意志转移的客观现实。

人才选拔录用考试制度对素质教育发展的影响是教学与考试相互作用的必然联系,是教育规律的固有作用,是客观必然的,我们必须遵循教育规律,运用教育规律,科学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三、必须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

人才需求、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任用是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要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研究解决素质教育与人才选拔录用体制的相互统一问题,建立起适合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

高层决策部门应大力加强人才选拔录用体制的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是党和政府的决策,是国家层面上的制度性要求,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必须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建立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素质教育体制机制在于党和国家高层决策部门,党和政府高层决策部门应加快人才选拔录用体制的改革,建立起社会、学校多元化的全面的素质型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克服人才选拔录用中单纯追求考分、学历的片面性弊端,全面选拔录用人才,从关键上解开实施素质教育“难”的症结,有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建立适合素质教育本质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必须与党的教育方针相统一,把德、智、体、美、劳等素质纳入人才选拔录用体制机制,诸育结合,学历能力兼顾,建立全面选拔录用人才的用人体制,以全面选拔录用人才的用人体制引导人才素质的全面教育培养,以全面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真正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适合素质教育质量观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全面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任务,素质教育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必须建立提高素质教育质量的人才培养和选拔录用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以全面提高素质教育质量为导向的人才选拔录用体制,“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4)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素质教育的推进使我国的中小学教育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但就总体而言,素质教育所要力图改变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现实中,以应试为导向的教育依然普遍存在,素质教育的推进依然困难重重。不久前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素质教育确定为未来5年我国教育发展的主题,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意味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任重道远。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使素质教育能够全面推进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我们必须从以下4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跳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二元对立的思维怪圈

众所周知,针对我国基础教育领域长期普遍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妨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的状况,一些中小学校长首先提出来了“素质教育”,这是当初素质教育提出的逻辑起点。然而,后来这个逻辑起点被转移了,即素质教育很快就被看成是对“应试教育”的一种简单否定,把培养人的素质和考试升学两件事截然对立起来,使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演变成一对纠缠不清的“逻辑矛盾”,而且深深地走进了大多数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的思维圈。直至今日,很多人仍然没有跳出这种简单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怪圈,仍把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之所以步履维艰的原因归咎于“应试教育”,甚至还有人把矛头指向考试和测验的合理存在,主张淡化考试乃至废除高考制度。20年来的实践证明,我们的这种简单化认识并无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素质教育并未因此而取得根本性突破,“应试教育”也没有在一片鞭挞声中销声匿迹,而且仍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

从逻辑关系方面来讲,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只是一对似是而非的“矛盾”,或者说,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并不能成为一对质性矛盾。要理解这一点,第一,必须从教育的内在规定性来讲,教育的本质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目的,“应试”是教育的一种必要程序,是检验教育活动效果(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素质)的重要手段,所以“应试”是教育自身的程序逻辑,天生没有善恶的标签。因此,教育与“应试”不存在逻辑上的矛盾。素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根本宗旨,符合教育的内在规定性,优于以应试为导向的教育,但“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而是把适宜的记诵、必要的训练和考试作为检查、促进和发展学生的手段”。素质教育不但不排斥考试,而且需要完善的、与之相应的考试制度来支撑。第二,从时展对人的素质要求来看,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目的的“应试教育”的确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但不应简单地视其为素质教育难以推进的根本原因或唯一原因。以应试为目的的教育现象之所以灭之不绝,且大行其道,原因是多方面的且是复杂的,但根源还在于教育的工具主义和功利主义,在我国社会转型期优质教育资源有限且分配不合理的背景下得到了强化。第三,从现代学校教育的功能来看,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与选拔优秀学生是学校教育辨证统一、不可或缺的两种功能,这是现代社会发展对学校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如果说素质教育强调的是学校教育的个体促进功能,那么应试教育强调的则是学校教育的选拔功能。而当下我国学校教育的主要问题是这两种功能失衡,选拔功能被过分强化,严重阻碍了个体的发展。所以,“素质教育的实施问题主要是如何解决学校功能失衡的问题,使学校的促进个人发展功能与选拔功能达到一种适度平衡,而不是简单地用一种功能取代另一种功能”。

