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稿件被《海关法评论》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本刊持有对稿件的删改权,不同意删改的请附声明。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说明。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自收稿之日3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
(二)注释与参考文献:注释是对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用带圈数字注于当页页脚;参考文献是论文中引用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内容的出处,用带方括号的数字(如[])按顺序编码标明,并与文末编码对应。
(三)各层次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层次连续编码,一级标题使用1,2,3……;二级标题使用1.1,1.2,1.3……;三级标题使用1.1.1,1.1.2,1.1.3,……。
(四)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
(五)作者需提供如下信息(多个作者应分别介绍):姓名、性别、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六)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
(七)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八)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时,如每段文字不长可在同一自然段内接排,如每段文字均较长,可另起一自然段。
(九)图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过4个。表题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线表(即顶线、表头线、底线),如有合计项,可以加一条分界栏线。
(十)提交方式:征稿要求通常会说明稿件的提交方式,如在线系统提交、邮箱投递等。您需要访问期刊的官方网站,查找有关提交的指南和具体投稿方式。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海关法评论》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2010年创刊,由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研究中心主管,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研究中心主办,为年刊。
该刊设置了关税法律问题、走私法律问题、海关法专题研究、国际海关法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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