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捐款通知大全11篇

时间:2022-04-07 23:11:09

捐款通知

捐款通知篇(1)

一、建立救灾资金汇总报告制度,务必做到及时统一

市级各主管部门安排到县的各项救灾资金,各部门在接到资金文件或收到资金后,务必当天书面报告县救灾办、县财政局,由两单位清理汇总后报告县政府领导。各部门接受的社会捐助款物,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收到的捐助资金全部存入“**县人民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资金管理部开设的专门账户(设在县民政局内)。**县人民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对接受的各项救灾款物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按前述规定每日报告县救灾办、县财政局,并将捐赠情况在《**新闻》、**有线电视台刊播。捐赠者一次性捐款在10万元以上的,由县政府发给“荣誉市民”证书,予以表扬鼓励。

二、建立救灾资金统筹安排制度,严格使用拨付程序

各项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县自然灾害处置办法》(足府发〔2004〕11号)规定,由县救灾办、县财政局会同涉及资金主管部门共同会商,提出分配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拨付使用。救灾资金安排使用要坚持“支援重灾、兼顾面上”原则,做到及时快捷,不得积压拖延。市级救灾资金下达到县后立即安排,只到文件未到资金的由县财政先行垫支;县政府社会捐助办公室接受的捐助资金实行额度管理,按照县政府领导意见予以安排。凡“**县人民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资金管理部开设的账户上达20万元以上资金时,进行一次分配。对捐赠者有使用对象和范围要求的原则上尊重捐赠者意愿。各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其是,擅自动用安排救灾款物。

三、强化救灾资金审计监督管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

捐款通知篇(2)

虎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6月1日幸福工程黑龙江省组织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印发了马淑洁同志致全省各界人士的一封公开信---“为了母亲微笑”。虎林市计划生育协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市计生协领导做了汇报,同时积极做好“通知”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从而,在全市形成了上下齐动,人人都为贫困母亲献上一片爱心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领导重视,强力推进

关注贫困人群,关心贫困家庭,关爱贫困母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贫困家庭生活的任何,不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虎林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关心重视困难家庭的生活,解决困难家庭的生产生活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当中统筹安排,对幸福工程省组委会倡议的为贫困母亲募捐工作非常重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幸福工程组委会主任马淑洁同志于2006年6月1日向全省各界人士发出了《为了母亲的微笑》的公开信,倡议全省各界人士为贫困母亲捐款,献上一片爱心。虎林市计划生育协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学习了幸黑组[2006]4号文件精神和鸡计生联字[2006]2号文件精神,并就此向市领导做了专门汇报。市委副书记、市计划生育协会会长魏凤兰同志对此非常重视,亲自组织此项募捐活动,对全市的募捐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多次过问募捐活动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市政府副市长姜敏同志也多次了解捐款情况,对募捐活动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就全市的募捐工作专门下发了文件,对全市的募捐活动做了统一部署,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贫困母亲献上一片爱心。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都要积极为贫困母亲捐款。市计划生育协会也为此向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及广大会员发出倡议,号召广大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中来。使我市的此项募捐活动不仅成为党委政府行为,而且变为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性活动,从而保证了全市募捐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搞好募捐活动,大造实施“幸福工程”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扩大“幸福工程”的影响和知名度。宣传展示“幸福工程”十年成果,宣传“母亲脱贫,幸福一家”的重要意义,以赢得社会的广泛关注、理解和支持,加大社会募捐的力度和规模。我们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幸福工程”,宣传救助贫困家庭,扶持贫困母亲开展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市上下努力营造良好捐赠氛围。一是认真组织全市有关部门收看了7月11日全省“纪念7.15世界人口日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幸福工程省组委会主任马淑洁的讲话精神,并积极作好会议的宣传工作。二是积极宣传马淑洁致全省各界人士“为了母亲微笑”的公开信,广泛宣传这次救助行动的目的和意义,以此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受教育面。三是广泛宣传“幸福工程”在我市实施几年来所取得的成果,让大家了解“幸福工程”给贫困母亲及其家庭所带来的变化,了解“幸福工程”在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的积极作用,提高对实施“幸福工程”的认识。四是层层教育、宣传到位。各单位、各级计划生育协会都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募捐活动的目的、意义,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市电业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识高、行动快、启动早。他们接到文件后马上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把此次捐赠同“八荣八耻”教育结合起来,同职工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人员聘用结合起来。全局从领导到中层干部、一线职工都规定了捐赠的底线,局领导干部每人不低于100元,中层干部不低于50元,一般职工不低于10元。同时安排一名领导主管,具体人员负责,明确了工作责任。在这次募捐活动中,电业局创造了三个之最,既:宣传工作行动最快,捐款最早、人均捐款数额最多,全局的289名职工全员参加捐款,捐款达4575元。虎头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次募捐活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学习“两办”通知精神,部署全镇的募捐活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安排了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由于宣传工作到位,组织工作到位,全镇参加捐款247人,捐赠额1231元,在规定的时间内捐款全部到位。