显然,在新时期仍然用简单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来看待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之间的关系,并无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正如叶澜教授指出的,光靠批判解决不了以应试为目的的教育问题,只有变革的实践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力量,今后素质教育的推进,要从与“应试教育”的简单纠缠中走出来,要以素质教育建设性的推进及其真实的成效来取代“应试教育”。

二、走出“素质教育有统一模式”的认识误区

当前,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举步维艰的另一千重要原因,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教育工作者认为素质教育的实施有一个普遍的、统一的模式,并希望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这说明了我们对“什么是素质教育”(特别是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和“怎样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实现模式)两个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即把素质教育等同千素质教育的实现模式。这种误区在素质教育实施的早期出现过,当时多数中小学校错误地认为“素质教育就是在不放松重点学科教学的基础上增加课外文娱体育活动”,为学生“开辟第二课堂”,如此等等。如今,这种错误认识又演变成了“素质教育的实现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有统一的模式”。实际上,素质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实现模式是两个层次不同但又密切相关的概念。素质教育是

“以提高围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在这个意义上,素质教育是一切教育活动之魂,而不是一个规定化的教育活动。素质教育是作为一种教育宗旨来追求和实现的,它的实现模式可以是多样化的、丰富多彩的,或者说它的实现模式是可以有所差异的。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已有明确表述:“实施素质教育……在不同地区还应体现地区特点,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这说明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应该有步骤、有所区别地进行,而不是搞“一刀切”。所以,企图通过规定化的、统一的模式来推进素质教育的做法是不现实的。今天,中小学教育中依然存在的“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的状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可见,新时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应当避免强调采取统一的步调和模式,鼓励各地从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地探求素质教育的实现模式,使素质教育在全国形成星罗棋布的、丰富多彩的区域性整体推进的格局。

三、建立推进素质教育的刚性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第23条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制、靠制度保障。”应当说,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散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为什么素质教育的推进还是如此艰难?究其原因,还在于我订)一直对推进素质教育的刚性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的建立重视不够,素质教育的推进缺乏稳定的执行力和效益预期。相反,“应试教育”有传统而成型的教育模式去沿袭。对教育者而言,“应试教育”有一整套利益相关机制约束和规范,如中考、高考成绩与政绩、奖金、津贴、职称、个人发展机会等相关联,而素质教育却与教育评价、教育资源配置等严重脱节,实践主体缺乏实践的内在驱动力;对受教育者而言,“应试教育”是一种工具性和功利性倾向明确的前程教育,兑现直接,考分与“优秀”、“保送”、“重点”、“名校”相关,甚至与加入党团组织关联,而素质教育一开始就有“超功利”的错误定位。因此,在相当一部分教育工作者对素质教育的宗旨还缺乏深刻认识,对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且涉及到学校整体和全体师生的深刻变革缺乏足够认识以及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机制的情况下,素质教育往往“说起来重要,傲起来不要”,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流于表面化、肤浅化和短期化。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5)

素质教育提倡的是在实现国民个人自身价值的过程中来实现对社会的贡献。一个国家的国力强弱、竞争力强弱,取决于构成这个国家的基本细胞――国民素质的高低。现实是,家长和学校认为,你考试成绩不好,就去上不了好学校、学不上好专业,就没有好未来。致使竞争从幼儿园一直延伸到大学,对课程考试成绩的重视远高于对全面发展的重视。功利主义造成没有一所学校愿意或从事过长期跟踪学生的成长,没有一个家长敢于把自己的孩子当试验品。一句话,素质教育没有市场。

二、对素质教育的内容认识上有误区

素质教育从内容上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使受教育者实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实现自身价值与祖国人民的统一,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这个重点和“四个统一”是对素质教育内容的高度概括,也为我们进行素质教育提供了依据,作为教育工作者、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部门当一以待之。而这么多年来,许多工作地方却把“只要不是死学书本”就当成素质教育,更有甚者,把不学习书本知识,而以搞课外活动作为素质教育。以为搞了点儿课外活动,组织了几场文体活动,教学时用了多媒体设备,甚至提出几句响亮的口号,就是素质教育了,殊不知,这只是“以管窥天”,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种误区不打破、不纠正,素质教育怎能推进?

