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担保书大全11篇

时间:2022-03-13 08:18:2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房产担保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房产担保书

篇(1)

抵押担保书范本1甲方(债权人、质押权人):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质押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记名股票设定质押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借期_________年,年利率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归自己所有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_________张(编号_________至_________,每张面值_________元,面值总额_________元)作为质押标的,设定质押权。

三、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_________日在第二项所载股票上作转让背书,并将作成转让背书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偿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权利,所受股息计入乙方偿还额。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债权届期,乙方不能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拍卖第二项所载股票,并从拍卖价金中优先受偿。

六、乙方届期或提前清偿时,甲方应在清偿日将质押股票全部交还乙方,质押权自交还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担保书范本2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章

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抵押担保书范本3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万元整的倍数;

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币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

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

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

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

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

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

人或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

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担保书范本4抵押担保承诺书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我公司为河南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_、_经研究决定;

一致同意用_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_)面积_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为_担保贷款_万元,直至本笔贷款本息还清为止。

股东签字;

篇(2)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入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试用及报到

第二条 新进人员入职资格:

1、 符合公司用人条件,并已通过面试、复试、终试者;

2、 经核查无虚假资料及经历;

3、 在原单位离职交接清楚;

4、 无传染性疾病;

5、 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由考勤员制卡,核定发薪日期。逾期未办理者,由备取人员依次侯补。

第四条 报到应备资料及事项:

1、 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2、 社会保险卡复印件一份(已办保险者提供);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最高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含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原件交人才交流中心验证后退回;

5、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专业人员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

6、 体检证明。

第五条 公司有意向录用之人员,如为仓管、司机、送货、出纳之职务,人力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则须先派人进行家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做背景调查,将调查结果记录并存于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条 由于工作需要,新聘员工可经人力部经理批准后先上岗,但须于5个工作日内办妥入职及担保手续,逾期未办完手续或入职资格不符合公司规定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九条 员工一经录用,即签订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正规《劳动合同书》,交劳动部门鉴证,并办理社会保险。

第三章 担保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担保人之责任均按《担保书》中的规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担保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1、 担保人具有爱施德公司所在地常住户口;

2、 有正当职业及稳定经济来源;

3、 有长期稳定的住所;

4、 不能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5、 担保人无犯罪前科。

第十二条 担保等级:

1、 一级担保:适用于仓管、司机、送货、出纳;

2、 二级担保:适用于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担保手续:

1、 一级担保:

A) 担保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人力资源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核对后将原件退回);

B) 担保人提供工作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家庭住址、家庭电话;

C) 担保人须亲自到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担保书》。

2、 二级担保:

A) 担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人力资源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核对后将原件退回);

B) 担保人提供工作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家庭住址、家庭电话;

C) 担保人须亲自到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担保书》。

第十四条 担保人之工作单位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变更。

第十五条 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担保资格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部,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可解除原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本公司对员工之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正常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担保核查,核查人为公司人力部档案管理人员、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指定负责人员。

1、 一级担保核查:

A) 核查担保人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确认是否与房产证地址相符;

B) 核查担保人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及单位电话;

C) 每半年核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2、 二级担保核查:

A) 核查担保人家庭电话、工作单位及单位电话;

B) 每一年核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第四章 背景调查

第二十条 调查等级:

1、 一级调查:适用于仓管、司机、送货、财务及经理级以上人员;

2、 二级调查:适用于业务人员、门店管理人员及保安、更夫;

3、 三级调查:适用于其他人员。

第二十一条 背景调查,调查人为公司人力部入、离职管理人员,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指定负责人员,进行电话查访(根据《员工登记表》信息)。

1、 一级调查:

A) 查访内容:最近两家单位工作内容及表现、同事关系、离职原因和离职手续办理情况;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的真实性。

B) 查访对象: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直接上司、相关人员。

2、 二级调查:

A) 查访内容:最近一、二家单位工作内容及表现、同事关系、离职原因和离职手续办理情况;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的真实性。

B) 查访对象: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直接上司。

3、 三级调查:进行电话抽查单位及家庭信息。

第五章 临时员工入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分公司有临时性工作,需雇用临时人员从事,应填《人力需求申请》,注明工作内容,期间呈部门经理及分公司负责人批核,人力部核准后招募。