捐款通知篇(3)

西南五省大旱的消息铺天盖地,韩梦也一度如坐针毡,昨天她还通过支付宝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出了500元钱。她立刻转发了这条微博,看着数字从54327变成54328,韩梦觉得自己又为赈灾作出一点“小小”的贡献。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秘书长杨文庄在接受《计算机世界》记者专访时指出,与韩梦一样,正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络慈善的大潮中来。通过互联网捐款正在超越邮局、银行汇款和手机短信捐款这两种传统渠道。

新渠道 最便宜

以往各公益组织也会把自己的银行账户和汇款地址通过电视和平面媒体告知普通大众。但捐款者必须到邮局和银行去排队,还要负担一笔不菲的手续费。

虽然手机短信捐款也一度蔚然成风,然而记者在调查时却发现,由于“运营商要收一大笔钱”,公益组织对短信捐款的方式不甚热衷。例如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阳光女孩”、“幸福书屋”等慈善项目干脆就取消了短信捐款这一方式。

和银行转账会发生手续费、短信捐赠会有中间损耗不同的是,通过网络渠道,捐赠者的捐款100%全部到达被捐赠者的银行账户。以腾讯公益网为例,目前在这个网络平台上已有儿基会、扶贫基金会、李连杰壹基金等10余家知名公益组织。来自腾讯的消息称,凡是通过网络捐赠平台流通的所有捐助款都不会产生任何手续费,从第三方支付账户向公益组织银行账户转账时产生的银行财务费用,也均由腾讯财付通承担。据记者调查,除了腾讯财付通之外,支付宝、网银在线等第三方平台对于慈善捐款的都是零手续费的支持。

人人皆可慈善

捐款通知篇(4)

国际慈善成新热点

这些年轻人并不是简单地填完支票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他们希望能够参与到用他们的钱发起的活动中。纽约大学负责慈善与募捐事业的海曼中心工作人员高帝安尼认为,比起祖辈,如今的年轻人为自己感兴趣的慈善项目捐款,年龄越来越小、持续时间越来越长,而且捐款的方式更富有想象力。

根据“捐款美国”基金会的统计,美国各年龄层的人去年捐款总额首次超过3000亿美元。其中3/4的捐款来自个人,剩下的来自公司、基金会和遗嘱捐献。根据一个英国慈善捐助基金会2006年的调查显示,美国人的人均捐款数额位居世界第一。

“慷慨是我们国家的文化之一。我们非常重视保持这种美德。”高帝安尼说,“89%的美国人坚持向优生优育基金会捐款超过10年,使这个基金会能帮助各国防治脊髓灰质炎。”

慈善捐款常常由于经济衰退而减少,在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美国也不例外。但是,捐资人的减少并不像经济指标跌得那么快。“有能力多捐款的人如今反而将捐款数字翻了一番,因为他们知道别人可能遇到经济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做善事。”高帝安尼说。

如果以捐款目的来区分,在美国目前最热门的是国际慈善项目与环境保护,二三十岁的美国人最希望自己的钱能用在这两个方面。“自从‘9・11’事件发生之后,向国际慈善事业捐款的势头发展迅猛。”国际救援机构“关注”的工作人员伯克说。许多上了年纪的美国人喜欢捐钱帮助当地的慈善事业,但是年轻人则认识到“地球变得越来越小,我们有义务将援助之手伸过国境线”。

网上捐款可查进程

互联网让美国年轻人的捐款新思路变成现实。2007年,当秘鲁遭遇地震时,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的邮箱一夜之间被电子邮件塞满:24小时内,大约40万人向他们寄送了捐款申请。通过电子邮件,该委员会在数日内收到35.省略上可以通过视频和文字报道了解项目进程,而这些图像和文字来自谷歌地图或一些亲赴受助地查看情况的热心捐款人。“水”在网页上称,这个慈善项目已在12个国家开挖了624口水井,帮助25万人解决用水困难。曾经是纽约一家夜总会老板的哈里逊说,他两年前放弃了“自私的生活”,全身心投入为穷人服务的慈善事业中。“我们想重建人们对于慈善组织的信心。”他说。

犹太男孩乔许・霍芬只有13岁,他选择向“水”捐款,以此庆祝自己的犹太成人礼。谈到选择“水”的理由,霍芬说:“这是个小项目,没有复杂的程序。我可以知道自己的捐款是如何被使用的。”

