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办公设备保养/维修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
1.服务对象的办公设备型号_________。(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产品)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办公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给甲方参考,但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的部件价格。
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传真机、复印机产品每月保养一次,打印机、扫描仪产品每季度保养一次。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维修召唤报告”,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办公设备临时紧急维修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9:00__17:3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4个工作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协议所签的年保机器进行免费维修保养(如需换部件,部件费另计),不计次数。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标准时间上门提供维修,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维修或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设备供应商或直接商)进行维修。
7.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商)处购买部件。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8.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部件保修期为:从更换此部件起,两个月止。注:耗材如针、线圈、墨盒、喷头、铁粉、碳粉、曝光灯、硒鼓、色带、电脑软件不属于此保修范围。)
9.书面报告: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10.第三方面的雇佣,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使用被授权雇佣第三方(产品供应或直接商)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1.不予保修范围
(1)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2)因未经乙方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12.本协议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
13.乙方所维修的部件如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出现与前次同样的故障且非人为损坏,乙方应免费维修该故障,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部件保修期及保修内容详见本协议第三点第8节)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十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日常维修设备的费用应在维修完毕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办公设备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乙方退还甲方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未经乙方同意将办公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5)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2.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额。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身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_____________市内2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_____________市郊区8个工作小时到位维修,长途客户双方协定上门时间;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________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 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_____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______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________‰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甲方通过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后续签合同 确定乙方为XX年7月1日 ~XX年7月1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区域国税局 (以下称用户)的机动车辆维修,也可以承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的机动车辆维修.用户车辆在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与用户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乙方与用户签订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同样有效.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不超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第三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管理费率(维修材料加价率).
第四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为正厂件.为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对用量较大的通用零备件和耗材,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乙方必须到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
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正厂辅助材料和正厂工艺.
第六条 用户车辆送修时需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未持有《送修单》的车辆,乙方不得维修(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单,但必须得到用户车辆管理部门的确认),否则,甲方不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 费用结算 :用户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乙方据此定期直接与用户结算.需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以及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各单位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送修单》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用户回复同意重新补报《送修单》后,乙方按正常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报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车辆维修结束后,要将维修车辆换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机检验由用户进行处理,未经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同时附有《送修单》回执联,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在《送修单》上不能将材料费列全的需单列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车辆维修情况,定期向车辆所属单位提报维修,维护建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规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二,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以上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XX年7月1日至XX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条 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tvoc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1 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4.2 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合同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检测结果无效。
4.3 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4.4 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4.5 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7.1 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一个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之前的时间(以检测报告上标明的出具时间为准),不算做工程延期。
7.2 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为甲方办理退单,并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7.3 乙方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再负有其他责任。
8、由于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会因挥发越来越少,因此空气质量不存在保质期。
9、本合同必须与施工合同同时签定方可有效。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tvoc"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1 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4.2 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合同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检测结果无效。
4.3 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4.4 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4.5 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7.1 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一个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之前的时间(以检测报告上标明的出具时间为准),不算做工程延期。
7.2 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为甲方办理退单,并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tvoc”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1 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4.2 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合同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检测结果无效。
4.3 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4.4 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4.5 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文秘站:)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7.1 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一个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之前的时间(以检测报告上标明的出具时间为准),不算做工程延期。
7.2 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为甲方办理退单,并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7.3 乙方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再负有其他责任。
8、由于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会因挥发越来越少,因此空气质量不存在保质期。
9、本合同必须与施工合同同时签定方可有效。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办公设备保养/维修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
1.服务对象的办公设备型号_________。(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产品)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办公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给甲方参考,但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的部件价格。
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传真机、复印机产品每月保养一次,打印机、扫描仪产品每季度保养一次。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维修召唤报告”,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办公设备临时紧急维修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4个工作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协议所签的年保机器进行免费维修保养(如需换部件,部件费另计),不计次数。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标准时间上门提供维修,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维修或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设备供应商或直接商)进行维修。