第二十三条 雇用限制:

1、 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2、 经管财、物、仓储等主要工作不得雇用;

3、 雇用期不超过3个月(钟点工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可视岗位情况确定入职所需资料及办理三级担保,签订《担保书》。

第六章 分公司入职资料上报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必须在三日内将新聘员工之《员工登记表》传真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及核薪。

第二十六条 录用审批权限:

1、 分公司财务、仓管、主管级以上人员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核、总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力部会签,总经理核准;

2、 分公司其他员工报分公司负责人核准,人力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员工档案须严格按照规定顺序装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存,装订顺序为:

1、《员工登记表》 2、学历证复印件 3、英语等级证复印件

4、资格证书复印件 5、社保卡复印件 6、体检证明

7、《招募面试表》 8、《担保书》 9、担保人之户口本复印件

10、担保人之单位证明11、担保人房产证复印件 12、《背景调查表》

13、《家访调查表》 14、《担保核查表》

第二十八条 《员工登记表》须明确注明起薪日期、所在部门、职位及负责区域等相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分公司行政人事部于每月25日将本月新聘员工个人档案原件及担保资料复印件(员工个人档案复印件、《担保书》及相关担保资料原件留存分公司妥善管理)按顺序装订,以EMS方式寄至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入职管理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同时启用新表格,旧表格一概作废。

附:1、《录用通知书》

2、《员工登记表》

3、《背景调查表》

4、《家访调查表》

5、《担保核查表》

6、《担 保 书》

附件一:

录用通知书

先生/小姐:

一、由于您的品德、学识、能力出众,已被我公司录取,热忱欢迎您加入爱施德公司的行列,成为我们良好的工作伙伴。

二、请于 年 月 日 时间携带本通知单及下列各项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请事先与我们联络,否则逾时将由备取人员依次候补。

三、报到应备资料及事项:

1、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如有社会保险卡,则只需交2张照片)。

2、社会保险卡复印件一份(已办保险者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最高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含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由

公司交人才交流中心验证后退回本人。

5、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专业人员提供)。

6、体检证明(公司指定的医院)。

篇(3)

履约担保书

根据本担保书,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做为委托人(以下称“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做为担保人共同向债权人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以下称雇主)承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责任,承包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承包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雇主签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称)的书面协议,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图纸、规范和修改;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实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担保书的责任失效;否则将保持有效。一旦雇主提出承包人违约,而雇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担保人将迅速弥补违约的损失,或者迅速: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条件提供雇主合格的投标书,在雇主和担保人确定了评标价最低响应性投标人后,安排投标人和雇主之间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提供足够的资金,支付“合同价余额”以外完工所需的费用,包括担保人有责任承担的赔偿费,但总数不超过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额。这里所说的“合同价余额”指雇主按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额减法已合理地付给承包人的金额;或

3.付给雇主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额,但不超过本担保书的限额。

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任何有关本担保的诉讼,必须是在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一年内提出的为有效。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担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签字盖公章,以资证明。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担保书范文(二)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 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书范文(三)

经济担保书

担保人: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___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填写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有较稳定的收或固定资产;愿意为被担保人承担风险。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5、担保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担保人、被担保人各持一份。

担保书范文(四)

借款担保书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借款人_____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_____,利率为_____。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_____%(即相当于借款金额_____%【人民币_____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 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书范文(五)

员工担保书

本人,xx,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先生/女士作担保,其身份证为: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为其担保。

担保范围:

(一)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二)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商业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收受贿赂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

(三)保证被担保人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

(四)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

(五)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被担保人品行优良,勤奋认真,相信他一定能履行自己职责,努力工作。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

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以及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0xx年/xx月

各种担保书的范文 相关内容:个人担保贷款申请书范文3篇 上世纪80年代,为了降低我国银行业的高不良贷款率,国有银行率先开始了担保贷款的探索之路,时至今日担保贷款在我国的开展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且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业务。本文是个人担保贷款的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

个人不可撤消担保书 致:XX公司鉴于贵公司将¼用 ,签订(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务)合同,经 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 在贵公司经营活动或工作期间发生的债务(含Υ法和过失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具体保证事项如...

