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稿件被《师大法学》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本刊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对拟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见的情况下,有权对文章的语言文字、内容层次和编辑规范进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声明。
(二)凡来稿应主题突出、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语言精练、逻辑严密、图表清晰。
(三)请特别注意:著录参考文献出处时,期刊引文须注明的是引文所在具体页码,而非该文献在期刊中的起讫页码;报纸引文必须在日期之后注明文献所在的版次。
(四)题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用标点符号。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必要时,用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
(五)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六)注释是对文章标题、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位置在正文结束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七)来稿请附上作者简历,包括真实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称(或学位)、职务、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以及电子邮件信箱。
(八)稿件请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内容提要,内容提要简要概述所研究的问题与观点、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结论。
(九)基金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作者单位上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处理与刊登。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师大法学》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2017年创刊,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为半年刊。
该刊设置了帝国叙事(专题研讨一)、国家治理(专题研讨二)、译文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本文内容整理自网络公开平台,如遇信息错误,请及时通过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