7.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tvoc”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1 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4.2 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合同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检测结果无效。
4.3 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4.4 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4.5 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4.1及4. 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车辆维修协议书车辆维修协议书。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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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一)。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协议书合同范本。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7、乙方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乙方:
甲方为了更好地开展及完成办公室工作,并经总经办核价后确认在乙方采购打印机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收据,甲方在乙方出具收据时完成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公司办公室;
3、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再交由甲方使用 。
五、维护保养期限
1.乙方承担购机付款之日后一年内的免费上门检测、维修及零配件的免费更换。打印机出现故障时,乙方应派专人上门服务。
2.乙方提供整机的1年维护保养时间,以保证甲方所购打印机的正常工作。
3. 晒鼓一年内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或更换;超出一年后晒鼓出现故障由乙方协调维修。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经常性沟通,以便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到现场维护保养时,甲方应负责提供方便条件,以便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3.甲方机器的使用地点有所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议;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品质;
2.乙方负责维护和保养的打印机能保证甲方日常工作运行正常,并且每年不得少于12次的上门维护;
3.打印机出现了突发故障时,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维修后半小时内给予回复,当日内给予解决;如不能两个工作日内解决,乙方提供给甲方任一型号的打印机备用。
4.乙方因使用非厂指定合格之产品或委托非甲方授权维修人员对甲方所保养之机器中的任
5.如甲方对所购打印机属于人为故意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认真对甲方保养范围内的打印机进行维护工作;
2.由于乙方响应不及时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未尽乙方之责任,使甲方打印机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将维护期限延长一个月;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修期过后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可选择对机器的单次或年保方式维修。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打印机维修合同范文二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打印机用户服务,是本公司设立打印机保养业务。
经用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与本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适用于拥有打印机的用户,有接受定期保养的需求,愿意与甲方建立保养业务关系,经双方签署确认后,在协议的有效期内生效。
2. 甲方的义务为:当本合同范围内的打印机发生故障时,应乙方的要求,于二十四小时内派员上门进行处理,并于合理期限内处理完毕交付乙方使用。打印机的保养业务是指,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指定人员为乙方介绍打印机的使用、操作方法,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接受保养的打印机进行定期清理、调整,排除机内因操作失误引起的非损坏性故障的有偿服务。
3.协议规定的保养期内,由于机内部件自然失效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可免收排除故障的人工费、交通费以及配件费(不包括打印耗材,是指硒鼓、墨盒、喷头、色带),人为的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坏则不属于保养范围, 甲方负责维修的故障范围包括正常使用之损坏、故障等,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损毁;及人为故障或环境造成 的损害如(水浸、电击、撞击、鼠液、自行拆修等)甲方将酌情适当收取配件费。。
4.甲方保养的打印机,在协议规定的保养期内,因部件失效而配件又无着落,或因其它原因未能予以修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备用机,直到您的机器修复为止。
5.一般情况下,使用期不满五年,功能完善,能正常可靠工作的打印机,可列入保养范围,对受损严重或超过使用寿命,可靠性很差的打印机不能列入保养范围。为此,在签订保养协议之前,甲方须对乙方打印机的性能状态进行确认。
6.、保养协议签署有效期为一年,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每2个月一次委派保养人员上门,对乙方的打印机实施检查保养,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甲方将派员到达乙方实施维修。
八、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打印机维修保养费人民币 元/台/年,此款应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分二次支付,每次支付一半,乙方迟延付款视为违约。
九、 合同经双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成立,乙方支付第一期维修保养费后即时生效。
7.甲方对乙方提供优惠的消耗品供应,且免费送货上门服务。
8.接受保养的打印机采用一机一单,将逐项记录保养结果和故障排除结果。每项处理结果,甲方的保养人员和乙方的代表分别在保养记录卡上签字确认,并欢迎乙方对甲方的保养服务质量提出宝贵意见。
9.乙方接受保养的打印机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以利于保养服务的正常进行。如保养单位地址变更后,在一月内不通知甲方,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在乙方不满意甲方为打印机服务可以终止本合同
10、 本合同效期一年。期满双方可续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至年止。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遇有本合同未尽事项,应以诚实信用、 互利互惠为基础,协商解决。
13.甲方保修电话: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打印机保养登记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代表:
乙方: (盖章) 代表:
日期
打印机维修合同范文三甲 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打印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打印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附页)。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 壹 年。甲方共有打印机 台给乙方维护,甲方打印机维修用配件可由乙方按不高于市场价提供,甲方如果新增打印机,维护内容另议。该款项自合同签署日起即生效。
二、硬件维护的范围:打印机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打印机部件(如加热组件、转印组件、激光器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取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 伍拾圆/台 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打印机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然后送至甲方安装调试,费用按实际配件费+收取不另收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损坏的打印机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帮甲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打印机保修书。
4.甲方损坏的打印机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备件等待的时间),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打印机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维修的情况,不在此列。
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同意对甲方现有打印机每两个月免费进行一次保养,只收取配件费。
四、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承诺从报障时计1.5小时内安排技术员上门,如果甲方离乙方超过6千米,响应时间为5小时内,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8:30-20:30,特殊情况可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服务费用不另计。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打印机交给上门技术员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若需时间测试除外,预约送回时间甲、乙双方商量约定):
1. 甲方不希望上门技术员在现场操作。
2. 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 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五、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赔偿金额。
六、甲方单位的打印机如果不是全部由乙方维护,则乙方只负责协议商定的打印机。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打印机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打印机上做标记用以识别打印机,在确认甲方打印机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打印机管理者(所有者)签字确认。
八、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
1、乙方接甲方报修电话后,乙方技术人员会带业务维修单去甲方处维修,待机器维修完好后,甲方负责人需在乙方的《上海维协特IT服务中心维修业务清单》上签字确认,以作为结算依据。
2、乙方技术员在甲方打印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打印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技术员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 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时,乙方技术员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九、维修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维修费一台收取/次,两台收取/次,,三台以上五台以内收取/次,六台以下八台以内收取/次,八台以上十台以内收取 200 元/次,10台以上 250 元/次。
2、乙方同意甲方以月结方式结算维修费用,乙方每月25号前将本月维修服务对帐单发送至甲方负责人处,甲方对帐确认后,次月10日前结算完毕,现金或转帐都可。
十、合同的解除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乙方工程师与甲方发生剧烈冲突,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如果甲方要求不合理,经协商无法进行后续工作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须在一周内付清前期所有费用。
十、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发包的酒店符合国家对酒店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门牌号为__________。
2.酒店面积共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协议。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几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协议生效______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中末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为________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协议或终止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非典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 %;
2.因乙方过错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协议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协议总承包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协议总承包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4)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第十三条 关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所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必要的时候,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实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