银行贷款信用担保书范本 对于大宗的借款,要有一个担保人,确保会还款,要不然,借钱了跑了,不还了怎么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借款担保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银行贷款信用担保书(一)致___________分行:根据你行与______(下称借款人...

工作单位经济担保书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担保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经 济 担 保 书担保人:被担保人: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___ 作经济担保。

篇(4)

1994年2月26日香港的两家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转让在香港注册的C公司部分股权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200万股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股权转让款共8000万元(港币,下同)。在合同签订当天,B公司支付1000万元给A公司,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股权转让协议还约定,如果由于股权转让协议而发生索赔要求或其他纠纷,适用香港法律,均服从于香港最高法院的管辖。

1996年2月28日,A公司、B公司签订《付款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还款协议”),约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确定还款计划为,A公司在1996年3月5日前办理有关股权转让手续,B公司必须在1996年8月23日分期还清全部剩余股权转让款7000万元。

3月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抵押担保书》,约定B公司以X房产(该房产归属于C公司在上海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D公司)作为B公司向A公司还款的抵押物,B公司作为还款担保人,当B公司未能按时还款时,债权人A公司可以随时办理抵押物登记。

3月26日,A公司与D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D公司愿意为B公司向A公司按时还款承担保证还款责任,保证期限为以最终清偿所有债务完毕为止。(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代表D公司在《保证合同》上签章的甲某同时是A公司的董事,且由于D公司的股东变更,导致甲某在1996年3月1日被D公司董事会决议免去D公司董事长职务。但在法律手续上,直到同年7月28日D公司的董事长才经工商核准登记变更为他人。)

但是,截至A公司之日,B公司并未按照有关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

1998年5月20日,A公司向内地人民法院提起担保纠纷诉讼,请求判令B公司支付股权转让钱款和迟延利息,判令D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公司在书中陈述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是:(1)B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A公司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因此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A公司承担支付该股权转让款和迟延利息;(2)按照《抵押担保书》和《保证合同》(以下合称“担保合同”)的约定和中国法律的规定,D公司作为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B公司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以担保物以及自身其他财产就偿还股权转让款向A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D公司的主要答辩是:(1)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本合约应以香港法律解释及适用于香港法律,本合约各方同意当在有关合约有任何纠纷或追讨时,均接受香港法庭审决。”因此,D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债权人A公司、债务人B公司均系香港法人,D公司只是担保人,故本案应由香港法院管辖。(2)本案所涉担保属于对外担保,未经批准、登记应为无效;本案保证合同是D公司董事甲某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而签订,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且甲某是同时分别代表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担保活动,是一个典型的双重行为,明显损害了D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甲某被免除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仍然冒用D公司的名义提供保证担保,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

争议焦点是管辖权问题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1)内地法院是否对本案享有管辖权,应适用什么法律。(2)在B公司未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向A公司支付相应款项的情况下,D公司是否应当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向A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就认定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如下几个问题:本案对外担保未经批准和登记是否有效;甲某在担保合同签署当时能否代表D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甲某作为D公司董事能否以公司财产为B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甲某能否同时代表A公司和D公司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内地法院对《股权转让协议》所产生纠纷是否享有管辖权并适用中国法律呢?由于《股权转让协议》是两个香港法人在香港订立的协议,约定该协议适用香港法律且服从于香港最高法院管辖,因此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民法原则,内地法院并不对因《股权转让协议》所产生之纠纷享有司法管辖权,且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该协议进行解释和裁判。

内地法院对还款协议以及担保合同所产生纠纷是否享有管辖权并适用中国法律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的,为涉外民事关系。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中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由于在还款协议和担保合同中有关当事人协议选择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内地法院对还款协议和担保合同所产生纠纷享有管辖权并有权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判。

中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而上文已经谈到,由于《股权转让协议》协议选择香港法院和香港法律作为审理的机构和依据,因此内地法院无权就《股权转让协议》所产生纠纷进行审理。但是,由于还款协议约定选择以内地法院和内地法律作为管辖法院和适用法律,因此内地法院可以对还款协议所产生之纠纷进行审理。

主合同即还款协议的存在和有关事项的认定,是依法确定从合同即担保合同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本案审理担保合同的前提和基础是还款协议而非《股权转让协议》。

因此,内地法院可以对还款协议所产生之纠纷进行审理,认定还款协议的效力并进而根据有关担保合同认定B公司负有按期偿还该协议项下款项的责任。

谁可做抵押担保?