在9月成人礼的前几个月,霍芬通过“水”的网站跟踪到自己的捐款正在帮助埃塞俄比亚人挖掘一口水井,这让他在曼哈顿家附近的公园里兜售慈善黑橡胶手镯时,能够十分自豪地向别人提及。截至目前,霍芬一共筹集到超过4100美元善款。他还打算将成人礼时收到的一成礼物捐出来,并且希望有一天能亲自到埃塞俄比亚去看看自己捐助的水井。

许多非营利组织开始运用网络吸引新一代慈善家。波士顿的一家美术馆在社交网站“脸谱”上有2500名“粉丝”。芝加哥交响乐团在YouTube上上传了数十段演奏录像以吸引赞助人。在密歇根州,安・阿勃交响乐团也从2月开始在YouTube上演出片段。“很明显,我们未来的捐款人越来越倾向于在网上做善事。”安・阿勃交响乐团发展部主任盖・巴拉斯特说。

短信认捐吸引“粉丝”

捐款通知篇(5)

1、主题: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

2、活动内容:按照《捐赠法》的要求,动员企事业单位捐献平均一日的利润;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和工资收入者捐献平均一日的工资;动员城市居民奉献一份爱心,捐款捐物均可。城市低保户和农民不动员参与捐赠。

二、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1日—31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各乡镇(办)、各系统层层动员,大力宣传“慈善一日捐”的目的、意义;宣传社会各界对“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反响;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典型及受助家庭渡过难关、走出困境的生动事例。

第二阶段:组织捐赠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办)、各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募捐,办理有关捐赠手续。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年1月1日—2月31日)。汇总“慈善一日捐”活动情况及捐赠款物,向社会公布捐款单位及个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捐赠和表彰办法

1、设立捐赠点。区捐赠点设在区民政局,接受区直机关、驻区部队、区属企事业单位、乡镇(办)以及社会各界的捐赠。城区居民可以就近到所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捐赠,所有款物汇总后,逐级上交到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上交市慈善总会。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2、表彰奖励先进。《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捐赠表彰奖励办法:凡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捐物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在闻媒体和《慈善工作简报》上给予宣传报导,颁发捐赠证书,并记入功德薄。凡捐款1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担任慈善总会永久名誉会长;捐款5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担任市慈善总会永久名誉副会长;捐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担任市慈善总会永久常务理事;单位捐款10万元以上,个人捐款5万元以上的,可授予市慈善总会创始人及永久理事;单位捐款5万元以上的,个人捐款1万元以上的,可以担任市慈善总会理事;凡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吸纳为市慈善总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活动结束后,将进行评选,表彰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领导颁发荣誉奖牌和证书。市慈善总会将在日报、广播电视报、电视台、电台等媒体作通栏广告,组织慈善义演。鸣谢参加“慈善一日捐”系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活动要求

捐款通知篇(6)

与此同时,心系四川灾区的我国酒企业的表现也让人颇感欣慰:5月12日下午,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携手全兴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帝亚吉欧大中华区,向四川省有关地震灾区人民捐款1200万元及提供其他支持。5月12日下午,江苏洋河酒厂召开紧急会议,发出“抗震救灾,心在一起,勇敢面对,中国加油”的倡议。广大员工纷纷捐款,向灾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尤其是得知多个地区的校舍和教学楼倒塌,并有许多学生尚未脱险的消息之后,洋河酒厂果断作出决定,公司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将重点帮助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5月12日下午,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并已着手组织公司员工通过捐款和献血的方式支援灾区。目前,青啤倡议其全国各地全体员工捐助的方案已在公司内部下发,方案包括现金捐赠与义务献血等。各地员工自发捐助和义务献血活动正在有秩序地开展。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向灾区捐款100万元,用于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国另一大酒业巨头――中粮酒业隶属的中粮集团迅速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于旭波总裁担任组长,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集团抗震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已先期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300万元。此外,中粮旗下的中粮君顶酒庄于地震发生后迅速响应,向四川汶川灾区捐款共计10万元,该款项通过烟台慈善总会转交灾区。除了张裕、中粮外,其他各大葡萄酒企业也正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方式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5月12日下午,青岛海岱门造酒有限公司的王经理得知四川地震后,立即组织公司员工举行募捐活动,并和全国各地的经销商联系,号召他们利用各种方式进行爱心捐助。5月13日上午,北京金六福酒有限公司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四川灾区捐助现金100万元。5月1 3日上午,河南宝丰酒业有限公司员工向地震灾区捐款达30.1万元。5月13日凌晨6时,远在加拿大出差的劲牌公司总裁吴少勋在得知地震灾难的消息后,第一时间给公司打来电话,要求公司以最快的速度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同胞有难,我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履行我们的社会责任。”劲牌公司于5月13日早上8时45分将100万元救灾善款打到了中国红十字总会专用账户上,首批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协助救灾工作。目前,贵州茅台,安徽古井贡、口子窖、双轮,山东扳倒井、泰山生力源,北京红星、牛栏山,江苏洋河、双沟,湖北枝江大曲,贵州董酒等骨干企业,纷纷组织捐赠活动。据悉,我国众多酒企业、酒商以及个人的捐款捐物行动仍在进行并在不断的扩大。

