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法律评论杂志退回来的稿件怎么修改?

当稿件被《浙大法律评论》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二)图表应有自明性,且先见文,后见图、表。图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现先后连续编号;应有具体的图名、表名;图、表中有效数字位数应符合有关要求,注意一致性。

(三)基金项目: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注明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

(五)引言一般不超过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论依据、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提出论文研究的目的。

(六)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七)来稿结尾请附作者简介,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不要分段,在实际写作中也不要加入相关的前缀,如姓名、性别之类。

(八)本刊倡导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做到应注尽注。须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①②”的数字标出,并将引文出处列于当页地脚处(应用工具栏中“插入”→“引用”→“脚注”)。

(九)内容摘要:用精炼的语言提炼出文章的核心观点和创新之处,不能写成研究背景介绍。一般不超过400字,用楷体小4号字。

(十)参考文献应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并在文末按顺序著录。文献作者3名以内全部列出,4名以上则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书写时,姓前名后,名用缩写,不加缩写点。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浙大法律评论》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2016年创刊,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为年刊。

该刊设置了专题:数字法学、学术专论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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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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