根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对其抵押的财产(即抵押物)应当拥有所有权或者依法有权处分。但是,作为《抵押担保书》中约定的抵押物的房产,其所有权属于D公司。C公司虽然可以作为D公司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重大决策的权利,通过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就X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但C公司的控股股东B公司却无权直接就X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所以,本案中B公司不能作为《抵押担保书》的合格抵押人。

根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在本案中,当事人并没有办理房产的登记手续,因此,即使《抵押担保书》不存在上文所述的抵押人不合格的问题,《抵押担保书》也会因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无效。

甲某能否以X房产为B公司的利益提供抵押担保呢?上文已经谈到,X房产是D公司的资产,作为D公司股东的是C公司,而非C公司的股东B公司。因此,甲某作为D公司的董事以X房产为B公司的利益提供抵押担保,并不违反《公司法》禁止公司董事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

关于《保证合同》所涉及对外担保的审批和登记法律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对外担保的,该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但是,该条的本意是,如果对外担保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的,应当经过批准或登记,否则该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对外担保无须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的,则不存在批准或登记的问题。

对此可以进行印证的是,《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无须得到外汇局逐笔批准。”可见,并非所有的对外担保都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案中的《保证合同》即无须得到批准,不能因此而被认定为无效。

甲某能否以D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在《保证合同》上签名呢?中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因此,在企业登记机关未对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出变更登记前,甲某仍然是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有权代表D公司对外签订相关文件,包括《保证合同》。

从法理上来讲,企业登记机关的登记,作为公示力和公信力的体现,对外部第三人具有判断企业相关情况的证明作用,外部第三人可以根据企业登记事项判断企业的情况。

因此,虽然甲某在《保证合同》签订前就被免除D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但这在法律上还无法构成对D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只有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之后,甲某才从法律上被认定为不再是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他有权在《保证合同》签署时在该合同上以D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名。

甲某能否以A公司、D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身份在《保证合同》上签字呢?从中国的现行法律规定上来看,并没有禁止个人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也没有限制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企业法人之间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担保行为的规定。

因此,甲某可以同时担任A公司和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D公司也可以与A公司就B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提供保证担保,甲某可以同时作为A公司和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名。

综上分析,《保证合同》在实体内容和法律程序上均符合中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认定为有效。保证人D公司应当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B公司未履行还款协议时,向债权人A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与上文分析相同,内地法院认为:(1)A公司提起的是股权转让还款担保纠纷,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均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内地法院对本案有权行使管辖权;(2)本案中《保证合同》在合同主体、内容和程序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也不与中国有关强制性规定相违背,因此其法律效力应予以认定。

据此,内地法院判决:(1)B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和迟延利息;(2)D公司对上述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外商如何利用合同保护自己利益?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越来越多的境外经济主体与国内企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交往,签订各种各样的经济合同,外商在关注合同其他细节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合同对司法管辖和法律适用的约定。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对各国或地区法律的了解程度,在有关合同中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法律约定适用并确定司法管辖地。这样,才能更加充分地运用“合同”这一法律武器,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对外提供担保可能会因债务人不能偿债而向境外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进而引起对外负债问题,因此中国法律要求某些对外担保需要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所以企业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应当注意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履行有关批准手续。同时,根据《担保法》的一般要求,抵押合同就有关抵押物设定抵押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有关当事人也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5)

(一)新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从业人员资质、办公场地、担保书等必须符合资质申报条件,担保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担保书要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房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开发土地面积中心城区在20亩以下、其他镇乡在15亩以下的新公司,原则上不予审批房地产开发新资质,要求挂靠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且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

(二)严格执行建设部77号文件规定,对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或三年内无开发业绩的公司,注销企业资质。房地产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

(三)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或由于企业逃避有关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而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商品房预售管理

(一)商品房预售严格按象建房[2009]19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制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审核制度。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面积,每期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项目总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不得分期预售)。