三、对素质教育的实施主体认识上有误区

许多人认为,素质教育的实施主体是教师、是学校,不关别人的事,这是对素质教育的又一大误区。因为,素质教育针对的对象,不仅包括青少年,也包括幼儿和成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素质教育的对象,所以素质教育的实施主体不仅包括学校和教师,也包括家庭和社会,包括政府和企业,每一个中国国民身上都负有进行素质教育的责任。这一点必须明确。

四、选人用人机制决定了素质教育难以全面推进

就目前我国选人的机制来看,主要还是通过高考,而高考就是以分数高低来论英雄。虽然近几年个别地方和学校采取了一些高考改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选人机制。所有这些,都决定了人们极其注重甚至只注重文化知识的学习,只重视与高考有关的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发展,素质教育的其他方面没有市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6)

当前,尤其要高度重视素质教育问题。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孩子的教育,是着眼于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教育。应该看到,应试教育这些年不仅没有根本改变,在有些方面,在有些地方,在有些学校还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今年有几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一是某地一位11岁男孩杀了10岁女孩,尽管11岁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还不能负完全责任,但从另一侧面也反映了我们教育的缺失。二是那天到学军中学参加全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在座的有几十位学军中学成绩很优秀的学生,我问同学们“快乐不快乐”,大家齐声回答“不快乐”,尖子学生校园生活都不快乐,其他学生就更不用说了。三是有位学生给我写信,告诉我他们学校从早上不到6点钟就开始读书了,一直到晚上10点钟,中间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时间。我不敢说这些现象具有普遍性,但群众反映是很强烈的。解决这些问题,推进素质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应该有紧迫感,首先从教育自身入手,为实施素质教育做实实在在的工作。

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最根本的是人才的竞争,而决定人才的最重要因素是教育,教育决定了一个地方的发展,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兴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帝国的命运决定于教育”。当年俾斯麦任普鲁士首相时,在德国率先推行9年义务教育,这使得普鲁士在与欧洲列强的激烈竞争中胜券在握。古希腊文明为什么直到今天仍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这么大,这与一些智者从事教育工作不无关系。大凡世界发达国家,背后都有发达的教育作支撑,科技高度发达的美国就离不开大学的支撑。解决认识问题,应该从学生的角度多做些考虑。我们的教育到底应该给学生什么?应该给学生以品德,给学生以能力,否则将来这些孩子走上社会很难面对现实,很难在就业创业中有竞争力。教育应该为孩子一生幸福创造良好基础,而绝对不是要把学生培养成做习题的机器、考试的机器,这样做会抹杀孩子的天性和兴趣。我们不是为了教育而办教育,我们是为了社会的发展而办教育。我们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教育,增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自觉性。我们不是为人家抓教育,是为我们自身抓教育。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扎扎实实进步,这才是教育的扎扎实实进步。

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要解决好教育理念问题。素质教育涉及许多问题,有一些我们长期认为有效的方式、有效的做法其实未必正确,也未必有效。我们满足于让学生多做习题,让学生经历各种形式的考试,认为这样能够提高教育质量,认真分析未必如此。有一些学校为了见效快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搞所谓的快慢班,这种做法对慢班的孩子不利,对快班的孩子也未必好。没有最好的学校,只有最适合学生的学校。教育到底是“造房子”还是“种树”,是值得深思的。“种树”是它自身有生长能力,“造房子”始终依靠人家,所以有一些孩子离开老师离开家长就不知道怎么学习,甚至不知道如何生活。

