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稿件被《晟典律师评论》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来稿须具有原创性,未公开发表过;文中引用部分,均须做出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问题,后果由作者负责。
(二)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每篇论文必须列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只列公开出版物,按在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如[1,2,…]。
(四)中文题名一般不允许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要求有作者署名,工作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邮政编码等信息。
(五)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献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应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体。第一次应使用全称,第二次可使用简称。
(六)行文中的注释可使用脚注,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如果参考文献中已经有完备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简注,注释内容置于( )内。
(七)来稿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全称、最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领域和详细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八)摘要应是文中主要观点、内容的摘录,应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中文摘要排在作者署名之后。
(九)基金项目: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本刊对基金资助项目,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项目和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等优秀论文优先发表。
(十)表格采用三线表,并在表格上方提供中文和英文标题,居中排列。表头中使用“量符号/量单位”,并与文中的相关术语和符号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晟典律师评论》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2004年创刊,由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主管,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主办,为年刊。
该刊设置了律师实务、探索与实证研究、知名学者论坛、论文撷萃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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