(二)商品房预售条件严格按甬政办发[2012]230号文件精神执行,自年10月9日后新取得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低层、多层建筑主体结构结顶,中高层、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完成三分之一及以上,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鼓励现房销售。

篇(6)

借款担保书范文1个人借款担保书范本

分行: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本保证人同意

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 整(大写)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担保书范文2甲方(出借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因资金短缺,由丙方提供担保,向甲方申请借款。现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兹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二、借款利率为 /月(大写:百分之 /月), /日(大写:百分之 /日)。

三、借款期限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具体以款项转帐之日起计。(如因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致使款项不能当日到帐,以甲方出帐之日起计)

四、借款期届满:乙方应以现金方式转帐方式全额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

五、乙方应当按期还款,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借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书面申请,丙方提供延期担保,三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后,乙方才能延期还款。

六、借款用途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七、为保证乙方按时全额还款,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担保方式:

1、以位于

的房产(共 套)(面积: ;房地产权证号: )作为担保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其他财产:

八、乙方没有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或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借款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2、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的30%作为违约金。

3、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等)。

九、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十、乙、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因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法律文书不能送达或不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争议的管辖为 人民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3借款人因处理公司业务,需要从财务部借款时,借款人保证自愿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并保证做到按规定办事。

1、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总裁或总裁授权人批准后可预支差旅费,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

2、计划外费用由总裁或总裁授权人审批

3、费用支付及报销要求

(1)报销票据必须为国家统一发票,经营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帐;

(2)各种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财税法规,报销时经办人应尽可能注明用途;

(3)手写发票必须书写清楚,数量、金额等必须完整;

(4)发票上单位名称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报销;

(5)各部门预借的支票及现金,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6)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帐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帐,必须向财务主管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试用期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4、逾期未报销、未清帐,借款由当月工资中扣除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4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

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

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篇(7)

房贷还不上会影响名下其它房产。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来源:文章屋网 )

篇(8)

不管什么类型文章的写作,我们都强调题文相符,避免“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经济文书写作更是如此。但在实际经济写作活动中,某些人或者某些部门为了业绩或者完成任务,偷梁换柱的事情也是偶有发生的。比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招商引资。什么是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吸收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它能带来地方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就业岗位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因此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受利益驱使,有人就通过写作来做文章,将一些普通经济往来的合同冠以招商引资的合同名称。但普通合同(如买卖合同)和招商引资签订的合同有本质区别,这种名文不符的经济合同往往易引发纠纷。如某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引入某港资企业,并与当地××水泥厂签订了三份《中外合资经营水泥厂合同书》,香港××公司分三次预付资金给水泥厂,水泥厂分年分批供应并代销水泥,然后把款项返还给香港公司。后来该水泥厂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破产,围绕相关权益,香港公司依据合资经营的理念主张债权。由于这三份《中外合资经营水泥厂合同书》均未约定有关合资经营企业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所设立的投资合作关系实质是香港公司仅提供资金,但不参与经营,亦不承担经营风险,无论水泥厂处于盈利还是亏损状态,香港公司均按月享有固定的投资回报,以达到回收投入资金本息的目的。这种合作模式违反了国家法律关于合资企业应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名为合作,实为借贷。后经法院裁定此合同无效。由此可见,经济合同要按照实际合作内容拟写相应标题,或者按照标题主旨去制定具体合作内容。要避免在利益驱使下,参与合作的一方产生利用合同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奢想,使双方甚至多方陷入经济纠纷。