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要解决切入点问题。素质教育涉及教育的方方面面,要选准突破点,上下齐力,一抓到底。我们考虑近期应重点抓几件易于做的事:

一是抓减负。关键是严明纪律。要严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开课、上课,坚决制止搞快慢班,制止任意拖课,任意延长教学时间,切实减少考试次数。现在,不少学校到了高三,不说天天考,隔三差五地考。考完还要排名,有的学校还把排名和座位挂起钩来,排名前的坐前面,排名后的坐后面,更后面的坐到其他教室去。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我们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必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是抓课改。要按照课程改革的要求,科学设置课程`,突出品德教育、能力培养、体质增强等关键环节。要把“健康第一”真正落到实处。大力推行“每天锻炼一小时”,切实保证课外活动和体育运动时间。积极推行学校学生体质状况定期公布制度,先在示范高中试点,逐校公布学生体质状况,真正起到引导作用。在某些运动项目上,通过组织校与校联赛调动方方面面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美国的一些学校,很多学生为什么那么重视体育,这与联赛有很大关系。许多学生家长都很看重孩子在学校的橄榄球、篮球比赛成绩怎么样。

三是抓帮助后20%学生。考试排名后20%的学生,有的学习能力比较弱,有的行为有偏差,有的身体有残疾,很多是单亲家庭孩子、留守儿童、民工子弟、农民的孩子。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更多地关注后20%学生,给他们更多的支持、帮助。要建立后20%学生的监测制度,重点监测学生的成长变化情况,特别是排名靠后学生与排名靠前学生之间差距拉大和缩小的情况。形成强烈的导向,引导各学校大力帮助后20%学生进步。将来示范学校复核认定要与帮助后20%学生进步情况挂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7)

随着对素质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和认识的不断提高,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高校素质教育研究的关键问题是:分析素质教育的新形势、寻求素质教育的新方法。这是高校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发展素质教育是时代的呼唤

素质教育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宏伟实践中,在完成新的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仍面临着资金、技术和物质资源不足等问题,而最大的问题是人口素质问题。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发展中国家,如何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所在。国民素质的提高必须依靠教育,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优先发展教育,而且必须实施素质教育,惟其如此,才能实现发展教育的根本任务――提高人口素质。

素质教育是提高个人素质的需要。素质教育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一种新型的人学,它的着眼点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它以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和归宿,它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教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而培养学生素质的前提,就是高度关注人的发展。从学生现有认知结构和身心发展水平与特点出发,去确定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进行教学评价,处处发挥教育促进人身心发展的积极作用,只有这样,素质教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素质教育是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教育体制改革始终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而推行素质教育恰好是在进一步推进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实施素质教育。《决定》赋予新时期素质教育以新的内涵:素质教育的宗旨是提高全民素质,素质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素质教育的灵魂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改革教育体制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动力。目前,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在总体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有很多不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地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

目前,高校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行素质教育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主要解决知识为谁所用的问题。二要从根本上改变重智育,轻德、体、美育的倾向,做到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兼顾。三要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四要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五要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着力建立符合大学生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价体系。六要加强学校与社会教育融合,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素质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科教兴国,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

科教兴国战略是以邓小平科教兴国理论为指导而确立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研究与把握科教兴国战略的内涵,对于增强素质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抓好创新人才的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担负着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发展教育不仅是经济持续增长、科技发展创新、社会全面进步的必要条件,而且是提高全民族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一条必由之路。

所以,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素质教育正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所需的教育。因而我们要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构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系,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奠定坚实的知识、人才和技术基础。

新时期高校如何推进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要系统化。学校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主体。但是,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单靠学校、老师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在素质教育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树立全员参与、全方位渗透、全过程育人的新观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素质教育工作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三位一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新型系统化的教育模式。