捐款通知篇(7)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捐赠收入作为高校教育基金会收入的主要来源,数额日益庞大,比如2016年度我校教育基金会接收捐赠15.89亿元,然而在捐赠经费管理上却仍然停留在“人工+Excel” 传统的管理模式上,存在信息传递和沟通不畅、重复劳动等问题。信息化的蓬勃发展为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经费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捐赠经费的管理愈来愈值得我们探讨。

一、传统模式下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的现状分析

高校基金会通常对其收到的捐赠款项按照项目进行核算和管理。高校基金会的捐赠项目是指高校基金会接受货币或实物捐赠所形成的具体项目。捐赠项目一般由基金会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管理,每个项目单独设立财务项目号核算,专款专用,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以捐赠协议的签订为起点。由高校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涉及到三方即高校基金会、院系、捐赠方。其中高校基金会为受赠方,其项目管理部为捐赠协议的归口管理部门;院系为捐赠款项的受益方,对捐赠经费的使用负直接责任;财务部门为捐赠收入入账和经费支出的审核部门,是捐赠收入的归口管理部门。传统模式下捐赠经费管理流程具体见图1。

根据图1所示,捐赠经费管理主要涉及到捐赠协议签订及管理、银行到款的管理及查询、捐赠收入的确认、捐赠票据的开具及领取、项目印鉴的备案等工作。捐赠经费管理主要涉及到院系、基金会项目管理部、务部门三个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在捐赠经费管理中主要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院系职责

1.与捐赠方沟通、达成初步捐赠意愿,向基金会项目部递交捐赠协议初稿。

2.与捐赠方沟通捐赠款项的汇出情况,向财务部门查询银行到账情况,必要时还需就到款信息与捐赠协议信息告知基金会项目部。

3.从财务部门领取已经开具的捐赠票据,并邮寄给捐赠方。

4.对新设捐赠项目,及时向财务部门履行项目印鉴备案手续。

5.按照协议约定捐赠用途,合理安排支出。

(二)基金会项目部职责

1.审核、审批院系递交的捐赠协议初稿,签订正式的捐赠协议。

2.捐赠款项到账后,匹配捐赠协议与银行到款,确定捐赠款项的财务入账项目号,把银行到款信息录入到相应的协议管理中。

3.对新设立的捐赠项目向财务部门下达立项通知书,明确捐赠项目的性质、部门、负责人等信息。

4.必要时向财务部门递交捐赠协议复印件。

(三)财务部门职责

1.根据银行账户到款情况维护银行到款信息,录入Excel,并邮件给项目管理部。

2.根据项目管理部反馈的入账信息认领银行到款,设立财务项目号,开具捐赠票据。

3.根据相关信息在账务系统制单,收入入账,计提项目执行费等,完成收入确认工作。

4.通知院系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某一捐赠款项已入账和办理项目印鉴备案手续。

5.审核项目支出是否与捐赠意愿相符、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等。

二、传统模式下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传递方式落后,信息失真及准确性差

目前,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中的信息传递方式主要为在电话传递、面对面口头传递、纸质传递等传统传递方式。比较信息化的传递方式为邮件传递,而邮件传递也是需要人工操作。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失真现象严重,有时候确认一笔捐赠收入需要三方反复沟通,工作效率和效果欠佳。

(二)信息共享性差,容易造成重复劳动

高校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涉及到多个业务环节,比如捐赠协议管理、银行到款管理、捐赠收入认领及确认、捐赠票据管理等,目前各个模块比较独立,仅实现了简单的信息共享,共享的信息不够系统和完整。

(三)捐赠项目收支管理与协议管理脱钩,缺乏动态监控机制

因为财务部门在收入确认和支出审核时不能够实时查看相关的捐赠协议文本,项目支出存在与捐赠意愿不符的情形。财务部门的项目支出明细信息不能够及时反馈给项目管理部及院系以供动态监控和管理。

三、信息化模式下的高校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的流程梳理与改进

基于以上分析,传统模式下的高校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高效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应该以信息化为手段对捐赠经费管理进行流程梳理,找到捐赠经费管理的关键业务控制点,通过系统间的数据的共享及传递来实现对捐赠经费的系统化控制,做到精细化管理。