起因二:似是而非或笼统表达

(一)合同内容拟写中忽视了具体真实责任意思的表示

随着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和法治化,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体现者——经济合同,其内容的表达越来越讲究,不能单纯根据日常做法或者常规理解来处理。比如生活中朋友之间或者合伙人之间乃至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合同担保行为(主要是债务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证(即担保)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可见,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应当明确做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一般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由此,我们在为别人进行担保时要约定好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显示诚意;在别人为我们进行担保时,我们也要明确具体内容,同时还要精确理解特殊条件下的担保关系,注意各相关利益方的担保法律逻辑,以免履责时发生纠纷而陷入无休止的官司。例如,在某经济纠纷中,债权人诉某县政府履行担保责任,理由是《抵押贷款担保书》中注明了“经县政府讨论同意,决定为××酒厂向贵公司贷款壹仟叁佰万元提供担保”,并且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签字,盖了大红印章。但××县政府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理由是并不是担保人,怎么回事呢?问题就在于该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是承诺以××糖厂全部房产和场地七十年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在债务人××酒厂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糖厂的房产和场地使用权归债权公司所有,并约定了由县政府监督贷款使用情况的相关内容;××县政府并未承诺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担保,也未承诺在××酒厂不履行债务时,由其承担还款责任。在该案例中,××县政府出具《抵押贷款担保书》后,其职能部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即出具了《关于同意××糖厂以土地抵押担保的意见》,随后,××糖厂与债权公司签订了抵押协议,约定以××糖厂名下土地及地上房产为××酒厂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至此,法院认为为××酒厂提供担保的是××糖厂,而非××县政府,××县政府出具《抵押贷款担保书》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担保行为,不存在××县政府承担因担保无效产生的赔偿责任的问题。由此可见,经济合同条款的拟写内容越具体,合同各相关方的关系描述越清晰,就越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利益,上述案例中××县政府就做得很到位。而债权人却停留在日常的简单理解上,耗费人力物力发起经济诉讼。从中我们也应该注意,在经济合同的条款规定或者法律文书衔接上,要坚持严密的法理逻辑,不要试图简单处理,否则会因不愿承受写作上的麻烦而带来法律上的困扰。

(二)签订的经济合同中有些文字表述是含糊不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了经济合同无效时的情形:“一、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三、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四、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的经济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法律的规定是基于现实的存在。古今中外,在经济领域各种因欺骗、胁迫等而签订“合同”或者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事时有耳闻,有的甚至闹出人命。法律对这些经济文书不予支持,确认无效,就是为被欺骗、被胁迫者提供保护。那么被欺骗、被胁迫者则可以在有关经济文书撰写中暗示或者留取相关证据,避免暂时的伤害,为未来的维权打好埋伏。比如某公司合伙人发生纠纷,原告拿出被告出具的“欠条”和“合约”要求被告支付巨额债务。双方当事人均确认,“欠条”是因为双方对合伙经营××公司期间的债权债务负担产生争议而签订的。但是,从“欠条”与“合约”的内容上看,被告使用的文字是含糊而不确定的,比如“本人亦要负责”“×××先生要本人个人承担责任”“但因为某些压力之下,×先生要本人将烂账的一半赔偿给×先生”“因我个人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唯有将内地祖业给予×老板收租来抵偿损失”等。这些内容表明:一、对无法收回的账目,是原告要被告承担责任。二、存在某种压力即可能发生过的胁迫。三、是由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法院认为不能确认被告承认对原告欠债是其在××公司进行清算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其在“欠条”与“合约”中的意思表示不能构成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这里被告就巧妙地通过经济条据的撰写保护了自己的利益。该案例给我们两个启示:一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们可以暂时示弱,但在拟写所谓的“欠条”等经济文书时可以巧妙地暗示撰写文书时的处境,为以后寻求法律保护提供依据;二是我们在正常情况下接收债务人提交的经济文书时要仔细阅读,避免存在引发法律纠纷的隐患。

起因三:因客观性缺失遭受质疑

经济合同实施的佐证材料应合法合理,这是众所周知的,法制社会任何法律纠纷的裁定,法院都只讲证据,并且强调证据链的合理衔接和完整性。由经济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诉讼申诉书的写作,主要是佐证材料的准备和写作。而合同和合同的执行过程描述,就是最重要的证据材料,证据的特征就是客观性或真实性,一旦客观性或真实性受到怀疑,就很容易导致自己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比如,在某工程项目引发的经济纠纷中,提起民事诉讼的施工单位因为连续采用违背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证据,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都败诉了。建设单位和该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约定材料价格按照当月的市场价执行,因此,涉案工程的材料价格应以施工期间项目所在地的材料信息价为标准。但施工单位提供的证据是自己和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及《××××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以此作为工程成本的鉴定依据。另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基础大开挖,主要依据的是施工单位提供的“证明”。而这些“证明”是以个人名义出具的,并且该“证明”还是施工单位负责人写好后,让别人抄写下来的,因此,该“证明”既不是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更不是原有合同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最后法院裁定该部分费用依法不应计取。因此,我们在拟写经济诉讼文书时要搞清楚证据的有效性和法定效力,确保其客观真实可查证,方能在法庭辩论中不被对方抓住把柄而处于不利地位。当然,如果在经济活动中制造假证据,意图捞取更多的好处,在法庭上只会自取其辱。