素质教育内容也要系统化。学校教育应由“应试教育”模式向整体素质教育模式转变。要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素质教育要生动化。素质教育的目的,是着眼于每一个“人”的全面、自由、充分、和谐、生动的发展。素质教育培养的是特殊的精神产品,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塑造知识的容器、培养“考试机器”。长期以来,我们在素质教育理念上一直强调要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知识和发展。但在实践中“教师讲,学生听;教师问。学生答”这种传统模式一直独霸课堂,而忽视了让学生作为一个有情感、有需求的生命体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素质教育往往成为空洞说教、大而无当的代名词。

素质教育要取得效果,必须注重在教学的生动性上下功夫,不能流于形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为此,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重视素质教育价值观和教学质量观的转变。要把素质教育过程和教学实际效果有机结合起来,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有机结合起来,树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生观。教师应该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导航者。教师要具有崇高的道德感召力、完美的人格吸引力,从而增强素质教育的生动性。

素质教育要主体化。素质教育主体化,就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现代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性思维,高扬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主动参与教

学。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主体观,是学生主体性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发扬教学民主,融洽师生关系是实现学生主体作用的保证。教师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应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认知能力,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善于创新的、高素质的人才。

提倡大学生是素质教育的主体,并不是要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也并不是倡导在素质教育中把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对立起来。我们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对所有大学生一方面要做到“有教无类”,坚信每一名大学生都有可育可教的潜在资质,尊重每一个学生所拥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人的社会属性的要求;另一方面则要求“因材施教”,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要求,给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以充分的尊重和理解,使能力、品格各有差异的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都能感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成功的喜悦。

在具体实践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需要教师建立一种使学生倾向于学习活动的课堂环境气氛。教师除结合教学内容使用直观教具和采用现代技术教育手段外,还要充分注意引言和创设问题情境的作用,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积极性。注重给学生提供一定的机会,使他们能感受到自己的能力以及得到别人的承认,体会到成功的满足,从而建立信心、提高兴趣。教育只有以育人为本,突出人性化教育,对学生一视同仁而又尊重个性,才能把满足社会育才选才的一般需要与促进受教育者自身个性的特殊需要协调统一起来,进而满足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对高质量、大数量、多层次人才的需求。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8)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思想障碍和认识偏颇。当前,特别需要大家在以下四个方面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一)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主题。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教育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本质和主题。全体教育工作者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紧紧抓住素质教育这个核心,大力宣传、全面推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真正成为素质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大力推动者和坚定实践者。

(二)实施素质教育是建设科教滨州、人才滨州的根本要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各类教育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实现我市由欠发达到基本告别欠发达的历史性转变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凸现,特别是高素质人力资源已成为经济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优先发展教育,是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的关键。建设科教滨州、人才滨州,实现市七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必须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型专门人才,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三)实施素质教育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当前,义务教育已经实现了全免费,普通高中上学难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高等教育基本实现大众化,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多元成才渠道非常畅通,素质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些都为我们实施素质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实施素质教育上升到法律层面。去年底,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之后,省政府又专门召开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省教育厅举办了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可以说,素质教育的实施已经进入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展开的新阶段。

(四)实施素质教育任重道远。尽管我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仍比较突出。应试教育倾向比较严重,不按教学计划开课,不按教育规律教学,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较为突出,学生多样性发展空间减少,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薄弱。学生作业多、补课多、考试多,拼时间、拼精力,课业负担仍然很重。学生体育活动偏少,身体状况较差,健康成长问题非常突出。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力度还不够,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在动力尚未得到有效激发。不少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把素质教育当成“软任务”,把升学率作为“硬指标”,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应试教育倾向。部分教师的素质还不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债务负担较重以及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也严重制约着素质教育的实施。

新时期、新形势对教育事业赋予了新内涵、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正视问题,抓住机遇,知难而进,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倍努力,奋发工作,把教育工作的重心切实转移到素质教育上来,努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推进素质教育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要把实施素质教育摆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大教育投入,建设合格学校,坚持德育为先,深化课程改革,完善考试评价制度,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一)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加快建设合格学校。一是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政策(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明文规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确保列入财政预算的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教师工资、教育救助资金等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学校办学的基本资金需求;同时,要足额征收并依法规范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坚决杜绝挪用两费附加现象。