(一)信息化模式下的捐赠经费管理流程梳理

高校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涉及到多个业务环节,主要有捐赠协议签订及管理、银行到款的查询及管理、捐赠收入的确认、捐赠票据的开具、捐赠项目印鉴的备案等工作。每个模块的工作都可以由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支撑,具体有捐赠项目管理系统、银行汇款系统、账务系统、票据管理系统、项目经费查询平台。我认为做好上述各个系统的数据传递及信息共享工作是做好捐赠经费管理信息化的关键。其中捐赠项目管理系统是核心,其前端是银行到款管理系统,与其进行银行到款数据的共享与交换,中端是票据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与捐赠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捐赠项目信息与入账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后端是捐赠项目查询平台,所有的信息需要都汇总在该平台上为捐赠项目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支持。各系统之间的关系见图2。

(二)信息化模式下的捐赠经费管理流程改进

根据上述院系、基金会项目部、财务部门三方在捐赠经费管理中的职责,结合各系统之间的数据传递及共享情况,我提出了信息化模式下捐赠经费管理流程的改进思路,见图3。

根据图3,我们可以看到原来需要通过电话、口头、邮件、纸质传递的信息,通过系统之间数据的共享和传递而实现了捐赠经费管理的信息化,使得信息的传递更快、更准,减少了人工出错的概率,提高了工作效率。具体的改进思路如下。

1.建立和完善捐赠项目管理系统,实现捐赠项目全过程管理

捐赠经费管理信息化需要高校基金会项目管理部建立和完善捐赠项目管理系统,把捐赠协议签订的申请和审核、审批、捐赠协议的管理、捐赠协议到款认领以及项目收支控制等都融入其中,做到对捐赠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做好与银行到款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工作。

2.完善银行到款管理系统,做到银行到款数据的自动推送

鉴于高校基金会绝大部分银行到款为捐赠收入,财务部门银行岗位应该以银行网银数据为基础,对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对每一笔银行到款形成一个唯一识别标签“汇款号”,并定期将未认领的银行到款信息(包括汇款号、到款日期、付款单位、金额、备注)自动通过系统交换数据推送到捐赠项目管理系统,为下一步在捐赠项目管理系统中认领款项打下基础。同时项目管理系统中的已认领信息及项目情况定期反馈给汇款到款管理系统,以方便银行到款系统数据进一步维护以及后续账务处理。

3.完善账务系统,实现账务系统自动导入制单和反馈

财务部门应完善账务系统,在账务系统中设置在账务系统中设置数据接口接收捐项目管理系统中的认领信息,包括银行汇款号、协议编号、付款单位、收入金额、院系、财务项目号、捐赠票据号等,通过制单模板,实现自动生成账务凭证功能。另外,通过相应的识别标识(银行汇款号、协议编号、捐赠票据号、财务项目号)自动向银行到款系统、捐赠项目管理系统、捐赠票据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平台反馈捐赠款项的入账详情。

假设某院系A通过高校教育基金会与捐赠方B公司签订了一份三方捐赠协议,约定每年捐赠10万以支持院系发展基金项目,项目管理部对该协议编号为201720001。假设1月份收到B公司银行汇款10万元。在银行到款系统中生成的该笔到款的汇款号为2017010008。捐赠票据号为1101123,财务项目号为202001假设基金会提取项目执行费比例为2%。发生项目支出2万。

账务凭证设计如下:

借:银行存款10万 B公司捐赠款

(在账务系统中自动写入该笔到款的唯一识别码――银行汇款号2017010008)

贷:捐赠收入10万 B公司捐赠款 A院系 财务项目号202001

(在财务系统中自动写入捐赠协议编号2017010008、捐赠票据号1101123)

贷:捐赠收入――项目执行费 -0.2万 A院系 财务项目号202001 协议编号2017010008

贷:捐赠收入――项目执行费 0.2万 基金会 财务项目号203001

借:业务活动成本 2万 A院系 财务项目号202001 协议编号2017010008

贷:银行存款

账务系统的自动导入制单极大地减少审核人员手工录入的工作量,避免了金额和计提项目执行费造成的错误,会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账务系统制单后,通过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即财务系统将生成的凭证编号、票据编号等信息自动反馈至捐赠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系统间的信息互动和共享,以便于后续的项目管理

和决策。

4.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

高校教育基金会应该以信息使用者需求为出发点,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构建一个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并自动通过各个信息管理系统向其共享需要披露的信息,为信息使用者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结束语

总之,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也不例外,捐赠经费管理信息化会对高校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各高校基金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捐赠经费管理信息化流程及模式,加快捐赠经费管理的信息化进程,使高校基金会捐赠经费管理更加高效、规范。

参考文献:

[1]李门楼,丁苗苗,周迪.高校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探析[J].管理观察,2016 (8):117-118.