篇(9)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需要的材料:

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护照最后页本人亲笔签名);本人2寸彩色照片2张白色背景半年内近照;名片2张(有中英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户口簿全本都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红色公章;如是教师或医生请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22周岁以下的学生请提供学校准假信,如仅有父母一方陪同前往,需另一方的同意书。申请人的个人财产证明,人民币超过5万元并存期已达六个月以上的银行存单复印件或人民币超过5万元的存款证明正本(冻结六个月以上)和房产证等(银行存款证明正本不予退还)。注:如存款为夫妻一方所有,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担保书(在职证明)1份,右下角须盖有公司公章并领导签字。日本国入境签证书(申请表)。

(来源:文章屋网 )

篇(10)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

    18、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篇(11)

被告:汝南县百货公司。

1997年5月13日,被告委派其出纳员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单位财务室出具的担保书,在原告处办理了持卡人为该公司经理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单位卡)一份。1997年5月14日,被告将其所有的瓠城大厦在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监证仲裁登记手续,评估价值为204.48万元,仲裁意见为最高限额担保贷款143万元。1997年9月9日,被告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原告担保贷款75万元。1998年1月17日,被告以外出购货为由,向原告申请金穗卡超限额透支20万元,透支期限三个月,并以其上述房产作抵押担保。原告经审查后,逐与被告签订金穗信用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并于同年1月23日将该合同约定款额20万元划入被告持卡人的存款帐户,供被告支取。此后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酿成诉讼。原告向汝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该20万元透支款本息。

被告汝南县百货公司答辩称:原告所诉属实。但因经济困难,请求延期还款。

「审判

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基于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而产生。原、被告签订此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使用章程》之规定,其从合同中的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故原、被告所签订的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及其从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应依法予以保护。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透支款,且经原告多次追要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是引起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对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透支款本息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透支款利息的计算,应依《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的规定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项,《借款合同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10月13日判决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1998年1月23日起至2月6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月7日起至2月21日止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自2月22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每日千分之二计算)。逾期不能清偿,变卖被告抵押物,原告对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评析

信用卡是我国银行系统经批准发行的、为资信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购物及存取款提供服务的信用凭证。其功能在于持卡人外出旅行、购物时便于携带,在急需时允许善意透支,但透支的款额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且要求持卡人必须在透支后及时将透支款存入其存款帐户,并按规定支付利息。每种信用卡对允许透支的数额都作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且要求持卡人支付的利息都相当高,有时甚至高于银行利息的几倍、十几倍。其目的一是防止恶意透支,损害发卡银行利益;二是持卡人在急需时持卡透支后,督促使其及时归还透支款本息。如本案涉及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之章程规定,单位卡透支限额3000元,个人卡透支限额1000元;透支利息自透支当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五(相当于年息千分之一百八十二点五)计算,从第16日起按日息千分之一(相当于年息千分之三百六十五)计算,超过一个月或透支超过规定限额的,除加倍付息外,并取消其使用信用卡的资格,追回所欠本息。需要说明的是,本案中似乎存在是否取消被告使用信用卡的资格的问题,如果有这个问题,应由原告根据章程决定,不属于法院处理范围。但实际上原告不能以被告超限额透支为由取消其使用信用卡的资格,因为被告这种透支行为是根据与原告签订的透支合同进行的,性质上已不是急需时的善意透支或违反章程的恶意透支,而是一种信用卡关系中的借贷行为。如果仍以信用卡透支行为看待,则被告因透支合同取得了信用卡超限额透支权,逾期不还,只能构成合同违约行为,不能认定为未签订透支合同的透支侵权行为,原告作为发卡银行即不享有其章程中所规定的那种透支侵权行为发生后的取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