二是要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省政府将于近期出台《*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全市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我市所有小学、初中、高中都达到省规定办学标准,以满足素质教育的需要。各县区政府要制定本辖区内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具体方案,将学校建设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调整学校布局,促进教育和谐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区人口急剧膨胀,适龄入学儿童大幅增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年内在市区新建2所义务教育学校”,有关部门和滨城区、开发区政府要增强紧迫感,明确职责,细化目标,按时保质完成新校建设任务。其它县区也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四是要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我市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硬件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各县区要加大力度,在加强管理和强化使用上下功夫,保证信息技术教育开课率,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课,在各学科教学中积极渗透德育内容。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把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作为中小学德育的重点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要继续加强学生荣辱观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结合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使校园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二是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学校要切实履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职责,坚持以德育人,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并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家庭要发挥好教育孩子第一课堂的作用,着力营造培养孩子良好心态、健全人格和道德修养的“第一环境”,着重解决好成才观念和教育方法的问题。街道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层层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网络。三是要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省政府要求每个县区都要建设一处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基地,我市已争取省补助项目8个。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只有邹平、博兴两个项目,其它项目有的不够完善,有的甚至还未动工。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功能设施,配好师资队伍,认真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实践活动。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是要建立教师补充新机制。要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合理确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建立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和学科结构,以满足素质教育需要。二是要加强师德建设。每一名教师都应该成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无私的奉献精神、崇高人格魅力的人。三是要强化教师和校长的培养培训。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训机制,完善教师岗位成长机制、专业发展激励机制,培养和壮大我市的名师、名校长队伍。四是要积极探索教师管理评价新机制。制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评价体系,注重对教师综合发展指标的考核,避免把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师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在规范学生在校时间之后,教师必须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时间,在研究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益上多下功夫,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五是要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目前特别要解决好县域内城乡教师在工资标准和各种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的不统一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课程资源的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尽快形成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一定要配齐师资,保证开课率。任何学校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开课、开不全和随意增减课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学校课改工作,在师资统筹、设施配备、课程开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确保城乡能够齐头并进。要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推广“快乐大课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把“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到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学生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让课堂成为学生喜欢的地方。要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引导学生开展探究性、实践性学习,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引导广大教师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平等对待,逐步建立起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五)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导向机制。一是进一步改革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制度。从*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施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所有中小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禁止各种不必要的统考,逐步推行成绩评定等级制,减少“分分必争”给学生带来的压力。二是进一步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全面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取代中考成绩录取新生,逐步将大部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三是进一步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保障高中教育质量的基本制度,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全面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全面、客观、公正。四是认真研究高考招生报名社会化和我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校招生录取之后的工作运行机制,既要保证我市高中学生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合法权益,又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素质教育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推动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一)切实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观念是行动的先导。目前有一种倾向十分有害,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抓教育工作简单化、片面化,只关注升学率高低,并以此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极大地助长了应试教育的倾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首先消除这种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评价一个地区、部门、学校的教育政绩,首先要看是否全面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事业是否全面均衡发展,素质教育是否全面推行,学生是否快乐健康成长。今后,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在媒体上宣传炒作升学率,不以分数、升学率为主要标准来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成绩,不以升学率论英雄,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加强管理监督,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管责任主要是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一是要建立基础教育课程实施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教育部专门成立了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我省的基础教育课程实施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也已建立。要加强与国家和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指导,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课程实施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二是要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的管理力度。要把素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对县区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奖惩挂钩。要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要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纠。