捐款通知篇(8)

一、指导思想

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团结互助精神,帮助**市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广大共产党员的关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二、时间安排

6月16日——6月30日为集中捐献时间。

三、参与人员

全局共产党员,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捐献。

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和职工群众也可自愿参与。

四、捐献原则

捐款自愿;捐款数额不限;以现金形式捐献。

五、捐献渠道

(一)直接到**市慈善协会捐献。

(二)通过邮局汇款至**市慈善协会。

(三)通过银行汇款至**市慈善协会。

(四)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市慈善协会区、县接收站点捐献。

(五)通过基层党组织转送此次活动接收站点。

此次活动以各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将捐款现金收齐并登记、统计后,自行选择上述捐献渠道进行捐献。

六、捐献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号召本单位广大党员积极参与。

捐款通知篇(9)

1.5月14日向××联社机关发出《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的紧急通知》;

2.5月15日向全区农村信用社发出《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的倡议书》;

3.5月16日向全区农村信用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上报捐款数额等基本情况;

4.5月16日××联社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免除跨行转账手续费的通知》(内农信发[2008]71号);

5.5月19日向全区农村信用社下发通知,要求农村信用社全体员工响应国务院号召,在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向四川省汶川大地震遇难者致哀;

6.5月20日向全区农村信用社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在5月20日12时前汇划捐款到××联社指定捐款账户;

7.5月21日向××联社全体党员发出倡议书,倡议缴纳特殊党费,其他员工自愿响应;

8.5月21日下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农信发[2008]75号);

9.××联社向有关部门和媒体通报了全区农村信用社支援抗震救灾捐赠情况及金融服务工作。主要单位有: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社、××政府、××政府金融办、内蒙古银监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行业协会、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社等。

二、全区农村信用社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成效

××广大信合员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及××联社的号召,积极捐款捐物,奉献爱心。截至5月23日,全区2万多员工总计捐款3,193,635.30元。(含部分单位捐款、××联社非党员职工第二次捐款、特殊党费),捐赠衣服550件,棉被60套,毛毯10条。其中有714,060.00元捐款,已通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红十字会等组织汇往灾区;特殊党费64,680.00交各地方组织部门;其余捐款2,414,895.30元拟由××联社汇集后统一汇往对口援助单位四川省联社。据5月26日上午统计,各地农村信用社汇划到××联社专用捐款账户的救灾资金为2,313,714.00元。具体捐赠工作及汇划情况如下:

1.××农村信用社全体员工积极响应××联社及各地方政府的号召,涌跃捐款,奉献爱心。截至5月23日,全系统广大员工第一次共捐款合计3,123,955.30元。

2.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联社于5月21日开始,号召全体党员以缴纳特殊党费的形式再次向灾区捐款,在佟书记等××联社领导的积极带动下,截止5月23日,机关全体党员58人(含组织关系不在××联社的党员),共缴纳特殊党费33,100.00元。此款将由××组织部门上缴中央,汇往灾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联社领导及各部、室、中心负责人等20人每人缴纳特殊党费为1000元。

3.在××联社机关党员缴纳特殊党费的同时,许多非党员职工再次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提出了第二次捐款的要求,自愿为灾区奉献爱心。非党员员工20人,捐款合计5300元。

4.据各单位上报××联社的信息了解,许多单位也组织党员缴纳特殊党费,如:集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交纳5200元、阿鲁科尔沁旗联社交纳10830元、察右前旗联社交纳4150元、扎鲁特旗联社交纳8400元、二连浩特市联社交纳3000元、元宝山农合行等单位正在积极行动中。

5.按照有关规定,各地农村信用社开设捐款、汇款、资金汇划的“绿色通道”,对抗震救灾资金汇划免收手续费,畅通捐赠资金的汇划渠道,确保救灾资金以最快速度汇往灾区。截至5月23日,各地免费汇划救灾资金23笔,金额为1,582,386.00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5月22日,经与四川省联社了解到,该联社截止5月22日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死亡16人,失踪47人,重伤105人,2874个网点受损,2860处房屋垮塌,被埋现金371万元、枪支4支,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为38.7亿元,灾区信合员工家属遭受巨大创伤和痛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党委和政府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安排,我区将对口支援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的灾后重建工作,××联社将对口支援大邑县联社的灾后重建工作。

经与大邑县联社了解,该联社在此次地震中人员伤亡及财产受损情况如下:

1.人员伤亡情况:该联社只有两名员工受伤住院,部分员工受轻伤。

2.该联社营业房屋受损情况统计:联社办公大楼和营业部营业大厅受损面积为1330㎡,并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停止使用,待灾后重建;四个分社、储蓄所受损面积达378㎡;各乡镇信用社营业门市不同程度受损。

3.职工住宿楼受损情况统计:联社职工6栋住宿楼受损,受损房屋488间,总面积为12326㎡,涉及住房户111户。

4.设备受损情况统计:微机16套、终端机19台、票据打印机、9台、宽行打印机9台、激光打印机4台、UPS电源6台、显示器4台、微机主机一台、刷卡器2个。设备损失金额24万元。

5.办公家俱受损约10万元。

为研究部署支援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援助工作,××联社于5月22召开第六次党委会,对下一步具体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认真做好灾后重建的援助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党委、政府的部署,将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全面推进,各单位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做好准备,为下一步对灾区灾后重建工作再立新功。

(二)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捐物活动

捐款通知篇(10)

原告认为:原告与捐款人之间形成赠与关系,与被告之间形成关系。捐款人为原告治病捐款,被告为30个捐款单位出具了“为杨尔特募捐款”的收据,因而原告是募捐款的所有人,有权获得全部捐款,被告作为募捐款的收集人,是原告杨尔特的人,被告将给原告的募捐款挪作他用,侵犯了原告即被人的合法权益,属侵权行为,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最高院意见)第129条“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63条第二款规定“人在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人对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予以判决。

被告认为:原告与捐款人之间的赠与关系不成立,被告不是原告的人。本案属于捐赠活动,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它不是由赠与人直接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而是由被告间接转赠给受赠人,只有捐赠人认为被告违背了他们的意愿,没有尽到把捐款交给杨尔特手中的义务时,他们才有权请求被告履行转赠义务,原告无权主张该权利。赠与是实践性的法律行为,被告将募捐款中的1万元转交给了原告,这1万元捐款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余捐款未转交原告,原告对其余捐款不享有所有权。其次,原、被告在这次募捐活动中,虽然发生了《向杨尔特送温暖、献爱心》的倡议书,但它是以被告的名义发出的,并不是以杨尔特的名义发出的,原告杨尔特只是一个特定的捐助对象而已,因此,原、被告之间的关系不成立。再次,被告同时认为,这次募捐活动,从捐赠目的看,并非为原告一人治病捐赠,还应包括其余四位白血病患者,被告将2.2万元支付给其他四位白血病患者是成立的。应依据《民法通则》第72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和最高院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的规定予以判决。

经过6个多小时的庭审,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礼泉县人民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认为:“原告杨尔特因患病,向社会各界求助,被告礼泉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得知后,向全县各校师生发出倡议书为杨尔特捐款的行为,弘扬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被告以原告杨尔特名义倡议并收取的捐款,应归杨尔特所有,并应及时付给杨尔特,但礼泉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将其中1万元付给杨尔特,其余30482.05未付,显属不当。故原告杨尔特请求被告给付以他名义收取的募捐款的剩余部分,依法应予支持。原告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费,因无证据支持,本院不予采信。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134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付给原告捐款30482.05元。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虽然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业已执行,但它却给我们留下了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

1.有关民法基本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问题

笔者以为礼泉县人民法院适用《民法通则》第4条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审结此案是正确的。本案中,教育局、教育工会与杨尔特之间的关系不成立,虽然被告发出了“向杨尔特同学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倡议书,但它是以教育局、教育工会的名义发出的,不符合的法律规定;杨尔特作为捐款的受益人,他与捐款人之间的赠与关系是否成立呢?最高院意见已明确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物未交付给受赠人,赠与关系不成立,因而,杨尔特对已得到的1万元享有所有权,对余款不享有所有权;如果对本案这样简单地予以认定,显然是不合适的。实际上,教育局、教育工会与杨尔特、捐赠人三者之间形成了社会募捐的法律关系,教育局,教育工会联合组成募捐人,杨尔特为受益人或受捐赠人,30个捐款单位为捐赠人,从法理上讲,教育局、教育工会更类似于捐赠人的人,捐赠人委托募捐者将捐助的款项交给受益人杨尔特用于特定的目的-治病之用,教育工会受捐赠人的委托,有权管理、监督这笔特定捐款,也有义务按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所得的款项交给受益人杨尔特,以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杨尔特作为这笔捐款的合法受益人,有权接受这笔捐款,也有义务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这笔捐款。目前,我国对社会募捐的法律关系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礼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只能适用民法基本原则予以判决。我们知道,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裁决民事案件的准绳。民法基本原则虽然是原则性的规范,弹性大,但它是对法律具体规定不足时的一种补充。由于我国民法典还没有出台,仅有一部民法通则,因而在具体法律规范没有明确具体规定时,民法的基本原则在处理案件中就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捐款通知篇(11)

