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稿件被《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任何来稿视为作者、译者已经阅读或知悉并同意本启事的规定。编辑部将在接获来稿一个月内向作者发出稿件处理通知,其间欢迎作者向编辑部查询。
(二)文稿原则上必须原创,发表过的作品须在投稿时声明,如有抄袭现象,文责自负。
(三)“参考文献”请按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用代码标识,且在文章引用处右上角顺序标注。
(四)文中小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2.”、“3.”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五)正文:文内标题简捷、层次分明。文字、标点及数字的运用应符合规范。
(六)脚注用宋体小五号字。中国年号、古籍卷数请用中文数字。其他如公历年份、期刊卷期号、页码等,均请用阿拉伯数字。
(七)来稿请提供作者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八)文稿须附中文摘要,中文须内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数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数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参考文献。
(九)文稿凡属基金资助项目,应写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名称填写,投稿时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录用和发表。
(十)图像要求足够清晰,数量可达20~30幅,并贯穿文字说明和评析。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1986年创刊,由江西省公安厅主管,江西警察学院主办,为双月刊,国内统一刊号为CN:36-1316/D,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2095-2031。
该刊设置了治安管理、个罪研究、刑法理论、经济犯罪侦查、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人论苑、公安思政、摄影作品选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发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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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体赌场”——在网络赌场与赌博机赌场之外
作者:周娅; 方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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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教唆犯的从属性——兼及《刑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解析
作者:董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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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假想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与定罪量刑
作者:王新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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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法益视域下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
作者:苏雄华; 冯思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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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中“组织”的刑法解释与逻辑清理
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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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处理程序机制研究
作者:曹云清;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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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辩解对自首制度中“如实供述”的影响
作者:刘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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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电子数据的搜查、扣押程序研究——兼评“两高一部”有关电子数据规定
作者:朱亚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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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安刑事执法理念研究
作者:项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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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型行政行为及法律规制
作者:钟升; 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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