(三)坚持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体系,引导家庭、社区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工作,做到理解素质教育、支持素质教育、共同推进素质教育。教育、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引导每个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就业观。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素质教育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宣传正确的质量观和人才观,引导社会各界在招聘、用人、待遇等方面,建立以素质和实际能力为准则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用人机制。要加强素质教育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鼓励改革创新,营造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完善机制,为素质教育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近几年来,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两基”的实施与巩固、“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素质教育的实施、教育经费的持续提高、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教育督导队伍力量薄弱,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和整改效果还不够好。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一)要为教育督导营造良好的环境。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督导重要性的认识,支持教育督导工作,及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教育督导工作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改进教育督导技术和手段,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效率。在研究教育工作时,应当充分听取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的意见,一些重要的会议应当邀请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参加。在评价学校教育工作时,要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在检查、评估工作时,要由教育督导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以切实减轻学校和基层单位的负担,提高工作效能。

(二)要抓好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政府行使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担负着政府委托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教育工作的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教育行政与教育督导的关系,确立教育督导机构应有的地位,赋予教育督导机构应有的职权,给足编制,配齐人员。要积极吸收有志于教育督导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专职督学队伍,逐步在全市建立一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督导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考察,开展督导检查和工作调研,不断提高督导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要切实重视和发挥督学的作用。这次聘任的兼职督学都是具有丰富经验的教育行政领导和资深的教育专家。这是一支宝贵的力量,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各位督学也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督导理论的学习,时刻关注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市教育局提供有份量的决策咨询和建议。在督导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敢查实情,敢讲真话,代表政府履行好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责。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9)

目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督政督学,对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建设,尤其是学校督导评估,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就这个问题,本人拟从两方面谈些粗浅看法。

一、从制度上“硬化”学校督导评估

1、加强对学校的督导,使学校明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努力方向。

“素质教育的核心阵地在学校、在课程、在教学”,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主体。教育督导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进行行之有效的督导,应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深入开展各类学校督导评估,建立科学、全面、有效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要根据“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的要求,构建多维度、多层面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突出督导评估的系统性。要通过督导评估引导和促进各类学校树立科学的成才观,端正办学方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素质教育的主战场在课堂”,督导的重点也应关注课堂,特别强调要通过督导评估引导和促进各类学校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切实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在督导评估中,要发挥督导的多功能作用,在加强监督的同时,通过对评估结果深入分析,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使学校明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努力方向,进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素质教育。

2、要围绕素质教育对学校实施督导评估,保证科学性,突出导向性。

无论是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还是职业学校督导评估,在指标设置上,都要突出素质教育的要求,强化办学方向、课程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个性发展、教育质量等直接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指标,有效地引导各类学校加强“软件”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要处理好督导评估的全面性与针对性的关系,针对学校的个性差异,从各类学校的实际出发,在强化全面规范的同时,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引导和激励不同学校发挥优势、主动发展。要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督导评估内容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保证督导评估的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明确。要扩充督导评估的内涵,把学校内部对教师、学生的评价作为学校督导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评估学校的同时要评价校长,指导学校认真开展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通过三个层面的个体评价,要引导和促进各类学校的校长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实施教育教学,实现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强化专项督导评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

1、为什么强化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评估作为教育督导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内容相对单一,针对性强,方式方法灵活,在教育督导评估中具有特殊的作用。教育督导部门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需要,针对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形成聚焦,强力推进相关实际问题的解决。专项督导评估还要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讲求实效。在实际操作中,对专项督导评估要统筹规划,尤其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

2、增强督导评估内容的针对性。

要明确界定指标内容,使专项督导评估的指向明确具体,能够发挥较好的导向作用。由于实施素质教育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表现不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确定督导评估内容。专项督导评估要既督政又督学,不仅要重视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还要关注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育信息化、控制学生辍学等问题。既要促进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又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根本上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同时要不断强化专项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作用和制约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价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且将专项督导评估结果引入其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中,扩大专项督导评估的效用和影响。