关键词:红十字会 郭美美 公信力 政策法规 捐款人 维权 社会责任

Keywords: Red Cross of Jocie Guo 's contributions to human rights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捐款行为是一种善行,中国人一向有做好事不留名的美德,为此,许多人做好事往往只是做,而把留名当做作秀行为,嗤之以鼻。所以,许多中国人做好事是不留名的。这是一种美德,但是,这种传统也给一些部门和人员违法乱纪提供了机会,留下了“后门”。同时,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捐赠采取了部门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有效对捐赠款物进行管理,但是,如果监督跟不上,也会产生严重腐败现象,对于慈善事业是一种严重的损害。

捐款问题已经提出很久,许多人对于捐款方式提出了质疑,甚至前些年就有报道捐款车辆成为了领导专车的现象,但是,一直以来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今年7月1日,《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是继我国已颁布实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之后在规范公益事业捐赠领域的又一重要法规,是完善我国公益慈善捐赠法治的重要里程碑。事实上,公益慈善的发展不仅要靠加强法制监管,更需要捐赠者的自觉维权。正如德国法学家耶林所说的那样,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更是对社会的责任。同样,捐赠者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

一、自愿、合法捐赠,是捐赠者的权利也是义务

捐赠是捐赠者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让渡给合法被捐赠人的行为。该财产转移行为除了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之外,还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否则违反该两大原则,该捐赠行为的合法效力将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首先,捐赠行为必须是基于捐赠者自愿的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任何受到胁迫和不当影响的意志不自由情形,法律也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行摊牌或变相摊牌,否则,捐赠者可以其捐赠行为存在受胁迫,或不当影响的意思瑕疵,而申请法院或仲裁撤销捐赠协议,捐赠人则无需继续履行捐赠协议。其次,捐赠与受赠行为必须合法,不能存在政治献金或盈利行为,否则,该捐赠与受赠行为属于当然的绝对无效。实际上,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捐赠人只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才可以给政府捐款且不得以受赠政府机关为受益对象,平时给政府捐款没有法律支持。如果企业或个人在没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给政府捐款,或者企业或者个人在政府强制摊派下“被捐款”、“被慈善”,则可能有钱钱交易,及违法摊派之嫌。这不仅扰乱了公益捐赠的秩序和规则,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被捐赠者”有权对违反《公益事业捐赠法》相关规定的受赠机构及非法捐赠者进行举报、控告,并追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当然,对于捐赠者本身而言,也应当遵循公益捐赠禁止盈利,禁止非法献金的准则,这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

二、公益捐款,捐款者并非权利用尽

公益慈善捐赠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社会性及公共性,但其本质仍是一种特殊的赠与或者信托行为,其除了遵循公益慈善及税收方面的法律之外,仍应遵循有关赠与合同或信托活动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公益慈善事业发达的西方国家,捐赠人对自己捐款的使用情况非常看重,捐赠人会积极行使自己作为捐赠人的多项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防止受赠人滥用或挪用捐款,而且西方的受赠机构也非常重视自己的信用和形象,自觉遵守公益目的或捐款人的意愿。然而,在我国公益慈善法制并不完善,公益慈善捐赠往往一捐了事,捐赠者履行完捐赠衣物后似乎权利就用尽了,除了无力质疑之外无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可以主张。实际上,公益慈善捐赠者在捐赠之后仍然有多项权利――授意权、知情权、监督权、免税全、撤销权、留名权、命名权――可以行使,以维护自己捐款的合法权益。捐赠者有权在捐赠时附条件附义务,在捐赠时,捐赠者可以与收益者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者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目的、条件和方式,受赠者应当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目的、条件及方式严格使用捐赠财产,受赠人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和目的,如果需要改变用途和目的的,应当获得捐赠人的同意;捐赠人有权捐赠之后享受免税待遇,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有义务如实答复。如果受赠者不履行上述捐赠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将捐赠财产挪为他用的,捐赠人有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捐赠人撤销赠与的,有权向捐赠人要求返还捐赠的财产。此外,如果捐赠人捐赠的项目是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有权要求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特别约定,并有权由捐赠人亲自与受赠人亲自与受赠人共同组织施工,监督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如由受赠人组织施工的,则在工程竣工时捐赠人有权知情上述工程情况,受赠人也有义务进行通报。而且,捐赠人对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有权留名纪念或者在经批准后捐赠人还有权命名工程项目的名称。因此,如果捐赠者尊重自己捐款的权利,受赠人也尊重捐赠者的权利,则不至于出现糊涂捐款,主张一些公益慈善受赠不透明、不负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