3、必须不断改进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督导机制的创新。

督导的方式方法对督导的效用影响很大,因此要采取适合的方式方法。如对适合于进行现场抽测的督导评估内容,要尽可能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由于采取随机抽样,地方和学校随时都可能接受抽查,会形成无形的压力,促使地方和学校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和检查,积极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但是,目前这种方式还只是一种形式,希望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从推动素质教育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督导评估顺利进行的同时,还要能够解决问题。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10)

苏州在2007年出台《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项规定》,明确在完成国家课程计划的同时。小学每天15:20后、初中每天16:00后,学校要打开所有的实验室、专用教室,打开所有的图书馆、阅览室,打开所有的运动场馆,并要精心设计活动菜单,供学生选择;明确公办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和初中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明确要求教师不搞有偿家教,要求教师在学校里,在课堂上把学生教会教好。“三项规定”把时间空间还给了学生,把兴趣爱好还给了学生,把体育美育还给了学生,让苏州的学生多一些舒展的空间。多一些尝试的机会,多一些创造的天地,多一份属于自己的快乐时光,多一份未来发展的应有的良好素质。

二、组织有力的明查暗访

“徒法不足以自行”。为保证“三项规定”落到实处,我们加强了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形成合力强势推进。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设立执行情况的监督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学生、家长对各地各校不执行、假执行《规定》情况的举报,凡举报必核查,凡核实必查处,严明纪律;组织明查暗访,年底开展全市范围的专项暗访督查,组成十多个工作组,事先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被查学校预告,直接进校,每所学校半天时间,听取被查学校有关汇报,进行师生访谈和学生问卷,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校容校貌,观摩有关活动,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通报检查结果,将督查情况,形成情况通报,对执行好的地区、学校宣传他们的经验、做法,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学校也都采用实名通报,督促整改;为了执行好《规定》,我们不护短、不遮掩,鼓励媒体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曝光,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将检查督促落实在各地各校,将检查督促渗透在每时每刻,环环相扣、扎扎实实地推进“三项规定”。如今,苏城的校园里既有琅琅的书声,又有动听的歌声;既有紧张的考试、作业、练习,又有丰富的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市区所有高中走读生不上晚自修,全省首个依托普通高中创办的省艺术高级中学落户苏州,一大批以科技、体育、艺术见长的特色学校应运而生,满足了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学生们反映,现在爱上学了、爱学习了,成绩上去了,兴趣爱好广泛了,体质好了。各地各校主动创新发展,使苏州的素质教育生动鲜活了起来。

三、树好有说服力的典型

“三项规定”解放的是学生,挑战的是教师。苏州教育反对疲劳战、题海战、消耗战,反对以牺牲学生的兴趣爱好为代价获取分数,更反对以牺牲学生的健康为代价获取分数。我们加大正面引导、典型示范,鼓励教师用少的时间获取好的质量,以高素质的师资发展高质量的素质教育。全市100名特级教师率先垂范,公开承诺坚决执行“三项规定”,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把握学科能力基本功竞赛,提高教师把握学科、组织教学的能力;组织开展苏州市模范执行“三项规定”,科学提高教育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引导教师运用科学方法,在课堂和学校里把学生教会、教好;组织开展苏州市教学“六认真”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引导教师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有效教学能力;首创名教师名校长例会制度,请特级教师“观摩”特级教师上的课,更好地发挥其“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请名校长“点评”名校长的学校管理,引导校长自觉做到“静下心来抓管理,潜下心去抓质量”。现在,教师们普遍反映,原来习惯“侵占”时间,现在时间还给了学生,要更加认真备课,更加注重考虑自己每次教学行为的价值、更加关注学生课堂上是否真的掌握了所学知识。普遍接受了教学时间不在长短,作业量不在多少,而在是否有效的观念。苏州中学的“主动学习模式”,苏州市第十中学和太仓高级中学的“研究性学习”,苏州市实验小学的“发展性课堂教学模式”,吴江的“有效教学”等一批“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方法使得教学更加生动、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篇(11)

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出现了全新的局面。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一)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校董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内容,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制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

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加强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